偶像大师mltd:李凡:再谈中国农民的政治选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0 20:05:34
● 李凡
去年七月,我在对中国农村进行了一系列调查以后,曾经写出了《中国农民的政治选择》(发表在《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 2004 》书中)一文。在文章中提出中国农村中出现的一股农民愿意放弃和地方政府的对抗,而走合法化和法治化道路的政治倾向。因此在那篇文章中我呼吁对于中国农民的这种政治选择中国政府尤其是地方基层政府应该表示欢迎,并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和农民达成一定政治上的妥协,推动一系列的农村政治改革和民主改革,这样一来农村中的不稳定局面会有可能稳定下来。这篇文章发表后已经快一年半了,这一段时间我所访问过的农村地区的农民都履行了他们所作的承诺,愿意在法治化的道路上推动农村的发展,但是结果并不乐观。主要问题出在这些地方的基层政府,他们维护自己利益的要求并没有改变,他们和农民对抗的心理没有改变,他们认为农民的妥协是农民的害怕,因此使得当前农村的政治形势更加复杂化了。
一、 2005 年农民的政治选择及其境遇
2005 年中国农村中出现了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事件,这些事件看起来并不互相关联,而且也基本都在村级范围内进行,但是每一个事件所产生的影响却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甚至是国际的关注,而且每一个事件也都会对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产生影响。这一系列事件表明,广大农民愿意用和平、公平、理性和法治的方式解决农村政治问题的选择遭到了严重的挫折。实际对于农民来讲,走合法化道路的重要的政治选择就是把原来和地方政府的直接对抗,例如包围乡镇政府,直接的抗捐抗税和前赴后继的上访等转化为用合法的手段通过选举的方式达到将农民利益的代言人送到村委会主任的位置上,以帮助农民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维权的活动,这里既包括了选举也包括了选举后的罢免和选举后的法律争议等。在选举中农民要将维护自己利益的代表推到村委会的位置,而罢免则是将农民不满意的村委会主任利用合法的方式解除他们的位置,再进行补选。中国农村中 2005 年发生的几个重大事件中都是和选举相关联的。
从选举的情况来看,农民和县乡基层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的矛盾冲突仍然没有缓解,许多乡镇政府在选举中采用了多种方式阻止代表农民利益的人被选举为村委会成员。这里边地方基层政府采用的方式一是直接支持他们满意的人,用操纵选举的方式赢取胜利,如果操纵不行,则采用贿选方式赢取胜利,例如济南市党家镇殷家林村和党西村就是这样的情况。在殷家林村的选举中由于贿选的力度不大而且村民们比较团结而使得贿选没有取得成效,因此在后来进行的党西村选举中,贿选力度加大,结果取得了效果。之后虽然党西村的农民在民政部《公益时报》和其它媒体的支持下采用了法律的手段,但是地方政府动员了行政资源和法律资源对党西村贿选案件进行了封杀,阻止了法律上争议的解决。这个案件虽然现在还没有处理完毕,但是党西的农民要想通过法律的方式取得胜利已经不可能了。第二种方式是不遵守选举的程序而利用目前中国农村选举中程序中的漏洞肆无忌惮的操纵选举,这个在湖南衡阳和湖北潜江的农村选举中都表示出来,在衡阳的选举中大量使用流动票箱并利用流动票箱作弊,而在潜江的选举中则大规模的利用代划票来操纵选举,将没有到场的人的选票控制起来,投给他们的候选人。在湖南衡阳县的选举中虽然有的村候选人都没有得到过半的选票,但地方政府就宣布他们满意的人当选。第三个方面,主要就是阻止农民的罢免,其主要方法就是使用罢免需要理由的规定而阻止罢免法定程序的进行,将程序中所规定的合法人数忽略而强调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而什么是合理的理由,则由他们按照自己的政治需要来解释,这种对法律程序的歪曲阻止了罢免程序的进行。第四个方面就是利用地方政府控制法院法官的力量来阻止选举后的争议,而且由于农村选举本来就面临着法律上的缺失,所以这就为一些地方政府利用这种方式控制选后的争议打开了通道。在地方政府充分利用行政和法律资源的前提下,农民要想取得选举的胜利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样不但增加了农民对地方政府的不满,而且也增加了农民对中央政府潜在的不满,这就事实上也使得基层政治无法稳定下来。大量的农民继续上访和农村暴力事件不断的发生,就表明农村基层无法稳定下来的现状。在这些上访的农民中,目前因为土地纠纷上访的农民越来越多,从发展的势头上看,并没有大量减少的前景。所以从这些事实来看,农民试图转变过去抗争的方法走法治化的道路遇到了严重的挫折,这就使中国农村的基层政治没有办法稳定下来。
二、问题出在哪里
这样的状况是怎样产生的,农民走民主、和平及法治化道路的挫折是怎样产生的,这些都是有深刻的背景的。
1、 地方基层政府的利益牵连
中央为了稳定农村的政治出台了一系列的积极政策,例如以民为本、减轻或取消农业税和禁止基层政府向农民乱收费等等,另外进一步扩大了农村的村民自治,这些措施在全国的很多地方取得了成效但是也有许多地方基层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阳奉阴违,继续向农民征收各种费用,或者改而卖农民的土地从中取得高额收益。所以从农村的基层情况来看,基层政府越来越多的卷入农村的利益以致和农民产生的矛盾并没有从跟上解决,反而扩大了。例如减轻或取消农业税,并没有使农民的负担真正减轻,由于农业税是地方税,本来是地方政府所用的资金来源之一,在中央减轻农业税但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许多基层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仍然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向农民收费,例如有的地方农民反映身份证收费很高,计划生育的罚款很高、学校的收费也在增加等等,就表明由于农业税的减少而带来的一些基层政府利益的损失正在通过其他方式继续转移到农民身上,因此农民的经济困境没有解决。在向农民乱收费受到一定的控制以后,土地买卖则成了许多地方政府目前得到经济收益的主要途径。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地方基层政府为了扩大自己利益的时候,他们对农民和农村的控制只能加强,他们对村民自治的干预也在加强,而对选举加以控制,就更是必然的了。所以这样的情况使得他们必然要不顾中央的法令和政策,干扰干预村民自治和肆意操纵选举也是必然的。这样一来中央政府对于农民带来利好的政策在许多地方都无法落实,直接破坏了农村政治稳定的基础。
2、缺少法律的途径
农民愿意放弃暴力行为,选择法治化和选举的道路是非常艰难的,实际上也是不得已的。但是在农村基层的村民自治和民主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法律的缺失,就使得农民所要走的这条路更为艰难。目前从法律体系上来讲,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全面支持农民的村民民主和村民自治的法律体系。目前保护农民的法律就是“村委会组织法”,没有任何其它支持这个组织法的法律体系,因此当农民和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基层政治中遇到冲突的时候农民是没有办法取得法律的援助的。因此在和一些基层政府发生的争议中,如果要从法律上解决问题,基本的前景只有一个,就是失败,这对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和稳定是非常不利的。毫无疑问这也是农民试图走法治化道路遇到重大挫折的一个重要原因。从表面上看农民的这种政治上的遭遇只局限于农村的基层,但是从宏观来看,折射出中国法治的严重缺陷,这个问题不解决,对农村基层政治的稳定和将来中国民主化的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
3、不想让农民进行村民自治
从基层政府的行为来看,大部分基层政府尤其是乡镇一级对中央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的提倡不以为然,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是反对。多年以来,地方官员作威作福已经惯了,他们发号施令农民必须去做,已经成了农村中基层政府对待农民的惯例。但是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使得农民开始有了表达自己利益和意见的空间,并且农民也有了可能采取合法化的选举、自治管理、诉讼、上访的方式表达对地方基层政府的不满以及进行自己的政治选择的可能性,这种农民权力的增长无疑消弱了许多基层政府的权力和权威。长期以来在地方基层政府中就酝酿着很强大的反对农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思想,并且具体地体现在一些政府对农村问题的处理上,这是在农村基层阻碍基层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样的观念基础上,许多地方基层政府不愿意推动农村民主的发展和农村自治的发展是必然的,因此当农民改而选择走法治化道路的时候而这些地方的基层政府的行为却没有任何变化,基层政府的政治也基本上没有改革,地方的官员仍然只对上级负责,而在自己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时候就要向农民取得补偿,所有这一切加大了一些地方基层政府试图控制农村、抵制村民自治的意识。因此他们对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实际上是持不满、消极以致是反对态度的。所以当农民们改变了行为的时候,地方官员反而认为他们现在是要和地方基层政府争权,所以对农民的进步的政治选择采取了抵制和坚决反对的态度。
三、农民和基层政府的权力平衡和妥协
1 、加大力度解决农村的政治问题
从这一年多的情况来看,农村的政治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而且还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农民和地方基层政府的紧张关系并没有因为中央的减免农业税而得到真正的缓解,矛盾和冲突到处都存在。因此为避免农村政治问题的恶化,中央必须要高度关注农村的政治问题。从最近几年的政策来看,由于中央关注农村的经济问题,农村的经济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但是由于政治问题比较敏感,而且也由于地方利益卷在其中因此对于农村基层政治问题的关注相对弱了一点。从中央的角度来看认为农村基层政治问题的原因是由于经济问题而来,因此只要农民收入有所提高,农村经济有所增长,政治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但是从实践的情况看农村的政治问题并不如此简单,经济问题的改善并不一定就是政治问题的改善。当农民转变对政府的态度并且愿意走向法治化道路的时候,本来应该对这样的改变表示欢迎的态度,并且加以积极的引导,这样就可以出现一个农村政治改革和缓解的非常好的时期。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基层政府的原因,这个问题并没有很好地加以利用,所以从总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和农民的紧张关系,并没有真正的解决。因此比较好的办法应该是利用农民政治态度有所缓解的时候由中央下大力气因势利导推动农村的政治和法治的改革,在农村建立一个可以和农民一起合作的政治环境,这样对于农村长期的政治稳定是有好处的,如果持续的错过这个机会,等到某一个时点的出现,也就是农民由对地方基层政府不满而发展到对中央不满的时候,再推动农村政治的缓解可能就已经晚了。实际上和农民之间矛盾和冲突的缓解,是要在农民做出正确的政治选择并对政府有所后退和妥协的时候,地方基层政府也应该拿出办法顺势和农民进行政治上的妥协。所谓的妥协的办法就是要在地方加大力度推动民主的改革,建立起一个农民和基层政府权力相对平衡的局面。这种权力平衡局面的产生有助于地方的稳定。权力平衡就是既要给农民一定的权力,使他们可以制衡政府,特别是制衡一些地方基层政府的胡作非为,同时也要给地方政府一定的权力维持地方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从中国改革的情况来看,应该大力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改变。
2、 如何在农村推行民主政治的改革
(1) 乡镇政府一级的改革
目前在乡镇政府一级进行的政治改革包括了政府行政部门的缩减和压缩、乡镇长的选举改革、乡镇党委书记的选举改革等等。从所有这些已经有实践的地方的案例来看,以乡镇长的直选改革最为有力,可以建立起一个农村比较稳定的政治局面。云南红河州 2004 年春天在石屏县进行了七个乡镇长的直接选举的探索,从改革后一年多的情况看这个改革是成功的。由于建立了民主选举的制度,因此使得当地的农民和乡镇政府之间出现了某种权力的平衡,农民有了一定的权利而政府官员也需要在工作上得到农民长期的支持,这样的一种政治关系的出现使得政府官员的行为发生了比较彻底的变化,他们对农民不再颐指气使,关系变得比较融洽,制定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要反应农民的利益和要求。这种官员行为的变化使得当地老百姓和政府的关系得到了改善,当地的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甚至取消。农民们的问题可以在当地得到及时的解决,打消了不满农民上访产生的根源,而地方官员也乐于为农民实地解决问题。这种权力的平衡是政治稳定的基础。从以往的中国进行了乡镇长直选的几个案例来看,这种改革对于维持地方的稳定和缓解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关系是非常有用的,行之有效的。因此如果从长期的角度来考虑解决基层农村的政治稳定问题,就应该可以考虑继续推动乡镇长直接选举的改革试验。这样的办法实际上可以很好的回应农民愿意走法治化道路的要求的政治选择。
(2)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改革
按照中央的准备, 2006 和 2007 两年将是农村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在以往的换届选举中已经有不少乡镇的人大代表由代表农民的人取得,但是由于乡镇人大的作用小,政治改革的力度也比较小,这些人大代表所产生的影响不大,但是在农村地方基层政治中,起到了一定的政治平衡的作用。过去几年来,也有一些地方的农民在县一级的人大代表的选举中取得了一些胜利,对于地方政治的改善有所帮助。例如湖北潜江市的姚立法当选为人大代表后的所作所为就是这样的证明。但是在 2003 年的选举中地方政府出于自己利益考虑将姚立法以及其他 40 名独立候选人都屏挡在人大代表之外,而且采用了明显的操纵选举的做法,引起了当地群众的不满。其实让一些农民进入县级人大对表达农民的利益、维护地方的稳定是有好处的,而且这也是对农民愿意走民主化和法治化道路的积极反映,无疑是积极的事情。因此可以考虑在这两年乡镇和县级人大的换届选举的时候可以将这样的人大代表开放一部分给能够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人,这样可以给他们找到一个和地方政府对话的途径,使得地方政府可以真正了解农民们的利益和想要得到的事情,也给农民一个表达自己利益的机会,这种民主的做法对于农村基层的稳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应该在一些实际比较成熟的地方进行这样的实验。
(3) 农民的直接参与
除了选举以外应该扩大农民直接参与地方事务的程度,例如在浙江温岭搞的民主恳谈就是一个例子。让农民直接和政府对话并且参与政府的有关活动,例如对于公共建设项目或者政府预算的直接参与以及和政府的直接对话,就是一种在选举之外让农民进行政治参与的好办法。这种办法也可以有效的制衡政府,让地方政府直接了解到农民的需要和利益。而且通过这样的直接参与,农民可以直接接触政府的活动,了解政府的活动和政府的难处,这有益于缓解和改善农民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另外还有一种农民直接参与的方式,就是让农民组织起来自我活动。目前在很多地方开始让农民组织起来,成立相关的经济专业协会,或者干脆成立农民协会。这种组织方式既可以改善农村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和维护农民的利益。这种让农民组织起来的方式,也可以培养农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的方式,培养农民当家作主的能力。这样的做法就有可能不但培养起农民的能力而且能够比较有效的监督政府。
(4) 村民自治的落实
从目前农民和地方政府的矛盾来看,很大的原因在于农村村民自治的不落实,自治变成了一个空洞的东西,而许多地方基层政府仍然随意干预农村自治和干预农村事务。由于村民自治的不落实,使得农民没有办法自我管理自己,而许多地方基层政府可以随意向农民征收各种费用以及买卖农村的土地,农民因此对自己的经济收入和属于自己的土地也就丧失了管理和控制的能力,在地方政府的权力压迫下不得已而将属于自己的东西被迫让地方政府处理,而好处都被地方政府所得。因此从长期解决农民问题的角度考虑,应该加大农民自治的力度,让农民真正的管理好自己,特别是对本村的事务有自我处理的决定权。让农民更加关心自己周边利益,这本身就是给农民安排了一种政治选择的可能,当农民能够解决自己周边事务并逐渐学习管理更大范围内事务的时候,地方基层政府的行为就会受到监督,地方基层政府对村民自治的干预就会减少,这样也就会避免农民和地方基层政府矛盾的扩大,也就避免了当前农民和地方基层政府的紧张关系。
四、结论
当前,农村中的农民和许多地方基层政府之间的政治紧张关系并没有解除,农民从切身利益当中感到自己是一个弱者,在和地方基层政府的矛盾当中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因此他们寄希望于中央政府的帮助和中央政策的落实,这是目前农村的矛盾还没有完全激化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从各地情况来看,农民和基层政府的矛盾确实越来越尖锐,一系列农村的暴力事件都反映了这个问题。在这样的情势之下,如果农民找不到在和平和法治道路上解决问题的出路,农民就有可能选择另外的政治道路,这样就会加大社会的不稳定性,并有可能导致更加激烈的冲突。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必须考虑长期解决农村政治紧张的办法,并鼓励和支持农民走和平和法治化的道路。在这样的发展方向上,必须加大农村政治改革的力度,加大基层民主的力度,要做到地方基层政府和农民的权力要互相平衡,同时地方基层政府也必须对农村问题的解决走法治化的道路持欢迎而不是强硬的态度。特别是在农民已经认识到并且选择和平和法治化道路的情况下,地方基层政府再用传统的官僚行为对待农民或者皇朝对待臣民的方式都是不对的。基层政府必须要考虑他们和农民是对等的,一定要在这种对等和平衡的权力基础之上,加以改革农村的政治体制和农村的政治环境。而要做到这一步,中央政府必须站在改革开放和民主发展的立脚点上,真正从长远角度考虑中国农村问题,推动农村的政治改革和进一步真正扩大农村的基层民主。不然的话,由农村而引起的国内政治局势的不稳定将随时有可能发生甚至扩大,这对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将有可能是一个重大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