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软件可以找东西:银行业金融机构纳税检查要点及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8 17:38:11

 

近期,笔者参加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纳税检查工作,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一般工贸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纳税特点等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纳税检查有其特殊性、复杂性的一面,结合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笔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纳税检查要点进行初步总结,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说明。

一、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所谓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以商业银行为例,一般银行部门设置及职责分工如下:

办公室:行政费用支出、固定资产管理、车辆购置及维护、业务宣传、礼品发放等。

计划财务部门:账簿、报表、记账凭证资料保管;营业费用支出审批;利润及费用分配、考核;纳税申报。

会计核算部门:制定会计核算制度及有关会计特殊事项处理政策;日常会计处理。

人事劳资部门:机构人事安排、工薪奖金发放,制定工薪、奖金制度。

信贷部门(对公业务):贷款业务

资产保全部门:不良资产管理清收;抵债资产管理处置。

储蓄部门:个人储蓄业务、理财业务。

信用卡部门(个人业务部门):信用卡发放管理

国际业务部:外汇买卖、结售汇;信用证业务;押汇

融资部门:国债业务;贴现业务。

资金运用部门:国债、证券、金融商品交易;理财资金运作

风险管理部门:资产的风险评估、控制;贷款业务的审核、报批

检核部门:内部各项业务的检查审核

二、银行业纳税检查要点(疑点问题)

鉴于以上部门分工,在纳税检查活动中应注意部门间潜在税源的存在。在对该行业的纳税检查中,疑点问题主要有:

(一)营业税纳税检查:应全面检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未缴、少缴、或未按时缴纳营业税。具体检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1.债券投资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现行银行的债券投资一般由总行集中操作,分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两类,其投资收入包括买卖损益和利息收入两部分。目前银行大多仅就人民币债券买卖损益的部分缴纳了营业税,人民币债券中利息收入和外币债券的买卖损益与利息收入均未缴纳营业税。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银行总行在境内利用总行资金进行外币债券投资,对其买卖债券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非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此外,对于未持有到期债券业务投资收益,买卖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应该按税法规定纳税。2.是否将一般贷款业务混为转贷业务核算,差额缴纳营业税,少计计税营业额,或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3.委托贷款业务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收到的利息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有无按减除手续费后的差额计税的问题。4.贴现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有无未缴税、减除转贴现收入缴税、转贴现支出冲减票据贴现收入、转贴现支出冲减递延收益、贴现利息收入递延入账、以及票据转贴现返利等未按规定缴税问题。5.中间业务收入是否存在未缴税,或有的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冲减回扣、返佣支出后计手续费收入缴税的问题。6.是否存在将ATM、POS机手续费收入冲减支付银联费用或POS机租金后缴税的问题。7.是否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或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问题。8.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邮电费、印刷费、支票工本费冲减业务费用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9.是否存在收取客户信用卡透支罚款、罚息等收入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10.是否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11.是否存在扩大金融机构往来范围,将非同业利息收入记入同业利息收入问题。12.是否存在将代保管收入、咨询收入、结算手续费收入、代办保险、按揭手续费收入等不计少计营业额问题。13.是否存在代收电话、水、电、气、信息费等项目,取得的业务收入未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的问题。14.是否存在以银行工会的名义向贷款户收取管理费未缴纳营业税问题。15.是否存在资金业务项目盈亏轧抵后申报营业税问题。16.是否存在分行从总行取得的各项税前分成收入计入内部往来未缴营业税问题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检查:应全面检查企业对职工以各种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检查应至少涵盖以下项目是否纳入工资薪金所得:1.为职工建立(缴纳)的年金。2.绩效奖、年终奖、住房公积金超标等。3.发放的实物福利住房、伙食补贴、补助等。4.超标准发放交通、通讯补贴。5.对中层管理人员发放的目标考核奖。6.企业为职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等商业性保险,超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在管理费用或公杂费中列支的“个人业务拓展费”。8.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代发行债券手续费奖励。9.以油票、修理费、办公费、飞机票等实物报销形式发放的职工奖金。10.在福利费中,发生向职工发放服装费、劳保费等现金支出,或在节日期间发放实物。12.向客户经理、部门主管发放业务推广费。此外,还应检查个人所得税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为非内部职工发放揽储性质奖励,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虚开办公用品、餐费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用于职工奖励及业务拓展支出。3.发放各类信用卡、会员卡,对会员进行现金或实物奖励,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刷卡积分换礼品,购买礼品的费用以办公用品名义开出,在营业费用中列支,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工会发放的部分人员奖励、春节年货、办理旅游卡费用等未合并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未按规定在结息日代扣代缴个人储蓄利息税。7.在各种庆典、节假日、业务往来为其他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赠送实物、消费卡等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年度内多次发放数月奖金,未按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9.组织职工旅游所发生的费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向客户发奖励未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的检查:应全面检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房产税。其中需要强调一点是,税法规定,直接购买的房地产或购买土地自建房屋,其土地价值已包含在购买价中或建造成本中,因此,在计征房产税时,不允许通过评估等方式将土地价值剥离出来。

(四)其他各税的检查:应全面检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三、案例介绍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注册资金1亿元。经济性质:国有分支机构(非法人),主要经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金融业务。济南分行现有同城13家支行,其中11家支行汇总统一由分行在市中地税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营业收入总额155735.24万元,2009年营业收入总额121708.45万元,收入同比下降21.85%;2008年主营业务成本107711.89万元,2009年主营业务成本74565.22万元,成本同比下降30.77%;2008年营业费用25545.43万元,2009年营业费用26965.79万元,费用同比上升5.56%;2008年净利润14885.79万元,2009年净利润12492.63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16.08%。综合各因素分析,2009年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各银行的收入及效益均存在不同的下滑趋势,该行的收入及净利润的下降也符合宏观经济形势,但在同行业因收入大幅下滑,为提高效益从而大幅压缩各方面开支的情况下,该行的营业费用却比上年增加了1420.36万元。经查询征管信息平台,该行个税申报数额与上年相差不大,经推测2009年费用的增加有可能是工资薪金支出增加及装修和宣传费用的增加,综合以上各因素,初步认为该银行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的缴纳存在疑点,经实地核查发现以下问题:

1、          个人所得税

  为查明该银行营业费用上升的主要原因,对该银行的营业费用进行了同期对比分析,经分析对比和检查单位会计账簿、凭证,发现单位在“营业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中列支了大量的劳保用品、洗涤用品及高额的防暑降温费,因此导致福利费支出同期对比增长了16.24%,经进一步检查得知,单位为提高职工收入,变相发放实物福利、超标准发放补贴,且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另外,以工会的名义组织职工旅游,发放游泳卡和健身卡及其他有价代金券,亦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经计算,上述事项合计应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560750元。

2、土地使用税

经查逾期贷款项目,发现2008年9月某单位和银行签订了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标的物抵债价值134678078.07元,其中抵贷款本金1亿元,贷款利息34678078.07元,土地面积22423.9M2 ,由于该地块银行尚未处置,银行未对该笔抵债事项进行账务处理,该地块土地使用税单位年税额8元/ M2,根据《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2008年第四季度应缴未缴土地使用税44847.80元;2009年度应缴未缴土地使用税179391.20元。

3、营业税

   上述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中,土地使用权抵偿贷款表外利息34678078.07元,由于银行未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所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经查应补缴营业税1733903.90元。

4、印花税

经对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进行检查,发现装修营业网点签订的装修合同,广告及宣传品印刷合同,抵债资产中受让股权5860000元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均未缴纳印花税,合计应补缴印花税55704.71元。

5、房产税

该单位房产总面积22906.86 M2,其中某酒店(与银行存在关联关系)占用面积11700 M2 ,占总面积的51.08%,该银行提供与某酒店租赁合同1份,期间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15万元。并于2010年8月30日在纳税服务中心代开发票缴纳税款。该租金收入与相同位置的写字楼每平每天1.2-1.8元的租金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按同位置每平每天1.5元的租金核定的收入应补缴营业税金及附加342324元,按从租补缴房产税740160元。

    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会计处理以及纳税方面的复杂性,文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纳税检查要点并不全面,所举案例尚存浅显之处,在检查过程中应对贷款银行抵债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价,查阅会议纪要或记录,如行长、理事长办公会议或记录、行务会议纪要或记录、信贷业务会议记录等,查阅信贷经营、资产保全、信贷风险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年初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报告、批复等文件和资料,各种方法结合使用,以便发现检查线索,节约检查时间,减少检查风险,保证检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