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胥引慕言和君拂圆房:莒南 王文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19:24:40
2月10日,记者从临沂莒南县公安局“冬季严打行动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该局主办的一起村主任涉黑案件已于近日一审宣判。曾任村主任的首犯王文光,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3年。
长达172页的判决书,罗列了该犯罪团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窝藏等6项罪名。首犯王文光,男,31岁,曾任莒南县汀水镇王家沟村村委主任、汀水镇第16届人大代表,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3年,其他28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因多项罪名判决刑期最长的达20年。
据该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自2005年以来,王文光以其“结拜把兄弟”为基础,秘密纠集一批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拥有“私人武装”的地下“黑社会”组织。该犯罪组织为牟取暴利,以打砸开路,大肆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收取保护费、放高利贷、插手竞标、承揽工程、控制市场等手段,聚敛钱财,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莒南县的汀水镇、石莲子镇,河东区的汤头镇、葛沟镇,沂南县的杨坡镇,莒县的夏庄镇等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2012,2,11“大众网”《山东31岁村主任涉黑判决书172页 曾有私人武装》)

这是一则简短得不能再简短的报道,但却容量很大;这是一个年轻得不能再年轻的黑老大,他从24岁就开始“犯事”;这是一个疯狂得不能再疯狂的村主任,但却不仅是村主任,而且是汀水镇第16届人大代表。这一切怎么发生的?31岁的村主任咋成的黑老大?
第一、“王文光以其‘结拜把兄弟’为基础,秘密纠集一批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拥有‘私人武装’的地下‘黑社会’组织”,是这个年轻黑老大的发端。但在这个发端过程中,是老百姓没有举报,是没有造成严重恶果,还是当地政府和警方耳目失听?为什么竟能让他在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如入无人之境且越养越大?
第二、在村级选举中,虽不乏有立志发展村级经济,为老百姓谋福祉的有为之人。但其中也不乏剑指权力地位、一心只为想借权力敛财的邪恶之人,这已经为无数的事实证明着。而在一些村级选举中,用金钱利诱、以霸道威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王文光的当选,是不是属于此类情况?
第三、以王文光的劣迹斑斑,虽然可以用金钱利诱、以霸道威胁,来谋取村主任的位子,但我们的上级部门是怎么把关的?王文光不但在本村独霸一方,而且劣迹遍至莒南县的汀水镇、石莲子镇,河东区的汤头镇、葛沟镇,沂南县的杨坡镇,莒县的夏庄镇等地,并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在这样的前提下,他的村主任是怎么当上去的?而这一当上去,是不是又让他有了进一步犯罪的“光环”?而他的“人大代表”又是谁“安排”的?这可不可以算是助纣为虐?
第四、王文光曾拥有“私人武装”。这样的公开之举,当地充耳不闻?难道这一切发生在“真空”里?如果不是发生在“真空”里,当初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打击?却反而使这成了他坐上村主任位子和戴上“人大代表”帽子的前奏或前提?

王文光的走上犯罪之路,当然有他自身不可推卸的原因和社会原因,但同时不说明当地政府和警方的或耳目失听、或装聋作哑、或助纣为虐。而其中,谁敢不发生过腐败行为?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难道他可以自说自话“坐”上村主任的宝座?难道他可以自说自话的“封”自己为人大代表?31岁的村主任咋成了黑老大,难道不可以从中总结出许多深刻的教训?难道不是一记早就敲响的重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