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迪亚诺 诺贝尔奖:元史—百官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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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有二人,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为徽政院以掌之。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设官十二员。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罢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院使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管勾二员,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其属附见: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太子饮膳供帐仓库。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内宰司,隶徽政。大德十一年复立,秩升从二。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秩正三品。七年罢。泰定元年,复以内宰司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又罢。

  典幄署,掌太子供帐,令、丞各二员,书史、书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府正、府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三十一年,改官正司。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

  资武库,掌军器,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骥用库,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典簿各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别立延庆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员。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用监,卿四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匹宝货等物。至大元年立。天历二年,设官如故,以三库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领东宫太医,修合供进药饵。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从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至大四年罢,泰定四年,复立署。天历二年,改典医监,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凡十八人。其属司一、局二。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施贫民。

  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东宫药饵。

  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直长各二员,掌修制东宫药饵。

  典牧监,秩正三品,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吏属凡十六人,掌孳畜之事。天历二年始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饮膳之事。天历二年立。

  典宝监,秩正三品,卿、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从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立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置。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置。

  以上俱系詹事院司属。

  掌谒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秩从五品,设官如之。元贞元年,升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罢。

  甄用监,秩正三品,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出纳之事。至大元年设,至治三年罢。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后并入群牧监。

  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罢。

  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库子六人,掌内府供给。至治三年罢,并入文成等库。

  寿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署丞六员。旧隶仪凤司,皇庆元年,改隶徽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至治二年罢。

  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员,署丞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医监,秩正五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太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为掌医署,秩五品。至大元年升监,设已上官员。至治三年罢。

  修合司药正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副使、直长各二员,掌药六人,掌修合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行箧司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御用药饵。至治三年罢。

  广济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济贫民。

  群牧监,秩正二品,掌中宫位下孳畜,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罢。

  掌仪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掌户口房舍等。至元二十年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典设署。

  上都掌仪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员,掌户口房舍等。大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罢。

  江西财赋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至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罢。

  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员,相副官一员。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封郭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至元二十一年立,隶詹事,后改隶徽政。至治三年罢。

  瑞州上高县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领本处户八千。后隶徽政院,至治三年罢。

  以上俱系徽政院司属。

  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千户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而分局造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罢军匠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

  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右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秩仍旧。延祐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蒙古字教授一员。其属附见:

  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

  屯田千户所,秩正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人。

  广贮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攒典一人。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隶府正司。三十年,隶家令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以领之,兼掌东宫仪从金银器物,置卫候一员,副卫候二员,及仪从库百户。大德十一年,复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四年,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中宫位下。泰定四年,复立司,秩仍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符;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附见:

  百户所凡六,秩从七品,每所置百户二员。

  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内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为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罢,复改内宰司。内宰六员,司丞四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十有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属附见: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员,丞二员,书吏二员,仓赤三十五人,掌内府饮膳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隶内宰。泰定元年,复改为典膳。

  洪济镇,提领三员,掌办纳雁只,隶典膳署。

  柴炭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以东宫位下民一百户烧炭二月,军一百人采薪二月,供内府岁用,立局以主其出纳,设官三员,俱受詹事院札。大德十一年,隶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须三库,秩俱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绵、皮氈鞍辔等物。国初,詹事出纳之事,未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为三库,各设官六员,及库子有差。

  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出纳田赋财赋、差发课程、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及首领官。

  嘉醖局,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饮局。大德十一年,改掌饮司,秩升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饮司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立。天历二年,改嘉醖局,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

  西山煤窑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俱受徽政院札。至元二十四年置。领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遂立所,置官统之。

  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

  丰裕仓,秩从七品,掌收贮中宫位下糯米。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置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攒典二人。

  备物库,秩从七品,掌东宫造作颜料及杂器等物。至元二十五年置,隶詹事院。大德元年给印。十一年,置官四员。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库子二人,攒典二人。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译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史四人,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立总管府。至治三年罢。天历元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领上都怯紞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署,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掌内府术剌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署,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其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祐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七年,仍为缮珍司,官属如旧。至治三年,复改都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至元十九年立。至大元年,增达鲁花赤一员。至治三年,省增置之员,设官如旧。

  金银器盒局,秩从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附见:

  双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立,受府札。

  管纳色提领一员,受府札,管铜局、筋局、锁兒局、妆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制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缝制之事。至元二十九年置,设官四员,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札。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受省札。其属附见: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无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掌金丝子匠造作之事。

  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氈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户为氈匠。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木。

  玛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鲁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掌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氈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

  真定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造作之事。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拨隶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升正四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首领官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国初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掌户口钱帛差发等事。至元九年,拨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圣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员,令史二人。其属附见:

  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造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王傅札;司吏一人。

  管民提领所,凡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地提领所,凡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以所隶户口善造作,属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延祐六年,改缮用司,仍三品。七年,复改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其属附见:

  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

  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

  以上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

  以上八所,提领、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归德,鄂汉。

  以上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司吏各一人。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颍归附民户二千四百余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后隶储政院,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

  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领:

  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烟亭屯。

  以上十有二处,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地土、刘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罢,命有司掌其赋。天历二年复立,其赋复归焉。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附见:

  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黄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江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顺二年立,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于是府。其属则宫相、膳工等司。

  宫相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为本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管领织染段匹匠人设总管府。元贞二年,以营缮浩繁,事务冗滞,升为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使司。三年,改属宫相。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改织染提举司为局。

  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遂定置以上官。

  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漏籍人户,各管教习立局,领送纳丝银物料织造段匹。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设以上官掌之。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国初,以招收随路漏籍不当差人户,立局管领,教习织造。至元十二年,以赐东宫,遂定置局官如上。

  真定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国初,招收户计。中统元年置,掌织染造作。至正十六年,以赐东宫,设官悉如旧。

  弘州、荨麻林纳失失局,秩从七品,二局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招收析居放良等户,教习人匠织造纳失失,于弘州、荨麻林二处置局。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管办非便,后为二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人匠一千五百四十有奇,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国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遂以真定所立总管府移置大都,隶詹事。十六年,合并所管之户,置都总管以总治之。三十一年,詹事院罢,隶徽政。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詹事。天历元年,隶储庆使司。至顺元年,改属宫相府。

  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

  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冀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都左右巡院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固安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中山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南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德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

  管领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蓟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真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赵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保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广衍库,大使一员。

  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置。其属附见: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攒典一人。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谘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从八品;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置官十四员。延祐五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禳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置。

  断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词讼之事。断事官一十六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三人。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有六人,典军二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以分掌之。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兒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领出征军五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吏二人。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掌领户计二百有六,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统民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绵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匠一百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大都民匠提举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匠一百有二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领户计五百四十有八,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掌军民二百有二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司吏二人。大德二年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五十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户,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领民匠七十有九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七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掌民二百六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户,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司吏二人。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五品,统领一百九十有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从七品,掌领九十有六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户计二百三十有四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绵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纳绵户计七百有三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纳绵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苏州等处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打捕户及民匠六百余户。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民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绵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钱粮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诸王傅官,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设王傅、傅尉、司马三员。傅尉,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而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或多至三员者。齐王则又独设王傅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掌领旧州城及畏吾兒之居汉地者,有词讼则听之。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兒断事官,秩三品。十七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员。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大都护,品秩如旧。延祐三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从二品,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秩二品,掌领马兒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七年,复为司,后定置已上官员。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部役官兼壕寨一员,令史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阇赤三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至元十九年,罢宫殿府行工部,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并少府监归留守司。皇庆元年,别置少府监。延祐七年,罢少府监,复以留守兼监事。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人匠四百五十户,掌修建宫殿及大都造作等事,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五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司吏六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中,增工匠,计一千二百七十有二户。其属附见: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掌殿阁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

  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妆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以上六局,秩从八品。

  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始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诸王邸第异巧工作,修禳应办寺观营缮,领工匠七百户。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国初,建两京殿宇,始置司以备工役。其属附见:

  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两都宫殿髹漆之工。中统元年置。

  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诸殿宇藻绘之工。中统元年置。

  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二员,掌诸殿宇装鋈之工。中统四年置。

  裱褙局,提领一员,掌诸殿宇装潢之工。中统二年置。

  烧红局,提领二员,掌诸宫殿所用心红颜料。至元元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营缮,及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凡精巧之艺,杂作匠户,无不隶焉。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四年,始立御用器物局,受省札。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秩如上。其属附见: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减铁局,管勾一员,提控二人,掌造御用及诸宫邸系腰。中统四年置。

  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系腰。中统四年置。

  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

  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提控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诸物。至元十八年置。

  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成造宫殿网扇之工。中统四年置。

  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贝佩刀之工。中统四年置。

  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器物之工。中统四年置。

  银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金银器盒系腰诸物。中统四年置。

  轿子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鞍子诸物。中统四年置。

  采石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掌夫匠营造内府殿宇寺观桥闸石材之役。至元四年,置石局总管。十一年,拨采石之夫二千余户,常任工役,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二十六年罢,立采石局。

  山场,提领一员,管勾五员。至元四年置。

  大都城门尉,秩正六品,尉二员,副尉一员,掌门禁启闭管钥之事。至元二十年置,以四怯薛八剌哈赤为之。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凡十有一门:曰丽正,曰文明,曰顺承,曰平则,曰和义,曰肃清,曰安贞,曰健德,曰光熙,曰崇仁,曰齐化。每门设官如上。

  犀象牙局,秩从六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司吏一人,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卓器系腰等事。中统四年置,设官一员。至元五年,增副使一员,管匠户一百有五十。其属附见:

  雕木局,提领一员,掌宫殿香阁营缮之事。至元十一年置。

  牙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宫殿象牙龙床之工。至元十一年置。

  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隶少府监。至元十三年置。其属三:

  南窑埸,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西窑埸,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置。

  琉璃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凡山采木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至元十四年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秩从八品,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以采伐材木,炼石为灰,征发夫匠一百六十三户,遂置官以统之。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置。

  器备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殿阁金银宝器二千余事。至元二十七年置。

  甸皮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管匠三十余户。至元七年置。十四年,始定品秩。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岁办熟造红甸羊皮二千有奇。

  上林署,秩从七品,署令、署丞各一员,直长一员,掌宫苑栽植花卉,供进蔬果,种苜蓿以饲驼马,备煤炭以给营缮。至元二十四年置。

  养种园,提领二员,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修建之用。中统三年置。

  花园,管勾二员,掌花卉果木。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园,提领三员,掌种苜蓿,以饲马驼膳羊。

  仪鸾局,秩正五品,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领烛剌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余户。轮直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二员,正八品;都目一员,书吏二人,库子一人。至元十一年置局,秩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宫,又别立仪鸾局,设置亦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员,以宦者为之。领四提领所:

  烛剌赤,提领八员,提控四员。

  水手,提领二员。

  针工,提领一员。

  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至元四年,置南东二木场。十七年,并为一场。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大都诸色匠户理断昏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秩如旧。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缮,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库子二人。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从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司库二人。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司库四人。至治二年,以营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司库之属凡十人。至治元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供亿物色之务。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市令司。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

  武备寺,秩正三品,掌缮治戎器,兼典受给。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二员,令史十有三人。至元五年,始立军器监,秩四品。十九年,升正三品。二十年,立卫尉院。改军器监为武备监,秩正四品,隶卫尉院。二十一年,改监为寺,与卫尉并立。大德十一年,升为院。至大四年,复为寺,设官如旧。其所辖属官,则自为选择其匠户之能者任之。

  寿武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库子一十人。至元十年,以衣甲库改置。

  利器库,秩从五品,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秩品同寿武库,库子一十人。至元五年,始立军器库。十年,通掌随路军器,改利器库。

  广胜库,秩从五品,掌平阳、太原等处岁造兵器,以给北边征戍军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库子一人。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其属:丰州甲局,院长一员。应州甲局,院长一员。平地县甲局,院长一员。山阴县甲局,院长一员。白登县甲局,头目一人。丰州弓局,使一员。赛甫丁弓局,头目一人。

  平阳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本路投下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绛州甲局,大使一员。

  太原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

  保定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河间甲局,院长一员。祈州安平县甲局,院长一员。陵州箭局,头目一人。

  真定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冀州甲局,院长一人。

  怀孟河南等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怀孟路弓局,院长一员。汴梁路军器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常课弓局,院长一员。常课甲局,院长一员。

  益都济南箭局,秩正七品,局使一员。

  彰德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大名军器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上都甲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兴州白局子甲局,院长一员。兴州千户寨甲局,院长一员。松州五指崖甲局,院长一员。松州胜安甲局,院长一员。

  辽河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其属:辽盖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盖州甲局,局使一员。

  上都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奉圣州军器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蔚州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宣德府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平路甲局,院长一员。

  东平等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通州甲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苏州甲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欠州武器局,秩从五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甲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大都箭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宁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丰州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

  归德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汝宁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陈州军器局,院长一员。

  许州军器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咸平府军器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弓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双搭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成吉里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通州弓局,院长一员。

  大都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改提举司置局。

  隆兴路军器人匠局,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平滦路军器人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大都杂造局,提领二员。元贞二年置。

  太仆寺,秩从二品,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之事。中统四年,设群牧所。至元十六年,改尚牧监。十九年,又改太仆院。二十年,改卫尉院。二十四年,罢院,立太仆寺。又别置尚乘寺以管鞍辔,而本寺止管阿塔思马匹。二十五年,隶中书,置提调官二员。大德十一年,复改太仆院。至大四年,仍为寺。卿二员,从二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四人,回回令史一人,典吏二人。

  尚乘寺,秩正三品,掌上御鞍辔舆辇。阿塔思群牧骟马驴骡,及领随路局院鞍辔等造作,收支行省岁造鞍辔,理四怯薛阿塔赤词讼,起取南北远方马匹等事。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罢卫尉院,始设尚乘寺,领资乘库。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延祐七年,降从三品。

  资乘库,秩从五品,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库子四人。掌收支鞍辔等物。至元十三年置。二十年,隶卫尉。二十四年,隶尚乘寺。

  长信寺,秩正三品,领大斡耳朵怯怜口诸事。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大德五年置。至大元年,改升为院。四年,仍为寺,卿五员,增少卿一员,以宦者为之。延祐七年,省寺卿、少卿各一员,定置如上。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大都、上都二铁局并怯怜口人匠,以材木铁炭皮货诸色,备斡耳朵各枝房帐之需。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四人。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铁局,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上下往来造作妆钉房车,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六年置。掌职如前。

  长秋寺,秩正三品,掌武宗五斡耳朵户口钱粮营缮诸事。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皇庆二年置。其属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正宫造作之役,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四人。至大元年,斡耳朵三位下拨到人匠五百九十三户,始置提举司,隶中政院,后属长信寺。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领武宗军上北来人匠,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二人。至大元年置。

  承徽寺,秩正三品,掌答兒麻失里皇后位下钱粮营缮等事。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至治元年置。其属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二,秩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三人。至治三年置。

  长宁寺,秩正三品,掌英宗速哥八剌皇后位下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寺卿六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至治三年置。

  长庆寺,秩正三品,掌成宗斡耳朵及常岁管办禾失房子、行幸怯薛台人等衣粮之事。寺卿六员,少卿二员,寺丞二员,品秩同长宁寺;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泰定元年置。

  宁徽寺,秩正三品,隶八不沙皇后位下。寺卿六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品秩同长庆寺;经历、知事各一员。天历二年置。

  太府监,秩正三品,领左、右藏等库,掌钱帛出纳之数。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中统四年置。至元四年,为宣徽太府监,凡内府藏库悉隶焉。八年,升正三品。大德九年,改为院,秩从二品,院判参用宦者。至大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内藏库,秩从五品,掌出纳御用诸王段匹纳失失纱罗绒锦南绵香货诸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署上都。十九年,始署大都,以宦者领之。复有行内藏,二十八年省之,止存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金银宝钞、只孙段匹、水晶玛瑙玉璞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左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度支监,秩正三品,掌给马驼刍粟。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十四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三人,奏差四人,典吏五人。国初,置孛可孙。至元八年,以重臣领之。十三年,省孛可孙,以宣徽兼其任。至大二年,改立度支院。四年,改为监。

  利用监,秩正三品,掌出纳皮货衣物之事。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监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六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年置。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大德十一年,改为院。至大四年,复为监。

  资用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五员,正七品;库子五人。至元二年置,隶太府。十年,隶利用。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中统元年置局。至元六年,改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秩从八品,造内府皮货鹰帽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每岁熟造野兽皮货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软皮局,掌内府细色银鼠野兽诸色皮货,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斜皮局,掌每岁熟造内府各色野马皮胯,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立。

  染局,副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掌每岁变染皮货。至元二十年始置。

  熟皮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至元六年置。

  中尚监,秩正三品,掌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务,及领资成库氈作,供内府陈设帐房帘幕车舆雨衣之用。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三人,通事二人,知印二人,奏差五人。至元十五年,置尚用监。二十年罢。二十四年,改置中尚监。三十年,分置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杂造等九司局而总领之。至大元年,升为院。四年,复为监,参用宦者三人。

  资成库,秩从五品,掌造氈货。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隶太府。二十三年,始归于监。

  章佩监,秩正三品,掌宦者速古兒赤所收御服宝带。监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二人,通事二人,奏差四人。至元二十二年置。至大元年,升为院,秩从二品。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御带库,秩从五品,掌系腰偏束等带并绦环诸物,供奉御用,以备赐予。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资成。至元二十八年置,俱以中官为之。元贞二年,增二员,兼署上都之事。

  异珍库,秩从五品,掌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宝贝。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至元二十八年置。

  经正监,秩正三品,掌营盘纳钵及标拨投下草地,有词讼则治之。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四人。至大四年置。监卿、太监、少监并奴都赤为之,监丞流官为之。

  都水监,秩从三品,掌治河渠并堤防水利桥梁闸堰之事。都水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十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十人,壕寨十六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八年置。二十九年,领河道提举司。大德六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从三品。

  大都河道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秘书监,秩正三品,掌历代图籍并阴阳禁书。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三人,知印、奏差各二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典书二人,典吏一人。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置。其监丞皆用大臣奏荐,选世家名臣子弟为之。大德九年,升正三品,给银印。延祐元年,定置卿四员,参用宦者二人。

  司天监,秩正四品,掌凡历象之事。提点一员,正四品;司天监三员,正四品;少监五员,正五品;丞四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兼知印一人。属官:提学二员,教授二员,并从九品;学正二员,天文科管勾二员,算历科管勾二员,三式科管勾二员,测验科管勾二员,漏刻科管勾二员,并从九品;阴阳管勾一员,押宿官二员,司辰官八员,天文生七十五人。中统元年,因金人旧制,立司天台,设官属。至元八年,以上都承应阙官,增置行司天监。十五年,别置太史院,与台并立,颁历之政归院,学校之设隶台。二十三年,置行监。二十七年,又立行少监。皇庆元年,升正四品。延祐元年,特升正三品。七年,仍正四品。

  回回司天监,秩正四品,掌观象衍历。提点一员,司天监三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品秩同上;知事一员,令史二员,通事兼知印一人,奏差一人。属官:教授一员,天文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三式科管勾一员,测验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阴阳人一十八人。世祖在潜邸时,有旨征回回为星学者,札马剌丁等以其艺进,未有官署。至元八年,始置司天台,秩从五品。十七年,置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置司天监。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复正四品。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品秩职掌如大都留守司,而兼治民事。车驾还大都,则领上都诸仓库之事。留守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四十四人,译史六人,回回令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一十二人。国初,置开平府。中统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给留守司印。十九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掌营修内府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妆銮油染裱褙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造铁器,内府营造钉线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秩正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罢典设署,改置为局。

  兵马司,秩正四品,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置。

  警巡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司吏八人。

  开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一员,司吏八人。

  平盈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万盈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

  广积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永盈仓。大德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译史一人。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库,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税课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员。元贞元年置。

  八作司,品秩职掌,悉与大都左右八作司同,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饩廪司,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尚供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东凉亭行宫,及游猎供需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译史、知印、奏差有差。至元十三年,置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延祐二年,改总管府。其属附见。

  香河等处巡检司,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景运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二十一年置。

  法物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

  云需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察罕脑兒行宫,及行营供办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延祐二年置。

  大都路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治中二员,判官二员,推官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提控案牍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九十有五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二十一人。国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中都路。至元九年,改号大都。二十一年,始专置大都路总管府,秩从三品,置都达鲁花赤、都总管等官。二十七年,升为都总管府,进秩正三品,领府一、州十有一。凡本府官吏,唯达鲁花赤一员及总管、推官专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号曰供需府焉。其属附见:

  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凡二,秩正四品,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都指挥使二员,副指挥使五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十四人。至元九年,改千户所为兵马司,隶大都路。而刑部尚书一员提调司事,凡刑名则隶宗正,且为宗正之属。二十九年,置都指挥使等官,其后因之。一置司于北城,一置司于南城。

  司狱司,凡三,秩正八品,司狱一员,狱丞一员,狱典二人,掌囚系狱具之事。一置于大都路,一置于北城兵马司,通领南城兵马司狱事。皇庆元年,以两司异禁,遂分置一司于南城。

  左、右警巡二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各一员,使各一员,副使、判官各三员,典史各三人,司吏各二十五人。至元六年置。领民事及供需,视大都路。大德五年,分置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大都警巡院,品职分置如左、右院,达鲁花赤一员,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司吏二十人。大德九年置,以治都城之南。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秩正六品。提举一员,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至元二十四年,既立国学,以故孔子庙为京学,而提举学事者,仍以国子祭酒系衔。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宛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三员,主簿三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二十六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西。

  大兴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二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一十五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东。

  东关厢巡检司,秩从九品,巡检三员,司吏一人,掌巡捕盗贼奸宄之事。至元二十一年置。

  西北、南关厢两巡检司,设置并同上。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书省,寻复如旧。至大二年,又改行尚书省,二年复如旧。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掾史、蒙古必阇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设员有差。旧制参政之下,有佥省、有同佥之属,后罢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五年,罢随路奥鲁官,诏参政阿里佥行省事,于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系要冲之地,又新入版图,宜于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统有河南十二路、七府。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扬州。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迁于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诸郡隶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统有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并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于龙兴府,而福建自为行省,治泉州。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并入江西。二十三年,又以福建省并入江浙。本省统有十八路。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颜伐宋,行中书省事于襄阳,寻以别将分省鄂州,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十三年,取潭州,即署省治之。十八年,复徙置鄂州,统有三十路、三府。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中统元年,以商挺领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治京兆。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复还京兆。十八年,分省四川,寻改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仍合为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枢密院。本省所辖之地,惟陕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其地总于陕西。至元十八年,以陕西行中书分省四川。二十三年,始置四川行省,署成都,统有九路、五府。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辽阳路,统有七路、一府。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中统二年,立行省于中兴。至元十年,罢之。十八年复立,二十二年复罢,改立宣慰司。二十三年,徙置中兴省于甘州,立甘肃行省。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宁夏,寻并归之。本省治甘州路,统有七路、二州。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太祖定都于哈剌和林河之西,因名其城曰和林,立元昌路。中统元年,世祖迁都中兴,始置宣慰司都元帅府。大德十一年,改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至大四年,省右丞相。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设官如上,治和宁路,统有北边等处。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即古南诏之地。初,世祖征取以为郡县,尝封建宗王镇抚其军民。至元十一年,始置行省,治中庆路,统有三十七路、五府。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年,以征日本国,命高丽王置省,典军兴之务,师还而罢。大德三年,复立行省,以中国之法治之。既而王言其非便,诏罢行省,从其国俗。至治元年复置,以高丽王兼领丞相,得自奏选属官,治沈阳,统有二府、一司、五道。

  各省属官:

  检校所,检校一员,从七品;书吏二人。

  照磨所,照磨一员,正八品。

  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

  理问所,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都镇抚司,都镇抚一员,副都镇抚一员。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淮东道,扬州置。浙东道,庆元路置。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湖南道。天临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广东道,广州置。大理金齿等处,蒙庆等处。

  右二府,设官如上。唯蒙庆一府,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都事亦减一员。

  广西两江道,静江路置。海北海南道,福建道,八番顺元等处,察罕脑兒等。

  右五府,宣慰使都元帅三员,副都元帅、佥都元帅事各二员,余同上。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每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

  曲靖等路,罗罗斯,临安广西道元江等处。

  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北庭、隶土番宣慰司。曲先塔林,都元帅三员。蒙古军,征东。二府,都元帅各一员,副一员。

  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李店文州,帖城河里洋脱,朵甘思,常阳,岷州,积石州,洮州路,脱思马路,十八族。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帅各一员;其余八府,隶土蕃宣慰司,设官并同。

  宣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宣抚一员,同知、副使各二员,佥事一员,计议、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架阁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广南西道,不置副使、佥事。丽江路,以上隶云南省。顺元等处,播州,思州,以上隶湖广省。斜南等处。隶四川行省,不置佥事、计议。

  安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副使、佥事各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师壁洞,不置达鲁花赤。永顺等处,散毛洞,以上隶四川省。罗番遏蛮军,不置达鲁花赤。程番武盛军,金石番太平军,卧龙番南宁州,小龙番静蛮军,不置同知、副使。大龙番应天府,洪番永盛军,方番河中府,芦番静海军,不置知事。新添葛蛮。以上隶湖广省。

  招讨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土番,剌马刚等处,天全,倴不思,沿边溪洞,以下各置副使一员,无达鲁花赤。唆尼,诸番,征沔,长河西里管军,檐里管军,脱思马田地。

  诸路万户府:

  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

  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

  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袭,有功则升之。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牌;下万户府正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管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

  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蒙古一员,汉人一员,俱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

  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蒙古提举学校官,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广、江西三省有之,余省不置。

  官医提举司,秩从六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立一司,余省并无。

  两淮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国初,两淮内附,以提举马里范章专掌盐课之事。至元十四年,始置司于扬州。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三十年,悉罢所辖盐司,以其属置场官。大德四年,复置批验所于真州、采石等处。

  盐场二十九所,每场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办盐各有差。

  吕四场,余东场,余中场,余西场,西亭场,金沙场,石塂场,掘港场,丰利场,马塘场,拼茶场,角斜场,富安场,安丰场,梁垛场,东台场,河垛场,丁溪场,小海场,草堰场,白驹场,刘庄场,五祐场,新兴场,庙湾场,莞渎场,板浦场,临洪场,徐渎浦场。

  批验所,每所提领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批验盐引。

  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同知二员,运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四年,置司杭州。大德三年,定其产盐之地,立场有差,仍于杭州、嘉兴、绍兴、温、台等处,设检校四所,专验盐袋,毋过常度。

  盐场三十四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仁和场,许村场,西路场,下沙场,青村场,表部场,浦东场,横浦场,芦沥场,海沙场,鲍郎场,西兴场,钱清场,三江场,曹娥场,石堰场,鸣鹤场,清泉场,长山场,穿山场,岱山场,玉泉场,芦花场,大嵩场,昌国场,永嘉场,双穗场,天富南监,长林场,黄岩场,杜渎场,天富北监,长亭场,龙头场。

  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同知二员,运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领煎盐征课之事。二十四年,改立盐运司。二十九年罢,立提举司。大德四年,复为运司。九年复罢,并入元帅府兼掌之。十年,复立都提举司。至大四年,复升运司,径隶行省。凡置盐场七所:

  盐场七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海口场,牛田场,上里场,惠安场,浔美场,浯洲场,氵丙洲场。

  广东盐课提举司。至元十三年,始从广州煎办盐课。十六年,隶江西盐铁茶都转运司。二十二年,并入宣慰司。二十三年,置市舶提举司。大德四年,改广东盐课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其属附见:

  盐场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靖康场,归德场,东莞场,黄田场,香山场,矬峒场,双恩场,咸水场,淡水场,石桥场,隆井场,招收场,小江场。

  四川茶盐转运司。成都盐井九十五处,散在诸郡山中。至元二年,置兴元四川转运司,专掌煎熬办课之事。八年罢之。十六年,复立转运司。十八年,并入四道宣慰司。十九年,复立陕西四川转运司,通辖诸课程事。二十二年,置四川茶盐运司,秩从三品,使一员,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盐场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简盐场,隆盐场,绵盐场,潼川场,遂实场,顺庆场,保宁场,嘉定场,长宁场,绍庆场,云安场,大宁场。

  广海盐课提举司,至元三十一年置,专职盐课,秩正四品。都提举二员,从四品;同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市舶提举司。至元二十三年,立盐课市舶提举司,隶广东宣慰司。三十年,立海南博易提举司。至大四年罢之,禁下番船只。延祐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广东、庆元三市舶提举司。每司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

  海道运粮万户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岁海道运粮供给大都。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并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镇抚二员,正五品。其属附见:

  海运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一员,千户二员,并正五品;副千户三员,从五品。若温台,若庆元绍兴,若杭州嘉兴,若昆山崇明、常熟江阴等处,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运香莎糯米千户所。

  诸路总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员,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员,专治刑狱,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司吏无定制,随事繁简以为多寡之额;译史、通事各一人。其属附见:

  儒学教授一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员,及学正一员、学录一员。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

  蒙古教授一员,正九品。

  医学教授一员。

  阴阳教授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丞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织染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

  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府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惠民药局,提领一员。

  税务,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中统二年,诏验民户,定为员数。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至元二十年,置达鲁花赤一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盗之事,典史一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郭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知府或府尹一员,领劝农奥鲁与路同;同知一员,判官一员,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所在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等差。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于是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参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户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县之制。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后又别置尉,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九品,巡检一员。

  诸军,唯边远之地有之,各统属县,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辨使臣奸伪。正一员,从五品;副一员,正七品。

  勋一十阶:

  上柱国正一品轻车都尉从三品

  柱国从一品上骑都尉正四品

  上护军正二品骑都尉从四品

  护军从二品骁骑尉正五品

  上轻车都尉正三品飞骑尉从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郡侯从三品

  郡王从一品郡伯正四品

  国公正二品郡伯从四品

  郡公从二品县子正五品

  郡侯正三品县男从五品

  右勋爵,若上柱国、郡王、国公,时有除拜者,余则止于封赠用之。

  文散官四十二:

  开府仪同三司中宪大夫

  仪同三司中顺大夫以上正四品

  特进朝请大夫

  崇进朝散大夫

  金紫光禄大夫朝列大夫以上从四品

  银青荣禄大夫以上俱正一品奉政大夫

  光禄大夫奉议大夫以上正五品

  荣禄大夫以上从一品奉直大夫

  资德大夫奉训大夫以上从五品

  资政大夫承德郎

  资善大夫以上正二品承直郎以上正六品

  正奉大夫儒林郎

  通奉大夫承务郎以上从六品

  中奉大夫以上从二品文林郎

  正议大夫承事郎以上正七品

  通议大夫征事郎

  嘉议大夫以上正三品从事郎以上从七品

  太中大夫登仕郎

  中大夫将仕郎以上正八品

  亚中大夫以上从三品,旧为少中,延祐改亚中。登仕佐郎

  中议大夫将仕佐郎以上从八品

  右文散官四十二阶,由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六品至九品为敕授。敕授则中书署牒,宣授则以制命之。一品至五品者服紫,六品至七品者服绯,八品至九品者服绿,武官以下皆如之。其官常对品,惟九品无散官,则但举其职而已,武官杂职亦如之。

  武散官三十四阶:

  龙虎卫上将军宣武将军以上从四品

  金吾卫上将军武节将军

  骠骑卫上将军以上正二品武德将军以上正五品

  奉国上将军武义将军

  辅国上将军武略将军以上从五品

  镇国上将军以上从二品承信校尉

  昭武大将军昭信校尉以上正六品

  昭勇大将军忠武校尉

  昭毅大将军以上正三品忠显校尉以上从六品

  安远大将军忠勇校尉

  定远大将军忠翊校尉以上正七品

  怀远大将军以上从三品修武校尉

  广威将军敦武校尉以上从七品

  宣威将军保义校尉

  明威将军以上正四品进义校尉以上正八品

  信武将军保义副尉

  显武将军进义副尉以上从八品

  右武散官三十四阶,自龙虎卫上将军至进义副尉,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内侍散官一十四:

  中散大夫正二品通御郎从五品

  中引大夫从二品侍直郎正六品

  中御大夫正三品内直郎从六品

  侍中大夫从三品司谒郎正七品

  中卫大夫正四品司阍郎从七品

  中涓大夫从四品司奉郎正八品

  通侍郎正五品司引郎从八品

  右内侍品秩一十四阶,自中散至司引,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司天散官一十四:

  钦象大夫从三品候仪郎从六品

  明时大夫司正郎正七品

  颁朔大夫以上正四品平秩郎从七品

  保章大夫从四品正纪郎

  司玄大夫正五品挈壶郎以上正八品

  授时郎从五品司历郎

  灵台郎正六品司辰郎以上从八品

  右司天品秩一十四阶,自钦象至司辰,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太医散官一十五:

  保宜大夫成和郎从六品

  保康大夫以上从三品成全郎正七品

  保安大夫医正郎从七品

  保和大夫以上正四品医效郎

  保顺大夫从四品医候郎以上正八品

  保冲大夫正五品医痊郎

  保全郎从五品医愈郎以上从八品

  成安郎正六品

  右太医品秩一十五阶,自保宜至医愈,亦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教坊司散官十五:

  云韶大夫司乐郎从六品

  仙韶大夫以上从三品协乐郎正七品

  长宁大夫和乐郎从七品

  德和大夫以上正四品司音郎

  协律大夫从四品司律郎以上正八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和声郎

  纯和郎从五品和节郎以上从八品

  调音郎正六品

  右教坊品秩一十五阶,自云韶至和节,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元之官制,其大要具见于前,自元统、至元以来,颇有沿革增损之异。至正兵兴,四郊多垒,中书、枢密,俱有分省、分院;而行中书省、行枢密院增置之外,亦有分省、分院。自省院以及郡县,又各有添设之员。而各处总兵官以便宜行事者,承制拟授,具姓名以军功奏闻,则宣命敕牒随所索而给之,无有考核其实者。于是名爵日滥,纪纲日紊,疆宇日蹙,而遂至于亡矣。惜其掌故之文,缺轶不完,令据有司所送上者,缉而载之,以附前志,庶览者得以参考其得失治乱之概云。

  中书省。元统三年七月,中书省奏请自今不置左丞相。十月,命伯颜独长台司,诏天下。至元五年十月,加右丞相伯颜为大丞相。六年十月,命脱脱为右丞相,复置左丞相。至正七年,置议事平章四人。十二年二月,以贾鲁为添设左丞。三月,以悟良哈台为添设参知政事。七月,又以杜秉彝为添设参政。八月,以哈麻为添设右丞。十三年六月,命皇太子领中书令,如旧制。十四年九月,以吕思诚为添设左丞。二十七年八月,以枢密知院蛮子为添设第三平章,以太尉帖里帖木兒为添设左丞相。

  中书分省。至正十一年,置中书分省于济宁,以松寿为参知政事。十二年二月,中书右丞玉枢虎兒吐华、左丞韩大雅开分省于彰德。十四年,升济宁分省参政帖里帖木兒为平章政事,是后尝置右丞以守御焉。十五年四月,彰德分省除右丞、左丞各一员。十七年七月,以平章答兰,参政俺普、崔敬分省陵州。十一月,平章臧卜分省冀宁。十八年三月,扫地王、沙刘陷冀宁,臧卜遁。五月,王、刘北行,总兵官察罕帖木兒遣琐住院判来冀宁镇守,臧卜复回。十九年,臧卜卒。二十年正月,以右丞不花、参政王时分省冀宁。三月,铁甲韩至,分省官皆遁。二十一年,以平章答兰镇守。二十二年,答兰还京师,以左丞剌马乞剌、参政脱禾兒领分省事。二十三年三月,又以平章爱不花镇之。八月,扩廓帖木兒兵至,冀宁分省遂罢。二十七年八月,以添设平章蛮子兼知院,分省保定。九月,命太保、右丞相也速统领军马,分省山东;沙蓝答里仍中书左丞相、知枢密院,分省大同。以哈剌那海为大同分省平章,阿剌不花为参知政事。又置分省于冀宁,升冀宁总管为参政,铸印与之,凡事必咨大同分省而后行之。十月,又置分省于真定。

  六部。至元三年十二月,伯颜太师等奏准,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主事各设一员。至正元年四月,吏部置司绩一员,正七品,掌百官行止,以凭叙用廕袭。六月,中书奏准,户部事繁,见设司计四员,宜依前至元二十八年例,添设二员。十一月,吏、礼、兵、刑分为二库,户、工二部分二库,各设管勾一员。十二年正月,刑部添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十五年十月,济宁分省置兵、刑、工、户四部。

  枢密院。至正七年,知枢密院阿吉剌奏:「枢密院故事,亦设议事平章二人。」有旨令复置。十三年六月,令皇太子领枢密使,如旧制。十五年四月,添设佥院一员、院判二员。

  枢密分院。至正十五年三月,置枢密分院于卫辉。四月,彰德分院添设同知、副枢各一员,都事一员。直沽分院添设副枢一员、都事一员。十六年,又置分枢密院于沂州,以指挥使司隶焉。

  大宗正府。至元元年闰十二月,中书省奏准,世祖时立大宗正府,至仁宗时减去大字,今宜遵世祖旧制,仍为大宗正府。至正十年十二月,大宗正府添设掌判二员。

  宣文阁。至元六年十一月,罢奎章阁学士院。至正元年九月,立宣文阁,不置学士,唯授经郎及监书博士以宣文阁系衔云。

  崇文监。至元六年十二月,改艺文监为崇文监。至正元年三月,奉旨,令翰林国史院领之。

  详定使司。至正十七年七月,置四方献言详定使司,正三品,掌考其所陈之言,择其善者以闻于上而举行之。详定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掌书记二员,正七品。中书官提调之。

  司禋监。至正元年十二月,奉旨,依世祖故事,复立司禋监,给四品印,掌师翁祭祀祈禳之事。置内监、少监、监丞各二员,知事一员,译史、令史、奏差各二名。自后复升为三品。

  延徽寺。至元六年二月,中书省奉旨,依累朝故事,起盖懿璘质班皇帝斡耳朵,置延徽寺以掌之。

  规运提点所。至元六年十一月,罢太禧宗禋院隆祥使司。十二月,中书奏以宗禋院所辖会福、崇祥、隆禧、寿福四总管府,并隆祥使司,俱改为规运提点所,正五品,仍添置万宁提点所一处,并隶宣政院。

  诸路宝泉都提举司,至正十年十月置。其属有鼓铸局,正七品;永利库,从七品。掌鼓铸至正铜钱,印造交钞。

  徽政院。元统元年十二月,依太皇太后故事,为皇太后置徽政院,设立官属三百六十有六员。

  资正院。至元六年十二月,中书省奉旨为完者忽都皇后置资正院,正二品。院使六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首领官:经历、都事各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将昭功万户府司属,除已罢缮工司外,集庆路钱粮并入,有司每年验数,拨付资正院。其余司属,并付资正院领之。自后正宫皇后崩,册立完者忽都为皇后,改置崇政院。

  东宫官属。至正六年四月,立皇太子宫傅府,以长吉等为宫傅官,时太子犹未受册宝。至九年冬,立端本堂为皇太子学宫。置谕德一员,正二品;赞善二员,正三品;文学二员,正五品;正字二员,正七品;司经二员,正七品。十三年六月,册立皇太子,定置皇太子宾客二员,正二品;左、右谕德各一员,从二品;左、右赞善各一员,从三品;文学二员,从五品;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从六品。

  詹事院。至正十三年六月,立詹事院,罢宫傅府。置詹事三员,从一品;同知詹事二员,正二品;副詹事二员,从二品;詹事丞二员,正三品;首领官四员,中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从六品;管勾、照磨各一员,正八品;蒙古必霝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掾史十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十人。其属有家令司,家令二员,正三品,二员,正四品;家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九品。有府正司,府正二员,正三品;府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九品。有典宝监,典宝卿二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有仪卫司,指挥二员,从四品;副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十一月,置典藏库,从五品,掌收皇太子钱帛。十七年十月,置分詹事院,詹事一员,同知、副使各一员,詹事丞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一员,断事官二员,知事一员。

  大抚军院。至正二十七年八月乙巳,命皇太子总天下军马。九月,皇太子置大抚军院,从一品。知院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同佥一员。首领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二十八年闰七月,诏罢之。

  大都分府。至正十八年三月,东安、漷州、柳林日有警报,京师备御四隅,俱立大都分府。其官吏数,视都府减半。

  警巡院。至正十一年七月,升左、右两巡院为正五品。十八年,又于大都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吏视本院减半。

  行中书省。至正十二年正月,江西、江浙行省皆除添设平章,陕西行省除添设右丞。闰三月,置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于扬州,以淮西宣慰司、两淮盐运司、扬州、淮安、徐州、唐州、安丰、蕲、黄皆隶焉。除平章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政二员,及首领官、属官共二十五员。为头平章,兼提调镇南王傅府事。至十一月,始铸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印给之。是年,江浙行省添设右丞、参政,四川行省添设参政。十六年五月,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于福州,铸印设官,一如各处行省之制。以江浙行中书省平章左答纳失里、南台中丞阿鲁温沙为福建行中书省平章政事,福建闽海道廉访使庄嘉为右丞,福建元帅吴铎为左丞,司农丞讷都赤、益都路总管卓思诚为参政。以九月至福州,罢帅府,开省署。十七年九月,置山东行省,以大司农哈剌章为平章政事,铸印与之。十八年,福建行省右丞朵歹分省建宁,参政讷都赤分省泉州。二十三年三月,置广西行中书省,以廉访使也兒吉尼为平章政事。又置胶东行省于莱阳,总制东方事。二十六年八月,置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行枢密院。至元三年,伯颜右丞相奏准,于四川及湖广、江西之境,及江浙,凡三处,各置行枢密院,以镇遏好乱之民。每处设知院一员,同知、佥院、院判各一员。湖广、江西二省所辖地里险远,添设同佥一员。各院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客省副使一员,断事官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掾史六人,宣使六人,知印、怯里马赤各一人,断事官译史一人,令史二人,怯里马赤、知印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四年二月,遂罢之。至正十三年五月,岭北行枢密院添设断事官二员,先已设四员,共六员。又立镇抚司,除镇抚二员。立管勾所,置管勾一员,兼照磨。后又添设佥院二员、都事一员。十五年十月,置淮南江北等处行枢密院于扬州。十二月,河南行枢密院添设院判一员。十六年三月,置江浙行枢密院于杭州,知院二员,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二员,同佥二员,院判二员。首领官:经历、知事各一员,断事官二员,经历一员。十八年,以参政崔敬为山东等处行枢密院副使,分院于漷州,兼领屯田事。十九年八月,以察罕帖木兒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兼河南山东等处行枢密院知院。二十六年八月,置福建江西等处行枢密院。

  行御史台。至正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命太尉纳麟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御史大夫,以次官员,各依等第选用。是日,御史台奉旨,移置行台于绍兴。十二月,合台官属,开台署事。是年,置河南廉访司于沂州。十八年,御史台奏准,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权于建宁路开司署事。二十二年九月,权置山北廉访司于惠州。二十三年六月,济南路复置肃政廉访司。二十五年闰十月,御史大夫完者帖木兒奏:「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衙门,尝奉旨于绍兴路开设,近因道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等处,凡有文书,北至南台,风信不便,径申内台,未委事情虚实。宜于福建置分台,给降印信,俾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各道文书,由分台以达内台,于事体为便。」有旨从之。十一月,仍置河东廉访司于冀宁。

  行宣政院。元统二年正月,革罢广教总管府一十六处,置行宣政院于杭州。除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同佥、院判各一员。首领官:经历二员,都事、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宣使八人。至元二年五月,西番寇起,置行宣政院,以也先帖木兒为院使往讨之。至正二年,江浙行宣政院设崇教所,拟行中书省理问官,秩四品,以理僧民之事。

  河南山东都水监。至正六年五月,以连年河决为患,置都水监,以专疏塞之任。

  行都水监。至正八年二月,河水为患,诏于济宁郓城立行都水监。九年,又立山东河南等处行都水监。十一年十二月,立河防提举司,隶行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从五品。十二年正月,行都水监添设判官二员。十六年正月,又添设少监、监丞、知事各一员。

  都水庸田使司。至元二年正月,置都水庸田使司于平江,既而罢之。至五年,复立。至正十二年,因海运不通,京师阙食,诏河南洼下水泊之地,置屯田八处,于汴梁添都水庸田使司,正三品,掌种植稻田之事。庸田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首领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司吏十二人,译史二人。

  都总制庸田使司。至正十年,置河南江北等处都总制庸田使司,定置都总制庸田使二员,从二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司六员,从四品。首领官: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从八品;蒙古必BX赤、回回令使、怯里马赤、知印各一人,令史十八人,宣使十八人,壕寨十八人,典吏四人。其属官,则有军民屯田总管府,凡五处,置达鲁花赤各一员,从三品;总管各一员,正五品;同知各一员,正六品;府判各一员,从七品。首领官:经历各一员,从八品;知事各一员,从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蒙古译史各一人,司吏各六人,典吏各二人。又有农政司,置农政一员,正五品;农丞一员,正六品;提控一员,司吏二人。又有丰盈库,置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正九品。

  分司农司。至正十三年正月,命中书右丞悟良哈台、左丞乌古孙良桢兼大司农卿,给分司农司印。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间,北至檀、顺州,东至迁民镇,凡系官地,及元管各处屯田,悉从分司农司立法募民佃种之。

  大兵农司。至正十五年,诏有水田去处,置大兵农司,招诱夫丁,有事则乘机招讨,无事则栽植播种。所置司之处,曰保定等处大兵农使司、河间等处大兵农使司、武清等处大兵农使司、景蓟等处大兵农使司。其属,有兵农千户所,共二十四处;百户所,共四十八处;镇抚司各一。

  大都督兵农司。至正十九年二月,置大都督兵农司于西京,以孛罗帖木兒领之,从其所请也。仍置分司十道,专掌屯种之事。

  茶运司。元统元年十一月,复置湖广江西榷茶都转运司。

  盐运司。至正二年十一月,中书省奉旨讲究盐法,奏准于杭州、嘉兴、绍兴、温台四处,各置检校批验所,直隶运司,专掌批验盐商引目,均平袋法称盘等事。每所置检校批验官一员,从六品;相副官一员,正七品。

  漕运司。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运司添设提调官、运副、运判各一员。至正九年,添设海道巡防官,给降正七品印信,掌统领军人水手,防护粮船。巡防官二员,相副官二员。

  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至正十五年七月,升台州海道巡防千户所为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九月,置分府于平江。

  添设兵马司。至正十年十月,中书省奏:「东南千里外,妖气见,合立兵马司四处,掌防御之职。」遂置大名兵马司、东平兵马司、济南兵马司、徐州兵马司。每司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各四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译史各二人,司吏各十二人,奏差各八人,贴书各二十四人,忽剌罕赤各三十人,司狱各一员,狱丞各一员。十一年,罢沂州分元帅府,改立兵马指挥使司。十五年十月,济宁兵马司添设副指挥二员。

  各处宝泉提举司。至正十一年十月,置宝泉提举司于河南行省及济南、冀宁等处,凡九所。江浙、江西、湖广行省各一所。十二年三月,置铜冶场于饶州路德兴县、信州路铅山州、韶州岑水,凡三处。每所置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流官内铨注。直隶宝泉提举司,掌浸铜事。

  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元年六月奏准,湖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总领所辖路分镇守万户军马。

  邦牙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四年十二月置。先是,以缅地处云南极边,就立其酋长为帅,三年一贡方物。至是来贡,故改立官府以奖异之。

  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三年七月,中书省奏:「阔端阿哈所分地方,接连西番,自脱脱木兒既没之后,无人承嗣。达达人口头匹,时被西番劫夺杀伤,深为未便。」遂定置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以治之,置宣慰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首领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十人,蒙古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八人,典吏二人。

  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六年十二月改立,掌开设屯田、屯驻军马之事。

  荆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一年十一月奏准,荆湖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

  浙东宣慰司。至正十二年正月,添设宣慰使一员、同知一员、都事二员。

  淮东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二月置。统率濠泗义兵万户府,并洪泽等处义兵。招诱富民,出丁壮五千名者为万户,五百名者为千户,一百名者为百户,降宣敕牌面与之,命置司于泗州天长县。

  兴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

  江州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六年九月奏准,宣慰使都元帅廷授,佐贰僚属,命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道童、火你赤承制署之。

  河南宣慰司。至正十九年十月,罢洛阳招讨军民万户府,置宣慰司,以张俊为宣慰使。

  东路都蒙古军都元帅府,至正八年正月置。

  分元帅府。至正八年十二月,以福建盗起,诏汀、漳二州立分元帅府,以讨捕之。十一月,命买列的开分元帅府于沂州,以镇御东海群盗。十一年正月,湖南宝庆路置分元帅府,又置宝武分元帅府。三月,置山东分元帅府于登州,提调登、莱、宁海三州三十六处海口事。十二年二月,置安东、安丰二处分元帅府。

  水军元帅府。至正二十六年二月,置河淮水军元帅府于孟津县。

  绍熙军民宣抚司。至元四年,因监察御史言:「四川在宋时,有绍熙一府,统六州、二十县、一百五十二镇。近年雍、梁、淮甸人民,见彼中田畴广阔,开垦成业者,凡二十余万户。」省部议定,遂奏准置绍熙等处军民宣抚司。正官六员,宣抚使、同知、副使各二员。首领官三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司狱一员,蒙古、儒学教授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吏、知印、怯里马赤各一人,奏差四人。所隶资、普、昌、隆下州四处,盘石、内江、安岳、昌元、贵平下县五处,巡检司一十三处,各设官如制。又置都总使司,命御史大夫脱脱兼都总使,治书侍御史吉当普为副都总使。至元六年十一月,中书又因台臣言裁减冗官事,遂罢绍熙军民宣抚司。

  永顺宣抚司。至正十一年四月,改升永顺安抚司为宣抚司。

  平缅宣抚司。至正十五年八月,以云南死可伐等降,令其子莽三入贡方物,乃置平缅宣抚司以羁縻之。

  忠孝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一年七月,革罢四川省所辖大奴管勾等洞长官司,立忠孝军民府。至十五年四月,诏改为忠孝军民安抚司。

  忠义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四月,罢四川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长官司,置忠义军民安抚司。又罢盘顺府,置盘顺军民安抚司。

  宣化镇南五路军民府。至正十五年四月,命于四川置立提调军民镇抚所、蛮夷军民千户所。

  团练安抚劝农使司。至正十八年九月,置奉元延安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于耀州,巩昌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于邠州,以行省丞相朵朵、行台大夫完者帖木兒领之,各设参谋一人。每道置使二人,同知、副使各二人,检督六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

  防御使。至正十七年正月,准山东分省咨,团结义兵,每州添设州判一员,每县添设主簿一员,诏有司正官俱兼防御使事,听宣慰使司节制。

  屯田使司。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军民屯田使司于沛县,正三品。

  屯田打捕总管府。至元四年五月,升两淮屯田打捕总管府为正三品。

  黎兵万户府。元统二年十月,湖广行省咨:「海南僻在极边,南接占城,西邻交趾,环海四千余里,中盘百洞,黎、獠杂居,宜立万户府以镇之。」中书省奏准,依广西屯田万户府例,置黎兵万户府。万户三员,正三品。千户所一十三处,正五品。每所领百户所八处,正七品。

  水军万户府。至正十三年十月,置水军都万户府于昆山州,以浙东宣慰使纳麟哈剌为正万户,宣慰使董抟霄为副万户。十四年二月,立镇江水军万户府,命江浙行省右丞佛家闾领之。十五年十月,置水军万户府于黄河小清口。

  义兵万户府。至正十四年二月,诏河南、淮南两省并立义兵万户府。五月,置南阳、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募土人为军,免其差役,令讨贼自效。先是,乡人自相团结,号毛胡芦,故因以名之。十五年四月,置汴梁等处义兵万户府。十二月,置忠义、忠勤万户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招讨军民万户府。至正二十年,以巩县为招讨军民万户府。二十六年三月,置嵩州军民招讨万户府。

  义兵千户所。至正十年七月中书奏准,于广西平乐等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乡、剌场岭,湖南道州路、武冈路、湖北靖州路等处,置义兵千户所,每所置千户一员、弹压一员、百户十员。仍于义兵内推选才勇功能,充千户、弹压、百户之职。首领官、都目各一员,于本省都吏目选内注授,并从本道帅府节制。湖南道州二处千户所,于帅府分司处设立,本司调遣。湖北靖州一处,从本省摽拨镇守调遣。总定九十六员,给降宣敕牌面印信。十三年十一月,立义兵千户水军千户所于江西。

  奉使宣抚。至正五年十月,遣官分道奉使宣抚,布宣德意,询民疾苦,疏涤冤滞,蠲除烦苛,体察官吏贤否,明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职申请,五品以下就便处决,民间一切兴利除害之事,悉听举行。其余必合上闻者,条具入告。两浙江东道,以江西行省左丞忽都不丁、吏部尚书何执礼为之,宣政院都事吴密为首领官。江西福建道,以云南行省右丞散散、将作院使王士弘为之,国子典簿孟昉为首领官。江南湖广道,以大都路达鲁花赤拔实、江浙参政秦从德为之,留守司都事月忽难为首领官。海北广东道,以平江路达鲁花赤左答纳失理、都水使贾惟贞为之,都水照磨杨文在为首领官。燕南山东道,以资正院使蛮子、兵部尚书李献为之,太医院都事贾鲁为首领官。河东陕西道,以兵部尚书不花、枢密院判官靳义为之,翰林应奉王继善为首领官。山北辽东道,以宣政院同知伯家奴、宣徽佥院王也速迭兒为之,工部主事明理不花为首领官。云南省,以荆湖宣慰阿乞剌、两浙盐运使杜德远为之,通政院都事杨矩为首领官。甘肃永昌道,以上都留守阿牙赤、陕西行省左丞王绅为之,沁源县尹乔逊为首领官。四川省,以大都留守答尔麻失里、河南参政王守诚为之,宣政院都事武祺为首领官。京畿道,以西台中丞定定、集贤侍讲学士苏天爵为之,太史院都事留思诚为首领官。河南江北道,以吏部尚书定僧、宣政院佥院魏景道为之,中书检校哈尔丹为首领官。至正十七年九月,诏以中书右丞也先不花、御史中丞成遵奉使宣抚彰德、大名、广平、东昌、东平、曹、濮等处,奖厉将帅。

  经略使。至正十八年九月初六日,命经略使问民疾苦,招谕叛逆,果有怙终不悛,总督一应大小官吏,治兵裒粟,精练士卒,审用成算,申明纪律。先定江西、湖广、江浙、福建诸处,并力掎角,务收平复之效,不尚屠戮之威。江南各省民义,忠君亲上,姓名不能上达者,优加抚存,量才验功,授以官爵。旌表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高年耆德,常令有司存恤鳏寡孤独。选官二员为经略使参谋官,辟名士一人掌案牍。设行军司马一员,秩正五品,掌军律。

  ◎选举附录

  ○科目

  元以科目取士,自延祐至元统凡七科,具见前志。既罢复兴之后,至正二年三月戊寅,廷试举人,赐拜住、陈祖仁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八人。国子生员十有八人:蒙古人六名,从六品出身;色目人六名,正七品出身;汉人、南人共六名,从七品出身。五年三月辛卯,廷试举人,赐普颜不花、张士坚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数。国子生员亦如之。八年三月癸卯,廷试举人,赐阿鲁辉帖穆而、王宗哲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数。国子生员亦如之。是年四月,中书省奏准,监学生员每岁取及分生员四十人,三年应贡会试者,凡一百二十人。除例取十八人外,今后再取副榜二十人,于内蒙古、色目各四名,前二名充司钥,下二名充侍仪舍人。汉人取一十二人,前三名充学正、司乐,次四名充学录、典籍管勾,以下五名充舍人。不愿者,听其还斋。十一年三月丙辰,廷试举人,赐朵列图、文允中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八十有三人。国子生员如旧制。

  十二年三月,有旨:「省院台不用南人,似有偏负。天下四海之内,莫非吾民,宜依世祖时用人之法,南人有才学者,皆令用之。」自是累科南方之进士,始有为御史,为宪司官,为尚书者矣。十四年三月己巳,廷试举人,赐薛朝晤、牛继志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六十有二人。国子生员如旧制。十七年三月,廷试举人,赐侻征、王宗嗣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五十有一人。国子生员如旧制。

  十九年,中书左丞成遵建言:「宋自景祐以来,百五十年,虽无兵祸,常设寓试名额,以待四方游士。今淮南、河南、山东、四川、辽阳等处,及江南各省所属州县,避兵士民,会集京师。如依前代故事,别设流寓乡试之科,令避兵士民就试,许在京官员及请俸掾译史人等,系其乡里亲戚者,结罪保举,行移大都路印卷,验其人数,添差试官,别为考校,依各处元额,选合格者充之,则国有得人之效,野无遗贤之叹矣。」既而监察御史亦建言此事,中书送礼部定拟:「曾经残破处所,其乡试元额,蒙古、色目、汉人、南人总计一百三十有二人。如今流寓儒人,应试名数,难同全盛之时,其寓试解额,合照依元额减半量拟,取合格蒙古、色目各十五名,汉人二十名,南人十五名,通六十有五名。」中书省奏准,如所拟行之。而是岁福建行中书省初设乡试,定取七人为额,而江西流寓福建者亦与试焉,通取十有五人,充贡于京师。而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察罕帖木兒又请:「今岁八月乡试,河南举人及避兵儒士,不拘籍贯,依河南省元额数,就陕州置贡院应试。」诏亦从之。二十年三月,廷试举人,赐买住、魏元礼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三十有五人。国子生员如旧制。二十三年三月丁未,廷试举人,赐宝宝、杨輗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六十有二人。国子生员如旧制。是年六月,中书省奏:「江浙、福建举人,涉海道以赴京,有六人者,已后会试之期,宜授以教授之职;其下第三人,亦以教授之职授之。非徒慰其跋涉险阻之劳,亦及激劝远方忠义之士。」

  二十五年,皇太子抚军河东,适当大比之岁,扩廓帖木兒以江南、四川等处皆阻于兵,其乡试不废者,唯燕南、河南、山东、陕西、河东数道而已,乃启皇太子倍增乡贡之额。二十六年三月,廷试举人,赐赫德溥化、张栋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三人,优其品秩,第一甲,授承直郎,正六品,第二甲,授承务郎,从六品;第三甲,授从仕郎,从七品。国子生员:蒙古七名,正六品;色目六名,从六品;汉人七名,正七品;通二十人。兵兴已后,科目取士,莫盛于斯;而元之设科,亦止于是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