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音战士主题曲优酷:冤!结婚三年未见娇妻全裸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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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结婚三年未见娇妻全裸真身

(2010-12-14 15:31:06)转载 标签:

生理构造

听觉

视觉

两性

女性

情感

            



文 雪克

 

在一个小范围纯爷们的茶座里,朋友杰一脸深仇大恨地说:结婚三年了,他连妻子的全裸真身都没看到!哥们一听都雌牙裂嘴,感到不可思议,问杰:“哪你们怎么做的床上运动?”杰说:只要动手解她的衣服,她马上关灯,你如果坚持开灯,她就和衣侧躺,不跟你做。“没有白天做过吗?” 杰说刚结婚的那阵有过,但要么她穿着衣服,要么拉紧密不透光的窗帘,要么用床单裹住身体的一部分。总之,你别想看清她全裸的身姿。

 

我却一点都不觉得奇怪,这种情况在夫妻、情侣中多着哩,城里有,农村也有。

 

问题是,三年婚姻过去,杰、或者男人们已走到很需要妻子或性伴侣给予更多的挑逗刺激才能唤起他们对熟悉的肉体的热情的地步,“视觉”动物偏偏碰上“听觉”动物,这PK确实有点累人。

 

学术一点说,女人不想在男人面前全裸,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原因,比如在比较传统、保守的家庭中长大;比如小时候曾因祼露身体受过惊吓;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人的身体有问题,比如毛孔太粗、腿或腰不好看,抑或哪里有一块难看的疤痕或胎记等等。前两种属于心因性毛病,要因势利导;后一种属于生理性的,男人要给予理解。

 

显然,杰的妻子属于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如何解决,朋友只能出主意,工作还得杰自己去做。

 

比如,可以采取折衷的办法:不开大灯开小灯,不开床头灯开地灯。然后坚持故作惊讶地欣赏,坚持奋不顾身地溺爱,让妻子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对于老公是何等重要。显然,杰没有这样尝试过,这是杰的错。但这里也同时出现了一个女人们必须知道的天大的问题:如果你在床上一本正经,老公就比你更正经;久而久之,床上就出现“乏味”的不良循环。

 

男人是视觉动物,这是生理构造决定的,谁也改变不了的。网上有这么一段文字(大意),我推荐给杰的妻子看:

 

男人有视觉上的贪婪,上街见到美女就要看,也因此喜新厌旧。女人有听觉上的贪婪,总是不停地要男人对她说那三个字。谁对她说好听的话就心中窃喜,甚至脸有红晕,回家以后还会细细回味。.视觉需要有形的表象满足,抵达大脑,才能转换成行动;听觉所获得的是一种感觉,弥漫全身,存放于心田,难以言表,只能通过身体自身来“言说”。所以,男人应该在音乐中求爱,女人应该在烛光下示爱!

 

很明确的“烛光下示爱”!杰能否通过呢喃耳语甜言蜜语,连哄带骗把妻子的衣服一件一件脱下来,不得而知。但我想:男女床事的一些纠结,本来就只是一层“窗户纸”,你不必故作高深神神秘秘跟她们扯什么生理心理,轻轻“捅破”也就是那么一回事。杰和她的妻子都是85后的大学生,不至于缺乏这方面的悟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