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肉减肥:药家鑫案余波再起,舆情逆转为哪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6:49:03

药家鑫案余波再起,舆情逆转为哪般?

(2012-02-08 21:24:19) 转载标签:

张显

药家鑫案

追讨赠款

杂谈

分类: 法制

药家鑫案余波再起,舆情逆转为哪般?

最近,药家鑫杀人案被害人张妙父母通过代理律师张显发表声明,同意接受药家鑫父母先前拒绝的二十万元赠款。遭到拒绝后,2月7日下午,张显与张妙父亲张平选上门索款。网民的舆情却与审判药家鑫时的几乎一边倒截然相反,大部分人不支持张显和张家的行为,根据凤凰网截止今天晚上的调查,不支持张家追讨赠款、认为药家已无义务支付赠款的人数均在80%以上。原因何在?兹据新闻报道,分析一二。

药家鑫惨杀无辜的张妙,令人愤慨。药家父母筹款赠送被害人家属,既有安慰、代儿赎罪之心,也不能说没有张家父母宽恕儿子罪行的希望。药家父母的行为,从客观上说,是减轻药家鑫犯罪后果的积极行动,应该给予肯定。至于此举是否会影响到对药家鑫的量刑,谁也说不好。但是,张家先收后退,已经明确地表示了不受赠款的决心。随后药家鑫被处死刑,此案结束,两家的父母都为这场血案付出了惨重的心灵创伤。

张显在其博客中暗示的药家父母有权势背景消息,世人已知大都子虚乌有,这只是普通平民间发生的一起不幸事件。在药庆卫与张显之间的名誉侵权案件正在审理之中,却发生这场追讨赠款的闹剧,显然已经不能再欺世人的良知了。

首先,药家父母的赠款,只是施害人家属的自愿赠予,而非刑事审判附带的民事赔偿,因此,赠予与否,完全是赠款人的自由意志,任何人都无权强迫其赠予,何况拒绝在先,岂能追索于后?为人行事如此,世人难以认同。

其次,张妙被害以后,根据媒体披露的民众对张家的捐款,数达七八十万。而张平选称只收了十万,用于张妙母亲治病还不够。捐赠数额与实收捐额相差如此悬殊,也令世人无所适从。是当时热心的捐款人事后食言,还是张家未讲实情?以前之出尔反尔,世人的态度也就不难猜测了。

最后,就张显作为张妙案件代理律师而言,其所有的代理责任都已经结束。药家的赠款问题,不牵涉民事法律问题,而张显却以前代理律师身份带张平选上门索款,已经完全超越了律师的权限,并影响到药家父母的正常生活。这种行为,已经有扰乱社会秩序之嫌,世人也难以认同。

我曾在一篇谈论此案的博客中讲,代理律师要把握好自己的角色,是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而不要干扰、扭曲委托人的愿望和诉求,这种职业操守是要在实践中细心领会的。因为每个委托人都有着相当复杂的情感世界和实际的物质需要。即使对簿公堂,委托人与诉讼对象之间的关系,也远不是两造代理律师依判决确定胜负。一个好的代理律师,不会过分计较判决结果,而追求的是为委托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因为判决取决于案件本身的事实,而法律服务则在于弄清事实本身,为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最大的权益。以药案的张家一方而言,当初接受药家父母的赠款,法院未必会免除药家鑫的极刑,而张家的确得到了实在的利益,聊补失女之痛。先收赠款,看来是张平选的自我选择,但后来何以退款,受哪些因素干扰,当事人应该自己有数,但愿不是代理律师的主意。张显事先没有注意保护好张父的已得利益,事后又在法庭之外追索,无论从哪方面说,都是有欠缺的。

围绕药案前前后后的舆情顺逆,说明我国的民众是富有同情心、讲道理、讲法制的。对于这样的民情舆论,司法机关千万不要轻视。法以水为平,民心就是水。在法律和民心之间找到天平,是司法之要义。这是法律学教科书上没有教过的知识,却是司法实践的真谛。最近浙江高院关于吴英死刑的判决,高院的解释不是没有道理,但舆论的坚决反对,也不是没有道理。民心是水,不是要求吴英无罪,而是要求免死,司法天平如果不依此而有所改变,那么,我只能说,法官还只是会背教科书、照公式做练习题的考生。背得都没错,错在不懂司法的要义在于不违民心——这是一颗富有同情心、讲道理、讲法制的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