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男王祖蓝吻戏:美国人:开拓历程·10-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0 16:16:07

第三部分 语言与印刷文字

 

整个世界四分之一土地上的人将能象家人一样,用同一种语言互相沟通和交谈。”——诺亚·韦伯斯特

 

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居民的谈吐早就开始象美国人那样了。在他们阅读的和印刷的东西里,新世界的风格正在成形。下面几个章节的主要内容是:美国语言和美国阅读方式如何形成以及美国的印刷事业又如何为美国人的需要服务。在美国,印刷文字已不再是知识阶层的私有财产,而开始属于公众了。

 

第十章 新的一致性

 

英语说得最好的人,恰恰正是那些不懂拼字规则的人。”——本杰明·富兰克林

 

四十一 美国口音

 

当北美殖民地滨海地带的英国佬想紧紧抱住他们所熟悉的、从英国不同地区带来的地方生活方式时,他们无意之中为一种新的文化奠定了基础。从许多方面来看,这种文化在广阔的美国土地上比在狭小的英国故土具有更强的一致性。定居者坚持讲他们祖国的语言,他们在新世界各处流动,他们所属的社会阶层也经常变动,在此过程中,他们使用的语言更趋统一了。整个北美大陆克服了空间上的障碍,很快出现了一种单一的口头语言,就象印刷文字克服了时间上的障碍一样。美国语言使塞缨尔·丹尼尔一五九九年写下的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预言得到实现:

谁能知道,到时候我们会

向何处传播我们语言的精华?

我们最引以为豪的成就

又将送往哪些陌生的地方,

用我们的宝藏去充实

那些不知名国家的文化?

又是哪些尚未定型的西方世界

会用我们的语音改造他们的语言,

使之变得更加优美动听?

 

仅仅两个世纪之后,这个梦想就变成了现实。诺亚·韦伯斯特预见到,“北美大陆将定居着一亿讲着同一种语言的人口。”同欧洲的情况正好相反,美国开辟了“一个新时代,使整个世界四分之一土地上的人将能象一家人一样,用同一种语言互相沟通和交谈。”

 

美国语言确实显示了惊人的一致性,我们只要对比一下象印度,苏联和中国那样多种语言并存的国家,或者提醒自己注意这样的事实,即面积不到四百万平方英里的欧洲就存在着十几种各不相同的主要语占,我们就能上确地理解我们在这方面所具有的优越性。美国人民分布在三百多万平方英里的土地上,却只讲着一种语言,那不勒斯人和米兰人所讲的语言,或者坎特伯雷人和约克郡人所讲的语言,或者英国一个威尔士煤矿工人与一个牛津大学生所讲的语言,或者法国一个普罗旺斯的农民和一个巴黎的律师所讲的语言,比之美国缅因州人和加利福尼亚州人所讲的语言或者美国一个工厂工人和一个大学校长所讲的语言,其差别要大得多。

 

美国语言的这种一致性就地理而言是没有地区方言的隔阂,就社会性而言则没有种姓和阶级的隔阂。这两个方面的一致性部对国家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们是争取国家统一的象征和原因,如果我们注意一下加拿大的大量讲法语的人对于加拿大政治生活所产生的影响.或者多种语言的存在如何妨碍了印度联邦制的确立,我们就会开始认识到,如果没有语言上的统一,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可能会出现多么大的不同啊!要是在一个讲着多种语言的国家里。就很难形成现代美国文化的许多其它特征——包括人口的地区性流动、公共教育制度、邮政编号、广播和电视网、全国性的报刊杂志的批量发行、“全国性广告”,以及所有这一切对于人民生活水平的影响,如果象在英国那样,一个缺乏“合乎传统教养”背景的人一开口说话就暴露出他的身分,试想这对于“从小木屋到白宫”式的美国政治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我们这种大众化的不分阶级的语言为整个美国提供了一种“平等”的讲话方式。

 

在这种影响力巨大的一致性面前,我国语言的其它“美国”特色就显得是无关紧要的了。这一点可以一直追溯到英国移民最早定居北美的时期。如果这种语言上的一致性没有在殖民时期,也即在十九世纪混杂的移民大量进入北美大陆之前,就深深地扎下了根,今天的美国就不可能以一个多民族组成的国家却讲着单一语言这样一种自相矛盾的面貌出现在世界上,几乎从第一批定居北美的人开始,就存在着语言上趋于一致的要求。

 

首先,看一下发音。从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一直到弗吉尼亚,在相距这么遥远的各个地区定居的人带来的是同一种语言,他们之中多数来自相同的地区(伦敦、英格兰中部地区和南英格兰),而且大体上属于同一个社会阶层,虽然今天新英格兰和南方在口音上有点区别,但这并没有大到妨碍他们之间相互了解的程度,而在十七世纪的时候,即使在大西洋沿岸各个殖民地的最边远地区,连这点小差别也没有表现出来,那时候,新英格兰人和南方人部讲着我们现在称之为南方口音的同样语言。所以,今天的南方口音在许多方面还保留了旧时代的讲话方式,而新英格兰口音中所具有的“英国”特点却很明显是后来创造出来的。

 

一旦登上北美的海岸,英语就渐渐变得比较一致起来了。这是由于某些一般性的殖民地因素和某些特殊的美国因素起作用的结果。约翰·皮克林在他所著的《美国创用语辞典》(一八一六年出版)里提到,“由于人们经常从我国的一个地区流动到另一个地区,美国的语言比英国的语言更为一致。”甚至在十八世纪结束之前,象约翰·威瑟斯庞牧师这样的语言学大师、他从苏格兰前来美国担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的职务)就注意到了这一事实。他在《共济会》一书(一七八一年出版)中说,“美国老百姓说英语比英国老百姓地道得多,其源因是很明显的,即这里的人居住地点很不固定,经常从一个地区流动到另一个地区,因此他们无论是在发音还是在用词方面,都不那么容易沾染地方色彩,英国一个郡和一个郡之间在方言上的差别,要比美国一个州和另一个州之间在语言上的差别大得多。”一度相互隔绝的英国地区方言在美国碰到一起来了,人们彼此又不得不说话交谈。最近,语言学家们发现,这种语言上趋向一致的倾向是北美任何殖民地全都具有的一个普遍的特点,而它们原来的母国就缺乏这个特点。

 

可以说,十八世纪的美国是一个大熔炉——尽管在它的初创时期,各种成分的居民之间的差别就比较小。到了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它进一步融合了爱尔兰人、德国人、波兰人、犹太人、意大利人、墨西哥人和中国人这样一些成分完全不同的民族;而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美国的移民主要来自英国的约克、诺福克、萨福克、埃塞克斯、伦敦、肯特、汉普等郡和另外一些郡。任何一个看过标明十七世纪新英格兰和弗吉尼亚英国移民的原居住地的地图的人,都不能不对这些移民来自英国许多不同地区这一事实留下深刻的印象。虽然正如我们已经谈到的那样,移民具有某种相对集中的倾向,如弗吉尼亚的移民主要来自英格兰的中部地区,新英格兰的移民主要来自伦敦和英格兰东部,而且当时的移民主要还不是来自农民阶层:但是,美国早期殖民地确实是包括了来自他们母国各个不同社会阶层和许多不同地区的人。

 

即使是在较小的地区内,如在新英格兰,美国生活方式也培育了这种一致性。在整个十七世纪,马萨诸塞的普利茅斯、沃特敦、德达姆和格罗顿诸地,大约百分之七十可以追溯其来源的移民是来自伦敦和英格兰东部各郡,剩丁的则来自英国的四面八方。最为重要的是,当地的统治集团并不都是说一种单一的方言,因此也就无法规定某一种方言为当地社会的通用语言。新英格兰城镇里粗通文化的书写员就来自英国许多不同的地区,根据他们的拼写所发出来的字音,表明他们使用的语言具有惊人的一致性,并且非常接近英国的标准口头用语。

 

十八世纪的旅行者发现美国不存在什么方言,他们对于美国各个阶层的人都能说准确而合乎文法的英语这一点印象非常深刻。一七二四年,休·琼斯牧师在弗吉尼亚发现“种植园的工人,甚至土生土长的黑人,普遍都能讲一口很好的不带土语和乡音的英语,而且都能够很漂亮地就日常生活问题进行交谈。”地方议会议员罗伯特·卡特“注意英语的发音问题”,宁愿为他的孩子请一个美国培养的家庭教师,而不愿要苏格兰的或英格兰的家庭教师。十八世纪的威廉玛丽学院校方特别重视要学生掌握正确的发音。在费城,苏格兰勋爵亚当·戈登于一七六四至六五年在各殖民地旅行之后,发现“这里的人言语之得体,使我惊叹不已,各个不同阶层的人都讲得一口地道的英国腔的口语,其准确和纯正的程度,超过伦敦上流地区以外的任何地方”。

 

有些人甚至说,殖民地的人“总的说来,英语讲得比英国人还要好”,即使是那些最挑剔的观察家也同意这一点。乔纳森·鲍彻尔牧师(17371804)在南方生活了约十五个年头,曾教过华盛顿之妻与前夫生的儿子约翰·帕克·柯蒂斯,在美国独立革命时期曾是亲英派的领导人之一。他花了多年的时间编写了一部《古体字和地方用词汇编》,认为美国没有方言实际上使语言趋于贫乏,但他仍然发现,“在北美,我认为不仅普遍流行任何别的地方都难以听到的最纯正的英国发音,而且还具有完美的语言上的一致性。”

 

关于独立之前那些年代里美国口头语言的情况,威廉·埃迪斯在他一七七O六月八日发自美国的一封信中曾作过如下的总结:在英国,几乎每个郡都有它自己特定的方言,甚至还存在着不同的讲话习惯和思想方法,把相距并不十分遥远的居民区分得清清楚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马里兰及其周围几个殖民地,语言上却普遍存在着惊人的一致性。一般居民的发音之准确和优美,即使是最有见识的人听了也会赞叹不已,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殖民地居民中勇于冒险的人比比皆是。这些人不仅来自英国和爱尔兰的每一个地区,而且也来自几乎每一个欧洲国家。在那里,盛行自由的原则和商业交往的原则。因此。人们循情顺理地认为来自这么多国家的人凑合在一起,英语肯定会蜕化:但是,实际情况正好相反。祖辈的人虽然那么混杂,但他们的后代讲的语言却是非常的一致和纯正,也没有继承他们的英国的或其它外国的祖辈所特有的地方或本民族的口音。

 

就我个人来说,我必须承认,当我看到殖民地居民和受过同样教育、拥有相等财富而仍然生活在母国的人两者之间竟然存在如此明显的差别时,我真感到有些不知所措了。这种语言上的一致性不仅存在于欧洲人占相当数量的沿海地区,而且也存在于内地:在那里,人口增长缓慢,很少有机会同博学多识的陌生人交往并从中得到教益。

 

在殖民时期,美国语言所表现出来的抵制外来词汇的能力和自我创造词汇的能力,显示了使英语趋向统一的强大力量。全盘吸收外国词汇很可能会产生一种类似在加勒比地区或者东南亚某些地区那样的一种半英不英的土语、一种洋径滨英语或者一种巴比阿孟特语。但是在美国,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在整个殖民时期,法语和德语混进英语的机会是很多的,而英属北美疽民地的居民居然没有怎么受这些语言的影响,这一点是特别引人注目的,在美国独立前的年代里,尽管在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谷地、佐治亚以及其它地方,存在着好几个讲德语的社区,但当他讲的英语中却并没有吸收几个德语同汇。只是在一八O三年购买路易斯安那,当人们开始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区定居之后,特别是庄墨西哥战争(一八四六至四八年)期间及战后,人们才从西班牙语里吸收了大量的词汇。法语词汇的吸收在开始时也很少,一直到独立革命和购买路易斯安那之后,在西北领土边界上和法国人的交往增加,才吸收了一些法语词汇。虽然有些重要的词汇如port-age(搬运),chowder(鱼或蛤加洋葱、猪肉等做的杂烩食品),cache(贮藏粮食、器材等物品的暗窖)在很早的时候就吸收进来了,但是bureau(办公署,政府机构的局、司、处),prairie(大草原〕则是在独立革命之后才吸收的,最早的引进词汇来自荷兰语,如boss(主人、老板)和Yankee(美国佬)。但整个来说,从荷兰语里吸收的词汇数量不很多。

 

在整个殖民时期,美国英语新增加的词汇中最多的是下面有限的两大类,一类是吸收印第安语中的词汇,一类是用英语旧词合成的新词,从印第安语里吸收来的词汇主要是地名,特别是一些和自然特征有关的词汇,如Massachusetts(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另外还有一些和印第安人的关系、印第安人的生活、印第安人种植的农作物,或者印第安人用的东西有关的词汇,如hominy(玉米片、玉米粥),toboggan(一种扁长平底的滑雪橇),pemmican(干肉饼),mackinaw(双排钮方格纹厚呢短大衣)。moccasin(软鹿皮、鹿皮靴〕,Dapoose(印第安人的幼婴),sachem(印第安人酋长,后发展成为首领、巨头,纽约市民主党组织的干事即沿用此名),powwow(巫师、祭司、祛病祈祷),tomahawk(印第安人的战斧、钺),wigwalm(印第安人棚屋、帐篷,后发展成为政治性集会用的大会场),succotash(印第安人一种用玉米、豆类与腊肉合煮的食物)以及 squaw(印第安人女子或妻子)。这些词汇在十八世纪中叶的时候就已经流传开了。从美洲新发现的动植物中产生了用人们熟悉的英语同汇合成的新词汇,例如 bullfrog(牛蛙),mudhen(棲于沼泽地之鸟,鷭或秧鸡),cat-bird(北美猫声鸟、猫鹊),catfish(鲶鱼),muskrat(麝鼠),rdzorback(野猪),gartersnake(美洲产的一种带黄色亲纹的无毒小蛇)和 groundhog(土拨鼠)。美国生活本身还创造了backwoods(边远地区、偏僻地区、未开垦的林地、远离城镇的森林地带),backstret(比较不热闹的街道、偷偷摸摸地做),backlane(屋后草坪),backlog(壁炉深处垫底的大木橛,存货、备用物),backcountry(穷乡僻壤、边远地方)等词汇。此外,还有一些老的英语同汇则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以描述美国的景物,如bluff(峭壁、断崖),cliff(悬崖、绝壁),neck(地峡、峡道),bottoms(河谷、洼地〕,pond(池塘)和 creek(小溪、小湾、山间小平地)。从这些新的合成词汇已可隐约意识到语言会进一步丰富多采,而这一点是在十九世纪初叶才清楚显露出来的。但是,在独立革命之前,美国英语最惊人的新特点还是它的一致性。

 

Americanism(美国创用语)的意思是在美国形成的或主要在美国使用的用语,这个字在一七八一年威瑟斯庞正式使用之前,还不为人们所知。在这之前,这个字很少有什么用处。边疆地区和未开发的西部那种粗鲁的、放纵的和“喧闹的”(rip-snortin,这个字来自戴维·克罗克特)语言,七月四日演说家们文采绚丽的自我吹嘘的讲演,都表现出十足的美国味道。但这一切都是在十九世纪以后出现的事,而不是在十八世纪。至于从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意第绪语里吸收来的词汇,以及通过商业交往而随意发明的新同——从Kodak(柯达)到Sanforized(棉麻织物在做成衣服前用机械方法抽缩使缩水率大为降低的“预缩水处理法”,原为商标名)——也全都是大规模移民、工业化、大批量生产、大城市中居民的混杂,以及广告、全国性刊物、广播和电视的兴起……等等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美国生活的产物。直到《独立宣言》发表至少半个世纪以后,美国语言的词汇才开始具有独特的美国特色。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英国那种扩张性的、活力盎然和多姿多采的冒险精神在十九世纪的美国精神中找到了一个后来居上的对手,这两种不同时代的创业精神都表现在语言的生命力、创造性和实验主义上。克拉普曾经指出,“美国英语所具有的那种伊丽莎白时代的质素不是继承下来的,而是在美国的土地上发展起来的。”

 

  总之,在整个殖民时期,美国的口头语言一直是比较保守的,越来越倾向于遵循一种统一的标准。非英语民族很快被同化了。举例而言,一六八五年废除南特诏书之后到北美来寻求政治避难的法国胡格诺派新教徒很快就被同化了。十七世纪到北美来的大量德国人,有时是作为整个社区定居在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河谷一带,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相互问仍保留一种修正了的德语。但是,他们的语言对美国英语并没有产生什么影响。新来的移民急于挤进已经讲着美国英语的高级社会阶层,这种心情激励他们学习使用社会的通用语言。做父母的说着“蹩脚英语”,这也反映了他们对通用语言的期望,希望他们的孩子有朝一日能在新世界出人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