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苏树海 阴魂不散:否决权——美国又爱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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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8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苏珊·赖斯(中)在安理会表决中举手投否决票。新华社记者白洁摄


本文摘自中国网 作者:肖岩


据美国媒体报道,无论美、英、西三国首脑的亚速尔“战争峰会”成果如何,白宫都将于本周最终决定:是让安理会就其新决议进行投票,逼法、俄及安理会其他成员国“摊牌”,还是干脆撤回新决议,直接组织“联军”对伊动手。目前看来,无论是哪种结果,对布什来说都将是走钢丝式的决定。


美国喜欢用否决权


美国媒体最近报道说,已经有一些美国会议员要求通过法案,将“法国薯条”改名为“自由薯条”;还有的州打算禁止商店出售法国葡萄酒。美国一些人对法国这个昔日“朋友”的愤怒之情由此可见一斑。但事实上,大多数美国人不知道或不愿意承认的是,即使此次法国真的投了反对票,也不过是其58年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生涯”中第三度单独行使否决权,而美国自己已经53次独自封杀安理会决议了。


美国在联合国第一张反对票出现在1970年,当时美国和英国联手,封杀了安理会一项关于津巴布韦的决议案。此后,美国取代苏联成为安理会头号“决议杀手”。尤其是在以色列问题上,美国更是持一边倒的态度,共否决了35项所谓的对“以色列不利”的决议案。此外,美国还曾否决10项批评南非的决议草案、8项关于纳米比亚的决议草案、7项关于尼加拉瓜的决议草案和5项关于越南的决议草案。可见,美国对待于己不利的决议案,从来是“封杀没商量”。


美国一贯的支持者英国共32次行使否决权,其中23次是与美国联手的。自1972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共4度投下反对票,最近一次是于1999年否决安理会延长联合国维和部队驻守在马其顿期限的决议案。


安理会章节中并无“否决权”一说


实际上,联合国宪章上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否决权”一说,但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因此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一般即被称为行使否决权。英国广播公司报道说,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之所以在宪章中做出这一规定,据称是因为“大国必须对世界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1946年2月16日,苏联在安理会就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项决议案的表决中,首度行使否决权。


谁也没想到,这一当初旨在加强大国团结与合作的规定,在二战结束之后,尤其是冷战期间成了两大阵营对决的工具。特别是美国和苏联在安理会的斗争中多次动用否决权,使许多国家开始质疑这一体制的合理性。据统计,截至去年底,5大常任理事国共252度行使否决权。其中最多的俄罗斯(包括苏联)共121次动用否决权,美国76次投下反对票,英国和法国行使否决权的次数分别为32次和18次,而中国仅5度投下反对票。尤其是苏联,仅在1946年至1965年间就曾106次投下反对票,占同期安理会五常行使否决权总数的90%以上,以至于1957年至1985年间担任苏联驻联合国大使的葛罗米柯得了个“摇头先生”的外号。但自从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继承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的俄罗斯至今仅两次动用否决权。其中一次是否决安理会谴责波黑塞族军队阻挠联合国难民署在波黑工作的决议草案,另一次则是否决关于联合国在塞浦路斯行动资金问题的决议草案。


授权开战有两种“合法”方式


分析人士指出,美国此次未效法1999年对南联盟的做法,而是争取得到安理会的授权,是国内外多种因素起作用的结果。从国内来看,虽然七成以上的美国民众仍然支持布什对伊动武,但2/3的民众要求美国必须在得到安理会同意之后才能付诸行动。如果布什最终放弃在安理会的努力而直接行动,则必将受到国内反战派更强大的压力,如果战事不顺,民众对其支持率更会大幅下降。


从国际形势来看,布什认识到,争取安理会的支持是其在战后的海湾地区站住脚并扩大影响的关键。目前,海湾地区的阿拉伯国家中,除了曾被伊拉克侵略过的科威特无条件支持其对伊动武并提供军事基地之外,连沙特阿拉伯、约旦这样美国的“老朋友”都与其保持一定距离,而叙利亚等国更是视美国为阿拉伯国家的“侵略者”。即使一路跟着美国的英国、西班牙、保加利亚等国,现在也面临着国内越来越大的反战压力,如果这些国家的领导人拿定主意,在没有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和美国一起干,其在国内的政治前途恐怕就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有专家说,要在安理会通不过的情况下为美、英、西等国的对伊行动披上“合法外衣”,其实还有一个办法,这就是转而寻求联合国大会的支持。1950年,联合国通过一项决议规定,如果安理会不能正常履行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职责,则联合国大会(联大)可召开紧急会议,对某个重大议题进行表决。历史上这种先例并不少见。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之后,苏联立即行使否决权,封杀了安理会与此相关的一项决议案。当时美国转而操纵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项“为和平而团结”的决议案,并以此为由头,网罗了一些国家组成了所谓的“联合国军”,公然进军朝鲜半岛。1956年,埃及宣布将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导致英、法和以色列发动了对埃军事行动,并占领了部分运河地区。英国和法国随后在安理会停火决议案中投了反对票。此后,美国再度使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案,最终迫使英、法于随后数周撤回军队。


曾于1978年至1981年间担任美国驻联合国副大使的威廉·胡佛表示,美国可以要求召开联合国大会,就伊拉克问题进行表决,从而获得动武授权。不过目前看来,美国丝毫没有打算要求联大开会进行表决的意思,因为布什很清楚,如果说他在安理会还能勉强凑上八九张支持票的话,一旦联合国190多个成员国进行投票,几乎可以肯定,美国将输得更难看。(肖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