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大悲古寺法会:八字讲义之论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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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火者,三夏气候之代名词,暑热之气也,寅宫甲木当旺,丙火长生,故云:「母旺子相」,相者,序次将至,如辅相也,丙火虽是方生之气,与当旺之木,势力并行,阳回大地,侮雪欺霜,其象至为威烈,此春火之性也。天地之气,水火而已(即寒暑)故火之生寅水之生申,与木生亥,金生巳,有不同,木为火之前驱,金为水之前驱,正月木旺火生,其势力同时而至,自然之势也。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过盛,盛则辜恩。
初春余寒未尽,木藉火生,火藉木生,正月阳和之气,即木火会合之象,故云:「喜木生扶」,二三两月阳气增盛,木少火明,木多火塞,故不宜过旺,旺则炎烈,阳气燥渴,宜水调剂,三春木旺之际,自能泄水生火,名天和地润,既济成功,若水太盛,湿木无焰,非土制之不可,失调和之意,辜负春日阳之恩矣,故春火用食制煞,非上格。
土盛则蹇塞晦光,火盛则伤多燥烈。
此言见食伤也,土得水润,则生万物,土见火燥,则亢旱焦坼,故火土伤官,独难言秀气也,(土,火之伤官也,伤多即土多)故丙火不畏壬水,独畏戊土也,火炎土燥之局,用劫用财,皆不可无水为佐,用木疏土,无水则木焚,用金泄土,用水金镕,即使火旺成方局,亦只宜一二点湿土,不宜过多,方为有益也。
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用财尤遂。
此言用金也,三春之金,在绝胎养位,气势微弱,而火值向旺之时,克金之力,游刃有余,金纵多不能困火,故重见用财尤遂,财为我用,必富格也。
夏月之火,秉令乘权。
三夏为火主旺之地,秉时令之气,乘当权之时,此夏火之体性也。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患。此言夏火喜煞忌印也,炎灭燥烈,烁石流金,如无水调侯(济)必遭自焚之殃,此夏暑所以喜时雨也,炎炎之势,不可向迩,再助之以木,是为太过,难以为继,所以有夭折之忧。
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穑,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过倾危。此言用财用食伤也,金财也,三夏之金,气极微弱,值当旺之火,如金入洪炉,冶镕成器,故火长夏天金叠叠,必为钜富之格,土食伤也,得土泄火之气,格成稼穑(土主四季,名稼穑格,夏火见土,为火土伤官,但与稼穑用火相同耳),但不论用财用食伤,皆不可无水为配合,土润溽暑,大雨时行,更宜湿土为范,泄火润金,乃成良器(巳午未月,月垣皆有土之用,得水自能润土,生金),否则,火旺金镕,同成灰烬,再加木助,倾危必矣,故夏月之火,不论用财食伤,皆不可无水也。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
火至三秋,气势衰退,如太阳过午,将近黄昏,余光虽犹照耀,无复炎烈之威,此秋火之性也。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殒灭之灾。此言秋火,喜印忌官杀也,火气已衰,光辉不久,得木生之,则有复明之象,将衰之火,见水克之难免损灭之忧,继善篇云:「丙临申位逢阳水,难获年」正指秋火而言,然有木为救,则可反克为生,故秋火用官杀皆不可无印。
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火以光辉,纵叠见而必利。此言秋火,用食伤,用财,不能无比劫也,火势衰退,见土重则晦其光,金旺秉令,非衰火所能克,故见金多,则损伤其势,土,食伤也,金,财也,见土重金多,惟有得比劫助其力,方能用食伤,用财,故纵叠见而必利也。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
火至亥宫绝地,子丑两宫乃酝酿之时,气势绝续之交,不仅衰绝,形体亦亡,此冬火之性也。
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
冬火见木,绝处逢生,故云:「有救,水正当旺,以旺水克火,无木为救,必受其殃」,故冬火不能离本也。
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庚辛为难任财,反遭其害,过冬至,一阳复来,理气循环。此言冬月用印,更宜食伤比劫为配合也,三冬水值旺令,见火必,用木生火,更宜有土制水,单见寒土,力独不足,更宜丙丁比助,火土相资,方能温木以卫火也,冬金虽衰,决非衰绝之火所能,金财也,身弱反受其困,况官杀正值时旺,更得金助,以逼衰火,未有不反遭其害者也,虽然大气循环,首分寒暑,水火阴阳之总名也,冬至,火届绝灭之际,一阳来复,生机已动,迨气进二阳(十二月)地气上升,又侮雪欺霜,故十二月丙火而见比助,反作旺论。
五行之理只有衰盛,永无绝灭,一气循环,周而复始,不仅水火为然也,特水火为五行之总枢,言水火五行在其中矣。
再论丙丁: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锻庚金,逢辛反怯,土众成慈,水猖显节,虎马犬乡,甲来成灭。丙乃纯阳之火,其势猛烈,欺霜侮雪,有除寒解冻之功,能锻庚金,遇强暴而施克伐也,逢辛金反恰,合柔而寓和平也,土众成慈不陵下也,水猖显节,不授上也,虎马犬乡者,支坐寅午戍,火势已过于猛烈,若再来甲木相生,转至焚灭也,申此论也,泄其威须用己土,遏其焰必要壬水,顺其性还须辛金,己土卑湿之体,能收亢阳之气,戊土高燥,见丙火而焦拆矣,壬水刚中之德,能制暴烈之火,癸水阴柔,逢丙火而熯干矣,辛金柔软之物,明作合而相亲,暗化水而相济,庚金刚健,刚又逢刚,势不两立矣。盖丙为太阳之火,阳刚之性,遇壬癸如浮云之蔽日,故不畏水克,而独忌戊土,火烈土燥,生机尽灭,比别干有不同,此五阳之所以丙为最也。
丁火柔中,内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穷,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丁非灯烛之谓,较丙火则柔中耳,内性昭融者,文明之象也,抱乙而孝明使辛金不伤乙木也,合壬而忠,暗使戊土不伤壬水也,惟其柔中,故无太过不及之敝,虽时当乘旺,而不至赫炎即时值就衰,而不至熄灭,干透甲乙,秋生不畏金,支藏寅卯,冬产不忌水。
丙火喜用提
正月壬庚──壬水为用,庚金发水之源为佐。
二月壬己──专用壬水,水多用戊制之,身弱用印化之。无壬用己。
三月壬甲──专用壬水,土重以甲为佐。
四月壬庚──以庚为佐,忌戊制壬。癸──无壬用癸。
五月壬庚──壬庚以通根申宫为妙。
六月壬庚──以庚为佐。
七月壬戊──壬水通根申宫,壬多必取戊制。
八月壬癸──四柱丙多,一壬高透为奇。无壬用癸。
九月甲壬──忌土晦光,先取甲疏土,次用壬水。
十月甲戊──月垣壬水秉令,水旺用甲化之,身杀两旺,用戊制之。甲庚壬──火旺用壬,木旺宜庚。
十一月壬戊己──气进二阳,丙火弱中复强,用壬水,用戊制之。无戊用己。
十二月壬甲──喜壬为用,土多不可少甲。

丁火喜用提要
正月甲庚──用庚金劈甲引丁。
二月庚甲──以庚去乙,以甲引丁。
三月甲庚──取甲引丁,制土,次看庚金。木成用庚,水盛用戊。
四月甲庚──取甲引丁,甲多又取庚为先。
五月壬庚癸──火多以庚金两透为贵。无壬用癸,为独杀当权。
六月甲壬庚以甲木化壬引丁为用,用甲不能无庚,取庚为佐。
七月甲庚──取庚劈甲,无甲用乙。丙戊─用丙暖金,晒甲,无庚甲而用乙者,见丙为枯草引灯。
八月甲庚──取庚劈甲,无甲用乙。丙戊──用丙暖金,晒甲,无庚甲而用乙者,见丙为枯草引灯。
九月甲庚戊一派戊土无甲,为伤官伤尽。
十月甲庚──庚金劈甲引丁,甲木为尊,庚金为佐,戊癸权宜酌用。
十一月甲庚──庚金劈甲引丁,甲木为尊,庚金为佐,戊癸权宜酌用。
十二月甲庚──庚金劈甲引丁,甲木为尊,庚金为佐,戊癸权宜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