玗希 玗函:吴江:邮政专营将了反垄断法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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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邮政专营将了反垄断法一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2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吴江

  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新《邮政法》规定“同城快递五十克以下、异地快递一百克以下由邮政专营”。这意味着民营快递或将失去八成信件快递业务(中新社9月10日)。

  新《邮政法》的这一条款,显然值得商榷。事实上,邮政的专营权,毫无疑问意味着民营快递公司对同类业务营业权的丧失。对此,据说是从邮件安全和隐私角度的考量,出发点固然不错,但仅此恐怕还并不能成为“邮政专营”的充分理由。

  应该承认,民营快递公司在业务管理过程中的确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然而,民营快递公司存在问题,并不代表邮政业务就尽善尽美了。恰恰相反,邮政服务在很多时候同样乏善可陈,不仅邮件丢失、被弃的严重事故并未得到杜绝,邮政业务管理的低效甚至还远不如民营快递。有人曾算过一笔账,假如让邮政来送牛奶的话,订牛奶的客户不仅可能明天才收到今天的牛奶,而且还要花上比一瓶牛奶价格还要高的运费。如此服务水平和效率,显然并不能实现邮件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初衷。邮政专营排斥了民营快递企业的竞争,恰恰是走上了南辕北辙之路。

  邮政是一项公共事业,假如邮政法仅仅成为邮政“国家队”的“护花使者”,甚至以邮政法为名维护部门利益打压竞争对手的话,显然背离了法律的本意和初衷。更需追问的则是,新《邮政法》出台之后,《反垄断法》又该搁哪儿?法律打架,似乎没有让公众挨拳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