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莹为什么不火:中国十大变法人物失败势在必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4:41:01
原文名为《十大变法人物失败势在必然》,作者:有此一说第一章 商鞅:血泪改革血泪偿还   第二章 王莽:矫情虚饰终要露陷   
  第三章 孝文帝:国家速亡民族消失
  第四章 王叔文:派系斗争昙花一现
  第五章 范仲淹:志不能成终屈大名
  第六章 王安石:执拗君子祸国殃民   第七章 元英宗:以儒治国众叛亲离  第八章 张居正:力挽狂澜人亡政息
  第九章 李鸿章:鞠躬尽瘁皆曰可杀
  第十章 康有为:离民远民败之必然   序言: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十个着名的变法人物:商鞅、王莽、孝文帝、王叔文、范仲淹、王安石、元英宗、张居正、李鸿章、康有为,他们大多能力强、见识远,而且有变法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对当时社会的弊病认识通透,改革措施似乎又严谨周密操作性强,可他们无一例外的以失败告终。     当然,很多人认为他们其中一部人变法是成功的,比如商鞅。通过商鞅的改革,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但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事实是,评价一个变法人物是否成功的标准必然是两个方面:一是是否革除了社会弊政、改善了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二是他个人是否得以善终。但从公元前350年商鞅变法到公元前210年陈胜吴广起义以至后面的灭亡,时间仅有一百于年。有很多学者认为“秦之亡,实亡于商鞅”。秦国一味坚持商鞅“遗礼义,弃仁恩,一心于进取”,“以刑治国,一千年不变”和“民之畏死,当以死惧之”的思想,肆意地实行残酷统治,人民不堪其苦,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官逼民反。而商鞅自己更是在公元前338年,就被用“车裂”的酷刑处死。其他变法人物也皆无法摆脱事业与个人双重失败的悲惨结局。
    很多观点倾向于他们失败是偶然原因造成的或者归咎于反动守旧势力的反扑,但他们的失败实则是历史的必然,是其新法中固有缺点的必然。这种必然就是,所有的变法都根本不是为了造福于人民,而是处处以监视、打击、盘剥、压榨、陷害、欺骗、愚弄、诱导和改造人民,处处通过制造罪名、罪过、罪恶和罪行,故意地使人民生活得难受、难过、难堪以至难以度日,人民是绝对不会支持拥护这种变法的,而得不到群众拥护的变法是无法成功的变法。纵观这些变法家的变法目的,根本就没有普通民众的位置,有的只是农民、战士、官吏和罪犯的身份。他们的理念里从没有关于民生和民众利益方面的考虑,只是一心一意地把人民变成国家内部的柔顺良民和国外战场上的凶猛战士。因而导致在变法过程中扰民、困民之举不断,不仅官僚地主及保守派官僚会极力阻挠,百姓也深受其苦而强烈反对,这样的变法,即算暂时能取得繁花锦簇、硕果累累的大胜利,最终夭折也势在必然。能够给人民大众生活带来益处,搏得社会各阶层的理解和赏识,是变法取得成功的不可否缺的关键因素。今天的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发展,从这些悲剧人物身上,我们是可以有所借鉴、有所启示的。

第一章 商鞅:血泪改革血泪偿还  商鞅本是卫国贵族,原名公孙鞅,商鞅这个名字,是他在秦国被封为商君而得的。其“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师从李悝、吴起等人。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死后,魏惠王对商鞅不予重用。公元前361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下令国中求贤者,欲收复秦之失地,29岁的商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到秦国后,商鞅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后升大良造。这里先插一个故事:公元前340年,商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国,魏将公子邛原是商鞅在魏国时的朋友,战斗即将开始,他却遣人给公子邛送了一封亲笔信,大意是:我与阁下始终关系不错,不忍心彼此兵戈相向,请与阁下相见,喝点酒,然后会盟而罢兵。公子邛不疑有他,欣然前往。双方会盟已毕,在酒宴进行之中,商鞅预先埋伏的甲士一拥而上,把会盟者当俘虏捉了。商鞅乘机向魏军发起进攻,魏军毫无准备,大败而溃。从上面故事可以看出两点:一是商鞅品德是下流的,欺骗朋友的手段之卑劣,较之近代法西斯党徒,犹有过之而无不及。二是商鞅没有爱国心等原则性的价值观,作为一个卫国贵族帮助秦国打祖国(卫国是魏国的属国),与汉奸无异,有人抬杠说秦国、魏国都是同一个中国,但当时的确是两个国家,如果他不是汉奸,秦桧也不是。总之,商鞅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不讲道德与感情的,明着为了报君上知遇之恩,实则是为了在百家争鸣中获得一席之地,为了自己能够在风云变幻的历史大变局中获得飞黄腾达的机会,就可以把其他社会关系中的道德规则、规矩、规范,统统随意践踏如粪土,这是其人后来历史命运之跌宕起伏的根本原因,殊不知为虎作伥者最终只能一饱虎吻。这种性格在变法中体现得更淋漓尽致。    言归正传,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官爵的等级和待遇。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婢。(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
  这些新法的实施,公正地说使秦国的国势得以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但劳苦大众得到了什么好处呢?没有,而是身受其害。商鞅变法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民众生活幸福,而是为了使人民讨厌、难受、憎恨。《商君书》之《开塞第七》里说:现在所流行的所谓义,是为了满足民众的嗜好,而祛除他们的厌恶;我这里说的所谓不义,是为了确立民众的厌恶,而祛除他们的快乐。这二者名称没有不同而其实却大不相同,不可不明察。建立民众的快乐,民众会受伤害于他们所厌恶上;建立民众的厌恶,民众会安定于他们快乐上。怎么知道是这样呢?民众忧虑了就思考,思考就会出格;快乐导致淫欲,淫欲产生安逸。因此以刑罚治理则民众感到威胁,民众受到威胁就没有奸诈,没有奸诈则民众就安居于快乐之中。以义教导则民众放纵,民众放纵便动乱,出现动乱则民众受伤害于他们厌恶上。我说的刑罚,是义的根本;而世上所谓的义,是暴乱的道路。端正民众心态,使他们感到厌恶,必然终结于他们的喜好;投他们喜好,必然败坏于他们所厌恶上。《商君书》还认为,国家不是为民众谋福利、为民众服务、为民众提供生命保障的社会公共机构,所以,国家与人民之间也不是休戚与共、共存共亡的依赖关系,而是对立双方,彼此之间是谁战胜谁的敌我关系。《画策第十八》说:能制服天下的人,必须先制服本国的民众;能战胜强大敌人的人,必须先战胜本国的民众。《说民第五》说:民众力量超过了政府,国家就虚弱;政府力量超过了民众,军事上就强大。由于国家与人民是一种此强彼弱、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所以,国家政府的工作职能和追求目标,就应该是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使民众感到害怕甚至憎恶,而不是讨好民众,也不是使民众在国家的庇护下安居乐业。《弱民第二十》说:政府活动使民众感到厌恶,民众就虚弱;政府活动使民众感到快乐,民众就强大。民众虚弱国家就强大,民众强大国家就虚弱,所以走在正确路线上的国家,首要任务便是弱化民众。  在商鞅这种要让人民讨厌、难受、憎恨的指导思想下,变法只可能是在人民的血与泪中完成的。首先,新法对百姓严酷无情。比如新法规定“弃灰于道者被刑”。什么叫“弃灰于道者被刑”呢?就是你把这个垃圾倒到马路边上要受刑。随地倒垃圾固然不好,但因此要砍掉一只手或别的什么器官,真是冷酷到底。而且他这种严酷明显针对老百姓。国君和贵族是不会到路边倒垃圾的。其次,新法草菅人命。据史书的记载,商鞅有一次一天之内在渭水之滨处决囚犯七百人,使“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天地”。有必要杀这么多人吗?有那么多坏人吗?多半是立威而己。有人道这是变法必须付出代价,一派胡言,仅是为了建立专制统治,而不惜滥杀无辜罢了。再次,变法是不准议论的。商鞅的新法颁布以后,当时全国上下议论纷纷,商鞅的对策是“一律流放”。这种为政者的霸道习惯后世源源不绝,几乎被每一个变法者采用,直到2008年,一个叫王帅的小伙子在网上发了篇贴子,议论一下“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就被灵宝县公安局跨省追捕,将他“捉拿归案”。因此说,商鞅的法,是维护统治镇压人民的法,它从根本上销减劳苦大众的利益,在他们的“法治”下面,人民一旦被捕,是没有辩护权利的。  再来说一说商鞅最令人称道的两件事。一是立木建信。他让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国都的南门,悬赏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不敢搬动。他却接着又悬赏说:“有能搬去的,赏给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赏给五十金,以示信用。二是处罚太子老师立威。新法颁布时,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当时有人议论新法不便执行的多至千数。这时太子犯法了。商鞅说:“太子犯法,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应该给老师处罚。”于是下令把他俩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从此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这两个故事之所以千古传颂,主要是第一个故事证明了政府要取信于民,第二故事证明了执法要公正严明,好似都有利于人民。其实这个结论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前面说了,商鞅打着老朋友的幌子,骗擒魏将公子昂,这样的人是一个内心诚信之人吗?商鞅是一个法家人物,他立木树信,乃是一种有意的政治设计,是为了达到自己政治目的的一种权术,并非出于诚信。用区区五十金来驱动或启动百姓们获利求财的侥幸之心,最多也只是体现了政府的小恩小惠,这虽然是一种很聪明的方式,却决不是治理国家之正道。而且,这里面明显带有诱导和愚弄的成分。说的难听点,这与一个猎人用一根骨头来驱使猎犬差不多,狗嘴里叼上了这块骨头就永远失去了驰骋山林的自由。后来的诸多事实证明,以国家名义造成的罪恶,是人类历史上的最大罪恶。国家今天可以用五十金引诱你去搬一根木头,明天就可以用一个没有任何真实价值的爵位鼓励你去战场上拼命杀人,后天便只有国家意志而没有了你自己的选择。到了只有国家而没有你自己的时候,帝国就可以不花一分钱叫你做一切事情——无论你愿意不愿意,包括叫你取自己的性命。商鞅所举办的这次活动实质是一场巨大历史骗局的正式开场。不久以后,秦国人民变成了杀人机器,给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秦国人民也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而秦国比六国也仅仅多存在了十几年。这种手法今天常见,电视里不时播出新疆当众销毁2千多张藏羊皮、新疆当众销毁1万多假手机、佳能当众销毁一批不合格相机等立信之事,但这些作秀行为对减少藏羊的盗杀,减少假手机的入市有效用吗?看看作秀过后,佳能产品质量问题越爆越多,就知道作秀行为背后,是对人民进一步的愚弄。太子犯法,黥劓其傅,就是说学生犯了事,去处罚老师,是公正吗?这种肆意株连的酷法,最终受害的必然还是老百姓。
  这种残害人民的酷法后来就连商鞅自己都身受其害。秦孝公去世以后,秦惠王即位,公子虔马上一状告到秦惠王那里,说商鞅欲反,想谋反。商鞅想谋反吗?不可能。他怎么想谋反呢?但是说他谋反,他就谋反,是没有辩解的机会的。秦惠王马上下令全国搜捕商鞅。商鞅尝到了不准辩解的苦楚,只好逃亡,但没有人敢收留他,因为他自己为秦国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收留逃犯一律连坐。于是逃不掉,被抓回去车裂而死。商鞅叹了一口气说:“为法之弊,一至此哉。”,就是说我没有想到我自己立得这个法有这么严重的弊病啊。
  其实,商鞅远远低估了自己立法弊病的严重性。商鞅变法后,秦国历代君主都完全抛弃了对人民的仁义,盲目的相信强权与武力。秦始皇把这种不可一世发挥到了极致,秦始皇无论是对六国还是对手下臣民都是以“严酷”闻名的,六国人民不服,杀;匈奴可能南下牧马,杀;百越不愿归顺,杀;儒生看起来不顺眼,杀;人民不堪徭役逃跑,杀;服徭役没能按期到达仍然是杀,如此不顾人民死活,一个做草绳的贫家子弟陈胜终于奋起发难,天下人如同云一样聚集起来,跟随他,一起消灭了秦家族。始皇心里的铁桶江山万世基业因为一个戍卒发难就灭亡了,什么原因呢?贾谊所说:“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对人民没有仁义,人民势必将你推翻,这是铁律。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商鞅谋划的“以刑治国,一千年不变”的治国思想。秦之亡,实亡于商鞅,难道没有道理吗?第二章王莽:矫情虚饰终要露陷    王莽(公元前45年—公元23年),字巨君,中国历史上新朝的建立者,公元9年—23年在位。他建立的朝代国号为“新”。他是新朝的开国皇帝,也是新朝的亡国皇帝。公历公元9年1月10日(居摄三年十一月)王莽接受皇太子刘婴(号孺子)禅让后称皇帝,改国号为新,改长安为常安。开中国历史上通过符命作皇帝的先河。公历公元23年10月6日,王莽被攻进长安的起义军杀死。 
    王莽,汉元帝皇后王政君之侄。他在青少年时代曾究习《礼经》,迷信周代的政治经济制度,常以周公自比。面临西汉后期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王莽凭借外戚的优势及炉火纯青的作秀功底,迅速登上政治舞台。元寿元年(公元前1年),汉哀帝死后,9岁小孩汉平帝继位,完全受大司马王莽的摆布。王莽用小恩小惠收买人心,拉拢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结交官僚贵族。当他认为准备妥当之后,就毒死平帝,立孺子婴为皇帝,由他辅政,称“摄皇帝”。这样,他还不满足,公元8年,干脆踢开孺子婴,自己登上皇帝的宝座,把国号改为“新”,篡夺了汉朝的政权。次年改元为“始建国”。王莽当政后,面临着严重的社会危机。他为了维持“新”朝的统治,转移群众视线,打出《周礼》的旗号,宣布实行改制。
  不可否认,王莽篡位前是受到全国人民爱戴的,他实在太会装。白居易有首诗:“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王莽的确是古今矫情虚饰,沽名钓誉的第一高手!例举几例。第一例:阳朔年间,伯父王凤得了一场大病,王莽主动上门,侍候在病榻前,每次吃药,他先尝尝凉热,看有没有毒。头不梳脸不洗,困极了就合衣咪一会儿,连转轱辘几个月,小脸灰戗戗的,没个人样。第二例:王莽出于阶级本性,私自买过侍婢,这事很快被他的堂兄弟们闻着了风。王莽怕张扬出去,有损自己的光辉形象,便玩了一个小伎俩,见人就说:“后将军朱子元(博)没有儿子接续香火,我听说这个婢子能为男人生大胖小子。我就给他买下了。”事不宜迟,当天就把买来的婢子拱手送给朱子元。不但把自己的丑事轻巧遮过,还留下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印象。第三例:王莽取得了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后,有一次,他的母亲生病了,公卿列侯都争相派自己的夫人前去探望。当这些身着绫罗绸缎、花枝招展的夫人来到王莽家时,一个打扮极其简朴的人出来迎接她们。众夫人心想,这是王家的哪个奴婢呀?怎么穿的这么朴素?一问,众夫人惊讶:原来这就是大司马大将军——王莽的夫人。第四例:王莽辅政一年多,因宫延斗争下野时,二儿子王获杀了一个奴婢,王莽先是痛责一顿,然后迫他自杀抵命。王莽的这种油滑手段都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天下的各色人等,一哄声地说王莽好,为他歌功颂德。他的这种不合常情的做作,在现在贪官身上也经常出现,大贪官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每月供给老母亲的赡养费只有五十元,以展示他的清廉形象;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受贿288万获刑,未被查处前假装租房以示清廉等等。好在,今人比古人要聪明,那个重庆照明管理局局长冉崇华万万没想到,检察机关正是从其“租房住”这一反常现象入手,很快揭开了事情真相。王莽,作为一个高级领导干部,照顾亲人要照顾到几个月不洗脸,不买一个奴婢,老婆打扮得象奴仆,逼儿子自杀,在当时都是完全违反人的正常感情和实际需要的行为,当时的人竟然没有怀疑他,只能怪古人太善良,或者说愚蠢。装出来的东西终究要露陷,王莽完全掌权后,大家心目中的大忠臣立即翻脸无情,施用铁的手腕,扶植亲信,排除异己,换上自己的四梁八柱,后又毒死平帝,废掉赵、傅二皇后,逼她们自杀,最终耍弄鬼花招,制造“天命”,登上了皇帝宝座。汉朝皇帝昏庸无能夺其位也未为不善,只是看看王莽在篡位前的装腔作势欺上瞒下就知道此人是绝世奸人,想依靠这种人来为人民谋幸福岂不是与虎谋皮。此种矫情虚饰小人进行的新政,必然是表面看起来有利于人民,实则是自己大受其益的陋法。  其实也不能说古人蠢,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王莽变法评价相当的正面,看过一篇评价王莽的文章“王莽倒是一个热心‘变革’的改革家,有良好的愿望,按儒家的理论去建立一个美好的社会。如‘王田令’就比北宋末年王小波起义时提出的‘均田地’早了一千余年,在历史上具有一定进步意义。”唉,作者真是以君子之心度王莽小人之腹。   那么,我们来看一看王莽的新政的主要内容: 
  一是“王田制”,具体措施就是:把民间的田地更名为“王田”,属于朝廷所有,个人不得买卖;如果一家男子不到八个人,而田地却超过了九百亩,那么,这个家庭就应该把多余的田地分配给本族或邻居中没有田地的人们;原来没有田地的人,按照每个男子一百亩的标准分配田地。 ( 
  二是“私属制”,就是把民间的奴婢更名为私属,不允许买卖,以区别朝廷的官奴。
  三是“五均六管”,即在全国几大城市里设“五均司市”负责管理市场,平衡物价,收税和贷款;实行盐、酒、铁器官卖;钱由政府统一铸造;收山林、池沼和农商、手工业税。
  四是币制改革。把早已停止不用的贝壳、龟甲等都恢复为货币,重新鉴定货币之间的比价。
  五是对官爵、行政区划等制度都进行了广泛的改革。
  可以说,表面看起来每一项新政都在关心民间疾苦,“王田制”让耕者有其田,“私属制”解放奴婢,“五均六管”实现宏观调控,“币制改革”优化货币,官爵、行政改革优化官员队伍建设,怎么看这些新政都是为国为民的好法。难怪今天犹有人发怪论说王莽失败,不是政策本身不好,不在于王莽的设想不好,而是用人不当和守旧的反动地主阶级的反扑。又是一派胡言,好的制度、好的政策、好的机制是不会让坏人有广泛的空子可钻的,即算有也有弥补机制,美国总统尼克松连五千美元的小帐都摆不平,可见好制度是可防范坏人的。  说远了,说回王莽的新政,拔开层层迷雾,恢复事实真相,细察改制后的得利者和受害者,可以看出,王莽改制所实行的一系列新政,实际上是为王氏豪族集团谋利,而不是为大多数平民百姓谋利,每一项政策,实质上都是剥削全国人民,而有利于自己家族。  先看“王田制”。表面上看是为了限制土地兼并,而实际上得利的是王氏豪族集团。违反法令地主的土地自然是被无条件的剥夺没收了,可这部分土地都转归王氏豪族控制的官府,穷人并没有分到土地,还要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因此,穷人富人皆都深受其害,只有王氏豪族得益。
  再看“私属制”。“私属制”限制和妨碍了地主阶级的利益,自然引起了他们强烈的不满、反对和抵制。对农民而言,虽然奴婢的生活几与牲畜无异,非常痛苦,地位非常低下,但是,卖身为奴无疑是他们无以为生时的一条出路。王莽的改革把他们唯一的生路也给堵死了。其实“私属制”只是改变了奴婢的称呼,而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奴婢的地位。同时,王莽将犯罪的人收为官奴,这样,奴婢的数量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地皇二年(公元21年),百姓沦为官奴的达10万多人,这些人被强迫去服苦役,他们的命运更加悲惨,到达目的地后,夫妻被拆散,任意另行匹配,更加惨无人道,这些人所受的苦难比私奴婢的苦难更大。而唯一得益的仍是王氏豪族控制的官府
  再看“五均六管”。这实际是王莽集团的又一次变相搜刮。王莽所用“五均六管”的官,都是些大富商。如薛子仲、张长叔等人,都有家资数千数万。这些人有了特权,便乘机收贱卖贵,投机倒把,大发横财。贫苦农民无处谋生,就连上山打猎、放牧,以及捕鸟、捕鱼、养家畜、养蚕、纺织,甚至缝补、算卦都要上税。到底要不要人活了。
  再看“币制改革”。王莽的“币制改革”使用了金、银、龟、贝、钱、布五物六类,28种货币,称为“宝货”。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将早已失去货币性能的原始货币,如龟壳、贝壳等拿来使用,造成了严重的金融混乱,货币贬值。每进行一次币制改革,都会给商业带来严重的创伤,使一部分老百姓破产,全国人民一贫如洗。而每改革一次,就是王莽集团对人民的一次大搜刮,大量的黄金、白银流到他们的腰包。“币制改革”有一项是用12铢重的钱币顶替通用的五铢钱50枚。实质是用12铢的铜换取重50铢的铜。光这一项,王莽搜刮百姓的财富就无法计算  最后看一看官爵、行政区划等制度改革。有人天真地认为王莽只是为了复古,真是幼稚。想一想如今的贪官对所属官员的职务大规模调整为的是什么,就明白,王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照顾亲朋、笼络心腹和收取钱财。而增加官爵的俸禄无疑是百姓买单,百姓的负担日重一日。
  看了这一切,还能说王莽的愿望是良好的,只是由于用人不当和反动势力破坏而造成失败吗?绝对不是。王莽新政的初衷绝对不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是为了巩固其统治和为自己及家族谋福利。事实上,在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时,王莽却用搜刮来的民财肆意挥霍,大兴土木,修建庙宇,他还托言古时皇帝纳120女神仙,将民间女子大批选入宫中,供其淫乐。面对这样一个王莽,今天还有人说“按照唯物主义评价人物的标准,那么王莽仍然不失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极有胆识的政治家”,睁开眼也能说瞎话。
  当然啦,还有更眼睛不明亮的,说王莽新政“得到了自上而下的拥护”,认为新政的失败只是由于失去既得利益的地主豪强和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反抗才失败,俨然把王莽看成是一个为民谋利而牺牲的伟人。王莽没掌权时,通过什么杀子、捐钱、放婢等作秀倒是骗得了大部分人的拥戴,但他掌权后,尤其是改制后,立即成为了全国人民的公敌。“王田制”、“私属制”的失败,农民开始起义;“五均”、“赊贷”、“六管”政策的失败,小工商主也参加到起义队伍中来;由于“五均”、“赊贷”、“六管”政策损害了商贾和高利贷商人的利益,这些人也站到了反对王莽的对立面;新朝对少数民族贬低封号、傲慢无礼,少数民族起来反抗;王莽废汉诸侯王为民,上层豪强贵族愤恨,大封新的公侯过多过滥,又无钱奉养,有些新贵甚至为人佣工度日,下层地主怨恨不已。也就是说全国的上层豪强、下层地主、大商人、小业主、农民和少数民族全部对王莽深恶痛绝,真不知道除了这些人,国家还有什么人自下而上对他拥护?拥护他的恐怕只有王氏家族罢了。   号称要实行“王道”来取代“霸道”的王莽对待反对自己、反对改制的人民又是采取的什么措施呢?是象一个爱民如子的明君那样从善如流、加强沟通吗?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吗?恰恰相反,王莽采取的是与“霸道”祖师爷商鞅一样的办法—残酷镇压。改制期间,王莽附加了严刑峻法,贫苦农民一旦触犯了“新法”,就要被罚为官奴婢。押解长安去服劳役的人一次竟达10万之多。   王莽的改制不仅没有使广大人民受益而是在人民的伤口上重重的撒了一把盐,人民自然群起反抗。新朝大地上像“乱麻沸汤”一样出现成百上千支的大大小小的起义军。其中最重要的是赤眉、绿林起义军。官僚贵族和地主豪强也纷纷打出反莽旗帜。地皇三年(公元22),王莽派太师王匡和更始将军廉丹率大军讨伐赤眉军,在成昌被赤眉打败。次年,派司徒王寻、大司空王邑发州郡兵42万,包围绿林军于昆阳(今河南叶县),又遭到绿林军内外夹击,全军覆没。绿林军乘胜分两路进军,一路北上攻洛阳,一路西向攻长安。当绿林军进抵长安附近时,王莽驱使京城的囚徒出城抵挡。但囚徒军一过渭桥,便立即哗变,掘毁王莽祖坟,焚烧九庙、明堂、辟雍。长安城中的人民也群起暴动,配合变兵攻入皇宫。王莽逃至渐台,被商人杜吴所杀,新朝遂告灭亡。  王莽的结局告诉我们,只有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变法,才会被人民拥护,才能成功。表面矫情虚饰,假惺惺关心民生,小恩小惠,而实则巧取豪夺,陷人民于水火,画皮终究会人民揭穿,撕碎,丢到臭水沟。第三章孝文帝:国家速亡民族消失假如今天一个强有力的领导者,在中国全面实行全盘西化的‘改革’:不准说汉语,只能说英语,不准姓张、王、刘,只能姓TOM、BLACK,然后导致国家灭亡,被美国吞并,接着中华民族消失。后人是否会说此人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为促进全世界的民族大融合做出了巨大贡献呢?我想,不要说是去做,就是想一想也应该被13亿人民的唾沫淹死。    北魏孝文帝(公历467年10月13日-499年4月26日在世,471年9月20日-499年4月26日在位),皇兴元年八月二十(公历467年10月13日),生于平城,皇兴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471年9月20日)即皇帝位。490年开始亲政,他开始了一系列的进行汉化改革。495年,北魏正式迁都洛阳。太和二十三年夏四月初一(公历499年4月26日)他病逝于南征路上。谥号孝文皇帝,庙曰高祖。     公元471年,拓跋宏才5岁的时候,献文帝就把皇位让给了他。北魏拓跋家一直引用汉武帝的老办法,“立其子杀其母”,就是在立儿子做太子的同时,杀掉太子的母亲,以此来防止吕后那样的悲剧重演。拓跋宏的生母也是这样被杀死的。孝文帝拓跋宏是北魏献文帝拓跋弘的长子,北魏的第6位国君。年幼的拓跋宏只能由祖母抚养。所以在471年至490年的20年间,政权一直由太皇太后冯氏把持。  公元490年,24岁的拓跋宏开始亲政,他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汉化改革。    历史上,北魏孝文帝进行过一次重要改革。改革后的状况是这样的:魏政权从386年建立,396年定都平城,到495年孝文帝又迁都洛阳之前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从495年孝文帝迁都到洛阳到534年分裂亡国,其间仅有四十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随着国家的灭亡,一个有近千年历史的鲜卑族、鲜卑语言、鲜卑文化以至拓跋氏家族很快消亡了。也就是说,孝文帝改革的结果是使自己国家速亡,使本民族从此消失。  然而,北魏孝文帝及其改革,大多数人评价却很高。记得高中历史教科书上充满赞誉的词句,大致是:“对促进民族大融合和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想,如果孝文帝泉下有知,会气得活过来。当时历史和当今现实是处于不一样的情况,现在我们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当时是北魏、南齐两个国家,不是一个国家的两个部分。我们看待历史只能依托历史当时的状况,而不是多年以后今天的现实。要不然,现在我们和蒙古族、满族都成了民族大家庭的一员,那么岳飞抗金、文天祥抗元都是阻碍民族融合的罪人,而秦桧、吴三桂反而是促进祖国统一的英雄。有人抬杠,鲜卑族作为一个民族虽然不存在了,但是已经和汉族融为一体,只不过改变了一个名称而已。那如果,我们现在的改革使汉族或者说中华民族消亡,去和大和民族或美利坚民族融为一体,是否有人存认其是一个成功的改革。  不再抬杠,不管怎样说,评价一个国家改革成功与否,必然要看是否有利于本国的发展和本国人民的幸福。评价北魏孝文帝改革成功与否当然应该看是否有利于北魏的发展壮大和北魏人民的幸福安康。我尤为看重改革是否关心民生、是否给人民带来福利。   看一看,孝文帝果断而猛烈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迁都洛阳。太和十八年(494),孝文帝把都城由平城迁到洛阳。  二、全盘汉化。迁都之后,魏孝文帝改官制、禁胡服、断北语、改姓氏,提倡与汉族通婚,用强力手段促使鲜卑族积极接受汉文化。  三、颁均田令。北魏太和九年(485),又颁行均田令,均给天下民田”,均田农民向政府交纳租调等。  四、整顿吏治。北魏太和八年(484),北魏政府颁布诏书,“始班俸禄”,“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  五、建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  每一项改革措施都看以有一个光鲜的理由。迁都洛阳有利于接受中原地区先进文化,继续进行改革,同时有利于控制整个国家,还避开了柔然的威胁;全盘汉化加强了汉族与鲜卑族的民族融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均田制有利于封建国家征收赋役和征发徭役;建三长制负责督察户口,使国家从中央到基层的行政体制得以完善,有助于催督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  我承认这些理由的成立,也承认孝文帝改革也相当部分的达到这些目的。但综合这些理由和目的就是:孝文帝要摆脱鲜卑贵族集团的控制,加强自身对政权的控制力度,促进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加强对各族人民尤其是汉人的统治,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国家、军队实力,有利于发动侵略南齐的战争,进而实现其统一中原的雄心。一句话概括孝文帝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实现“光宅中原”的野心,至于人民的死活、百姓的福泽在皇帝的心目中从来只是陪衬,或许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我们逐条来分析孝文帝改革措施,以辩明每一项措施的得利者和受害方。  先说迁都。孝文帝决心迁都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倾慕汉族文化的爱好。孝文帝拓跋宏受过良好的汉文化教育,对汉民族的文化极其崇拜,他决心成长为汉文化忠实的推行者。但平城是少数民族贵族居多,保守势力强大,不迁都就很能实行全盘汉化。孝文帝说过:“此间(指平城)用武之地,非可文治,移风易俗,信为甚难。”(《魏书.任城王传》)。第二是统一中原的野心。孝文帝不愿仅仅做“夷狄”君王,还要做中国人的君王。要想做中国人的君王,自然要把国都放在中国正统的国都所在地更名正言顺。孝文帝曾说:“国家兴自北土,移居平城,此间用武之地,非可文治……崤函帝宅,河洛王里,因兹大举,光宅中原。”(《魏书.任城王传》)这表明孝文帝迁都洛阳的是因为北魏都城平城位置偏北,不利于对广大中原地区的统治。他关于“帝宅”、“王里”的说法,说明他要通过迁都洛阳以获得汉族地主认可的正统地位。另外,孝文帝在迁都洛阳以后,连年对南齐用兵,直到卒于南征的军事行动中,可见孝文帝还希望通过迁都洛阳达到统一全国的目的。迁都后,孝文帝这两个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他是得利方。但是百姓呢?从396年北魏定都平城到495年孝文帝迁都洛阳,平城作为北魏都城已有一百年的时间,并且已具备大都市的规模。孝文帝放弃这样规模的都城于不顾,而迁都洛阳。当时洛阳经过魏晋十六国时期大规模的战乱后荒废不堪,这样,迁都洛阳的工作就得从头做起,并且将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巨大经济负担远远超过民众的经济承受力,加之洛阳生存条件异常恶劣,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定州刺史陆睿就此上书:“鼎迁草创,庶事甫尔,台省无论政之馆、府寺糜听之所。百僚居止,事等行路。沉雨炎阳,自成厉疫。”城市重建历来最易扰民、坑民的事情,必须慎之又慎。现在宪法与物权法都明确表述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要让人民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然而,这一切都止不住明显有辱公民幸福与尊严、有悖社会公正与和谐的基层暴力拆迁事件,到处都有唐福珍等法盲为此自焚。现在的情况还复杂如斯,可想而知,北魏政权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后,已经在平城地区扎下深根,平城已成为鲜卑民族祖祖辈辈的生活和安身之所。孝文帝执意仓促迁都洛阳,于情于理都让民众难以接受。在鲜卑贵族集团和全体人民普遍反对(“今者之举,天下所不愿,惟陛下欲之”)和未能给予其一定的考虑时间的情况下,人民与拆迁办的矛盾与斗争会有多么的残酷。迁洛人民苦,留在平城人民更苦,“自京师迁洛,边朔遥远,加连年旱俭,百姓困弊。”百姓能不困弊吗?迁都后,孝文帝带走了主要军力和财物,北部边界立即空虚,接下来极其自然是“贼虏入寇,至于旧都,镇将多非其人。所在叛乱,犯逼山陵。”孝文帝因为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野心,强心迁都,致百姓困弊,生活苦不堪言,还被称颂杰出改革家,真无话可说。  再说全盘汉化。孝文帝的汉化全面彻底深刻在历史上无与伦比。汉化改革包括改穿汉服,改说汉话,改姓汉姓,鼓励胡汉通婚等方面,穿鲜卑服、说鲜卑话被严厉的措施禁止,原来的鲜卑贵族大姓全部改为汉族姓氏,包括他自己的姓氏都由“拓跋”改为“元”。孝文帝除自己娶汉女为后妃外,还亲自安排亲族重臣娶汉族士人之女为妻。孝文帝还引进了早已腐朽的士族门阀制度,规定了鲜卑族八个高门大姓,互相通婚,子弟世代任高官。赞同全盘汉化的论点是“民族间的融合与同化,是人类整体的一个历史过程,也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孝文帝看清了历史发展的潮流,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冲破保守势力、习惯势力的阻挠,放弃本民族的旧俗,接受先进汉文化,也有力地促进了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这些观点都是站在我们当今汉族立场上的。回归历史现实,孝文帝会有追求中华民族融合统一这么高的思想境界?他追求的恐怕更多的是获得汉族人民尤其是汉族地主的认同,接拢他们支持北魏的封建政权的统治,他的目的部分达到了。孝文帝改革促进了中华民族融合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有利于中国统一也无可争议。但我再强调的是,作为北魏君主改革,根本目的不是要利于中华民族统一,而是要维护北魏人民的利益。北魏人民从中受益了吗?恐怕是在精神和物质上受到了双重摧残。一个民族要在一夜之间,强制性的去除自己的姓氏、信仰、语言、服饰,那是一种多么痛心的割裂。我记得史书记载:“顺治二年(1645)六月二十四日,江阴知县方亨到任,限军民三日内剃发,否则格杀毋论,引起了全城军民的公愤。抄书小吏掷笔于地‘如此就死也罢’,立刻得到成千上万人的齐声响应。江阴的义民高喊着‘头可断,发决不可薙!’的口号杀死了方亨,举主薄陈明遇为首领,抗击清军。”改变一个发型都会引起民众这么大的愤恨,从根本上割裂一个民族的全部特征最后又导致民族完全彻底的消亡,对这个民族又是一个多么巨大的精神伤害。全盘汉化对北魏人民物质上损害也是不可估量的。且不说迂腐的儒化、消极的汉化,只学到了汉人的繁缛礼仪与腐朽的因子,丢掉了拓跋部勇武质朴之长,导致了民族的柔弱与国家的衰弱。就只建立门阀制度一项,极快地加速鲜卑贵族的腐败堕落,断绝了下层百姓的出路,百姓的生活进一步恶化。  均田制、整顿吏治、建三长制,确实使贪污之风有所收敛,国家增加了租调收入和徭役来源。一些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也多少得到了一些荒田,一般农户的负担略有减轻。然而,孝文帝改革所给人民带来的痛苦远甚于其带来的这点福泽。  孝文帝的改革不是利为民所谋,而是给人民带来无比的痛苦,人民当然要不会支持。被孝文帝强迫和欺骗到洛阳的百姓在活不下去的时候,都纷纷想逃离洛阳。《魏书.常山王遵传附晖传》中说:“初,高祖迁洛,而在位旧贵皆难于移徙。时欲和合众情,遂许冬则居南,夏便居北。外人遂有还北之问,至乃榜卖田宅,不安其居。”另一大臣李平也说:“嵩京创构,洛邑椒营,虽年跨十稔,根基未就。代民至洛,始欲向尽,资产罄于迁移,牛畜毙于辇运;陵太行之险,越长津之难。辛勤备经,得达京阙。富者犹费太半,贫者可以意知。”百姓不赞同改革,鲜卑贵族集团更是普遍持反对态度,就连孝文帝平时所重用的汉族士人李冲等人也坚决反对。李冲公然大胆地在孝文帝的马前叩首死谏:“今者之举,天下所不愿,惟陛下欲之。臣有意而无其辞,敢以死请。”李冲倘能如此,更不用说那些鲜卑贵族了。还是在孝文帝迁都之举宣告成功之时,穆泰、陆睿为首的保守贵族发动了叛乱。穆泰是历经文成帝、献文帝、孝文帝的三朝元老级人物。孝文帝当年登上帝位,与穆泰的据理力争有很大关系。孝文帝南征前,穆泰不愿随同,托病求为恒州刺史。孝文帝定都洛阳的消息传来之后,穆泰与定州刺史陆睿等人乘机发动叛乱,但很快为任城王元澄平定。事后孝文帝才敢回到平城,下令诛杀穆泰等人。这次叛乱中卷进了大批鲜卑贵族,叛乱的主谋者多被处决,其他的参与者或被免官,或被废为庶人。可见,大部分鲜卑贵族和人民是拒绝迁都的,只是迫于压力,敢怒而不敢言,只能附和迁都的圣命。此后,叛乱时有发生,以至于“深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的太子元恂乘孝文帝出游嵩山之机,“与左右谋,欲召牧马,轻骑奔代”,意欲“跨据恒朔”,公开反对迁都。  孝文帝对待持不赞同政见贵族和百姓的做法与汉族变法家如此一辙——欺骗或镇压。孝文帝准备迁都时被普遍反对,可能当时根基未稳,他采用了欺骗的办法。公元493年,魏孝文帝提出要大规模进攻南齐,亲率三十多万大军南下,从平城出发,到了洛阳。正好碰到秋雨连绵,足足下了一个月,到处道路泥泞,行军发生困难。大臣们本来不想出兵伐齐,趁着这场大雨,又出来阻拦。孝文帝严肃地说:“这次我们兴师动众,如果半途而废,岂不是给后代人笑话。如果不能南进,就把国都迁到这里。诸位认为怎么样?”大家听了,面面相觑,没有说话。孝文帝说:“不能犹豫不决了。同意迁都的往左边站,不同意的站在右边。”一个贵族说:“只要陛下同意停止南伐,那么迁都洛阳,我们也愿意。”许多文武官员虽然不赞成迁都,但是听说可以停止南伐,也都只好表示拥护迁都了。迁都以后,孝文帝地位巩固了,就大开杀戒了,反对改革的一律处决、免官、废为庶人,最后连太子都废为庶人,旋即赐死。  孝文帝认同先进文化的自觉和改革的决心虽是难能可贵的,但他全然不顾鲜卑民族的族情和人民的福泽利益,企图以一己之见和行政手段来强迫民众遵循自己的意愿,必然得不到人民拥护和支持的改革,失败是注定的。改革后,北魏国家经济状况变得窘迫,进攻南齐屡屡失败,孝文帝统一全国的战略企图破产;北魏统治集团内部分裂,从而导致后期政治危机的出现和政权的分崩离析。正如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先生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中所说:“洛阳之汉化愈深,而腐化乃愈甚,其同时之代北六镇保守胡化亦愈固,即反抗洛阳之汉化腐化力因随之而益强”。总之,改革的结果就是经济崩溃、文化倒退和政治混乱。从而引发后面的亡国灭种。正如元代史学家马端临认为:“魏之衰弱,实肇于孝文定鼎伊洛”。孝文帝自己也在攻南齐失败、皇后与僧人私通的双重压力下,气急败坏,心力交瘁,染上了重病,于公元499年四月二十六日死于军中,年仅33岁。只不知在九泉之下面对未成年就被自己处死的太子,他说些什么好。 第四章 王叔文:派系斗争昙花一现     王叔文,唐越州山阴人(今绍兴人)。为人聪明机智,胸怀大志,有文武谋略。历任苏州司功。唐德宗时,担任太子李诵的侍读,以围棋侍奉太子,获太子信任。贞元二十一年(805年)正月,顺宗即位后,即授翰林学士又兼度支使、盐铁转运使。他提拔王伾、刘禹锡、柳宗元,起用宿将范希朝执掌禁军,开始了政治改革,史称永贞革新。这里插评一句,高俅以蹴鞠取悦皇帝、王叔文以围棋侍奉皇帝,倒应了赖昌星一句话:“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害怕”。  很多人因为参与永贞革新的柳宗元、刘禹锡是历史早有公认的爱民、为民的贤人,因而认为永贞革新是一个为民谋利的善举。我毫不怀疑历史上刘禹锡、柳宗元的品质和人格。但爱民、为民是历史对他们一生的总结,具体到永贞革新却未必如此。韩愈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两人私交甚好。总体来说,韩愈对柳宗元是非常尊重和崇敬的,在其《柳子厚墓志铭》中也大多是赞誉之词,但对其参与永贞革新,却是持反面评价的,认为其动机不纯,是投机取巧,急于升官。在《永贞行》中韩愈说得更为直白,称革新党派为“小人乘时偷国柄”。这一点,柳宗元和刘禹锡自己后来也是承认的。柳宗元在所作《衡阳与梦得分路赠别》直称:“直以慵疏招物议,休将文字占时名。”刘禹锡所作《谒柱山会禅师》中自我检讨“哀我堕名网,有如翾飞辈”。可见他们承认参加变革新政是为名利,并对此深为悔恨。而有人以柳宗元在变革失败后愿与刘禹锡换贬谪地“愿以柳州更换播州”,认为其对革新事业忠贞忠心,把一个明明是对朋友忠诚的事情硬生生的上升到政治高度,也不怕怡笑大方。当然,也不能因为柳宗元、刘禹锡后悔参加永贞革新就认定王叔文领导的永贞革新是反动的。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百姓是否得利为准绳。  我们具体看看永贞革新本身。永贞革新围绕打击宦官势力和藩镇割据这一中心,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罢宫市、五坊使。唐德宗以来,宦官经常借为皇宫采办物品为名,在街市上以买物为名,公开抢掠,称为宫市。白居易《卖炭翁》诗就是对宫市的控诉。永贞年间,宫市制度被取消。充任五坊(即雕坊、鹘坊、鹞坊、鹰坊、狗坊)小使臣的宦官,也常以捕贡奉鸟雀为名,对百姓进行讹诈。五坊使也被取消。  第二,取消进奉。节度使通过进奉钱物,讨好皇帝,有的每月进贡一次,称为月进,有的每日进奉一次,称为日进,后来州刺吏,甚至幕僚也都效仿,向皇帝进奉。德宗时,每年收到的进奉钱多则50万缗,少也不下30万缗,贪官们以进奉为名,向人民搜刮财富,革新派上台后,通过唐顺宗下令,除规定的常贡外,不许别有进奉。  第三,打击贪官。浙西观察使李锜,原先兼任诸道转运盐铁使,乘机贪污,史书称他“盐铁之利,积于私室”。王叔文当政后,罢去他的转运盐铁使之职。京兆尹李实,是唐朝皇族,封为道王,专横残暴。贞元年间,关中大旱,他却虚报为丰收,强迫农民照常纳税,逼得百姓拆毁房屋,变卖瓦木,买粮食纳税。百姓恨之入骨,王叔文等罢去其京兆尹官职,贬为通州长史。  第四,打击宦官势力。裁减宫中闲杂人员,停发内侍郭忠政等19人俸钱,这些都是抑制宦官势力的措施。革新派还计划从宦官手中夺回禁军兵权。这是革新措施的关键,也是关系革新派与宦官势力生死存亡的步骤。革新派任用老将范希朝为京西神策诸军节度使,用韩泰为神策行营行军司马。   第五,抑制藩镇。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派刘辟到京都对王叔文进行威胁利诱,想完全领有剑南三川(剑南西川、东川及山南西道合称三川),以扩大割据地盘。王叔文拒绝了韦皋的要求,并要斩刘辟,刘辟狼狈逃走。   宦官和藩镇领导贪赃枉法、鱼肉百姓,被打击被免职,百姓自然非常高兴,当然会令市里欢呼。但欢呼过后,百姓真的得到了实惠吗?   首先来看一看罢宫市、五坊使、打击贪官、取消贡奉。这是一系列的反腐行为。反腐败在中国总是最令百姓看着兴奋的。但这些反腐斗士自己掌权后是不是廉政为民、立党为公呢?根本不是!他们在革新中忙于跑官要官买官送官,急于求成。他们不但自己忙于升官,而且一个接着一个提升平素与他们有交往的人,以至于一天以内要提升好几个人。只要他们的同党中有人说“某人可以担任某官”,过不了一两天,此人便已经得到这一职位。王叔文及其同党的门前,昼夜车马往来,门庭若市。等候谒见王伾、王叔文的客人,以至于要在他们所住街坊的饼店和酒家过夜,这些饼店和酒家收取每人一千钱,方肯收留为房客。王伾尤其猥琐卑下,专门以收受贿赂为能事。他制作了一个收藏礼金的大柜子,不盖盖子,专供收授贿赂,晚上夫妇二人便在大柜子上睡觉,享受金钱快感。这令我想起了台湾的**。**和民进党以反黑金与标榜清廉形象为口号,击败腐败的国民党登上历史舞台。然而,上台后的**执政当局,虽然仍打着反黑金的旗帜,也采取了一些反黑金的措施,但却在构建民进党自己新的政商关系与黑金网络,与黑金势力勾结,选择性办案,抓小放大,贪污腐败,特权横行,权力交换,政治酬佣,纵容包庇性骚扰与性侵害公职党职人员。尤其是**本人贪赃数目更是数以十亿计。台湾人民逐渐看清民进党虚假的清廉面目与丑陋的假民主形象,在2008年又把**领导的民进党赶下了台。王叔文与**有千年遥遥相应的异曲同工之妙。这样的后腐反前腐,反腐之后自己腐对百姓何益?如何取信于民?又如何得到人民的真正支持和拥护。   再看一下“内抑宦官”。如果是要坚定抑制宦官当权这一弊病当然对百姓有利,但如果是基于政治利益的派系斗争对人民何益。王叔文和和大宦官俱文珍之间确实存在很深的矛盾,叔文深忌文珍的权势,而欲夺其权,这是无庸质疑的。然而,这种矛盾更多的是因为他们之间不同的政治利益而引发的,而非因为王叔文是坚定抑制宦官专政这一体制。实际上,王叔文本身就和宦者李忠言结成了政治上的联盟,在《旧唐书.王叔文传》(第一百三十五卷.列传八十五)中有云:“德宗崩,已宣遗诏,时上寝疾久,不复关庶政,深居施帘帏,阉官李忠言、美人牛昭容侍左右,百官上议,自帏中可其奏......叔文因王伾,伾因李忠言,忠言因牛昭容,转相结构。”李忠言是顺宗亲信的有权势的宦官,王叔文和其过从甚密,再加上顺宗宠爱的美人牛昭容,结成了政治上的联盟,王叔文和一个被当今皇帝所宠信的宦官相勾结,同时又图谋夺取另一个手握重权的宦官手中的兵权,这似乎只能证明王叔文和某些宦官的争斗是基于政治利益而发生的派系斗争,而说王叔文因而就是“内抑宦官”,似乎有些牵强了。王叔文在大势将去之际,仍然对宦官有乞怜之语,甚至于其中包括了和他一直处于敌对状况的俱文珍(“叔文母死前一日,叔文置酒馔于翰林院,宴诸学士及内官李忠言、俱文珍、刘光奇等,中饮,叔文白诸人曰:‘叔文母疾病,比来尽心戮力为国事,不避好恶难易者,欲以报圣人之重知也。若一去此职,百谤斯至,谁肯助叔文一言者,望诸君开怀见察。’......俱文珍随语折之,叔文无以对。)。这种态度也使叔文的“内抑宦官”的初衷让人感到怀疑。  再看一看抑制藩镇。说王叔文抑制藩镇也只有韦皋和刘辟想要扩大地盘,而被拒绝了这一件事来证明,试想一下,如果韦皋和刘辟不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是会相安无事呢?即使答案是否定的,那么除此而外,王叔文也实在没有什么制藩的事迹了。可见这也只是不同利益集团争权压利罢了。藩镇专权结党营私固然对国对民有害。但王叔文等“二王八司马”就不专权,就不结党营私吗?王叔文本就靠朋党相结起家。王叔文最高职位也不过是翰林学士,他之所以能操纵朝廷内外的政治局势是通过对内结交李忠言、牛昭容,对外起用韦执谊为相,他和王伾则于翰林院居中策划,此外还有同党“采听外事,谋议唱和”,以至于“荣辱进退,生于造次,惟其所欲,不拘程式”。革新刚刚伊始,在力量还根本不是善于玩弄阴谋的宦官和充满血腥杀气的藩镇的对手时,王叔文和他的密友们就开始排除异己打击不同声音,气焰器张之极,尚书右丞韩皋对王叔文有些不敬,立即被贬为湖南观察使。就是其中的优秀人物也利用权利大肆发泄私愤,刘禹锡任屯田员外郎,掌管度支盐铁大权,对大臣多有伤害行为,受到侍御史窦群的弹劾,结果窦群反遭罢官;柳宗元任礼部员外郎,因与御史大夫武元衡有个人矛盾,就将武元衡贬了职。如此的现象比比皆是,不胜枚举。一时,变革党权势之盛,连当朝宰相也要畏避三分,宰相贾耽、郑珣瑜“相次归卧”,称病不起;杜佑、高郢慑于淫威,“莫敢出言”,王叔文等人于是“益无所顾忌”,故韩愈在《永贞行》中形容当时的形势是“元臣故老不敢语,昼卧涕泣何汍澜”。小人从来都是得意便猖狂,王叔文及其党人同声唱和,互相吹捧和推崇,说他们是伊尹、是周公、是管仲、是诸葛亮(《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六),豪壮得意,舍我其谁,认为天下再没有别的人物,十分可笑  “永贞革新”通常被作为一件影响中国唐代甚至于中国古代的大事来看待。推行这场革新的核心人物王叔文及其党人普遍被描述为具有很强的创新精神,向保守势力开战的革新派,并且他们在政治上的失败常常被认为是非常可惜的。我不知有何可惜。即算他们成功了,不过是由李忠言这个宦官替代俱文珍这个宦官,最多是由宦官专政转化成秘书专政罢了,换一批人结党营私、换一批人任人为亲、换一批人贪污腐化,于百姓何益,于人民何用。说到这里,我想永贞革新根本就不配称什么革新,只不过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斗争,根本就与民众利益关系不大。因此,人民很自然的冷眼看待这次所谓的革新,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至如,后来柳州人民对柳宗元的敬重,是由于柳宗元经过革新失败后,反省自己贪图名利的错误,而一心为民,施以德政的必然结果。  
  看一看,永贞革新的结局。失败从宦官发现王叔文在夺取他们的兵权开始。他们大怒说:“如果他的计划实现,我们都要死在他的手下。”同时立刻通知神策军诸军不要把兵权交给范、韩二人。永贞元年七月,俱文珍伪造敕书,罢去了王叔文翰林学士之职。不久,王叔文母亲去世,王叔文归家守丧,王伾孤立无援得中风病。同时,韦皋上表请求由皇太子监国,又给皇太子上书请求驱逐王叔文等人,荆南节度使裴均、严绶等也相继上表。于是,俱文珍等以顺宗的名义下诏,由皇太子主持军国政事。八月,宦官拥立李纯即皇帝位,即唐宪宗,顺宗退位称太上皇。到第二年,顺宗也被宦官害死。在宪宗即位后,革新派纷纷被贬斥,而像杜黄裳、袁滋、郑絪等依附于宦官的官僚纷纷得到重用。王叔文被贬为渝州司马,第二年被赐死。王伾贬为开州(四川开县)司马,不久病死。其馀柳宗元、刘禹锡等6人都被贬为边远州的司马。永贞革新失败后,唐朝政治更加黑暗,从此唐朝又创了一个新的恶例,每个皇帝都把自己任用的人当作私人,继位的皇帝对前帝的私人,不论是非功过,一概予以驱除。宦官拥立皇帝,朝官分成朋党,本来就有相沿成习的趋势,在唐宪宗以后,都开始表面化了。
  王叔文领导的这场永贞变革再一次证明没有人民支持的改革是不能成功的改革。现在史家喜欢把“永贞革新”失败归结为强大的反对守旧势力反攻。其次任何一次改革都必然会触动既得利益者。改革要成功必须要给人民带去福利,在广大人民的支持和声援下,改革者才能有力量战胜守旧者,取得最后的胜利。但王叔文领导的永贞变革目的和重心显然没放在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上,简单说这只是一场与人民不太相干的权利斗争。永贞革新的失败,与其说是被保守派镇压而遭到失败的,不如说是和另一派在政治斗争角逐中的失败。第五章范仲淹:志不能成终屈大名 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苏州吴县(今苏州市)人,幼年丧父,家境贫寒,但他刻苦读书,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及第,开始了宦游生涯。他在当地方官时,很注意兴修水利,兴办学校,关心时政得失,尤其是在陕西前线率领军队遏制了西夏攻势,声望越来越高。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上书言朝廷得失,民间利病,为晏殊荐为秘阁校理。景祐二年(1035年)权知开封府,当时舆论认为“朝廷无忧有范君,京师无事有希文”。景祐三年,范仲淹上百官图讽刺宰相吕夷简任用亲信,又上书讥切时弊,希望宋仁宗不要一味信任吕夷简。为此范仲淹被吕夷简指责为离间君臣、引用朋党,被罢去权知开封府事。在范仲淹遭受排斥时,挺身而出对他表示支持的,有余靖、尹洙、欧阳修、蔡襄等一批位居馆阁清要职并以文学知名的人士。庆历三年(1043年)初,宋廷对夏战争惨败后,农民起义犹如山雨欲来,而宰相吕夷简对此束手无策。宋仁宗在改革呼声的推动下“遂欲更天下弊事”,遂于这年三月罢去吕夷简的宰相兼枢密使职事,任命欧阳修、余靖、蔡襄等人为谏官,七月,任命范仲淹为参知政事与宰相章得象同时执政,任命富弼、韩琦等为枢密副使。这一班朝臣中,当时名士居多,士大夫交口称赞,以为可以有所作为了。宋仁宗在召对中,对范仲淹、富弼等特别礼遇,并曾多次催促,要求他们立即拿出一个使天下太平的方案来。于是在一片改革呼声中,范仲淹、富弼等人综合多年来的改革意见,并加以补充发挥,于庆历三年九月将《答手诏条陈十事》奏折呈给宋仁宗,作为改革的基本方案。宋仁宗采纳了这些意见,连续颁布几道诏令,在当年和次年上半年陆续颁行全国,号称“庆历新政”。   在所有的变法者中,范仲淹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对于范仲淹及欧阳修、富弼、韩琦等“庆历新政”改革者的人格、品德及才华我都十分敬佩。吕中说:“先儒论宋朝人物,以范仲淹为第一。”我深以为然。范仲淹的才华自不用说,写有著名的《岳阳楼记》,其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千古名句。范仲淹在答梅尧臣的《灵乌赋》中强调的“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更是彰显了古代士大夫为民请命的凛然大节。人如其文,范仲淹一生确是勤奋,正直,为国为民的一生。与唐朝主持永贞革新的王叔文投机取巧,急于升官截然不同,范仲淹从来不以个人升迁为第一目的。这一点被誉为“三光”的三件事足以证明。第一件是劝退风波。仁宗天圣七年,即公元1029年,刚任秘阁校理的范仲淹上书请垂帘听政的章献太后还政给仁宗,结果贬范仲淹为河中府通判。第二件是废后风波。仁宗明道二年,即公元1033年,仁宗皇帝要把郭皇后废掉。宰相吕夷简双手赞成仁宗废黜郭后,而时任右司谏的范仲淹则直言极谏,不让仁宗离婚,最终仁宗被烦的受不了,把范仲淹贬知睦州。范仲淹和吕夷简也由此反目成仇。第三件是朋党风波。仁宗景祐三年,即公元1037年,吕夷简对仁宗说:“仲淹迂阔,务名无实。”范仲淹听了,很不开心,连上四论,分别是《帝王好尚》,《选贤任能》,《近名》,《推委》,四论内容“大抵讥指时政”。并上“百官图”,指责吕夷简“任人不当,以私枉法”,被吕夷简斥为“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贬知饶州。对君主,是明知被贬也敢直言犯上,还是曲意奉承,这是居高位者品德高尚与卑劣的重要区别。对待百姓范仲淹也是真诚的关爱,他曾出资购买良田千亩,让其弟找贤人经营,收入分文不取,成立公积金,对范氏远祖的后代子孙义赠口粮,对婚丧嫁娶也均有资助(有俸禄的官员除外)。也许细节更能说明问题。范仲淹担任邠州地方官时,有一天闲暇无事,带同僚属下登上高楼,设置酒宴,还没有举杯饮酒,看到有几个披麻戴孝的人在营造下葬的器具,不但没生气,而且急忙派人去询问他们。原来是一个客居在邠州的读书人死了,准备埋葬在近郊,但是棺材、墓穴和其他送葬器物都还没有着落。范仲淹听后露出哀悼的神情,立即撤去酒席,并给丧家一笔可观的钱,让他们办完丧事。参加宴会的客人中间有的为此感动得流下了眼泪。而范仲淹自己一生勤俭节维,到死时积蓄已尽,一家人贫病交困,仅借官屋暂栖,略避风雨。范仲淹的种种德行善举感动天下,全国百姓视范仲淹为圣贤而敬之。范仲淹升官时,老百姓都高兴,为了表示庆祝,家家买酒喝,没钱借钱也要买。范仲淹死时,朝野上下一致哀痛。包括西夏甘、凉等地的各少数民族人民,都成百成千地聚众举哀,连日斋戒。凡是他从政过的地方,老百姓纷纷为他建祠画像,数百族人来到祠堂,像死去父亲一样痛哭哀悼。  说了范仲淹这么多好话,只想证明一点,范仲淹与其他改革者一心或为自己升官发财或为实现自己权利抱负不一样,他主导改革是真心想为国家为人民做事。看一下他的改革措施。  (一)明黜陟,即严明官吏升降制度。那时,升降官员不问劳逸如何,不看政绩好坏,只以资历为准。故官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因循苟且,无所作为。范仲淹提出考核政绩,破格提拔有大功劳和明显政绩的,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   (二)抑侥幸,即限制侥幸作官和升官的途径。当时,大官每年都要自荐其子弟充京官,一个学士以上的官员,经过二十年,一家兄弟子孙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这样一个接一个地进入朝廷,不仅增加了国家开支,而且这些纨绔子弟又不干正事,只知相互包庇,结党营私。为了国家政治的清明和减少财政开支考虑,应该限制大官的恩荫特权,防止他们的子弟充任馆阁要职。
  (三)精贡举,即严密贡举制度。为了培养有真才实学的人,首先应该改革科举考试内容,把原来进士科只注重诗赋改为重策论,把明经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经书的词句改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这样,学生有真才实学,进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实了。
  (四)择长官。针对当时分布在州县两级官不称职者十居八九的状况,范仲淹建议朝廷派出得力的人往各路(北宋州以上的一级监察和财政区划)检查地方政绩,奖励能员,罢免不才;选派地方官要通过认真地推荐和审查,以防止冗滥。  (五)均公田。公田,即职田,是北宋地方官的定额收入之一,但分配往往高低不均。范仲淹认为,供给不均,怎能要求官员尽职办事呢?他建议朝廷均衡一下他们的职田收入;没有发给职田的,按等级发给他们,使他们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自己。然后,便可以督责他们廉节为政;对那些违法的人,也可予以惩办或撤职了。  (六)厚农桑,即重视农桑等生产事业。范仲淹建议朝廷降下诏令,要求各级政府和人民,讲穷农田利害,兴修水利,大兴农利,并制定一套奖励人民、考核官员的制度长期实行。
  (七)修武备,即整治军备。范仲淹建议在京城附近地区召募强壮男丁,充作京畿卫士,用来辅助正规军。这些卫士,每年大约用三个季度的时光务农,一个季度的时光教练战斗,寓兵于农,实施这一制度,可以节省给养之费。京师的这种制度如果成功了,再由各地仿照执行。
  (八)推恩信,即广泛落实朝廷的惠政和信义。主管部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赦文的施行,要依法从重处置。另外,还要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应当施行的各种惠政是否施行。这样,便处处都没有阻隔皇恩的现象了。  (九)重命令,即要严肃对待和慎重发布朝廷号令。范仲淹认为,法度是要示信于民,如今却颁行不久便随即更改,为此朝廷必须讨论哪些可以长久推行的条令,删去繁杂冗赘的条款,裁定为皇帝制命和国家法令,颁布下去。这样,朝廷的命令便不至于经常变更了。  (十)减徭役。范仲淹认为如今户口已然减少,而民间对官府的供给,却更加繁重。应将户口少的县裁减为镇,将各州军的使院和州院塥署,并为一院;职官厅差人干的杂役,可派级一些州城兵士去承担,将那些本不该承担公役的人,全部放回农村。这样,民间便不再为繁重的困扰而忧愁了。  这些政策整体上、长期看确实是有利于国也有利于民。而且,有别于王安石为了变法不择手段,令君子既去,所用皆小人。庆历新政所用大都是君子,如富弼、苏舜钦、欧阳修、胡瑗、孙复、张方平、狄青、种世衡、李觏、许元,《丞相范忠宣公》记:“文正公门下多延贤士”,绝对合乎史实。   一群为国为民的贤士,制定了一系列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在得到上至皇帝下至平民普遍支持与期待,“天下翘首以望太平”的情况下,推行的革新却仅仅一年左右就昙花一现地夭折了。失败的直接原因看似是权贵阶层的反扑。他们诬蔑范仲淹、富弼、欧阳修等结交朋党,他们并串通宦官不断到宋仁宗面前散布范仲淹私树党羽的谗言。曾作过西北统帅的夏辣,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宰相吕夷简告病退休时,他满心以为凭自己的资历可以接替宰相职位,没料想在石介、欧阳修的评击下,非但没有当上宰相,连枢密使的官职也丢了。他恼羞成怒,蓄意报复。于是他让家里的一个使女天天临摹石介的手迹,等到写得到石介亲笔字一模一样了,便伪造出一封石介写给富弼的密信,信里说要废掉仁宗。夏辣到处张扬,诬陷改革派阴谋另立皇帝。于是流言四起,人心惶惶。宋仁宗虽然对这件事未必全信,但看到反对革新的势力这么强大,他开始动摇了,失去了改革的信心。到庆历五年初,一年前慷慨激昂,想励精图治的宋仁宗终于完全退缩,他下诏废弃一切改革措施,解除了范仲淹参知政事的职务,将他贬至邓州(今河南邓县),富弼、欧阳修等革新派人士都相继被逐出朝廷。庆历新政失败。   将庆历新政失败的原因归于保守派的破坏过于简单了。用改革派与保守派的政治分歧来解释改革的失败,有违历史真实。庆历新政失败的真正原因是极大地触犯了相当部分百姓的利益而又没对其他大部分百姓带来实际的好处。具体分析有以下原因:  一是对相当大一部分百姓利益造成极大损害。庆历新政主要是进行吏治整顿,三冗三费是改革所要打击的主要目标。而裁减冗官,精简机构是改革的核心内容。这一改革在制度上所要作的主要变动,就是要改变赵匡胤恩养士大夫的祖制,向参与政治的广大知识分子开刀,打破他们的铁饭碗,所以,改革将要触动是士人、官僚和读书人利益。整个士人、官僚和全天下读书人这绝对不能算是极少数人,否则也不会有朝廷内外反对改革之声连成一片的情况。吏治是必须整顿,但那么急、那么快、那么随意,令百分之九十以上公务员没有任何缓冲和准备的情况下立即丢官,让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顿时减少百分之九十,使全天下读书人一下看不到希望,社会怎么稳定。我很不同意,一说到百姓就专指穷人、农民、草根,穷人、农民、草根固然是中国百姓的大部分,但士人(知识分子)、富人、精英就不是百姓的一部分吗?百姓既包括全体封建主义劳动者、封建主义事业建设者也包括拥护封建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大宋王朝统一的爱国者。但是改革者们为了快速地推进改革,往往借口改革总要有人牲牺,有意无意地忽视其中一部分百姓的利益。比如说,取消奥数。奥数应不应该取消不作讨论,暂且认为应取消吧。一些省,原本奥数获奖者,高考加分,突然说取消就取消。那些从高一甚至小学就开始主攻奥数而减少其他课目学习的高三学生怎么办?总要给个一两年缓冲。朱鎔基总理以前主导工人下岗分流,就做好了他们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否则,随随便便牺牲上亿工人利益,那安定团结就不要想要了。稳定永远是大局。   二是其他老百姓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最可能给百姓带来利益的“厚农桑”等措施并未实施。明黜陟、抑侥幸、择长官虽然很有必要。但如何对官员进行考核,范仲淹做得简单粗暴,把当时地方高级官员名单拿过来一看,认为不合适的一律红笔一勾,就算撤职了。富弼对范仲淹道:“你这样随便一勾容易,可知道人家一大家人都要哭啦。”范仲淹回答的气贯长虹。他说:“一家哭总比一路哭强吧。”问题在于,范仲淹和派往各地考查干部的钦差,考核干部都没有一个标准,把哪些人勾掉,哪些人不勾掉,全凭个人感觉好恶,那就未必真正能做到庸者下,能者上。连包青天就都上奏《请不用苛虐之人充监司》,很能说明问题。均公田实际上是高薪养廉,如果不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普遍的民主监督机制和透明的惩办机制,只会高薪养贪。当然,这种有效的监督和惩办机制的建立,对于范仲淹来说,是一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减徭役,减了几个县邑能省多少徭役?而且对当时害民不轻的募役法没有从根本上触动。精贡举改得也不深入不彻底。加上改革时间又实在太短,改革成果还没显现就结束了,总之广大老百姓没有从庆历革新中受到多少利益。当然这些范仲淹是不能控制或超出能力范围了。  三是急功近利。庆历三年(1043)9月底,本来范仲淹还没准备好,也许仁宗求治心切,没有充分考虑改革的艰难吧,特地打开天章阁再次召见范仲淹等人。天章阁是保存皇帝手稿的禁地,以前从未在此接见大臣,可谓礼遇空前。在天章阁,焦急的仁宗赐他们坐在自己对面,迫不及待地站起来,亲手将纸笔递交给这几位,催促他们写出方案。过了几天,仁宗又亲笔写下手诏,催他们快办。这场改革的方案就这样在仁宗皇帝急切催促下写就。方案刚刚拟定之后,没有经过认真研究,没有充分做好事前准务,急于求成的仁宗皇帝就下诏颁布实行。对施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少问题,如州县官吏人心惶惶,无所适从,各衙门的正常秩序被破坏,官吏竟相争官等,因没有思想准备而不能采取措施加以应变。这种主张速变的改革,缺少一个按部就班、切实推行的条理。改革的成功,依赖于上轨道之社会基础的支持,而这种社会基础的培养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范仲淹把改革变成一个手段,希图借此促进理想社会基础的建设,不能不说是犯了因果倒置的错误。这种缺乏统筹全局的改革,一时政令频出,大大超出社会所能承受限度;政令的仓促出台也难免彼此间不相一致。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改革,在破坏旧制的同时,不能立刻提出可行的建设方案,开始一厢情愿所设计的体系往往同现实不相吻合。于是,在破坏和建设中间容易出现社会秩序的失控状态。  四是党同伐异,有害于国。内侍蓝元震上书:“范仲淹、欧阳修、尹洙、余靖”,“四人得时”,“以国家爵禄为私惠,胶固朋党,递相提挈,不过二三年,布满要路,则误朝迷国,谁敢有言。”收到指控结党的小报告之后,仁宗想听听范仲淹他们的说法。胸怀坦诚的范仲淹竟回答说:“我在边防的时候,见到能打仗、会打仗的人聚在一起,自称一党,怯懦的人也自为一党。在朝廷上,正、邪两党也是一样。陛下只要用心体察,就可以分辨忠奸。假如结党做好事,那对国家有什么害处呢?”欧阳修更是写了一篇《朋党论》的政论呈交仁宗欧阳修的文章,对派别问题不但不稍加避忌,反而承认大伙的确都在结党。有小人以利益相交的“伪朋”,有君子以“同道”结成的“真朋”。其实没有哪一党一派不说自己是君子的,而且既然结党,必有私利,党派的最大特点就是自私性和排他性。王夫之在《宋论》中评论庆历新政时,直接指责范仲淹引发的党争风潮,开宋代党争之渐,导致了北宋灭亡。  庆历革新再一次证明,能够照顾到绝大多数人民利益,搏得社会各阶层的理解和赏识,是变法取得成功的不可否缺的关键因素。做不到这一点,哪怕贤德如范仲淹也很难取得成功。第六章王安石:执拗君子祸国殃民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公元1021年出生于江西临川县,世称王临川。22岁进士及第,授准南通判。因政声颇著,于1047年,王安石二十六岁时,升任鄞县令。后来王安石因有政绩所以又调任常州,舒州等地任职,政声“播于野,故天下倾慕之。”时人以王临川不出相为慨事!公元1067年,宋神宗继位。时国家国库空虚,而境有强敌。所以年轻的神宗强烈希望国富民强。他相中了王安石,于公元1068年,拜倡议变法改革的王安石为相。公元1069年,王安石开始对北宋王朝的民生、军事、教育、财政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我国历史变法者中,王安石惹起的争议最多。过去的史家没人喜欢他,不但把他骂成奸邪小人,将他说成是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当代对于王安石的颂扬运动,大约肇始于世纪初那位激情满怀的政论家梁启超,认为他是千古一人,“悠悠千年,间生伟人”。我们现在教科书更是把他看成伟大的政治家、改革家。  说王安石是伟大的政治家、改革家我不知该哭该笑。王安石的改革动机再好,看起来再美,但结局终是祸国殃民。即使不能说是导致了大宋帝国的衰颓,但对百姓祸害非常之大,逼得农民卖儿卖女,总是实情。当时人民都以猪狗视王安石!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第四卷,《拗相公饮恨半山堂》故事说,公元1076年,王安石罢相,回金陵过程中,一路上人民对他不断报复与嘲讽。他只好走小路,借宿农家,看到老妪取水,用木杓搅手木盆之中,口中呼:“罗,罗,罗,拗相公来。”二猪闻呼,就盆吃食。婢又呼鸡:“王安石来。”群鸡俱至。而没主持改革前王安石是广受百姓爱戴的,所谓“天下倾慕之”。这么失败的改革,这么受人民痛恨的人,今人称之为伟大的改革家,是不是认为有改革热情、有改革想法就能称之伟大的改革家?我有写作热情、也有写作想法,能否称我伟大的文学家?  要说王安石是奸邪小人,实在也有违史实。如果从人以群分来看,好象如此。他的支持者、追随者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绝对是小人集团,他是小人集团的首领。有人说王安石是被小人蒙弊,误用小人,那就如同说英明的毛主席被四人帮欺骗、不知亩产十万斤是虚报一样,可笑之至。这么英明的人物能被几个狗屎样的人蒙弊?但从现有史实来看,王安石放到现在也算是君子。他是有记载历史上惟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织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当“乌台诗案”发生时,苏轼本人已屈打成招,就连他的许多亲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蝉,苏东坡与李瑞叔书“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而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挺身而出上书皇帝,营救政敌苏东坡,直言“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道,这岂是小人的作为?绝对是高风亮节。  准确地说王安石是——执拗的君子、失败的变法者。  看一看王安石的变法措施,主要有三大类九条:   一、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设置总管东南六路赋入的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六路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额以及库存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这项新法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既保证朝廷所需物资的供给,又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和人民的负担。
  市易法。在京城设市易务(后改为市易司),以100万贯作本,负责平价收购商人滞售的货物,赊货给商贩贩卖,也向商贩发放贷款。商贩赊货物及借款,需以财产作抵押,5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市易法最初实行于京师,后来又推行到其他较重要的商业城市。
  免行法。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向市易务(司)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此后,宫廷买卖物品,都通过杂卖场、杂买务,并设置市司负责估定物价。
  二、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把以往为备荒而设的常平仓、广惠仓的钱谷作为本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加息20%,随夏秋两税纳官。实行青苗法的目的,在于使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免受兼并势力的高利贷盘剥,并使官府获得一大笔“青苗息钱”的收入。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上三等户分八等交纳役钱,随夏秋两税交纳,称免役钱。原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钱,称助役钱。州县官府依当地吏役事务简繁,自定数额,供当地费用;定额之外另加20%缴纳,称免役宽剩钱。由各地存留,以备荒年不征收役钱时雇役之用。此法的用意是要使原来轮充职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帐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凡有诡名挟田,隐漏田税者,都要改正。这个法令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而发布的。  农田水利法。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建立堤坊,修筑圩埠,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如果工程浩大,受利农户财力不足,可向官府借贷“青苗钱”,按借青苗钱的办法分两次或三次纳官,同时对修水利有成绩的官吏,按功绩大小给予升官奖励。凡能提出有益于水利建设的人,不论社会地位高低,均按功利大小酬奖。此法是王安石主张“治水土”以发展农业,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措施。三、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在北方各路陆续分设100多将,每将置正副将各1人,选派有武艺又有战斗经验的军官担任,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凡实行将兵法的地方,州县不得干预军政。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目的是提高军队的战斗素质。  保甲法。乡村住户,不论主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以住户中最有财力和才能的人担任保长、大保长和都保长,同保人户互相监察。农闲时集中训练武艺,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王安石推行保甲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和镇压农民的反抗,以及节省军费。  就法论法,我确信王安石改革每一项措施无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看起来也是相当不错的。也难怪后世不明真相的群众——不仅群众,还有大量的大人物们,对此都赞誉有加。最出名的是列宁说的“王安石是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实行土地国有未成。”   但这些措施,也仅仅是看起来很美而已。在改革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和改革本意背道而驰的结果。这结果如果归结于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阻挠和反对,那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明眼一看,王安石变法时常伴随着特定阶层小部分人群的兴高采烈与其他阶层大部分人群的痛苦失落,人民的困窘积累成为国库的迅速充盈,国家领导阶层的彻底分裂,政治空气的极度恶化与堕落,民间的肃杀与萧条逼迫人民越来越强烈的反对甚至反抗。事实上,我们所能看到的反对人群,包括了不同阶层的大部分人群。总之,王安石变法害民不浅,引起了各个阶层的普遍不满,失败成为一种必然。他的害民之处至少有下列四项:  一、聚敛钱财,与民争利。王安石改革的直接目的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蛋糕没做大,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以后,神宗新建的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司马光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先说青苗法。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利息高不说,手续还麻烦。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交。现在向官府贷款,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道道手续,都要求人,托请,给胥吏衙役交“好处费”。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这还是手续简便的。如果繁琐一点,则不知要交费几何!农民身上有多少毛,经得起他们这样拔?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政府和地方官增加了收入。再有像“市易法”,本来是规定收购滞销货,后来就变成了专门收购紧俏物,这时的衙门已经变成了一个赚钱的机构,结果成了全官经商,官商作风愈演愈烈,政府与民间争利。”  二、不择手段,任用小人。我最反对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哪怕那个目的无比高尚。但我们的当政者常常如此。“王介甫性狠愎,众人以为不可,则执之愈坚。君子既去,所用皆小人,争为刻薄,故害天下益深。”在王安石所重用的推行变法的朝臣中,多是居心叵测、寡廉鲜耻的奸佞小人。精明如王安石绝对不会受这些小人蒙蔽。就象文革时的四人帮是什么玩意,哪能蒙蔽主席十年之久。当政者想借这些小人实现自己的目的罢了。《宋元学案.荆公新学略》载《元城语录》云:“温公戒金陵(王安石)用小人。金陵曰:‘法行即逐之。’温公曰:‘误矣!小人得路,岂可去也,他日将悔之。’让这么一帮小人去执行变法措施,人民且不遭殃。还说青苗话,那些贪官污吏不管农民需不需要,强逼人民借贷,又欺上瞒下、自说自话地或公开或变相将贷款利息提高到了百分之三十甚至更高。一旦出现饥荒之后,农民便只好变卖家当,归还贷款本息。严重者需要卖房卖地,甚至卖儿卖女或者全家同归于尽,唯有贪官污吏和政府可以旱涝保收。范仲淹所说“奸邪之凶,甚于夷狄之患,不是没有道理的。而王安石明知此理,却为了推进改革,恣意任用小人,百姓把帐算在王安石头上,倒也不算冤枉他。   三、不顾反对,强行推进。王安石所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现今被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强烈体现了王安石的刚毅果敢精神或“唯物主义观点”。但这“三不足”的字面意思与王安石的最重要助手邓绾的名言“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又有何不同呢?王安石的行为的的对得起他的“三不足”,谁反对也不听。几乎所有德高望重的元老重臣,和除王安石一人之外的几乎所有最重要的文化名人,全部变成变法的坚定反对派,他们绝对不会全是代表了大地主、大贵族的利益,或者是过于保守、僵化等等。他们其中的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苏辙、黄庭坚,王安石的亲弟弟王安国等一大批历史文化名人,正值人生事业巅峰之际,他们冒着与年富力强的皇帝对着干,从而可能丧失一生政治前途的风险,而反对变法,怎么猜想也一定应该有更崇高一些的理由才对。否则,便很难解释他们是如何在当代与后世获得如此崇高名望的。他们保留下来的文献史料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量记载着他们忧虑的文字,其中可以看到几乎包括了社会各个阶层痛苦挣扎的情形。比如,作为变法之一的保甲法推行时,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三、两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还有均输法与脱胎于平准法的市易法推行以后,则形成了对城市居民特别是工商业者的打击。原本立足于平抑物价、抑制大商人重利盘剥的新政策,蜕变成国家垄断市场、货源、价格,甚至批发与零售也被政府官员所操纵,哪怕想做不大的生意,也要先过政府官员这几道关口。于是,大中小商人一齐步履维艰,其后果当然不难想像。致使城市工商业开始凋零。苏东坡有文记载,全国城市商业与市场一时间相当萎缩而萧条,社会开始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一般来说,只有这种来自民间的呻吟,最容易使这些具有社会和文化良知的文人们激动起来,这也是他们之所以能够长留在历史与人民心中的重要原因。而对于他们的善意的规劝和反对,王安石一如《答司马谏议书》书所写寸步不让甚尔给予相当无情的打击,从不考虑变通之法。对同僚如此,对百姓更甚。开封知府韩维报告说,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宋神宗问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回答说,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这话连神宗听了都觉得过分,便委婉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显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就连士大夫的意见,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么民意民心之类,就更加无足挂齿!即便民众的利益受到一些损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这些成本是必须付出的,因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种视百姓如粪土的言行,今天值得那样称颂吗?有诗云:“最恨邪言‘三不足’,千年流毒臭声遗,”难道只是有人羡慕、妒忌、恨吗?  四、一己理想,误国害民。青苗法开始后,许多农民看到新法猛于虎,无力或者不敢贷款。见新法推行不顺,王安石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下令各地必须贷出多少钱,给下面下指标。这样一来地方官员就硬性摊派了,除了一般的农民要其贷款,连中农、富农、地主都必须接受贷款。其实中农、富农和地主不存在春荒的问题,根本用不着贷款,但地方官员就是硬逼着他们贷款,因为要完成指标。这样一来,到了还钱的时候不要说一般农民吃不消,就是中农、富农也吃不消。自然,这项措施变成了官员的赢利手段,他们的权力寻租也有了改革这一至高无上的借口。市易法等措施也大致如此强制推行。王安石明知小人害民、新法害民,还要一意孤行强推改革,拗相公在执拗什么?我相信王安石绝对不是执拗于个人利益的得失和官位的升降,他没那么下作。他不惜与众多亲人、朋友、同事反目,执拗的是自己政治理想与信念。忠实于理想与信念本是令人敬重的品质,但王安石为了一己之理想报负,把这种美好的品格不适当地、过分地滥用,宽容、理性、妥协与长远的目光全然消失,坚定与执着变成执拗与刚愎自用,独断专行,不计后果,老百姓穷也罢,死也罢,全不管不顾了,还放言“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为了理想偏执到残害百姓的地步,民心必丢失。得不到百姓支持,他的事业、理想、报负势必会受到伤害和重挫。   失败的导火索非常戏剧化。熙宁七年,大旱,民不聊生。宦官郑侠画了《流民图》献给神宗,哀哀哭泣:这是天怒人怨,只要您肯停止变法,十日之内必会下雨;如若没雨,我以人头抵欺君之罪。这就是“宋朝第一忠谏”。神宗无奈,诏命:暂停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等八项新法。三日之后,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导火索真是因为大旱吗?就象59-61年真的是三年自然灾害吗?   结局,罢相、复职、再罢。终于,王安石回到了江宁。在听到最受好评的募役法也停止推行后,他拂衣悲喊:“亦罢至此乎?”抑郁而终。经过八年改革,国家更弱人民更贫,只几十年后,金人攻入东京,掳走了钦、徽二帝,这就是所谓的“靖康之耻”!  王安石变法又一次告诉我们,一个改革者,不管道德多崇高、动机多纯正、决心多坚定,如果不站在草根立场,不顾百姓利益,带着扰民和聚敛恶名走向失败就将是必然的结局。 第七章元英宗:以儒治国众叛亲离   元英宗,孛儿只斤.硕德八剌(公历1303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在世,1320年4月19日-1323年9月4日在位),庙号英宗,谥号睿圣文孝皇帝,蒙古语称格坚皇帝,在位三年半。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长子。    大德七年二月初六(公历1303年2月22日)生于怀庆(今河南沁阳),自幼受儒家教育,通汉族封建文化。元仁宗延祐三年(1316),立为皇太子。延祐七年正月二十一日(公历1320年3月1日)仁宗去世。延祐七年三月十一日(公历1320年4月19日)即皇帝位。  当时仁宗母答己太后任过去被仁宗罢黜的权臣铁木迭儿为右丞相,相互勾结,排除异己,诛杀前平章政事萧拜住、杨朵儿只,权倾朝野。孛儿只斤.硕德八剌为巩固自己的地位,立太祖功臣木华黎后裔拜住为左丞相,极力抑制答己、铁木迭儿一党的势力。至治二年(1322)八、九月,铁木迭儿、答己相继去世。十月,立拜住为右丞相,表示要“励精求治”、“一新机务”。此后数月,采取了一些改革性的措施,开始新政。  站在当代汉族人的立场,元英宗肯定是立志消除民族分歧、促进民族融合、改善人民生活、向汉族先进的儒文化看齐,但因为反动势力反对刺杀身亡,而壮志未酬身先死的悲剧英雄。这种看法当然有其道理。  先看看其新政的主要内容:   (一)大规模起用汉族地主官僚及儒臣。拜住“首荐张珪,复平章政事,召用致仕老臣,优其禄秩,议事中书。不次用才,唯恐稍后,日以进贤退不肖为重务”(《元史.拜住传》)。接着吴元珪、王约、韩从益、赵居信、吴澄、王结等人,都在短短数月内被擢任为集贤、翰林院及中书官职。英宗对拜住所推荐的赵居信、吴澄等“有德老儒”,不仅深表赞同,且进一步令拜住“更当搜访山林隐逸之士”(《元史.英宗纪二》)。  (二)罢汰冗员。英宗从至治二年十一月起,罢世祖以后所置官,“锐然减罢崇祥、福寿院之属十有三署,徽政院断事官、江淮财赋之属六十余署”(《元史.英宗纪二》)。后因被剌于南坡而未能完成这一改革。  (三)行助役法。元代农民劳役繁多,负担沉重。至治三年四月,英宗下诏“行助役法,遣使考视税籍高下,出田若干亩,使应役之人更掌之,收其岁入以助役费,官不得与”(《元史.英宗纪二》)。《元史.干文传传》对此法的记载较具体:“会创行助役法,凡民田百亩,令以三亩入官,为受役者之助”,“文传谕豪家大姓,以腴田来归,而中人之家,自是不病于役。”时人余卓在其所撰《松江府助役田粮记》一文中对当时上海县的田、粮、纳税及实米助役诸数额均有明确记载,其文云:“上海计田七百一十六顷有奇,粮二万九千有奇,纳税二千七百有奇,实米助役二万六千三百有奇。”由此可证助役法对广大农民确实是有利的。  (四)岁减江南海运粮二十万石。至治三年夏六月,拜住以海运粮比世祖时顿增数倍,“今江南民力困极,而京仓充满,奏请岁减二十万石”(《元史.拜住传》)。英宗遂并铁木迭儿所增江淮粮免之。  (五)审定颁行《大元通制》。至治二年正月,英宗命将仁宗时未最后审定完毕的法令编纂工作继续进行,令枢密副使完颜纳丹、侍御史曹伯启、判宗正府普颜、集贤学士钦察、翰林直学士曹元用,以二月朔会集中书平章政事张珪及议政元老率其属众共同审定,并加以补充;书成,“堂议题其书曰《大元通制》”。凡二五三九条,内断例七一七,条格一一五一,诏赦九四,全类五七七,颁行天下。全书共八八卷。此书是元朝“政制法程”的汇编。  今天很有人对元英宗的新法赞赏非常,认为其罢汰冗官,精简机构,节省了不少行政费用;推行“助役法”,减轻了元世祖忽必烈以来汉族民众长期以来负担的沉重徭役,认为在一系列雷霆手段的重击下,元朝似乎瞬间醍醐灌顶般的清醒过来,朝野上下焕然一新。  焕然一新是必然的,但是好是坏要分析研究。首先是立场问题,如果站在今天汉人的立场那当然是一个好。但我一直坚持,判断改革的好坏,必须坚持以改革范围内的各阶层、各类别的人民是否得利为标准。也就是说要尽量兼顾改革时各级各类群众的利益。不是说不能触犯任何人的利益,改革确实必定会触犯少数人的利益,但要尽量团结大多数人,不能说“我们有六亿人牺牲三亿没什么大不了”令人不寒而栗的话。那么我们具体分析元英宗新政每一项新政的得立者与失利者,我们不难发现,元英宗的措施实际上是损害相当一部人民的利益。  首先看,大规模启用汉族官僚及儒臣和罢汰冗员。一边说罢汰冗员一边大规模启用汉官,说明元英宗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推动中央集权制。英宗继位是有些不太合法的,是他父亲仁宗违背与武宗的约定强行推上位的。他独尊儒术很大的原因就是利用儒家父死子继的传统来证明自己皇帝的合法性以及为传位于子作好准备。当然,这不是我关心的重点。我关心的是儒家的中央集权和蒙古分封制的得利方与失利方。加强中央集权,受益的是皇帝本人,利益受损的蒙古贵族和女人。为了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他开始削弱朝廷内部贵族大臣和皇族的参政权。拜住被任命为右丞相之后,元英宗马上就废除了左丞相官位,企图与拜住两人独揽朝政。这还不算,英宗还罢免了皇太后和皇后属下机构的大量官员,以便剥夺贵族妇女的参政权。英宗的祖母答己皇太后增经感叹说:“还不如没有这个孙子”。当然,这两种制度在当时与老百姓的权益是没有多少关联的。但实事求是的说汉族“外儒内法”的高度中央集权制,扼杀了所有能够走向民主与法制的可能性,只有皇帝,连贵族之间都没有民主,何谈人民民主。两千年来,每一次农民起义都成了黑手党式的争夺老大宝座的周而复始的原地踏步。权力的过分集中和滥用,只能导致两种结果----腐儒式的愚忠献媚或草寇式的反抗复仇。而蒙古人传统的类西方式的分封制观念,不允许无限满足皇帝的贪权欲望。我个人觉得,这种从限制君主权利保障贵族权利开始,进而过渡到限制贵族权利保障人民权利更容易些,也就是说分封制比集权制更容易走向民主,应该更有其先进性。当然历史无法假设。   再看行助役法和岁减江南海运粮二十万石。减低农民的税收对农民当然是很好。可是,政府开支没减少。英宗喜好浮华和铺张。最大的铺张是他对佛寺的施舍,他亲自造访山西的佛教圣山五台山,遣派僧侣去海外取经,并且对缮写金字经文不断给予资助。此外,他还下令各州为元世祖忽必烈时期的帝师、吐蕃高僧八思巴(1235—1280年)建立帝师殿,规模大于孔子庙。花费最大的工程是在大都西面的寿安山修造的大昭孝寺,用了三年时间,动用了数以万计的士兵从事工役。硕德八剌对这项工程异常关注,为此有四名上书反对该工程的监察御史被处死或贬出朝廷。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政府开支不变的情况下,减轻农民负担,那钱从哪来?从商人来。元英宗大大提高商业税,让色目商人们叫苦连天,也让以贸易立国的元朝财政陷入危机。   再看,审定颁行《大元通制》。这实际上是外儒内法的条令化。尊儒尊法固然没错,有利于得到汉民、藏民的支持。但关键是不要损坏其他民族和信仰者的利益。准确地说他损害伊斯兰教的利益。伊斯兰教在元英宗在位期间颇受歧视。上都的回回寺被毁掉,改建成帝师殿。负责传授波斯语言的回回国子监被废罢。回回散居郡县者,每户岁输包银二两,而在以前他们是享受免税待遇的。  纵观元英宗改革,得利的是皇帝本人、汉族官僚。和尚、农民也部分受益。受损的是蒙古贵族、官员、女人、穆斯林和商人。蒙古贵族、官员、女人、穆斯林和商人这么多人加在一起如果说是少数保守派实在也是有点牵强。改革当然会有牺牲,但一下子要牺牲这么多人的根本利益,是否忘记了他们也是人民的一部分。   再一次强调,百姓既包括全体封建主义劳动者、封建主义事业建设者也包括拥护封建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大元王朝统一的爱国者。但是元英宗为了自己继位的合法化,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为了加大自己的权利,为了快速地推进改革,也因为自己的喜好,极大地牺牲了其中很大一部分百姓的利益。当然,会受到这很大一部分百姓的联合反对。   元英宗新政结束得既突然而又悲惨。1323年9月4日(1323年农历八月初四),英宗一行从上都返回大都,在上都南面30里的南坡驻帐。这时,蓄谋已久的铁木迭儿余党--御史大夫铁失突然发动了政变,年轻的皇帝被铁失一刀杀死。元英宗遇刺时年仅二十一岁。  在刺杀皇帝之后,反叛者迅速赶到大都,控制了政府机构。同时,派遣使者前往漠北去请晋王也孙铁木儿即位。这一事件史称南坡之变。南坡之变直接谋反者是王太后、贵族官员和宗王,并在蒙古、色目贵族和官员中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南坡之变”32年后,在元朝高压民族政策和水旱灾双重压迫下不甘屈辱的汉人揭竿而起,爆发了震惊全国的红巾军大起义,元朝的统治在风雨飘摇中也即将走入末路。  实事求是的说,元英宗登基时,元朝已是百病缠身但并未走进死胡同,他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挽救尚未病入膏肓的朝廷非常重要很有必要。他的解除民族高压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也是必须的。在改革的过程中牺牲少数人的利益也是无法避免的。但那么短的时间内牺牲那么多人的利益,而且牺牲得那么集中,那么直接,并且其中大多数人本是可以团结的,比如女人、商人、穆斯林。那么,这么多势力必然结盟进行反抗,很少有改革者能经受得住这么广泛的反抗。   元英宗新政的失败再一次证明,能够照顾到绝大数人民利益,搏得社会各阶层的理解和赏识,是变法取得成功的不可否缺的关键因素。第八章张居正:力挽狂澜人亡政息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荆州市)人,明嘉靖中叶进士。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万历元年(1573年)神宗即位,为内阁首辅,从军事、政治、经济诸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最负盛名的改革家。  张居正改革是一场足以拯救明朝的改革,本是应该可以成功的。在我要介绍的十大变法人物中,变法本身具有成功可能性的也唯有张居正改革。有人认为中国古代王安石为变法第一人,然而,王安石的变法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根本就没有成功的可能性。真理向前一步就是谬误。王安石是个好人,却无益于国家和人民。  而张居正的变法不同,张居正未死之时,新政成绩斐然,国家和绝大多数百姓都是受益的,好多人据此认为张居正的改革是成功的改革。这样认为也可以。假如万历不是那么的昏庸,假如有合适的接班人,张居正改革确实应该会成功。当然历史不能假设。我仍然觉得张居正变法失败了,毕竟,张居正的变法还没完成,新政就随风而去,半途而废的改革无论如何难说是成功的改革。
  我倒不是说,万历不昏庸或者有合适的接班人,张居正就不会死后被鞭尸就不会灭家。张居正独断专行推行新政,犯了皇帝的大忌,也得罪了不少人,一旦因死或其他原因失权,注定会有身败名裂的命运。这一点等一会稍微详细论述。但是如果皇帝稍稍正常一点,接班人能做到萧规曹随,抄张居正的家尽情去抄,鞭他的尸也只管去鞭,但张居正的改革还是好好的进行下去,即算挽救不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总趋势,但决不会在几十年后就亡于后金鞑虏。
  先说说他为什么注定身败名裂,因为他执政后的自我膨胀为自己下台后的悲惨结局埋下了很多祸根:一是对皇上和皇室约束太严,随着皇上年龄的增长,“甚恶之”,但还是勉而从之。史称张居正是权臣,这是不容为尊者讳铁一般的事实。其实有了这一点,张居正失权后的毁灭就已经铁定;二是对宦官管理比较严,对冯保互有利用,对下面的太监基本不准干政,太监外出,常派“缇骑监督”,一帮阉人,不敢言而恨之;三是触犯了大地主、官僚的利益;四是裁减冗员和机构,加强学政,影响了地主知识分子投机晋级快速跻身官场的渠道;五是减少下级官员的特权待遇,外出“形同旅途”,工资又低,怨气不小;六是不注意尊重同僚,大家十分惧怕,但怨气是有的,张父殇守制,皇上和内阁大小事务均千里加急报“阁老”亲批,同事们一点权力没有,他们能高兴吗?张居正的威势虽大,但物极必反。七是为儿子会试暗通关节,纵容下人游七为非作歹。万历二年,他的长子张敬修会试落第,这是考官没有买他的面子。游七一个赖皮,竟官居五品,同僚恶之。有人说这两件事张的形象有很大打击。我认为恰恰相反,一个考官可以不卖威势极大的宰相面子而不被整死;经过全体干部的人肉收索,才发现十年宰相才安排一个人当个五品官,放在哪朝哪代都堪称公私分明。如今会有考不上大学的市以上领导干部子弟吗经过?张居正算不上高尚的人、纯粹有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他独断专行、结交权阉、待人不善、生活侈奢,但他终保有为国的理想、为民的良心,无论是从才能、业绩,还是从个人品行上看,张居正都不愧为封建社会的一代英豪。  鉴于祸根太多,不管怎么样,我想哪怕是万历贤明如李世民,张居正死后都无法避免身败名裂。但张居正的新政太有理由存在下去了。他的新政实在是兼顾了国家和绝大多数人群利益的,对大地主和官僚利益伤害得也不深不快不彻底,可以说是当时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我们看一看他的新政措施:   一、内政方面。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二、经济方面。张居正下令清丈全国土地,清查出不少豪强地主隐瞒的庄田和拖欠的税粮。在此基础上,张居正总结长期以来一些地方赋役法改革的经验,于1581年,为了增加明朝政府的财政收入,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明朝那些事儿》里论述的太精辟,大段引用一下:“自古以来,国家收税,老百姓交税,……基本上税的种类还是比较固定的,主要分为三块:一是田税,皇帝拼死拼活抢地盘,你种了皇帝的地,自然要交钱。二是人头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子民(都是他的资源),有几个人交几份钱,这是义务。三是徭役,说穿了就是苦力税,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遇到修工程,搞接待的时候,国家不但要你出钱,有时还要你出力。两手一起抓,一个都不能少。……实事求是地讲,在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王朝的统治者,田赋的比例基本都是二十比一(百分之五),或是十比一(百分之十),能收到五比一(百分之二十),就算是重税了。从这个数字看,老百姓的生活在理论上,还是能够过下去的。不过很可惜,仅仅是理论上。说起来是那么回事,一操作起来就全乱套。因为在实际执行中,各级官吏很快发现,能钻空子捞钱的漏洞实在是太多了:比如你交苹果,他可以挑三拣四,拿起一个,说这个个头小,算半个,那个有虫眼,不能算。你交棉花,他可以说棉花的成色不好,抵一半,你也只能回家再拉去。这还是轻的,最大的麻烦是徭役。因为田赋和人头税多少还能见到东西,县太爷赖不掉,徭役可就不好说了,修河堤、给驿站当差、整修道路,这都是徭役,完成了任务,就算完成了徭役。那么谁来判定你是否完成任务呢?——县太爷。这就是所谓的黄鼠狼看鸡了,遇到良心好的,还能照实记载,遇到不地道的,就要捞点好处,你要没钱,他就大笔一挥——没干,有意见?这事我说了算,说你没干就没干,你能咋地?事实证明,在当时(我认为中国任何时代都一样,有此一说注),除了一小部分品行较好的人外,大多数朝廷官员还是不地道的,是不值得信任的,有漏洞不钻,有钱不捞,这个要求实在有点高。总之是一句话,玩你没商量。无数的老百姓就是这样被玩残的,朝廷没有好处,全被地方包干了。……国家吃了亏,百姓受了苦,全便宜中间那帮龟孙了。于是张居正决定,改变这一局面,他吸取地方经验,推出了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内容很多,但最主要的,是颁布统一规定,全国税收由实物税变为货币税,明白点说就是以后不收东西了,统一改收钱。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简单的命令,却有着绝不简单的历史意义。因为从此以后,不管是田赋、徭役还是人头税,都有了统一的标准,不是当官的说了算,交上来真金白银,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再任由官员忽悠。当然了,根据官员必贪定律,张居正也给大家留下了后路,因为各种物品如粮食、水果、药材、丝绸,都按照规定折算成银两上缴,而折算比率虽是由朝廷掌握,但地方上自然有特殊情况,适当照顾照顾,从中捞一笔,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于是皆大欢喜,朝廷拿到的,是白花花的银子,老百姓也不用听凭官员糊弄,贪也好,抢也好,说好了宰一刀就宰一刀,至少日子好过点。官员们好处少了,但也还过得不错,就这么着了。所以事实证明,越复杂的政策,空子就越多,越难以执行,王安石就大体如此,一条鞭法虽然看似简单,却是最高智慧的结晶,正如那句老话所说:把复杂的问题搞简单,那是能耐。”常常看到一些诸如公交优惠此类复杂无比的方案,我就心里犯嘀咕,犊子们又想使什么坏。  三、军事上。他派戚继光守蓟门,李志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张居正十年改革,收效甚大,嘉靖末年国家粮仓不足一年之储,改革前财政空虚,入不敷出,赤字超过三分之一。改革后人民日子好过多了,国家储粮可支十年,国库积银四百万两,在国防上也增强了反侵略的能力。  有人认为“张居正改革思想的局限是致祸之由,他给新政披上‘法祖’的外衣,没能象王安石即以‘祖宗不足法’享誉青史”或者认为“他的变法不可能触动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我倒认为这恰恰是张居正改革的成功之处。改革就是内部改良,要兼顾各个阶层利益,要尽可能皆大欢喜。在封建社会触动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可能吗?就算是农民起义,最后也不过是换个人当皇帝。乌托邦作为一种理想还可以,真能去做吗?作为一个好官,要想为国家和人民办事,而且要能为人民办事。我觉得张居正是好官,想了,去做了,还做成了一大半,本还应该能完全做成的。而王安石那样一意孤行的推行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如同搞人民公社一样,只能使人饿死。这也能享誉青史,那青史的誉也太好享了。  眼看张居正的改革就要成功了,如果继续做下去。然而,天要亡大明。万历十年六月二十日,张居正病逝。前面埋下的祸根,当然会长成大树。尤其是万历那个内心已深恨张居正的年轻皇帝,立即开始寻找一种复仇的快慰,下令抄居正家,并削尽其宫秩,迫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还差点开棺戮尸。他的家属饿死的饿死,自杀的自杀,流放的流放,逃亡的逃亡,一代能相之家竟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场。张居正在位时所用一批官员有的削职,有的弃市。而朝廷所施之政,也一一恢复以前弊端丛生的旧观。致使刚刚中兴的明朝,又走开下坡路。  我不得其解,为什么万历看着明显利国利民的改革而不坚持做下去。只能说明一点,万历心里没有人民。他全废改止新政的目的,我猜想无非两点:一是要摆脱张居正的影响,万历被张居正严苛压抑的过于厉害,一旦有机会,自然会以极端的方式发泄不满,只要张居成赞成的就全反对。所以我非常反对小孩管理过于严格。二是贪财、尚气的私欲,大肆发作。万历以为全部废弃张居正的新政就可以摆脱张居正的阴影,就可以显示出自己的才能,就可以肆意的享受。  万历因为一己私怨、私利,弃天下百姓利益于不顾,生生的把一场真正爱护百姓、兼顾社会各个阶层的改革给断送了,就这样万历末年,明朝的经济再次面临崩溃的危机。永远要到国衰至骨髓才而思良臣,天启二年(1622年),明熹宗为激励臣下,才想起昔日的大功臣张居正,予以复官复荫。然一切俱已晚矣,世间已无张居正!  我不知道,世间会不会再有张居正,应该会有,即算有,也极可能永无出头,即算出头,也可能一败涂地,永远的一败涂地。只因为,万历总是会存在,而且他永远不会明白,只有利于民才能百姓兴,百姓兴才能天下兴,天下兴才能政权兴。第九章李鸿章:鞠躬尽瘁皆曰可杀李鸿章(1823年-1901年),本名章桐,字渐甫(一字子黻),号少荃(泉),谥文忠,安徽合肥人。原是湘军曾国藩幕僚。同治元年(1862年)二月创建和统帅淮军镇压太平军,三月被任命署理江苏巡抚,十月十二日实授,次年二月又兼署通商大臣,“从此隆隆直上”,开始了他在晚清政治舞台上纵横捭阖的四十年。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在三十余年的时间里,以李鸿章为标志和旗帜的洋务派官员,开始了一场悲壮的“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洋务运动。  李鸿章历史功过争议非常大。痛恨李鸿章的人,认为他既是清廷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决策者,却置国家利益于不顾,一味迎合慈禧太后,是甲午战争失败主要责任者,负责签定了中国近代史上许多不平等的条约而丧权辱国,是千古罪人。尤其是马关条约签订后,“国人皆曰可杀”。喜欢李鸿章的人,认为他知西来大势,识外国文明,想效法自强,有卓越的眼光和敏锐的手腕,是中国近代化历程的第一位杰出的实践者。  我不敢轻易断言李鸿章是千古罪人还是杰出英豪。我眼前只是浮现,1901年9月7日,已处在油尽灯枯之际的87岁老翁,受命与11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在签字回来后再一次大口地吐血——“紫黑色,有大块”,“痰咳不支,饮食不进”。医生诊断为:胃血管破裂。李鸿章在病榻上上奏朝廷:臣等伏查近数十年内,每有一次构衅,必多一次吃亏。上年事变之来尤为仓促,创深痛巨,薄海惊心。今议和已成,大局稍定,仍希朝廷坚持定见,外修和好,内图富强,或可渐有转机。  精明如李鸿章,有《马关条约》签字后“国人皆曰可杀”血的教训,他必定知道《辛丑条约》签字者必定会被全国人民唾弃,必会会被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他本可以以身体原因推却这个必定身败名裂的任务。但同以往一样,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人情所最难堪”之事时,李鸿章再一次义无反顾。人说他一生所有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但正如新中国有位领导人曾说的:“港澳、台湾、海外的爱国同胞,不能要求他们都拥护社会主义,但是至少也不能反对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否则怎么叫爱祖国呢?哪里还有另外一个祖国。”李鸿章当时爱国,只能爱大清国,不然哪里还有另外一个国。有人说李鸿章是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作为一个国家的统军将领,“靖内寇”不是和“御外侮”一样是基本职责吗?当然,人民有没有推翻暴政的权利,应不应该镇压有待商榷。古今中外历朝历代都认为自己是代表上天、代表人民的政权,推翻前政权不仅可以而且应该,而人民起来推翻自己就大逆不道罪大恶极。种种千秋功过,后人也是永远无法评诉的,不论也罢。   我个人认为,李鸿章权倾一时,却唯上是从,讲裙带关系,任人唯亲,不敢越封建体制的雷池一步,为保存自身实力,消极避战,战略失误,指挥失当,对甲午战争的失败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代表清政府签订了卖国的《马关条约》等一系列条约,因此,站在人民的立场,说其是清政府卖国贼集团一员不算过分。不要说签不平等协议是形势所迫。甲午战败,平壤失守,如果能引起国人的同仇敌忾,整兵再战,谁能预料最终结果不是东瀛的沉沦呢?甲午海战不也同样重创了日本海军吗?唐代诗人杜牧就曾写道:“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甲午海战其实中国并没有败到不能再战,败是败在朝廷的屈膝求和,败在李鸿章之流的卖国求荣,败在再战必亡的悲观论调。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日本也是强大无比,中国军队一败再败。淞沪会战失败、南京保卫战失败、太原会战失败,徐州会战失败、兰封会战失败、武汉会战失败、枣宜会战失败、长衡会战失败、桂柳会战失败……。如果蒋介石识时务,就该象汪精卫一样投降,但他始终没有投降。中国还是挺过来了,中国终究没有亡。我读中学时,教科书上的蒋介石是彻头彻尾反人民的敌人,但我始终偷偷对他保持一份敬意就缘于此。  但李鸿章忠心朝廷、鞠躬尽瘁、死而后己、锐意改革、积极图强、才能卓越,如果抛开清政府是鞑子政权而也视为中国的一个王朝的话,站在政府的立场,李鸿章还是不失为朝廷栋梁一代豪杰。论述李鸿章本身过多了,回到重点,看一看李鸿章的洋务运动。  鸦片战争的失败,使李鸿章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处于“数千年未有之变局”,遇到“数千年未有之强敌”,大清帝国“厝火积薪,可危实甚”,因而主张“识时务者当知所变计耳”,绝不应昏睡于“天朝上国”的迷梦中,不思振作。为此,他提出必须向西方学习,举办洋务新政,以求“自强”、“自立”。李鸿章等地方实力派为主的洋务派官员组织的洋务运动大致包括以下四个内容:李鸿章:鞠躬尽瘁皆曰可杀  (一)以“自强”为口号,兴办近代军事工业。在这一阶段,洋务派官员在安庆、上海、福州、天津等地相继设局,制造枪炮轮船。李鸿章的主要活动是兴办了当时最大的军事工业江南制造总局。这些军事工业都是官办的,经营管理是一套封建的官僚制度,制造出来的枪炮弹药直接拨交军队使用。甲午战争前清政府的主要军队,如湘军和淮军,其武器来源的相当一部分是这些企业提供的。   (二)创办近代海军。从70年代开始,清政府逐渐开始筹办海军,到80年代末,已有北洋、福建、南洋三支海军。其中李鸿章负责筹办的是北洋舰队,它建成于1888年,大多数购自德国,包括“定远”、“镇远”两艘排水量达7335吨的巨型铁甲舰和其它20余艘3000吨级以下的小舰。总排水量具当时亚洲第一,超过当时的日本,但不幸在甲午战争中却惨败于日本舰队。  (三)以“求富”为口号,兴办近代民用工业。此阶段,洋务派兴办了许多工矿企业,第一个创办也是最成功的是李鸿章在上海创办的轮船招商局,一度吞并了当时美商旗昌轮船公司,垄断了东南沿海的民间航运。李鸿章等兴办这些民用企业,用意在“求富”,即为军事企业和增强军事力量筹措军费,但是在封建官僚的把持下,除轮船招商局等少数企业外,往往非但赚不了钱,而且还有亏本。  (四)兴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出国,培养洋务人才。洋务企业起初严重依赖外国,从创办到管理,处处受外国人的操纵控制。为了解决人才问题,清政府开始允许兴办新式学堂。这些学堂多数是直接为洋务服务的,许多学校完全依附于洋务企业,如江南机械学校、福建船政学堂、天津电报学堂、天津水师学堂、天津武备学堂、广东水师学堂等。1863年李鸿章在上海创办了广方言馆,培养外语和科学人才等,后来也改为江南制造局的附属机构。另外,著名的童子留学美国计划,也是容闳提出,一度得到李鸿章的支持,但后来由于受旧的留学监督的破坏,没几年便停止了。   应该说洋务运动还是有成效的,30多年的洋务运动已使中国的资本主义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创立了一批近代军用工业,对抵御外国侵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创立了一批近代民用工矿企业,进一步瓦解了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建立了中国的轮船公司,铁路和电报事业,开创了中国水陆交通、电讯事业的近代化;其派遣留学生,设立翻译馆和各种专门化学校,系统学习西方科学知识,培养造就了中国近代第一代科技人才。然而,甲午中日战争中,北洋等海军遭受重创,几乎全军覆灭。李鸿章因此被解除了位居25年之久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职务,投置闲散。洋务运动宣告破产。  李鸿章旨在富国强兵的洋务运动为什么没有实现“自强”、“求富”的原因是什么?很多历史学者给出的答案:客观原因主要是西方列强并不希望中国富强,他们不会让中国掌握真正的先进技术。主观原因是:洋务派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具有现代化思想的领导核心,企图靠单纯引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设备,而不彻底变革封建政治制度,试图在中国搞所谓的“中体西用”,即用中国的封建制度作容器,去盛载西方的先进技术,对两者的内在矛盾认识不足,因此必然导致失败。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来综合理解,即腐朽的清朝统治阻碍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新的生产力不可能在封建主义的外壳中发展起来的,是同封建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阻碍分不开的。  历史学家给出的答案,当然是有其道理的。然而从客观原因来看,日本明治维新明显成功了,难道西方列强希望日本富强吗?给出的主观原因也有疑问,按这种理论如果不先改革政治,经济改革就无法取得成功。那么彼得一世的改革怎么成功了?我们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怎么成功了?
  我还是认为,成功的改革,哪怕从经济开始,如果各种条件成熟,完全可以从经济向政治延伸,然后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整体跃升,不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就成了谬论。简单点说,我认为各种措施得当的话,先进行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改革也是完全可以成功的。
  我的观点:洋务运动之所以没有成功的原因主要是:洋务运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国家振兴人民幸福,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其措施继续夺权于民,夺利于民。必然得不到人民的支持。我一再强调,得不到人民支持拥护的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改革。具体分析一下:  1、伤害人民。中国的进一步开放和洋务运动的兴起并未给人民带来利益,相反却使人民受害。在此期间,农村自然经济解体,城市手工业破产。铁路的兴建、轮船的启用使内河、运河航运顿成萧条,沿岸城镇急剧衰落,运输工人纷纷失业。他们生计断绝,辗转城乡,挣扎在死亡线上。外国传教士深入穷乡僻壤,招徒入教,包揽词讼,引起民教关系紧张。中国农民感觉到:“自有洋人入中国以来,便给中国带来不安和扰乱,便给中国农民带来困苦和艰难”。因为清政府一直以来的民族压制政策、建国初期滥杀的痛苦记忆,很大一部分汉族民众对清政府始终视为外来侵略者。洋务运动对人民的伤害使这种感觉进一步增强。战争发生时,大多民众会冷眼旁观两个外来侵略者打战,而汉族军人也会失去为国打战的民族荣辱感。“战争之伟力深藏于人民之中”绝非空话大话。   2、夺利民资,结果造成国企、民企双亏。李鸿章所建企业皆为官督商办体制,企业初建之时
官府没有实力独立创办,便与民资合作。待企业步入正轨,官府便想法设法排斥民资,形成官府独霸企业。由于连年战乱政府不断从企业中抽离资金、强加冗员,长期的政策保护又使企业暮气沉沉。这些重病缠身的企业随着外国势力的入侵自然难逃悲剧命运。这种做法使我想起了畅销书《驻京办主任》里,东州市政府眼看东汽集团陷入绝境,低姿态的遨请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专家金伟民入股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但当企业成功在美国上市,创造了百亿资产,想向全国扩展业务时,东州市委立刻翻脸,用行政权利逼退金伟民。本来双赢局面,结果却是个大败局。前车之鉴是一句笑话,轮船招商局会收归国有,四川铁路会收归国有,再过一千年还是会收回国有。
  3、腐朽堕落。“洋务运动”是一个典型的官办工业,而在“洋务买办”官商勾结下,贪污,行贿,受贿等腐败,在京官中极为普遍,以财求官,以官求财的官场腐败活动极为猖獗。洋务运动后,清朝各级官员原来不敢干的事都敢干了。暗地里的贪污变成了明晃晃的贪污。小贪污变成了大贪污。北洋舰队是当时世界上属一属二的舰队。可是甲午一战全军覆没。这绝不全是军人无能,而是慈喜太后把本该给北洋舰队的军费拿去修园子了,清廷文恬武嬉,内耗众生,户部迭次以经费支绌为借口,要求停止添船购炮,导致,北洋海军的建设陷于停顿、倒退的困境。  4、种族猜疑。请少数民族同胞不要介意,下面我说的是现实,如有冒犯,实在抱歉。少数民族一旦主持中国时局,因为私心和恐惧,其必然会形成自己的小团体利益,并进而本能地去压制主体民族,这是万世不易之理,世界各国概莫免俗,例如与清同时期印度的莫卧尔蒙古王朝就是如此。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选接班人时也说:“现情况,还不允许印度裔公民当总理”。满清统治者对待任何改革,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统治的安危,任何地方发生什么事,第一反应就是同反满联系起来,而加排斥和非议,因此,任何进步的努力都是很难获得大的成功。李鸿章访问德国时曾经拜访俾斯麦,请教如何使中国强大。俾斯麦直言不讳地说:“学习德国模式当然好,但是不适合中国,因为德国是单一制民族国家,所以上下同心,利益高度一致,而中国是满清执政,如果效仿德国的模式,其结果很有可能是中国的江山将从满洲人手里失去。”正因为这个原因,全国军政大权全为满员掌握,洋务动动既受到皇帝的限制,又受到封建顽固派的强有力的阻难。连李鸿章这样的人物,也感叹道:“都中群议无能谋及远大”。  总之,洋务运动缺少一个为大多数人所理解的长远目标和能够给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近期目标,使少数人从中渔利,暴富一小撮,苦了多数人。这种改革必然得不到人民支持。难以想象李鸿章在即将离世之时写下“必多一次吃亏”这几个字时会是什么心情。他毕生致力的“外修和好,内图富强”的愿望此时说出来实在是一种前途渺茫下的伤心无奈。这种伤心无奈其实在新政给百姓造成伤害时已经注定。李鸿章为朝廷鞠躬尽瘁,朝廷给了他高官厚禄和极高荣誉。李鸿章无视百姓疾苦,百姓皆曰其可杀,也真是求仁得仁,得其所哉了。第十章康有为:离民远民败之必然 康有为(1858~1927)。又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进士。初年学习传统儒学。国家的危亡,现实的刺激,使他对旧学发生怀疑。1879年,接触到西方资本主义思想和当时的改良思潮,开始糅合古今中西之学,改良政治。1888年10月,康有为第一次上书光绪帝,提出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三事。从这以后,康有为广泛议政,至1898年,康有为又先后6次上书,设计了一个以君主立宪为主体的救国方案;大力写书著作,代表作是《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开办万木草堂,为维新变法培养人才;发起“公车上书”,团结士子举人救国抒难;发起组织北京、上海强学会、保国会,团结士大夫、清流、帝党,为变法维新做了组织上的准备;支持梁启超创办《万国公报》、《中外纪闻》、《时务报》,为维新变法大造舆论。在其影响下,光绪皇帝于1898年6月11日宣布正式变法。不久,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在政府中任职,参与了变法维新的机要。在三个来月的时间里,他们根据皇帝的授意,发布了不少实行新政的诏书,如设立学堂、提倡一定的言论自由、奖励发明创造、保护和奖励农工商业、改革财政等。  康有为的历史声誉并不很好。主要因为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以后尤其是辛亥革命后,还死死抱住保皇的主张不放,坚决反对革命。他于1913年回国,主编“不忍”杂志,宣扬尊孔复辟。作为保皇党领袖,他反对共和制,一直谋划清废帝溥仪复位。1917年直接参与“张勋复辟”的丑剧,写下一生中的最大败笔。很多人鄙其为人,进而认为康有为不是戊戌变法的领袖。这种说法也是现由的,他们认为“领袖一般是指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等的领导人。戊戌变法是全国性的改革运动,因此,只有领导戊戌变法运动的决策者才有资格成为‘戊戌变法领袖’。史料表明,终其一生,光绪皇帝只召见了康有为一次。召见后,皇上并未重用他,只是将他从工部主事平调到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作为一个六品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处级干部),在红顶如云、等级森严的晚清政坛,他再也无法面见皇上,怎么可能对光绪施加政治影响、让皇上言听计从呢?”  我个人仍然坚持认为,一个人只要他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实际引领一代人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无论他职位高低,都应视为领导者。众所周知,当代一个令人尊敬的领导,从来不是党的总书记又不是国家元首,却是无可争议的领导核心。  康有为是戊戌变法政体改革的启蒙人。在19世纪的最后几年,他领导了中国知识界的启蒙运动。先是1895年的“公车上书”,其后,他以上书和进谏的方式掀起了关于政治体制改革讨论的高潮。在康有为之前,从来没有一个思想家敢于像康有为那样把他们改革中国政治体制的建议和设想反复向皇帝提出。在我国历史上,他首次倡导了政治体制上的中西结合,最早在中国提出了立宪政体。康有为还是宪政具体方案的策划者。康有为率先提出了具体的宪政方案:兴民权、设议会、进行选举和地方自治,在坚持儒家传统和帝制的前提下,逐步学习西方的立宪经验。百日维新的具体措施就是基于这个宪法政方案展开的。因此,必须承认是康有为一系列变法思想、理论、主张引领一个改革群体进行了戊戌变法。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百日维新中康有为不是高官显贵,不是战斗在第一线的战士,没有与皇帝策划一个又一个上谕,但他仍是这场改革当之无愧的旗手和领袖。  
  看一看,这场改革。从6月11日,光绪帝发布《明定国是诏》,正式开始变法到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的103天中,光绪帝罢黜一批顽固大臣,擢拔了一批维新分子,发布了一系列除旧布新变法诏令:
  一、政治方面。广开言路,提倡官民上书,不许任何人阻挠;撤除闲散衙门和重叠机构,裁减冗员;准许旗人自谋生计。  二、经济方面。设立农工商局,提倡实业,奖励发明;设立铁路矿务总局,鼓励商办铁路矿务;裁减驿站,设立邮政局;创办国家银行,编制国家预决算。  三、文化教育方面。废除八股文,改试策论;将各省书院和过多的祠庙改为学堂,鼓励地方和私人办学堂,创设京师大学堂,各级学堂一律兼习中学和西学;允许自由创办学会、报馆;设立译书局,编译外国新书;派人出国游历、留学。  四、军事方面。裁减绿营,淘汰冗兵,采用新法练兵,添设海军,实行保甲。  众所周知,1898年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宫廷政变,囚禁光绪,并下令捕杀康有为等维新志士。“百日维新”仅进行了103天就湮没于血泊之中。他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我记得读中学时教科书的说法大致是:“主观方面,中国资产阶级发展不彻底,具有软弱性和妥协性。客观方面,中国封建反动势力太强大,严重阻碍。它的失败证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资产阶级改良的道路是根本走不通的。”   用一个事物即成事实的失败,证明其失败的必然性,从逻辑上我不好理解。标准答案列出的原因,当然有理,但仅仅只是原因之一,绝不是根本原因。  对比戊戌变法和日本明治维新,标准答案的主客观因素日本和大清国都有。光绪没实权,天皇明治维新前也没实权。日本的封建反动势力的反抗甚至比中国还强大,比如1868年日本改革之后,日本九州的封建势力就发起对新政权的武装进攻,直到1877年,西南士族还在西乡隆盛的领导下发生叛乱——西南战争。面对强大的反动实力,日本明治维新还是取得了成功,他的成功是依靠具有资产阶级色彩的大名、武士,和要求进行制度改革的商人们组成政治性联盟,与反对幕府的基层农民共同形成“倒幕派”的实力基础。也就是说依靠包括大名、武士、商人和农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的力量击败了反动势力。   大清国的广大人民,官僚、军人、商人、农民,为什么没组织起来,支持变法,团结起来打败反动势力呢?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民不支持百日维新,终归到底是变法没有给人民带来好处,而且人民还不能从中看到幸福会来的方向。一个改革近不能带来实利,远不能给予希望,必然得不到人民的拥护。我再一次强调,得不到人民拥护支持的改革,必然是不成功的改革。   首先,维新派没有发动广大群众。虽然维新派相当重视意识形态建构,他们从古今中外变法图强的历史中为变革寻找合理性。但一来康有为等人的理论教材《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等,没有充分的、有说服力的证据,不用说守旧派反对,当时的一些开明人士也不赞成。维新派某些激进的宣传更是增加了社会阻力。二来他们思想传播只限于少数“读书人”和个别官员,变法的“合理性”远未深入人心,本来可以成为改革主力的中国近代社会新生力量——民族资本家群体都基本未参与进来,可见戊戌变法支持范围多么狭窄。  其次,变法没章法,难以给人民带来好处。任何改革,尤其是政治改革都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期望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光绪皇帝推进改革的办法,是靠急风暴雨式地发布谕旨。有时一天竟多达十几道,据统计,在“百日维新”期间,他一共发了110道谕旨、诏令。而所有这些上谕彼此之间几乎没有相互的支持,甚至说缺乏政治上的基本章法。这样的改革是没法给人民带来实际利益。   再次,激进改革造成社会动荡。全变、大变的急进变革主张,使许多与现存社会有利害关系的社会集团和政治势力觉得受到了威胁。各地方官员都怨声载道。光绪帝严惩阻挠变法的官员,树敌太多。废除八股改革科举制度,又在庞大士人群体中引起普遍恐慌。这样迅速、毫无缓冲和善后措施的改革,造成整个社会结构的强烈震荡,使得原本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都比较脆弱的中国社会各阶层,更增添了对改革的反感与厌恶。  第四,没有建立广泛而又坚强的同盟。对于任何改革而言,最积极的支持者和最积极的反对者都是少数,更多的是等待、观望和温和派。对改革者来说,最大限度地争取温和派的支持,最大限度地扩大同盟军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否则,只能四面楚歌,陷于被动之中。维新派在自己并没有掌握实权、没有形成权威的情况下,就要求裁撤六部为代表的传统官僚机构。更有甚者,康有为在与老谋深算的荣禄谈话时,竟然口无遮拦,提出:“杀二三品以上阻挠新法大臣一二人,则新法行矣。”这种不理智的策略,只能减少维新派的同情者和支持者。翁同龢提出了“调和两宫”的主张,让慈禧而不是光绪充当维新变法的领袖,但都被康有为等人拒绝了。最终,慈禧认定维新派只忠于光绪而仇视她,进而怀疑维新派的变法动机只是为了从她手中夺取权力,使她毫不犹豫地站到了改革反对派的一边。  第五,维新派中很大一部分人没有真正为国为民的意志。维新派依靠对象光绪,只是一个旧统治秩序的维护者、改善者,并不主张把中国建成一个资产阶级统治的君主立宪国家。虽然现实的危机促使他选择了变法的道路,但其根本目的是要实现他内心深处“君权至上”的理想。因此在发布那么多的上谕中,都没体现维新派所要求的开国会、定宪法等主张。康有为本人也从主张开国会改变为建议设制度局。我无法不理解为,他没受重用时,强烈要求开国会,想通过民选进入政坛,既受皇上青睐和重用,当然以开非民选的制度局为宜,避免“愚民”起来造成大乱,影响自己的前程和事业。  第六,民族专政下的必然反对阻碍。下面所论如伤及少数民族情感先行道歉。清王朝是所谓“异族统治”,整个满族构成了清王朝的统治集团。开国会、立宪法则必然导致满人不再能控制政权,他们享受了两百多年的特权和既得利益便将从此一去不复返了。变法有利于中国却不利于清王朝的统治,满族统治集团必然会形成一种共识:无论变法会给中国带来多大的好处,都不能为此而付出满族丧失政权的巨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