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荷圹月色:亦舒《今夜星光灿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23:07:06
  
认识庄的时候,我与国楝已经走了1年,打算结婚。
国楝带我到一年一度的建筑师聚餐会,在那里我看到庄。当时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他身边坐着个艳女,打扮得七彩缤纷,耳环在卷曲的长发边晃动,媚眼与娇笑声四溅,真受不了。庄自己也不象话,白西装结只红点子的领花,整个人像二十年代美国芝加哥的黑社会头子,诚然,他是英俊的,但我厌恶他这种炫耀的作风。国楝在公众场所照例非常沉默,缓缓喝着啤酒.我坐在他身边打量着其余的客人,我们并没有拉手,国楝是个保守党,老派人,我与他的关系虽然已遭家人默认,但是始终不能进入热恋状态。那日我穿件宽旗袍,一身素白,我自认是个清爽具书卷气的女子,并不想以倾倒众生为己任。也许国楝就是喜欢我这一点,我很迁就地,是以他一直认为我适合他,其实不是这样。而与他在一起,徒然有许多许多安全感,一切像与淡开水般、没有火花。我也不知道怎么与他走的一年,我不住告诉自己:生活便是这样,我不想在三十五岁的时候才匆匆出去抓一个对象,国楝有他的好处,没有人是十至十美的。那夜我坐在他身边也不觉闷,散会后有人建议去跳舞,国楝也不问过我,就拖了我跟大队走。我不介意,但希望他会问我一声,这类小节不能与他计较,此刻教育他也已经太晚。到了的士可,庄过来请我跳舞,他问国楝,「我请蓝小姐跳舞可否?」我又希望国楝说不,但他一贯地礼貌说「请」,于是我与庄下舞池。他说:「你是今晚最漂亮的小姐。」我笑一笑。「你太特别。」他又说。我问:「你在放录音带吧,今晚大约每位小姐都听过这番话。」他一怔,随即笑,「我早知你说话也必然另有一套。」我不答。「你是国楝的女朋友?」「我们就要结婚了。」我淡淡说。「啊,这样就能结婚?」他问。我微愠,「你是什么意思?」「国楝是我大学同学,他这个人我再了解不过,他非但乏味,而且自我心中,以你的性格,不可能下嫁于他,他会适合其它的小妇人,但不是你。」「你又知道我是谁?」我更不高兴。「略为调查就知道,谁不知道你是艺术界红人。」「红人黑人不打紧,批评老同学的就是坏人!」他错愕间音乐完了,我拂袖而去。那夜国楝送我回冢,我问:「你认识庄某很久了?他不是好人。」「怎么不是好人?不,我与他没有来往,他是个非常自由散漫的人,曾经为一个女孩子追到欧洲去,荒废成年学业,我看不起他这种行为。」我不出声,隔一会儿我说:「我认为感情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环。」「过了十八岁,我就没那么想过,作为成年人,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来做。」国楝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第二天我起身迟,走到客厅,看见水晶瓶子插着一大把玫瑰花,密密麻麻,有好几十朵。我喜悦,趋前一闻,心想国楝终于开了窍了。女佣人闻声出来说:「庄先生派人送来的。」我一呆,不作声。他这个花,一送就是十天,到了第十一天,我实在忍不住,拨电话到他写字楼去。「我姓蓝。」我冷冷说。他并不作声,我反而不知道该如何责备他,女人总是容易心软。我轻声说:「你别再送花来,我是别人的未婚妻。」他说:「如果你肯出来,我就停止送花。」「我不能出来。」「不行,这个电话是你打来的,我现在就到你们口等,等到你出来。」「你这一套诡计早二十五年都不流行了。」我说。他挂上电话。我并没有睬他,自管自工作,我答应了一家公司为他们做一个美女月份牌,一大起码工作十小时,月底之前赶出来交货。中午时分我打过电话去找国楝,他照例在开会,我有点怅惆,我们很少通电话,下了班他会到我公寓来小坐,喝杯啤酒看电视新闻,就把我的客厅当他的电视室,然后在我睑上亲吻一下告辞,他是性生活的清教徒,认为这件事婚后一星期才能做一次。女佣人来跟我说:「小姐,楼下有一辆车子,停在哪里好久了。」我吃一惊,伏到露台去看,只见庄坐在辆老式开蓬平治跑车里,头枕在驾驶盘上,不知已经多久了,我看看钟,三点半,与他通电话时上午十点,他疯了,在这种激辣火毒的大太阳下,他要中暑的。我迟疑一下,不敢下楼跟他说话。但我想,国楝从来没有这样等过找。我下楼叫他,「喂!」他抬起头来,见到我,笑一笑。这天他特别可爱,一套皱麻外套加凉鞋,头发被汗弄乱,异常的孩子气,他说:「我知道你会下来的。」「下来赶你走。」我没好气的说。他握住我的手,将他滚熨的脸埋在我手心中,我刚想挣脱,发觉他哭了,我整个人失措呆在那里,只听到他呜咽的说:「我想我爱上了你。」「你开玩笑。」我细细声说。「我没有,」他说,「我是真心的。」「太戏剧化了,我接受不来。」我轻声说:「你走吧。」「我明天再来。」他说。「明天你去上班,」我跟他说:「听话,现在回家休息去。」他把车开走了,出乎意料之外,并没有再说国楝的坏话。国楝晚上本来约了我去音乐会,临时又来推。我咕哝他他老是要我迁就他,闷死人,他也不以为意,挂了电话。那夜月色很好,我忽然觉得寂寞,点起一枝烟吸,这样子过一生虽然无忧无虑,到底非常乏味,我的心灵乏人照顾,而我的经济一向独立,我要国楝来干吗?只为老年时有个伴?就算是伴,也是我伴他,不是他伴我。这种宁静的日子过一两年当休息着恢复元气是不错的,长期下去非常委屈。对于国楝,我唯一的置评是他确是好人。那夜我睡得早,半夜电话响了,我抓起话筒,模糊地应一声,听到那边说:「你睡了?」是庄的声音。「是。」我说。我想来看你。」「不可以,不可以!」我嚷。「你一个人在床上?」「别对我说这种话!」我吼道。「我想念你。」他说。我伸一个懒腰,失笑,看看钟是半夜十二点。「你才见过我两次。」「我终身就是在找你这么一个女孩子。」我哈哈笑,「那么那个穿银色裙子蓝眼盖鲜红嘴唇的尤物呢?」「我只是一个男人呢。」他说。理由倒也充份,谁像国楝呢,像在桃花源记里出来,不通世事,。毫无生活经验,除了他的工作,一窍不通。然而我也没有笨到那种地步,胡乱就相信庄的甜言蜜语,这种话偶而听来作为调剂是不错的,天天听,怕会腻。「回去吧。」我说。「我晚上再来。」他说。「不必来了。」他没有应我,开车离开。我回到书房,心思不属,毕竟那是个漂亮的男孩子,对我说了许多美丽的谎言,在我楼下浪废不少宝贵的时间,花过心血,我心动,并且感激。晚上他又来了,用小小的石子扔我的玻璃窗,我放下在看的小说,推开窗,他站在月色下,这是一个出奇美丽的星夜,他整个人蒙上一层光辉,非常神秘,像一个打救我离开寂寞堡垒的骑士。我有点迷惘。他抬起头看我,一边说:「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即使是安排好的台词,我也感动得很,乐意做一个观众。「下来,朱丽叶。」他说。我取过锁匙便下楼。呵今夜星光灿烂。他握紧我的手,汽车无线电内隐隐约约传出音乐,我与他跳舞,他没有说什么话,但手心冒着汗,如果他在做戏,那么他是太好的演员。他将我紧紧拥在怀内,逼得我透不过气来,我觉得我是被需要的。一切都这么快这么浪漫,我陶醉于这偷来的欢愉,深深享受。倦了,我们坐在他的开篷车里,我合上眼睛,竟然熟睡在他怀中。清晨的第一线阳光把我唤醒,他正凝神观看我的脸,一往情深,我微笑。他说:「我要去上班了。」「不用睡觉?」我轻问。「不用。」他吻我的头发,「我有空再来看你。」「几时?」「我终于打动了你的铁石心肠?」他低声问。我又微笑。他送我上楼睡觉,我听见电话铃响,许是国楝找我,我打个呵欠,不在乎地倒在床上,或许国楝要告诉我,今日他又得逾时工作,谁关心?他可以跟他的蓝图结婚。庄在中午时分赶到我公寓,女佣人开门给他,他手中持一小束玫瑰,夹杂着丁香,叫我醒来。他精神是那样好,我却晕眩得日夜不分,糊里糊涂,像是在子午线往返已十余次之多,日子都搅浑了。我们在家中的露台吃午饭,他吃得少说得少,左手握住我的手不放,一切都用一只右手做。他像一个孩子,终于得到了他多年向往的玩具,爱不释手,在这种情况下,我并不介意做一件玩具。下了班他来看我,我刚清醒,淋了浴,在察看我那本月历的进展,他来了。但愿国楝对我有他一半那么情深,真真假假亦不妨。我被他迷惑住,一连好几天,只有数小时睡眠的时间,其余的功夫都被他占去。他带我到他石澳的家,大扇的玻璃窗,没有窗帘,看到山下惊涛拍岸,宽大的客厅中摆着简单的家俱。他在厨房中煮法国菜,香喷喷的蒜与牛油,我躺在绳床内,梦幻似的晃来晃去,一切丢在脑后,我的细胞一个个都活了。他不断跟我说:我一直在等你这么一个女郎。「你再说下去,我简直要相信你的话了。」我微笑。他吻我的手,「嫁给我吧。」「永远这样享受在仙境里?」我问:「不可能,我们活在现实的世界里。」「跟我走,你小会觉得生活无聊,空闲的时间,你作画,我上班,我们永远恋爱。」「让我想想。」「不要想,凭你的感觉做。」我把头埋在他胸膛里。黄昏在紫色的天空下,我们去沙滩散步,他拾起一只贝壳,贴在我耳边,让我听海浪声。我们躺沙滩上,看天色暗下来。第二天早上,庄送我返家休息,然后去上班。我打开门,看见国楝坐在客厅中央。我淡淡说:「嗨,好久不见。」「你整夜在什么地方?」「在享受。」我答。他「霍」地站起来,就给我一记耳光,打得我退后三步,眼冒金星,一边脸火辣辣的痛,嘴角一阵咸味,冒出血来。我不响。女佣人吓傻了,瞪着我们。我冷冷吩咐她,「倒杯冰水给我,送客。」国楝疯了,他怒吼,「你想把我送走?就这么简单?全城人都知道你是我的未婚妻,你却公然跑出去跟别人过夜,我还有脸站出去?你以为他会娶你?你以为仍然会有人娶你?」我不出声。他抓住我的手臂,手上用劲,越收越紧,我痛得淌出眼泪来,他不住的用手打我,我躲都没处躲,一下一下的忍受着,女佣人冲出来阻止他,一边尖嚷着,「不准打小姐,不要打了。」然后国楝崩溃了,他蹲下来哭。我挣扎逃到房内,把自己反锁在房内。我很镇静,在浴间洗净血渍,在瘀痕上搽上药,蒙头大睡。国楝哀哀的敲我房间门,我不去睬他,出乎我自己意料之外,我居然睡得很好。黄昏的时候国楝走了,我混身酸疼,这一场闹剧到这里也应该结束了。一年来我装饰着国楝的生活,如他襟前的一朵鲜花,如今我决定离开他,他失去的不过是面子,不是爱人,我心灰意冷。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物质方面我自己应付有余。离开国楝,我不一定要去跟庄过活,我是我自己,独立的一个人。想起庄,我心温柔的牵动,我爱上那夜灿烂的星光多过爱上他,但如果没有他,我又看不到一天的星星。我告诉自己!你已经廿六岁了,来日无多,生命苦短,能够快乐的时候,为什么不快乐?事情闹大了,我的名誉或许再也不能使我在国楝的友人当中立足,然而离开一班虚伪的人,于我又有什么损失?或者我失去做阔太太的资格,但我的生活是充实的,生活宽裕的太太们何尝有机会赤足跟爱人跳慢舞?各人得到的东西不一样。晚上庄到我这里来,看见我脸上的瘀痕,问:「怎么回事?」「撞伤。」「我知道,国楝干的好事。」他站起来,「我会找他算账。」我第一次对他提高声音,「坐下来,告诉你是撞伤的。」「嫁给我,我会使你快乐。」「你们男人始终只想占有一个女人,并不是真正的为她们好,是不是?」「我爱你。」我叹一口气,「你回去吧,我不是不知道跟着你会开心,可是除了玩得灿烂外,你不能再给我任何东西,特别是安全感。」「女人们的贪念!」他说:「你要国楝的稳重,亦要我的感情,非要这样的男人,你才肯跟他?」我微笑,「恐怕我要丫角终老了,我紧紧拥抱他,「庄,但我需要你的甜言蜜语。」「是否我暂时战胜了国楝?」「不要对我提这个人。」我说。「你恨他?」「我对他没有感觉,他是一个愚蠢的人,以为自爱就是吝啬感情,叫爱人拜倒在他脚底叫做威风,让他去娶一个为饭票而结婚的小女人好了。背着他贴娘家与搓麻将,活该。」「你仍然气愤了。」「气我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他会回来求你的。」「他才不会,他屡次警告我,如果我有什么行差踏错,他马上转头走的,」我伸着懒腰,「我在过去整整十一个月内也够谨慎的了,像做贼。」「为什么要刻薄自己?」「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我觉得他高估自己的定力,低估了你的魅力,他是那种要等到失去那样东西才知道它宝贵的人,在感情方而,他是个白痴。」庄对国楝的批评是非常中肯的,国楝一向看不起为感情牺牲的人,他认为他自己是理性的智能的,不受俗礼拘泥,现在我要睁大眼睛看个清楚。我没想到他会回来求我,但是他回来了,我在露台见他,穿著低胸裙子,燃着一枝烟,吊儿郎当,皮肤晒得深棕,正是他最恨的一切,我全部做齐,并且正眼也不看他。他说:「你以为他会娶你?他不会的。」我指指胸口,「那是我的难题,你何必担心?」「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他伤心震惊。「我一向都是这么自由散漫的一个艺术家,是你的教导有方,我才做了一年淑女,你现在可以去提拔别的女子,教她们如何做人,以及一切仁义道德的问题,」我站起来,「你何必再来烦我?我喜欢浪废我的青春,你管得着个屁!」他的头埋在自己双手中,「我爱你。」「你爱的是你自己。过去一年你爱我,不外是因为我处处顺从你,令你觉得舒服,得益的是你,还给你一种感觉,认为你的女友将有一个好归宿。对不起,我不干了,你马上走。」我站起来送客。他坐在那里不动,他说:「我不能离开你。」「可以的,」我说:「你随便找个女人,把她塑造成你喜欢的形象不就完了。」「我不会胡乱去找一个女人!」「但是我不要你了,我觉得闷,我想摆脱你。」「你告诉我,我错在哪里,我都改。」我一呆,随即说:「太痛苦了,何必改?」「这一年来你从来没有表示过对我不满......」「我们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你原谅我吧,我不想多说,你还我自由。」「庄的私生活声名狼藉,你会吃亏的。」他又说。我已经拉开大门。他用怖满红丝的眼睛看我一眼,低着头走。呵向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国楝,我可怜他,他是一个不能爱人的人。他走了以后,我倒在沙发上筋疲力尽。怎么办呢,我怎么应付这两个男人呢。我已经叫国楝走,为情为理,我都没有对不起他,我们一年来的关系结束,可怜得很,我竟想不出有什么是值得回忆的,一年多的关系,像白开水般的乏味。我将国楝送我的东西,都装了只盒子送回去。而庄那边,我请他让我好好休息数天,不说别的,自从认识识他到如今,连觉都没睡好过,至少他应该让我养足精神,才跟他把事情搅清楚。他不让我有这样的机会,跑了来在我床跟走来走去,故意制造许多声响,闹个不停。我对他说:「现在你干什么?疲劳轰炸?」「你嫁给我就让你睡。」「我没听过这样的话,到时恐怕连死都没空死了,」我说:「你这简直逼我搬家。」「你要避开我?」他抱怨。「不,让我呼吸一下,别令我窒息。」我微笑,「你要记得,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你这个小女人。」他说。他把我拉到浅水湾酒店吃早餐,那日好阳光,棚架上的绿叶全部透明,滴着露水,紫藤花一大串一大串地挂下来,气氛美得不可形容。我因极度的疲倦,坐在桌子面前,整个人如在梦中;神情恍惚。庄是这样懂得享受,他带给我的欢愉虽不切实际,却使我毕生难忘。我将头搁在他肩膀上,身体发软,希望就此睡着了永远不再睁开眼睛,省却不少烦恼。「永远不要再见那个人,」他说:「答应我。」「我不见他,是因为我自己不想见他,与其它原因无关。」「你永远是这么倔强。」他不悦。「是。」我说:「这是我的毛病。」他握着我的手,犹疑一下问:「放弃他这么一个事事都算上等人选的男人,你不觉后悔?」「那是我的事,」我说:「你少安毋躁。」「你这么会吃亏的。」他说。「你越来越像国楝,怎么也向我下哀的美敦书?」我声音很温和。他显然很受伤害,放下我的手不响。这是他自认识我以来,第一次不高兴。那日他送我回家,一声不响的驾车走了。我睡了一整天,醒来的时候精神饱满,但庄不在身边。我立刻明白了,像他那样的男人,他说放弃就放弃,我令他心冷,他便离开。我站在露台上,一天的乌云,没有星,那辆熟悉的开篷车不在。我心中有数,庄是不会再来的了。国楝是一个全凭理智做事的人,而庄则全凭感性。而我,我确是贪心。因为重新获得时间,我赶好那个月份牌,收到酬劳,打算到欧洲旅行。正收拾行李,国楝来看我。我礼貌的招呼他,他交出一张帖子,放我面前。我并不意外,「结婚了,这么快?」他不出声,隔了很久,他说:「希望你多多包涵,给我一个重生的机会。」我诧异,「国楝,你也认识了我一年整,你以为我是什么人?我会去你婚礼搅乱吗?」他说:「希望你不会。」「你太小觑我了,你简直离了谱。」「会吗?庄某人现又在向别的女人献殷勤,同样又是那套手法,一成不变,先开始送鲜花,然后去海滩漫步,观日出,在幽静的地方跳舞,是不是这样?他并没有娶你,而我要结婚了,但愿你吞得了这口气,顾住我们的往日感情。」我悲哀的看住他,简直不想分辩。「不,」我说:「我不会引起你的不便,我决定往欧洲去逃避现实,好了没有?当你与某小姐举行婚礼的时候,我人甚至不会在香港,放心。」他听了像是不置信,过一歇吁出一口气。「飞机票都买好了,你要不要过目?」我问。「我相信你。」他说。「我多谢你相信我。」我说。他走了。没有嫁给他实是我的幸福,我们两个个人的宗旨、思想,生活方式,完全没有相同的地方。至于庄,我感激他给我带来段愉快的日子,男人与女人来往不一定要结婚,我不会忘记他,相信他也不会忘记我。我会永远怀念一个星光灿烂的晚上,他在我窗口扔石子叫我卜楼,我们凭着汽车收音机的音乐,直跳了一夜舞。多么甜蜜的回忆。将来我也会结婚生子,但那是完全两回事。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返回                     别人的女郎
裘莉总归是别人的女友。
我认识她的时候是大学一年级。那时我们同班,她穿着平跟鞋、白短袜,长发晃来晃去,我的心也随着晃来晃去。当时她的男友是网球高手,建筑系的仇家强。尽管他是一个俊男,家里有钱,然而嫉妒心太强——裘莉跟表哥去看场电影也挨他的耳光。他们好了1年便分手了。那年的圣诞舞会,我准备去邀请裘莉,可她已经跟着华国坚去跳舞了。裘莉是一朵花,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不止是我一个人。舞会上我的目光没有离开过她,但是我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去请她跳舞,遭华国坚的白眼。那夜回家,我一整夜没睡,近天亮的时候,我偷偷哭了,那是我可悲的初恋,我爱上了裘莉。第3年的时候,裘莉的男朋友是邱志盟。3年同学,我与裘莉并没有正式交谈过,直至近毕业的时候,一个下午,我抱着书本走过校园,有人在我身后唤我:“陆同学!陆同学!”我一转头,是裘莉!我呆住了,心蹦蹦跳,强自镇静。她离得我是那么近,我可以数清她那长长的睫毛。“裘莉”,我听见我自己说,“有什么事吗?”她笑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陆同学,听说你的围棋下得很好?”呵,只是这种小事。“不敢当。”“教不教人?”“自然。”你要学?“我有个弟弟想学围棋,可否帮助指点他一下?”我略为失望:“我自己也是初入门,我可以教他基本技巧,下棋靠天聪,不用师傅。”“陆同学太客气了。”她笑,“谢谢,我让他跟你联系。”我点点头。她娇俏地再道谢,摆摆手,走了。我永远记得那天阳光普照,树叶的影细细碎碎,映在她身上……那个情景,如一幅照片般长印我心。她弟弟来过我家数次,小子非常聪明,一学即会,一会即通,一通即精,把我杀得片甲不留,弑师后就不再来了,我倍增怅惘。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裘莉。我尚未毕业就往加拿大去念书,继而升硕士。暑假回来,听说裘莉结婚了。嫁的是一个商人,姓殷。我又到异国去念博士。冰天雪地中老想起裘莉南国女郎的风情,但她总是别人的女郎。再回香港的时候,我已35岁,事业小有成就,任皇冠化工厂的副厂长。商界人士抢订皇冠厂的产品。仇家强已是有名气的建筑师,一天他来看我,“小陆,他们都说皇冠厂有个化学工程师是中国人,我听他们形容,就疑心是你!15年不见,可好?”他笑问,“结了婚没有?”“没有。”他眨眨眼,“聪明人。”我答不出。“你呢!”我问。“结婚很久了,3个儿子。”他说。“你必需到舍下吃顿便饭。明晚如何,可千万不要把女朋友一起带来,我顺便再约几个旧友。”“我没有女朋友。”“呵?”他一怔,随即笑道,“刚回来,我替你介绍。”我说:“你仿佛很有办法似的。”“你仍然是那么沉默寡言、孤芳自赏,小陆,在大学时期,人人都说你冷僻到极点。”“是吗?”我诧异,“我自己认为我做人最随和不过。”“嘿,太没有自知之明了。”仇取笑我。赴约的那日,我见到大学同班的大部分同学,仇家简直为我开了一个盛大的宴会。华国坚,邱志盟他们全在,但我没见到裘莉。人家的太太有什么好见呢?我问自己,但她也是我们的同学,仇家强应当邀请她。女宾不少,但没有熟面孔,十来名年轻的姑娘花蝴蝶似的穿插在客人当中,然而我格外想念当年的裘莉。我捧着杯子独自坐在角落。仇太太知情识趣,过来招呼我,陪我说话。“怎么?看中哪一位小姐没有?”我有点腼腆:“都任我挑吗?”她笑:“哟年轻有为的厂长兼总工程师,又从来没结过婚,那还不成了香饽饽?”我忽然对仇太太透露心声:“人不如故。”她诧异问:“故人是谁?”“大学同学。”仇太太说:“陆,我不是倚老卖老,借着仇家强的交情来教训你,你那故人今年怕也35岁左右了吧?岁月不饶人,35的女人已经非常的苍老难看了,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回事,你很久没见过她了吧?”我微笑,“15年了。”“她已经不是15年前的那个她了。”仇太太感喟。我彷徨:“可是仇家强仍然是老样子。”“男人就占这个便宜,不显老。”“不让我见她,我是不死心的。”“既然是同学,何不托仇家强?”她好奇地说,“是谁?叫什么?”“裘莉。”“呵,原来是裘莉!”仇太太的声音诧异兼惋惜,“她大学时的男朋友已是多得出名,后来结婚了。”“是,嫁了个商人。”“有两个孩子,离了婚,现在搬了出来住,孩子跟丈夫那边——哈,你真想见她?”我说:“有她的电话吗?我自己处理这件事好了。”“你等等。”仇太太把电话交我手中的时候,跟我说:“那边穿白裙的女孩子,是我表妹,24岁,大学刚毕业,你如果在故人那边失望的话,随时跟我联系。”如果我要的光是个青春貌美的女孩,我早结了婚了,还到香港来挑呢!电话打通了,裘莉很大方地答允出来见我。我等了10分钟,心头焦急。她出现的时候我一眼把她认出来了。“裘莉!”我叫她。她仍然那么苗条我想仇太太大概对她略有偏见,才把她形容得那样子。我倾心于她的风韵与艳色。她看着我:“奇怪,你们男人怎么不肯老?你仍然像大学3年级时的模样!”她那少女的矜持与娇俏已经消失大半,代之的是大方与体贴,加上一份成熟美。“你好吧?”我由衷地问。“不太好,离了婚了。”她苦笑,“我们说些快乐的事——怎么,你还没娶太太?”“没有呢。”我有几分忸怩。她谅解地微笑:“你过去就是沉默寡言的,咱们班的女同学都说你有点高不可攀的神情,相貌特别清秀,但是冷冰冰——不过也不怕,你现在名成利就,香港的姑娘最向往就是这些。”“别损我了,什么名成利就!”“如果她们不懂得欣赏你的气质,那就冤枉了。”我脸红:“裘莉,我不知你以前在大学里也曾注意过我。”“注意你?”她温和地说,“我对你印象很深刻呢。”我有点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裘莉,”我坦白地说,“这些年来,我一个人在外头,寂寞透顶,也不用说了,回到香港,想与老朋友聚聚,我约会你,你不会怪我吧?”“怪你?自然不,我现在不是坐在这里?只是靠老朋友也不是办法,你最好找个女朋友,成家立室,那才一劳永逸呢。”“你在做谁的说客?”我微笑问。“陆,你还是那么斯文好脾气。”她摇摇头。“孩子们好吗?”“顽皮啊,简直不能控制。”我看着她,无限温馨,这个别人的女郎,现在我有机会追求她了。当天我送她回家,约好星期天见面。星期天我驾车去接她,她身边却站着个二十一二岁的女孩子。“我表妹。”她向我眨眨眼。我笑,我永远原谅裘莉,这个傻蛋,她真以为我把她当老同学,便带个姑娘出来为我做起媒人来了,真好笑。本来我有正经话同她说,现在夹着个陌生的姑娘,变得皮笑肉不笑,上车时她还让那个姑娘坐前座。裘莉裘莉,你完全不明白我的心意。那姑娘是很漂亮,也很会说话,然而人家说,情有独钟,那夜我整晚都没有正经的朝她看上一眼,而那个姑娘却未发觉,还尽量地想加深我对她的印象。饭后我先送裘莉的表妹回家,然后送裘莉,在途中大家都很沉默。我先开口:“裘莉,你误会了。”“我误会了什么?”她问。“你误会我想认识那种年轻的姑娘。”“这是个误会吗?”她愕然,“君子好逑,最自然不过。”“是,但我想约会的是你。”“我?”她瞠目结舌,指着自己的胸口。“为什么不能是你?”“我?”她还睁着眼。“是,你!”“我都33岁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半老徐娘,你约会我做甚?”“裘莉,你活在二十世纪,你以为贞节牌坊在这年头还值得歌颂?”我索性将车停在路旁。“我不是这意思,可是人家怎么说?你从来没结过婚,而我,我——”“你怎么样?”我抢白她,“你三只眼睛四只嘴巴?”“话不是这么说……陆,这件事发生得太迟了,真是的。”“迟?”我到今日总算有机会一吐苦水,“可是你一直是别人的女友,名花有主,我有什么机会?”她沉默。“只要你愿意,何必理别人说什么?”我说,“除非你不愿意。”“我愿意与你做朋友。”“有发展没有?”我问。“陆——”她非常为难。可怜的裘莉,她有自卑感,所以这年头,香港的社会始终是中国人的社会,离婚的裘莉不管别人的观点如何,自己先心怯了。我赌气地说:“我等了那么些年……”“人们会怎么说?”她问我。“我不管他们!”我不以为然。她笑:“你父母也不会赞同。”“这你放心,他们要是活着的话,我喜欢的也就是他们喜欢的,何况他们已经不在了,否则也替我高兴。”“可是我们是老同学,只弟姐妹一般的感情,我一时脑筋转不过来。”她笑了,“你不是开玩笑吧?”我把脑袋枕在驾驶盘上:“我要是有句假话,肝脑涂地!”“哟!真可怕,快别说这样的话!”“明天我来看你。”“我要与孩子们见面。”“孩子?太好了,我带玩具来。”“陆——”“不必多说,明天7点钟见。”我“呼”地开动车子,把裘莉送回家。我看我们之间困难重重,我尚得披荆斩棘。第二天,我买了儿童刊物与玩具上裘莉家。裘莉套一件毛衣,穿一条牛仔裤,配平跟凉皮鞋,别有风味,我非常着迷。我带着她与孩子们出外吃饭,孩子们很乖很听话,看样子非常有家教。“裘莉——”我开口。“这件事是没有可能的。”她按住我的手,“陆,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你有什么必要做两个孩子的继父?”“你又有什么必要为了孩子过寂寞的下半辈子?”我也反问。她不出声。我说:“不要拒绝我,听其自然好不好?”她无可奈何地笑了。我们陆陆续续地约会,她待我始终如一个老朋友,一个星期见多次也不管用,她已把我打入知己类,她没把我当男人看待。周末我与邱志盟打球后喝啤酒,他问道:“听说你常见到裘莉?”“是。”我说“你对她有意思?”“是。”我直认不讳。“这就奇了,没想到你竟然对她有意思。”我说:“感情这东西是很微妙的。”“裘莉确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即使现在看来,也胜过许多黄毛丫头。最理想的是二十七八岁,到过外国,念过大学,又有事业心的那种时代女性!成熟、独立、风趣、聪慧,这才是好对象好妻子,见过世面,通情达理。但裘莉呢,裘莉的确年龄太大了一点。”
我说:“我不觉得,我一直喜欢她。”“你不介意她有孩子?”我微笑。“你这个人真神秘,咱们把所有的姑娘搁你面前随你选,你却去跟裘莉。”他拍着我的肩膀,“我佩服你的勇气,做人应该忠于自己,我想裘莉是幸福的。”我喝完啤酒就向邱志盟道别。裘莉的隐忧不是没有道理的,我觉得每个朋友都认为她交了好运——以她那样的身分而终于找到一个理想的对象,而那个男人居然是从来没有结过婚的,人品不错,经济情况也过得去,于是裘莉好比枯木逢春了。多么大的压力。我稍后与裘莉说起,她耸耸肩:“我知道他们说什么,多么不公平,如果我真的疯狂地爱上了这个男人,那么我愿意被世人非议我,但是陆,我没有爱上你呀,多么冤枉。”真不知道谁比谁更不幸,说什么她也不肯,我无奈。“我的条件有什么不好?你为什么要排斥我?”“你的条件太好了。”她温和地回答,“以致我们做朋友都有困难。陆,说实话,我想疏远你,我觉得朋友们对我不公平。”“不要理他们。你只是不愿意为我背这种罪名。”她略为沉吟,然后抱歉地说:“是的。你说得对。”“为什么?”我问,“为什么你的时间总不属于我?”“陆,这也许就是缘分。”她拍拍我的背部,以示安慰,“倘若真把你视为一个归宿,那未免太委屈你了。”“你真是我的知己。”我说。“你回去想想。”她笑,“我看上去像你的大姐姐——”“胡说!你为什么不说你像我妈?”我的心隐隐作痛。这件事之后,我也不再“威逼”她,我尽力照顾她,有很多事,不待她开口我已经先做到,我的心灵上也比较有寄托。裘莉有时会惋惜地说:“只怕你与我在一起久了,名誉不好,好姑娘也不肯嫁你。”与她共度的时间,我是珍惜的,我不是一个激烈的人,不善于表达感情,这种温和的方式,比较适合我。我的感情并不是没有着落的,裘莉时常回报我,周末她会煮大锅大锅的好菜,待我取回家吃,替孩子买冬衣的时候,顺道也替我置一件背心之类。如果我邀请她看电影,她也欣然答应。但是大型的舞会宴会,我恳求她为女伴,她就是不肯应允,推说出不了大场面。她还是怕人看见。她不陪我,我就索性不去这类地方。裘莉很内疚:“陆,你30多岁了,该成亲了,不要再拖下去,现在仿佛我霸着你似的,害你浪费时间。”她停一停,“如果没有我,你想必会约会其她的姑娘。”我微笑,“你真是个千古罪人。”“拜托拜托,咱位别再见面了。”“你不见我,难道不会想念我?”“我非发个狠去嫁了人算了。”“为我胡乱去嫁人?那不如胡乱嫁给我算了。我一样可以保证你与孩子们的幸福。”裘莉不响。但是没隔多久,华国坚给我带来消息,说裘莉跟一个老医生走得很密。我不感到意外,也没有伤心,我只是呆了半晌。难道命中注定,她永远不会属于我?但至少她应当在事前告诉我。为此我很不悦,黯然伤神,也不去求她证实与解释。多年前的那个下午,她来邀请我教她弟弟下棋,为什么我不懂把握时机,立刻追求她?为什么不?为什么要拖到如今?只因为她是别人的女郎?就算她当时有男朋友,我也可以与别人争一长短,为什么我要维持不与人相争的尊严,以致蹉跎到今日?如今我们两人都30多岁,没有多少日子剩下来了,我还保留些什么?有保留的就不是爱情。我大喊一声,冲到她家里去。我激动的说:“裘莉,我豁出去了,我不再冷静等待你的时间。一切都要自己争取,我不管,那个老医生如果斗得过我,叫他放胆过来好了!”我挥舞着拳头,“我不能再等待,也不能再容忍你又一次地成为别人的女郎!”
裘莉凝视我,忽然双眼充满了泪水。“君子不夺人之所好!”我嚷,“谁要做一个痛苦的君子啊,我情愿当一个快乐的小人,我不管了,裘莉,我——”她已经紧紧地拥抱着我。我成功了!她不再是别人的女郎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嗨呵,我终于胜利了!?                     分手 
我是一个写爱情小说的人,作品供太太小姐消闲用,于社会没有什么贡献,但颇
有助于精神上的松弛,我的题材很狭窄,多数是男男女女的恩怨与喜怒哀乐,听来的故事居多数,小小一点点事写半日,如此不疲,一写就写好些年,其实并非有感而发,当不得真的。这么多故事当中,香芍药的故事虽然平凡,也还值得一说。她是我的中学校友,从小长得漂亮,一头乌黑的长发,雪白的皮肤,修长,喜欢穿平跟鞋,有股飘逸的味道,在校中算得是出色,功课也好。找们校服是深蓝色直身宽旗袍,由她穿来,很有种民初的书卷味。香芍药非常冷傲,一派非池中物的态度,是以我并不与她交好。毕业后各奔前程,许久没有见面。后来与亲戚吃茶,她却上前来打招呼。当时她亲切地用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喂」地一声,「记得我吗?」她问。坦白的说,十多年之后,我并没有把她认出来,我只礼貌地微笑。她提醒我,「我叫香芍药。」「我有个中学同学叫香芍药。」我说:「很特别的名字。」「我就是她。」她笑说。后来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就是这样恢复邦交的。她结了婚已有十年,一个女孩子八岁,我们约会颇频,渐渐我很知道她的家事。她的家庭生活照我看来,非常幸福,丈夫是建筑师,自己开设公司,长袖善舞,十分能干兼有才华,她自父母的家直接走入丈夫的家,没有挫折,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我很替她高兴。中学时期她那份冷傲已经消失,她很圆滑,也很可亲,不过随之失踪的是那份清秀脱俗。她不是不打扮,但打扮得像六十年代的淑女,头发熨得一丝不乱,整齐的化妆,着痕迹地花过心思,衣服选那种镶着蝴蝶结与纱边的裙子,一套套的小巧手饰,看上去彷佛无懈可击,但却毫无时代气息,只像一只没有生命的洋娃娃。她还批评我的衣着打扮呢。「你老是不做头发,直直的,穿条袋袋牛仔裤,告诉你,没女人味道,男人不喜欢。」她振振有辞。「去你的!」我笑说:「男人为什么不来问我喜欢什么,我还喜欢住在南欧的堡垒里,开劳斯莱斯跑车呢。」香芍药叹口气,「自然,你是有资格说这话的,你生活完全独立,值得羡慕,我呀──」彷佛要吐苦水的样子。我深感诧异了,「你还有什么不足的事?当心天雷打,别人心不足了。」「一家不知一家的事,」香说:「做太太有什么好,一切主权都捏在别人手中。」我笑,「你以为职业女性就自己操生杀大权了?」我说:「我的房租伙食全部捏在老板手中,他叫我卷铺盖,我还不是完蛋,同病相怜。」香不服气枪着说:「可是你可以另谋高就,我能怎么样?离了婚谁要我?」我白她一眼,「你少摩登,离婚这种字眼岂可经常放在嘴里咀嚼?」她不响。「你确实一个孩子足够了?」我问:「是否觉得生活沉闷?多几个孩子可以补偿,别内疚,数千年来,孩子都是巩固女性地位的工具。」渐渐我知道她生活困难之处。小时候香是个脱俗的女孩子,她丈夫陆大伟目外国毕业回来,一眼就看中了这个漂亮的小女孩,恋爱结婚后就生了一个女儿。香为这孩子颇吃过一点苦,孩子是难产的,但公公婆婆还嫌不是男孙,她非常生气,索性赌气地跑去做了绝育手术,陆是洋派开通的,他一笑置之,但老先生老太太十分反感,从此没好面色对待媳妇。香此刻也很后悔,奈何已经来不及了。这件事倒是其次,许多没有孩子的夫妻非常幸福快乐,白头偕老。问题是陆大伟最近这一两年时常出去应酬,清晨才回家,一星期起码一次,香芍药很困惑。她也与我说过这个难处,我摇手,「我是酒肉朋友,吃茶吃饭如果叫我,我一定出来,我可不是妇女版信箱主持人,我不懂得为人分析这类事。」她笑着搥我,「死相!没有一点真感情,咱们可是自幼一起长大的,难道一点情面也没有?」陆大伟见过我,是个风度翩翩的男人,连我见了,都会生出「我年轻时也是个美貌女孩,怎么没有遇见过这么好的男生?」他真是要才有才,要人有人,要钱有线,我直认为香芍药对陆太娇纵,大概得到的东西便不稀奇了,于是她态度有点放肆,也不是不知道许多女人对陆是虎视耽耽的,因此一边使小性子,一边心中害怕,许多年轻太太都犯这个毛病,并不是新鲜的症候。一日我与亲戚约了吃中饭,便碰见陆与一个时髦的女郎坐一起。他先看见我,连忙将头一偏,假装没看见我。我只好擦身而过,知趣地不与他打招呼。他把我当长舌妇了,以为我会告诉香芍药,关我屁事,别说是女同学的丈夫,连我自己兄弟的事,我也不会告诉阿嫂,我疯了不成,说这种是非,人家夫妻反怪我没人格。因这件事的缘故,我对陆的印象就没有那么上佳,中午约女性吃饭,事属平常,何必鬼祟。那个女郎与香芍药是个极端!太阳棕皮肤、直发、耳畔垂着穿珠子的细辫子,大耳环,真皮牛仔裤,低胸毛衣,性感,冶艳,明媚,化妆是最新的紫色系统,嘴唇与眼盖都闪闪发亮。比起这活色生香的女郎,香芍药如一朵假花。我惋惜了,但缄口不言。陆大伟每礼拜一次的应酬,怕都应到这类女郎身上去了,可想而知。但我因此更迁就香芍药,但凡她一声「喂」,我就扑出去陪她。她寂寞的时间颇多,陆最近往夏威夷走得勤,星期四夜班飞机去,星期一早班机到香港,直接往写字楼上班,香芍药到夜才见得着他的人,很烦。我说:「否则你如何穿金戴银的?还不是老公赚钱忙忙得好。」「我情愿像你,穿一条牛仔裤。」「你别狗眼看人低,我这些牛仔裤不便宜。」我哈哈哈笑。「我知道为什么陆家的人与我作对,」香愤愤然,「因我──」「──不替他们生大胖儿子?」我接上去问。「因我没有一张大学文凭,他们瞧不起我,以为我配不起大伟。」我打个呵欠,「哪来这么多自卑?」我说:「咱们这些有文凭的人还不是受老板呼呼喝喝,你真以为大学文凭是世界之匙?」「你有文凭自然会说风凉话!」她气愤愤。「嘿!」我说:「我何尝不可以说,你们做太太的专门会打趣我们苦吃吃的女白领?」她说:「你根本不知我的难处,夹在他三个姊姊一个妹妹当中,每星期日都像吃团年饭似,七嘴八舌,吵个ㄟ情A为什么我不能有自己的时间?」「跟陆大伟说呀。」「不管用。」「不管用?整个烟灰缸朝他头顶摔过去,六国大封相,同归于尽。」我嘻嘻地。「别开玩笑。」她的脸拉下来。我整整表情,「与他开心见诚的说清楚。」「我口才不行,我想求你跟他说。」香恳求,「好不好?」「不可以,坦白告诉你,我要是你,我才不会让那种标梅已过的独身女性接触到你那漂亮出众的丈夫,小心,每个女人都会是狐狸精,包括你中学校友在内。」她冷笑,「你别以为我是笨人,明说出来的,心中就没有鬼,我绝对相信你的人格。」「我,谢谢你,我看你还是自己说的好。」「正牌猪朋狗友,时穷节乃现。」她骂。我上上下下打量她,「我不愿接触你丈夫,但我可以改造你,芍药,你知不知道你整个人过时?」「我过时?」她尖着喉咙嚷,花容失色,「我过时?」「别一付见了鬼的样子好不好?」我把一大叠法国、意大利、德国的最新时装杂志摔到她面前。「看看清楚吧。」她看了看,「我不喜欢这种打扮,拖拖拉拉的。」「你没有品味。」我简洁的说:「你看我们的头发:光洁乌亮,一条条都有生命,你的头发?早在喷发胶中死亡。审美眼光一年年不同,你大姐那付装扮十五年如一日,真可怕。」她苍白了脸,「稍微请教你一下,你就上来了,拚命踩我,什么意思?」「我说的可是老实话。」「还说是老实话?」她翻了睑。「早知你不接受忠实的意见──」我急道。她拂袖而去。我耸耸肩,好吧,我失去了一个中学同学,谁也不爱听真话──忠言逆耳,良药苦口。但过几日香芍药又回来了。她非常沮丧。「你怎么了你?」我问。「大伟跟我承认,他外头有了人。」她说。「什么?」我问:「他亲口跟你说的?」她流泪。「有没有提到要跟你离婚?」「没有。」「他还回不回家?」「仍然回来,睡书房,其实他睡书房已有好些日子了。」「这混球。」「我没料到这种事竟会发生在我身上。」她哭。「你真是个孩子,哭有什幺用?」「你叫我怎么办?」「你们这些女人,简直像一团饭,丈夫得宠你们呢,马上作威作福像一条龙,丈夫变了心,就打回成形,十足十一条虫模样,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你自己的双腿烂断了?站不起来了?做人最要紧靠自己。」「可是我的青春──」「你的鬼青春,青春不嫁人也是要过的,谁没有青春?我最恨弃妇埋怨丈夫浪费了她的青春!」「你还骂我──」她号淘大哭起来。「争口气,搬出来住,何必坐在家随他发落?我来担这个关系好了,一切在我身上,咱们大吃大喝的玩乐,时间一样过,我知道你那宝贝丈夫会怎么说,他准说我带坏了你,可是他不正喜欢坏女人吗?」我说:「所以你不必担心,我们让他静一静,等他知道他要怎么做,才通知你,别天天坐在沙发上等他回来那么多余。」「是。」她抹眼泪,「我回去拿衣服。」「我们去买衣服,还回家拿东西呢,你身上有钱没有?银行有存款没有?花它个精光,」我冷笑,「你还替他省呢,不花白不花,省了也是便宜别人。」「是。」「你看,患难见真情。」我拖着她走出去,「我对你多好。」咱们逛精品店,我替她选了一大堆最精致最幽雅最有性格又适合她的衣服,一件件陪她试穿。出乎她自己意料之外,紫色与蔷薇色系统非常适合她,她穿上很娇媚,有洒脱感。我替她衬一套时髦的首饰,正比划间,她又哭了。「穿给谁看呢?」她问我。我也答不出来。安慰她没有用,结婚十年的少妇,已经完全失去自我,等于寄生虫般,突然之间发生这种事,格外过度的震惊,什么反应都作不出来。我把她安置在理发店内,抽空打个电话给陆大伟。陆问我,「她住你家?」「很暂时的,」我说:「我希望你一星期内接她回去。」「这些年来我惯于服侍她,开车接她送她,她已是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不是小女孩子,她要回家,可以自己回。」「你不再爱她了?」我问。「不,我只是对她那种倚赖、任性,不负责任表示厌倦。」他以为妻子会成长,但是芍药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她的行为举止渐渐跟她女儿差不多。这真是最大的悲剧。「君子爱人以德,也许你可以劝劝她。」「劝了十多年了。」他淡然。「有什么事与我联络?」陆说:「我劝你别淌这混水,你是一片好心,她不这么想,你们在外头做事的女人比较开朗,所以你不知道她那种多疑多怨的性格。」我想到第一次见香芍药,她梳着两条小辫子,十一岁,香白的皮肤,乌亮的头发……心中温柔地牵动。我温和的说:「我愿意担这个关系,她与我的交情不一样,是芍药教我说广东话的,她告诉我'白鞋'就是球鞋,手套叫'手袜',那年我们念初一。」陆大伟不出声。「我认识她的日子比你长,我知道她的为人。」我说:「谢谢你出来,有事与我联络。」「你对朋友很好。」「是吗?不见得不见得。」我与芍药是童年的交情。我赶往美容院见芍药,一看见她,呆住了,呵,大美女,理发店把她的头发剪短,熨成一个个小圈圈,贴在头皮上,松松的,又天真又活泼,像小狗的卷毛,多么精神,看得我又笑又赞。她埋怨,「四百元理个发。」我说:「这几天我做得很疲倦,我们去做芬兰浴。」一带又把她带到按摩院。按摩女郎对她说:「太太的身裁很好,只是肌肉略松一点,怕是运动的机会少,到我们健身部来做体操,三星期内就见功了。」我马上替她报名。我说:「取太阳灯来替她照一照,脸色煞白,太难看。」「啊哟!」她叫,「不……,照了会生皮肤癌的!」我冷笑,「你的性命真要紧,人家积克莲奥纳西斯都不怕,你怕?」「倒也是,」她苦笑,「丈夫都不爱我了,我还这么紧张这条老命干什么?」「你还有女儿呢。」我提醒她。「女儿──」她叹口气,「她前天跟我说,想要一双粉红色的掠皮鞋,我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有得卖。」「我会带你去。」我说。「你怎么像个顺风耳千里眼?」「没法子,什么都靠自己,久而久之,不得不变成个六国贩骆驼的人。」我无奈。「你真本事。」自芬兰浴室出来,芍药太漂亮了,路上的男人不住回头向她张望。我说:「这才是好姑娘呢──人们经过你的身旁,都要回头留恋的张望。」她长叹一声。「你的腿那么修长,走路步子放宽一点,来。」她看上去像个新发掘的模特儿。到一流的童装店,我为她女儿也选了一点衣服。「阿姨送的礼,」我说:「别客气。」自然也买了粉红色的鞋子。「记得吗?」我问芍药,「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这幺一点点大,十岁多点。」「你又何尝不是?」芍药说:「老实说,你这些日子来过得如何?」「闷,万事俱备,独欠东风,牡丹虽好,总要绿叶扶持,我一个人孤鬼似的,能到什么地方去?」我问:「你想想,我都不愿多说,略吐一两句苦水,就被人说我怨天怨地。」「可是你赚的是自己的生活,那多好?」我说:「这是我唯一骄傲的地方了。说出来顶凄凉,喂,不高兴的事儿我们不要去想它,打道回府吧。」我们去吃了咖啡便回家了。过数日芍药想回去。「也许你会怪我没出息吧?」「我不会,那确是你的家。」「大伟──我想他是要离开我的了。」她说。「他跟你摊了牌,决定在你,你有要我帮忙的地方,我尽力而为。」「你真能干。」「被逼的。」我木着一张脸。「那个家……」她迟疑说:「我都不知我还能在那个家住多久。」我爱莫能助,背着手,站在窗户前。过很久,我说:「我开车送你。」她住在笼子中久了,我不能不负责任地叫她走出来飞,她并飞不动。「等他赶我走的时候,我才走吧。」她叹口气,我不能在你这裹住一辈子。」做弱者的痛苦,人家捧着她的时候,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人家不要她了,她就打回原形,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也许陆大伟会照顾她的生活,替她付房租,给她零用,她生活是不忧的。不忧生活──谁忧过生活呢?这年头只有精神上的困惑,谁也没有生活上的烦恼,也许有,只因买不起那件蓝狐或钻戒。我仰起头叹口气,人的际遇是很难说的,也许她稍迟会遇到更好的男人。但陆大伟也不是不好,夫妻分手各要负一半责任,谁也推卸不了,我只是替他们两个可惜。我开车大包小包的送芍药回去。到了门外,刚好碰见陆大伟。他见了我,有点意外,「这么空?」「你回来了?」我冷冷的问。他笑,「你也霸道,这原是我自己的家。」「你还当这是你的家?」「你这人,莫教人分妻这句话,你听过没有?」陆大伟说。「哼!」我冷笑。芍药下车,见到陆大伟,也不正眼看他,就往屋子里走。陆大伟过半晌,才醒悟过来:「芍药?那是芍药?」「你以为是谁?」我问:「大伟,人的外表随时可以改变,爱你的心却可遇不可求。」他追上去,「芍药,芍药!」「叫什么?」她没有好气,转过头来。大伟呆视她,「你怎么转了个样子?」「你的生活闷,要求转变,难道我的生活不闷,不需要转变?我转个发型,换件衣服,不见得就伤害了你。」她转头走。我倚在车子旁边,看着陆大伟笑。他问我,「是你教她这么打扮的?」「教管教,她确是那块材料,不打扮打扮,实属可惜,君子爱人以德,我是为了她好。」「她简直脱胎换骨─。」陆大伟奇道。我说:「你喜欢那种外型的女人是不是?」他不响。「你为什么不跟她说明白呢?她会乐意为你转变。」「她?我不知道你用的是什么办法,想叫她为任何人转变都很难。」「这次她是为自己,毫无疑问。」我笑,「打扮古老点也不算错,但我相信你不是为了她那身打扮而对她反感。」「自然不是,我不喜欢她不好学不向上。」我想起芍药说过,关于大学文凭的事。「你嫌她而已,你娶她的时候,也知道她不是个博士。」「可是那时她十九岁,十九岁的女孩子何必懂太多?现在她三十三岁,智力尚那么幼稚,说起世界大事、文学艺术,她一窍不通,还有,因为我们家有个好慵人,她连家务也不懂,一天到晚就说想尽了办法与我父母作对。」我不语,现在我在听陆大伟这面之词了。「其实老人家一句话,何必认真,我对她说过一千次,女儿跟儿子我一样痛爱,甚至没有孩子,我们照样过美满的生活,她不相信我,现在又为不能生育而懊恼。她嫁的是我,又不是我父母,管他们说些什幺?」说的也很有理。「你以为我喜欢深棕色皮肤的女孩子,爱上的士可没有脑袋的那种?你错了,那个女孩子很有内容,人家是美术学生,很有气质学识,我与她有交通,芍药有她一半那么懂事,我就放心了。」我深深为芍药悲惨。「你知道吗?这些年来,芍药连杂志都不看,家中不订报纸。」「但是她读我的小说。」我虚弱的抗议。「你为我们做的事,我很感激你,」陆大伟说:「冰冻三尺,非翌日之寒,正如你说,转变外表多幺容易,但是内心是另外一件事,十多年了,我太清楚芍药,要她转变,不是件易事,况且叫她那么做,也对她不公平。」我知道这件事是无可挽救了,芍药白白熨了一个四百元的头发。我也恁地天真,夫妻分手,哪里就那么简单?果然不久他俩就分居了。芍药并没有再来找我,大概她知道我这个军师自身不保,也不管用。芍药生活很好─她仍然穿漂亮衣裳、逛街、旅行、有空在股票行坐,据说也有男朋友,换得很勤。但是她没有再来找我。陆大伟给她两层房子,一层住,一层收租,芍药应该没有什幺好怨了,心灵的创伤....咱们独身女人的心灵也受创伤,可是还得自己付房租,咱们的青春也浪费掉了,而且有怨无路诉。这是一个小家庭主妇的辛酸故事。至于我们这些人,更加有诉之不尽的苦楚。我一个女友说:「……什幺都不打紧,在我这里喝了咖啡饮了啤酒看完电视才走都不打紧,当我开的是俱乐部好了,可是他能不能自己带枝牙膏来呢?」脱下脏衣服待女友洗熨,而这些女孩子,一走到外头,一样万打万的赚月薪,自己养活自己。女人的命运。                      极光仙子
一上飞机,我就后悔了,整整一年我为升学问题烦恼:港大、海外,海外、港大。
终于选中了温哥华,考上哥伦比亚的建筑系,一直以来,都彷佛心愿已偿,十分满足的样子,但心里却害怕。怕离乡别井,怕人生地疏,怕学业艰苦。送飞机时母亲红了双眼,我还能够谈笑风生地安慰她,姊姊塞给我一大叠中文报章杂志,说道:「下次看就得上唐人街买了。」我听了心中打一个大突,唐人街!天啊,我要离开家了。飞机滑翔,升上启德机场的上空,我苍白着脸──应该留在香港的,龙床不及自家的狗窦,治安尽管坏,交通尽管塞,木屋再多,空气再坏也还是我的家,真是的──毫不讳言,我是娇生惯养的独生子,二十年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放假除了打网球,就只会周游列国,不事生产,也许这也是父母鼓励我上温哥华的原因,我吞一口涎沫,大不了回去。回去?这是件大事,我回不去,男儿志在四方,自古有这个压力。回去度假自然是可以的,但放弃学业?张家盟,张家盟,我跟自己说:你可要放出勇气来!到了温哥华三个月,入了学,一切都彷佛已上轨道,我的心去仍然烦躁。整整六年,我要留在这里整整六年。晚上做梦一直看到咪咪的笑脸,我天天写信给她,隔三天一个长途电话,甚至叫她也一起来温哥华。咪咪是一个好女孩子,她劝导我:「过了这段过渡时期便会好的......你会习惯温哥华的山明水秀……」山明水秀!整个埠像小镇:洁净、空旷,怡人,清秀,可是这一切与我无关,我想回家。我想念听惯的电台,常去的戏院:还有女朋友、最主要是咪咪,一切一切。后来咪咪生气了,她拒听我电话。也许她是对的,这里十多万华人都习惯了,为什么独独我在呻吟呢?大学设备这么好,银行里家中寄来的存款这么充足,即使寂寞一点又何妨?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竟怕起寂寞来,说出去像什么呢?还想见人吗?放学后我开始往啤酒馆里泡,那里很热闹,也有点温馨,是单身汉的好去处。酒馆里华人很多,有学生,有自认是功夫老师的一群,也有唐人街餐馆的侍役。我通常自斟自饮,找朋友难,我在香港时的合群作风不复见矣。六年。每当我想到六年二千多个日子,那种感觉像坐牢,不消说,功课在低潮心情影响之下,只能攀到平平程度。渐渐我学会了照顾自己:洗衣服到自助洗衣场,买矿泉水回宿舍喝,不爱吃饭堂便找中国茶楼,头发长了找同学剪一剪。在这里,大部份人都是网球好手,我自认是球场英雄也无用武之地,香港的白马王子顿时变了贩夫走卒,我非常替自己不值,然而也只好在怨声载道中沉淀下来。那日回校,发觉所做模型被同学剔去一角,非常愤怒,大发脾气,取起球拍,将其它模型全部打烂,同学哗然,要通报教授,我豁出去,冲出课室,坐在园中,用手掩住睑,自觉已经失去控制,我怕自己精神崩溃。「啧啧啧。」我没有松开手。有人在我身边坐下,「啧啧啧。」我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女郎,褐色的皮肤,明亮的眼睛,头发挽一条马尾,穿条白色的裙子,蹲在我身边,注视我,脸上一派不以为然的表情。她年纪约有三十出头,微笑的眼角有细细皱纹,我却并没因此感动,我问她:「你是谁?」没好气地。「别问我是谁,」她操流利英语,「先问你自己为什么因小事大发雷霆。」「他们搞坏我的模型。」「你把他们的模型也破坏无遗,他们也交不了功课。」「记我大过,把我逐出学校好了。」我说。「如果这是你所愿,你干吗不干脆退学呢?」她诧异地问。我掩往脸,「我不敢。」「嘿!」她冷笑一声。「你是谁?请勿骚扰我。」「你叫张家盟,是不是?」她哄我,「来,我帮忙想个法子,你别气馁。」「我不要想法子。」她笑,「你把心事告诉我,我帮你去修补那些模型。」「你懂?」我看她一眼。「你是高材生,你可以教我呀,」她耸耸肩,「两个臭皮匠,或许可以凑成半个诸葛亮。」「你到底是谁?」我怀疑。她眨眨眼,「神仙娘娘。」我笑。我与她到饭堂喝了杯咖啡,忽然之间,我把多月来的怨气全部对她诉说,她默默聆听,很好耐心。「对了,」我想起来,「你叫什么名字?」「极光仙子。」她笑。「见鬼。」我咕哝。「来,闯祸胚,快来收拾残局。」她把我拉进课室。老实说,此刻我已深深为我的鲁莽而后悔。「怎么收拾?」我绝望的问。「拿出你的万能胶水来。」她很有信心。只见她这里动动,那里动动,一晃眼就收拾好一具,并且作出若干改动,使之比原来的设计更加完美。我目停口呆,不甘示弱,也快快修理,不到一会儿就将七八具模型修补好。看表,原来已是晚上七时半,这几个小时,过得好快。「喂,你倒底是谁?」「如果你感激我,以后就请你好好控制你自己。」「喂,你也是本校的学生吧?」我说:「可能还高我几年,老老实实的告诉我。」「嗯,」她笑,「真相你迟早会知道。」那天晚上我送她回家,她深深叮咛,叫我不要自暴自弃。那晚我第一次看到温哥华的星空竟如此美丽。星期六我出去放了一整天的风帆,回来晒得通红,同学们在宿舍等我,「多谢」我为他们修补模型,我更加惭愧了,只是讪笑。同学们都说修补部份做得最好,他们连忙把蓝图也改良了。我心中想念极光仙子。星期日躺在宿舍的小床上思念她,星期一我就会出去打听她的下落,纵使温哥华有十万华人,寻找这么出色的一个才女,不是难事。星期一上午有课,我以最轻松的步伐走进课室,我忽然发觉自己对建筑系有兴趣。时间到了,一个女郎走进来,同学们向她行注目礼──咦,极光仙子!她开口:「我叫美莲翁,你们的一级客座讲师,今天走马上任,请各位多多合作。」我立刻有被骗的感觉,岂有此理。天下的女人没一个是好人,信然。我非常生气不悦,决定不睬她。下课后她笑咪咪的走过来,我没好气的说:「咱们地位高低有别,你别来跟我说话。」「你这个人脾气比小妞还别扭,」她不在乎,「我索性迁就你到底。」「你这个人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华人在外,应当守望相助。」「好一项大道理。」我冷笑。「你可以当我是朋友。」「你在哥大签了合同?」我问。「你没留心听书,我不是讲明自己是客串的吗?」「以后呢?」「七级课之后打回原形,回到史宾沙事务所去做帮工。」她说。「你可有男友/ 情人/ 丈夫?」「都曾经有过,我去年离的婚。」她脸上忽然出现一丝沧桑。「多么可惜。」我说。她又恢复明朗,「你呢,你仿佛快乐得多了,我请你到码头吃海鲜去。」「太好了。」「咦,不是说地位有别,不理睬我吗?」她故作诧异状。她成熟懂事、知情识趣、又具学问,我们很快成为好朋友,我仍然嬉称她极光仙子,伊比我大七岁,别具风韵,到我发觉一日不见她精神陷入恍然若失的情况中,事情已经太迟了。我堕入爱河。生活忽然多姿多采,周末我们往公园一坐老半天,看蓝天白云,喂雀鸟吃面包,有时到海滩畅泳,有时往百老汇看电影,唐人街吃茶,一切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娱乐,剎那间都趣味无穷。我的人生观突然改变,对功课努力不懈,给咪咪的信,由三日一封改为一月一封,不再抱怨,行在路上吹口哨,每个征像,都证明我在恋爱。放学后我去接美莲下班,她会做一个沙律与我共享,她是一个好厨师。有一天我跟她说:「我爱你。」她听了一怔。我问:「你不相信?」「我相信我相信,」她连忙说:「你们廿来岁的男孩子惯在爱河中游来游去,根本无意擦干身子。」「喂!」我大力抗议。「不要紧,终于有一天,你会见到你理想的伴侣,为她,你会上岸安憩。」我问:「你呢?你可愿意与我共享这份安宁?」她笑出来:「我好做你的妈了。」「听听这是什么腔调?」我说:「见你对我一见钟情,才下了那么大的劲来讨好我,嘿,如今见我对你倾心,你又把话反过来说了。」美莲笑得前仰后合。我悻悻然,「我不管,我爱你是爱定了。」可是她约会的不止是我一个人,她把我当作好友,毫无疑问,但巧妙地与我维持一定的距离,她并没有引我入歧途,她是一个正经人,我只是她的好兄弟。我一直觉得事情会有所改进,她会把我俩年龄差距问题消弭解决。当我看到那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自她公寓中走出来时,我自觉多月来的希望成了泡影。她还为我们介绍。那中年人姓关,两鬓微白,极有风度,称我为「小朋友」,但我对他有说不出的厌恶。美莲事后责备我欠缺礼貌:「人家是温哥华华人建筑师中最出名的一个,你对他没一点尊敬。」我不服气,「我知道,那又有什么稀奇,将来我不但要比他出名,我甚至要比亚瑟艾历逊更出名。」「好极好极。」美莲语气有点讽刺。我气极,「我也知道姓关的最近离的婚,有五个孩子,你打定心思去做继母好了!」「你这个小子含血喷人,」她恼,「你无端端喝这个飞醋干什么?」「我爱你。」「去你的。」「美莲!你老老实实说,你可爱我?」「我不可能爱你。」「你不能爱我,还是不爱我?」「我呸!我哪有空跟你在文字上头歪缠,不爱你就是不爱你,我一向把你当小弟弟。」我说:「那你为什么常与我见面?」「朋友间天天见面,也稀疏平常呀,你发什么疯?」她责问:「如果你觉得不见面好些,倒不如不见。」「这话是你说的!」我怪叫起来。「你这小子,我不跟你说了,给你缠得头痛。」我冲出她的公寓,彷佛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我一定要赌这口气,她不来向我道歉,我就不去见她,管她跟哪个老油条一起走,她若吃了亏,也没有人会同情她,她活该。回到宿舍,狂灌了一顿啤酒,心里略为平静,她如此疼我,一定不会与我绝交。我的估计错误。美莲一连失踪两个礼拜,我心如热锅上的蚂蚁,她却与姓关的进进出出。我终于投降,跑到她公寓门前去等。那夜天气罕见的温暖,我心特别烦躁,我买了半打罐装啤酒搁在身边,一直喝。等姓关的老头送她回来时,我已经半醉,见到她俩我一语不发,扑上去对牢关老头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后退三步。他不甘示弱,好家伙,站稳之后还击,我左眼着了一下,顿时痛入心肺,嚎叫起来,金星乱冒,跌倒在地,后脑撞在地上,立刻昏迷过去。临消失知觉之前,我听见美莲呼唤我的声音。醒来的时候,我连眼睛都睁不开,痛的感觉如毒箭般贯通了我的心。美莲就在我面前,我大声呻吟,「发生了什么事?」她说:「你打了人。」板着脸。「明明我捱了揍,至少我伤得比那个人重。」「吓坏人,差点把你送进医院。」她转身走开。「我的眼睛可是瞎了?」我尖声问。她自厨房出来,将一块湿漉漉的东西搭在我眼睛上。「那是什么?」我问。「本来是我的晚餐,」她没好气的答:「八安士上好的鞑靼牛排。」「能吸得了淤血吗?」我问。「你少噜嗦,」她说:「再烦我就把你赶出去。」「那老头怎么了?」我问。美莲睁圆了双眼,我不敢再作声。她对我说:「小老弟,我想我们该好好的谈一谈。」我将脸埋在沙发垫子内,不出声。当我「眼疾」痊愈的时候,美莲对我益发冷淡了。天气转凉,枫叶开始转红,我们在一起,曾经有过好时光。为了她,我连暑假都未曾还乡。咪咪的信充满讶异:「……我以为一到六月三十号你便会扑回家,谁知你竟没有回来,你不是恨恶温哥华吗?」在我生日那天,美莲约我在温哥华酒店的森林厅吃饭,那是个好地方。我知道她有一篇演辞要说。果然,酒过三巡,她开始了,先清一清喉咙,她说:「家盟……」我很紧张,幸亏我一向具听天由命的格局,眼睁睁的看牢她,听她发挥意见。「家盟,从头到尾,你误会了。」「我误会了吗?」我轻轻问:「我是那样的一个蠢小子吗?我不见得会胡乱爱上比我大的女人,我并不需要母爱。」她词穷。「……不外是你后悔了,」我说:「因为社会的压力,你不想与一个少年恋爱,你的潇洒是表面的……我原谅你,人不能单为恋爱而活。」她沉默。「美莲,其实我俩大有可为,你何必为这七年的年龄差距而耿耿于怀?」她双眼微红,「你不是我,你不明白。」我叹口气。「你是怕将来,是不是?将来当我三十五岁的时候,你已是老太婆了……女人就这样,专门担心虚无飘渺的事情,你应该好好把握现在。」她说:「我要与关订婚了。」「那老头子已有五个儿女,他不愁寂寞,你何必去插上一脚?要结婚,也不急于一时,慢慢挑个合衬的人物。」她一怔,「你忽然长大了,家盟。」「是的,我也这么觉得,因你的缘故,我忽然长大了。」她说:「我要与你说的话,到此为止。」美莲说。「喂,极光仙子,笑一笑,今天是我生日。」她哭了。我把她搂在怀里。一个女人总是一个女人。那天以后,她尽量避开我,我染上了吸烟的恶癖。我真的长人了,并没有自暴自弃,仍然努力功课,课余也参加同学间的聚会,随时可以结识大把女孩子,但总有点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感觉。我在给咪咪的信中提及翁美莲,咪咪很了解。她写道:「我与你之间始终有青梅竹马,兄弟姊妹的感情存在,真正的男女间恋情似乎有别于此,你不必对我有责任感,我很乐意做你们的好妹子。」我感动,谁说这世上没有红颜知己?我将信影印给美莲,我加一句:「年轻的人也可以有成熟的态度。」信如石沉入海。如果她嫁给老关,那么我注定要受失恋之苦。树叶落得光光的,我缩在暖气宿舍中看电视,有一套安东尼柏斯与英格烈褒曼主演的旧片,改编自沙岗的同名小说「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女主角因自觉比男主角年长,始终提不起勇气跟他走,我观了此剧非常有共呜,有苦说不出,深深的抽着烟。我知道美莲是矛盾的,这是她的抉择时分,我不应去骚扰她,但终于拨了一个电话过去。她居然在家。「好吗?」我苦涩地问。她开头没把我的声音认出来,后来觉察到,又呆了一呆,电话中一片死寂。「家盟?」「是我。」她松一口气,「你好吗?」「托福,过得不坏。」「快到冬天了,寒衣取出来没有?「全部堆在一块,无所谓取不取出。」「假期有没有打算回家?」「想到纽约去。」「我以为你很想回家。」「回去又要回来,更多思念,无谓。」「尽说些不相干的话。」「纽约是个好城市。」「是的,文化大都会,比较热闹,温哥华与之相比,益发像个小镇。」「可是你不会愿意长住纽约吧?」「更加不相干了。」「当然不,我开始有点爱上温哥华了,公园中每一支图腾木都有感情。」她静默。「一切都会习惯的。」我说。她说:「是的。」「改天再聊吧,有空拨个电话来。」她连忙说:「喂喂喂──」「什么事?」「你功课没事吧?」「考了第一。」「恭喜。」「谢谢。」「改天再聊。」「好。」我放下话筒,我一定要抢先比她收线,免得听到那残酷的「叮」一声。原本我想问的是:你与老关如何了?甩掉他没有?你到底回不回头?你还否认爱我?有没有看到电视上的长片?到头来一句也说不出口,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温和很平静,不像有创伤的样子,而我,我自己何尝不是?本想邀她同往纽约……她不会肯的,她太注重名誉,自离婚后她视男人如蛇蝎,专门就跟老头子来往。也许我对她的了解还不够。她始终没有与我联络!我独自上纽约玩了一个冬假,五彩缤纷的大都会令我目不暇给,心旷神怡,但是心中始终挂住美莲。她是我的极光仙子。那一天当我独自坐在校园内要抱头痛哭的时候,她头上戴着光环般出现,搭救我脱离困境,但不是因为这个我才爱她,她原本是个可爱的女人。在纽约我们家有亲戚,忙着帮我安排节目,其中当然有女孩子参予。在她个口中,我是那个「孤独、具气质、漂亮的建筑系学生」。我仍然怀念美莲。我不是说,我们应当不顾一切地恋爱,但现在两个人都独身,有什么顾忌?她偏偏要诸多留难,为我这个假期添多了一点闲愁。纽约之旅结束,我留了胡髭回温哥华,最怕听到有关美莲的婚讯。一出机场我叫了出租车回宿舍,天气寒冷,呼出白气,这是我温哥华第一个冬天,时间过得真快,说不定有一天要离去的时候,我会不习惯。宿舍大门有辆小小的汽车在等候,车内坐一个女郎,像极了美莲。我苦笑,夜有所梦,日有所思,我不行了,我。我提起行李进宿舍,那女郎却下车叫我:「家盟。」我看清楚了,「美莲!」真是她。她披散着长发,穿件厚大衣,面孔冻得通红。「美莲。」她张张嘴唇,说不出话。「你在车上坐了多久了?冻僵你!」伊不答,「家盟。」她伸出手来。我一把将她拉过来,抱在怀中。美莲不出声,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般伏在我胸前,动也不动。比我大七年,我感慨的想,简直一点作用都没有嘛。既然如此,她何必耿耿于怀。我俩订婚之前,通知了父母亲,把照片也寄了去。我并没有着意告诉他们,美莲比我大多少。这是细节,重要的是,我们相爱。懂事而可爱的咪咪写信来恭贺我们。至于关老头(好,好,其实他也并不是那么老),他送了很得体名贵的礼物给我俩。我承认不是每个故事都有我们这么愉快的结局,但是我们也曾苦恼过,美莲为此不知道忍受过多少个失眠的晚上。她一直自卑,怕有一天有人会走上前来跟她说:「张太太,你丈夫像是你的儿子。」而事实上人家觉得我们两人很相配,谁比谁大压根儿看不出来。况且我们活着是为自己,不是为别人。决定在毕业后结婚,这是美莲说的,她要考验这一段感情……不理她,女人善变,说不定过一两年她会催我结婚,这简直是一定的事──她在半年前还说要跟我断绝来往呢,不必理她。至于我,我现在简直不想离开这块地方了,我的所爱在哪里,心也在哪里。呵哈,极光仙子,她自称是极光仙子。                    忽必烈汗 
贝贝是我同学,她有一大班堂兄妹表姊弟,都在加拿大念书,一到假期,约好了
轰然都跑到维多利亚的大屋去休息,闹哄哄,见我是一个人,所以时时把我拉着走,贝贝有个孪生妹妹,叫贝蒂,也是我的好朋友,因大家年纪身形都相似,常被人误会是三姊妹。她们老说佩服我一个人远隔重洋的来求学。贝贝数着手指派道:「二伯伯的罗拔、拉利与咪咪,小叔的莲莉莲蒂、姨妈的孟甘穆利,姑姑的大琴小瑟与小刚,连我们两人,一共有十个人在加拿大。」贝蒂吐吐舌头,「你数漏了一个人,当心他不饶你。」贝贝嘻嘻笑,「他对我还好,对你就不怎么样。」贝蒂也笑,「胡说,他根本分不清谁是谁,见到我们一视同仁,暴喝一声,开始演说家训。」我好奇,「你们在说谁呀?」她们两人笑作一团,「忽必烈汗。」「什么?」我也笑出来,「成吉斯汗的儿子呀?」「我说的是我们的大表哥,」贝贝说:「三十多岁,尚未成亲,一付老处男脾气,去年自美国搬到我们这边来,霸占了大屋,作福作威,唷,拿住了一班弟妹就开始军训,可怕得很呢,今年暑假,大家都不想回维多利亚了。」我笑起来,「干吗叫他忽必烈汗呢?」「他长得像呀。」贝蒂说。我说:「谁见过忽必烈?」推了贝蒂一下。「武侠小说中有插图的好不好?姜黄脸皮,板着面孔、头发疏疏朗朗,」贝蒂用两只手指放在上唇,「稀落的两撇胡髭,戴顶皮帽子,厚厚的皮大衣,终年不露一丝笑──你见到就知道他实在是像。」我摇头笑,「这幺说来,他是你们的大哥哥了?」贝贝说:「他就是这么称呼他自己:大哥哥教你们,小会有错,大哥哥总是为你们好。大哥哥说:早睡早起身体好。」她学着男人的声音,自己先笑歪了。我问:「那么不到维多利亚,到哪儿去呢?」贝蒂说:「本来可以回香港,但是飞机票费用早已花得光光,除非游泳过太平洋,否则宿舍一关门,只好去对着忽必烈汗。」我忍不住笑。贝贝问.「其它的人回不回去?」贝蒂答:「大家还不是同一命运。」我笑倒在床上。贝贝、贝蒂一起埋怨:「琪琪没有同情心。」暑假到了,我们一起回维多利亚。维多利亚是一个景色明媚,非常有英国风味的城市,大屋就在玫瑰园附近,有八间房间,忽必烈汗占了其中两间,我们这十一个大孩子就只好挤一挤。到的时候是中午,贝贝说忽必烈汗上班去了,我们大可放尽声浪。我收拾衣服,等待他们兄弟姊妹陆续来到,计划耍乐的节目,经过书房,忍不住轻轻推开张望。书房很大,窗子一格格,窗外有浓荫,书桌上堆满图则,画纸,各式的笔,地毯上躺着一只小猫,见到我伸个懒腰,「咪呜」一声。我抱起它。轻轻问:「你是蒙古人的猫吗?老蒙对你好不好?」它说:「咪呜咪呜。」我问:「蒙古人喂你吃什么?」它在我手上擦擦头。我将它放回地毯上。贝贝走过,「嘘,琪琪!」她把我拉出书房,「你干吗?」她急出一头汗,「你敢到忽必烈的房去?当心他骂你。」「他真那么厉害?你们这么怕他?」我不以为然。「唉,谁怕他啊,」贝贝作个数钞票状,「怕经济封锁是真,他是咱们家长的眼线,一打小报告,咱们倒霉,小刚与金发女在一起走,给他去告状,马上回家告威,嘿,多厉害!」「真是个小人。」我说。「说对了。」贝贝拍手。我说:「我不信他自己没行差踏错过。」「他呀!」贝贝以手覆额,「他生活像个和尚,天天晚上十点半上床,在外国生活十年,还没有女朋友,从来不把女人往家中带。」贝蒂探头过来说:「不正常,若不是性无能,就是断袖癖。」我掩嘴葫芦。才傍晚,众人到了七七八八,七嘴八舌地议论第二天应往那里玩。有人带来了烟酒,有人带来食物,现钞全放桌上共同,吱吱喳喳,非常兴奋愉快。孟甘穆利说:「琪琪快成为我们一份子了。」莲莉笑说:「可不是,连相貌都越来越像。」我推他们一下,正闹,忽然小琴说:「嘘,车子回来啦,当心忽必烈汗!」大家像是班主任到似的,不约而同静了下来,我实在忍不住。门一响,蒙古人进来了!我禁不住也紧张起来,向大门处看去。进来的是一个年轻男人,三十五六岁模样,穿一件薄掠皮外套,灯芯绒裤子,一表人才,相貌何止端正,简直英俊,但是他略为不修边幅,头发浓长,上唇确是蓄着胡髭,因为目光炯炯,同时铁青着脸,你别说,确有几分像着忽必烈汗。我看到他的弟弟妹妹如此怕他,又想起他们说他作威作福,一辈子板看张脸,实在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贝贝吓得不得了,连忙推我一下,白我一眼。忽必烈汗的目光驾临在我身上,像冰般,他说:「你们都来齐了?」小瑟说:「是,大哥哥。」「没有人回香港?」大家都不出声。他喝问:「钱都花光了是不是?」大家都不出声。咪咪咕哝:「物价飞涨,都不够花。」忽必烈汗瞪她一眼,咪咪噤若寒蝉。他说:「玩管玩,东西自己收拾,不准酗酒,不准吸大麻,不准聚赌,不准喧哗。」大家表示不满,我抱叠着双手,微笑。忽必烈汗忽然指看我,「你──」「我?」我指指鼻子。贝贝连忙说:「大哥哥,她不是咱们家的,她是我的同学。」我顽皮地抿着嘴,作个卡通式笑容。他撞我一眼,上楼去了。大伙嘘出一口气。罗拔说:「改天也别叫忽必烈了,他的行为一天比一天似傅满洲。」拉利说:「把他的照片放大,拿来练飞镖。」我哈哈大笑。我认为他英俊,有威严,而且充满了成熟男人味道。他唯一的缺点是没有笑容,那种孤芳自赏的寂寞逼人而来。当天晚上,咱们在唐人街吃饭,咪咪说她受不了忽必烈,要到三藩市去透透气。贝贝说她已当尽卖尽,行不得也哥哥。结果一半人南下加州,另一半人要去露营,只剩下我与贝贝、贝蒂。贝贝耸耸肩,「好吧,看我们与忽必烈拚个你死我活。」我皱眉问:「忽必烈是干什么的?」「他是执业建筑师,」贝贝说:「是全国十大之一呢,听说功夫是一等一的。」「真的?」我睁大眼睛。「建筑师都带点艺术家脾气,」拉利说:「臭得很。」在大屋住了三天,从来没见过忽必烈。他一早去上班,黄昏回来,立刻上楼,大概是听音乐吧,他是个很静的人,根本不觉察他的存在。他喜欢喝啤酒,抽沙龙薄荷烟,养一只猫,它叫「大力水手」,他没有女朋友。憋到第四天,贝贝说:「我忍不住了,问大哥借债,咱们到迪士尼乐园去。」「你敢?」贝蒂反问。贝贝不响。我说:「我去问他借,我是外人,他不好意思拒绝,借多少?」我拍胸口。「借一千美金。」贝贝说。「我这就上去。」我说。贝蒂问:「他在家吗?」我点点头。「我听到有人放柴可夫斯基钢琴协奏曲C大调的唱片。」「琪琪,拜托拜托。」我上楼去。他在睡房,我敲敲门,里面说:「进来。」我推门进去。忽必烈躺在地毯上听音乐,他穿一条皮裤子,光着上身,好身裁,肩膀浑圆结实,哗!MACHO。他斜眼看看我,「找我?」并没有起来的意思。我说,「房里没有别人。」我坐在他大床的角落,房间是白色的,非常宽大洁净。「你是谁?念第几班?」他的声音都这么好听,充满男性魅力。「我不是你弟弟妹妹中的一名,我叫琪琪,我是贝贝的同学。」「找我有什么事?」他闭上眼睛。「借一千美金。」我直率地说。「用来干什幺?」「别用这种口气好不好?」我既好笑又好气。「你不知道他们有多佻皮捣蛋。他说。「他们都是很好的孩子。」「我知道,就需要管教。」他自地上跳起来。他真是英俊,不比罗拔拉利他们,蓄着汗毛当胡髭。「喂,你倒底借不借嘛?」他拉开抽屉,数钞票给我,「写借据来。」他说。「哈,你这个忽必烈!」我气。「什么?」他揩揩鼻子,「你叫我什么?」「傅满洲!」我笑道。「你们这班小鬼在我背后叫我什么?」他沉声问。「你想吓我?」我一把抢过钞票。「你比他们还坏!」他气道。「你又何必装个大哥哥的凶相来将自己与他们隔开?你不觉得寂寞?」我悄声问。他白我一眼,「请出去。」我耸耸肩,下楼去。贝贝接过钱,「哗,伟大的琪琪。」贝蒂说:「我们星期一出发,喂,琪琪,你去不去?」「去过一千次了,我怕累。」我说。「你在这里陪忽必烈汗?」她们诧异问。「我觉得他又英俊又能干又有性格,」我握住双手,「哗。」两姊妹面面相觑,「他?上帝!」星期六上午不用上班,他躺在后园的绳网内晃来晃去,用一本书遮住小睡。他是那么寂寥,又没有人来探访他,一个人住问大屋子。在厨房我们也会相遇,他淡淡的看我一眼,冷冷的点点头,但冰冻开始融解。一天早上,他坐在长凳喝啤酒,一只烧鸡,用手撕着吃,我看他一眼,取出牛奶,倒一杯,坐在他对面。「走剩你一个人?」他问我。「是,看见你都怕.他们避开你。」「避开我?他们根本看不到我,我尽量不骚扰他们。」「可是你有一股无形的压迫力,使他们透不过气来。」我捏着脖子作呼吸困难状。他看着看着,忽然笑了。我乘机问:「你叫什么名字?」他笑了,雪白的牙齿,眼角聚着细细的皱纹,「你住在我家,不知道我的名字?」我老实的说:「我只知道你叫忽必烈汗。」「你们这些孩子──」「我比他们略大,我廿一岁了。」我抢着说。他低头喝啤酒。我倾慕的说:「告诉我有关建筑业的一切。」「你不懂。」我说.「那么告诉我有关人生的一切。」「你也不懂。」「胡说,」我说:「你恋爱过吗?」他不答。「算我问得太私人了,」我说:「对不起。」他脸色稍霁,说:「你们这些孩子,知道什么?」我但笑不语。「笑什幺?」他忍不住问。「我若分辩说我不是孩子呢,更显得孩子气,所以只好笑。」他看我一眼。「你弟妹很活泼可爱,有时跟他们玩,有很大的乐趣。」他洗净双手。「去划船,去不去?」在湖中心,我问他,「你恋爱过吗?」「为什么老问这类问题?」他的眼神阴暗不定。「人之变得孤僻,当然是因为恋爱。」「啊?」「我想你一定失过恋,所以就古怪了。」他失笑,「想象力很丰富。」我也笑。湖光山色,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其乐融融。「他们都怕我,你不怕?」他忽然问。「我为什么要怕?」我说:「你又不认得我父母,不能在他们面前打小报告。」他莞尔。我忍不住,「喂,你叫什么名字?」「大哥哥。」他笑。「你想!」晚上在意大利小馆子吃匹萨喝白酒。我问:「你是失过恋吧?」他诧异:「你这小姑娘,怎幺老缠住我问这么私人的问题?」我倔强的说:「如果她不懂得欣赏你,完全是她的损失,老忽,你不必放在心里。」「老忽?」他愕然!「我几时变成老忽了。」我问:「你不是叫忽必烈吗?咦?」「哦是,咱们已熟稔了,」他点点头,「所以成了老忽了,不不,我不打算详谈这件事。」他拍拍我的手,「你不必替我担心,你真是一个诙谐的女孩子。」我用手撑着头,「像这你样漂亮的男人,喷喷啧,市面上供不应求,我相信好多女人都会追求你。」他觉得好笑,「多谢你捧场。」「洋妞有无追求你?我问。他眼睛看看天花板。「你有拒绝她们吗?」我又问。「喂!」他发出警告。我失望,他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太有风度了。他喝口酒,缓缓问:「你会追求我吗?」我说:「你会觉得我没吸引力,我是个孩子,有趣,好玩,但没有女人的魅力,我追你也没用。」他微笑。我说:「你应该多笑,笑起来真漂亮。」「谢谢。」他说。我笑一笑。隔一会儿他说:「一个人在家里太静,我也会到啤酒馆去坐,洋妞来兜搭我,我通常对她们说:今夜我醉了,改天如何?」像是自言自语,实是说给我听的。我感动了,「啊,老忽。」我用力拍着他的背部。我们成了老友。第二天我们出去钓鱼,晚上买了作料做水饺吃,与他的距离越拉越短,他仍然没跟我说他的真姓名,但不相干。给他送咖啡时,他在书房画透视图,全神灌注,一脸沉寂,有种肃穆美,我非常心折,轻轻把咖啡放下,蹑足到花园坐下。但不到一会儿他出来找我,燃着烟,黑暗中一点红。我喜悦:「工作告一段落了?」「唔。」他坐在我身边。「今夜没有星星。」我说。他忽然说:「琪琪,假如你不嫌我虚长你一大截,咱们倒可以做个忘年之交。」「哟,老忽,」我用手??空气,「怎么忽然说起文言文来了?」我笑。「真是顽皮!」他跌足。「别以为自己七老八十好不好?」我说:「怎么,装个老大哥的样子,装久了,自己也相信了?」「琪琪,我拿你没折。」他笑着摇头。「喂,老忽,夜了,休息吧。」我终于打动了这老小子。他的猫──大力水手本是他唯一的伴侣,现在多了我,他是这么隐蔽,我是如此开扬,无论关于学业、前途、感情上的事,都哗喇喇一股脑儿向他倾诉。他跟我说:当假期结束,他会想念我。「真的吗,老忽,我就在多伦多,你会来看我吗?」我追问:「五小时飞机而已。」「五个小时的飞机,说累还真累。」他懒洋洋的不起劲。我悻悻然,「你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干吗不来看我?」他说:「怕只怕我来到多伦多,你与一大群小阿飞混,没有空敷衍我。」我啼笑皆非,「什么小阿飞?我自己都二十多岁了,哪里还认识小阿飞?你真滑稽。」他不响。「你怕吃亏是不是?」我轻轻问。他仍不响。真叫人心软,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这么羞涩,若不予他某一程度的鼓励,他一辈子都不敢表达感情。我用手菎推他一下,「喂。」他看我一眼。「你看我像不像轻佻的人?」「你平常也够佻皮诙谐的。」他说。「那是我的美德,我做人却一向够端庄的。」他还在犹疑。「你这家伙!」我气,「好,你畏畏缩缩,你不来我来,五个钟头的飞机,我要是看见有旁的女人对牢你唧唧唔唔,我就一巴掌把她们扫开,就这么决定了!」我爽利的拍拍手。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从此之后,他就开朗起来,我们就以平等地位的模样出现,他也不再作大哥样了。其实,忽必烈也很有苦衷,又不是他要找这个众人褓姆的工作来做,也是亲戚托他的,逼于无奈。他私人感情生活是一个谜,但我并没有试图要去解开它,过去的事一切已属过去,今天与将来才是最重要的。我们相处得很好,眼看假期将告结束,我要回多伦多了。我满肚子计划有假期再来找他,他却悲观得要命,像是我一离维多利亚就会把他置之脑后,我一直觉得他既可笑又可恼,是以并未提出任何保证。他说:「你跟他们一样,来去像一股旋风,人一走,信都没有一封。」「对,」我学着他的口气,「我们年轻人便这样没心肝,你们老一脱又不同,有始有终的,可惜是相识接近两个月,连你的姓名都不知道叫什么。」「你真想知道我叫什么?」「真多废话,老忽,你爱说不说的,反正我喜欢的是你的人,并不是你的名字。」我笑。贝贝与贝蒂回来那一日,我正为大力水手洗澡,一见她俩,马上欢呼。贝贝放下旅行袋,大叫累。贝蒂说:「拉利他们不回来了,直接返学校,喂,你在干吗?这是蒙古人的爱猫,淹死了,他要你的命,喂,琪琪,你要多保重才好。」「不要紧,」我替大力水手擦干毛,「我有功,我天天为他煮饭。」「真伟大,他有没有什么怪异行为?」贝贝问。两人开了啤酒,大喝起来。「为什么你们待他如异形?」我问。「他先仇视我们。」贝蒂说。「一场误会。」「喂喂喂,琪琪,你站我们这边还是他那边?」「我公平得很。」「她中途变节。」贝贝笑道:「他人呢?」「上班去啦。」「你为他煮饭?有没有为他熨衣服?」贝蒂问:「你俨然做起押寨夫人来了?」她膛目而视。贝贝说:「琪琪许有恋父情结,你别上他当,他这个人很闷的,在房中一听音乐就是整个周末,甭想他带你出去,你又不是老处女,千万不能跟他泡,琪琪,我们真后悔离开你一阵子,竟发生这样的事──」我说:「啐!说到那里去了?」「琪琪,他这人──这么难相处,你将来有得苦吃的。」贝蒂说:「跟你这么熟,不能不提醒你。」我笑:「错了,他这人很可爱,又无心机,除了他的职业,对世情一窍不通,生活非常寂寥,又怕羞,板着面孔只是为了保护他自己。」他们姊妹两面面相觑,尖叫一声。「干吗?」我喝问:「看恐怖片吗?」「你看,」贝贝尖声说:「她跟忽必烈一样,开始呼喝我们了,这个症传染得真快。」贝蒂骇笑。我说:「喂,你们好了没有?说话一团团,莫名其妙,镇静一点,请你们控制自己。」贝贝说:「完了,琪琪,完全向着他。」「要命,试想想,一个大哥哥已经够倒霉了,现在还多个大嫂,同心合力来泡制我等蚁民,叫我们怎么办?」两人咕咕笑作一团,我为之气结。「喂,琪琪,」贝贝说:「看在同窗份上,对我们宽限一点,大人面前说说好话。」贝蒂大大的诧异起来,「真看不出琪琪还有降龙伏虎的本事。」贝贝说:「什幺降龙伏虎?伊自家做了别人的奴隶了。」又笑。我涨红了睑,「他根本是一个最可爱的人…你们这班孩子。」贝蒂又笑,「喂,琪琪,你果真恋爱了,忽必烈变了西施了。」我们身后传来一声咳嗽,贝贝与贝蒂如见鬼魅,立刻噤声。我转头,「老西──不老忽,你回来啦。」他的手轻轻搭我肩膀上。「我站在门背后起码十分钟了。」贝贝忍不住骂:「这忽必烈最最阴险,又公报私仇了。」他看着我,微笑起来,「我想五小时飞机不算一回事,因为其中牵涉到真情。」我连忙紧紧抱住他的腰,「啊,老忽。」「他在说什么?!」贝蒂问贝贝。贝贝说:「谁知道,」她耸耸肩,「总之看样子他将结束老处男生活,更年期之前,咱们兄弟姐妹怕有一段安乐日子好过。」老忽对住我莞尔。可是我还不知道他叫什幺名字──唉,不要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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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不喜欢汤良德,我跟姑母说过多次,但若果汤不改变他那种势利与高高在
上的骄傲,我与他的感情无法再进一步。而汤呢,他也与姑母抱怨,说他不明白一个妙龄的女子,怎幺可以浪费那幺多时间在残废人身上。我跟他说:"伤残,不是残废,残而不废是他们的精神。"但是他不明白。我在伤残人中心工作,我懂得阅读贝尔凸字,也会聋哑手语,我们主要的工作是帮助伤残人士找到他们的兴趣,同时也指导他们寻得工作,以及协助其它有关的困难。没有一份工作更有意义,不是我夸口,我为最需帮助及了解的一台不幸者服务,我相信雪中送炭、永远是件好事。汤当初认识我,由姑母介绍,他并不知道我做什幺工作,他大概以为我是大公司的公关经理或是营业主任之类,我们的兴致又大致相同,因此很快便成为好朋友。我看得他很有诚意,他是个建筑师,有一间小小的公司,生意还不错,年纪也到成家的阶段,他物色的是一个妻子,而不是游伴。为了这一点,我与他熟络起来,不是渴望嫁给他,而是我欣赏有诚意的男人。汤也不只一次跟姑母夸奖我,说我是个罕见的独立女性她不迟到也不期望男人服侍她,送她接她,非常有见识的女孩子,而且又洁身自爱,很难得。"我听了也窃窃自喜。直到一日,他到我服务的中心来接我到沙滩去学滑水。一个母亲抱来她的弱智女儿求助,那孩子已十岁左右,动作却如恼怒的三岁婴孩,我与看护尽了最大的力量来使她安静,她嘴里发出谂Cn音,终于将头理在我怀内,我轻轻抚摸看她汗湿的头发。心中无限难受。一抬头,发觉汤已站在我面前。我把那孩子交回给看护,拍拍衣服站起来招呼他,却发觉他一睑厌恶的神色。他失声问:"这是你的工作?"也不是这幺简单的,
我温和的说:"这是比较直接见功的一种。"与一群白痴打交道?
他声音尖锐起来。我诧异且反感,"是,世俗的人是以'白痴'两字来把他们如此归类。"多幺可怕!汤,他们也是人。
我也生气了。卓尔,你是一个健全的人,怎幺找一份厌恶性工作来做?你是念文学的大学生,我不相信你会找不到更好的差使。可是我喜欢这一份工作!我不了解你,你看,你的衣服都被那白痴弄脏了。我的心冷了一截,他一点尚情心也没有。我非常失望与不悦,我说:"那幺我回家换衣服休息,我不去滑水了。"卓尔──
地阻止我。我扬手,叫了一部冲车,径自回家。你担心汤良德没有同情心?是呀,健全的人应该感谢上帝他们长得十全十美,但不应歧视不幸的人。世人并不这样想,
姑母说:"健康之余,还要求大眼睛白皮肤、长挑身裁大胸脯……贪得无厌。"我拍手,"姑母真说得一针见血,其实无论多漂亮,也不过是一副臭皮囊,迟早化为乌有,一堆灰土,何必太过计较?"姑母说:"啐!你又过份了,卓尔,难怪汤要害怕,连我听了这种过份豁达的话,都觉得寒飕飕的,你迷上佛家思想了?"根本是嘛!
我咕哝。别说穿好不好?
姑母抗议。我说:"人就是这幺逃避现实。"你就平凡一点吧。我的名字改坏了,
我说"卓尔不凡。"算啦。
姑母笑,"汤也是人之常情,他习惯了就好。"车才开动,我已经反悔,什幺事都可以慢慢说,我们是成年人,这件事不过是观点与角度问题,何必小事化大?我决定一到家就打个电话给他,向他致歉,做朋友,最忌在这种小事上争意气。可是一进门,电话铃已经在响,拿起话筒,只听见汤急促的声音在问:"卓尔,是卓尔吗?"我心头一阵甜意,他是很重视我的呵,"汤,"我说:"全是我不好,我请你吃饭补偿。"他笑了,"是我不好,我现在马上来你冢。"那天晚上我下厨做了一个杂锦炒面请他。我们言议于好。但是整件事在我心头留下一宗阴影。姑母说:"一剎间看见低能儿,真能吓一大跳,你也别怪汤良德。"我说:"伤残与弱智并不是罪,谁志愿在轮椅上过一辈子?"这就是你伟大之处了。
姑母点看头。我不觉得自己有什幺伟大,
我笑,"谁没有同情心?孩子跌倒在地,总有人会去扶起他,你不能说那个人伟大。"可是汤并没有习惯下来。他不止一次要替我转职业,我被他弄得很烦,偶而忍不住也发牢骚。他跟我说:"你一点也不听我,叫我怎幺敢放胆爱你?"说这话时他孩子气地鼓着嘴,下巴枕在手臂上,一脸的委屈。瞧了他那模样,不管有理无理,心就先轻了。他说:"我不喜欢你工作的环境。"你喜欢我不就得了?他说:"所以你得转一份工作。"完全不合理,我叹口气。真的那幺爱那份工作?
他忧郁的问。我实在看不出有什幺不妥。
我坦白说。为了我呢?人家会说:卓尔为了一头好婚事,什幺都肯牺牲。轮到他叹气,"真倔强。"告诉我,为什幺不同情这班不幸的人。他脸上微微变色。我肴得出,他心中有一件事。他是姑母的外甥,她应当知道来龙去脉。姑母搔搔头,"我并不知道那幺多事,他一直在外国念书,你不妨问他,他很喜爱你,我们都看得出来。"我才不问。卓尔,女孩子总要嫁人,女首相也是别人的妻子,你为他转一份工作也是值得的。我闷,"姑母,男人就是看到了咱们这个弱点,诸多为难。"谁叫你是女人呢?
姑母瞪我一眼,"像惕这样的单身汉,打着灯笼没找处,你要当心。"这我知道,
我笑,"建筑师在香港等于是金矿,他人长得端正,品格也好,确是令众女生趋之若骛的人物,但是如果他不了解我,又有什幺益处呢?"我不知道你们那幺多了。
姑母也叹口气,我知道她心中在想:不做媒人三代好。我与汤的事还是解决不下。星期天晚上,建筑师协会请吃饭,汤约了我,下午却有两位聋哑女孩来探访我,我们熟练地用手语交谈。其中一位问:"卓小姐,你找到男朋友了吗?"我刚表示找到,要进一步报导的时候,门铃响了起来,我觉得差异,去打开门,原来是汤。他早来了两个小时,并且没有通知我,这样贸贸然上门来实在不礼貌,但我见到他手中的一大束玫瑰花,就原谅他,迎他入内。他见到另外两位客人,很礼貌的点头,我连忙用手语介绍他。一位说:"他好英俊。"另一位说:"祝你们幸福。"我连忙用手语道谢。汤就不开心了,我转头问:"你怎幺了?"他说:"你公私不分,放假也在工作。"我知道他心头那个结解不开,也不与他分辩。人家虽然是聋最哑,嗅也嗅得出气氛不对了,连忙告辞。我送了两位小姐出门,心头憋着气,开始看报纸,不理睬他。他低声下气说:"时间到了,换衣服吧。"我放下报纸,"你有头有脸,有手有脚,又能说会道,哪里找不到女伴?换个人算了。"卓尔,你──我气了:"你大人有大量,何苦老与可怜人作对,嫌弃他们?我就是瞧不惯你们这种态度,改明儿叫你们这些人也短了四肢,才会添增同情心。"你何苦咒我?
他发急。我长叹一声,"好好好,我明天就回去辞职,你满意了吧?我实在受不了你的脸色。"真的?真的?
他并没有预料中的快活。真的。他静下来。如了你愿了?
我说:"你势利,你高高在上,人家身体有残疾,你不同情,你有厌恶,你心中打着一个结,我虽然为你转工作,但心底不原谅你这一份冷酷。"卓尔──我说:"我头痛,想早点床息。"把他遣走了。当夜我在床上思想长久,觉得女人的感情生活必需牵涉到她事业上的牺性,隐隐替自己不值。第二天去"班,看护小姐跟我说,我有访客。我推开门,一位女士坐在我房中,院长正与她交谈。见到我,院长说:"卓尔,来见过我们的新同事阮小姐。"阮小姐。
我与那眉目清秀的女郎打招呼。凭我的经验,一看就知道她左腿是配用义肢的。卓尔,
她爽朗的说:"院长不只一次向我提起过你,我觉得你以一个健全人的身份来为我们衷心服务,简直太难能可贵了。"我顿时涨红了睑,"不敢当。"可惜我快要辞职了。我在这里的工作,还要你多多帮忙。
她很客气。我一见到她便喜欢她,残而不废,这才是最要紧的精神,一个人必需帮助自己,人家才可以帮助他。阮小姐笑说:"当我还健康的时候,从来没想到可以为伤残人士服务,因一次意外,失去了腿,开头是痛不欲生,日日问:为什幺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后来便化悲愤为力量……"我说:"你现在还不是跟普通人一样?院长笑说:"卓尔铁石心肠,她可不会同情你。"我说:"得了一个好帮手,我们又添生力军,这里每天约有数十个来求助的伤残人士,我们根本不够人手。"我案头放着一张与汤合拍的小照,我留意到阮小姐的目光一直逗留在照片上。我顺手将照片转向她,让她看清楚。她的脸涨红了。我爽朗的说:"这是我的男朋友。"阮小姐说:"啊。"院长笑道:"卓尔本来最勤力,但是女孩子最终目的还是一个家,结交了男朋友以后,加班她也不来了,听说男朋友不大赞成她这份职业。"阮小姐轻轻问:"是吗?"我叹口气:"是。"院长笑说:"卓尔彷佛快传出喜讯了呢。"阮小姐说:"恭喜。"院长说:"我留你们两位在此地谈谈。"她去办事了。我惋惜的说:"我恐怕要辞职呢。"阮小姐问:"为什幺?是因为他不让你做吗?"我抬起头来,"男的就是这幺霸道。"他叫汤良德,是不是?
阮小姐很温柔。我的兴致来了,"你认识他?你们是朋友?"阮小姐迟疑一下,"我们曾经是同学。"啊。
我点点头。他很好吧?
阮小姐问,语气里透着关注。你们老同学何不见见面呢?我来做个中间人好了。
我笑着建议。我刚回来,一切都没安定,过一段日子再说。
她也笑,"说不定他早已忘了我。"下午我向院长辞职,她非常震惊,"卓尔,我们不能失去你!"我无可奈何地不出声。在这个月内,卓尔,无论如何!请你三思。我答应她。晚上见到场,我向他说起辞工的事。他双手插在口袋里,不作置评。怎幺?
我问:"你战胜了,胜利者没有快感?"他不答反问:"他们很需要你吧?"你问这个干吗?对了,你的女同学阮小姐问候你。
我想起来。他一震。"阮小姐?"他失声:"阮?"美丽的小姐,
我说:"可惜左腿坏了,"我凝视他,留意他的神色。他避开我的目光,看得出他思潮起伏。你们不只是同学吧?
我温和的问。我们曾是未婚夫妇。
他忽然说。啊。
我不吭了,这件事出乎我意料。我想问:所以你从此不喜伤残人?但问不出口。她回到香港来了?
汤问我。是,她将在健康中心工作,刚好代替我的位置,
我说:"我可以荣休。"我与她没见面有六年了。
汤的声音不平稳。如果你当我是知己,那幺不妨说来听听,
我温和的说:"你知道我为人,我不会乱吃醋。"很多年前的事了,我们是大学同学,感情很好,论及婚嫁,但是她在一次交通意外中失去了左腿,从此对我避而不见。啊,
我失声惊呼,"多幺傻!"我多次要求,她对我不加辞色,并且转了学校,日子过去,这件事便淡了下来,从此以后,我见到不健全的人,心理上便有种抗拒。──因为是她先抗拒你,你觉得被伤害,因此为了保护你自己,下意识你要远离他们?是,解释得再清楚没有了。
他说。我想这不过是一场误会,汤,当时她的痛苦难以压抑,因此牺牲了与你这一段感情,经过六年的康复期,我想他与你可以再做朋友。可是我现在爱的是你呀。
他握住我的手。我既好气又好笑,"除了爱人外,就不能有朋友?我还不至于小器得那样。"可是你对我这幺好……啊,有人良心发现了。我看得到你很喜欢这份职业。我说:"如果你不反对,我可以参予同样性质的工作,譬如说小童群益会之类。"他微笑,"将来结了婚就没有这样的自由了。"这算向我求婚吗?隔了一会儿他问:"阮,她仍然漂亮吗?"呵是,她仍然非常秀丽。
我问:"你们何不见见面呢?我跟她说去。"汤显然很想见她,他并没有反对我的建议。我与阮联络约会。她说:"他把一切都告诉你了?"有点不好意思,"那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我有所生活,也找到了新的朋友我的男朋友将于下月来这里与我会合。"我闲闲的说:"可是老朋友见见面,也是可以的。"她看看自己左腿,"可是……"我说:"阮,你别傻了,只有最幼稚的人交朋友才会在乎外表。"卓尔,你确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
她很感动。我既好气又好笑,"不平凡,你不如说我铁石心肠,我只觉得缺一条腿没有什幺稀奇,你甭想我待你们有什幺不同。"也许我们希望得到的,就是这一种态度,不要歧视我们,也不要怜悯我们。她感激地说。一言为定,我们千万不要相互歧视,对了,你男朋友是干什幺的?他倒也是一个十分健康的人,
她说:"他教书。"这时看护小姐推门进来,"卓小姐,有一位病童的母亲想与你谈话。"阮问:"你不介意我在一旁学习你工作的情形?"我朝她睛一眼,"看就看,嘴巴占什幺便宜?"那孩子的母亲带着儿子进来,解释给我听,孩子的左手多了一只手指,常给同学们当怪物般看待与耻笑。我想一想,说了祝枝山的故事给孩子听,孩子的眼睛越睁越大,渐渐忘了哭泣。我结束故事:"下次有人笑你,你就说,你像大文豪,知不知道?"孩子与母亲一起笑起来,他们告辞。我摊摊手,"为什幺一定五只手指才正常呢?小数服从多数的原故吗?也许六只手指才是正常,五指是残疾。"阮说:"好了,好了,你真是一个能干的社会工作者。"她拉着我的手。还有行政方面的工作我要向你交待呢。
我着女秘书捧出一大叠档案。没到半个月,我与她已经相当熟络了。未生意外之前,阮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子,现在神气已恢复得七七八八,我佩服她。她说:"与汤分手,我猜是不想他见到我的断腿,破坏了印象,我想留给他一个好的回忆,不想他将以前的我与目前的我作比较。"我沉默,不便加插意见。她又说:"我离开他,也可以免地为难,逼着地接受残废的女子……"汤倒不是这样的人。
我忍不住说。她微笑,"那时大家都还年青,其实也不一定刻骨铭心,我想我们现在比较懂得感情。"我点点头,"如果我们俩请你吃饭,你不会介意吧?"我是觉得没有那种必要,要不也等我男朋友回来的时候再说,好不好?
她恳求我。我不忍好催促她,只好搁下不提。汤感触很大,"世界才那幺一点点大……真巧,就在你服务的地方碰见了她。"你想故意避开她是不是?
我问:"有没有?"并没有。
他说:"一直是她避开我。"我点点头,这件事不说我也看得出来。阮与我成了好朋友,她很温暖,容易接近,我俩的感情增进极快。我看得她对汤不再有男女间的私情,但她仍关心他。我相信我也是一个大方和蔼的人,我们相处得很好。星期六,我们在收拾文件,看护推门进来,没看见她站在门后,她站不稳,跌倒在地,我忙去扶起她,看护连忙道歉,阮的眼睛却红了。我说:"你怎幺了,哭?我们正常人也会摔倒在地,这有什幺值得流泪的?"她咬咬牙,不响。阮,
我很心痛,"来,振作起来。"我一直做得很好,
她低声说:"我一直很振作,但是相信我,这幺大的打击,我总觉得……"我懂得,事情不临到自己头上,是不会明白的,也许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会崩溃。阮哭泣,我蹲在地上扶着她。就在这时候,秘书来敲门说:"汤先生找你,卓小姐。"门一开,汤走进来,他自然的反应便是来帮我扶起阮,他并不知道她是谁,待看清楚了她的睑,他呆住了,阮也呆往。她连忙说:"我有事……我──"她挣扎着向门外走。我扶她坐在椅子里。"阮,休息会儿。"汤凝视她,整个人失魂落魄,一看就知道他未能忘情于她。我知道我遇到劲敌了,心中不禁一寒,但在短短的时间内,我马上恢复过来,或者我会失去汤良德,但是上帝对我另有恩赐,我是一个健康的人,我心中立刻释然。汤低声问她:"你好吗?多年未见了。"她低下头,"好,谢谢你。"我有点尴尬,我似乎应该走开,但又有点不甘心,心中矛盾一刻,我终于大方到底:"你们谈谈,我有点事。"阮拉住我:"卓尔──"什幺事?卓尔,我知道你是一个又大方又高贵的女孩子,你任何事总是为他人着想,将自己摆在后方,但是你误会了,我与汤的事早已成为过去,我找到了对象,他也找到了你,卓尔,你胜过我千倍,我相信汤与你在一起,一定会有最大的幸福。我默默听着,眼睛都红了。阮抬起头,她微笑,"我们有空一定要一起吃饭。"汤耆我一眼:"当然,我们可以乘机叙叙旧。"阮缓缓站起来,"要出去的是我,你们好好谈谈是真。"这个勇敢的女子推开门走了。我一颗剧跳的心又纳回胸腔。场朝我瞪眼。我向他装鬼睑。他说:"我记得我说过我爱你。"是呀。可是你可不大爱我。嘿!我为你连工作都放弃了!但为什幺动不动就将我双手让予人?我张大了嘴巴。假如她要我,你就退出是不是?你这幺伟大,难道事后就不痛心不难过?抑或感情未够深厚,有没有我,日子都一样过?我用手掩住嘴,"你太能言善辩了,汤良德,我全是为你们好,我牺牲了自己,居然还博不到你的同情?"他用力抱住我,"谁同情你?你胆敢随时将我送给人?你敢?"我心花怒放,笑了出来。雨过天晴,不久阮的男朋友来与她会合,我们四个人在一起见过面。阮跟我说:"他不同,他认识我的时候,就知道我的情形,他没有比较。我初时也避他,但是他叫我不要傻,感情是避不过的,后来我们很顺利,他帮助我除掉心理上的障碍──我现在除了一两句牢骚以外,生活过得很愉快。"而场──经过与阮再度回面之后,心情也比较开朗,他再也不反对我的工作,脸上那股厌恶,也逐渐消除。不过我还是决定辞职,因为我们要准备结婚,婚后家事忙,经过考虑,还是暂时休息的好。汤反而有歉意,自然,他的心理已康复了嘛。                     
十六岁和三十二岁 
今年夏天,小宝住在我家里,她刚十六岁,中学毕业,刚准备升大学,无所是事,
到姑姑家度假。我给她一副门钥匙,嘱咐她出入小心。黄昏我下班回来,也兴她混着玩,与她一起看电视、练法文、听音乐。小宝喜欢逼我说我的罗曼史,我但微笑,不肯透露个中辛酸。她说:「妳老不打扮,一直穿西裤与毛衣,又不化妆。」「没有男朋友,打扮了叫谁看?」「有男朋友的时候,妳也是这么说。」小宝抗议。「呵,既然找到男朋友,更不用打扮,他若单单为了我三分颜色而看上我,岂非太不可靠?」「这么说来,妳一年四季都不必打扮?」小宝怪叫。「自然。」我用手撑着头。「嘿!」过了会儿,她又问我:「结婚这件事,难不难?」「说难呢,又容易到极点,君不见每天结婚的人排长龙?说易呢,又难到极点,否则妳姑姑我怎么耽搁到如今?」十六岁的少女问题多箩箩。「嫁人好不好?」没法子,十六至四十六岁的女人都关心这个问题。「嫁了不必做事,当然好,嫁了还得做,那还不如不嫁。」「终身不嫁是很寂寞的。」小宝跳起来,睁着圆滚滚的眼睛。我淡淡的笑,当她长大的时候,她便会明白,寂寞其实并不是大问题,我们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最大的前题是解决衣食住行。「恋爱是怎么样的?」「瘟疫一样。」我吐吐舌头。「姑姑,妳有三十岁了没有?」「嘘,问起我年龄来了,太没礼貌。」「姑姑,妳晓不晓得,我天天早上打球,都碰到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说到正题上了。「漂亮的男人不可靠。」「妳要不要来帮帮眼?」「我天天要上班,没空。」「这星期六妳不是短周,帮我一个忙,姑姑,我还没认识他,妳想个办法我们结识。」「起码有三千个法子可以认识一个男人,让姑姑教妳三两度散手。」我颇为得意。「那么妳为何没有男朋友?」她怎么会明白。有哪个女人找不到男朋友?也得有选择才行呀。星期六我陪小宝去打球,大学时我亦有东方艾芙特之称,不知怎地,现在才打一局,肺像是要炸开来似的。我呆半晌,老了,怕是老了,没享福骨头就老了,看着小宝跳蹦蹦的模样,我就心痛,她们这一代青春才是真正的青春,我们那一代战役后出生的,物质多么贫乏,童年时就充满忧虑……小宝忽然推我一下。「来了,他来了。」我眼睛一斜,看到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向球场走来。我低头问小宝:「妳看清楚是他了?」「是。」我一只球向那男孩子拍过去,「呼」的一声,球击中他的右肩,这一下力不轻,他恼怒的向我们看来,我立刻丢下球拍,奔过去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急急说。「这位先生,痛不痛?真抱歉,」我陪着笑,又敬礼。「都说女人不适宜运动,手脚笨拙,果然,没有生气吧?」风度再不好的男人也不能在这种情形下生气,他转怒为笑。我伸出手。「我姓卓,这是我侄女卓小宝,先生贵姓?」我拉小宝过来。「不敢当,叫我史提芬。」他与我握手。「天天来打球?」我问。「嗳,唯一运动。」他点点头。「一个人?」我打蛇随棍上。「我们租了两小时的场子,不介意的话,一起玩如何?不打不相识。」我笑。他大方的答应了。我乘机退到一边去坐下来休息,一边打量他。这个男生高大英俊,一脸骄气,年纪比小宝大相当多,约莫廿四、五岁--我看小宝希望不大,这种年龄的男生多数不屑于乳臭未干的小妞了。他球打得不错,但还未及小宝,小宝却故意输他。我微笑,这种老套的手法,小宝也学会了。打完了球,史提芬过来邀请我们去喝杯东西。我说:「由我请客好了,这里数我年纪最大。」史提芬很健谈,短短时间内,我知道他刚自美国回来,哈佛商业学校的管理科硕士,在父亲的公司里做事,换句话说,他是一个来自中上家庭;最平凡不过的男孩子,我不明白何以小宝对他发生兴趣,十六岁的小女孩,略见到平头整脸的男人,马上心如鹿撞,年轻真好,我感慨的想。我留下小宝,自己驾车回家。回到家淋浴看小说,吃了个三明治,便在沙发上憩着了。小宝回来时唱着歌,心情愉快得很,我微微睁开一只眼睛看她。事情并没她想象中的乐观,如果史提芬对她有兴趣,节目马上直落,她不会回来我处。「姑姑。」她推我一推。我不愿意动。「妳怎么了妳,姑姑?脸如金纸般躺在这儿?」「妳为什么不说我只有出气没进气?」我笑问。年轻女孩子,老以为青春就是一切,人到了三十便好死了,不死也是个废物,在她心中,我早已成了老女人,烂茶渣。「他问我要电话号码,我把家与这里的号码都给了他了。」「很好呀。」我说。「妳说他会不会打来?」「自然会,否则他问妳要电话号码干啥?」「几时打来呢?」小宝心急地问。「那我就不知道了,我都面如金纸了,怎么还会知道这种事呢?」我笑。「姑姑,妳别开玩笑呵!」「我不说笑,我怎么会知道呢?」我说。「对付男人,要有耐心,大家慢慢耗,谁忍不住先迁就谁,谁就输了。」小宝睁大眼睛问:「妳输过没有?」「胜败乃兵家常事。」她叹口气。我已经忘了自己的十六岁,三个世纪以前的事儿了,谁记得那么清楚?只觉得要什么没什么,非常寂寞的一段时间。「史提芬说,觉得姑姑脸熟。」我一怔。「是吗?」「我说我姑姑在电视台做女强人,他就记起看过妳的照片。」我又微笑。「太不敢当了。」女强人,真是的。史提芬的电话果然是来了。他一报上名来,我马上高兴的说:「我去叫小宝来。」「不不,」他慌忙说:「卓小姐,我找的是妳。」我一怔,不禁好气又好笑。「找我干嘛?」我老得可以做他的妈。「卓小姐,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下周国际同学会的舞会,我想邀妳参加。」「你也许还不明白,」我笑说:「史提芬,我已经老大了,久久不参加公众场所的宴会,我代你请小宝出席如何?」「卓小姐太谦虚了。」「你讲白话文好不好?文言文我不大听得懂。」他无可奈何。「为什么拒绝我?」「这种约会我分身乏术。」「可是小宝说妳天天在家,根本没事做。」小宝这就将我出卖了。我婉转的说:「我觉得小宝与你比较合得来--」他不耐烦。「她只是个孩子!」「你也只是个孩子。」我忍不住说。他挑逗地说:「妳要我拿出证明我不是孩子吗?」我不想与他胡扯下去,我说:「我不想与你约会,这是没有可能的事,如果你找小宝,欢迎,找我,不必了,再会。」我挂上电话。他要找一个经验丰富的女人增添他的生活情趣,我何尝不在找一个具有同样条件的男人?这年头,生活紧张,谁有兴趣开幼儿园?我没想到史提芬出绝招,叫小宝来叫我,那小宝,胡涂得紧,一点也不知道我是个劲敌,死命拖了我前去赴约,真的以为我行将就木,半点儿威胁都没有了,烦得我要死,假如她不是我侄女儿,我就打扮整齐了去杀杀她那威风,我还没退休呢,早着呢,免得她以为有青春就等于有了全世界。我自己找到史提芬,跟他说:「你别乱搅,你要认识我干什么?」他不响。「跟我泡有什么好处?」我问他。「跟妳说话就已经够有趣了。我要是看得上小宝这样水准的女孩子,那还不容易?我公司里那十来个女秘书还比她强呢,妳也太小觑我了。」轮到我说不出话来。「外头年纪轻的女孩子千千万万,个个面孔一样,身材也一样,都皮光肉滑,妳以为我不知道?」他反问我。「我要的是有内心世界,有事业,够独立的一个成熟女性,除了吃喝玩乐以外,还能交换关怀与思想。」他倒是要求很高。「所以我问妳,我为什么不能找妳?」我叹口气。「可惜我年纪比你大很多。」「我不介意。」「我非常介意。现在轮到我说说我的择偶条件了,」我说:「我今年三十二岁,我要求的不再是一顿烛光晚餐与一打玫瑰或一盒巧克力,我需要的是一个归宿,一个,家庭,一个从良的机会。在外头泡了这些年,我也实在累了,日理万机的女强人也怀着无限辛酸,眼泪往肚子里流,我并不需要花妙爱情,我要求实实惠惠的温暖与关怀,一个可以倚靠的丈夫,给我休息,试问你合条件吗?」他沉默良久。「你诚然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史提芬,我们认识的不是时候。」我叹口气。「不要这么消极。」他反而安慰我。我苦笑。「这年头,谁不想找棵大树遮遮荫?你以为我是大树?我自己也随时会倒下来的,靠不住。」「我也并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想要找一个好的对象谈谈天。」「清谈误国。」他说:「我也颇懂得追求女孩子。」「可惜我不是女孩子,」我禁不住笑出来。「我身经百战,见得太多,知道得太多,你打动不了我的。」「走着瞧吧。」他说。而这边厢,小宝正在苦苦的等他的电话,世上的事就有这么大的讽刺。呵,我喜欢的男人也不喜欢我呢。我那老板的拍挡,情妇换了一个又一个,偏偏就是不打算再成家。这个乔治宋为人也够滑头的,他对婚姻有恐惧感,离了婚就不打算再受捆缚。他对我说:「小卓,只要妳说一声,我们随时可以在一起,何必要结婚?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还不够?」他想与我同居,买好了房子等我搬进去。我微笑。如果我退让了这一步,我就万劫不复,永世不得超生,做了他的情妇,也就跟那些露露咪咪一个模子,这点我看得很清楚,我们之间僵持了三年--要不他娶我,我是他正式的妻,如果他天天不回家,我自有法子治他,要不我管我做一个自由寂寞的人。宋因此感叹说我难以伺候。「什么都给妳了,还要坚持一纸婚书。」他说他一气之下,也许会娶一个小女孩子,十多廿岁的,非常天真,什么也不计较。我想他是老了。老人喜欢在小女孩身上寻找失去的青春,他们已不能接受更强的挑战。我记得分手时我对他说:「宋,我随时等你改变主意,如果到时我还没嫁出去,我一定嫁你。」宋凝视我。「小卓,妳嫁不出去。」「别咒我。」「妳太精明。」「吃了亏自然要学乖。」「别算尽了。」「当然,」我冷笑。「你希望我学那些蠢女人,一心以为同居久了会生出感情来,然后就跟你步进教堂--我才没有那么笨。」「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说。「你去追十六岁的小妞吧,又跟你那三个女儿差不多大小,那才叫合得来呢。」「妳这个女人,迟早会自食其果的。」他不肯放过我。六个月了,他硬着心肠不再来约我。有时公司董事会议,我碰见他,也当他是陌他未必会屈服,像他那样的男人……我叹口气。与宋谈判决裂后,我也没有约会其它的男人,市面上好的男人少到无可再少,性格上都有千奇百怪的缺憾,香港男人最大的通病是伧俗。静得久了,不但是小宝以及其它的亲友,连我都怀疑自己大概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因此当史提芬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恳求我出席他那个国际同学舞会,我的心便有点动摇。史提芬采取非常原始的方式。他天天打十个电话来,每次一接通,他说「我是史提芬」之后,便静静等在那里,也不催我,也不出声。每个人都有他的撒手襉。终于我说:「好吧好吧,到时你来接我,知不知道我住什么地方?」他欢呼一声,挂了电话。史提芬是个很现实的人,因为小宝几乎在同一日跟我说:「今天在球场碰见史提芬,不知为什么,他只跟我点点头,连话也不说了,昨天还请我去喝茶。」她很颓丧。「我不明白」我缓缓的说:「小宝,这种男孩子是很多的,妳不必担心没男朋友。」「我弄不懂。」「这是一门颇为高深的学问,将来妳就懂了。」我说:「经验取胜。」「同学约我去迪斯科。」小宝说。「要去就去,别犹豫,别等那个人。」我说。「那么如果他约我,妳就说,他迟了一步。」小宝不是不赌气的。「我已经等了他一个星期了。」对于一个十六岁的人来说,一星期几乎是半生了,不能不说小宝对史提芬是仁尽义至。小宝去露营的那天,史提芬来接我,我也没有怎么刻意打扮,穿件素色宽身丝旗袍,加件貂皮披肩,披肩是缕空的,一格一格,别具风味,我一共也只有这么一件披肩。但是史提芬看见我的时候却有一种惊艳的感觉,我觉得十分高兴。他说:「妳是这么漂亮!」语气惋惜。「平时却不肯打扮。」「谢谢,」我说,「天天打扮的女人是笨女人,偶然一日不打扮,人家就以为她垮下来了。」他替我开车门。「今晚,我将以妳为荣。」「你们这些男人,找舞伴出席舞会是很精刮的,那个女伴要出得场面,压得住,而且要庄重--否则满场飞,藉你去结识条件更好的男人,跟你进场却跟别的男人离场,你受得了吗?」史提芬笑说:「妳也太聪明了。」我苦涩地笑。「我为聪明误一生。」他轻轻握住我的手,我看他一眼,我得小心,感情老发生于不知不觉间,我可不要与这小子有什么瓜葛。那种舞会照例闷不堪言,但我不得不承认史提芬是个好伴,他无微不至地照顾我,陪我说话,也不勉强我跳舞,是以我也觉得颇为愉快。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乔治宋!我不知道他也会来,这确是一项意外,他带的女伴是他的大女儿。他见到我也是一呆,因为他知道我不喜欢参加这一类宴会。我没有同他打招呼,我只是微微一笑。笑容里自然包涵许多难以形容的滋味,一言难尽。史提芬请我跳舞,我心不在焉的与他步入舞池。乔治宋也知道我并不会跳舞,他的表情有点矛盾。史提芬把我拥得很紧,我推他一下。「别过分。」「妳放心,我不是没有见过女人的。」他停一停。「但对妳,我的感觉不一样。」「是因为我拒绝了你?」「不是。」他说。「我想我太喜欢妳。」我拍拍他的肩膀。舞后我喝了许多白酒,渐渐与他熟络。史提芬问我:「妳没有醉吧?」「为了证明我没有醉,我承认我醉了。」我笑。「送妳回去吧。」「你知道我与小宝同住?」我问。「送我回去也就是送到公寓门口。」「我不是妳想象中的急色鬼。」「那很好。」「我要求的是下一次的约会。」「为了什么?」「为了享乐。我也知道我们的关系始终论不到嫁娶,但为了快乐,又何妨频频约会?除非妳见了我想作呕。」「不不,当然不,史提芬,你是一个可爱的男人。」「那么答应我明天出来。」「出来干什么?」「随便你,跑步、吃早餐、午饭、喝酒、跳舞。」我睨着他。「史提芬,香港可爱的男人那么多,如果为了暂时的享乐,我都得苦苦敷衍他们……」他截断我。「我们不同,我们是有缘分的,」他说:「何况妳也不必把自己看得太紧。」「明天再说吧。」我叹口气。「我不会放松。」他送我回去,我们在楼下道别。「我送妳上楼。」「不必了。」我说。「这一带治安很好。」「妳,我不勉强妳,在楼上碰到个贼,可别怪我。」我说:「你看你这个小人。」「明天再说。」他向我摆摆手,开动车子走了。上得楼来,我胸口作闷,想呕吐。「小卓。」有人叫我。我吓得几乎昏过去,猛地转头,看见乔治宋站在我身后,停停神,拍着胸。骂起来:「见鬼!你这么大一个人,鬼鬼祟祟吓人,我胆子都险地破了,原来你就是那个贼!」「对不起,我打算在有人进入妳公寓之前阻止他!」他还笑。我益发生气,一边开门一边骂:「你管是谁送我回来,谁陪我睡觉!你老几?」「别粗鲁。」他跟我进客厅。「宋,我累了,我想睡。」他扶住我的肩膀。「妳好久没打扮得漂漂亮亮了。」我说:「有话请说,有屁请放。」「今天那后生小子是谁?」「朋友。」我说。「你声音不要太大,我侄女儿在此地睡。」「她不在。」宋说。「不然早出来了。」我进睡房一看,果然小宝尚未回来。这小妞,三更半夜,到什么地方去了?电话铃响,我接听,是小宝的声音,我问:「妳在什么地方?」她说:「姑姑,妳瞒着我跟史提芬去跳舞是不是?我同学的姊姊说看到你们,姑姑,妳抢我的男朋友。」「小宝,没这回事,没这回事--喂!」她挂断了电话。我颓然说:「妈的,这回真是乱过乱世佳人。」「那小子是什么人?」「普通人。」「妳跟他走?」「没有啦--咦,关你什么事?你吃醋?」「是。」「真好笑,我在家坐了半年,天天等你电话你大爷把我打入冷宫,睬都不睬我,忽然之间我到那种不入流的派对去转了一转,回来就成了香饽饽。」「别耍嘴皮子,到底妳要怎样才肯跟我?」「老规矩,」我说。「结婚,否则休想碰我。」「好,我娶妳。」「别作大出血大牺牲状好不好?」「妳还嘴硬?」他问我。「婚戒一套在妳手上,妳再去见别的男人,我就杀了妳。」他站起来开门离去。我怔怔地坐着,不相信刚才那一幕是事实,我终于要嫁宋乔治了。他向我求婚,就是因为史提芬的缘故?男人真是怪。电话铃又响了。我接听,又是小宝。我说:「听着,小宝,妳那同学的姊姊看错了,我没见过史提芬,今天我与一个姓宋的男人在一起,我们快要结婚了,谁耐烦抢妳的男朋友。」「谁?妳结婚?怎么没听妳说过这个人?」「妳还不恭喜我?」「恭喜姑姑。」「妳在什么地方?」「家。」「好得很,姑姑在最近就会结婚,妳若果见到史提芬,告诉他一声。」我挂了电话。我往床上一倒,累极而睡。第二天宋接了我去谈论婚事上的细节,他把订婚戒指套我手上,我们订了婚期,再到律师处签字,他把若干不动产过户到我名下,三天之后我们就飞伦敦在圣约翰大教堂结婚。史提芬得知消息来看我,说着话,眼睛忽然红了。我没料到他会有这一招,很有点难过,然后他紧紧的握我的手,向我道别。小宝很羡慕我能顺利的结婚。我跟她说:「结婚这件事……妳说容易呢,真是难到了极点;妳说难呢,又一下结成功了。」她睁大眼睛。「真神秘!」十六岁的女孩子……有一日她终于会明白。在飞机上我问宋乔治:「这事拖了半年,怎么忽然下了决心娶我?」他耸耸肩。「也许时辰到了,那日我在派对见到妳,只觉妳艳光四射,我就想:如果我不抓住她,走了宝我就遗憾一世,于是就赶了来。」艳光四射?我叹口气,靠在他肩上,我想是我的运气到了。我伸个懒腰。「告诉我,那天那个小子是谁?」我不答,拆穿了就不稀奇了,我怎能说,他是我十六岁侄女儿的男友?                    意外  那夜我开车出门,心中不但气愤,且喝得醉醺醺,路面很滑,看到一个白衣女子冒雨过马路,煞不住掣,直冲上去,把她撞倒在地。
酒顿时醒了一半,我极之害怕,心往下沉,我可没想过要弃下她逃走,多年来受的教育不允许我那幺做,我跳下车去,双手颤抖,蹲下看她的伤势。她闲着双眼,躺在地上,白衣撒开,染上泥斑,她是一个极美貌的女子,此刻似一朵玫瑰躺在泥泞中。附近没有电话,我只好轻轻抱起她的头,放在膝盖上。有其它的车子驶近,我嘱他们代我报警。我心中非常害怕,对那女子说:"不要死,你千万不要死。"雨落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我彷佛等了一个世纪那幺长,才有救护车与警车来到。警察说:"怎幺在这里过马路?这里是高速公路,唉,算她不小心。"我浑身湿透,跟着到医院去。他们查不到她的身份,只有一条金项练,上面有BABYBLUE字样。我惊恐的问急症室医生:"她有无生命危险?"紧紧的抓住医生的手臂。断了左腿骨,不会有生命危险,十分万幸。我略为安心,跟警察到警局去办妥有关事宜,仍然回到医院去等候消息。如果莉莉告诉我她与老张有染的时候,我不是那幺生气,这件事就不会发生,我开车一向小心。可是我实在不能控制,加上酒意,我打了莉莉,她尖号着叫我去死,我羞于这件事的丑恶,夺门而出,连路都看不清楚。偏偏这个女郎又在公路中央过马路,终于发生这件意外。凌晨过后,医生说:"你可以回去了,她廿四小时内都不能接受采访,她曾经清醒,已说出亲人地址。"我问:"那幺我什幺时候可以再来?"回去睡一觉。
医生笑说:"她没事,两个月后可完全恢复健康。"我喃喃说:"两个月……她可能因此失去工作,怎幺办呢?"他拍拍我肩膀,"往好处想,事情可以更坏,现在你只要捱过这两个月,是不是?"说得非常是。回到公寓,因极度的劳累,我居然睡着了。醒来以后,我打电话回公司告了一整个星期的假,吃了点东西,到最好的花店去买了三打深红的石竹,出发到医院去。护士们认得我,她们说:"病人已可以吃东西,但因腿部打了石膏,不能动弹,你可以进去看她。"我推开病房的门,看到她躺在床上正在看"超人"彩色漫画,我放心了。她长得很美,小小的脸蛋异常精致,浅褐色太阳棕皮肤,眼睛炯炯有神。她气色不错,只是皱着眉头,神情不耐烦。此刻我已知道她姓苏,于是懦懦地硬着头皮走近去。叫声"苏小姐"。她"刷"的一声翻过一页书,眉毛角都不抬,问:什幺事?茶几上放着水果,由此可知,她的亲人已经来过了。我轻轻放下花,万二分内疚,竟不知如何开口。她转过头来,诧异的问:"你是谁?"我说不出话,手心冒汗,等她的裁判。我明白了,
她冷笑,"你是那个撞倒我的人!"我不是有意的。
我虚弱地解释。我知道你不是有意,许多撞死人的事主也不是有意的,我也不是有意在那个关口过马路引起你的麻烦,既然大家都非有意,且又没闹出人命,我请你快走,以后也别让我看到你这个人!
她的声音越来越尖,越来越高。我吓得站起来,护士进来劝架,把我拉走。医生说:"她得整天躺着,除了物理治疗之外,不得动弹,非常闷气,脾气是坏点。"我不怪她,那幺漂亮的女孩子,我想,是我一时疏忽,造成她的不便。那天我在家闷闷不乐,她一天不宽恕我,我一天不得舒畅。莉莉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因心中沉重,差点连她的声音也没认出来。她以一贯腻答答的声音说:"何必休假呢?为我也不必放弃事业啊。"我不出声,实在没有胃口与她瞎缠。明天我们一起吃早餐吧,好不好?
她仍然那幺嗲。以前我听到这样的声音是会晕眩的,但今日不同,我说:"我天天有要紧事,没空。"莉莉诧异,但仍然施展她的媚功,"哟,生气啦?"不,莉莉,我有事,我们日后再谈。
挂上她的电话。我出门的时候,电话铃继续响,怕是莉莉再拨过来,但我没有再去接听。我又买了一大束丁香,傻呼呼往医院跑。这次女郎在看"米奇老鼠"漫画,长发梳束在头顶,侧面像毕加索的名书"马尾女郎"她没有抬头就知道是我,扬手把整本漫书书朝我飞过来,把花打落在地。我非常沮丧,护土为我拾走花朵,作掩嘴葫芦说:"这花给我们插吧。"我仍不死心,"你要打我也可以,但说原谅我。"她冷冰冰说:"没有什幺可以原谅的。"我说:"我仍日日来,你可以日日朝我扔书,我不在乎。"她睛看我,双眼滚圆,那幺美丽的眼睛应该看得出我的悲哀是真诚的。没出息!
她骂。我看一看她扎里得木乃伊似的左腿,不出声,过一阵说:"我下午再来。"然后转头走。我在附近公园坐着吃了一个三文治,跟小孩玩半晌,然后折回医院去。这次她在阅"花生"漫画。我跑进去就用查理勃朗的话来套住她:"我以前只一天一天的忧虑,现在我改为半天半天地忧虑──"她抬起头来,有点诧异。我趋前跟她说:"宽恕我吧。"她显然对我另眼相看,"你看得很熟嘛。"是,
我坐在她床边,"很熟,但凡适合孩童的玩意儿,我都在行。"我坦白的说:"他们都说我有点长不大,我家甚至有一只弹子机,你可以来玩。"我只有一条腿,怎幺来?
她反问。我一阵惭愧,"会好的呀,两个月就痊愈了。"──'就'痊愈了!不是你躺这儿,你自然不晓得辛苦。对不起。算我倒霉啦!
她放下画报,"没死,拣回一条命,腿又驳得好,算是不幸之大幸。"真对不起,若果你有什幺事,我下半辈子都寝食难安。她忽然笑了,雪白的牙齿小颗小颗地,"当真叫一个男人下半辈子寝食不安,也是难得的事。"我明天带更多的画报来给你看。
我说。你不用上班?我早告了一星期假。家有些什幺漫画?
她问。我怪不好意思地说:"有叮当,有蜘蛛人、万能女侠、勃朗蒂、泰山、卓别灵,普高、安地卡普,如何?可还满意?"满意。卓别灵可是旧版?自然,
我很得意,"一九四O年版。"哗,英文本?
她的兴趣来了,显然是个漫画迷。法文版,你可懂法文?一点点,看漫画不成问题。
她说:"你明天带来吧。"那意思是:明天我仍然可以来采访她,我顿时乐了。那夜我在收拾漫画册子的时候,莉莉亲自上门来,我只得开门给她。她脱了鞋子,坐在沙发上,神态像一只猫,她说:"没想到你真的不睬我了,罢罢罢,我以后不见老张好了。"我看她一眼,忽然之间心平气和,为她开快车撞死自己不值得,为她开快车撞死别人更不值得,她有她的自由,我从没想过要控制她。你还是这幺沉默寡言,
她埋怨,"一句漂亮话都不会说!闷死我,人家老张,一张嘴天花乱坠,树上的鸟都哄得下来。"我拉开大门,"赶快请到老张园子里的树枝上去等着吧。"我说。莉莉叹口气,"我明天再来看你,你乖乖的,知道没有?"她仍然不罢手,还要试练她自己的魅力。第二天我照样到医院,因与苏有共同的嗜好,三言两语,马上混得烂熟,我忽然对她话起家常来。小苏是一个非常聪敏的女子,什幺事一说就明白。我诉苦……"所以便开了快车,其实是很愚蠢的冲动,她甚至不是一个有灵魂的女人,情感非常粗糙,如有男人为她死了,她会洋洋自得一辈子那种。"她长得可美?
苏间。很美。
我承认。但没有内心世界?
她问。完全没有,闲时坐着打麻将。
我说。她仰起睑大笑。你呢,告诉我,你是干什幺的?我是美术教师。
她说。那天深夜你往哪儿去,怎幺会在那种地方过马路?啊,现在居然怪我了。不不,
我说:"我不敢怪你,我只是好奇。"我跟男友吵嘴,一怒而别,根本没看见路上有车子飞驰而来,这叫火遮眼。轮到我哈哈大笑。我觉得我俩有许多地方很相似。你回去上班吧,
她说:"我就快可以用拐杖走路了。"我下班来看你。
我说。不用客气。我想起来,"喂,你那男友有没有来看你?"她别转了面孔,"我没有通知他。"为什幺?
我惊异。不想以这种事要胁他,使他以为我要博取他的怜悯。你也太倔强了,这实是一个重修旧好的机会。
我惋惜的说。你不是我,你怎知道我的心意?
她问。我觉得你是一个有理想的人。
我说。谢谢你。
她点一点头。可爱的女郎。回家途中,我替她买了一副拐杖,又用七彩油彩,在书房中为她在净色的拐杖上描上各式卡通人物造型,越做越有滋味,忙得满头大汗,这是我聊表心意的唯一机会。莉莉阴魂不散似的又来了,她看见我在做这件事,冷笑起来,我也不理她。她用双臂勾住我颇子问:"你怎幺了你?"我挣脱她,老实跟她说:"莉莉,你不必来了,我不再爱你,我想明白了。"你真是牛脾气。
她发嗲。我看她一眼,不出声。你真想清楚了?那好,我把你送我的东西全还你,你别仗着老子有钱,就欺侮人。
她顿足。全还我了,我恐怕你连衣服都得脱了下来,只能穿真皮回家──真人皮。莉莉忍无可忍,一巴掌掴在我脸上,又走了。我到浴间洗个睑,很佩服自己居然说得出那幺刻薄的话。我受她也受够了,她贪钱贪得离谱,这些日子来我不停跟她说:要什幺只要出声,我能力范围以内必然替她办到,但她背着我还偷偷摸摸的跟别的男人鬼混去赚外快,令我尴尬,她根本没有感情,也不算得是个聪明的女人,否则就该抓紧我的心。但她曾经长得那幺美,一种原始的动人心魄的美,我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于是被她的体态吸引住了,其实感情的基础非常不平稳。我们之间并没有不好说的,她老是告诉我什幺地方的钻石最漂亮,她的姊妹淘又换了辆麦塞底斯四五0之类,但断断续续也与她来住了三年。不可思议,我摇摇头,这次意外使我清醒起来。我做了一个通宵,终于把这付拐杖完成,第二天洗把脸,马上带着它们去见小苏。她见到拐杖,感动得很。谢谢你,
她不停的说:"谢谢你,这是我收过的礼物中最好的一件。"我虽然疲倦,但心中很高兴。你眼睛怎幺充满红丝?
她问:"怎幺一回事?"她忽然想起来了,"我明白,你昨夜没睡。"我傻呼呼的笑。你是一个好人,
她说:"好,我宽恕你。"我雀跃,"真的?真的?"差点没将她自床上抱起来。但事情也不是时常好景的,虽然莉莉离开了我,小苏原宥我,但别忘记她原来有个男朋友,我还得努力把他解决掉。他是个大块头,长得十分英俊,要除掉他并不是易事,我深为这个烦恼。他出现于一个星期四,也就是小苏准备出院回家休养的前三天。我刚为自己庆幸,因意外事件而结识红颜知己,这一个多月来感情进展迅速,有意想不到收获,谁知好事多磨,大块头找到小苏。星期四我去看小苏,大块头比我先到,他不是没有看见我进去,却把我当医院的杂工似,只抬一抬眉头,说他要说的话。他说:"……小苏,你这幺大的事都瞒着我,是否真的那幺生气?咱们可是三年的交情了。一点点小事都看不开?"他妈的这小子的口气,跟莉莉倒是一对儿。他又说:"我找了你个多月,终于你母亲告诉我,你在医院里,我吓得一颗心都跳出李……小苏,你多早晚才长大呢?还看漫画书,唉,我真担心你。"小苏撅着嘴不响,眼睛向我看来,示意我坐。我坐下,小苏介绍我俩认识。大块头自顾自噜苏下去,我的心咚咚跳,非常紧张,说不出话来。怎幺办呢?我低头看自己的双手,她始终与他是有感情的。大块头说到:"……要是让我抓到了那龟蛋,我可不放过他,我照样开车辗过他,起码叫他在医院躺足双倍时间,替你报仇。"我顿时觉得浑身一阵冰凉,小苏则看着我笑起来。我在穷耙,等大块头走,谁知大块头比我更有耐力,我与他两个人大眼对小眼,足足对了一个下午。以后呢,凡我到,他也到,凡他到,我也到。大家都说不了话,快变成一出闹剧了。我非常的气,痛恨小苏不下决心,她应该在我们两个人当中爽爽快快的挑一个。我追求她已经成为一项事实,再明显没有,如果她觉得我有可取之处……我握起拳头在空气中挥两下。她出院那日我开了车去接她,她穿一套雪白瑞土麻纱的衣裙,用我那副拐杖,精神很好,原来她长得很高,身裁又苗条,加上那种艺术家的气质,我不由得喝一声彩。大块头呢?
我问。他不知道我今日出院。我乐了。她把拐杖交给我,我扶她上车。她笑道:"我实在不敢相信你的驾驶技术。"我陪笑。她与她姊姊住,"我也省得麻烦她,她也是一个人。"她可有男朋友?
我问。在外国,今年冬天就到巴黎去结婚。很幸福。
我说。结婚总是好的。
她笑。我把车子开得小心翼翼,生怕出事,把她送回家去,她姊姊在门口等她,刻意地看了我几眼,但没有与我说话,幸亏小苏招手,"你上来坐一会吧。"小苏对我真是恩情有加。她们两姊妹的家很清爽明朗,小小公寓布置得异常舒服。但看看小苏柱着拐杖走来走去,我又惭愧得紧,就在我打算告辞的时候,大块头出现了,他气呼呼的追了来,自然是因为在医院得知小苏已出了院。他见到我心中满不是滋味,铜铃似的眼睛直朝我瞪,我与他两人谁也不放过谁,很表面化地斗争,冷嘲热讽自不在话下。终于大苏小姐发作了,她拍一下玻璃桌面,喝道:"我看你们两个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一个害我妹妹伤心,另一个害她受伤,全给我滚回家去,以后少来,免得我们两个耳根不得清静。"小苏悄悄的笑。我垂头丧气,说不出话来,只好站起来走。大块头略有犹疑,大苏小姐已经打开大门。我们冤家路窄,挤在一部小电梯内。大块头搔播头,他问:"你在追小苏?"真笨。我没好气,"不,我不是追求她,我只是有被虐狂,好了没有?"他沉默一会儿,然后说:"我们去喝杯啤酒,谈谈这件事如何?"没什幺好谈的。
我说。大有可谈的,我相信咱们两个人都没有那幺多时间长年累月的追求一个女孩子,而小苏是非常情绪化的女孩子,她需要许多关怀,我就是在这方面失败了,你说她没有优点吗?又不见得,城里的女人多至不可胜数,她却是有格的一个。听了这番话,我对大块头另眼相肴,他说得很有理,我已有许多日子没有好好坐下清理桌子上的文件以及参加工作会议,叔叔们恐怕很快就要把我驱逐出董事局……这段感情要速战速决。我说:"我们去喝杯啤酒吧。"大块头说他愿意把小苏交给我。他看得起我,问题是小苏只适合做妻子──我是否愿意娶她?他如在托咐一个妹妹。我答应他我会好好照顾小苏,于是他放心了,他说他愿意退出。解决了大块头,我不是没有歉意,或者他不是那幺爱小苏,至少他很关心她,如果没有我这个人存在,他的成功率会很高。他是个言而有信的人物,果然就不出现了。而我每个周末下了班,如果没有特别的事,就往苏家走。大苏小姐对我的印象不佳,她是很健谈很风趣兼夹很敏锐的人,她说:"如果我不是怕妹妹一辈子做老姑婆,哼!"其实小苏并不是那幺倚赖的女子,她对婚姻的态度也很温和,旨在寻找伴侣,而不是饭票,因此对感情的要求也特别高,大块头言之过实。若干日子以后,她除去腿上的石膏,但走路仍然要靠一枝拐杖。我俩认识渐渐深起来,互相很有了解,但她始终不提大块头这个人,彷佛他已经在空气中消失。一日我实在忍不住,闲闲提起,"大块头倒是不再来了。"我想知道较多的内幕。她在鼻子里哼出一声,这人有时是很可爱的,有点孩子气。我故意问:"怎幺?你知道他不来的原因?"自然。
她气鼓鼓地。是什幺道理?
我又问一句。他目前晋升'公子'身份了。
小苏说。我不明白。
我这次是真的不明白。他在追求一个电视大明星,那还不就成了公子了?
她只是不屑,幸亏没有酸溜溜,"那位大明星叫莉莉,你听过这名字没有?非常风骚动人的。"我的心狂跳,差点没自胸腔内跳出来。很多男人喜欢这类女人,
她说:"结识了明星,可以把照片登在杂志封面上出锋头。"我强自镇静,咳嗽一声,"这消息可靠吗?"自然可靠,是莉莉小姐亲口告诉记者的,那还错得了?我早就知道他是个三心两意的人,我们之间没缘份,就到此为止。现在他找到了幸福,我很替他高兴。我看着小苏,"你没有不愉快吧?"我问。没有。
她叹一口气,"我要在乎他,早就改良态度了。"原来大块头早有预谋,所以才顺利的把小苏让出来,这小子实在不是个好人。那幺我自己呢?什幺好男人会跟莉莉泡足三年?自己都忍不住捏一把冷汗。小苏的腿已告痊愈,我放下一颗心,然而每逢雨天,我再也不敢开车。小苏最后一次进医院检查完毕,我请叔父出面请她们两姊妹吃饭。叔父诧异问:"有什幺事?"想请叔父看一看我女朋友。不行,我没有这幺空,你这个江湖浪子,一天到晚换女友,摆酒请客的钱倒是小事,但时间的损失事大,请恕我失陪。不,叔父,这次是认真的,也是最后一次。最后?
叔父冷笑,"鬼相信。"真的你会喜欢她,
我发誓。我没有告诉苏民姊妹这次吃饭是相亲,但小苏一到现场就知道是怎幺一回事,马上涨红了脸,大苏则瞪我一眼,幸亏两个人都做得到既来之则安之。叔父一见小苏,背着我就翘起大拇指,虽是意料中事,我也很高兴。他又问我:"姊姊有了对象没有?"有了。
我悄悄答。多可惜。
叔父点点头,"你堂兄也还没有找到女朋友。"那日的晚宴极为成功,大家很融洽,散席之前叔父还举杯致词,他说:"苏小姐,我侄儿虽然任性散漫一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像文艺小说一般,令我们哈哈大笑。那夜我送她们回去,大苏待我就和善很多。我打算过几日就向小苏正式求婚。我相信这世界上有很多很好的男孩子正在找伴侣,也有很多很好的女孩子正在找伴侣,但因为种种机缘不合,他们无法碰到一起。正像我与小苏,除了缘份两个字以外,没有其它解释,那一日我与莉莉迟不吵,晚不吵,偏偏在那剎那闹僵掉,出门如果迟一分钟,小苏已经安全过了马路,而她又刚刚与大块头翻了睑,偏偏在那时候过马路,我的车就撞了上去。纯是意外吗?冥冥中早就注定有这件事要发生的,我们一生中的巧合实在太多了。她的前任男友竟会看中我那前任女友,使我们的感情顺利发展,没有受到丝毫阻碍。我不禁微笑,不不,这不是意外,一切都早有安排。就是该在这个时候,我会认识我的妻子,走上白头偕老的路。                     
改天如何今夜我醉 我廿九岁,男性,独身,念建筑系,暑期就要毕业。
我毕生最大的遗憾,便是长得漂亮。表姐曾笑道:"……男孩子长得这幺漂亮干什幺呢?但凡美女具备的条件,他也都有,自酒涡到销魂痣一应俱有,加上长睫毛大眼睛,真受不了他,皮肤粉红粉红的,一眼看上去,老像哪个男明星似。"她说得很对,男人长得漂亮有什幺用呢?咱们又不靠脸蛋吃饭。自孩提起,大人见了我便忍不住要拧我的脸颊,摸我的头发,令我不得一刻安宁,中学毕业到加拿大升学,总算松一口气,外国男孩子都高大漂亮,我因此失去一枝独秀的资格,大感快慰。生活一直很平静,直到兴起中国热。外国女生开始穿布鞋,吃中国菜,追求中国男生,我的烦恼又大大增加。每次往学校的啤酒馆一坐,便有半醉的、大胆的、风骚肉感的洋妞过来搭讪,请我到他们的公寓去喝咖啡,醉翁之意不在咖啡,我知道她们的意思。通常我也不能推开她们,为礼貌起见,只能闪避她们的热情。她们手臂上金色的汗毛闪闪生光、碧蓝的眼珠,浮凸的身段,但不知怎地,我对她们却一点兴趣也无,只觉她们毫无灵魂,就知道引男人上床,越来越对她们冷淡。我推搪她们的两句至理名言是:"改天如何?今夜我醉了。"三两年之后,说得麻木不仁。但是我喜欢坐啤酒馆──轻松、热闹、活泼、功课那幺紧张,一坐在这里,精神得到疏散,恢复元气。我与邻房的小丁同住。今夜我们又结伴来到,两个品脱下肚,话题渐多,说到最近一间学校设计的失败,几乎没口沫横飞。我滔滔不绝:"地下全是无纹大理石,一不小心摔跤滑在地上,骨头就危危乎了。录音间就在扩音机隔壁,根本无法录音。已经有小学生跌到水沟里去……"小丁哈哈的笑。我说:"几时让我俩拍档一施身手?"小丁忽然说:"庄兄,你长得太漂亮了,没有人会相信你的功夫跟你的相貌一般好。"我沉下睑来,"胡说!"我才没有胡说,你瞧这些洋妞,见了你如苍蝇见了蜜糖似的,马上语无伦次──话还没说完,我还来不及辩驳,就有一个红发女郎走过来了。她的鹅蛋睑如鲍蒂昔利的维纳斯,长发飘扬,碧绿的眼珠,她走到我身边,展露娇媚的笑容。──你是建筑系的庄吧?
她问,"久仰大名了。"手肘放在我肩膀上。我淡淡的点头。她把睑趋过来,我闻到一阵香水味,"听说你的设计被大会堂选中了,庆祝一下如何?我请你喝咖啡。"她的嘴唇吻在我的脸上。我连忙侧过睑,取起啤酒杯子喝一口酒。我温和的说:"改天如何?今夜我已经醉了。"洋妞摔摔头耸耸肩,无可奈何的说:"我叫嘉芙莲,改天记得找我。"好。她又吻我的脸,十分不愿意的走开。我吁出一口气。这两句话你每天要说多少次?
小丁似笑非笑的问。什幺话?
我反问。改天如何,今夜我醉。
他学我的语气。去你的!小丁怪异地问:"长得如你这幺好者,有什幺感觉?"烦恼。男人长得好,有个屁用。于是你时常不修边幅?故意糟塌自己的外型?算了吧你。除了牛仔裤与白色汗衫,我就没见你穿过别的衣服。
小丁说。我只穿方便实际的衣裳。头发呢?一年也不理一次。天气冷,正好御寒。为什幺从来不携伴参加舞会?功课忙,抽不出空。什幺都有答案。我笑,默起一枝烟抽。又有金发女郎走过来问:"你是庄吗?"小了抢着说:"改天如何,今夜他已经醉了,无能为力。"我忍不住呵呵笑,与小丁一起离开酒馆回宿舍。我并不见得是柳下惠,差远呢,但何苦去做外国女人的玩物,事后给她们讨论中国男人在床上的得失。我在找一个可以满足我灵魂及精神的女郎,中国女郎。因此生活寂寞了。在这种小城里很难找到黄皮肤的女孩子。更不可能的事也会有发生的时候,我看到香瑟瑟的时候整个人呆住,这个不是我朝思暮想的女孩子吗?长挑身裁,雪白光洁的皮肤,大眼睛,笔挺鼻子,最主要的是她浑身散发出来的书卷气与一种略为高傲的神情。我被紧紧吸引住了。我又特别喜欢她那身打扮。白衬衫,袋袋牛仔裤,一只金手表,笔直乌黑头发。眼神是冷冷不羁的。我马上去打听她是谁。香瑟瑟,
他们说:"设计系转过来的学生。"多少岁数?廿三四岁。我问小丁,"你见过香瑟瑟没有?"小了笑,"都见过了,你以为就你发现她?"如何?冷若冰霜。
小丁摇头。真的?
我并没有失望,我并不希望她是个和蔼可亲的众人乐园。由你出马,或许有点不同。
小丁说。哈,我很怀疑,我根本不懂得追女人。单凭你老先生那长相,保证马到功成。
小丁对我寄有无限希望。我问:"我怎幺去认识她?"小丁瞪我一眼,"你开什幺玩笑?水仙不开花,装蒜呀?你不晓得这些窍门,谁晓得?"他走开了。真是冤枉。其实我并不懂追女人的门槛,但是此刻说破了嘴皮也没有人相信。跟小丁再次去喝啤酒的时候,看见香瑟瑟一个人坐在角落喝健力土。她穿一件白色毛衣,胸前织网丝花,漂亮的胸脯若隐若现,一条黑丝绒长裤。我有个很大的弱点,我喜欢女孩子穿长裤:活泼、爽朗、健康,偏偏她又常作如此打扮,一下子击中我的致命伤,叫我怎幺不喜欢她。小丁鼓励我,"过去呀,过去与她攀谈。"她有没有一个体重两百磅的体育健将男友?
我犹疑着说笑。你在乎吗?没有竞争,焉得进步?我终于取超啤酒杯子,趋向前去。她正眼都不看我,好家伙。我问:"不介意我坐下来吧。"那知她说:"我介意,那一边有很多空位,何必偏偏要坐这儿?"非常冷淡。我一呆,小丁在我身边为我打圆场,"大家同学,别见外,坐下坐下。"把我推在椅子上。她很厌恶地皱皱眉头,不搭腔。我已经僵住了,从什幺时候开始,我竟然成为麻疯病人般遭人嫌了?小丁说:"这里怪嘈杂的,不如回宿舍休息室去坐一坐。"她站起来,"改天吧,今夜我已经喝醉了。"她取起书本杂物,拂袖而去。我与小丁傻了眼,坐在那里半晌不动。小丁随后呵呵哈哈大笑起来,眼泪都呛出来,弯下了腰,"好家伙!哈哈哈,老庄,你遇到定头货了!"不亦乐乎。我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幽默感顿时消失,我跟着也站起来走了。叫我无地自容。那女郎叫我无地自容。恨她。严冬来了,她还是那幺一贯地美丽,头发梳成一条肥大的辫子,拖在脑后,面孔晶莹如象牙,目如寒星,披一件淡黄的貂皮外套,美丽动人。她待我如一个登徒子,但那次确是我生平首次向女孩子搭讪呢。她不会相信。我们仍然时常有机会见面,同一间大学,不同系也算是同学。我提醒自己好景不常,我就快要毕业了,不见得会留在异乡,多幺可惜,也许以后再也没有机会遇见这幺够条件的女郎。她一直没有男朋友,这我知道。周末我仍去啤酒馆松弛神经。但对洋妞的态度有显著的改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也肯与她们说几句话,买半个品脱啤酒请她们。嘉芙莲与我渐渐很熟了。她咕咕地笑问:"你天天都醉?"我答:"是。"她花枝乱颠,"你这个可爱的中国人,嗳,你懂不懂功夫?"幼时学过咏春。几时表演给我看。功课忙,对不起。为何拒人于千里之外?我抱歉地笑。对女朋友忠诚?我没有女朋友。家也没有?没有。不喜欢外国女郎?我但笑,不置可否。怕难为清?
嘉芙莲问。我说什幺不肯与她接物,轻轻推开她。送我回宿舍可以吗?
她要求,"外边下雪,我又没车。"你可以走地下道。
我说。别残忍,庄,
嘉芙莲绿眼珠中,闪出温柔的神色,"对我好一点,我等了你那幺些日子了。"我不能陪你喝咖啡。那有什幺相干?送我一程就好。洋妞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我相信她。于是与她一起出门,开车送她回去。她温暖的身体一直依偎在我手臂边,我不是没有心动,这种不必负任何责任的欢愉,的确很难抗拒,但我自问尚把持得住。我停好车送她上楼。甫进女生宿舍大门就合见香瑟瑟迎面而来。嘉芙莲热烈地与她打招呼,她只勉强点点一头,眼光投到我身上,无限鄙夷。我非常反感,她老这幺不分青红皂白地看不起人,却是为何?我送嘉芙莲到电梯门口,与她道别。她笑道:"三五0房,记得。"我点点头,"再见。"我转头走。到门口见香瑟瑟站在那里等车,乌黑的长发垂在肩上。雪正大,我不忍地问她:"要不要我载你一程?"谁料她猛然转过头来,向我呼喝道:"走开!"我陪笑问:"怎幺了?我得罪了你?"别再跟我说话!像你这种人,就知道跟外国女人勾三搭四,中国人面子都给你丢尽了,还跟我说话!我一口气蹙在胸口,"你──"我怎幺?
她变本加厉的损害我,"说错了吗?不见得吧?"我竟被她抢白得说不出话来,正在噫气,她等的出租车来了,她摔摔头,上车,绝尘而去。我站在路中央,无限的凄凉,我觉得加拿大的冬天再也不能比今天更冷更绝情。站了半天,我仰起头,叹口气,不知怎地,我竟提不起勇气往回走。我推开女生宿舍的大门,走进电梯,按了三字,走到三五0号房,我用拳头擂门。嘉芙莲!嘉芙莲!她来开门。"庄!"惊喜交集,"庄!"呵,还有人欢迎我,还有人以热诚待我。我问:"你那咖啡呢?"随时可以为你准备。
她让我进去。当心舍监。
我说。不妨。
她为我除了外套,围巾。我躺在她小小的单人床上。我告诉自己:老庄老庄,你切莫白担了这个虚名才是。我心情说不出的坏。历年来人家怎幺说我,我是不在乎的,我确做得到我行我素这四个字,但香瑟瑟这样冤枉我,使我死不瞑目。我将手臂放在额角上。嘉芙莲诧异地说:"你不快乐?庄,有什幺烦恼?可以帮你忙吗?"可以,躺下来拥抱我。
我说。你根本没有心情,
她微笑,"我看得出,咱们还是谈谈天吧。"谈天?跟洋人有什幺好谈的?你为什幺去而复返?
她问。错过了这样的机会可惜。你不是已经错过了数百次吗?那是以前,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我说:"你不懂的。"我很懂得,
她笑,"你爱瑟瑟香,她不爱你。"我自床上跳起来,"你怎幺知道?"谁不知道?
她打个哈哈,"你见了她那个失魂落魄样儿,瞒得过谁?你老以为你是中国人,深奥不堪,实际上,嘿!"我怔住。香是很骄傲的,
嘉芙莲耸耸肩,"你当心碰壁。"已经碰了壁。可怜的庄,其实我觉得你们两个人实在很相似,都那幺冷冰冰地。我转个身子,面壁而睡。你累了不如在这里休息,我到邻房去睡。何必呢?你们中国人最注重贞节。
嘉芙莲拉开门,"明天见。"我没有力气再回自己的宿舍,我伤心透了。这个可恶的瑟瑟香。我居然睡着了。那时还很早,约九战绩模样Q一觉睡醒,看看手表!十点半,我伸个懒腰,回自己的窝去吧。捡起铅笔,写了张字条给嘉芙莲,正在穿鞋子,有人敲门。我说:"进来。"推门进来的正是香瑟瑟,她探头问:"嘉芙莲?"我一怔,随即冷冷的说:"她不在。"香瑟瑟见是我,呆在门口。我穿好鞋子,披上外套,燃起一枝香姻,深深吸一口,讽刺地说:"还不出去?跟我这种败类独处一室,你当心以后嫁不出去。"她被我气得作不了声。我长叹一声,扬长而去。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想。过几日接了母亲的一封信,写着:吾儿如见,大学毕业后盼早归来成家立室为要,切勿与异族女子鬼混。我于是绝迹啤酒馆,尽心尽力考完试好回香港执业赚钱。我想我会把条件降低,去结识一个普通点的女孩子,那种念过几年护士学校或是秘书学校的,会得崇拜我接受我的。唉,齐大非偶。小丁说:"嗯,老庄,你倒是放弃得容易呵。"我说过我不懂得追求女人。毕业那夜,我请了嘉芙莲去跳舞。她问:"你就要走了,庄?"是。我会想念你。我知道,谢谢你。如果我到香港,你会不会招待我?那自然,陪你吃饭、跳舞。嘉芙莲微笑,"然后在晚上跟我说:今夜我醉了,改天如何?"我也大笑。我没有再见到香瑟瑟。毕业试后收拾一番就搭飞机回家。表姐笑道:"漂亮的哥儿回来了,不得了,如虎添翼呢,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心中的颜如王是个憎恨我的女孩子,肤色晶莹,态度骄傲,视我为脚底之污泥。回港后找到工作,加入生产行列,忙得不可收拾,亲戚朋友不断为我介绍各式女性,目不暇给,但我却并无心思与异性交往。表姐说:"没有人会相信一个这幺漂亮的建筑师在香港会找不到女朋友。"我笑笑。出来吃饭,我出马替你介绍,我手头上的女孩子跟那些三姑六婆的女儿大大不同。你知我喜欢些什幺人?
我问。表姐看着你长大,还有什幺错?为什幺我不能遇见那个心中的女孩子?
我又问。遇也要你肯走出去呀,是不是?好,我出来,你去安排。遵命,先生。
她似笑非笑地。在那寒风咆哮的北国,有一个我心仪的女郎,她视我为尘土。但我的心属于她,我爱她于不知不觉间。表姐说我:"自恃长得好,也不能不打扮,天天一件白汗衫一条破布裤,做则师要见客的,人家把那幺大的生意交在你手中,你要做个值得信任的样子才行,一会儿又说我们噜苏俗气,你这人。"穿什幺?长衫马褂抑或是大礼服?
我反问。西装便可以了。热,怎幺穿?
我问:"你知不知香港多热?"我不知,
她笑,"吃饭那日,请你加件罩衫。"我省得。星期六很快到了。我也没有如何修饰,叫我用腊搽亮了头,穿套西装,带只手袋,我无论如何不干,没老婆就没老婆。那位小姐姗姗来迟,我一见她就呆住了。香瑟瑟!我连忙把眼光投向别处,心噗噗的跳。她看见我,也呆住了,可是并没有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感觉,我们双方都强忍着。到底成年人了。闲时偷偷看她一眼,还那幺漂亮,长发梳辫子装,人家穿彩色的珠子,她的辫子尾巴上都是透明的玻璃珠。呵,实在太美丽了,叫我如何形容呢?我感慨地想,怎幺会有这幺好看的女人呢?真叫我眼睛都亮了起来。一整餐饭我吃得味同嚼蜡,食不下咽。表姐努力地推荐我,把我赞到天上的云里去。原来表姐是香瑟瑟表嫂的大学同学,在同学家见到瑟瑟回家渡暑假,马上心中有数。我有苦说不出,僵着睑替表姐夹菜,希望她多吃点,嘴巴吃菜的时候少说几句。好不容易捱到九点钟,表姐装模作样的看看腕表,她说:"你与香小姐为什幺不去看一场电影?我们麻将快开场了。"我连忙说:"表姐,你试试这冰糖燕窝,太美味了。"怎幺?
表姐白我一眼,"不爱看电影吗?"我几乎哭出来,"表姐──"香小姐,你可想看电影?
她索性问瑟瑟。我用手抱着头,不敢看瑟瑟。我听见瑟瑟说:"我无所谓。"无所谓?我一呆,我耳朵有毛病?她说无所谓?庄弟,你快带香小姐走吧!
表姐用力推我一下。我只好马上站起来,心还是剧跳,我说:"香小姐,请。"强自镇静。她与我一起出门,走在路上,凉风一吹,我觉得好过一默,于是说:"我送你回家吧,谢谢你在人前给足我面子。"她犹豫着,过一会儿她问:"不是说,去看电影吗?"我苦笑,"别再讽刺我了,没想到在香港又见面,幸会幸会。"她将手臂抱在胸前,看着我。"庄──"什幺事?庄,后来嘉芙莲跟我说──我看着她。她无可奈何地说下去,"跟我说,跟我说──"说什幺?
我没好气。你并不是那样的人。事实上你有个绰号,叫做'今夜我醉,改天如何'。她不提这个犹可,一提这个我悲从中来,好哇,你这个残忍的家伙,总算承认自己的过错了!我铁青着脸,转过头去。庄,我误会了你。我一直找你,
她的声音轻轻,具歉意,"但找不到你──你已经回香港了,我得到你的地址,本想写信给你,反正暑假回来,还不如直接面对面说清楚,庄,你不生气吧?"我竟然哽咽起来,"你在乎我生不生气?像我这种丢中国人颜面的败类!"委屈一发不可收拾。嗳嗳,
她悄声央求,"别小器,别小器呀。"我侧过头。去看电影好不好?
她推一推我。我不响。好不好嘛?
再推一推我。我说:"改天,今夜我醉了。"她一怔,哈哈大笑起来,挽起我的手臂,一头的小玻璃珠发出清脆的互撞声。这个女子是我命中的克星,我叹一口气。居然认了命,忽然就高兴起来。嘉芙莲也一定有告诉她我是如何的爱她吧。必然的事,而我们终于又在香港遇上了。呵,注定的事。今夜我非常有空,且没有喝醉。                   
容哥哥与阿妹
母亲说的:「容哥哥今天回来。」
我问:「什么容哥哥?」母亲说:「容哥哥你都忘了?小时候一起玩的。」「我堕入红尘已经两百年矣,幼时之事不复记得,歉甚。」母亲既好气又好笑,「容哥哥你都忘记?」「这名字很熟,什幺男子配称哥哥?我以为只有郭靖配称靖哥哥。」我笑。「你记性真坏。」母亲埋怨。「大概是什么癞痢头小邻居,」我笑,「自然不记得了。」「不是,是容家大儿子,你表姑妈娘家那边的亲戚,害你摔断左臂的那个男孩子。」「他?」我说:「他叫容哥哥吗?」「是,如今回来了,他问起你表姑妈,那小女孩子长多大了,手臂有没有异样。「原来是他!」我笑,「为了他,我还颇吃过一点苦。」「是你自己顽皮,硬要骑在他脚踏车后面,结果摔下来,哭得惊天动地,左臂断得像三节棍,吓死我。」「小事耳,」我说:「每个孩子在暑假都有可能摔断骨头。」「在女孩子来说,你也算得一等一顽皮了。」母亲提醒我。「他自什么地方回来?」「加拿大冰天雪地的地方。」「好象去了很久,」我诧异,「一直没听到他音讯。」「去了十三年,没回来过。」「呵!有这样的人?」我笑,「交通这幺方便,竟十三年不回来?怎么又忽然回来了?是因为当初香港有女孩子伤了他的心,一去不返呢,抑或那边有女孩子伤了他的心,所以一怒而返?」母亲嗔道.「听不懂你这个话。」我微笑。「他指名要见你呢,尚记得你叫阿妹。」母亲说。「真好记性!恐怕已是个中年男人了吧?」「快四十了。」「日子过得真快,那年我才六七岁,他直情把我当小毛头,」我感喟,「我都老了。」母亲说:「早几十年,廿六岁已是老小姐,现在不妨,现在二十六七岁的女子都拍胸口说:我还小。」我说:「人何必在年龄上做文章,青春不见得就是一切。」「你这幺想,男人不这幺想。」母亲说。我不与她争。容哥哥回来了。想象中他是风度翩翩的中年人,谈笑风生,事业成功,非常的圆滑。但他不是那样的人。他看上去只似三十四五岁,大学刚出来的模样,打扮非常朴素,身上并无考究的饰物,他甚至不戴手表,领带的颜色与袜子又全然不配。香港人多么讲究衣着,小职员都死充派头,做名牌的奴隶,他却老实得土包子般,反而有种反朴归真的气质。因此我并不讨厌他,虽然我一直认为男人懂得穿是一项艺术。容哥哥是建筑师。他父母为他洗尘,他指名叫我去做特别客人。见到我却讶异,「你是阿妹?」「是我。」我笑说。「你怎幺那么大了?」众人都笑。我笑说:「吃饭就大了,也没怎么出死力。」母亲代我致歉意,「阿妹那张嘴。」白我一眼。「你的手臂──」他问。「很健康,全没事!」我说:「打网球、滑水,全无问题,多谢关心。」他点点头。当天他那些亲戚都刻意把适龄的女儿带了出来,全打扮得花枝招展,虽说我与母亲并无此意,也成了尴尬的座上客。我心中冷冷的想,不是说香港的女孩子多能干多西化多强健吗,怎么还有人出席这种相亲会议?丢人,由此可知女人总还是女人,脱不出那个框框,可怜。吃完饭我与母亲立刻告辞,表姑妈力加挽留,说他们还要到的士高玩,我连忙婉拒。的士高,超过十七岁半还留恋的土高?母亲说:「奇怪,那几个女孩子,平时都高谈阔论,口沫横飞,麻将香烟全来,今夜怎么全成了含羞答答的大家闺秀?」我哈哈大笑。母亲说:「还是我女儿纯真,可是男人就吃她们那一套,婚前装模作样,婚后原形毕露,可是男人就净吃这一套。」母亲使劲代我抱不平。这话由碧姬芭铎说出来,就不由你不信:男人的品味是如此的坏!这件事后我也忘了。一日自学校出来,夹着画版,穿袋袋牛仔裤、白衬衫、戴平光挡风眼镜,忽然被人在马路叫住。「阿妹──」我本能地回头,站在身边的就是我小时候称他为容哥哥的人。「是你。」我笑。「是容哥哥。」他更正。我笑,不置可否。「放学?在这里上课?」他问。「是上课,我教学生,不是做学生,你别老当我是青春少女,我二十好几了。」我说。他不出声,只是微笑。他有张非常清秀的脸,像一个文人,不像科学家。「回家吗?我问:「车子停哪里?送我一程。」他忽然埋怨起来,「香港的女孩子全希望男人用平治车子管接管送,连你也不在外?」我坦白的说:「谁不想有一点点的享受呢?你可知道在香港上下班的交通情况有多幺恐怖?管你是本届香港小姐呢,站在马路上风吹雨打的等四十分钟公路车,再在车上挤得一身臭汗,也就变了母夜叉。」他笑。「你不也是要上下班吗?」我奇问。「我?平日我坐公司的车子。」他也很坦白。我哼一声,「特权份子说风凉话,啧啧啧。」我转头走。「阿妹,你到什么地方去?」我抗议:「满街乱叫,我也有个名字,被人听了像什幺?」他不以为然,「我认为这乳名最可爱,现在谁都是莎莉,露斯、安娜,哪及阿妹率真?」他笑,「来,阿妹,请你去喝啤酒。」我把书版交给他拿,跟了他去。他有股纯真的气质,使我乐意接近他。算了,虽然他穿得老土,虽然他不开豪华跑车,但喝杯啤酒总还可以的。话题很老套,我照例问他可习惯香港,他说不喜欢,回来不外是为了陪父母。周末总有人请吃饭,总有人介绍女孩子给他。「看中了谁没有?」我好奇起来。他摇摇头,「全打扮得太漂亮了,没有自然的气息,也全无突出的性格。」「个个周末都是那些货色?」我问。他微笑,我喜欢他,他厚道,于是我向他眨眨眼。「你教美术?」他问。我只好跟他说:「我在巴黎大学念的美术,回来也就教美术,闲来学国画,写生,生活过得很适意,惜无发财的机会。」他很兴奋,「原来你是艺术家──」我连忙道:「不敢当不敢当。」「如果你记得的话,我小时候也学过岭南派,最喜欢陈树人的作品。」我实在不记得,一点印象都没有,只好说:「岭南派是不错的,然而真正的大师都无派无系。」「说得也是。」他点头。我认为他坦诚可亲,是个谈话的好对象,惜晚饭时间已到,便提议回家。他说:「那次你自脚踏车后摔下,吓得我一直记得你。」「看见伤残人士,特别触目心惊,是不是?」我笑。「你仍然那么调皮。」「本性难移呢,老兄。」他拍拍我肩膀,叫出租车送我回家。这之后我对他的印象加深加厚加宽,但是我始终没有约他出来。直到一个长周末,我又再接到他的电话,对白如下:「是阿妹?」一听便知是他,如今还有谁叫我这个名字。「是。」「我是你容哥哥。」我摇头,笑。「明天公众假期,你可要上班?」「学校放假。」「有没有人约你上街?」「没有。」「我约你好不好?」「好。」「明天上午十时在你门口等你。」「明天见。」两个人都挂了电话。不必多说,我真觉得与他有默契。星期一约会后,我发觉咱们两人有大多的共同爱好。他喜欢艺术,大自然、静、运动、工作,与我一样,他有点外国人脾气:纯真、率直、朴素,老实,但亦有中国人的智能、幽默、苦干、保守。性格上他十分完美、非常乐观,完全光明面,没有阴黯,磊落活泼。当然他也有缺点,坚持女人要男朋友接送便是虚荣,一定不肯买车子,约会的时候大家在那里等,有时他还比我迟到,诸如此类。因此我不觉得他把我当女友,小朋友,或许是,但不是心上人。所以我仍然与其它的男女朋友约会。一日大家约好了去看画展,他却硬要我陪他去观默剧,我说预先约了朋友,不能赴他的约。他忽然生气了,「你跟谁出去?」我诧异多过反感,「朋友呀。」「什么朋友?」他追问:「你现在还跟别人出去?我杀掉你!」我瞠目而对。他是什么意思?「我有我的自由呀。」我抗议。「好,你去画展,我也跟着去。」他说:「咱们两败俱伤,最多不看默剧。」「你就懂得跟我斗,」我说:「毫无因由的欺侮我,所以,自小被你欺压惯了。」我们相偕往画展,我始终没发觉他对我有别的意思,他仍然阿妹阿妹的叫我。同事问:「那是你男朋友?一表人才。」我摇头,「他哪会看中我?他当我是儿童。」「不会吧,他看着你的时候一往情深。」我失笑,他们总是有鸳鸯情意结,一男一女在一起走半条街便可以结婚了。哪有这么简单的事儿?容哥哥还愁没有女朋友?他喜欢我不外因为我是个风趣爽快的女子,与我约会,没有心理负担。他的生活断然没有这么简单吧?一定另有一面。我并不把这件事放心上。闲来说话的时候,他也喜欢把手放我头上拍,我常避开他,说:「我不是孩子了。」福气好,该是五个孩子的母亲了。母亲问:「你容哥哥不会对你有意思吧?」「他?不会,你别多心,我们挺谈得来,我想男人都喜欢千娇百媚的那种女孩子。」我就常不经意。母亲说:「你呢?你就一辈子扮小男孩?」我不服气,「我的身裁不好?你以为我不懂不能不会穿低胸衣裳?我没有男朋友,自己露着半边胸满街跑,十三点呀?」「疯子!」母亲骂。人对于自己的感情是糊里糊涂的。直到我见到容哥哥与一个女郎在一起吃茶。我与同事坐一起,他与那个女郎一家子坐。我直接的感觉是他又在相亲,这样乐此不疲,就笑了出来。后来又看见他温文尔雅地陪人家说话,心中就冒酸泡,不高兴。那个女郎穿著件普通吊带裙子,很胖很紧张,脸容无甚特色,却不失秀丽。我迟疑着,终于没过去打招呼,没必要。到了家,我的脸就挂下来。想看书,没心思,想听音乐,听不下去,想聊天,无心情,忽然之间百般无聊。我十分惊异,我是在生容哥哥的气啊。怎么回事?我凭什么生气?他自有他的自由,爱与谁吃饭就是谁,爱追求谁就是谁。但是我眼睁睁躺床上,简直睡不着觉。电话铃响了,我接听。「阿妹,」是他!「今早在吃茶的地方,你明明看见我,为什幺不声不响的走掉?」「阿妹,你怎么了?」我清清喉咙,鬼声鬼气的说:「那位女仕,好不漂亮,怎么?还是看不上眼?」他只是笑,「是长得还不错。「太胖了。」我说:「我不喜欢胖女人,我喜欢女孩子瘦过正常体重。」他还只是笑。我没好气,「笑什么笑?」我说:「我亦不喜欢女人穿吊带裙子,一点没有性格。「啧啧啧。」他说:「我会告诉她。」「当然,」我冒火,「我不喜欢她不相干,只要你喜欢就可以了。」他说:「我自然喜欢她,我希望你也喜欢她。」我冷笑,「我没有爱屋及乌的美德。」「她是我的妹妹,小姐,坐她旁边的是我的妹夫。」我呆住了,电话听筒自手滑到地下。「喂?喂?」他又成功地使我出了一次丑。我挂上电话。他没有再打过来,十五分钟后他出现在我面前。「你无端端地把我妹妹攻击得体无完肤,真是的……」一睑调皮的笑。我心中开始怀疑他不是个好人,当年我自脚踏车后摔下,很可能是蓄意谋杀。「你以为她是谁?」他把脸伸过来问。我斥责他:「一个建筑师应有建筑师的样子。」「下了班我就是我自己。」「总有一天我杀了你,四十岁的人没一点成熟的样子。」他哈哈大笑。「你这么开心干什么?」我问。「我们去喝啤酒吧,你吃醋的模样真可爱。」「吃醋?」我瞪起眼睛,「你不把话说清楚,我再也不放过你的,谁吃醋?滚你娘的五香茶叶蛋,谁吃醋?我不放过他。」母亲出来听到我骂他,顿时说:「阿妹,你简直跟码头苦力一样的粗鲁,你什幺话不经大脑便说出口,人家听了是要回去洗耳朵的!」我吐舌头。「你再说这样的话,别住我家,」母亲这次认真了,「我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你搬出去,你还为人师表呢!活了二十多岁,越活越回去。」容哥连忙说:「表姑姑,她是艺术家,艺术家是这个样子。」母亲气尚未消,「艺术家也都杀人放火吗?」出去了。我萎靡地坐下。「去喝啤酒?」「喝你个头!为了你,我妈赶我走。」「明明你自己不好,又赖我。」「赖你怎么样?本来我是个精明能干的事业女性,碰上你这个长不大,看我成了什么?跟你一般地调皮。」「害你受了委屈了,怎幺办呢?」他问:「不如嫁我吧。」我「唰」一声站起来,「你还在口头上占我便宜?你比街上所有的男人都坏!去去去,我不要再见你,以后都不再同你喝啤酒。」「阿妹──」「别叫我阿妹。」我说:「你走──」他说:「等你气平了我们再约」我睁大眼睛,一手就指了他出去。母亲后来就频频叹气。她责怪我老没正经,没有淑女味道,所以带引得老容也嘻皮笑脸起来。我心情非常的坏,不肯说话。「你自己觉得他对你有没有点意思呢?」「没有啦!」我没精打采,「怎么会有呢?他是那么聪敏的男人,什么不知道?但你看看他对我,没有花、没有巧克力!整日叫我在地下铁中钻进钻出,闲时送一本画册给我,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干什幺,他没把我当女人」。「早知你艺术成那样,就不送你去欧洲。」母亲说.「人在欧洲就久了,男女不分。」我又叹气。母亲问:「可是你喜不喜欢他呢?」我看母亲一眼,「我想不承认这件事,但连自己都不相信。」「承认什么?」「喜欢他呀。」「既然喜欢他,又何必跟自己过不去?」母亲问。「我喜欢他有什么用?这世界上有本事与可爱的男人不知有多少,他不爱我又有什么用?」「你就这样子听天由命?」母亲急问。「自然罗,否则如何?我总不见得送他鲜花糖果将平治车开到他门口去接送他,告诉他半年内我可储蓄到足够的钱结婚?」我的声音越来越高,越来越高。母亲站起来,「我以后都不理你的事!」我心如刀割,强忍着不出声。我把头枕在手臂上,直至下巴麻痹。爱情真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事,爱人而人不爱我,更加沦我于万劫不复之地。我怎么会爱上容哥哥的呢?我呜咽,甘年前因他摔断了骨头,甘年后的今天又因他伤了心。我必定前世欠他良多。对他来说,我将永远是那个离不开美术班的小女孩,他的柔情蜜意,留于性感风骚的成熟女人。然而我爱他。即使他将四十岁了还没有一点圆滑,我还是爱他,即使他并没有名成利就我也还是爱他,即使他永远穿错颜色我也仍然爱他。真该死,我竟这样爱他,他漂亮清秀的脸上永远有一股孩子气的迷茫,这个大城市令他困惑,于是我的心溶成一团,不能自已,完全忘记他是身任要职的科学家,当然他可以轻而易举的适应一切,但我愿意为他担心。他看着我的时候神情像碧蓝的湖,宁静平和,湖水澜澜的波动…我可以看上一整天,什么样的女子才配得起他呢?想到这里我鼻子发酸,这么完美的一个男人,他唯一做错的事便是若干年前,一不小心,把小女孩自脚踏车后摔下来吧?无论他怎么可爱,他总是要娶妻生子的,像那样的男人,那样的气质,绝对也是水做的,那么贾宝玉说的,结了婚由珍珠变成鱼眼睛的哲理,在他身上也应用吧。最好的办法是我自己嫁予他──我是越来越滑稽了。一连几日,我沉默地上学放学,在家做素描。母亲埋怨我不出去──从前尚有点约会。但是当你心里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黯澹的微笑,真是。人们说除却巫山不是云就是这个意思。我温柔地在家慢慢地画画。母亲说:「你喜欢他,怎么不跟他说?」急煞了。我爱他,跟他有什么相干?他晓得不晓得反正我也一样爱他。其实他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呢,我想,他并没有价值观念,三十元与一千三百元的皮带照样地用,只要他喜欢,又不爱发财,把工作当作做论文,只讲成绩。不懂得讨好人,尤其不会奉迎女孩子,动不动诋毁女人的陋习,听了要气出眼泪的。这样个傻气傻气的男人。母亲说:「你如此在家闷看,终于会闷出病来。」「哦。」我不会生病的。一星期过去,容哥哥并没有什么消息,意料中事耳。星期一自学校返家,母亲一脸的笑容。我觉得怪怪的,不明白有啥好笑。「看那花,」母亲笑,「看看是谁送来的。」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谁发了神经病?十二元一枚的玫瑰花一送了三打。」我拾起卡片,上面写着阿妹,「我会学,我会学,容哥哥。」我的心碰碰地跳,眼泪在那一剎那似泉水般涌出来,流满一整张脸,我疑幻疑真,简直不相信这是事实。「这孩子,你怎么了?母亲推推我,「怎么哭了?」有人按铃,母亲去开门,白衣的侍童送来一大盒糖果,我连忙接过。由母亲签收。卡片上这么写:「学习这些不需天才,只要你喜欢,我都可以做。容哥哥。」我破涕为笑。母亲在一旁说:「这人怕是在恋爱了,人家说恋爱中的男女便是这个样子的。」她自己回房去了。电话铃响,我去听。是容哥哥的声音。「喂阿妹,十分钟后在你家门口见面,我现在开一辆白色平治二五零。」「你这个人!」我涨红了睑。「呵阿妹,你总不相信我对你的感情,我们见了面再说吧。」我奔去照镜子,呵我已经为他憔悴了。连忙取起外套下楼。没到一会儿,他驾着车来了,显然不熟悉香港的路,走之字路,我既快乐又心疼,鼻子来不及地发酸,又不是不带一丝羞愧,又有点疲倦,更带一分迷茫。「容哥哥──」他下车替我开门,笑着睐睐眼,「本来我是不赞成宠坏女孩子的,但你是例外。」他握住我的手,晃晃,「做我的女朋友吧。」我拥抱他的腰。他喃喃的说:「廿年前,你出了意外,你母亲生气地骂我:'将来我女儿有什么事,唯你是问!'现在应验了。」而我,我只是笑。                     她的心
我是A国大使的护卫员,三十二岁,独身,高五尺十寸,重一百四十磅,擅柔道、
枪法准。她是H港情报机关的新闻官,廿七岁,聪明、美貌、一流的身效,操流利英语及法语。我遇见她的时候,是在H埠最大的室内体育馆开幕那天。大使应邀为嘉宾出席,我随着地去亮相。大使坐车后,我坐车头。一下车我便看见了她。她胸前配着证件,正在招呼新闻界人士,令我注目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那股悠然自得的气质──双手绕在胸前,精神焕发,双眼炯炯有神,微笑温和。我顿时一怔,格于身份,我不能瞪着她看,于是光微微别转头,紧紧随着大使人席,趁空档才打量她。她当天穿件白色瑞士麻纱衬衫,一件深紫色宽裙子,非常时髦,足下一双平底凉鞋,足踝与小腿都圆润有致,头发并不很长,乌黑墨黑。我心中暗暗想:这是我理想中的女郎呢。我的眼尖,她走过我身边时,我留意她证件上的姓名职位,牢记于心。我心想,情报部我有人认识,她恐怕是乔治路克斯的手下。路克斯管着廿多名新闻官,想她必然是其中之了我与路克斯一向有联络,这不成问题,我总能找到她。那日我的收获奇大,她的一颦一笑,我细细观察在眼中,莫不令我欢欣满意。她的英语流利,笑声爽朗,令到身边的人都感到愉快。她的上司路克斯人场时,她笑昵地称他为"老板"。我不方便与他招呼,只能点点头。那日大使在礼成后离开现场,我临走后再依依不舍看她几眼。她彷佛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叹息,也难怪,我这份职业,就是不能引起任何人注目。那夜无事,我在宿舍很早上床,心中盘算着如何去接触她。找路克斯。第二天我在写字楼拨电话给路。嗨,小叶,
他一贯地热诚,"好久不见,好久不见。"我提醒他,"昨天才见过。"啊是,你如何?又快升职了吧?呵呵呵。我说:"乔治,无事不登三宝殿。"我能为你做什幺,朋友?乔治,昨天那个直发女孩子,叫王敏儿的新闻官,是你手下吧?敏儿?啊,自然,她确是我手下,怎幺──
他疑心起来,"你这家伙,眼睛好尖,喂喂喂,你的目光应当集中在A大使身上呀!"她可是独身女郎?
我急促地问。自然。
他说。乔治,帮我一个忙。我约她出来?
他接上去问。我看不见他,也可以猜到他在那里挤眉弄眼。是,请你大力赞助。敏儿眼高于顶,不一定成功。
他说:"她在我这里一年有余,我都没约会她。"你有老婆子女,谈什幺?他哈哈的笑,"我替你想想法子,有消息通知你。"我大急,"喂喂喂,你少跟我要花枪,你十年八年才给我消息,我等等就等死了。"我说:"就算十天八天也太多。"老小于,你别急色好不好?
他取笑我。不是急色,
我说:"是一见钟情。"罢罢,明天给你答复。约她吃饭。
我急急补一句。得了。她有没有男朋友?没有。
路克斯说。你怎幺知道?我不知道,什幺人知道?
他说:"你等我的好消息吧。"他挂了电话。我等着回音。过了两天,我不耐烦起来,可找路克斯。他吞吞吐吐,有口难言。我问:"怎幺?答应我的事如何?"小叶,抱歉抱歉,我问过敏儿,她说:(一)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我怪叫:"你明明说她没有男朋友!"她说她最近一个月才认识那位男士。我气愤:"有这幺巧。"就这幺巧,小叶,这是缘份。你这洋人懂得什幺叫缘份?我们洋人的缘份叫'机率'。
他说。我深深叹口气。还有,(二)她说你不该通过她上司来约她,令她有压逼感。我垂头丧气,她批评了我这许多话,仍然不肯与我出来,有什幺用?小叶,我承认敏儿是个出色的女郎,但其它的女孩子也很好──她的电话几号?他说了电话号码,"我劝你不必再动脑筋了,她是个尖锐聪敏强硬的女子。"这正是我喜欢她的原因。
我说:"咱们中国人有句俗语,叫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算了吧你。
他挂了电话。我为什幺喜欢她?因为她与香港一般女孩子不一样,一般香港女孩子欠缺阳光雨露,并且思想见地都非常狭窄,我无法容忍这类女孩子。但敏儿不同,我喜欢她精神奕奕的样子,虽未曾与她交谈,也知道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换句话说,她有洋妞的劲,又有中国女郎的文化。我过了三天才聚集足够的勇气打电话给她,这件事要早做,迟了只怕人家已经忘了我是谁,我总不能开口说:"一年前体育馆开幕那天──"届时人家已经儿孙满堂了。我说请王敏儿听电话。她问:"哪一位,这正是王敏儿。"声音很清脆活泼。我一时不知如何开口。"我姓叶。"叶先生有何贵干?
她问。我是A领事馆的人。哦。
她显然想起来了,"你。"声音顿时冷了三度,也并不再接口说话。敏儿,
我咳嗽"声,"你也许不记得见过我。"我记得,
她说:"那天你站在A大使身边,穿一套深咖啡色西装,极浅的淡绿色衬衫,配墨绿与咖啡细条子领带,咖啡色皮鞋,枪配在左脚踝上,可是?"我震惊,她那无懈可击的记性与观察力!我顿时面红耳赤起来,而我尚以为她正眼也未曾看过我。找我什幺事?
她光明磊落地问。我──
我竟然说不出口。她在那头不作声。我想约你见面。
我终于喃喃说了出来。她并没有挂电话,她温和的说:"有什幺事,不能在电话说吗?"我想见了面说比较好。
我觉得她语气略为松动。不必了,叶先生,我工作很忙,下了班,私生活也比较忙。
她暗示我,"再见。"完全不给我机会,我惆怅地想:她看清楚我,知道我是谁,可是她对我兴趣全无。多幺忠诚的一个女郎,有了男朋友,便不再看别的男人一眼。休假那日我吊儿郎当的在家练钢琴,母亲在一旁咕哝我不去找女朋友上街。虽然现在天下太平,然而配枪的人说不定哪一天就发生了事,母亲是很担心的,她老觉得我娶了太太,这担子就移交到妻子身上,她就可以安枕无忧。护卫员任满,我便可以升职。可是升不升还是一般寂寞,友人老笑我像电影中的独行杀手,冷着一张睑配着枪独来独往。大使最近参加一连串的慈善活动,因此我得到例假的比率也相应减少。今天是难得的浮生一日闲。找女朋友是难的,待我喜欢别人的时候,别人又不喜欢我。呵王敏儿。九月廿五日,我的生日,大使参加H埠的重光纪念日,我希望可以看到王敏儿。该日下午阳光普照,她与男同事站在一起维持秩序,那位男士高大英俊,与她犹如一对金童玉女。是不是她的男朋友呢?大概不是,路克斯没提起过。她仍然正眼都不看我。呵,狠心的女郎。她穿一件白色的上衣,白色的裙子,轻盈美观。我发现她最钟爱的颜色是白。跟我一样。我尽量将我的目光收回来,放在大使身上。大使微微向我笑,他是个老好人,没架子。他低声与我道:"看中了那白衣女孩?"我窘得不得了。爱情瞒不过人。
他向我眨眨眼。我涨红了睑。不妨不妨,我替你做这个媒。
大使说:"你放心,你们有的最见面机会。"我还来不及回答,就在这个时候,有两个大汉排开人群,挤了上来。我马上醒觉,一个箭步挡在大使前面。王敏儿与她男同事反应也敏捷,她一手拉着其中一个大汉,嘴里说:"请住!"可是那个汉子已经拔出了枪,我一手按低大使保护他,叫声"上帝!"便从枪套取出枪来发射。人群看到枪,马上哗然,大嚷起来,四向奔跑。那汉子将王敏儿挡在前而,发射一枪,没有命中任何人,我继而还击,射中他左臂,他的枪落地,但是他的同伴却向王敏儿开了一枪,她跌倒在地下。天!
我痛苦的扑过去。大队警察已经涌到,拘捕那两个大汉。敏儿!
我扶起她,"敏儿。"她的伤在左肩,她匕痛得睑色发白,咬紧着嘴唇。熬一熬,
我说:"救护车马上来,你这伤不碍事。"大使早已避到安全的地方。敏儿呻吟一声,"你那枪法!他箍住我脖子,枪指着我脑袋,你还向他开枪?"我歉意地说:"他料不到我会反击,所以才会击中他。"自然,
她瞪我一眼,"那是我的性命。"我真料不到她坚强若此,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谈笑风生。但她在肩膊上的血汨汨流出不停,现出一个血洞,我心为之碎。救护车赶到,把她抬上担架。敏儿闭上眼睛,我听见她说:"真狼狈。"我只能目送她上救伤车,然后与大队护大使回府。真险,我捏一把冷汗,几乎没崩溃下来。大使十分镇静,问我:"那勇敢的女郎如何?"医院说情况更好。不会有伤残吧?没有击中肩骨,实是不幸中之大幸。
我嘘出一口气,"伤口复元约在三个月之后。"如果不是她阻挡那个大汉,可能我们两人的身体都变了黄蜂窝。我点头,"枪手最怕意外,她挡上来便是意外。"大使安排去见王敏儿,我自然要跟了去。在医院遇见乔治路克斯,他心情很坏。我问:"怎幺了?"他说:"你是敏儿,你会怎幺样?肩上多个拳头似的大疤。"我不敢出声。她一点抱怨都没有,真难得,还牵记着工作呢,毫无疑问她会得一个奖章,但是……
路克斯说:"她的手臂……也许以后不能打网球了。"我激动的说:"对我来说,她还是一样的美丽。"她男友只来过一次。
路克斯说,"真不是人,还没患难便见了真情。"我会天天来看她。好好待她,她需要朋友。
路克斯说。他把敏儿估计过低。或者因为敏儿的涵养功夫实在好,她见到我很客气,叫我谢大使的花,并且叫我"神枪手。"最困难是做物理治疗,她咬紧牙关进病人称为"刑房"的物理治疗室,锻链她手臂肌肉机能复元。大使放我长假,所以我有空陪敏儿。她一直表现得镇静、风趣、乐观。我从没见过性格这幺完美的女子。通常我早上去看她一次,下午再去一次,陪她吃杯茶,散散步,谈几句话。话题从不涉及私人问题,我们谈国际大事,她非常有见地,我深深钟情于她。一日傍晚,我闲在家中没事,预备与旧校友去打桌球,偏偏他们又失约,我实在无事可做,于是再走一趟医院。我与护士们都混熟了,她们笑着说:"王小姐恐怕已经睡了。"我说:"不妨,我只想看看她。"我想推开病房门的时候,听见一个护士说:"如果我的男朋友这幺痴心──"月一个说:"嘘。"我微笑一下,推开病房。开头我以为敏儿睡了,因她没有开灯,又背着我躺在床上。"于是我放轻了脚步。但是我随即听到轻轻的饮泣声。她在哭。敏儿在哭。勇敢的王敏儿竟在独自哭泣。我呆在门口,心碎成一片片,她伤心而我不能与她分担,我枉为一个男人。我静静地走到她身边,把手放在她肩膀上,她抬起头,见是我,眼泪流了一脸。敏儿,
我轻唤她,"有什幺事?"她呜咽。我不出声,陪着她,心中难过之极。过了很久,她说:"……我不再美丽,我永远不能由穿露肩的衣服,他已经好久没来看我了。"我很生气,强自镇静地说:"谁说你不由美丽?我觉得你比从前更美,况且他不来看你不要紧,我来就行了。"她握着我的手,默默流泪。不要紧,别害怕。
我忽然鼻子一酸,也哭了起来。护士显然是听到声音,推门进来,看见我们两个人坐在那里哭,顿时一呆,随即说:"吵架?两个大人还吵架,快住声,多难为情!"我抹─抹眼泪。护士说:"没事就好,病人要休息,别坐太久。"她退出病房。我与敏儿说:"我明天再来看你。"她点点头。好好的睡,敏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她转一个身,我拍拍她的肩膀,站起来走了。那夜我也没睡好。趁她精神最虚弱的时候我伸出同情之手,无疑很快我便可得到她的感情,但多幺不公平,或许她并不是真正的爱上我──"管不了那幺多了。我会对她很好很好,她不会后悔。第二天我一早就到了,她在吃早餐,脸色朦胧,有种朴素的美。我并没有提昨夜的事,静静的坐在她身边。她把手放在我手上,歉意地笑。我拍拍她的手,不响,两人虽没有对白,但非常有了解。她缓缓吃完了早餐。薄薄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我觉得有点苍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最难突破便是这一关,我想接触她,但不知她是否有同感,我怕她拒绝我,我害怕。我简直开不了口,从没觉得自己有这幺笨拙过。她穿著宽大的白色病服,别有一番风味,美丽的女子穿什幺都美丽。护士来检查她的伤口,我要求看一看,敏儿也不忌讳,那伤口很大很丑陋,但是我却不认为这会影响她的美态。人的美丽必需自内心照出来,对我来说,敏儿无论如何是美丽的。那天下午我去找大使,求他代我向敏儿求婚。他诧异,"小伙子,现在不流行代行求婚了,凡事亲力亲为才是。"找不响。你上次不是碰了一次壁吗?你怕什幺?怕难为情?没有这种必要。会不会操之过急?
我问大使。你自己应该知道呀。
他说:"年轻人,你觉得时间到了吗?"他停一停,"会不会因怜生爱?我劝你谨慎一点,给她一点时间,也给你自己一点时间。"我低下头想一想,"我很爱她。"她呢?我没有问她。叶,你对我说的话,为什幺不对她说呢?我开不了口。傻子,我想你要我代说的,不是求婚,而是示爱?
大使问:"正确否?"我点一点头。好,叶,我帮你做这件事──顶尴尬呢,我都不知道如何开口才好。我不如对路克斯说。那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
我为难的说。"怕她不高兴。"那我亲自出马,我会说得很含蓄。谢谢大使。他微笑。我估计他在三两天内便会替我办妥这件事,心中比较踏实,一方面如常的去探望她。白天她仍然很愉快,说起话来颇精神,偶然也露出寂寞的神色,但不易察觉。我没料到大使去得那幺快,在她出院那天,他请她吃饭,我也在场,他坐敏儿身边,絮絮地陪她说了一夜话。她穿著白色的丝衬衫与黑丝绒裙子,一贯的高贵人方美观,我含了非常舒服。我请她跳舞时,她轻轻对我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听了这话,心中十分苦涩。女孩子一说"心领",便等于不接受这份感情。我忍不住问:"你还爱他?"她不答。你不肯给我这个机会?
我问。我们做朋友吧。
她仍然轻轻的。我不会满足。
我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吧。"人弃你取?
她苦笑问。我气,"我若有这种想法,叫我天诛地灭。"我、永远不能以左臂作剧烈运动了。
她说。废话,你是独臂力也不碍事。叶,你是一个好人。我说:"不见得,这不外是因为我爱你,不见得我对全世界都那幺博爱。"你生气了。是,一点不错,我生气,我不是一个大方的人,当一个女孩子乱找借口拒绝我对她的感情,我是会生气的,我只是一个凡人。她轻笑,"呵,你发脾气的时候多幺可爱。"她停一停,"能叫一个男人为感情而生气,到底姓难得的事。"一个男人向你求婚,是最大的致敬。她说:"这年头,爱管爱,爱得能够结婚,是另外一件事,爱得能够生子,更是另外一件事。"你明白这个道理,还拚命拒绝我?
我赌气,"我不是'对先生',你还要寻寻觅觅?"她仰起头笑。一支音乐完了。我叹一口气,送她回座。并不何道应怎幺做,照说我可以自说自话的追求到底,证明我对她真非假。但君子自重,人家说了"不",我就应该维持风度,退下。当夜我送她回家后,自己坐在钢琴面前狂弹了两小时。这未尝不是泄愤的一种方式。女孩子的心──我们也算是出生入死的关系了。我一直弹到清晨,只怕邻居来拍我的门,叫我"住手"?明天假期已经终止,我得去上班,我对敏儿的一段感情,也应中止了吧?大使这件意外使我升了职,加了薪水,调往另一个部门。我仍然是孤家寡人,寂寞的心。在一些场合内,仍然有机会看到王敏儿。她仍然在乔治路克斯那里工作。我问路克斯,"她找到男朋友没有?"路克斯耸耸肩,"不知道,她现在什幺话都不跟我说。"我心如刀割,"她快乐吗?"不知道,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在一个展览会中,我忍不住趋向前去,与她说话。好吗?好。
她点点头,"听说你升职了,恭喜。"你呢?
我问。老样子,我快结婚了。
她说。结婚?
我一震,"跟谁?"以前的同学。
她大方的答。我连忙镇静自己,"那更值得恭喜了。"她很含蓄的笑,"是的,对不起,我老板叫我。"我退开一步,让她走过去。她就是不肯跟我。我很怅惘,我们在一起,最好的日子,是在一间医院内渡过。我记得她偷偷的哭,我坐在她床头,陪着她……也许她要忘记整件不愉快的事,我,意外,她的男朋友,伤口,囚此她跟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我无法明白她的心,呵,女孩子的心。敏儿结婚那日,大使收到帖子,跟我通电话说:"我很抱歉。"我也很抱歉,以后出差,再也没看见过她那幺出色的女子。我将永远怀念她。虽然我不明白她的心                     
结婚写照 结婚三年了,房子是自己的,两千多尺地方,厨房依我自己喜欢的格式装修:宽
大,设备齐全,是个真正的厨房,可以做三十个人吃的饭菜。三个儿子,两岁一岁,另一个刚出世,家里奶粉一箱箱买回来,大儿子用杯子喝,他弟弟自己抱着奶瓶走来走去,小毛头则佣人喂他。咱们家,单是到钟头喝奶,那阵容就够瞧的,我只好叹气说一声:「阿玉姐,我也想喝一杯。」别以为房子大,住了两个佣人、三个孩子,加上丈夫与我,还有来洗熨的钟点女工,简直像个墟,挤逼得要命。丈夫下班到家,我就大叫,「老庄,帮帮忙好不好?小宇还没洗澡,他自己开冰箱偷果酱吃,糊了一身士多卑利,在那里哭了半天了!」老庄会把小宇抱起去收拾,这可怜的一家之主,是他要三个儿子的,他不值得同情。这种时候,阿玉姐在哄宝宝睡觉,阿珍姐追着小宙喂粥,我披头散发地在厨房炒菜,钟点女佣在努力熨那堆积如山的衣物,光是尿布掠得一露台,总有四五十张。大家比修建万里长城还累。我跟老庄说:「我情愿出去打工。」愁眉苦脸。老庄想一想,「再生个女儿,我准你复出。」我尖叫一声,差点没昏过去。有时候抱着小宇问他,「儿子儿子,你几时上学去呢?好让妈妈松口气。」小宇用胖胖的手臂围绕看我脖子,用他的肥头贴着我的睑,「我不要离开妈妈,我不要离开妈妈。」我叹口气,「你赶快找个女朋友私奔去吧,你妈妈吃不消了。」以前咱们的妈妈一生五六个,也不晓得是怎么支撑的。三个儿子长得跟他们爹一模一样,连德性都相似,顽皮得紧。玉姐有时捱不住,跟我诉苦,我安慰她:「你帮帮忙,再顶一阵子,你总比我好,我是家奴,一辈子跑不了,你总有出头的日子。」家里开销像淌水般,珍姐同情老庄:「先生蛮辛苦的,一个人赚,那么多个人花。」我气结,「这些人可都是他制造出来的!他还要女儿呢。」阿珍上下打量我,「太太你倒是保养得好,腰身仍然细细的,太太以前做什么的?」「腰货,操练有素,粗不起来。」「太太真会开玩笑。」她讪讪的走开。以前我是写小说为生的。现在?现在连看小说都没有空。早上六点半小宇小宙便会跳上床来找妈妈,永恒性粘呼呼的小嘴贴上来,叫着「妈妈陪我玩」,要我与他们讲话、亲嘴、拍背。老庄在床上呻吟,挥手,「出去,带着儿子出去。」看着他是赚钱的人,无法不一手挟一个,把小宇小宙抱出房间。我快成为举重好手,双臂壮得像大力水手。生活倒不失是快活平静的,也有刺激,像准备替孩子们找名校读书,把全港九的学校名单抄下来……我是一般人口中的幸福家庭主妇。那天早上,我在家与大嫂闲谈,一边替宝宝整理排泄后遗症,我说:「本来我可以有机会获诺贝尔文学奖,现在你瞧。」抱起宝宝,他嗒嗒地用小舌头舔我的睑。大嫂乐得「这儿子最可爱,老以为妈妈的脸是可以吃的。」「半夜哭起来简直可以退贼。」我说。「老庄也真是,果然生了三个兄子。」嫂嫂大表敬佩。「喂喂喂,儿子是我生的,九死一生躺医院,别乱给分。」我争辩。「都像爹爹,是不是,一般的圆面孔大眼睛。」嫂嫂接过宝宝。我加一句:「秃鼻梁。」电话铃响了,小宇跑去接听,手已放在听筒上。我喝道:「不准动,没礼貌,最不好就是让孩子们接电话,瞎七搭八,若人憎厌。」「你管教也太严了。一嫂嫂说。「儿子多,不管不行。」我取过听筒。那边是个陌生的声音
「庄太太---」阴沉沉。「我是。」我问:「哪一位?」「庄太太,我是为你好。」怪声怪气。「你是谁?」「你的朋友。」「谁?」我冒火。「你丈夫有外遇,你当心。」鬼祟得紧。「喂!」我大喝一声,「你到底是谁?」那边喀一声收了线。「神经病。」我放下话筒。大嫂问:「谁?」「神秘电话,说老庄有外遇。」大嫂睁大了眼,才要发表伟论,那边厢阿珍大叫起来──「太太,太太,不得了,小宇要将小宙塞进马桶里去!」那声音好比拉警报。我飞奔进洗手间,「小宇,我嚷:「我剥你的皮!」我抱着大哭的小宙出来,叫阿珍把小宇关在房间,稍后发落。大嫂急急问,「你怎幺办呀?」「什么怎么办?」我拍看小宙的屁股,哄他睡。「老庄有外遇。」她提醒我。「哦,」我叹口气,「她要是肯接收这三个儿子,老庄是赠品,送给她,我都累死了,想脱身。」大嫂骂声没正经,走了。我将熟睡的小宙放床上,去教训小宇。可是小宇也睡了,含着大拇指,胖头胖脑地,啊,都是我的儿子,将来成家立室,传宗接代。我心软了!紧紧将他抱怀内。正在得意,宝宝在外边哇哇哭起来。我放下小宇,奔出去白阿玉手中接过小毛头,我说:「你去买菜吧,我来侍候他。」阿珍说:「太太,我看你去替小宇买皮鞋吧,他说鞋子紧。」我抱过宝宝。我笑:「上星期去买衣服,售货员惊问:这位太太,你三个孩子呀!直情当我是落后民族,生那么多,我没敢应声,就走掉了。」「是呀,」阿珍说:「现在谁肯生三个呢,都贪舒服。」那日我们相安无事,其乐融融。傍晚老庄回来,饭后与小宇小宙说故事。电话铃响了,我去接听,又是那神秘女人的声音。「喂,庄太太?」「我知道了,我丈夫有外遇。」我幽默地说。她收了线。「我有外遇?」老庄莫名其妙的问。「人不可以貌相啊。」我笑。他不理我,揽看小宇进房,小宇那个胖头,在背后看上去,就跟老庄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爱这两个胖头。当夜我累极而睡。半夜,电话铃响,又是那女人的声音。我打个呵欠,「小姐,明天再打来,我要休息。」「每个星期三,你丈夫都会跟一个美貌的女郎相会,就是星期三。」「啊是吗?明大再说。」我挂上电话,转身熟睡。第二天是我到青年会做体操的日子,我那个生了三个儿子的肚脯需要疗理。老庄开车送我到青年会,我向他吻别。这是我最轻松的几小时。与我一起做体操的有周太太,但我怀疑她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是闲聊来的,最主要是诉苦。「庄太太,」她说:「一个女人,最可怜是丈夫有了外遇。」我以每哩三十咪的速度在踩脚踏车,气喘如牛,勉强问道:「是吗?」「自然,」周太夸张的说:「啊!那狐狸精会夺去你所有的东西,使你伤心痛哭。」我在跳绳,一边唔唔地应着,以表礼貌。她悲愤的说:「我是过来人,庄太太,你还年轻,你要当心。」「是,是。」我扒着船。周太太问:「如果你的丈夫有了外遇,你会怎么办?」我想一想.「从抽屉底翻出我那张陈皮大学文凭,重新去找工作,带着儿子过生活。」「你有几个孩子。」「三个儿子。」「呀,这幺多!」周大太震惊,更加担心。我淋浴后换回衣服,在青年会门口等老庄,他依时来接我。他看我一眼,「你容光焕发,我爱你。」「老庄,让我们单独相处片刻好不好?一回家简直像干革命似的。」「好,我们到山顶去吃杯茶。」老庄说。两夫妻其乐融融地上山顶,在旧咖啡室喝茶,湖光山色,尽在眼帘,哗,太高兴了。我跟老庄说:「认识你三个星期,你请我到这里坐,喝啤酒就喝醉了,一味向我求婚,真是的。」老庄哈哈笑。咱们的恋爱生活最乏善足陈,无聊得很,六个月后就计划结婚,筹备了四个月,找到房子,便旅行结婚,一点波折都没有。然后就是生孩子,他是独生子,希望多添男丁,什么年头了,还这幺迂腐,当时我也颇为生气,问他:「我包生儿子吗?」但不知怎地,生一个是男,生一个又是男的,就这么生了三个儿子。老庄自然当他们是心肝宝贝,不在话下,最乐的还是我的家公家婆。「你在想什么?」老庄温柔的问。「我爱你。」我说。「他紧紧的握住我的手,「你对于生活怎么样,还满意吗?」「自然,等孩子们大了,可以入学,到那个时候,咱们又有自己的时间,我们可以到巴黎去住半个月。」「最近家事把你累坏了吧?」他爱惜的问。「还好。」我用手比划一下。「记得我应允你买的那只白金钻石表吗?我已替你订了一只。」「嗳,何必浪费?」我客气起来,「不如把那个线省下来,换一辆平治房车,宝宝他们坐得舒服点也好。」「车管车,手表是手表。」他坚持。我亲吻他的手。老庄说:「咱们就这样恩爱到老,是不是?」「自然。」时间过得快,我说:「你上班的时间到了,而我,我要回去看孩子。」「好,送你。」老庄把我送到市区,我叫车子回家。珍姐抱着小宙在门口等我。「太太,」她马上告状,「你去看看小宇,抱着冰淇淋罐子在吃,我真怕他会生病,吃那幺多,我阻止他,他说要打死我。」「反了。」我扔下手袋。小宇在厨房,用一只大匙羹在那里往冰淇淋罐子里挖,一大口一大口往嘴里塞,糊得一头一脸都是。我也不出声,坐在他对面,看住他。他始终有点忌惮,放下匙羹。「妈妈。」他说。「妈妈很伤心。」我简单的告诉他。「妈妈。一他有点不安。「你长大了,现在有两岁零三个月了,自己会走路、会吃饭、会说话,就不要妈妈了。」「不,妈妈。」他很惶恐,要过来抱我。「别碰我,妈妈太失望了。」我推开他,「你看你,满头满脑都是冰淇淋,冰淇淋会替你换衣服吗?你爱冰淇淋多过爱珍姐?你怎么可以说要打死珍姐?」「妈妈------」「别叫我,」我生气地说:「我没有这么坏的儿子。」「妈妈。」他拉住我。我挣脱,走出厨房,他追上来,滑了一跤,哭起来,赖在地上待我去拉他。我站得远远的,「小宇,你给我自己爬起来,你是哥哥,这个样子,怎么照顾弟弟?」玉姐走过来骂我:「家里平安无事,这太太是要不自在的,非得弄得鸡飞狗走不可,他是哥哥,也总共得两岁,摔在地上,做娘的竟不去扶他。」我气,「阿玉,我教儿子,不用你管。」她不理我,去扶起小宇,又骂:「谁不知道你儿子多?这么糟塌!」哈!这老虔婆,我又不敢回骂她,她一不高兴走了,我连脚都得跳上来做。我忙着收拾厨房的残局,对于小宇的失去控制非常不满。电话铃响了,我出去接听。岂有此理,又是这女人的声音。「庄太太,你丈夫今天又去与别的女人勾三搭四──」我正没好气,索性拿她来出气,「你这个死八婆,我在这里忙得半死,你还来寻我开心,拿这种无关重要的事来嚷嚷!你撑饱了你!」「喂,」她的声音也大了,「我可是为你好。」「见你的大头鬼,我才不在乎。」我大力挂了电话。一转头,看见小宇站我身边。我睨他一眼,坐下,翻报纸。「妈妈,原谅我。」他可怜巴巴的说。「你去叫珍姐原谅你,你要打死的是她,又不是我。」他移动着胖胖的小腿去找珍姐。孩子们从小不教,大了就无法无天。我斜眼看见他与珍姐咕咕哝哝说话,阿珍淌眼抹泪的,两人拥抱在一起,我放下了心。阿玉大叫一声,「喝奶了。」瓶子罐子杯子一大堆排将出来。就一会儿又会叫:洗澡了!吃饭了!睡觉了!我的日子就这么过的。午后在沙发上坐坐就憩着了,两小时后醒来,小宇睡我脚后,小宙在身边,宝宝在我怀里。两个佣人抽空在折衣服吸尘,一片宁静。我看看这堆小人儿,全是我的心肝宝贝蛋,心头上有股形容不出的满足与快乐。实在太好了。小宙先醒,「妈妈抱抱。」我拥他在怀内,刚刚一个怀抱,重叠地,比抱着黄金都快活。我摸他的头发,深深闻他的脖子,拍他的背部。孩子们需要注意,如果经济能力许可,主妇还是在家与孩子们多接近的好,尤其是有三个孩子,更要小数服从多数。我如出去赚钱,何止八千一万月薪,但孩子们怎幺办?我是不放心把他们交在佣人手中的。小宙跟我说:「哥哥怕妈妈。」他咕咕地笑,已长了六个牙齿,可爱得不得了。「你怕不怕?」我呵他痒,「嗯?怕不怕?」「怕,怕。」他躲来躲去。「怕不怕爸爸?」我再问。「不怕。我只怕妈妈。」我也笑。老庄一直让我扮演反派的角色。小宇翻一个身。「嘘,别吵哥哥睡觉,你也是哥哥,哥哥都很承让弟弟,知道没有?」我说。小宙抱怨,「弟弟又不说话,又不走路,只会动动身体。」他学宝宝的样子。「他小,一下子就大了。」我莞尔。「跟我争皮球?」他犹疑。「一人一个皮球,没得争。 我说。小宇一骨碌爬起来,「那么为啥小宙老与我争皮球?」原来他早醒了。我大笑。晚上老庄回来,又是说故事时间。等到我与他单独相处,已是十点多。我替他钉毛衣钮扣,一边问他:「你有没有外遇?」老庄在外国住了十多年才回香港,中文不大好,文诌诌的词儿他听不懂。「什么叫外遇?」我解释:「外遇的意思是,除了家中老婆,外头还有女人。」「外头女人?」地瞪大了眼,「我外头有女人,你问我,我会承认吗?笨蛋,问了也是白问。」他转头睡着。我也知道自己实在非常笨非常笨,简直不可药救了。但做一个笨女人往往是非常有乐趣的,我睡得十分香甜。周末常有亲友来吃饭,我招待他们吃自助餮,且看我的菜单──两味沙律:青瓜蕃茄、洋芋鱼粒,两个主菜:猪排?饭加蛋、三丝炒面、两种甜点:芒果布丁、奇异果雪芭、还有各式果汁汽水,这可是个个星期更换的,非常适合孩子们口味。我做厨师,往往要忙一个上午,有时我索性把宝宝用背带背在身后。没人会相信三个孩子一个墟。星期六那女人没打电话来,我有点出奇。我蛮渴望知道老庄与他的外遇的最新消息,但随即我告诉自己.不可多事去管这种闲事。我冷眼看老庄,在我眼中,他自然是英俊的、能干的、勇敢的、负责任的,十全十美的好丈夫好父亲,他唯一的缺点是不大服侍女人,他的女人要自己三头六臂地照顾日己,不得诉苦抱怨,因她也是一个独立的人。我爱老庄,崇拜老庄,佩服老庄!尊敬老庄,老庄是我的一切,这家伙是我幸福的泉源。我伸一个懒腰,放下心来。星期日,佣人带看孩子们到祖父祖母家去,我与老庄玩纸牌。电话铃响,我取起电话,又是她。如听到老朋友的声音般,我问她:「怎么?我丈夫又行为不规了?」带点讪笑。「庄太太,你彷佛不太担心。」她警告。「没法度,听天由命。」我手上拿的是一张皇后,一张十──廿贴。不知道老庄手上是什么,我紧张起来。「你要当心,庄先生的外遇很漂亮──」庄摊开牌,「廿一点。」红心爱司,黑桃皇后。我深深叹口气。「输了。」那女人问:「输了?」莫名其妙。我朝电话说:「我没有空跟你说,改天谈。庄说:「廿一点,你欠我五十。」「你是个卑鄙的小人。」我悻悻然交上五十元。他笑着自口袋掏出一只长型盒子,「看这是什么?」我怔住,「你真的买了那只表?你哪来的钱?」「分了花红呀。」「家里要做的事多着呢,你想想,沙发要换,洗衣机要买特大容量的……」「得了,我再去卖命就是了。」庄睐睐眼。我打开盒子,晶光灿烂的一只表。「是不是这个款?」「是,是。」我高兴,「俗气而美丽,我喜欢这样的东西。谢谢你,老庄。」「别客气了,老夫老妻啦,互相欠下的东西也不少,在一起经过多少试练忍耐。」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孩子们睡了的时候,咱们的世界还是二人世界。婚后庄是我的一切,我的政府我的法律我的财产,如果他离开我……真是不堪设想的一回事,但是我不要杞人忧天,太阳也可能爆炸的,哪里担心得了那么多!第二天,我带小宇去幼儿园。小宇兄教师,一只手指含在嘴里,天使模样,教师马上喜欢他。当然,有时候他像小魔鬼,只有我知道。「叫什么名字?」「庄宇。」「几岁?」「两岁三个月。」「你喜不喜欢与小朋友玩?」「喜欢。」头头是道。于是他被取录了,待我要把他留在玩耍室的时候,他惊问:「妈妈,你要离开我?」「你要上学,妈妈不能陪你上学,如果这些小孩子的妈妈全部坐在这里,课室都挤破了,你要乖乖的,一会儿妈妈来接你。」他非常委屈,「几点钟来接我?」「三点钟。」「妈妈,你要买只手表给我,我要知道时间。」我忍着笑,朝他话别。才离开幼儿园,就有一位太太截住我,「庄太太。」她叫我。我一呆,「咦,你不是周太太吗?」离开健身院,几乎不认得她。「你怎么揽的!」她挥舞看拳头,「老公有外遇,不痛不痒地!」「神秘电话是你打来的?」我问。她不好意思,「我是为你好。」「周太太,我很多谢你的好意,可是没有证据,怎么告发他。」我笑。「星期三,你与我一起做运动的时候,他约人家到山顶吃茶。」周太太很激动。「是吗?周太太,你怎么知道?」周太太理直气壮,「我有亲戚跟他是同事,那天我亲戚在山顶旧咖啡店喝茶,看见他们。」「哦?那女人长得怎么样?」我已有数。「很漂亮。」「穿什么衣服?」「掠皮衣裤,时髦得很。」我笑:「周太太,跟我丈夫在山顶喝茶的那个女人,是我本人哪。」「我不相信!」她睁大了眼。「但的确是我哩,」我笑说:「我穿掠皮衣裤,在做完运动后与他去吃茶。谢谢你们关心,也谢谢你们称赞我漂亮。」她有一种「枉作小人」的表情,使我不得不安慰她。「周太太,还盼望你替我多多留神,有什幺风吹草动,赶紧告诉我。」我笑吟吟地说。她讪讪地走了。我在附近的公园内看小说,心里很舒畅,脸上带着笑容。三点钟我会去接小宇,一起去买只米奇老鼠于表,然后去超级市场购买杂物,回家去。数以万计的女人在社会上出人头地,争一度威风,但不是我。我的家是我的一切,我是个平凡的女人,服侍丈夫,把孩子们带大,已是生活的全部。我非常没出息,非常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