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园里的景点介绍:村官犯罪面面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6:45:17
村官受贿300多万
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1月20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北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于长松受贿 320万元,还犯有破坏选举等罪。此案一出,人们感到震惊:一个小小村',1)">
官,怎么会收受如此多贿赂?
于长松现年45岁,原任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北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青岛市浮山新区崂山区片村庄改造联合办公室北村社区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夏天至2007年八九月份,北村村庄综合开发改造项目招投标、北村村庄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工程相继展开。由于这些项目利润丰厚,竞争十分激烈,于长松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助推荐为由,先后收受或索取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320万元。
2007年11月,为了能顺利当选青岛市崂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在投票选举前,于长松向北村居委会选民发放了价值876400元的礼品贿赂选民,同时指示他人在收取选票过程中伪造选票。经过一系列的“运作”,于长松当选为崂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法院认为,于长松身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过程中,以贿赂选民、伪造选举文件等手段破坏选举、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法院一审判决其构成受贿罪和破坏选举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犯罪多涉及土地补偿款
根据法律的规定,村官并不是政府官员,除了管理村级事务外,最多也就是协助政府从事一些简单的行政管理工作。然而近年来,村官犯罪现象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据郓城县人民检察院的一项统计,2006年至2008年8月,该院共立案查处71人,其中农村基层干部 39人,占立案查处总人数的 54.9%,涉案金额280余万元。
郓城镇七里铺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村主任曹某和村会计曹某合伙,将 86万元土地补偿款挪用;郓城县张营镇张二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高某,在济菏高速公路连接线征用土地时,将已经拆除的一座属于村集体的二层小楼虚报给拆迁小组,骗取补偿款7万元后据为己有——村官贪污挪用数万、数十万元的案件,近年来屡见不鲜。     郓城县检察院调查发现,由于基层组织人员手中权力的局限性,能够在人事安排、 工程发包等事项上以权谋利的毕竟是少数。但随着城市化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许多村委会获得了较大数目的土地占用、征用补偿款。于是,一些村官便将黑手伸向了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土地补偿款。该县2006年-2008年查处的村官犯罪案件中,发生在土地征用环节的贪污、挪用公款犯罪29人,占犯罪“村官”的74.36%。
权力缺乏监督制约
郓城县某村党支部书记,将征地补偿款近50万元不入账,向村委会和全体村民隐瞒起来,说成是土地出租,然后用该款孽生的利息支付土地租金,并且多次挪用该款,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赚取利息。该款被隐瞒达4年之久。
临沂市罗庄区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某,在收取29万元土地承包费后,认为个人用一用没关系,既不自己占有,也不会造成损失,就以个人名义私存,并用作抵押贷款2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村级组织实行自治,但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村官之所以能轻松贪污挪用公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些村官法制观念淡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村级财务管理存在漏洞,村官权力和村财务都缺乏监督制约。在这些地方,村支书或村主任一人说了算,财务审批手续不全,村财务不建帐,集体财产底数不明,会计记录不清楚、不完整等。如郓城县查处的39个“村官”中,发案村都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管理不严的问题。
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在查处南关村村干部贪污窝案前,这个村曾先后3次发生大规模的村民集体越级上访,被外界称为“告状村”,村里治安恶化,经济退步。罗庄区检察院查办的5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均因为村干部违法乱纪,引起了村民多次到有关部门集体上访。罗庄区检察院赵云昌认为,这些案件发生在广大农民群众身边,虽然多数案件涉案数额不是特别巨大,但在群众中的影响十分恶劣。如一些“村官”将土地补偿款领回后迟迟不发给群众,将补偿款借给他人做生意,对群众则宣称补偿款没到位。老百姓赖以生活的土地没有了,土地补偿款领不到手,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宁津县人民检察院高忠祥建议说,堵塞村官犯罪的漏洞,必须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官素质。同时需要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村级财务的管理问题,全面推行村级财务资金统管制、村会计代理制等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吴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