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颐和园:家电下乡”惠农还是惠商 这是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0 18:22:47

买家电有补贴、家电下乡,这是两个很有新意的概念,这两个概念组合到一起,便是“家电下乡政策将启动,农民买家电可获13%财政补贴”之政策的核心内容。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于22日联合宣布了上述政策。

这项被称为“重大财政政策创新”的举措将率先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试点,试点地区的农民买到贴有“家电下乡”标识的限价产品后,相当于产品售价13%的补贴将由财政部门发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毫无疑问,农民们能买到便宜的家电,没什么不好。但是,将此誉为“支农惠农的重要措施”,我认为存在用词不当之嫌。

一提起“产品下乡”,我总是容易想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被城市淘汰的喇叭裤等商品开始在农村流行的情景。只不过,那时候喇叭裤、录音机、黑白电视机整卡车地运到农村那阵子,除了价钱便宜一些,并没有来自政府的补贴。但此类经营行为的一个显著特点似乎是共通的——刺激农村消费市场、将滞销产品变得畅销——在城市逐渐被淘汰的产品,几乎都这样想或这样干过。这次“家电下乡”也有这样的意思,有官员的讲话为证:实施“家电下乡”,既可转移出口能力,减少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又可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如是说。

这么说来,“家电下乡”最大的受惠者应当是家电生产企业,是为“惠商”,或“补贴企业”。这个账并不难算:家电不像喇叭裤,在农村可谓高档消费品,要想让农民产生购买的兴趣,限价与补贴是行之有效的。产品价格的13%名义上是补贴农民,但实质是补贴企业的,这不但是对企业限价的回报,也是激发农民消费的有效办法——毕竟,将13%补到产品与发给农民,虽结果相同,但意义不可同日可语。

当然,家电企业得到实惠的同时,农民的确获得了购买便宜家电的机会。如果非得说“家电下乡”政策具有惠农含义的话,我认为最终不过是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得到了实惠,是为“补贴富农”。穷人没有购买力,理所当然地无法享受13%的补贴,即使为了享受这一补贴而不顾及家庭收入,奢侈消费一把,其后果将不仅与“支农”与“惠农”相距甚远,甚至一不小心而衍变为“坑农”——昂贵的电费、手机话费将成为农民新的负担。毕竟,我们不能指望每一个消费者都能通过看电视、打手机而找到致富之路。

财政部官员曾晓安称:在当前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别较大的形势下,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家电下乡”,激活农村消费,是解决扩大内需的客观要求。在我看来,这句话中最重要的一个信息是,政府是非常清楚农民“增收困难”的。既然农民增收困难,那么向农民推广家电为时尚早,不但不能增收,反而可能加重经济负担。显然,政府的当务之急应当是帮助农民解除增收的困难,譬如降低农村远高于城市的电价、补贴远远落后于城市的基础教育、补贴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如此等等。

我估计有人会说,任何一项惠民政策都不可能面面俱到,“家电下乡”至少会让那些有购买能力的农民受益,让家电企业受益。对此,我的意见是,财政补贴的真金白银也有农村6000多万低收入人口的份儿,“惠农政策”为何要撇下这么大的群体不管?在农村,政府有太多比“扩大内需”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有比“锦上添花”更重要的“雪中送炭”要去尝试。

现阶段,中国9亿农民的每年人均收入不到3000元,从这个现实来讲,三农研究专家温铁军所说的“市场手段不适合9亿农民”的观点实在与“反市场”无关。中国农村的现实表明,眼下推出“诱使”农民消费高档商品的时机远没有到来,即使少数富起来的农民有较强的消费需求,那也是企业要解决事情,与政府何干?我希望,“家电下乡”政策的试点工作能促使政府部门认清这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