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泽涛的丁丁尺寸图片:关于做好外国专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2:03:05

关于做好外国专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

随着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人数不断增长,由此引发涉及外国专家的聘用合同纠纷争议日益增多,许多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后,寻求仲裁的情况越来越多。但过去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依据,多数地方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对涉及外国专家聘用合同的争议不予受理,致使一些争议不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这不仅影响了外国专家工作的规范管理,也对我社会稳定和国际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外国专家仲裁受理问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作了《关于涉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有关问题的函》的回复,明确将外国专家纳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根据此函,为进一步做好外国专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涉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有关问题的函》([2010]629号)的精神,充分认识外国专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对于维护聘用双方合法权益,实现外国专家和谐聘用的重要意义,并切实落实执行。

二、主动加强与仲裁工作主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支持他们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做好外国专家劳动人事争议受理及仲裁相关工作。

三、鉴于外国专家工作政策性较强,你们要在仲裁工作主管机构的指导下,积极推荐熟悉外国专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同志参与仲裁工作,提高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水平,依法保障聘用双方合法权益。

各地要从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提高外国专家依法聘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外国专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营造引进海外人才的良好环境。

                                

附件:

《关于涉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629号)(略)

           

                  二O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