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猫确认购买之后:北京明确规定新购经适房禁止上市出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14:53:53
北京明确规定新购经适房禁止上市出售
意见指出,将严格经适房上市交易管理。建立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新购买的经适房确需转让的,由经适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具体施行时间和办法另行规定。 [详细]
北京2人以上家庭优先配售保障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导单身年轻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详细]
北京经适房买卖将封闭运行不对外
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封闭运行机制,新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转让的,由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具体施行时间和办法另行规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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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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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哪些经适房不能买卖 时间如何界定?
·A:按“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执行
新政施行时间一旦确定,经适房将分3类:2008年4月8日前的、2008年4月8日后至新政前的、新政施行后的。据媒体报道,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曾就此表示,这三种类型的经适房可能按“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执行。【详细】

·Q: 新老经适房销售价格如何确定?
·A:新政实施后的价格待出细则
2008年4月8日前的、2008年4月8日后至新政前的经适房,2008年4月8日前签约按成交价10%补交收益款,2008年4月8日后签约按与同地段相似商品房差价的70%补交。新政施行后的价格标准细则待出。【详细】

·Q: 哪些人可以优先购买经适房?
·A:优先向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
根据意见,经适房和限价房将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导单身年轻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详细】

·Q: 有其他住房后 还能再住吗?
·A:继承、受赠取得房屋须退还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出。原经适房由政府回购【详细】



·行业分析
·伟业我爱我家:经适房禁止销售 消除非法骗购套利空间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以往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双规并行且可以转化,给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买卖带来了巨大的套利空间,使得经济适用房成为了某些人非法牟利的手段。【详细】

·链家地产:经适房封闭运行 将有效避免保障房资源流失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分析认为,经济适用房封闭运行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避免保障房资源的流失问题,尽量减少经适房住户出现投资心态。同时在未来以公租房为主的格局中,促使有限的可售保障房资源能够循环利用。【详细】



·中原地产:北京保障房指导意见出台 或将直接调控房价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认为,公租房的建设解决了部分刚性需求,且对目前楼市调控有比较明显的心理影响。限购抑制住了投资投机需求,公租房等保障房缓解了刚性需求,市场有更大空间期待房价回调。【详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 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 款、借出款等。
经适房转让条件:
█ 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想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
█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