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第一炮酷我音乐:网易解读:利率市场化解决高利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5:03:03
导语: 近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表示,银行业“确实是暴利的”,其资本利润率已经高于石油和烟草。这主要是利率管制下的存贷款利差造成的,怎么才能改变这一状况呢?[详细]
存贷款利率管制形成高利差保护,带来诸多问题
法定利率造成对银行的利差保护,利差空间自1994年以来连年扩大
不同于货币市场交易和债券市场的市场化定价,中国对人民币存贷款领域一直实行“贷款管下限、存款管上限”的利率管制,以央行制定的法定利率为基准。法定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的差值,称为“名义利差”(或“毛利差”)。诚然,基于呆坏账、不良贷款的存在,反映银行真实利息收入的“实际利差”(或“净利差”,银行利息净收入/总资产)一般小于“名义利差”,但名义利差的存在,仍然为银行营造了一个利差保护空间。
自1994年实施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以来,法定利率下的利差保护空间逐年扩大。1994年以前国有银行的名义利差基本为1%左右甚至是负利差,到1998年扩大为3.15%,此后长期维持在3%以上,国有银行的收益因此而大幅增加。
高利差保护带来银行“暴利”
随着信贷热潮的到来,高名义利差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滚滚利润。根据银监会统计数据,去年前三个季度,中国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利润8173亿元,同比增长35.4%,人均利润近40万元。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估计,2011年商业银行的全面利润会超过1万亿元,人均利润会超过50万元。
而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去年前三个季度实现利润只有3.68万亿元,总就业人数8700多万人,据陈永杰估计,除去个人所得税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人均净利润仅3万元,银行的人均净利润是工业企业的12倍。“所以说我们的银行业确实是暴利的。”陈永杰表示。
而银行的“暴利”多数来源于利息收入,利差保护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16家上市银行去年前三个季度的净利差收入超过1.2万亿元,占营业总收入80%。其中五大国有银行为71.7%,股份制商业银行为90%以上。也就是说,银行的营业收入当中百分之七八十都是来自于存贷款利差。
高利差保护令银行赚钱如此容易,无怪乎民生银行行长说出“企业利润那么低,银行利润那么高,所以我们有时候利润太高了,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的话了。
高利差保护令银行沉迷于放贷,不利于业务转型
既然高利差保护下,银行可以轻易获得巨额利息收入,因此相对于其他业务商业银行更热衷于发展存贷款业务,这一点从银行对利息收入的依赖程度就可以看出。中国银行营业收入中70%-80%来自利息收入,而从国际上看,银行的利息收入一般只占全部收入的50%,非利息收入占另外50%。
近几年,金融宏观调控部门、监管部门一直呼吁发展非贷款业务,提高非利息收入,但实际收效甚微,这自然是高利差保护的原因。对于商业银行管理层和客户经理来说,在利润考核目标约束下,发展存贷款业务完成利润目标远比发展中间业务容易得多。
银行热衷放贷,必然会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信贷扩张和流动性过盛;而银行业因此而更倾向于为大型项目提供大额贷款,令有资格承接此类项目的国企、央企获益,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则不是很重视。
银行“暴利”多数来源于利息收入,利差保护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推行利率市场化取代利差保护,同时应放开融资渠道限制
在现行利率管制下,难以完全消除利差保护
对于利率管制下的高名义利差,有专家建议可以实施“单边加息”,即只调高存款率或只调低贷款利率,把中间的存贷利差缩小。这样或许可以让银行少获得些利润,但仍然改变不了“利差保护”这一事实,仍然阻碍竞争、阻断供求调节。
在1994年实施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后,就已经将银行定位为盈利机构,确立了以利润为目标,国家也以调高利差来表明对银行利润目标的确认。因此,即使国家缩减利差空间,也不可能再出现1994年以前的低利差甚至负利差。
即使利差缩小了,也仍然是“利差保护”,银行获得的利息收入仍然比在货币交易市场、债券市场等市场环境下获得收益要容易的多。利差缩小说明利润空间缩小,这有可能刺激商业银行更加热衷放贷,从总量上来弥补,再以高息揽储等手段应付贷存比等监管。
推行利率市场化,用供求调节取代利差保护
若想从根本上解决银行利差保护的问题,只能取消存贷款的利率管制,实施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的决定由市场力量的交互作用来实现,这样产生的利率就是市场均衡利率,是供需双方的条件都得到满足,真实体现市场上的资金稀缺程度以及银行的竞争力。
而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也已经具备。日前央行网站再次发布了周小川于去年初发表的《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报告称,截至目前,经过一轮大规模的金融机构改革,几乎所有大中型商业银行不仅资本得到了补充,而且已成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这说明对于放开利率保护后有可能出现的风险,银行已经具备一定的抵御能力。
同时应打破金融垄断,增加更多的融资渠道
长期以来,因为政府对企业发债的监管、以及未对民间融资进行合法性认定,中国的融资渠道一直是以银行为主要渠道。中国以银行信贷为主要方式的贷款数额占据企业融资总量的80%左右,而在发达国家则只为50%左右,美国甚至更少,只为20%左右。融资渠道的管制造成了竞争不足,无怪乎有“企业是银行的套僧肉”一说。
因此在放开存贷款利率管制的同时,也应该放开融资渠道管制,例如允许企业自主发债、认定民间融资的合法性,为市场注入更多的竞争者,这样可以刺激商业银行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以及转变业务类型。事实上,若中国的大型企业也可以如发达国家那样自主发债,银行为了生存就必须争夺中小客户;再加上实施利率市场化后,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风险可以从利率调整上弥补,这样也有益于中小企业融资。
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的决定由市场力量的交互作用来实现,真实体现市场上的资金稀缺程度以及银行的竞争力。

利率管制下的高利差保护催生银行暴利,并令其更热衷于放贷,进而刺激信贷扩张。以管制的手段缩小利差范围不能改变“利差保护”的现实,应该实施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引入更多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