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微博钢琴曲简谱:行政考试——————抓住干部职工关注的重点问题 大力推进税务干部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7:53:05

在部分地区出口退(免)税工作

座谈会上的讲话

解学智

2010112

 

同志们:

今年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国货物劳务税收工作会议精神及年度进出口税收工作部署,正确认识形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政策,加强管理,坚持依法退税与防范骗税“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努力构建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内控外防机制,有效发挥了出口退税在支持外贸出口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第一,准确及时办理出口退税,促进外贸出口较快增长。今年1-8月,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了回升向好的势头,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截止8月底,全国进出口总额18755.8亿美元,同比增长40%,大致接近于20081-9月进出口规模,基本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其中,进口8858.4亿美元,同比增长45.5%;出口9897.4亿美元,同比增长35.5%。这一成绩的取得,与国家多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准确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有着密切的联系。截止9月底,全国已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5298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退税3927亿元,同比增长29.3%,免抵税额调库1371亿元,同比下降30.4%。

第二,适应宏观形势需要,优化出口退税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在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制订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两个管理办法;明确了因金融危机致使出口企业逾期收汇核销办理退(免)税问题;扩大了边境地区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税的贸易方式和边境地区,及享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的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配合人民银行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并组织各试点地区对拟列入试点的企业进行评审,目前试点地区上报拟试点企业75515户,经税务机关评审初步拟同意其中65000家企业开展试点。此外,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从715日起取消钢材等406种产品的出口退税,为促进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较好的政策支持。

第三,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内外并举的出口骗税防控体系。今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在对外积极主动与商务、财政、海关、外汇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的基础上,切实采取一系列手段和措施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出口退税内控管理机制。一是切实加强了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的提示发布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口退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下发了日常管理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出口企业和出口商品信息,强化了出口退税工作风险管理理念,提高了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的针对性,夯实了构建全方位防范骗税体系的基础。二是积极改进了出口退税函调管理工作。从91开始,新的《出口退税函调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退税部门核查与发函、征税部门回函及其处理,均做了进一步明确细化的规定,对提高函调的有效性并利用函调加强出口退税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三是深入开展了出口退税核查及审核系统完善工作。重点对2007年以来的退库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地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审批数与退库数的一致性。同时,积极推进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与综合征管系统的衔接,加快出口退税税库银联网,确保出口退税的各项操作都能在系统内完成,避免人工采集数据或手工开具税款退还书所产生差错。此外,总局还通报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应用情况,督促各地对违规操作进行了整改,进一步促进了内控机制建设和税收漏洞的防范。四是有效发挥了预警分析在出口退税管理中的作用。各地根据总局出口退税预警分析所发现的一些出口异常情况,及时组织进行重点核查、摸清情况、排除疑点、发现问题,构建了上下联动、反映及时、运行畅通、监督有力的出口异常处理机制,为确保国家退税款安全、防范出口骗税行为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四,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政策调整预案准备工作。今年以来,为继续应对好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总局以增值税立法为契机,组织部分地区全面清理出口退税政策文件和管理规范,并开展了加工贸易税收政策、对外承包工程退税、启运地退税等大量调研工作,提出了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的初步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积极作用做了大量的研究储备。

第五,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增强进出口税收部门的干部队伍素质。今年以来,针对税务机关内部机构调整、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总局组织了全国处级干部出口退税业务培训班,各地也因地制宜地举办了一些专题培训班,提高了干部专业技能,增进了联系与沟通,促进了队伍建设。

2008年以来,税务部门的进出口税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税收制度化和管理规范化都朝着正确的方向扎实地向前迈进。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出口骗税的形势比以往更加严峻,防范和打击骗税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出口退税管理与国内税收管理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整体合力尚须有效增强;出口退税数据的整合、分析、增值应用工作还有所欠缺等,迫切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予以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当前出口退税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企稳回升进一步巩固,外贸出口呈现出恢复性增长的势头,但国际、国内经济仍然还面临着许多深层次问题,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出口骗税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情况。这对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找准对策,妥善应对。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清形势,积极优化出口退税政策

当前,从国际环境看,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存在,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牢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持续抬头,国际贸易摩擦日益频繁,人民币升值的外部压力继续增大。从国内环境看,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虽然进一步巩固,但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仍显不足,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较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刻不容缓且任务艰巨。出口退税作为促进外贸出口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政策手段,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面前,也面临着许多亟待妥善解决的新问题、新矛盾。如:西方一些国家对我国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颇有非议,美国、欧盟先后加大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力度,近年来我国已成为全世界被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出口主体多元化、出口方式多样化、出口技工贸一体化的态势不断发展,优化出口结构、稳定出口市场又从客观上对出口退税政策提出了多方面的调节要求,相当一部分出口企业对退税政策的依存度仍然较高。这些都无疑加大了进出口税收管理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对此,我们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把握。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已经出台的稳定外贸出口的政策要一以贯之,认真抓好落实;另一方面,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出口退税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把握好出口退税调整的力度、节奏和重点。近期,总局根据外贸出口形势的变化,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拟对免抵退税办法适用的企业范围、取消出口退税率货物出口及来料加工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等进行完善,有关政策及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将提交本次会议讨论。希望各位与会代表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相关政策调整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更加有利于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实现科学发展。

(二)抓住机遇,努力提高出口退税法律级次

多年以来,出口退税法律级次过低,一直是困扰进出口税收工作的一大难题,直接影响了政策的权威性和执法的规范性。目前,增值税立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并将于近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配合总局在认真做好增值税立法工作的同时,紧紧抓住立法这一契机,努力提高出口退税制度法律级次,争取在增值税法中,将出口退税制度的总体定位、退税率设定的原则标准、退(免)税基本管理框架等内容,采取适当方式加以体现,为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三)创新机制,有效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先后7次提高了出口退税率,平均退税率已经超过了13%。这对缓解外需下滑的压力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一些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有所抬头,防范骗税形势更加严峻。回顾我国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历史,每次出口骗税高发期在时间上往往与提高出口退税率同步,较高的退税率是不法分子的主要利益诱因。同时,2008年以来为稳定外贸增长,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多项扩大出口的管理措施,如:外汇管理部门改革外汇核销制度,人民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海关简化审核手续、便利通关等,这一系列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都从客观上增加了防范出口骗税的难度与风险。此外,出口退税业务量在不断增加,但相应的人手力量却没有随之增长,大部分基层税务机关由于缺乏专门的出口退税管理机构,仅能指定少数人员专管甚至兼管出口退税业务,一些税收管理员对出口退税问题缺乏责任意识,研究不够,关注不够。这些都影响了出口退税的管理质量和水平,容易产生管理上的漏洞并引发骗税问题。近年来,各地已陆续发现了不少涉嫌骗税的案件,如:2007年底某地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出口涉嫌骗税;今年某地在出口退税预警分析中发现一些企业太阳能电池出口异常增长并有骗税嫌疑;近期也陆续收到一些举报,反映出口企业将不退税的钨制品申报为退税率17%的电气焊接机器及装置零件,将不退税的白银制品申报为退税率17%的电气零件等现象。由此可见,骗税分子的骗税手法在不断升级且日趋隐蔽化,既有传统的“四自三不见”买单业务,还出现“票货分离”、不退税或低退税率商品虚报高退税率商品出口等骗税新手段。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正面临着案件易发、多发、频发的严峻挑战。我们对防范出口骗税形势有充分的认识,在支持对外经济发展的同时,绝不能以松懈管理为途径、以侵蚀税款为代价,必须牢固树立严厉打击骗税行为就是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纳税人的最好服务,就是对税法权威的最好维护,就是对税法精神的最有力遵从的观念。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调查研究,创新管理机制,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疑点,做到常抓不懈、严管不疏、防范未然。

三、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要求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更是为即将开启的“十二五”布局谋篇之年。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出口退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全面加以认识、深刻予以领会,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为此,我就下一阶段继续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出口退税工作的责任感。出口退税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对外贸易的政策窗口,是货物劳务税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然要求出口退税制度在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承担更加重要的职责。各地税务机关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出口退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出口退税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一方面要不断优化出口退税政策,准确、及时办理退税,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行为,切实维护改革开放的良好经济秩序。特别是面对当前骗税行为依然频发的严峻形势,更要正确认识到,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是促进经济秩序良性运行、促进改革开放良好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在科学改进出口退税政策、依法加快退税进度的同时,充分看到防范骗税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纠正防范和打击骗税不利于外贸出口健康发展等错误思想,积极宣传和树立骗税是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秩序的严重损害的观念。要正确处理防范和打击骗税与准确、及时办理退税的关系,保持高度的警惕,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方面,要充分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在全面把握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特点的基础上,确定出口退税审核、核查以及函调工作的重点,找准涉嫌骗税关键部位和重要问题。既要减少正常经营出口企业的不良反响,也可以使税务机关有限管理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管理成效。另一方面,要对审核中发现的突出疑点、各方面反映的涉嫌骗税线索一查到底,严厉打击,要按照规定及时将涉嫌骗税案件移交稽查部门乃至移送司法机关,给不法分子以最大震慑。

第二,增强服务观念,努力保障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各地税务机关要通过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转变工作作风,优化退税服务,支持企业出口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一是要对进出口税收政策,特别是今年以来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宣传,认真贯彻,落到实处。二是要切实树立起优化出口退税政策就是从源头上为出口贸易服务的理念,根据形势变化和宏观调控目标,适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要增强预见性,未雨绸缪,提高出台政策的及时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加快办理退税,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目前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继续增大,汇率不断创新高,出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和汇兑损失风险。在汇率变动预期增强的时期,确保出口企业能够及时取得退税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是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应尽的职责。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做实做细各项退税工作,主动上门服务,加快退税进度。

第三,强化风险管理,逐步健全出口骗税防范新机制。风险管理是贯穿出口骗税防范工作全过程的核心。当前,应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风险防范:一是要创新管理机制,逐步构建全方位防范出口骗税体系。坚持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数据分析为基础,通过建立完善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出口退税审核管理,强化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并通过核查出口企业、进行函调等手段,落实审核疑点,有效防范骗取出口退税,实现退税审核、数据监控分析、预警评估、函调管理“四位一体”的有机联动。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的各项管理要求。今年以来总局先后下发了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企业信息、关注商品目录,《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近期还将下发《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管理办法》,这些都是总局构建全方位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当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总局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三是要加强征退税衔接,充分发挥基层国税机关和税收管理员的作用,提高管理执行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第四,加强信息管税,不断提升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水平。要把信息化技术运用和系统建设作为改进出口退税管理水平的重要实现手段。加强部门之间协作,拓展信息交换渠道,提升征税、出口信息质量,强化信息综合利用,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筑牢防范出口骗税防线。首先,要充分及时获取出口退税管理有用信息。要加快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三大系统整合进度,实现退税、征税信息的共享和同步。要积极与海关、外汇管理、商务、公安等部门实现有机互动,建立出口退税相关信息共享机制,拓展外部信息内容,规范信息交互渠道。目前总局正与海关总署协商,向海关总署传递出口退税审核重大疑点信息,提高骗税风险大的企业、商品、贸易方式等出口货物的查验率,使海关在维持现行整体查验率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骗税风险大的货物提高查验率。其次,要积极探索信息利用的方法,提高信息应用质量。逐步总结各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规律,拓展数据分析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出口退税预警评估模型。

第五,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研究储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要全面认识、准确把握出口税收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调整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措施,创造性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就必须加强调查研究。为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及对外贸易出现的新动态、新趋势,注重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基层部门、出口企业的意见,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调整和管理改进方案,为更好地提升出口退税工作水平做好充分地基础性准备。

第六,健全内控机制,大力培养过硬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出口税收管理工作责任重大,需要有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队伍。各地可以考虑在属地分类原则下,实行出口退税人才专业化管理,创新专门人员集中培养模式。要重视建立进出口税收管理业务人才库,发现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要保证人员的质量和数量,保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包括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审核审批人员在内的出口税收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同时,要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在相关岗位相互制约的前提下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力。通过内控机制的有效建立,一方面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也加大对干部职工的保护,减少其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促进各项工作环环相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七,增进多方协调,不断优化出口退税工作内外部环境。首先,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注重做好向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争取对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的支持。其次,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与海关、商务、外管、质检等部门的联系,落实部门间定期联系制度,充分做好信息互换和共享工作,提高相互间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率。在税务机关内部,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征管科技、电子税务、稽查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各方面对出口税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同志们,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出口税收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在这里对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也希望大家再接再厉,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总局的统一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并在日常工作中,多思考、多实践、多总结、多归纳,积极提出一些有益的思路,继续探索一些有益的做法,不断总结一些有益的经验,更好地将我们的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更好地为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而共同努力!

 

李兆贵局长在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报告

认真贯彻省局会议精神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李兆贵

2011824

同志们:

  在市委即将召开党的十一次代表大会之际,市局召开全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于全面贯彻市党代会精神,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常州经济社会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总局、省局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常州实际,重点研究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市局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税干部队伍是实现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几年来,市局党组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通过认真学习贯彻总局、省局关于加强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各级党政机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要求,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好班子”创建活动,全市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能力明显提高,带队能力显著提升。市局党组先后三次被市委表彰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优秀班子。去年,市局被市委评为“综合考核优胜单位”,位居垂直部门前列。各级领导班子也多次受到地方党政的表彰。通过竞争上岗等多种形式,做好各级班子的选拔配备,各级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有了明显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组织能力明显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显著提升。通过创建并大力弘扬常州国税核心价值理念,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搭建“道德讲堂”、国税文化长廊、“五好”和谐基层建设等载体,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明显增强,广大国税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全力搞好纳税服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树立了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涌现出晏小春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全系统连年获得江苏省文明行业称号,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持续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初步建立了领导干部重点培训、基层骨干强化培训、专业人才多途径培训、一线干部分岗位培训的全员培训体系,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学习力。目前,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干部达98 %以上,通过全省专业等级中、高级人员分别达61.96%15.97%125人获得“三师”等专业技术职称,63人获省局“五员”能手称号。全系统连续6年被表彰为常州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先进集体,被确定为常州市两个建设学习型系统“示范推广点”之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始终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以构建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大内控机制建设,完成了71个重点权力事项的内控机制框架构建,深入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清廉干事的氛围。继市局被评为“全省首批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后,武进区局又获得“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殊荣,并有7个单位成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特别是08年以来,市局用4年时间有针对性地对26个基层农村分局开展勤廉巡查,有力促进了基层建设,进一步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同时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加强教育,从点滴入手规范税收执法和服务,初步收到了良好效果。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与新的形势、新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要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提升我市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水平,我们必须把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上来。

    第一,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是认真贯彻中央和各级要求的需要。近年来,中央先后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在今年71日召开的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不能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能不能实现伟大复兴,要看能不能让各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7月中旬和8月初,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又专题召开全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以及落实措施。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这样的主题会议,全面规划未来的发展蓝图,充分显示了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在税收工作全局中的根本性和战略性地位,也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了方向和目标。我们一定要结合常州实际,认真贯彻好、落实好。

  第二,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实施“人才强税”战略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阶段,我市也处于由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之中,经济发展由粗放型向创新型、集约型驱动发展,这必将对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科学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源的流动性、国际性趋势和交易方式的多变性、复杂性,也对我们税收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从我市国税系统干部现状看,一方面管户大量增加、收入总量不断翻番,但人员总量相对稳定,存在着相对人手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年龄结构老化、人员知识退化的问题愈加突出,适应新形势要求,能征善管会服务的人才严重短缺,特别是高层次领军人才严重不足与人才不够用、不适用、不被用的现象并存。因此,要担负起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担,各级必须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人才培养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做到强税先强人,通过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税收科学管理水平。

  第三,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公正执法、廉洁从税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思想观念激荡,社会发展呈多元化趋势,对我们国税部门来说,面临的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因为我们具有国家赋予的税收执法权、管理权,而这种权力的运用也会时时受到各方面的干扰,能否公正执法,既关系到国税部门的形象,更关系到国家、党和政府的形象;因为我们具有国家赋予的税收执法权、管理权,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往往容易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进攻对象,能否抵御这些不法分子的进攻,自觉做到廉洁从税,关系到国家税款的安全,国家利益的保障和实现。从我们系统的现状看,少数干部精神懈怠,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以权谋私、以税谋私的问题仍未杜绝,违反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的案件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抓好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建设一支文明执法之师、廉洁高效之师。

  二、全面规划新时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蓝图

  根据当前形势和省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题,按照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保障机制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增强活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国税干部队伍,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常州“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思想保证和人才支持。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全市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重点,各级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管理监督机制更加科学、完备,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梯次配备、专长、经历、性格优势互补,班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

  ——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逐步形成。深入推进人才强税战略,建立与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干部培训模式,全面加强领军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基层应用型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各类人才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拥有“三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比例提高到15%以上,基层干部税收专业化管理技能全面提升。

  ——“和谐基层,活力国税”氛围浓厚。学习型组织、国税文化、和谐基层建设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富成效,公正、诚信、责任、和谐、专业、廉洁的价值观牢固树立,广大国税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和谐氛围更加浓厚。

  ——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科学合理的干部分途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存量有效盘活,人才比较优势进一步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充分调动。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持续深化。廉政教育更加扎实有效,广大干部法制意识、廉政意识不断增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制度建设更加配套,对两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力,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政风行风评议保持领先态势。

  ——国税部门的社会形象更加优化。文明创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服务易佳捷”品牌建设内涵不断深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类先进受表彰的级次和层次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保持省、市级文明行业称号,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取得明显成效。

  贯彻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各级国税机关在工作中必须把握好“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基本方针。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方针。当前,各级要更加注重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有效激励,探索人性化、柔性化、个性化管理模式,关注干部的思想和需求,关心干部的切身利益和个人发展,尊重干部的个性差异,解决干部的实际问题,最大程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人文关怀与严格管理有机结合,既要以情带队,也要从严治队,倾力打造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形成事业发展与个人价值实现的良性互动、和谐基层与活力国税相映生辉的生动局面。

  二是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的用人导向。为政之道在于人。德才兼备、选贤任能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贯彻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原则,既要重视考察干部的能力业绩,更要重视考察干部的思想品德。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不论资排辈、不求全责备,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

  三是坚持人才优先、重在培养的兴税战略。要牢固树立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深入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以人才优先发展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要把加快人才培养、促进人才成长放在首位,着眼于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两个关键环节,坚持学用结合,创新培养机制和方式方法,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要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立岗成才的氛围,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

  四是坚持激发活力、创新管理的工作重点。这次的全国税务系统和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都强调指出要以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活力、创新管理是新形势下破解税务干部队伍建设难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新形势下实现干部队伍建设新突破的关键所在。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学习借鉴公共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实践,努力推动管理理念、机制、手段、方法的创新,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动力。当前要重点围绕干部激励与管理,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征管运行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模式,提升教育培训效果。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工作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上,更加注重源头治理、超前防范,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教育,提高干部“免疫力”;更加注重机制建设,针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措施;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和规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制度落实;更加注重案件查处,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作用,推进惩治成果的转变。总之要通过教育、机制、制度和查处使广大干部对违法违纪的事“不想做、不能做、不敢做”,筑牢预防腐败的防线。

  三、认真落实新时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根据总局、省局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推动我市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讲党性、树信念,进一步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七一”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市局将举办学习胡锦涛“七一”讲话专题报告会,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紧密联系国税工作实际,抓好各级党组中心组、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在学习中要重点围绕“两个始终牢记”、“三个牢牢把握”,深入领会内涵,掌握精神实质,指导税收实践。

  ——加强国税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党建工作“核心、堡垒、先锋”工程,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国税系统党的先进性建设。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抓好省局党建工作十项制度和市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标准等五个文件的贯彻,形成党的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要继续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作风建设和服务品牌创建突出抓好基层一线窗口单位的创先争优。市局坚持每两年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继续组织党建目标管理、党员示范岗和结对共建等党建工作三项品牌创建活动,提升全市国税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加强国税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国税文化建设为引领,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国税道德讲堂”、“让思想远行”系列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强干部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常州国税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用先进文化凝聚干部的共同愿景,斧正价值取向,陶冶思想情操。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通过“局长信箱”、干部思想反映、谈心谈话等途径,及时把握干部思想脉搏,加强思想引导和疏导,更好地给予人文关怀,积极回应干部职工的合理诉求,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重点问题。要结合干部生活待遇、岗位变动、职务调整等切身利益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合规合理表达诉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高度关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影响,逐步建立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平台,每个基层单位都要配备12名舆情观察员,跟踪网络舆情,理性参与讨论,把握网络舆情的主动权。

  ——加强和谐基层建设。今年下半年省局将考察确定第二批“五好”和谐基层建设示范点,明年省局将全面组织“五好”和谐基层建设达标验收。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抓好市局制定的指标体系落实,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注重实效。通过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实现“管理在基层夯实、工作在基层落实、困难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体现、成果让基层共享”的“和谐基层、活力国税”的建设目标。

   (二)优结构、强管理,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深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既要充分发扬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又要强化集中统一;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切实增强班子团结,提高班子整体合力。要以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基层联系点和一把手谈心等制度,畅通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的沟通渠道,要围绕税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谋发展。

  ——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加大基层领导班子年轻化力度,进一步优化老、中、青梯次配备结构。注重从具有基层一线领导工作经历、实际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中选拔领导干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等多种方式,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按照省局关于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的规定要求,到2015年,市局机关45岁左右的科级正职和40岁以下的科级副职比例明显提高;辖市(区)局、市区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形成以45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并有一定数量35岁左右的班子成员;辖市(区)局、市区各基层单位班子中逐步配备一名女干部,从而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年龄、专业和能力等结构。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要不断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要建立竞争性选拔、考察任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市局机关、基层各单位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一般应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要改进完善民主推荐、考试测评、民意调查、考察谈话的方式方法,扩大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测评,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结果,做到既充分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落实交流回避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交流办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机关与基层之间,以及地区之间领导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根据省局有关规定,实行辖市(区)局、市区分局主要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班子正职一般以5年为一个任期,任职满1个任期的,一般应有计划地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2个任期的,必须交流;担任同一层次正职领导职务累计满15年的,一般不再继续担任同一层次的领导职务,原则上应转任非领导职务,符合晋升上一级非领导职务条件的,经批准可按规定晋升。要以辖市(区)局班子正职和纪检组长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要建立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机制,按照科学配置、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一般5年应对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一次,促进班子成员增强综合工作能力。

  ——强化管理监督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体现税收工作特色的考核评价办法,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评价干部。要健全完善“先进县(市、区)局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参与省局“先进县(市、区)局领导班子”评选。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各辖市(区)局党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以及机构编制职数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办法》等制度,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重培养、提素质,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将全面实施“528”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即:着力培养50名高素质领军人才、200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和800名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形成以高素质领军人才为重点、以高层次专业人才为主导、以基层应用型人才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新格局。

  实施50名高素质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适应经济全球化、税收国际化、征管现代化的新要求,五年内着力培养50名能够把握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财务会计制度,掌握主要发达国家税法基本框架和内容,通晓国内主要经济类法规,善于运用技术手段提取企业数据进行分析,在税收领域某一方面有专长,能够承担全市税务重大课题、重点项目的领军人才。根据税收业务需求,分类制定所得税、反避税、稽查等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通过选派参加总局、省局领军人才培训班,组织递进式集中学习、课题攻关、业务沙龙、实战案例研讨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途径培训。

  实施200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一批专业等级考试获得高级、参加各类业务竞赛获得能手、参加省局高层次人才高级研修班学习和具备“三师”资格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通过集中培训、岗位实践、个人自学、考试竞赛等形式,五年内培养200名懂国际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知识,懂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专业人才。市局将制定年度培养计划,系统组织全方位培训,并每年对各基层单位专业人才的培养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和考核。各单位要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实现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的有机结合,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保持专业人才的优势,使他们真正成为税收专业化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

  实施800名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切实加强基层一线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全面开展基层一线干部岗位分类培训,大力倡导在岗学习,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专业能手竞赛,着力培养800名熟悉税法和财务会计、懂评估、会查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针对当前基层干部不熟悉财会知识、急需更新的现状,根据省局的要求,市局将实施一线干部财会知识“三年提升计划”,大规模开展财会知识培训,组织参加省局财会知识在线培训和达标竞赛活动,提升基层干部财会知识水平。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年度制定基层干部财会知识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在岗学习和脱产培训,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四)优配置、增动力,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坚持“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进一步盘活人力资源存量,激发干部队伍潜能。“抓两头”,即抓好非领导职务的选拔和年轻干部的培养。在总结去年选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择优选拔的原则,将非领导职务的选拔与公务员年终考核、专业等级资格等相挂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级非领导职务的选拔机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市局将建立基层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上挂下派、多岗位锻炼、集中培训、承担重要任务等多种方式,把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有效提高其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竞争实力。对新录用公务员,要通过强化岗前培训、初任培训、实施导师制等措施,使其尽快熟悉税收工作,尽快实现角色转变。“促中间”即针对干部队伍不同年龄层次、知识和能力结构,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需求,借鉴效率参数的概念,灵活科学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激发干部爱岗敬业、敬业精业、争创一流的内在动力,力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健全干部激励机制。要建立从基层选调干部充实机关的工作机制,形成人才在基层锻炼培养、机关干部从一线干部中选拔使用的良性循环机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要建立健全一般干部岗位轮换制度。要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持续改进”的原则,稳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绩效管理在促进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激发组织活力等方面的激励作用。此外,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扎实稳妥地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全力维护队伍稳定和各项税收工作正常开展。

  ——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以分类管理为主线,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在省局统一部署下,认真学习试点单位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的配套管理办法,从而建立具有常州国税特色、以专业等级为基础、以素质能力为导向的管理新机制。

  (五)抓党风、促行风,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防线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带好队伍是尽职、带不好队伍是失职、出了问题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每个领导干部明确责任要求,班子一把手要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机关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廉政建设负全责,对分管业务范围的源头预防机制的建设和落实负责。同时,分局的科长也要强化“一岗两责”、守土有责的意识,“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总局配套的实施办法,坚持从严检查考核和强化责任追究相结合,把考核结果运用到目标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和拟提拔干部的廉政意见中。对发生总局实施办法中规定的11种情形,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直接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刑事案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年度责任制考核被评为“差”等次的领导干部,要予以免职;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责。

  ——构筑教育、制度、监督三道防线。要积极开展执法风险、廉政风险教育,重点针对征、管、查,人、财、物管理中的关键岗位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使教育达到“体检治病”的良好效果。要按照“制度加科技”的要求,逐步构建“以明确责任为基础,以权力制衡为核心,以流程控制为主线,以完善制度为根本,以公开透明为保障”的内控预防机制,最大限度地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严格控制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从源头和机制上有效防控腐败风险。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督查内审、“一案双查”和基层分局“勤廉巡查”,加大信访查办和案件查办力度,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同时,要把惩处人、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惩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目前,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工作已经结束,区县级行风评议将在8月底结束,9月份将对市一级开展评议。各级国税机关要在前阶段政风行风评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局“保三争一”的目标要求,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内涵求深、工作求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巩固成果,保持领先态势。要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坚决治理和查处违规强行指定税务代理、“吃拿卡要占借报”等违纪行为,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作风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行风建设的成效惠及于民,以良好的行风取得政风行风评议的良好成绩。要深化财务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倡导厉行节约,深入开展公务用车、公费出国、公务接待和“小金库”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对领导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有问题隐瞒不报,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严查重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目标,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钱冠林、冯惠敏同志

在全国税务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钱冠林同志的讲话

2011527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精神,对税务系统开展这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和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等专项治理工作。刚才,浙江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等六个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供大家参考借鉴。下面,我代表总局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中央近期部署的两项专项治理工作

前不久,中央下发文件,并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作了部署。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总局分别发出通知,就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并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强调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前,公务用车中存在的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就是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两个突出问题。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的实际行动,也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步骤,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我们党的传家宝。虽然我们国家的综合国力增强了,各方面的条件好了,但艰苦奋斗的精神决不能丢,无论如何都不允许奢侈浪费。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应该作出表率。2009年以来,中央连续三年下发有关文件,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进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方面的任务仍很艰巨。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引导和督促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

第三,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是推动税务机关改进作风、提高效能,顺利完成“十二五”税收发展目标任务的现实需要。最近,总局印发了《“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的目标要求,关键是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认真真地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消除和防止因公务用车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存在,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消弱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扰领导干部的工作精力和税务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引导和督促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坚持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当前,全国国税系统要按照中央精神和总局部署,扎实推进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中央精神和地方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要明确任务要求。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方面,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主要任务是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方面,总体要求是坚持清理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结合,进一步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行为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主要任务是对今年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学会、研究会、协会等拟举办或参与的各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清理和规范。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活动,严格庆典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严格限制活动规模和开支,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举办涉外论坛的规定。

要抓住关键环节。两项专项治理任务重、头绪多,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此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严格清理纠正。要按照统一部署,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自查,不遗漏、不隐瞒,彻底摸清车辆底数。要组织力量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实甄别,不留空白、不留盲区,并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二是严格编制和配备标准。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按照不突破原有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要求,明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总量,严格依照规定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三是严格使用管理。要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也要着力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严把审批关。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要纳入本单位年度会议计划,按照程序报批。二是严把经费关。按照谁举办、谁出资的原则,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范围,接受审计监督,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三是严把领导出席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

要掌握方法步骤。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主要分动员部署、清理纠正、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主要分动员部署、审核备案、监督检查、总结评估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要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时限,以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在推进过程中要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要重点把握好新老政策的衔接,着力解决老问题、落实新规定。要准确认定超编车超标车;要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按照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经批准继续使用和换回、退回等方式处理好超编车、超标车和摊派款项购车,严禁擅自处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机更换公务用车,凡是提拔、交流的干部,必须优先使用单位现有车辆,严禁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新购置车辆;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至重新核定编制和配备标准前,原则上暂停新购置车辆;现有车辆数超过新编制标准的,一律不准新增、更换车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要重点把握好清理和规范的关系,今后举办相关活动要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规范实施。

要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两项专项治理工作,不仅要抓紧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而且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逐步形成防治同类问题的长效机制。在公务用车方面,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实际,重点落实和完善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管理等制度,研究制定税务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堵塞管理漏洞。在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方面,要认真梳理现有制度,对不符合新规定要求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或废止,进一步健全活动审批、经费管理、领导干部出席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确保举办相关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要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

二、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继续深化其他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在开展公务用车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已经部署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和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等专项治理工作。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按照中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对2008年以来的基建项目和金税工程等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深入排查,圆满完成了自查、重点督查等阶段性任务。去年总局组织3个检查组,选择10个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在“小金库”专项治理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主动进行复查和“回头看”,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除追回违规资金资产外,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下一步,要总结经验,加大力度,向纵深推进,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一是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从总局检查情况看,基建项目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违反招投标规定,超预算建设、超标准装修,擅自改变项目功能,不按规定竣工决算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要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督促整改,进一步解决好在项目决策、建设实施、质量管理、物资采购、资金安排和项目信息公开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要从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构筑制度防线。完善项目决策机制,推行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严格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造价控制、全过程审计监督等制度。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制度有效执行。三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要不断深化和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没有完工的项目,要动态监管、全程监督,对新开工的项目,要滚动摸排、跟踪督查。要加快基建项目管理软件模块开发,按照规范的流程对基建项目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高监控水平。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局已对今年全国税务系统“小金库”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印发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组织落实,按照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突出工作重点。要着重做好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五项工作,其中,复查面必须达到100%,省市两级税务机关要组织对下级单位的督导抽查,发现问题要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追究到位。行政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团组织、挂靠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综合治理。要把专项治理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等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相结合,与纪检监察、财务检查、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工作相结合,扩大治理工作成效。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发现的“小金库”线索,要一查到底;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涉及“小金库”问题的偷逃税、提供和收取虚假发票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三是注重源头防治。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剖析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不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

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总局对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等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下一步还要专门组织检查。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这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是税务系统落实中央精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推进反腐倡廉、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纳和谐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主动性。要切实解决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向纳税人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加强对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的监管,努力解决高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搭车”推销机器设备等问题,避免给纳税人增加不合理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强化措施,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具体抓。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新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对已经部署和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按计划、按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巡视检查、督查内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加强衔接,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税务机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督促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顶风违纪违规的,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进行相应处理。对工作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教育,把开展专项治理纳入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全面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税务报刊、网站和各类媒体的作用,及时公布信息,主动释疑解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群众、媒体监督作用,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发挥其在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工作创新。这几项专项治理工作都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必然有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听取基层与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工作规律,不断完善通过专项治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机制和办法,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同志们,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扎实做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为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冯惠敏同志的讲话

2011527

 

同志们:

刚才,钱局长代表总局党组对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钱局长从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的高度,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要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提出了各项治理工作的任务、要求。钱局长的讲话非常重要,会后将发到各省局。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学习,并按照总局的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并抓好落实。6个交流单位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成效。讲得都很好,很有借鉴作用。

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部署。近期中央印发了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总局党组年初在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部署了四项专项治理工作,最近总局成立了公车治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两个工作机构,拟订了工作方案并向全系统下发了文件,今天再次广泛动员。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在税务系统贯彻好、落实好。

中央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政策要求高,工作步骤多。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治理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要加强治理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发挥好监督部门的作用。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要推倒重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同时要边治理边规范,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将治理工作纳入到各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的全面规划中,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的情况和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请于6月上旬报告总局。

 

全国税务系统召开会议部署纳税服务工作 要求“优化纳税服务 构建和谐税收”

                    79~10日,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在浙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纳税服务工作,全面分析了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副局长钱冠林、王力、宋兰,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慧敏,总会计师汪康参加了会议。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到会祝贺并致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出席了开幕会议。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委托,宋兰在会上作了题为《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报告。

                    会议代表认为,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重视与关心,为税务机关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家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好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依法征税,促进税收平稳增长,圆满完成好今年各项税收任务;要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积极探索,务实创新,纳税服务意识逐步增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服务保障更加有力。但是,必须看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服务体制机制、服务内容和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开创纳税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贯彻这一总体要求,要牢牢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理念。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纳税人不仅仅是依法纳税的义务主体,也是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对象。税务机关要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注意保障纳税人的各项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平、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和以税谋私等问题,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对纳税人的各种合理需求要高度重视,不仅要努力满足其多层次的共性需求,也要创造条件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

                    二是必须全面遵循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定纳税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和服务措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内容及程序;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变化,适时完善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纳税人合理需求的合法化。要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尊重纳税人的合理意愿,提供有价值的针对性服务。要以信息化为依托。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纳税服务和制度创新的支持作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操作简便、内容丰富的纳税服务。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通过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收征纳关系和谐融洽,最终实现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进而提高税收征收率。

                    三是必须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要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全面、扎实、有效地推进纳税服务各项工作,实现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的目标。

                    会议强调,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要突出六个重点: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税法宣传是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途径。要丰富宣传内容。大力开展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的宣传。广泛深入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及税收筹集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注意加强税收征管操作性措施等程序法的宣传,方便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要开展分类宣传。区分纳税人的不同情况,按照不同需求,突出相应重点,分别提供个性化的税法宣传服务,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创新宣传形式。坚持日常宣传和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正反面典型宣传相结合,坚持税法解读稿与税收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坚持运用报刊、图书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手机短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是强化纳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辅导是税务机关的职责。要拓展纳税咨询渠道。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电话、信函咨询以及现场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多种咨询途径。建立内容完整、分类科学、准确实用的全国统一的纳税指南库,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实用的解答,并作为税务机关执法和纳税人履行义务的重要参考。要做好纳税咨询回复。坚持依法、无偿、准确、规范、便捷的原则,扎实做好日常纳税咨询服务。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承诺制度。定期收集和了解不同规模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积极开展个性化的纳税咨询。要规范纳税咨询管理。进一步完善纳税咨询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受理程序。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服务方式和征管措施。定期开展咨询回复满意度调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纳税咨询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改进办税服务。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是检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标准。要优化办税流程。税务总局将对实际操作中复杂的办税流程依法简并,省级以下税务机关要对自行增加、重复累积的征管流程及时清理和规范。积极推广办税业务标准化作业。税源管理环节和税务稽查环节要统筹规划,合并调查和检查事项,避免影响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推行多种办税和缴款方式。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等办税服务制度。加快推进自助办税,逐步扩大“同城通办”的涉税业务范围,并为办税不便的纳税人提供流动服务和上门服务。建立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办税、邮寄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快推行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要精简涉税资料。全面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积极推行无纸化办税。除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以外,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要的表证单书一律由税务部门免费提供。

                    四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要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制定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沟通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对纳税人意见和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加大纳税人民主听证、监督评议等工作力度。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利用网站、办税场所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使纳税人知晓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要扎实做好税务法律救济工作。依法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税务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积极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税务行政争议。高度重视税务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行政判决和裁定。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保证纳税人依法获得税务行政赔偿。充分利用税收协定,维护境外投资者的合法税收权益。要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有的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利用中介机构以税谋私等行为。严禁指定或强制代理,严肃查处参与税务代理串通谋利等问题。坚决制止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继续纠正和治理向纳税人乱摊派、拉赞助、推销商品、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等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信息技术运维中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是完善纳税服务平台。纳税服务平台是税务部门改进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托。要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国税、地税局要共建办税服务厅。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设置窗口,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妥善解决征期申报集中问题。根据办税业务流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设立提供综合性办税服务的全职能窗口。完善资助服务功能,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税。要抓好税务网站建设。逐步形成以总局网站为龙头、省局网站为主体,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税务网站群。在省级税务网站上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上税务局”。在实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基本服务功能基础上,逐步拓展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网上互动功能。要推进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按照“全国统一、两级集中、远程坐席”的模式,推进国家级、省级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积极推动省级国税、地税局共同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并完善纳税服务热线的宣传咨询、投诉举报等基本功能,逐步开通发票、待办事项等信息查询和电话申报、满意度随机调查功能。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短信服务功能。实现纳税服务信息共享。建立满足多种接口要求的全国统一的税务总局、省局两级纳税服务信息平台。推进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之间的服务功能整合和互动,逐步实现纳税服务平台与税收征管、办公自动化等税收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共享。

                    六是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是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积极推动纳税信用法制建设。逐步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库。推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加强对纳税信用的跟踪与监测,健全纳税信用风险预警机制。要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机制。认真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完善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商业信用的联动管理。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

                    会议要求,为了确保纳税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运转协调的纳税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纳税服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会议讨论中,代表们普遍认为,以纳税服务为主题召开全国性税务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国纳税服务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思路清晰、形式新颖,是一次总结经验、鼓舞干劲、与时俱进的重要会议。通过观摩学习和相互交流,在纳税服务工作的许多问题上形成了共识。特别是在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严峻挑战的背景下,各级税务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和新任务,做好纳税服务工作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的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抓住了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的思想认识问题。会议确定的“大服务”工作格局,定位科学、方向明确、指导性强。大家一致认为,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查全过程,只有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才能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大家共同表示,一定要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作了会议总结讲话。他指出,李克强副总理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使我们在新形势下对做好纳税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深刻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更强烈了。这次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交流了经验,部署了工作。大家在讨论中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钱冠林还对各级税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依法加强征管,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实现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认真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积极推进税收风险管理。要切实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大型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税收自查的督导,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与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防止漏征漏管。要针对当前各税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堵塞收入漏洞。要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及时获取非居民企业和个人来我国开展经营活动以及支付和列支的信息,建立非居民税收管理信息库,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工作,加强对非居民企业派遣员工到我国境内从事管理、设计、认证、咨询等服务的税收管理,防范税收流失。要依法开展税收检查和稽查,加大税收大案要案查处力度,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要全面加强督导检查,注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反映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和征管问题,认真检查基层贯彻落实总局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在协税护税、信息共享、查处大要案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税收工作合力。

 

 

再接再厉 务实创新

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科学发展

——在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专业会议上的讲话

宋兰

2011426

 

同志们:

这次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两年来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分析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发展思路,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下面,受总局党组委托,我讲四点意见。

一、积极进取,纳税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9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以来,各级税务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狠抓落实,积极进取,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纳税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各级税务机关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在依法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力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核心业务的工作定位,突出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广大税务干部主动转变观念,全面树立全员全过程服务意识,将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各环节。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各部门积极参与,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税收氛围的形成。

(二)纳税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强纳税服务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普遍成立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截至2010年底,各省国税局和27个省地税局设立了纳税服务专门机构。统筹纳税服务工作发展。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以纳税服务理论基础、制度安排、业务规范、平台建设、组织保障、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出台的《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和正在研究制定的《“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对纳税服务各项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加强纳税服务业务培训。适应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包括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人员、税法宣传人员等在内的服务人员专业化培训。加强纳税服务理论和实践交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编译国外纳税服务先进经验。建立纳税服务信息收集机制。创办《纳税服务动态》,及时获取纳税人需求,推动各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享经验。加强纳税服务经费保障。研究制定《纳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纳税服务经费管理。

(三)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更加有效。税法宣传不断细化。以纳税知识、税收政策和征纳沟通渠道作为宣传重点,及时出台纳税指南、热点问题解答、警示案例等,不断丰富宣传内容。通过税收宣传月集中式宣传、新闻媒体社会化宣传、走进厂矿和农村“贴近式”宣传等形式,进行基础性宣传,并通过建立纳税人学校、开展“税收大讲堂”、“网送税法”等方式,不断拓展宣传渠道。根据纳税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专业化纳税咨询日趋完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归集分析制度进一步健全,纳税咨询制度逐步建立,纳税咨询专家团队初步形成,总局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纳税辅导提供了权威、明确、统一、规范的业务支撑。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共有68个省国税局、地税局在省内不同范围开通纳税服务热线,全国12366系统在北京、海南、青岛成功试点,12366纳税服务北京中心筹备工作进展顺利。海南、新疆等地已实现国地税共建,青海、甘肃、宁夏、贵州、辽宁、河南、山西等地正在积极筹备利用总局12366系统实现国地税共建。2010年,各级税务机关通过12366累计受理人工话务约1097万次,自动语音约1714万次,纳税服务热线专职咨询人员达到2379人。

(四)办税服务更加规范。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推行“一站式”服务,将纳税人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规范窗口设置,积极推行综合服务窗口和自助办税,加强办税服务厅咨询辅导功能,引导纳税人快捷办税。大力推行“两个减负”。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税业务流程。大力实施涉税事项“阳光审批”,下放审批权限,推行纳税人涉税资料“一户式”存储,提升办税效率。信息化办税方式不断拓展。积极推行网上办税,目前全国69个以省为单位建设的税务网站中,83%的网站正在尝试开通网上办税功能。积极利用短信平台开展政策发布、催报催缴、提醒通知等服务。2010年,各地通过短信方式累计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约7605万次。有效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初步形成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品牌。提升服务效能,“e办税”、“E税通”等服务品牌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国地税联合办税进一步推进。据初步统计,国税局、地税局采用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大厅、互设办税服务窗口等方式实现联合办税的服务厅达到1703个,约占全国办税服务厅总数的16%。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在坚持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免填单”服务,开通纳税服务QQ群,拓展“同城通办”范围,方便纳税人。

(五)权益保护更加到位。办税公开深入推进。各地全面落实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环节、手续和涉及纳税人利益的重大事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益保护制度更加健全。《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及其解读正式颁布,促进了税收管理和执法的规范,增强了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在税法制定、政策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纳税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纳税人诉求分析响应机制初步建立。畅通纳税人诉求征集渠道,强化需求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利用中介组织、涉税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10年,税务机关受理纳税服务投诉10536件,办结率达到99%。重庆国税局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分析纳税服务需求信息,有效缓解纳税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与纳税服务供给相对稀缺之间的矛盾。安徽省国税局、青岛市国税局积极实施包括服务提醒、效能监控、绩效评价等内容在内的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促进纳税遵从。“纳税人之家”、“维权360°”等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做法得到广泛推广。

(六)社会化协作进一步加强。积极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在满足纳税人多层次共性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大连地税局与涉税中介机构、纳税人联合会建立常态沟通协作机制,联合组织开展税收研讨、宣传辅导和志愿者活动,积极提供“订制式”服务。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涉税中介管理,着力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优势,鼓励注册税务师机构联合兼并,做大、做强,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上海立信税务师事务所等陆续成立,注册税务师行业稳步发展。积极推动税务师事务所“走出去”拓展海外税务中介市场,为在华投资者和“走出去”企业提供有关税收咨询代理等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两年来的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纳税服务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实现77390亿元,其中税务部门负责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66862亿元,增长20.8%,反映出除经济发展等因素带来税收增长外,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主动纳税的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10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国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平均得分为79.12分,比2008年高2.93分;地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平均得分为79.24分,比2008年高1.58分。纳税人诚信纳税状况进一步改善。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累计评定A级纳税人约54000户,比上一评定期增加约14000户,增长35%。税务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推进。2010年,在地方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普遍取得了较好成绩,有2922个单位获得前三名,占参评单位的7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2064个单位获得第一名,通过纳税服务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和广大纳税人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积极努力、团结拼搏的结果,特别是工作在纳税服务一线的税务干部不辞劳苦、无私奉献,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辛勤的汗水。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广大纳税人和纳税服务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服务意识方面,一些单位和人员还没有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对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核心业务的认识不足,全员服务、全过程服务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服务体制机制方面,个别地方纳税服务专门机构还没建立,部门职责尚未完全理顺,纳税服务全员参与、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没有完全建立。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尚未形成。纳税服务绩效评估与考核监督有待加强。在服务内容方面,纳税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还未形成,税法宣传的及时性、纳税咨询的准确性仍需进一步增强,办税程序复杂、报表和资料重复报送等纳税人持续关注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信息化手段对纳税服务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审时度势,科学谋划新时期纳税服务发展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世情、国情、税情将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深刻认识当前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

深刻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纳税人联系十分密切,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对于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税收管理和服务措施时,要广泛开展调研和详细论证,充分了解、积极响应、合理满足纳税人的正当需求,防止“无效服务”、“为服务而服务”、“纳税人被服务”等现象的发生。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纳税服务工作始终,积极建立健全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深刻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考验。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现阶段,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不会改变,但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世界经济结构孕育深刻转型,全球投资和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我国对外开放面临新的挑战,与此同时,面对当前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十分迫切,对纳税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越是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越是要大力优化纳税服务,支持纳税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以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纳税咨询为着力点,利用各种渠道、媒介履行告知义务,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要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要认真落实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刻认识加强社会管理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举措。税收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中责任重大。纳税服务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有所作为,将纳税服务融入社会管理工作格局,有效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切实保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以解决影响征纳关系和谐与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切实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水平。以化解税收征纳纠纷为重点,完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置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征纳关系和谐融洽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保持税收秩序安定有序。要加大纳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积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纳税服务工作中,切实拓展为纳税人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密切关注国外纳税服务的发展趋势。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纳税服务的主要做法:一是“以纳税人为客户”的理念得到广泛认同,“让纳税遵从变得更容易”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的税收工作取向;二是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建立标准化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三是注重满足纳税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努力打造专业化的服务格局;四是重视改进网上办税,办税服务方式更加便捷;五是强化纳税服务绩效考核,加大纳税服务保障力度。这些都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按照“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以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解决制约纳税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加强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建设,不断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迈向新阶段。

贯彻这一总体要求,必须加强统筹,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理论体系建设,以研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税收理论引领纳税服务工作实践;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制度体系建设,以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运行;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业务体系建设,以满足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措施实现服务效能的全面提升;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以整合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效为标准构建多元化的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响应纳税人的合理需求;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科学化的组织机构、常态化的经费保障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纳税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大力加强纳税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促进纳税服务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在纳税服务工作实践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必须实施标准化建设,规范纳税服务工作内容。标准化建设,是保障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各级税务机关要着眼于服务内容的规范统一,不断健全纳税服务工作制度;着眼于服务过程的便捷高效,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业务流程;着眼于服务要求的有效落实,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着眼于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不断强化纳税服务绩效考核,努力形成内容科学、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纳税服务运行机制。

必须推行专业化服务,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专业化服务是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强、有价值的服务措施的重要保证。随着纳税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纳税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加快推进纳税服务专业化建设势在必行。各级税务机关要突出服务内容的专业化,在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领域上下功夫;突出服务策略的专业化,在进一步细分纳税服务方法上下功夫;突出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在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部门职能上下功夫;突出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在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素质上下功夫。

必须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纳税服务工作方式。随着税收信息化水平的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已成为推进纳税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托。为了满足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服务手段、服务渠道和服务效率的需求,我们必须大力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实现质的飞跃。要立足于提高服务效率,大力推进 “一窗全能”、同城通办等业务操作平台建设;要立足于拓展办税渠道,大力推进具备网上抄报税、网上认证、网上审批等功能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要立足于方便快捷,大力推进集语音服务、短信服务和网络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12366”服务平台建设;要立足于持续改进,大力推进全程监控、动态分析的纳税服务绩效考评系统建设。

必须加强集约化管理,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能。纳税服务集约化管理,就是要在对纳税服务整体形势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化的管理手段,整体规划和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各项工作,以发挥纳税服务资源的最大效能。面对纳税人需求多样性与服务资源有限性的现状,要处理好整体性与局部性的关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将纳税服务融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纳税服务统筹规划,兼顾各地工作实际,加大对现有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优化资源配置。要处理好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关系。强化创新意识,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在不断夯实服务工作基础的同时,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和手段,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要处理好长期性与阶段性的关系。强化规划部署,在明确未来纳税服务工作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狠抓任务落实。

加强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集约化建设,是适应纳税服务工作形势发展,进一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纳税服务的与时俱进。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许多是由于改革尚未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纳税人结构发生变化、纳税人需求不断拓展造成的,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更多地站在纳税人角度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深入分析和积极响应纳税人的正当需求,按照把握规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要求,大力推行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集约化建设,依法依规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真抓实干,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纳税服务三年规划和即将下发的“十二五”规划,以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纳税服务理论体系、制度安排、业务规范、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绩效考评等工作。2011年,尤其要以解决制约纳税服务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行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纳税服务标准化是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税务机关要以实施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为重点,全面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总局将在系统梳理纳税服务工作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制度,编制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工作规范,完善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健全纳税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等。各地要结合本地纳税服务资源和纳税人需求状况,围绕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需求特点,分别制定具体的服务产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规范工作流程,重点在提高各类标准的操作性和量化口径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听取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对于不适应纳税人需求的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大力推进国地税合作。加强国地税合作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有效方式。各地要充分认识现阶段开展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以提升合作效能为目标,认真研究国地税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制定规范的合作制度和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国地税要共同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纳税服务良好氛围。

当前,各地要继续落实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开展税务登记等工作要求,突出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加强国地税在联合办税上的合作,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积极拓展国地税合作的范围,探索开展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厅、联合开展定期定额户管理、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管理、所得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反避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工作。要创造条件,积极搭建国地税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税收信息的定期交换与实时交换。为推动各地工作开展,总局在认真总结以往国地税合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 深化国地税合作的意见》(讨论稿),进一步明确国地税合作的内容、范围、机制和要求等,经本次会议讨论修改后,将尽快下发。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推进合作进程。

(三)加快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渠道。总局今年将推广应用新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和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希望以功能完备、多渠道响应、接口开放、资源共享的新热线平台,整体提升热线的覆盖面和业务处理能力;以规范统一、兼顾地方的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统一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口径,给纳税人以权威明确的涉税指引;以对纳税人咨询数据分析为基础,实现个性化的税法宣传推送,进而实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和纳税辅导的良性互动。

各省税务局要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要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成立包括各相关部门在内的系统推行组织保障体系,精心规划、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场地准备、人员培训、应用衔接等各项工作,确保顺利上线。需要强调的是,各地要认真做好总局12366系统与本单位现有12366系统的衔接,防止和避免新旧系统替换给纳税人造成不便。各地要积极借鉴海南省的做法,采取国、地税共建的方式,合作共建纳税服务热线,使用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以实现咨询口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的统一,有效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

 今年,总局将完成与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建设的12366北京中心。该中心的职能定位是立足北京、服务全国,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12366北京中心建成后,将与各省共同构成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网络,形成一体化的运营管理平台,有效提升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的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推进网上办税。网上办税是新时期提升纳税服务效率的重要途径。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以税务总局网站为龙头、省税务局网站为主体,建设基本功能健全、视觉风格统一的税务网站群,以省税务局网站为依托搭建网上办税服务厅。要着力推进网上办税信息化,有效做好网上办税功能的集约整合。积极推动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开具完税凭证、网上公告等功能,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地办理主要涉税事项。增强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征纳互动功能,拓展网络发票开具、国地税业务一网通办等功能。有效整合目前的各类纳税人端网上办税软件,积极打造功能全面、门户整合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切实解决纳税人需要分别登陆多个界面操作不同软件的问题,减少纳税人操作,提高网上办税服务功能的易用性,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加快推进预制推送服务和自助办税,要大力推行同城通办,方便纳税人办税。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推广使用办税自助终端设备。

(五)深入推进两个“减负”。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抓手。针对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以及纳税人需求调查反映出的办税流程复杂问题,总局正在对现有综合办税流程和分税种管理流程进行系统梳理,按照“减负提效”的原则,依法简并、修改和完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今年内要对自行增加的办税流程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确属不合理和不必要的流程和环节予以简并。要建立新增办税流程会签制度,避免因片面强调管理而增加环节,加重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对于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尽量下放,能够前移的审批事项一律向窗口前移。各地要按照总局要求,以省为单位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要合理调整办税服务厅窗口的职能和数量,大力推行全职能窗口。有效利用征管系统已有信息,依法积极推行“免填单”服务。根据税法规定,合理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税收管理事项的统筹安排,将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任务科学整合、统一下达,减少基层税务人员的重复工作量,避免对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积极推行纳税人电子档案“一户式”存储,加强信息共享,大力简并和整合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在推进免费电子申报和身份认证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并逐步取消纳税人纸质资料的报送。通过利用税收征管系统,及时获取所需涉税信息。今后,凡税收征管系统能够提供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基层税务机关重复报送。

(六)深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做好2011年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一是要积极配合做好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二是要研究完善税制改革和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出台前的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各地应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制度性侵权问题的发生。三是要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的征集、分析和响应机制,完善定点联系纳税人的服务和管理制度,定期收集、分析纳税人的涉税需求,为改进税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参考。四是要建立纳税人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根据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纳税服务投诉,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税收争议。各地可积极探索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借助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

(七)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税收科学管理、促进纳税遵从的重要载体。各地税务机关要大力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联合评定,完善公正有效的纳税信用评价规则,健全评定指标体系,优化评定等级标准。提高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根据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及时调整纳税人信用等级级别。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健全纳税信用分析制度,完善自愿遵从纳税人评价机制。区分纳税人信用风险级别,合理调配资源,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健全信用激励措施,推进纳税信用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工作,健全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要将“诚信兴商”活动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A级纳税人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促进诚信纳税良好氛围的形成。总局今年将修订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各地要结合工作部署,妥善安排好评定工作进程。 

(八)强化纳税服务绩效考核。纳税服务绩效考核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保障。各地要按照内外结合的原则,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的,以量化考核为主要方式,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加强面向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环节的过程考核。围绕办税公开、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办税环境、税收援助、税收法律救济等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要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内部考核与外部监督、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客观公正。要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和情况。积极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真正发挥纳税服务绩效考核的激励和驱动作用。健全纳税服务整改机制,强化行政问责。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认真整改。对于未依法服务、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与纳税服务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和信息技术运维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政风和行政效能民主评议活动,并将评议结果作为纳税服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完善机制,有效保障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为纳税服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服务理念。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引导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抓好纳税服务这一核心业务。要从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角度,换位思考和有效开展纳税服务工作,通过“两个换位”,切实了解广大纳税人需求,倾听一线税务人员的呼声。要立足实际安排工作和出台措施,着力解决好纳税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省、市、县税务机关要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抓好纳税服务各项工作,尚未成立专门纳税服务机构的单位,要抓紧成立。要制定解决制约本地区纳税服务工作发展主要矛盾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纳税服务的责任和要求,分解纳税服务工作任务与事项,明确办结时限,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认真落实总局《纳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在保障提供普遍性基本服务、推进纳税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合理满足分类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需求。地税系统应参照国税系统纳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体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和申请,确保纳税服务经费需要。今后,总局将定期开展经费使用情况评估与检查,逐步推行纳税服务经费预算与项目挂钩,推动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创新。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将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熟、作风纪律好、服务意识强的税务人员充实到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一线服务岗位,加强纳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要加强税收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切实提高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今年总局将探索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从政治上加大对纳税服务人员的关心和培养力度,充分调动一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加快组建纳税服务人才库步伐。大力培养一批紧跟国际纳税服务发展规律,掌握服务理论,在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具有较高技能的专业人才,为持续推进纳税服务提供人才保障。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纳税服务人员的廉洁从政水平。

同志们,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积极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科学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适应新形势  贯彻新要求

不断开创江苏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201183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开启“十二五”发展新征程、推进中长期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几年我省国税系统队伍建设工作,研究部署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会议期间,我们还将请部分单位结合近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说法”、举一反三,以达到“惩防并举”、“以防为主”的目的。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近几年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新进展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领导班子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以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素质能力为重点,完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巡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全系统选拔任用市、县局领导干部307名,班子成员易地交流任职195人次,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760名,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分级分类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以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为重点,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全员培训,深入开展岗位技能练兵、能手竞赛,扎实推进专业等级考试,全面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454期,培养了788名高层次专业人才,有7587人通过了专业等级中级考试,3437人通过了专业等级高级考试,有2218人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律师“三师”资格,其人数和比例都在全国税务系统名列前茅。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健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升文明行业创建水平,全面开展“五好”和谐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国税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服务意识显著提高。全系统连续十年五度荣膺“江苏省文明行业”榜首,省局机关连续两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省共有192个基层单位、46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以构建具有江苏国税特色的惩防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有29个市、县局被省纪委等九部门联合评定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认真治理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力度,保持政风行风建设领先的态势,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有效促进了广大干部廉洁从税。

在取得“十一五”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显著成就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省局年度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科学谋划“十二五”时期国税工作。认真贯彻总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全省“十二五”国税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国税工作的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发展重点。在工作规划中,切实把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明确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队伍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基层建设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为推进“十二五”时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制定了新的蓝图。二是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大处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教育的力度,省局组织全系统10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赴延安、井冈山进行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市局领导班子建设,对四个市局“一把手”进行了调整,对部分任职时间较长的市局局长进行了易地交流,增强了市局领导班子的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省辖市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省局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进一步扩大竞争范围,严格竞争选拔程序和方法,统一组织了竞争选拔笔试和面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各级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在基层广泛开展纪念活动的基础上,省局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红色丰碑、蓝色情怀”大型红歌会,展示了全省国税干部对党、对人民、对国税事业无限忠诚的精神风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省局组织了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13个省辖市局15700多干部聆听了先进事迹报告,进一步树立了典型,弘扬了先进,激发了干部创先争优的热情。文明创建取得新的成果。淮安市国税局机关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南京建邺区国税局被全国妇联授予“十佳全国巾帼文明岗”;在省局和宿迁市局已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南京、苏州、无锡、徐州、扬州市国税局向中央文明委申报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并已公示;南京市浦口区第四税务分局、扬州市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处被团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表彰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省局纪检组监察室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四是进一步加大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为适应跨国税源管理的需要,以培养领军人才为重点,省局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为期三个月的反避税高级人才研修班,采取由国内专教授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全英文授课方式,突出实用性、前瞻性,系统学习转让定价、跨国公司财务金融等课程,取得了很好效果。依托省税校举办了第十一期所得税高层次专业人才进修班和稽查领军人才培训班,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推进人才强税战略探索了新的途径。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与管理。发挥“五好”和谐基层建设示范点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召开了“五好”和谐基层建设示范点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提升基层建设工作水平。针对苏北基层经费困难的矛盾,加强全系统经费统筹协调,采取苏南苏北国税局经费“对口支援”措施,缓解了困难地区经费不足的矛盾。关心基层干部职工生活,落实基层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为基层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六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监督管理办法》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八不准”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进一步加大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处力度,上半年全系统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8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对26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对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完成“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各地自查上报金额600多万,省局组织了“小金库”专项治理督导检查。扎实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自查清理超编车辆88台,借用车辆35台。组织开展对常州、无锡、泰州、淮安和盐城市局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动员各级国税机关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征集纳税人意见建议42项,查找整改税风税纪方面的问题73个,进一步治理了损害纳税人的不正之风。

全省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加强,有力推进了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工作的深入开展。上半年全省国税部门组织收入2427.96亿元,同比增收452.92亿元,增长22.3%,完成年度指导计划的56.7%,提前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与此同时,省局认真梳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各项服务举措,今年上半年兑现税收优惠1267.3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出口退免税834.2亿元,同比增长31%。从而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助力“八项工程”,支持苏北加快发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服务外贸出口、推进沿海开发战略等重点工作,为江苏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全省国税干部是一支顾全大局、勇于奉献、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少数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缺乏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爱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不思进取。二是有的领导班子带队能力有待提高。少数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班子凝聚力不强、配合不协调,存在“一人说了算”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干部思想状况关注不够,不愿做、不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存在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三是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不够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够科学,人才不够用、不被用和不适用的现象并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一些干部素质、能力不适应,学习动力不足,思想压力不大;有效激励机制不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队伍建设缺乏活力。四是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有的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关心基层、联系群众不够;有的干部勤俭意识淡漠,铺张浪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五是干部廉洁从税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干部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淡薄,违反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少数干部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行为,严重影响了国税部门形象。所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正确把握新时期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不能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能不能实现伟大复兴,要看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更要看能不能让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国家税务总局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钱冠林副局长代表总局党组,总结了近几年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提出了以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冯惠敏纪检组长着重强调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等五个方面重要工作。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是事关税收工作全局和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和战略性任务。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处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从省情来看,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全面贯彻“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周密部署,对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广大国税干部要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担负起重要使命,坚持做到公平公正执法、严密科学征管、高效优质服务,助推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从税情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数量急剧增长,跨国、跨地区大企业集团大量涌现,新型交易方式迅猛发展,税源流动、资本流动和交易方式的多变性、复杂性,使税源税基控管的难度加大,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经济主权任务更为艰巨;随着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税源税基结构的复杂性和财务税收制度的差异性,使税收利益矛盾和冲突愈益凸显,税务机关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征纳双方共建和谐税收任务更为艰巨;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国税干部面临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各种价值观念交流冲击日益加深,特别是人事制度、收入分配、管理机制等改革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对干部思想产生深刻影响,干部职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拉拢、腐蚀国税干部的现象依然存在,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的任务更为艰巨。这些情况表明,实现江苏国税“在全国率先成为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的税务机关”的共同愿景,任务艰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大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税干部队伍,才能顺利实施“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以及实现人员、流程、技术的现代化”三大战略,全面实现建设模范实践区和先行试验区两大目标。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开创全省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根据当前形势和总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按照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保障机制的要求,以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为重点,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高素质专业化国税干部队伍,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服务江苏“两个率先”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全省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干部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更富有成效,学习型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国税文化内涵和团队精神更加丰富,公正、诚信、责任、和谐、专业、廉洁的价值观牢固树立,广大国税干部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更加坚定。

——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领导干部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加科学、更加充满活力,班子成员年龄结构梯次配备,经历、专长、性格优势互补,年轻领导干部比例明显提高,班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

——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强税战略深入推进,全面加强领军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基层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各类人才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拥有“三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提高到15%以上,基层干部财务会计知识水平全面提升。

——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分类管理稳步推进,科学合理的干部分途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人才比较优势进一步发挥,队伍存量有效盘活;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

——文明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升华。文明创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国税服务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类先进受表彰的级次和层次进一步提升,“全国文明单位”覆盖面达到60%以上。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法制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内控机制更加科学健全,廉政教育更加有效,监督制约更加严密,惩治腐败坚决有力,行风建设保持领先态势。

贯彻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各级国税机关在工作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教育为先,筑牢思想防线。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前提。大量事实表明,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首先是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忠诚国税事业,自觉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部,教育和引导干部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个人的价值追求与国税事业发展目标统一起来,自觉履行职责,增强自我修养,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在政治原则上不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动心,真正守住政策、道德、法纪底线,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

第二,坚持德才兼备,正确选贤任能。为政之道唯在得人,致安之本唯在用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克服重才轻德的倾向,既要重视考察干部的能力业绩,更要重视考察干部的思想品德。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不论资排辈、不求全责备,让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干部脱颖而出,真正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

第三,坚持学用结合,优化人才配置。事业发展关键靠人才,人才重在培养和使用。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人人皆可成才、以人为本”。各级国税机关必须牢固树立这一科学人才观,认真研究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和成长规律,创新培养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快人才培养。要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人才,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学以致用、学用相长。要健全人才激励工作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立岗成才的氛围,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优势,使各类人才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要引导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做好税收工作的本领、改革创新的能力,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第四,坚持激发活力,创新管理机制。要学习借鉴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和国际成功做法,积极试行和稳步推进国税干部分途发展。引进企业人力资源激励和管理的先进理念,总结基层的创造性实践,创新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要完善激励考核机制,按照“奖勤罚懒”、“赏优罚劣”的原则,健全考核制度,加大治庸治懒治散的力度,有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对那些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要加大表扬和奖励力度;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失职、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从而营造一种人人爱岗敬业、敬业精业、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第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有效预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注重源头治理,着眼超前防范,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要针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措施,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推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认真落实新时期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任务

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大力推进人才强税,强化廉洁从税,推动我省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深入学习贯彻,把全省国税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在学习中要重点围绕“两个始终牢记”、“三个牢牢把握”,深入领会、深刻理解。省局将组织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讲话专题报告会集中学习,进一步深化对“七一”讲话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和理解。各级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深入贯彻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在全面贯彻“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中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要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按照“十二五”税收发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制定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努力开创江苏国税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2、大力加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国内外重大事件等,对干部开展形势教育,引导干部维护国家利益,服务人民群众。要结合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干部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守法、廉洁、创新”的税务精神、恪守“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践行江苏国税核心价值体系。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把握干部思想脉搏,加强思想引导和疏导,更多地给予人文关怀,积极回应干部职工的新期待,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重点问题。要结合干部生活待遇、岗位变动、职务调整等切身利益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合规合理表达诉求,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排忧解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高度关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影响,逐步建立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平台,每个市都要配备23名舆情观察员,跟踪网络舆情,理性参与讨论,把握网络舆情的主动权。要坚持将过去的经验与当前的形势相结合,将上级的要求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将科学的方法与创新的举措相结合,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加强国税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建设的功能作用,用先进文化凝聚干部的共同愿景,斧正价值取向,陶冶思想情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时代精神,使干部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发挥作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体育生活,培养健康高尚情操。

3、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先进性建设。要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系统党建工作水平,充实和完善江苏国税系统党建工作十项制度,形成党的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要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员经常性教育机制,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抓好基层一线窗口单位的创先争优,展示国税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新气象和税收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加强和健全党的组织设置,把支部建到基层分局。进一步加强和稳定党建工作队伍。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

4、全面加强基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以情带队,在基层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要深入推进“五好”和谐基层建设,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注重实效,提升层次。省局将考察确定第二批“五好”和谐基层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明年,省局将全面组织“五好”和谐基层建设达标验收,全面提升基层建设水平。要切实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制定措施、部署工作要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基层减负增效。

(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1、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要深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制度,严格调训和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素质。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既要充分发扬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又要强化集中统一,防止班子软弱涣散。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以平等、公开、透明的心态和方式,切实增进班子团结,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以优化班子结构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重点选准配强班子正职,大力选拔年轻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开阔视野,好中择优,把那些驾驭全局能力强、税收工作经验丰富、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自我要求严的干部选配到“一把手”岗位。注重从具有基层一线领导工作经历、实际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中选拔领导干部。要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年龄结构,认真落实总局关于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的规定要求,到2015年,省局机关45岁左右的处级正职和40岁左右的处级副职比例明显提高;市局领导班子形成以48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并有一定数量40岁以下的班子成员;县局领导班子形成以45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并有一定数量35岁左右的班子成员;争取三分之二左右的市、县局班子中配备有女干部。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配置,努力形成年龄梯次合理、专业知识配套、领导经验互补、性格气质相容的班子结构,实现优化组合,增强整体功能。

3、以密切联系基层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以优良的作风引领群众、凝聚力量。坚持和完善基层联系点、局长接待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领导班子成员内部谈心和上级与下级交流谈话等制度,畅通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沟通渠道,把握基层干部的思想动态,倾听基层干部的合理诉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听真话、察实情,谋良策、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部署的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各级党组要结合贯彻省委开展“三解三促”的活动要求,每年有计划地组织班子成员相对集中时间,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经济落后、困难较大、信访较多的地方,驻乡进村,驻镇进街,真实了解实际情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帮助解决困难。对基层干部和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实行领导包干制度。要改进会风文风,轻车简从下基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严禁铺张浪费、挥霍公款。

4、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总局党组印发的《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勤政廉政。要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体现税收工作特色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更加注重对工作思路、工作基础、精力投入、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制度完善以及干部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评价干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使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引导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下一级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查,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下级党组“一把手”向上级党组集体述职、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 进一步发挥干部监督、纪检监察、巡视检查、督查内审等综合监督作用,形成干部监督的整体合力。

(三)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1、完善多种方式并举的选人用人机制。要不断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发挥各种选拔方式的优越性,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坚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改革方向,建立竞争上岗、考察任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省局机关副处长及市、县局领导班子副职职位出现空缺时,应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适当时候,省局机关正处长和市、县局“一把手”也要逐步推行“公推公选”。实行竞争上岗方式的,既要依据考试成绩,也要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和群众公认;实行考察任用方式的,也要采取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的竞争性方式选拔;对一些特殊需要的岗位,可以采取公开选拔方式。要结合实际,科学设置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的程序方法,合理设计考试测评的具体方式,着眼于因岗择人、人岗相适,保证干得好的出得来、能力强的选得上,选拔上来的人与岗位相适应,不断提高干部选拔质量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要注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保持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相对稳定。

2、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市、县局领导班子副职后备干部建设,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合理数量和结构;要统筹安排后备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多岗位锻炼、交流任职、上挂下派等方式,有计划地安排后备干部参与到突发事件处理、急难险重任务以及到艰苦边远地区、情况复杂矛盾多的地方经受锻炼和考验。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同时,要注意科学合理地使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防止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要统筹用好领导和非领导干部职数,充分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促进干部资源优化配置。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交流、回避等制度。根据总局有关要求,实行市、县局主要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班子正职一般以5年为一个任期,任职满1个任期的,应当有计划的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2个任期的,必须交流;担任同一层次正职领导职务累计满15年的,一般不再继续担任同一层次的领导职务,应转任非领导职务,符合晋升上一级非领导职务条件的,经批准可按规定晋升。要以市、县局班子正职和纪检组长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规范系统内干部上挂下派任职交流制度,加强上级机关干部与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双向交流。坚持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副职每5年要调整一次工作分工。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制度,班子成员出现任职回避制度列明情况的,要按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

4、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办法》等监督制度,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深入整治拉票贿选等用人上不正之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在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面试环节,要组织群众旁听,进一步加强监督,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四)以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人人皆可成才”的人才观,深入推进人才强税战略,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百千万”计划。建立以省税校为基地,以全国一流大学为依托,以专职教师为重点、以兼职专家师资为骨干的开放式培训模式,形成培养以领军人才为龙头、以高层次专业人才为主导、以基层复合型人才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新格局,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专业齐全、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1、实施百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适应经济全球化、税收国际化、征管现代化的新要求,着力培养百名能够把握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财务会计制度,掌握主要发达国家税法基本框架和内容,通晓国内主要经济类法规,善于解剖企业ERP系统并提取数据分析,能独立建模并加以应用,外语流利,能在国际谈判桌上与国外同行和跨国公司对话和交流,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在税收领域某一方面有专长的领军人才。根据业务需求,分类制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全国一流大学、聚集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采取递进式集中脱产学习、专题调研、实战案例研讨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途径培训。每年举办1期研修班,5年内培养100名领军人才。

2、实施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基层复合型人才“双千人计划”。着力培养一批专业等级考试获得专业等级高级、参加各类业务竞赛获得能手且具备“三师”资格的专业人才;继续以省税校为培训基地,按照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能力和素质要求,进一步完善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层次,每年举办12期高层次人才高级研修班,培养一批懂国际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知识,懂外语,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专业人才。对已参加高层次人才培训班的人员进行后续教育,进一步更新知识,提升专业知识水平。要建立专业人才跟踪管理机制,实现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使用的有机结合,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保持专业人才的优势,使他们真正成为税收专业化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与此同时,要努力培养一千名基层单位既熟悉业务又能带队伍的复合型人才,每年安排两期基层单位的骨干“复合型人才”培训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切实改善和提升基层一线领导的综合管理水平。

3、实施万名干部财会知识“三年提升计划”。切实加强基层一线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全面开展基层一线干部岗位分类培训,大力倡导在岗学习,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专业能手竞赛,着力培养万名熟悉税法,特别是熟练掌握财会知识与技能,懂评估、会查账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基层复合型人才。针对当前基层相当一部分干部不熟悉甚至缺乏财会知识与技能的现状,省局将制定基层干部财会知识“三年提升计划”,大规模展开财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的财会监管与服务能力。省局将依托省税校和远程教育网培训平台,系统组织财会知识在线培训,开展财会知识达标和竞赛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年度制定基层干部财会知识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在岗在线学习和脱产培训,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五)大力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积极推进公务员分途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以分类管理为主线,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做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的配套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途发展的新机制。积极参与总局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为高层次专家型人才成长开辟新路;针对专业性较强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人员不足问题,在规定编制限额和工作经费限额内,探索试行聘用制公务员管理,更好地满足税收事业发展的人员需求。

2、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研究。深入分析国税干部队伍结构变动趋势,对全系统人员补充、结构需求、岗位分布等作出科学规划。加强公务员招录计划管理,科学设置招录职位和专业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质量,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根据信息管税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等需要,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人才优势,更加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针对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不同特点和知识能力结构,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需要,进一步优化基层一线人力资源配置,盘活存量,激发潜能,力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着力构建管用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从基层选调干部充实机关的工作机制,使从基层公开择优遴选干部成为各级国税机关进人的主渠道,形成人才在基层锻炼培养、机关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格局,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动力。建立健全一般干部岗位交流轮换制度。在保持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要有计划地组织跨区域、跨岗位序列的交流换岗,防止长期岗位不动产生惰性,防止廉政风险,激发组织活力。要继续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适应改革新需要,持续改进省局绩效管理软件和考评办法,稳步扩大绩效管理覆盖面,依托信息化手段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干部的工作实绩,严格奖惩兑现,促进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要积极探索对不同年龄段干部分类采取多种形式激励措施,激发他们爱岗敬业、敬业精业、争创一流的内在动力。充分运用税务系统公务员立功授奖各项制度,大力表彰奖励那些勤奋敬业、踏实肯干、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对那些不干事、能力平庸、作风漂浮的干部,采取教育谈话、待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要扎实稳妥地做好市、县局规范津贴补贴各项工作,保持干部队伍和谐稳定。要继续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严密性、监督的实效性,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总局配套的实施办法,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检查考核失之于宽、责任追究失之于软等问题,在强化落实和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带好队伍是尽职、带不好队伍是失职、出了问题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职责,自觉做到一手抓税收业务,一手抓反腐倡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解,界定责任内容,量化责任考核,使每个领导干部明确责任要求,真正感到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工作有抓手。要坚持从严检查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落实、问题整改、群众认可,把考核结果运用到目标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和拟提拔干部的廉政意见中。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总局实施办法中规定的11种情形,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直接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刑事案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年度责任制考核被评为“差”等次的领导干部,要予以免职;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责。

2、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注重教育实效,创新教育形式,完善教育内容,突出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教育,强化干部的风险意识。要针对征、管、查,人、财、物管理中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夯实广大干部廉洁从税的思想基础。要强化干部的执法风险意识,帮助干部掌握岗位风险事项,明确风险危害及后果,增强防范风险能力,落实防范风险措施,筑牢工作防线。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和约束作用,使廉洁从税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3、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要巩固和运用我省内控机制建设成果,坚持不懈地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使其贯彻于惩防体系建设始终。各级国税机关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牢牢把握权力制衡这个核心和防范风险这个目标,深入研究,扎实推进。要坚持以明确责任为基础,以权力制衡为核心,以流程控制为主线,以完善制度为根本,以公开透明为保障,切实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真正建立起各职能部门之间和管理层级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严格控制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和机制上有效防范腐败风险。要注重发挥信息技术在内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用信息技术将制度设计固化为流程控制,做到防控结合,以控为主。要强化内控机制的执行力和遵从度,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对内控机制建设不力,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腐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问责。

4、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按照省局“保三争一”的目标要求,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巩固全省国税系统行风建设的成果,保持领先的态势。要以治理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坚决纠正“吃拿卡要占借报”的行为。要以纳税人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为抓手,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加大整改治理力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行风建设的成效惠及于民,以良好的行风取得政风行风评议的良好成绩,进一步树立国税机关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形象。要深入开展公务用车、公费出国、公务接待和“小金库”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对领导不重视、治理不力、整改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有问题隐瞒不报,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严查重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5、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一把手”对重要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职责,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发挥好查办案件主力作用。要加强案源管理,拓宽案源渠道,重视从督审、巡视、稽查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要加强与地方纪委、司法、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形成良好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要提高查办案件能力,选齐配强配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建立查办案件报告和督办制度,加强检查督导,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剖析原因、堵塞漏洞相结合,与警示教育、加强预防相结合,与强化监督、制衡权力相结合,把惩处人、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惩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新时期国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和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肖捷局长撰文强调: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前不久,一位纳税人在人民网“部委领导留言板”中的一条留言颇令税务机关深思,他写道:让我们纳税人也活得有尊严。这不由让我想起美国国内收入局前任局长查尔斯?O?罗索蒂(CharlesO.Rossotti)先生说过的一句话:纳税人在银行得到了很好的服务,转身到税务局就受气,那是不可想象的。我国这位纳税人和罗索蒂先生的国别不同、身份迥异,但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意愿,就是税务部门应当为纳税人提供满意的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纳税人应有的尊严。

                    纳税服务发展历程的变迁

                    囿于社会历史、民主法制、市场经济等发展变化的差异,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收问题特别是纳税服务方面分别经历了各自的认识和实践过程。

                    在人类社会形态的变化中,西方发达国家较早地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从一登上历史舞台,就宣扬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的观念,直接影响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反映在对税收问题的认识上,17世纪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WilliamPetty)就提出税收应做到公平、简便、节约,即课税不应对任何人有偏袒,征税时手续不能复杂,应给纳税人以便利,并尽量节省征税和纳税费用。英国的亚当?斯密(AdamSmith)、德国的阿道夫?瓦格纳(AdolfWagner)等也都提出过类似的税收原则。在其影响下,一些国家在宪法中明确了征税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律层面对税收行为作出了安排。

                    然而,纳税服务观念的确立要比税收法制理念的形成滞后很多。在较长时间里,西方国家税务行政管理也是以强制管理为中心,对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反应迟缓,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护。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为解决一系列社会、政治和经济危机,一些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这场运动的一个重要思想是,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市场经济发展对政府的内在要求,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要改“官僚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帮助公民表达并满足他们共同的利益需求。这也为税务机关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来审视税收管理以及与纳税人的关系。

                    受此影响,不少西方国家重新明确了税收工作定位,并实现了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理念的重大转变。归结起来,就是工作导向由规制导向(实施强制性监管)向服务导向转变,纳税人定位从监管对象向服务对象转变,纳税服务从单纯行政服务向行政服务与社会化服务并重转变等。相应地,发达国家的纳税服务方式也发生明显变化,普遍将纳税人视为“客户”,服务领域和内容不断拓展并丰富。通过完善立法和实施法律援助等措施,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办税。

                    我国在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也曾出现过一些先进的税收思想。战国时期的荀况提出开源节流、富国和轻税等原则。西晋的傅玄主张税收至平、积俭而趣公、有常,即税负要公平,赋役课征要从俭,赋役制度要明确和固定。唐代的杨炎实行两税法,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课税,体现出量能负担和方便纳税的原则。明代的张居正推行各项赋税和徭役合并为一,按照田亩多寡以缴纳白银为税款,体现了税制简化和缴纳方式的进步。这些税收主张,虽然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在当时的封建社会条件下,广大农民是被盘剥的对象,不可能真正享有平等和尊严。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主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的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但是,受体制和观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征纳关系主要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征纳活动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种管理理念和方式忽视了纳税服务在促进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方面的积极作用,也给纳税人带来了很大不便。

                    实行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有了新的认识。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征管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将优化服务作为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2001年施行的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出了要求,表明纳税服务已经成为税收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我国纳税服务工作迈入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详细阐释,特别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这些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为税务机关确立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不断开创纳税服务工作的新境界提供了强大思想武装。

                    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税务机关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出,要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纳税人不仅是依法纳税的义务主体,也是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对象。税务机关要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在依法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利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同时,明确了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核心业务的工作定位,凸显了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2009年夏季,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并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工作理念上,强调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坚持公正执法,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在工作要求上,提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在工作举措上,提出要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完善纳税服务平台并改进办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水平。在工作目标上,要求努力做到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

                    2009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莅临国家税务总局视察指导税收工作时指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务部门依法组织收入是为国聚财,也是为民收税。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有利于调动纳税人发展创业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也是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重要体现。他特别强调,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要总结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坚持服务与管理两手抓,不断创新纳税服务方式,丰富纳税服务内容,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继2008年开展满意度调查后,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税务机关在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涉税审批、税收执法、税收政策落实、税收法律救济等方面工作情况开展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从调查结果看,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满意度将近80%,其中,2010年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都分别比2008年有所提高,表明纳税服务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但是,调查也反映出一些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比如,有的纳税人认为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的宣传上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有的纳税人对纳税咨询热线畅通情况表示不满意;有的纳税人认为税务部门应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等。这些问题表明,虽然纳税服务工作有了一些进步,但离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还存在一定差距。要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努力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税务部门要按照中央精神,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纳税人的期待,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法遵从度,既要靠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也要靠税务机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带动和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因此,提高税法遵从度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征纳双方都要自觉遵从税法。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约束税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努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要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考核和过错追究力度。

                    二是更加注重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建设。要完善现有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建立税制改革和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出台前的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制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税制安排便于纳税人遵从。加强税务法律救济,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工作,依法解决税收争议。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办事程序等信息,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健全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三是更加注重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要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促进税收征纳关系和谐融洽,实现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高度重视纳税人各种合理需求,不仅要努力满足其多层次的共性需求,也要创造条件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更多地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考虑纳税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收集、分析、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努力实现纳税人需求获取渠道日益畅通,纳税人需求分析机制全面建立,纳税人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四是更加注重以纳税人为导向优化征管流程和资源配置。要从纳税人的实际状况和合理需求出发,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精简涉税资料,简化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着力推进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国税局和地税局之间以及税务部门与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增强服务合力。继续探索按纳税人类别设立机构和配置人员,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全省税务工作和国税工作会议召开

 

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召开

   昨天,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回顾总结“十一五”全省税务工作,部署安排“十二五”和今年税务工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学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希望全省国地税系统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紧扣主题主线,突出创新驱动,着力改善民生,注重统筹兼顾,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开局之年各项税收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推进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近年来,全省税务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税收服务管理水平,在组织税收收入、壮大地方财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转型升级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省税务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25895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8倍;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7815亿元,是“十五”时期的近3倍。

  李学勇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税务系统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今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税务工作责任重大,希望税务系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在新的发展阶段发挥更大作用。要在实现“两个率先”进程中大有作为,自觉地把税收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通盘考虑、统筹部署,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创新思路,创新举措,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要在应对经济环境深刻变化中大有作为,密切关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走势,把握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内在联系,在壮大实体、涵养税源、增加收入上多想办法、多提建议、多出实招,在应对复杂局面中促进税收持续稳定增长。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大有作为,强化转变发展方式的利益导向,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更大成效,在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李学勇指出,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要在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自觉服从和主动顺应国家宏观调控,把调控职能与聚财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政策的积极效应。二是加大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力度,运用各种税收手段,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创新驱动,支持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发展,鼓励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加大依法征收的力度,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培植税源、挖潜增收、依法征管。四是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推进观念创新,深化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李学勇强调,税收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在发展全局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更加关心、支持税收工作,努力为税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省政府秘书长樊金龙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来源:中国江苏网)

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召开

    117-18日,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的重要批示,传达贯彻了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学勇的重要讲话。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坚代表省局党组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继续开创“十二五”时期江苏国税事业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国税工作,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部署了今年国税工作的主要任务。

    范坚在回顾“十一五”全省国税工作时指出,过去的五年,是江苏国税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是应对重大挑战、经受重大考验、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全省国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锐意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方法,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项国税工作任务,为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范坚强调,今后五年,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江苏发展已进入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的关键阶段。“十二五”时期江苏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题,以优化纳税服务和强化税收征管为核心,加速专业化、信息化进程,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的保障体系,努力把江苏国税打造成为服务型税务机关,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江苏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贡献。

    范坚指出,新的一年,全省国税系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实施税收征减免退;二是持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三是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四是强化跨国税收管理,探索大企业管理方式;五是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建设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六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火财代表省局党组作了会议小结。他着重强调了三点:一是认真传达贯彻,深刻理解会议精神。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上下功夫、在层层传达贯彻、深刻解读上下功夫,确保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二是精心组织谋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以改革的思维破解难题,以务实的作风抓好落实,以创新的举措推进发展。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求实效。要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抓落实的自觉性;重视调查研究,提高抓落实的针对性;坚持服务基层,提高抓落实的长效性。徐火财还对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作了部署。    会议期间还讨论了《全省国税系统“十二五”时期工作规划》,通报表彰了2010年度全省国税系统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以及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先进单位和个人。    省局各局领导出席了会议,各省辖市国税局局长、省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国税局局长参加了会议。(省局办公室)

 

抓住干部职工关注的重点问题 大力推进税务干部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

 

201159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带领总局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赴广西就加强税务干部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调研,并看望和慰问基层税务干部职工。肖捷强调,要抓住干部职工关注的重点问题,大力推进税务干部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调研期间,肖捷召开了有省、市、县三级税务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加强税务干部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参加座谈会的同志结合自身实际和所关心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肖捷强调,要高度关注税务干部职工的新期待,深入推进税务干部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实绩和群众公认,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一方面,要继续探索和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科学设定选拔的程序方法,不断提高考试与测评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考察任命等其他选拔方式,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更加完善,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是要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国际性越来越强,对税务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既要突出抓好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又要努力造就一大批复合型人才和基层业务骨干。要注意完善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建立起各类人才齐全、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和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复合型业务骨干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三是要不断拓宽干部成长途径。要在总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在基层税务机关推行的步伐。同时,要积极争取探索实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为专业技术类人才成长开辟一条新路。

                                  四是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勤奋工作,自觉廉洁从政,维护班子团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领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共同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调研期间,肖捷反复强调,加强税务干部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不断增强干部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每到一地,肖捷一行都深入办税服务厅,了解纳税人办税情况,他强调,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要安排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税务干部到办税服务厅工作,及时响应和解决纳税人的关切,提高办税效率和纳税人的满意度。

                                  广西是革命老区,也是边境地区。肖捷十分关心基层税务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他深入南宁市兴宁区、凭祥市等基层税务机关,看望慰问税务干部职工。他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基层建设,关心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凭祥是我国边境口岸城市,设有边民互市贸易点。肖捷考察了边境贸易与税收情况,并强调,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有关税收政策,及时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边境贸易繁荣发展。

                                  调研期间,肖捷一行参观了广西国税局、地税局的税务文化和廉政文化展览,鼓励他们发挥文化陶冶情操、凝聚力量等功能,在税务干部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中起到更大作用。肖捷一行还考察了两局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大力推进信息管税,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强化信息分析利用,进一步抓好税收征管工作。

                                  在桂期间,肖捷就经济、税收问题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代表税务总局党组感谢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充分肯定广西国税局、地税局“十一五”时期为国家税收事业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希望广大税务干部职工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勤奋努力的工作,再创新的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