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保森拉天时 电话:国家机构组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19 16:47:09

国家机构组成

1.国家机构组成:国家元首(国家主席)、立法机构(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构(行政院)、司法机构(法院、检察院)、监察机构(监察院)、选举机构(中央选举委员会)、违宪审查机构(宪法委员会)。

 

2.国家元首:国家主席

 

3.立法机构(人民代表大会)下设:财政预算委员会、立法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国防军事委员会、内政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委员会、体育卫生委员会、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农业农村农民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外事侨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4.宪法审查机构:宪法委员会专司违宪审查包括立法违宪、行政违宪、司法违宪。

 

5.行政机构组成名单:

5.1综合协调机构:国家安全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委员会、环境资源委员会、发展规划委员会。

5.2组成部门:办公厅、内政部、外交部(统管外事、侨务)、司法部(统管警察、拘留所、看管所、监狱、法律宣传)、国防部、安全部、发展规划部、财政部、农业部、工业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邮政通信部、能源部、旅游部、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与劳动就业部、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卫生与体育保健部、国有资产管理部、紧急情况部、人民银行。

5.3行政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登记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统计局、知识产权局、安全生产监督局、金融监管局、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局、国家保密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公务员局。

5.4行政院办事机构:新闻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信访局。

5.5行政院直属事业单位:科学院、工程院、社会科学院、气象局、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新闻通讯社、档案局、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科学研究基金理事会、国家行政学院。

 

6.司法机构:法院(审判)、检察院(起诉)。

 

7.监察机构(监察院)主管法律监督下设:审计署、监察署(机构监察厅、公务员监察厅)。

 

8.选举机构:中央选举委员会专司全国选举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