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斯尼的杨将军电影:周易正义_上经坤传·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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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义_上经坤传·坤(三):

                上经坤传·坤(三)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动之方直,不为邪也。柔而又圆,消之道也。其德至静,德必方也。

[疏]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一节,明坤之德也。自“积善之家”以下是第二节也,分释六爻之义。“坤至柔而动也刚”者,六爻皆阴,是至柔也。体虽至柔而运动也刚,柔而积渐,乃至坚刚,则上云“履霜坚冰”是也。又地能生物,初虽柔弱,后至坚刚而成就。“至静而德方”者,地体不动,是“至静”。生物不邪,是德能方正。

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疏]正义曰:“后得主而有常”者,阴主卑退,若在事之后,不为物先,即“得主”也。此阴之恒理,故云“有常”。“含万物而化光”者,自明《彖》辞含弘光大,言含养万物而德化光大也。“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者,言“坤”道柔顺,承奉于天,以量时而行,即不敢为物之先,恒相时而动。

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疏]“积善之家”至“盖言顺也”。O正义曰:此一节明初六爻辞也。“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者,欲明初六其恶有渐,故先明其所行善恶事,由久而积渐,故致后之吉凶。“其所由来者渐矣”者,言弑君弑父,非一朝一夕率然而起,其祸患所从来者积渐久远矣。“由辩之不早辩”者,臣子所以久包祸心,由君父欲辩明之事,不早分辩故也。此戒君父防臣子之恶。“盖言顺”者,言此“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习阴恶之道,积微而不已,乃致此弑害。称“盖”者是疑之辞。凡万事之起,皆从小至大,从微至着,故上文善恶并言,今独言弑君弑父有渐者,以阴主柔顺,积柔不已,乃终至祸乱,故特于坤之初六言之,欲戒其防柔弱之初,又阴为弑害,故寄此以明义。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疏]“直其正也”至“所行也”。O正义曰:此一节释六二爻辞。“直其正”者,经称直是其正也。“方其义”者,经称方是其义也。义者,宜也,于事得宜,故曰义。“君子敬以直内”者,覆释“直其正”也。言君子用敬以直内,内谓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内理。“义以方外”者,用此义事,以方正外物,言君子法地正直而生万物,皆得所宜,各以方正,然即前云“直其正也,方其义也”。下云“义以方外”,即此应云“正以直内”。改云“敬以直内”者,欲见正则能敬,故变“正”为“敬”也。“敬义立而德不孤”者,身有敬义,以接于人,则人亦敬,义以应之,是德不孤也。直则不邪,正则谦恭,义则与物无竞,方则凝重不躁,既“不习无不利”,则所行不须疑虑,故曰“不疑其所行”。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疏]“阴虽有美”至“有终也”。O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三爻辞,言“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者,释“含章可贞”之义也。言六三之阴,虽有美道包含之德,苟或从王事,不敢为主先成之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欲明“坤”道处卑,待唱乃和,故历言此三事,皆卑应于尊,下顺于上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者,其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后代阳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疏]“天地变化”至“盖言谨也”。O正义曰:此一节明六四爻辞。“天地变化”,谓二气交通,生养万物,故草木蕃滋。“天地闭,贤人隐”者,谓二气不相交通,天地否闭,贤人潜隐。天地通则草木蕃,明天地闭草木不蕃;“天地闭,贤人隐”,明天地通则贤人出,互而相通,此乃“括囊无咎”,故贤人隐属天地闭也。“盖言谨”者,谨谓谨慎,盖言贤人君子于此之时须谨慎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疏]“君子”至“美之至也”。O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五爻辞也。“黄中通理”者,以黄居中,兼四方之色,奉承臣职,是通晓物理也。“正位居体”者,居中得正,是正位也;处上体之中,是居体也。黄中通理,是“美在其中”。有美在于中,必通畅于外,故云“畅于四支”。四支犹人手足,比于四方物务也。外内俱善,能宣发于事业。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美莫过之,故云“美之至”也。

阴疑于阳必“战”,辩之不早,疑盛乃动,故“必战”。

[疏]正义曰:此一节明上六爻辞。“阴疑于阳,必战”者,阴盛为阳所疑,阳乃发动,欲除去此阴,阴既强盛,不肯退避,故“必战”也。

为其嫌于无阳也,为其嫌于非阳而战。故称“龙”焉。

[疏]正义曰:上六阴盛,似阳,为嫌纯阴非阳,故称“龙”以明之。

犹未离其类也,犹未失其阴类,为阳所灭。故称“血”焉。犹与阳战而相伤,故称血。

[疏]正义曰:言上六虽阴盛似阳,然犹未能离其阳类,故为阳所伤而见成也。

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疏]正义曰:释“其血玄黄”之义。庄氏云:“上六之爻,兼有天地杂气,所以上六被伤,‘其血玄黄’也。天色玄,地色黄,故血有天地之色。”今辅嗣注云“犹与阳战而相伤”,是言阴阳俱伤也。恐庄氏之言,非王之本意,今所不取也。

 ——周易正义·上经坤传——

编订:陈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