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鸭子演唱俄罗斯歌曲:谢宝富:中国政治改革的民主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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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改革的民主迷思

发布时间:2012-02-01 09:33 作者:谢宝富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277次

  中国通行的宪法学教科书,都把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视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而非宪法性文件),由于该宪法是北洋军阀曹锟以每票5000元大洋,贿赂国会议员选举他当总统以后制定的,所以被称为“贿选宪法”。第一部宪法即是“贿选宪法”,多少预示了中国宪政道路注定会有太多的坎坷与辛酸。


  时至今日,绝大多数人仍然误以为民主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助产士,可是在中国最近20余年来的政治发展中,民主所扮演的角色恰恰不是助产士而是避孕药。首先,很多中国人误将民主改革、政治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三者画上等号,只要政府稍稍一碰政治体制,便会惊呼“德先生”(Democracy)的到来,该心态使决策者不敢轻易触碰政治体制改革这根中国社会超级敏感的神经。


  其次,多数人在分析中国问题时,最终总把根子总结到政治体制上,认为只有进行民主改革,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既然根本问题不解决,那么其他政体方面的改革至多不过是小打小闹,甚至是“做秀”,故而懒得去推动。


  复次,上世纪80年代末的那场政治风波,使决策者得出共识——经济改革无禁区,政治改革在民主改革时机未熟之时决不涉足,否则政改的门一旦开启就无法关上,是为中国政治改革远远落后于经济改革的关键原因之一。


  政治改革不等于民主改革


  其实,政治改革不等于民主改革,在民主改革到来之前,中国尚有很多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具体工作亟需去做,而且也很值得一做。例如,从计划经济时代因循而来的政府层级过多问题,即是一个亟待改革的体制问题。目前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共有中央、省、市、县(市辖区)、乡(镇)五级实体政权,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下还有准一级政府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或街道办下,还有代行了诸多政府职能的村(居)委会。过多的管理层级导致了如下弊端:


  一是中央政策出不了中南海,一些原本不错的中央政策,经过一级级地执行走样,最终演变为十足的坏政策,即所谓“政策在中央晴空万里,到了基层则乌云密布”。


  二是众多行政编制被浪费在“用文件落实文件”的政府中间层级,使身处管理、服务一线的基层政府或准政府组织人手严重不足,不得不聘用大量报酬低、素质差、无编制的协管人员进行管理,不仅导致了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而且使基层治理效果欠佳。


  三是众多职权被截留在“用文件落实文件”的政府中间层级,使得身处管理、服务一线的基层政府或准政府组织成为“没有子弹的枪”,这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古怪制度安排,使中国社会底层充斥了太多的管理漏洞与服务真空。而中国人偏偏又极喜欢且极善于钻空子,中国社会底层偏偏又充满了太多的弱势者亟需政府的抚慰与关心。


  为什么盛产“潜规则”


  四是过多的政府层级,使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分权不清。分权越不清,地方政府就越难因地制宜地对本地事务进行“无缝隙”的管理。既如此,则需要国家法律、中央政策具有高度的具体性、针对性。可是,地大物薄、人口超多、地区差别及贫富差异虚悬的特殊国情,又迫使中国国家法律、中央政策甚至省级政府政策,都必须有高度的抽象性、原则性,而非具体性、针对性。该矛盾便是中国社会如此盛产“潜规则”及“灰色地带”的关键所在,也是中国执政当局为何总被人诟病为“善管大事但不善管细节”的病根之所在。


  五是从中央到村(居)委会六个层级如果都实行民主选举,民主成本实在太高,故而精简政府层级,实际上也是为未来的民主改革奠基。


  历史上,地域远比今日中国辽阔、交通及管理能力远落后于今日中国的汉、唐王朝,均可实行郡县或州县两级制,而且管理效果甚好,足见今日中国未精简政府层级,乃“不为也,非不能也”!


  再如,吏治问题也决不能轻忽。中国传统行政主导型体制里,之所以会出现兴亡周期律,除了皇位嫡长子继承制度上的天大漏洞与风险外,另一个根本原因便是吏治腐败。吏治腐败不仅会掏空、瘫痪国家组织管理系统,而且会导致社会矛盾的高度激化,最终即使遇到好皇帝,也无法收拾烂摊子。


  中国目前吏治的最大问题,是监督权不独立且相对弱势,存在所谓“被监督者领导监督者”的荒唐现象。如何在精简行政层级的基础上,在行政系统之外另建监察系统,使监督者能够独立且居高临下地行使监督权,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体制问题。


  总之,破除政治改革即民主改革的迷思,大胆刊革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不相适应的落后的具体政治体制,乃是中国社会又一个亟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所在。


  作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原载联合早报网,文章只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