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传奇电视剧观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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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宏伟    发布时间: 2008-08-31 14:54:10






    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今年以来,我院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大局,不断探索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思路,积极寻找涉诉信访工作的突破点,努力构建信访工作新机制,在“办好初访,规范信访,控制新案,消化老案”的基础上,采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多方联动,县、乡、村、组立体互动的办法,使一些困扰法院乃至党委、政府多年的信访老案得到较好解决,去年以来审结的2462起案件没有一起引起当事人上访,信访工作实现了“零增长”。

    一、坚持党的领导、争取政府支持是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关键。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院党组充分认识党的领导在法院各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坚持依靠县委、县政法委的领导,把涉诉信访工作置于县委、县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之下。工作部署多请示,工作落实勤汇报,个案难题请帮助。县委、县政法委对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及时给予大力的支持,多次到我院听取涉诉信访工作汇报,对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提要求、解难题。

    二、坚持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涉诉信访的保障。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人民满意既是结案标准,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要做到人民满意,我们把涉诉信访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的权利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从办理伊始,就把保证案件透明度作为基本措施来抓。涉诉信访案件的听证,均邀请县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和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每半年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涉诉信访工作,听取我们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对人大、政协批转的案件,做到案案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按时安排,及时报结。人大、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为我们解决信访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卢粉桃京访案从1999年5月30日诉至我院到一审、二审、再审多次反复,卢一直上访不断,欲壑难填,索赔所谓的上访补偿费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直至十九万元,步步升级,不断向党委、政府、法院施加压力。我们专门邀请县人大、政协、政法委、信访局有关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卢所在村庄公开听证,均认为卢属无理缠访。在今年四月份,依法对其劳动教养,有效的震慑和教育了一些无理上访、非法上访人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县、乡、村、组同力协作是解决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方法。嵩县是农业大县,信访人员基本上都是农民。做农民的思想疏导工作,乡、村、组干部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也有多样娴熟的经验。因此,我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及时与乡、村、组沟通、协调,利用长们贴近群众的优势和了解信访人生活状况及生活习性的特点。做细致入微的工作,对信访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堵则疏之,困之助之,惑则解之。如席秀英京访案,2002年其二个儿子被邻居致死,席秀英不服市中院一审判决和省高院二审裁定,连续上访七年。我们通过乡、村、组干部了解到席秀英年逾八旬,生活十分困难,其上访症结在于其二子死后,留下两孙子,上访人自己生活困难,且日后生活会更加艰辛。及时向县政法委汇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捍东亲自协调县、乡、村、组,从解决其生活入手,疏通上访人思想,打消上访人顾虑,切实解决上访人祖孙生活困难,终于解开了席秀英的思想疙瘩,达成息诉罢访的协议,席秀英欣然表示不再上访。

    四、贯彻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是解决涉诉信访难题的主要途径。对上级批办和我院排查出来的信访案件,我们根据“四定一包”的要求,对每一案都定包案领导、定包案责任人、定包案责任、定结案时间。每周一党组会上,由包案领导汇报包案进度和包案措施,做到一周一汇报、一周一总结、一周一督办。每个案件均有党组成员为包案领导,中层干部为案件责任人,中层领导所在部门为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亲自与上访人见面,亲自听取上访人诉求,亲自研究落实息诉罢访措施。针对上访人特点,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案制宜、多策并举,化解矛盾。

    五、提高案件质量,消除上访隐患,控制新案的发生是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根本。分析上访案件的成因,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法官素质不高,宗旨意识不牢,服务意识不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问题。说话不注意分寸,举止不注重形象,致使上访人心不平,气不顺引起上访。二是有的案件质量不高,特别是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倾向。案件存在瑕疵,引起当事人上访。三是重判轻调,讲求案件的法律效果,忽视案件的社会效果。没有绷紧“稳定是第一要务”这根弦,没有很好地把“服务大局”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本职工作中,引起当事人上访。四是判后答疑不到位。有些法官答疑时态度不冷静,工作不细心,不耐心。有些法官在答疑时方法不恰当,不会深入浅出讲解法律,不会把法律概念生活化,讲不清,理不透引起当事人上访。五是初访时按访人员不重视,一推二拖,小事成大事,县访成市访,省访乃至京访。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一是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把提高法官素质作为解决信访难题的根本来抓。强理念、强素质、强法律、强品质。做到勤政廉政一齐抓,政治业务双提高。二是推行判后答疑升级版。以前判后答疑由审判案件的人员来做,但有时当时人对案件承办人有意见,有时承办人讲解不到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的判后答疑改由承办人答疑改为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分级答疑的办法,让当事人在这几级答疑中学习法律,理解法律,感到法院在处理其案件时的细心与耐心,透彻理解法律条文与其案件的因果关系,服判息诉。三是扩大“阳关申诉”的听证程序旁听面,由以前的当事人双方听证,扩大到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聘请律师,法院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人士和政法委、信访局有关领导旁听,提高听证工作透明度和当事人对法院听证活动的信任度。四是办好初访。越级上访和上访老案多是由信访渠道不畅通,反映问题无人接待或对初访处理不及时而形成的。在往年信访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在办好初访工作上,把提高初访办理质量和一次接访成功率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接访领导和信访接待人员,对来访群众态度和蔼,倾听耐心,询问仔细,注重从来访人的言谈举止中发现问题的症结,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答复,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答疑的联系业务庭室进行答疑需批转的及时报请主管领导批转办理。从疏导入手,从源头抓起,有效控制越级上访和信访老案的形成。五是切实落实院长接待的制度。在院长接待时,采取中层领导陪接和首问负责制的办法,增强接访领导的责任心和中层领导的信访危机感。通过接访和陪接增强稳定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从小事做起,从每一句话做起,时刻绷紧信访工作这根弦,保证无新上访案件发生,做到新案不再有,老案天天少。



来源: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