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砸缸文言文阅读:史上最牛的另类黑客为科学群雄解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06:29:20
史上最牛的另类黑客为科学群雄解迷 一群科学家会聚某网站的科学沙龙,热烈地讨论:“意识是不是物质”这个现代科学的难题。
科学家A:意识是化学反应。什么是化学,简单说就是微粒之间的重组,条件是足以改变原来状态的能量。微粒就是质,但不能缺少能量,物质也能转化为能量。那能量是不是物质。我晕鸟。
科学家B:思想是所有精神状态的缔造者,物质和能量是相对的,思想和物质并没有什么截然的划份.而意识只是标签而已,它本身没有所谓的物件,而是根据产生方式命命. 
科学家D:意识离不开物质,物质有运动,结构等状态.
科学家E:意识不是物质,是物质转化为能量的过程 
科学家F:我曾听说过灵魂有重量,但还不确定物质一定有重量
科学家J:呵呵,所谓的灵魂有重量,无非是死的过程损耗了大部分能量  
科学家G:灵魂怎么会有重量.呵呵,它是个什么东西,有重量就应该有形态啊.起码也要占个体积不是. 最关键的是,人类从猿进化到人,是哪位大仙猿最先获得了这个灵魂的质量? 如果只要是生命就有这种质量,天啊.人体中那无数的细胞啊,每时每刻人体都在上演减肥和增重的戏吗?  
科学家H:意识如果只是原子的活动,那么人的主观能动性就完全被物理定律所控制,也就是说没意识这种东西.  
科学家N:意识是你电脑桌面上的快捷方式 
另类黑客在一旁听的不耐烦了,说:意识是可以离开物质的!
另类黑客接着说:科学家G女士:您好! 生命是什么、意识是不是物质?不是凭无知的主观想象来定论它是与不是的! 你在此贴的留言中,我拣到了女人的“证据”,也就是你丢失的意识——物质。 物质的本质分为阳性和阴性,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很专业的问题。拣到的是你的阴性物质。 为了避免触及个人隐私,所以在你同意或默许之前,就说这些了。
一片寂静,很久很久。另类黑客发了个“,”号进去。
科学家G终于有了回复:俺是爷们好不....搞死我了
看到这个学着男人腔调,宁愿吃亏的回复,另类黑客笑的肚子疼:哦 真滴!认真哒?
整整十分钟没有一点动静,
科学家M出来圆场:首先,如何定义物质.  
另类黑客:身体是物质,这个应该没有争议。身体的影子是不是物质呢?估计争论的焦点在这里,其实这其中有很深的奥妙,不是三言两语能说的清的。  
科学家Y;开始搞笑了。
另类黑客:姑娘,先把对象找好了是大事哦,结婚了才算数哒。  
年轻的科学家Y,再也没有说话(大概是在思考另类黑客是怎么知道自己是个还没对象的姑娘的问题吧)
另类黑客对科学家A说:您说:“意识是化学反应。什么是化学,简单说就是微粒之间的重组,条件是足以改变原来状态的能量。微粒就是物质,但不能缺少能量,物质也能转化为能量。那能量是不是物质。我晕鸟。” 祖国哲学告诉我们:物质和能量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条件是速度,临界点是光速。物质是阳性的(看得见、摸得着);能量是阴性物质(看不见、摸不着)。我们的祖先认为:上为阳,下为阴;左为阳,右为阴;昼为阳,夜为阴;男为阳,女为阴;浅表为阳,深层为阴;有形为阳,无形为阴,等等。现代物理学认为,物质的运动速度越快,其体积越小。又有说,物质运动的速度上限是光速。由此推导,当物质运动的速度超过每秒30万公里的光速时,其体积便不存在了,光化了,为阴性物质了。然而,当物质运动的速度又低于光速时,其形体便再现了,又成为阳性物质了,随着其运动速度的降低而逐步放大,直至还原。
另类黑客接着说:人 男人 女人。 自然的解读 科学 伟科学。天地间有什么事物不是对应的? 如果女人说男人不是人 或者男人说女人不是人 谁是对的???  
科学家R拍案而起:你想以喻代证吗 因为男人和女人都是人,所以科学和伪科学都是科学? 
另类黑客知道,这是个老辣的雄辩家,极居鼓动性,正面迎战必使对方赢得大片跟风。于是迂回答道:一份检测报告: 男 长脸 不胖 已婚(女的长脸) 又单身了 、、、  
整整二十分钟过去了,一直没说话的科学家T诚恳的问道:这是不是说我现在在电脑上看到的这些东西都是物质?
另类黑客:物质有双重性质,大概好象是正反面那样吧(表象与本质)。 人有双重认识世界的能力,因为多数人不信,结果只有少数人可以做到。 
科学家R为了表示对笔迹黑客前面的给自己的答复的理解和活跃气氛,对科学家T说:你在电脑上看到那些东西还真就是物质 液晶面板啦,玻璃显像管啦之类的呗 嘎嘎
科学家T也笑吟吟的说:你还真有趣。。。  
另类黑客:伟科学家,在老美等科学高度发达的国家,早已是商贸拓展、社会安定、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珍稀特种人才,国家提供很高级的学习和研究条件。我们这里过去叫牛鬼蛇神,是要赶尽杀绝的。现在所剩无几的残渣余孽,年事已高,后继无人,还在享受着无知愤青力所能及的丑化。这只是伟科学家个人的不幸? 点评请进: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bb3f6e0100iey3.html怀疑案例真实性的请进: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bb3f6e0100h1p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