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杀发金水什么意思:山西省电力公司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7:47:03
山西省电力公司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 
第一章  操作票和工作票的管理
   
第1.1条  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以下简称“两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各发供电生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两票”制度的管理规范化、行为标准化,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严格考核。
第1.2条  “两票”管理工作的职责:
1、发电单位的生技部门负责“两票”执行的管理,即生技部门运行专责(或运行部门)负责操作票的管理工作;生技部门的检修专责负责工作票的管理工作。
2、供电单位的生技部门负责110kV及以上主网系统“两票”执行的管理;农电管理部门负责110kV以下农网系统“两票”执行的管理。
3、用户执行“两票”的管理应由相应的用电管理部门负责。
4、安监部门负责“两票”执行的监督、考核工作。
第1.3条  “两票”均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两票”不准使用。分发和领用“两票”时均应登记。
第1.4条  “两票”油手工填写及有关人员的签名均应用黑色或蓝色笔,不准使用红色笔和铅笔。填写要清晰,对于拉,合、停、送、投、退等关键字和开关、刀闸、设备编号不得涂改,如涂改原票作废。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说明:断路器的俗称是开关,隔离开关的俗称是刀闸。本补充规定中的“开关”,系指断路器“刀闸”,系指隔离开关。
第1.5条  应用微机填“两票”的规定:
1、在开始应用微机填写“两票”之前,应经本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2、应用微机填写“两票”,一般应采用点击项目开票的方式。对应用专家系统自动生成“两票”的方式,考虑到针对不同的工作人员应由各单位做出具体的规定。
3、用微机打出的“两票”,审查签名应采用手签的方式;
4、手工填票与微机填票,要统一格式、统一纸张规格、统一字体、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第1.6条  填写操作票,如一页纸不能满足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时,可在第一页操作票下面留一行,填写“下接×××号”操作票字样。操作时间及操作任务应填在第一页操作票上。
第1.7条  在执行倒闸操作中,如已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项上面的中间横线右边注明停止操作的原因,并盖“已执行”章,按已执行的操作票处理。
第1.8条  执行“两票”制度要与工作前开展危险因素分析,制订和执行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紧密相结合,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第1.9条  已执行的“两票”均应加盖“已执行”章,一般盖在第一页右角本单位指定的位置;作废的“两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的原因。填用操作票时,应在最后一项操作项目下面空格内加盖“以下空白”章(如操作项目填到最末一行,下面无空格时,盖在最末一项的下面)。
第1.10条  已执行的、作废的和未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已执行及作废的“两票”均应至少保存6个月。
第1.11条  为了加强对“两票”执行情况的监督,有关各级人员应认真进行检查,并开展“两票”执行情况的“写实报告”活动(附表一)。具体规定如下:
1、班组,站每天应检查当日全部已执行的“两票”。月末或下月初汇总分析“两票”的执行情况,并报车间,工区、县局。
2、车间、工区、县局主管运行、检修的技术人员(工程师)每月应检查全部已执行的“两票”,车间、工区,县局的生产领导每月至少应检查20%已执行的“两票”。对以上所查的“两票”均应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发电厂生技、安监部门有关人员每日至少抽查一个专业已执行的20%的“两票”,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每周至少抽查一个专业已执行的10%的“两票”,厂长每季至少应抽查一个专业已执行的5%的“两票”。以上各级人员抽查时均应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
4、供电单位生技部门主管检修、运行的专业人员和安监部门有关人员每周至少检查1—2个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或线路工区已执行的20%的“两票”,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至少抽查1一2个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已执行的10%“两票”。以上各级人员抽查时均应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车间、工区、县局、生产部门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生产副总工程师每两个月至少向生产副经理(生产副厂长)提出一份“两票”执行情况写实报告。生产副经理(生产副厂长)每季度要组织安监、运行、检修、生技部门综合分析执行“两票”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作好记录,及时组织落实。
第1.12条  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的执行“两票”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培训和训练。厂(站)电气值班员每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操作票填写训练,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每半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工作票填写训练。

第二章  电气倒闸操作的执行程序
及主要技术原则

第一节  电气倒闸操作的执行程序

第2.1.1条  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
1、值班调度员根据检修申请和运行方式的安排,在下令进行倒闸操作前,应按规定核对模拟图填写操作票。审核无误后,应将操作任务发布给发电厂的值长(或地调、县调值班员或变电站主值),并通知填写操作票。
2、在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时,双方应互报单位,互通姓名,使用调度术语。有关通话内容应录音。对有双重称号的设备,在下达操作任务时,应使用双重称号,受令人接受任务时,将操作任务记入运行记录簿中,并按记录双方复诵核对无误。
3、按管辖范围,发电厂值长应向值班长布置操作任务(或地调、县调值班员向变电站的主值布置操作任务),并说明操作目的和有关注意事项。
4、值班长或主值接受操作任务时,应记入运行记录簿中。并按记录双方复诵核对无误。同时,根据操作任务的要求,指派合格的监护人和操作人;并根据当时的运行方式和设备状态,全面详细地向他们布置操作任务,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5、非上级调度管辖的设备,若需要进行倒闸操作时,值长或值班长(主值)也应指派合格的监护人和操作人,并布置操作任务。下令时也应使用调度术语及设备双重称号,讲清操作目的和设备系统运用状态,同时通知填写操作票。如符合下达口头命令的条件时,可下达口头命令或填写操作卡(用于单一设备停送电操作的卡片)。
6、接受操作任务的监护人和操作人必须复诵无误,并做好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2.1.1条  填写操作票
1、操作票应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和运用状态手填写或应用计算机填票。
说明:操作票的格式见附表二,纸张规格为A4纸,填写字体为仿宋体。
2、填写操作任务时,应简明扼要地反映倒闸操作的内容和目的,并使用设备双重称号。
说明:填写设备双重称号的顺序:
按设备的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的顺序填写。
3、在操作任务的下方,还应填写设备系统运用状态转换的情况。如“由××状态转换为××状态”。
说明:
(1)有开关的电气设备系统,分为四种不同的状态:运行、热备用(只有开关在断开位置)、冷备用(除开关在断开位置外,刀闸也在断开位置)、检修(在冷备用状态的基础上,设备已可靠接地,并布置了其它安全措施)。
(2)对于小车开关设备,分为四种不同的状态:运行、热备用、冷备用(试验位置)、检修。
(3)没有开关的PT、站用变电气设备系统,分为三种不同的状态:运行、冷备用、检修。
(4)倒母线时状态转换:
A、如有检修设备时的倒母线操作,状态应按照该检修设备的目的状态填写;
B、如系统方式变化引起的倒母线操作,则不须填写状态变化。
(5)没有开关的分段刀闸、母兼旁刀闸(或旁兼母刀闸)电气设备系统不须填写状态变1化。
4、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检查开关带电显示指示状态;检查弹簧储能式开关储能情况;小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及其控制、合闸插件投入、退出;
说明:就地操作的刀闸,可不将检查刀闸的位置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填入操作票内,但必须检查确已拉开或确已合好后,才能在该操作项目左侧打“√”。远方操作的或操作时看不到刀闸状态的,必须将检查位置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填入操作票内。
(2)拉开或给上开关控制回路或合闸回路、刀闸电动机构控制电源;拉开或给上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二次开关或熔断器;
(3)检查仪表指示情况或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4)投、退保护压板;修改定值后或用旁路开关旁带、用母联开关串带操作前核对定值单号码及定值;
(5)装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前验电;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装、拆绝缘隔板;检查安全措施布置或拆除情况;
(6)同期并列操作;手动改变消弧线圈分头。
5、一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说明:所谓“一个操作任务”,系指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不间断的倒闸操作过程。由检修状态转冷备用状态,应单独作为一个操作任务填写操作票。
6、在下列情况下,允许不填写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但必须明确指定监护人和操作人:
(1)事故处理时,可以不填写操作票。
说明:所谓事故处理是指:为了迅速处理事故,不使事故延伸扩大而进行的紧急处理和切除故障点以及将有关设备恢复运行的操作,在发生人身触电时,紧急断开有关设备电源的操作。紧急处理操作不包括故障设备转入检修或修复后恢复送电所需要的操作。
(2)以下单项操作可以不填写操作票:
A、拆除全厂(站)仅装有的一组接地线,或拉开全厂(站)仅有一组已合上的接地刀闸;
B、投入或退出一套保护的一块压板;
C、使用刀闸拉、合一组避雷器,拉、合一组电压互感器(不包括取下、给上保险器的操作);
D、拉、合一台消弧线圈(不包括调整分接头的操作)。
(3)选择直流接地故障或寻找线路接地故障的操作。
(4)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以上操作,值班人员在接受命令时,应立即做好记录,经复诵无误后,根据记录进行操作。
上述各项操作,如本单位现场规程规定需要填写操作卡时,应按现场规程规定执行。使用操作卡时,操作任务由发令人或值班负责人填写,操作人应复诵无误。安全注意事项由操作人填写,由发令人或值班负责人审核。
第2.1.3条  审查与核对操作票
1、操作人填写完操作票后,应先审查一遍,然后交监护人审查。发电厂的操作票还应交值班长和值长审查;变电站的操作票还应交值班长或站长审查。
2、为了保证操作项目和顺序的正确,操作人和监护人应在符合现场实际的模拟图板上认真进行模拟预演。由监护人按操作票的项目顺序唱票,由操作人改变模拟图板设备指示位置。模拟预演后,如很快就要进行操作,模拟图板可以不恢复,如操作有变动或撤消操作任务时,应立即恢复模拟图板的原状。
3、经模拟预演确认操作票正确无误后,由监护人在操作项目下面的空白格处加盖“以下空白”章,然后由操作人,监护人签名后,交值班长、值长审查并签名(只在操作票的最后一页签字)。
4、操作票经审核无误签名盖章后,监护人应将该操作票放在专用的操作票夹板上,做好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等候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下达执行操作的命令。
说明:做好以下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准备有关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鞋、安全帽、操作棒、防误装置的钥匙等;
(2)与设备电压等级相同的合格的验电器、携带型接地线;安全标示牌及围栏、遮栏设施;
(3)装拆熔断器用的工具、护目镜、绝缘垫;
(4)操作人员的着装要符合安全工作的要求;
(5)检查验电器、绝缘工器具,定期试验符合规程要求。
若按照有关规定,需与值班调度员核对操作票时,则应由监护人在操作前负责完成核对工作。
5、在运行方式和设备状态等无任何变化时,对于发电机并列与解列、励磁系统倒换、厂用电联动试验、直配线路停送电等操作,可以使用固定操作票。但同样必须履行核对,模拟预演、审查,签名等手续。
第2.1.4条  操作执行命令的发布和接受
1、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和操作准备情况,及时下达操作执行命令。
说明:该命令分为单项(逐项)命令和综合命令两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凡不需要其他单位直接配合进行的操作,可采取综合命令方式。
2、一个操作任务涉及两个及以上厂、站时,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应采取命令一项(或几项),执行一项(或几项),并立即汇报执行结果后,方能继续下令操作的方式。
3、当监护人接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下达的操作执行命令时,必须重复命令。在得到发令人的许可后,将接令时间记入操作票“命令操作时间”栏内。变电站的监护人还应将发令人的姓名填写在操作票的“发令人”处。
第2.1.5条  进行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禁止单人进行操作。
说明: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由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并经批准的人员担任。
2、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由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
3、临近交接班的前一小时,一般不应安排倒闸操作。一个操作任务未完成之前,不得交接班。
4、在倒闸操作中,一组操作人员一次只能持有一个操作任务的操作票,不允许同时携带二份及以上的操作票。
5、操作中必须按操作票所列项目顺序依次进行操作。禁止跳票、跳项,倒项,添项和漏项以及干与操作任务无关的工作。
6、在开始操作前,要检查操作人所携带的操作工具(验电器、防误闭锁钥匙、携带型接地线、标示牌等)是否符合要求。前往操作现场时,监护人手持操作票走在操作人的后面,注意监护操作人正确地走向操作设备的位置。到达操作位置,监护人和操作人应首先共同核对设备的名称、编号和运用状态。经核对无误后,操作人站好位置,准备操作。
7、进行每项操作时,先由监护人按操作项目内容高声唱票,操作人接令后应再次核对设备名称,编号无误后,手指被操作设备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复诵无误并最后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正确,发出“对,执行!” 的命令,操作人经三秒思考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8、每一项操作后,操作人必须在监护下认真检查操作质量。例如:刀闸的三相是否切实合好;刀闸拉开的角度够不够;开关的指示器是否正确;表计指示是否正常;闭锁销子是否插牢;防误闭锁是否正常等等,经检查良好后,该加锁的立即加锁,同时监护人应立即在该操作项目左侧打“√”。
9、对第一项,最后一项和重要操作项目(包括拉合开关、投停保护、装拆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刀闸),应在该项右侧“操作时间”栏内填写实际操作时间。中间的一般操作项目可以不填写操作时间。
10、在操作过程中,无论监护人或操作人对操作发生疑问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防误闭锁装置,必须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或值班调度员报告,待将疑问或异常查清消除后,根据情况按下列办法进行:
(1)如果疑问或异常并非操作票上或操作中的问题,也不影响系统或其它工作的安全,经值班负责人许可后,可以继续操作;
(2)如果操作票上没有差错,但可能发生其它不安全的问题时,应根据值班负责人或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3)如果操作票本身有错误,原票停止执行(已执行部分项目的原票按第1.7条处理,未执行的按“作废”处理)。应按照现场实际情况重新填写操作票,经履行本节规定的程序后进行操作。
(4)如果因操作不当或错误而发生异常时,应等候值班负责人或值班调度员的命令。
11、倒母线操作在拉开母联开关前,监护人和操作人要对此项操作前操作的刀闸位置进行一次复查。
12、全部操作项目进行完毕后,监护人和操作人还应共同进行一次复查,以防漏项,错项。
说明:全部操作项目进行完后应复查的项目:
检查开关、刀闸拉合情况;检查接地线(接地刀闸)的装、拆(拉合)情况;检查保护压板的投退情况;检查控制电源的拉合情况;检查变压器的通风情况和变压器有载调压电源情况等。
第2.1.6条  汇报、盖章与记录
1、操作全部结束后,监护人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并在操作票上填上汇报时间,加盖“执行”章。
2、监护人或值班负责人应将操作任务及其起止时间,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第二节  电气倒闸操作的主要技术原则

第2.2.1条  单电源线路停送电的操作顺序
1、停电操作必须按照拉开开关、负荷侧(线路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2、在操作刀闸前,必须先检查开关确在分闸位置,在合开关送电前,必须检查刀闸在合闸位置,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3、线路重合闸装置的投入、退出,应按调度命令执行。
第2.2.2条  双电源线路停送电操作顺序
1、停电时,应先将线路两端的开关拉开,然后依次拉开线路侧刀闸和电源侧刀闸,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2、在操作刀闸前,必须先检查开关确在分闸位置,在合开关送电前,必须检查刀闸在合闸位置。
3、用开关并列操作时,应经同期鉴定,严防非同期并列。
第2.2.3条  变压器的停送电操作顺序
1、单电源变压器:停电时应先断开负荷侧开关,再断开电源侧开关(降压变压器,高压侧为电源侧;升压变压器,低压侧为电源侧),最后拉开各侧刀闸,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2、双电源或三电源变压器:
(1)一般情况下,停电时,先断开低压侧开关,再断开中压侧开关,然后断开高压侧开关,最后拉开各侧刀闸,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2)特殊情况下,变压器停、送电的操作顺序还必须考虑保护的配备和潮流分布情况。
(3)500KV变压器停、送电的操作顺序,停电时:按照先断开高压侧开关,再断开低压侧开关、后断开中压侧开关,最后拉开各侧刀闸。送电时:合上各侧刀闸后,先用220KV中压侧开关给主变充电,然后合低压侧开关,用高压侧开关合环。
3、输电线路电抗器停、送电,拉、合刀闸前,调度值班员检查对侧开关在分闸状态后,方可下达操作命令。操作时厂(站)值班员检查本侧开关在分闸状态。
第2.2.4条  投入或断开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电压为110千伏及以上的空载变压器时,应先将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以防变压器线圈间由于静电感应引起传递过电压。
第2.2.5条  单相刀闸和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顺序
1、水平排列时:停电拉闸应先拉中相,后拉两边相,送电合闸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2、垂直排列时:停电拉闸应从上到下依次拉开各相,送电合闸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第2.2.6条  在倒母线操作时,首先应使母联两侧刀闸及开关均在合闸位置,然后将母联开关的控制回路保险取下。
第2.2.7条   回路中未装设开关时,允许用刀闸进行下列操作:
1、拉开或合上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或避雷器;
2、拉开或合上无故障的母线或直接连接在母线设备上的电容电流;
3、拉开或合上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刀闸。不论中性点是否接有消弧线圈,只有在该系统没有接地故障时才可进行;
4、拉开或合上励磁电流不超过2安的无故障的空载变压器和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的无故障的空载线路。
5、拉开或合上10千伏及以下电流在70安以下的环路均衡电流;
6、用屋外三联刀闸拉开或合上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下电流在15安以下的负荷;
7、与开关并联的旁路刀闸,当开关在合闸位置时,可拉,合该开关的旁路电流,但在操作前,须将该开关的控制回路保险取下。
第2.2.8条  在只有刀闸和保险器的低压回路,停电时应先拉开刀闸,后取下保险器,送电时与此相反。
第2.2.9条  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退,应遵照调度规程和现场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的具体规定执行。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改变定值,需由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进行。
第2.2.10条  消弧线圈分头的调整:厂(站)值班员进行消弧线圈分头的调整应执行调度命令。当过补偿时,电容电流增大前调大,电容电流减小后再调小,当欠补偿时,调整顺序与此相反。
第2.2.11条  110千伏或220千伏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刀闸的倒换操作:主变压器投入或停运前,必须先投入其中性点接地刀闸。
即在停电时,操作完各侧刀闸后,将中性点接地刀闸拉开。送电时,操作各侧刀闸前,合上中性点接地刀闸。主变压器转入运行状态后,中性点接地刀闸的位置执行调度命令。
第2.2.12条  当由变压器向接有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空载母线合闸充电时,在可能条件下,应将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或接消弧线圈,以防止中性点自发位移而产生谐振过电压。
第2.2.13条  母联开关兼旁路开关旁带线路时,不允许用旁路刀闸给旁母首先充电,正确操作方法有以下两种:
1、用开关给旁母充电,充电良好后断开该开关,用旁路刀闸再次给旁母充电,最后用开关合闸。
2、用开关充电良好后,再用旁路刀闸合闸(等电位法)。
第2.2.14条  操作票专家系统的技术要求:
1、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电气倒闸操作技术原则。
2、软件应具有仿真的功能。既能用专家系统自动生成票,又能用图形点击操作开票。
3、软件应具备操作二次设备的功能。
4、软件应具备逻辑判断功能,对不符合电气倒闸操作技术原则的错误性操作能自动识别并能提示。
第2.2.15条  有关验电的补充规定:
1、五防密封式开关柜、GTS组合电器等全封闭的设备,为电缆出线或全封闭母线出线的,在合接地刀闸前,可将检查开关、刀闸分闸位置、表计指示为零和带电显示器灯灭同时具备作为无电的依据。架空出线的,可在套管外侧验电。
2、管式母线位置高,验电困难时,有接地刀闸的,可在接地刀闸引下线处验电;接地刀闸无引下线的,可将检查母线上所有的刀闸确在全部断开位置,作为无电的依据;或者合上PT刀闸验电后再拉开。
第2.2.16条  为防止电动机构刀闸在运行中发生带负荷拉刀闸或误合的事故,应在刀闸操作完后断开电动机构控制回路电源。

 

 

第三章  电气和电力线路工作票
制度执行程序的规定

第一节  概    述

第3.1.1条  电气、线路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电力线路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与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书面依据。
在电气设备上或电力线路上进行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安全工作的一项组织措施。由于工作场所,环境、设备布置,施工方法以及在施工中的安全条件各有不同,因此,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亦各不相同。
第3.1.2条  由于厂、站的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设备不同,工作任务及其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也不一样,故工作票又分为发电厂(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表三);发电厂(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表四);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表五);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表六)。
为了使某些工作的安全措施更加完善和具有针对性,还可以使用专用工作票。例如,用户停电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等。
第3.1.3条  电气事故抢修时,可以不填用工作票,但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事故抢修系指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如不立即迅速处理将危及人身安全或扩大设备损坏,需要紧急抢修的工作,并能在四小时内修复者。
2、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程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由工作负责人负责监护工作,方能开工。
3、抢修工作应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4、故障设备转入事故检修时,仍应填写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才能进行检修工作。
第3.1.4条  线路事故紧急处理时,可以不填用工作票,但应遵守以下规定:
1、线路事故紧急处理,系指线路发生故障有扩大的可能,如不立即迅速处理将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事故者;
2、工作量不大,能在四小时内恢复运行者;
3、线路事故紧急处理前,应做好一切安全措施,并指派工作负责人,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执行工作监护规定;
4、线路事故紧急处理应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填用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转入事故检修。

第二节  发电厂(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第3.2.1条 填用发电厂(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将该设备停电或部分停电,以及进行高压试验工作时;
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线或照明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邻近高压设备的工作,因安全距离不够,需要将该设备停电者;
4、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第3.2.2条 填写工作票
1、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手工填写或应用计算机填票。填写工作票前,应根据现场设备、系统情况以及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填写时和填写后,均应对照模拟图或接线图作一次核对。
说明:第一种工作票的格式见附表三,纸张规格为A3纸,填写工作票的字体为仿宋体。
2、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但填写完后应交签发人核对、审查并签发。工作负责人不能签发工作票。
3、工作票上填写的内容:
(1)工作票左上角处,填写签发人所属单位(厂、分公司、车间、工区、支公司)的名称,并非工作班或工作处所的名称。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是组织人员安全地完成工作票上所列工作任务的总负责人。两个及以上班组或复杂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由车间、工区、支公司的负责人担任,或由分公司、厂主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的人员担任。不同单位的多个班组工作时,工作总负责人由申请检修工作的单位指派人员担任。
 (3)“班组名称”栏,填写参加本工作票上所列工作的所有班组名称。不必填车间名称,但应将参加工作的全部班组均填上。
  (4)“工作班人员或班组负责人”栏,一个班组工作的,填写本班组参加此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姓名;多个班组工作的,只填写参加此项工作的班组工作负责人姓名,如果工作票总负责人兼任一个班组工作负责人时,此栏内仍应填写该工作票总负责人的姓名。
 (5)“共……人”栏,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6)“工作地点”栏,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工作地点一般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系指配电装置系统中,可以用刀闸和其它电气装置截然分开的部分)。如在变电站工作,填“××KV××变电站”名称即可。
如果设备能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开工前工作票的全部安全措施一次做完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如:
A、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各侧开关也配合检修;
B、变压器和与单供该变压器的电源进线开关、刀闸同时检修;
C、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相邻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检修;
D、母线和与该母线连接的几个电气部分,如母线PT、避雷器、刀闸同时检修。
(7)“工作内容”栏,可填写总的项目,但要清楚。设备如有双重称号时,应填写双重称号。在开关、母线、架构上工作,应注明电压等级。
(8)“计划工作时间”栏,系指开始工作至工作终结交付验收合格为止的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但申请计划停电的时间则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9)“安全措施”栏,是指需要工作许可人员完成的四个部分的安全措施内容。
每项内容的左侧空格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
每项内容的右侧空格栏,是由工作许可人完成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在许可工作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逐项检查无误后分别打“√”。
如果左侧栏内的措施现场无法完成时,如:左侧措施为:合接地刀闸,但现场接地刀闸不能操作而改为装设接地线时,工作许可人应在空余的右侧填写清楚相应的接地位置已装设的接地线号,并在工作许可人“补充措施”栏说明。
A、“应拉开关和刀闸”栏:
填写应拉开关和刀闸(包括填写时已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只填设备编号,不填设备名称。在本栏内还填写应拉开的控制、合闸回路电源(熔断器)、PT二次小开关(熔断器)。
B、“应装接地线”栏:
填写时应包括携带型接地线、接地刀闸及绝缘隔板。应注明各装设处的确切位置地点、装设的编号。接地刀闸只填编号,不必填写地点。
C、“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栏:
写明在什么地方设遮栏(或围栏、围绳)和悬挂标示牌名称。.装设的安全围栏,应做到将检修设备与运行部分可靠、明显地隔离。安全围栏应设置规范(安全围栏不得挂在设备架构上),出入口要有明显标志,安全围栏面向检修人员侧要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标示牌。
D、“安全注意事项(补充措施)”栏: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提出对其他安全措施的补充要求或对工作负责人嘱咐的安全注意事项。
 (10)“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该栏内容设在工作票的背面(表七),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前工作负责人要根据检修工作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因素组织分析研究,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危险点控制措施,填写在工作票背面该栏内。多班组工作时,“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设在“多班组工作开、竣工票”上(表八)。由各专业班组负责人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控制措施,并填写在该栏内。危险点控制措施内容不含运行人员执行的措施,应由检修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完成。
第3.2.3条  签发工作票
1、工作票签发人应由车间、工区、县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名单每年应书面公布。
2、签发人填好工作票审查无误后,在一式两联工作票上签名,并记入“工作票签发登记表”见(表十)。
3、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各持一联工作票,由签发人按照所填内容逐项向工作负责人进行详细交待。工作负责人应认真核对,认为无遗漏和疑问时,在“工作票签发登记表”上签名。
4、两个及以上班组或复杂的工作,应由车间,工区,县局签发工作票。多班组属不同检修单位时,由设备运行单位负责签发工作票。
5、外单位人员或承包工程人员执行工作票的规定:
(1)属于省公司系统的施工单位人员在设备管理(运行)单位进行需要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时,施工单位可自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但施工前须将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名单报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审核批准及备案,同时填发工作任务单一式两联(附表九),经安监部门审核签字后,上联由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送交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车间、工区、县局作为签发工作票的凭证。下联由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执存,作为在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工作的凭证。
本系统外单位的保护,计量部门在发电厂、变电站进行工作无需高压设备停电者,可由设备管理单位的车间,工区、县局签发第二种工作票。
(2)非省公司系统的施工单位人员承包工程时,由设备管理单位有关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合格,并对承包单位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应手续方可进入现场参加工作。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工程单位指定熟悉作业现场、具有安全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由设备管理单位安监部门审核批准及备案。工作前由设备管理单位的车间,工区、县局签发工作票。
危险性比较大的如变电站部分停电工作等,设备管理单位应指派专人监护,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是:防止工作人员误入带电间隔,误碰带电设备。
(3)分散在车间班组的临时工在工作中,必须由本单位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其工作负责人,并工作中进行监护。
6、在变电站龙门架上工作,应由变电运行单位签发工作票。
第3.2.4条  接收工作票
1、发电厂(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一式两联)应在开工前一天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工作情况的人送到值班现场。
2、若变电站距工区、县支公司较远缺少交通工具或因故更换新工作票或有临时性工作,不能在开工前一天将工作票送到值班现场时,签发人可根据填好的工作票提前一天通过计算机网络、电传机或用电话全文传达给变电站值班人员。电话全文传达必须清楚,值班人员应根据传达作好记录并复诵核对。若电话联系有困难,当操作项目不多时,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予先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
3、发电厂值长(或值班长),变电站主值班员收到工作票后,应对工作票全部内容作仔细审查,特别应对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是否正确完备,要认真核对,认为无问题时,在“收到工作票时间”栏填收到时间并签名。
若在审查中发现问题,应向送票人询问清楚。如仍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如工作票确有问题,需要重新填写时,值班员应拒收工作票。
4、发电厂值长(或值班长),变电站主值班员签名后,送票人方可离去。
5、值班人员接收工作票后,应在运行记录簿和工作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将工作票放在专用夹内。
第3.2.5条  布置安全措施
1、值班员根据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根据工作票上安全措施的要求,布置安全措施。
2、倒闸操作和布置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在“装设接地线” 栏内填写接地线安装实际位置、接地线编号;以及填上已合接地刀闸的编号。需要加装绝缘隔板时,应填写装设实际地点及编号。
3、根据工作票要求,装设遮栏或围栏,挂标示牌,注明具体地点。
4、应在“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注明靠近工作地点的四周所有带电部分,以及值班人员需要交代的补充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5、审核各项安全措施无误后,工作许可人和值班负责人分别在签名栏处签名。
第3.2.6条  工作许可
1、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到值班现场联系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人员在未办完工作许可手续之前,禁止进入检修、施工现场。
2、工作许可人将下联工作票交工作负责人,上联自持,共同到检修、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工作许可人每指一项,双方共同检查一项,检查无误后,分别在该项有侧空格栏打“√”。检查项目主要是:
(1)已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已拉开的控制、合闸回路电源(熔断器)、PT二次小开关(熔断器)。
(2)装设的接地线、绝缘隔板的实际地点、编号与组数;
(3)遮栏或围栏,挂标示牌装设是否正确,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4)当检修、施工现场邻近有带电设备时,工作许可人应问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四周所有带电部位以及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对照检查,认为满足安全工作要求时,将所持一联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联工作票上填上许可工作的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也在一式两联工作票上签名。
4、双方签名后,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下联交工作负责人,上联自存,并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第3.2.7条  工作开工
1、工作负责人收到已经办理许可工作的下联工作票后,应随身携带作为得到许可开工的凭证,并带领工作班全体成员进入现场。
2、进人现场后,由工作负责人负责监督,由专人负责执行和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栏的内容和要求。
3、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召集工作班全体成员交待安全措施。
(1)属单班组工作时,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部位、“危险点控制措施”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人员交待清楚。全体工作人员确认无问题后,分别在下联工作票背面执行工作票保证书内签名,然后由工作负责人下达开工命令。在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前,任何人不得进行工作。
(2)两个及以上多班组工作时,先由工作负责人向班组负责人交待,班组负责人认为无问题后,在下联工作票背面执行工作票保证书内签名。
各班组进入现场后,由班组负责人负责监督,由专人负责实施和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栏的内容和要求。再由班组负责人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部位、“危险点控制措施”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本班组成员确认无问题后,分别在“多班组工作开,竣工票”上签名后,本班组可以开始工作。
4、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不允许任何一方随意变更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取得对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5、开工后,因试验工作需要,临时变动接地线(地刀闸)措施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操作票操作,并将变动情况分别在运行日志和接地线(地刀闸)变动记录本上登记。试验工作完后,接地线(地刀闸)措施恢复到变动前的状态。
第3.2.8条  工作监护
1、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2、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时,方可参加工作。其它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应认真监护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不得参加工作。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还应根据现场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必须佩带明显的标志不得兼做其他工作,监护必须到位。
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交待清楚,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时,同样要履行交接手续。
5、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其他人员发现上述问题时,也应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迅速通知工作负责人令其改正。
第3.2.9条  变更工作负责人
1、工作票签发人在生产现场时:工作票签发人通知值班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命令全部工作班成员暂停工作,集中撤离工作现场,收回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将工作票交给新的工作负责人,并详细交待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由新旧工作负责人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认为无问题后,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变动时间并签名。新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值班负责人并经许可后,带领全体工作班成员进入工作现场,宣布开始工作。
2、签发人不在现场时:签发人将变动情况分别通知原工作负责人、新工作负责人和值班负责人,同时停止工作,撤离工作现场,由新旧工作负责人认真进行交接,双方认为无问题后,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值班负责人代替签发人填写变动时间及签名,并将变更情况在备注栏内注明,经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3、新工作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且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不变时,新工作负责人持签发人通知单,去现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变动手续。
若需扩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增设安全措施时,必须结束旧工作票,签发新工作票,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第3.2.10条  工作间断与转移
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组所有成员必须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当日内的工作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许可人。多日工作时,每日收工后,应清扫工作现场,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经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确证符合工作票的要求。但当检修设备在检修期间已失去备用条件,同时系统运行方式的改变对检修的安全条件没有任何影响,并且与运用中的设备明显隔离时,则无需每天交回工作票。
无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带领,工作班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也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撤离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和车间(工区),县局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接地线(或拉开接地刀闸)和临时遮栏,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  示牌。
(2)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准离开守候地点。
(3)将送电情况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3、在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需将其中某一检修设备进行合闸送电(包括临时性合闸送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办理送电申请手续。发电厂要经热机、电气双方检修负责人签字和值班负责人,单元长,值长批准;供电单位要经参加工作的有关各专业负责人签字,值班负责人批准,然后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该设备的一切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栏;
(3)经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送电操作;
(4)将送电情况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工作班如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应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3.2.11条  工作延期
1、由于某些原因,工作负责人对所担任的工作任务确认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当日工作应在批准期限的前两小时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主要设备检修延期应通过值长(站长)办理。
2、多日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日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3、延期手续必须经过批准才能生效。
4、经批准后,由工作许可人填上许可延期的期限,经双力签名,下联交工作负责人。
5、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要再次办理延期时,须将原票结束,重新填写工作票。
第3.2.12条  工作终结
1、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进行检查,经检查无问题后,所有人员从设备和架构上撒到地面(撤下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接触或攀登设备,架构进行任何工作)并执行工作票保证书各项要求,确实认为无问题后签名。经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合格后,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全体成员撤离工作地点。
2、多班组工作,班组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按照多班组工作开竣工票工作终结要求自检合格后,在班组成员签名一栏内签名。
班组负责人全面检查合格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负责人向班组负责人询问清楚工作完成情况后,让班组负责人在工作票保证书上签字。班组负责人将多班组工作开竣工票下联交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各班组工作合格后,并带领工作班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3、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去值班室申请检查验收。值班人员应携带工作票,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去现场核对检查验收,无问题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4、值班人员将一式两联工作票填上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在工作负责人所持下联工作票上盖上“已执行”图章,并将已盖章的下联工作票交工作负责人。
5、一般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应在设备恢复送电无问题后,方可离开厂、站。
第3.2.13条  工作票终结
1、工作负责人持下联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向签发人汇报检修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有关问题,并交回工作票(及工作任务单)。
签发人认为无问题时,在“工作票签发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按规定收存工作票(及工作任务单)。
2、值班人员持上联工作票在拆除接地线,标示牌,取下模拟图上的地线标示牌等安全措施后,加盖“已执行”图章并签名,工作票方告结束。然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收存工作票。

第三节  发电厂(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

第3.3.1条  填用发电厂(变电站)电气第二种工作票(见表四)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带电作业的项目和要求见安规电气部分的第六章);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6、在带电设备外壳及架构上的工作,如工作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应填用发电厂(变电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7、更换电气表计或试验表计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者;
    8、不需要停电的电力电缆工作;
    9、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10、通讯、远动回路上工作。
    第3.3.2条  发电厂(变电站)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
填写、签发、许可开工、监护和终结均与发电厂(变电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相同。
    第3.3.3条  发电厂(变电站)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可
以在当日开工前送到值班现场。
第3.3•.条  有关问题
1、在几个电气连接部门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发给一张发电厂(变电站)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但工作任务中应详细写明哪些设备上进行何种工作。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一般不应超过一周。当工作票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3、多日工作,每日收工间断,应交回工作票,次日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3.3.5条  “工作条件”栏内应填写是带电(不停
电)作业,还是停电作业。
第3.3.6条  “安全措施”栏内应填写的项目为:
1、带电工作时重合闸的投、退情况。
2、保护定校、检查工作时,该套保护及母线有关连接的保护压板的投、退情况。工作设备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并与其它相邻保护盘应用遮栏隔开。
3、直流回路、低压照明回路或低压干线工作时,电源开关、刀闸及熔断器退出情况,低压工作时需要装设的接地线或挡板情况及挂标示牌。
4、邻近带电设备工作时应注明设备运行情况,安全距离应以数字表示。
5、蓄电池室内工作,应提醒工作人员注意“禁止烟火”。控制室、直流室或蓄电池室顶部工作时,下面应设遮栏布及其它注意事项。
6、高处作业时,应注明下层设备及其设备运行情况。
7、工作时防止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不要笼统地写“注意”、“防止”等字样,如“防振动、防误跳、防走错间隔”等,而应写明具体措施,如装设遮拦、挂安全标示牌、挂“运行”标志、加锁、退出压板等。
8、带电拆引线,应注明该引线是否带负荷的具体情况。带电测温、核相等工作,应注明设备的运行情况。
9、在变电站内地面挖掘时,应注明地下电缆及接地装置情况。

第四节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第3.4.1条  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第3.4.2条  填写工作票
1、工作票签发人可由工区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主管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名单每年应书面公布。
2、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的要求填写工作票。填写时应对照模拟图或结线图,填好后作一次审查。
3、工作票各栏的填法说明:
(1)工作票左上方填写签发单位的名称。
(2)全部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
(3)两个及以上班组工作时,工作票上的工作负责人为总的工作负责人,各班组负责人姓名都应填上。
(4)班组名称: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班组,有几个班组要填几个班组的名称。
(5)停电线路名称:写明停电线路电压等级、名称和编号。
(6)工作地段:系指施工范围内的地段。如果该地段内包括分支线时,不必把分支线名称填上;如工作地段在分支线上,应填上分支线的名称和起止杆号;如果为全线工作不必填起止杆号,只填全线即可,但联络线必须写明起止杆号。
(7)工作任务:明确填写所施工的项目,对重点项目应具体填明。对日常规范的项目,只填该项目的名称即可,不必详细填写具体内容,如清扫、检查等。
(8)预计工作开始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如有由工作负责人组织的操作项目时,则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9)应拉开的线路开关和线路刀闸:
A、需要发电厂或变电站采取的安全措施:
如拉开开关、刀闸,装设接地线等,在此栏内不填写。上述安全措施由调度值班员或发电厂、变电站值班负责人按照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第91条的规定(停电时,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线路刀闸、母线刀闸全部拉开,验明无电,在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在线路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组织完成后,方可发出许可线路工作的命令。
B、需要工作负责人组织或指派操作班人员操作线路上的柱上油开关、跌落式保险器、刀闸时,应按照倒闸操作的技术顺序,逐项依次填写。工作票上还应填上该设备的线路名称、杆号。如设备有双重称号,还应填上双重称号。
(10)“应装设接地线地点”的填法:
在表格的上一行填写线路名称和杆号,在相应的下面一行填写在该处所装接地线的组数。
(11)“邻近带电线路(设备)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填写邻近带电线路(设备)和签发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安全措施或注意措施。
(12)本补充规定所附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上有“开工前须得到----的许可命令后,将安全措施全部做完,即可布置开工”栏。执行中在空白处“---”填上接到下达许可工作命令的人员姓名。
(13)“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该栏内容设在工作票的背面(表七),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前工作负责人要根据检修工作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因素组织分析研究,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危险点控制措施,填写在工作票背面该栏内。
多班组工作时,“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设在“多班组工作开、竣工票”(表八)上。由各专业班组负责人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控制措施,并填写在该栏内。“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内容不含运行人员执行的措施,应由检修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完成。
第3.4.3条  签发与接收工作票
1、签发人将填好的工作票核对无误后,按照所填项目的内容逐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认真听取,并审查有无遗漏和疑问。确认无问题时,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一式两联工作票上签名。上联由签发人自持,下联交工作负责人。
2、如需将工作票送到发电厂、变电站或有关调度部门组织操作时,应将一式两联工作票交给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一天送到发电厂、变电站或调度所。对接收工作票的具体要求,参照发电厂(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执行。
第3.4.4条  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有以下四种方式:
1、对由工作负责人到现场组织工作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的工作,在完成操作并验电、挂地线后,即可布置开工。倒闸操作使用倒闸操作票,并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
2、对由发电厂或变电站组织停电、接地后许可的线路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发电厂或变电站交给已经许可的下联工作票后,方可在现场验电、挂地线,然后布置开工。
3、对由调度直接许可的线路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调度已完成线路停电、验电、接地等安全措施,交给已经许可的下联工作票或得到电话许可命令后,方可在现场验电、挂地线,然后布置开工。
4、对由线路工区统一向调度办理停送电联系的线路工作,线路工区值班员(也可由签发人兼任)在得到调度已完成线路停电、接地等安全措施,并且下达许可工作命令后,方可向所派工作班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区值班员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在现场验电、挂地线,然后布置开工。
许可工作后,工作负责人手中只有下联工作票。工区值班员(签发人)许可时,上联工作票由工区值班员(签发人)自持;由操作班操作时,上联工作票由操作班监护人保存;由发电厂、变电站许可时,上联工作票由发电厂、变电站保存;由调度直接许可时,上联工作票由调度部门保存。
第3.4.5条  由工作负责人填写部分的填法说明:
1、何时用何法得到许可命令:工作票上第“12”项填写何日何时何分得到谁的什么形式的命令。多日工作时,不填此栏,而填“每日许可工作和收工时间”栏,即工作票上的第“13”栏。
2、“在工作地段已采取下列安全措施”栏:
(1)“已拉开的线路开关和刀闸”,应按照倒闸操作票制度的要求和按技术顺序逐项填写;
(2)“已验明无电压”,说明用什么方法验明无电压;
(3)“已装设的接地线”,填写已装设接地线的线路名称及杆号。并与下面的所装设的接地线编号相对应。所装设接地线只填接地线的编号,不必写“接地线”字样。并应填写所装设接地线的最终时间。
第3.4.6条  允许开工和工作监护
1、工作负责人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工作令后,带领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开工前,根据工作票的措施要求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要求,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向全体检修人员交待工作任务、明确分工,以及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带电线路、设备。全体人员确认无问题后,分别在下联工作票背面执行工作票保证书开工前一栏内签名。
两个及以上班组工作时,先由工作负责人问班组负责人交待清楚,班组负责人在下联工作票背面执行工作票保证书栏签名。再由班组负责人监督根据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要求,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然后向本班组成员交待,所有人员确认无问题后,分别在多班组工作开、竣工票开工前一栏内签名。
2、工作负责人必须在所有安全措施全部做完以后,方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全体工作人员方可按照分工开始工作。
3、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并随时认真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如果工作负责人必须离开工作现场时,应临时指定负责人,并设法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和工作许可人。
分组工作时,各小组应有小组负责人,并负责监护。
4、线路停电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只有在班组成员无触电危险的条件下,才可参加一个工作班的工作。
5、对施工复杂容易发生触电危险的工作,除工作负责人亲自监护外,还应增设专人监护。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作其它工作,监护必须到位。
第3.4.7条  工作间断
1、在工作中如遇雷、雨、暴风或其它任何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或监护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决定停止工作。
2、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需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必须采取措施和派人看守,预防其他人员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接近未树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完整无缺。
3、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工作票,如每日收工需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时,次日开工前必须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方可重新验电,装接地线,开始工作,对经调度批准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开工前应派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完好方可开始工作。
第3.4.8条  工作终结
1、无论由哪一级许可的工作,在工作终结前,工作负责人均应亲自检查或指定班组长(或专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的数量、质量、杆塔上有无遗留工具材料,以及人员是否已撒离杆塔等。工作负责人确认无问题时,即可指派人员拆除其所装设的安全措施,全体工作人员分别在工作票背面执行工作票保证书收工后一栏签名,(两个及以上班组工作时,由各班组在多班组开竣工票收工后一栏签名,然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汇报。汇报要简明扼要,但应包括班组和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已结束、接地线已全部拆除、人员均已撤离杆塔、具备送电条件。汇报以后,填好工作票上“工作终结”一栏。
对由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倒闸操作和布置安全措施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在拆除安全措施以后,还要指派监护人和操作人按照工作票要求进行恢复运行的倒闸操作,然后在填写工作终结。
2、对由发电厂、变电站或调度所许可的工作,工作负责人指派人员拆除安全措施后,在工作票工作终结栏内逐项填写,然后向发电厂、变电站或调度所值班负责人汇报并交回工作票。接收报告人姓名由厂、站或调度值班负责人签名,并在上联工作票上加盖“已执行”章,登记存查。下联交工作负责人带回。
第3.4.9条  结束工作票
1、工作负责人带回工作票以后,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情况,并交回工作票。签发人认为无问题时,盖上“已执行”章。签名后登记在“工作票签发登记表”内,然后将工作票收存。
2、由发电厂、变电站或调度所许可的工作票,只收回工作负责人所持的下联,即可在听取汇报后,签名登记存查。
第3.4.10条  有关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规定的说明。
1、在停电的电力线路上工作,一张工作票只能在一条已停电的线路上使用。
2、对每个班组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如果一条线路停电,由两个及以上班组分段工作,而各班组之间并无联系,停送电均由签发人或指定的工作许可人负责统一办理,则每个班组可以分别发给一张工作票,但各班组均需由该班组负责人组织在该工作地段做好验电、装设地线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
3、对一个工作班同一天内在同一电压不同地点的几条线路上的多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依次进行同一类型的工作,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方法完全相同时,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
4、在配电变压器台架上工作,无论线路停电与否,都必须拉开低压侧刀闸和高压侧熔断器。如果线路不停电或邻近有带电线路时,除应向全体工作人员说明线路带电部位和不准进行与高压熔断器有任何接触的工作外(用绝缘杆摘挂熔丝管工作除外),还应在变压器高低压侧验电,并在高压熔断器的引下线上装设接地线。如果低压侧有来电可能时,在低压侧也应装设接地线。线路不停电时,不允许到配变高压侧工作。
5、在线路上工作,需要拉开柱上油开关、负荷开关、高压熔断器(跌落保险器)、刀闸等设备时,拉开以后,有绳索的应拴好,有锁的应上锁,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或派专人看守。高压熔断器拉开后,应将熔丝管摘下,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
6、柱上油开关、负荷开关、高压熔断器或刀闸检修时,也应将两侧线路验电。如串连两个设备时,接地线应挂在两个设备之间,并且其中最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
7、线路工作完毕已经拆除接地线后,如又发现问题需要登杆处理的规定:
(1)对接地线已拆除,但尚未向工作许可人汇报终结的,可在验电、挂接地线后,由工作负责人重新派人进行登杆处理,其他人员不准登杆;
(2)对已向工作许可以汇报工作终结的,无论线路送电与否,都必须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等待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只有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命令后,才能布置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工作。
8、用电话传达工作票时,签发人应在传达前,填好工作票,然后用电话传达给工作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发人将已填好的工作票内容,逐字逐句向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传达清楚。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应按照所传达的内容,全部填在工作票上。填完后还要与签发人做一次核对,无误时双方在各自的工作票上签名,并填上对方的姓名,同时,双方在备注栏内填上对方的工作票编号。工作负责人认为无问题时,即可根据工作票进行有关的工作。
9、线路倒闸操作要填写操作票,并按照操作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五节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第3.5.1条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
2、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3、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低压侧工作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4、低压侧负荷测试。
对于测量接地电阻、涂写杆塔号、悬挂标示牌、修剪树枝、检查杆根地锚、打绑桩、检查杆塔基础、没有并架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可以不填用工作票,按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根据该项工作的操作工艺规程进行工作。上述工作,如本单位规定需要填用工作票时,按单位规定办理。
第3.5.2条  工作票的填写、签发均与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相同。
第3.5.3条  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下联交给工作负责人后,工作负责人即可组织工作班人员进行工作。
第3.5.4条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3.5.5条  工作负责人应做好监护,不准参加任何检修工作。
第3.5.6条  工作中间和终了都要检查工作质量。收工时,要清点人数和工具,无遗漏时,方可撤离现场。
第3.5.7条  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工作,然后交回工作票。
工作许可人认为无问题时,盖上“已执行”章,签名后在“工作票签发登记表”上登记,然后存查。如工作许可人不是签发人时,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交给签发人,阅后签名登记存查。

第六节  用户停电检修申请单和工作票

第3.6.1条  填写申请单
为了保证用户检修用电设备时的人身设备安全,因此用户在内部检修或配合线路停电检修时,都应向当地供电单位的用电部门填报用户停电检修申请单(不需要电力部门停电者除外)。
第3.6.2条  填写与签发工作票
1、供电单位用电部门接到用户停电检修申请后,认为有必要时,即可将申请单做为签发工作票的依据。具体停电检修日期,由供电单位用电部门与用户协商确定。
2、经批准的用电部门工作票签发人根据用户的申请,在批准开工的前一日填写工作票并通知用户和线路所属单位。
3、填写工作票应认真,字迹要清楚,填后应审查,无误后填上日期,并签名。
4、签发人将一式两联工作票交给用电部门指定的工作许可人,许可人应核对无误。
第3.6.3条  许可开工
1、用电部门工作许可人在得到线路所属单位值班员“线路确已停电”的通知后,方可同用户工作负责人办理许可手续。
2、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地点和安全措施,向用户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无问题时,工作许可人填上许可时间并签名。
3、工作负责人认为无疑问后签名。
4、双方签名后,工作许可人将下联工作票交用户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即可问全体人员布置工作任务,组织做好措施后即可开工。
第3.6.4条  工作终结与结束工作票
1、用户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后,应做一次全面检查,认为无问题时,拆除安全措施,命令工作班人员撤出现场,向用电部门工作许可人报告工作完毕并交回工作票。
2、用电部门工作许可人查核安全措施确已全部拆除并具备送电条件,填写交回工作票时间。双方签名后,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下联交给用户工作负责人。
3、用电部门工作许可人在结束工作票后,应立即通知线路所属单位值班员。内容包括工作已完毕,所有安全措施均已拆除,工作人员已撤离,可以恢复送电。
4、用电部门工作许可人持上联工作票交给签发人,并报告检修情况。上联工作票由签发人收存。如签发人担任许可人时,不履行此手续。
第3.6.5条  用户专用线检修的许可、终结手续可由用电部门许可人直接与调度员联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