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奇帕莱赫伦的守护神:企业不培养“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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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天职场系列82】企业不培养“超人”

文章 2011-01-08 08:56:02 阅读8 评论1   字号: 订阅

原创连载:CEO亲历的职场系列案例    作者:顺德天外天  首发于【天涯管理前线】

2006年8月,刚刚进入企业技术部门基层岗位作为培训对象的应届生小王,除了对于企业里里外外都感到新鲜和好奇之外,还对生产部门的制造加工工序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总是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特别是看到玻璃工艺车间生产线上的员工们将粗糙的材料通过精心加工,最后变成了人见人爱的靓丽工艺品,便情不自禁地利用晚上的休息时间自觉加入到生产线上从事义务劳动,开始,由于没有掌握基本的技能,不免帮上一些倒忙。车间主管不忍心打击他的工作激情,起初只是安排一些杂工之类的活儿给他去做,慢慢再让他帮忙完成组装工作,渐渐地,小王越来越熟练,越干越来劲,一连坚持了半个多月,车间主管看到他天天自觉自愿,好象无怨无悔,深受感动,便上报厂长和公司领导,要求将他作为新员工中的典型给予奖励和宣扬,特别是宣传他不计报酬,不计得失的“高尚品德”,同时,号召全体新人向他学习,倡议大家发扬他这种无私奉献精神。

俺找来厂长和HR经理核实情况后,要求他们将小王半个多月的义务劳动变成有偿服务,按车间计时员工的同等加班工资给他计算加班费,并要求车间以后不缺人手的情况下,谢绝义务劳动。

厂长不解地问道:为什么要这样呢?如果基层职员们都能象他这样义务劳动,我们就会降低很多人工成本,人家不要工资,我们何必还要多此一举,何必一定要变成有偿服务,还要谢绝他们的参与呢?

HR经理也不赞成俺的意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企业应该提倡和发扬的,为什么不但不宣传,不树立典型,还要婉言谢绝、相对禁止呢?

“如果全体员工,包括你自己都能发扬这种无私奉献精神,只干活,不计报酬,都不要工资和加班费,人工成本就会更低或归零。”俺先后转向厂长和HR经理,向他们解释道:他的岗位不在这里,他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他参与这里的工作,即使是义务劳动,也会带来诸多后患:

第一,在这个道德缺失的社会,无论是社会上,还是职场上,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除了利益关系,就是行为关系,而行为关系方面,个人相对于群体所流行和通用的“潜规则”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出于众,人必非之”,小王到其它部门和岗位从事义务劳动,无论他是真心自愿,还是内心深处暗藏着通过“出众”行为表现自己的个人目的,都不利于他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也不利于团队精神的培养。企业倡导的行为和做法,就是员工眼中的风向标,我们提倡什么,要求什么,就会有很多的员工去通过自己的行动证明出来、表现出来,以获得企业的正面认可;我们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员工也会将这些禁令作为红线,提醒自己不去逾越,从另一面证明自己属于“良民”。小王的做法,我们从善意的方面着想,排除他带着某种个人目的以“苦行僧”的形式,力图引起领导重视,从而获得更大“回报”的投机心理,只是简单地就事论事分析他这一做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不能不担心,时间长了,其他新员工就会认为他只是为了图取个人表现而获得成倍的回报,通过自己“表现好”,来衬托别人“表现差”,以牺牲别人来成全自己,就会因此而看不起他、孤立他,甚至排斥他、打击他,就会让他成为这个团队的孤独者,同时,他个人形成了这样一种处事方式,也不利于他自身今后的成长;

第二,“高尚品德”属于社会道德范畴提倡的东西,我们是经济实体,就应该按经济规律办事,提倡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激励政策是经营组织的游戏规则,提倡团队协作精神是我们一贯倡导的原则,只要员工能按时完成本质工作,他就是一名合格的好员工,在企业内部,我们就可以认为他是“品德高尚”的员工;同时,作为企业,“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才是我们需要的结果,因此,我们更需要的是团队精神,绝对不能提倡个人英雄主义,更不需要树立这类“超人”式的典型。我们可以看到,这么多年来,一些政客们为了政绩的需要,屡屡使用“典型引路”的老套路,刻意在某个时段分期分批“制造”出许许多多的“先进”、“典型”、“标兵”,并让这些傀儡式的人物这里背诵报告,那里讲解事迹,最后呢?这类被树立起来的影子式人物只不过是昙花一现,成了时事政治需要的工具,成了政客们体现“政绩”的玩物,久而久之,既愚弄了当事人,影响了他们作为“凡人”的正常生活,也将公众的激情忽悠和玩弄到了“审美疲劳”的程度,人们对这类“先进”、“典型”、“标兵”不但不感觉可敬可爱可学可仿,反而萌生出一种对“另类”人物嗤之以鼻般的厌恶心理和厌而远之的具体行为,如果我们也象政客们那样,跟风树起这样的“先进”、“典型”和“标兵”,就与我们平时口口声声提倡的团队协作精神背道而驰,不利于营造企业的整体育人氛围;

第三,倡导新入职职员去车间做义工,我们不能号召,不能提倡,更不能摊派,因为这一倡导改变了“义工”的性质。社会上的“义工”是相对于公共服务所提倡的活动,是为了支持那些应该真正得到帮助、而且真正有需求的社会对象或社会公益机构,是不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单纯的义务活动,我们是企业单位,而且是以经济盈利为直接目标的团体组织,如果将它“发扬光大”到企业里面,就会改变它的崇高性质,让它由“义务”变成“必须”。同时,企业如果将“义工”活动上升到“高尚品德”、“无私奉献”的层面,表面上提倡义务劳动,实际上变相强人所难地通过“义工”的形式忽悠员工从事无偿劳动而获得经济收益,既不符合经济组织的特性,也会导致员工产生对企业的极端反感,从而逐渐失去企业的凝聚力。

说完这些,俺要求厂长和HR经理共同找小王深谈一次,私下让他以后不要再去义务劳动,并告诫他们在谈话中:一是要肯定他的工作激情,将他主动义务加班的行为定性为“刻苦好学”;二是将他这种盲目的工作激情引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并给他说明一个道理:企业就象一部机器一样,每个零件具有不能相互替代的功能,这些具有不同功能的零件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一个不可或缺的整体,虽然平时每个零件所发挥的功能不同,但它们都是在相对独立的情况下为了同一目标在运转,而所有零件形成合力才是机器正常运转所必须具备的前提,因此,并不需要其中一个零件能发挥出多个零件的功能。企业内部各岗位之间,也不需要我们任何工作都能胜任,事实上,我们也不可能学会企业所有岗位的工作技能,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术业有专攻,民间有一句话叫着“艺多不养家”,是指学艺多门多派,结果样样不精,因此,做好自己的岗位工作,首先向纵深发展,让自己成为专门领域的专业人才,才是个人职业生涯走向成功的正确方向,也是企业最希望的结果;反之,做到一专多能本身就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做到“全能”,那完全就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所以,仅有工作激情是不够的,还必须踏踏实实首先学习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将自己在学校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实用知识,转化为自身技能,转化为生产力,自身做到了专业化,然后才能考虑横向发展,企业不需要“超人”,我们这些凡人也不容易成为“超人”,企业这部机器上,只需要那些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润物细无声,在厂长和HR经理悉心引导下,小王进入了“术业有专攻”的领地,而今已成长为独挡一面负责某个专项产品的技术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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