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伦出狂徒:南宋时杭州的四个性自由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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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9 23:20:10)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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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时杭州的四个性自由乱象
文/赵炎

读马可波罗游记,发现这个老外旅行家在形容南宋京城临安(今杭州)时,用了“色海”一词,并进一步描绘说:“其街上有妓女,人数之多,简直使我不便冒昧报告出来”。赵炎以为这老外太会假客气,不够坦率。街上妓女多,不就是民风开放,性自由泛滥嘛,有什么“不便冒昧”的呢?
不错,宋室南渡以后,由于废除了管理妓女的教坊制,将城内妓女隶属修内司,城外妓女隶属殿前司,使得妓女有了内外之别、官民之分,这就等于在政策上开了口子,允许民间娼楼妓馆合法经营,并允许她们参与经济建设。在这方面,南宋小朝廷敢作敢为,鼓吹享乐主义,声色自娱,上上下下从来就没有避讳过,《清波杂志》有载:“士大夫欲求保富贵,动有禁忌,尤讳言死。独溺于声色,无所顾避。”以至于杭州在其后百余年间,成为天下第一温柔乡,性自由乱象丛生。
没事找女人,成一时时尚。
南宋临安继承了北宋汴梁奢靡的老传统,还做了发扬光大。在北宋,一般士大夫只能去教坊请官妓搞娱乐活动,有条件的显贵可以在家里豢养女人,时人有言:“两府两制,家中各有歌舞,官职稍如意,往往增置不已”,也就是说,只要你官大、钱多,想养多少都行。到了南宋,这种限制没有了,范围也扩大了,临安人找女人玩乐变得更加的容易,也更加的流行。
据《江湖纪闻》载,大词人辛弃疾曾在临安“微服登娼楼”;王懋《野客丛书》则说:“今贵公子多蓄姬媵。”《梦梁录》里说:“瓦舍者,谓其来时瓦合,出时瓦解,即易聚易散之义,不知始于何时,顷者,京师(杭州)甚为士庶放荡不羁之所,亦为子弟流连破坏之场。”这里的“娼楼”和“瓦舍”,都是民间的妓院。南宋杭州人没事就沉缅于眠花宿柳的温柔乡中,如痴如醉,销魂荡魄,流连忘返,极度享受着性的自由。
妓女卖俏也卖酒,为京师一景。
北宋王安石变法期间,实行“官卖酒”制度,由于担心销路,就想出用官妓推销“官酒”的办法,局限于社会中上层,仅在酒肆内作乐劝诱买酒。南宋时仍然承袭北宋的做法,并有所发展。
《都城纪胜》中说:“天府诸酒库,遇寒食前后开酤煮酒,中秋前后开酤新酒,各用妓女乘骑作三等装束:一等特髻大衣者,二等冠子裙带者,三等冠子衫子裆袴者。前有小女童等及诸社会动大乐迎酒样,赴府治呈作乐,呈技艺杂剧。”《梦梁录》说:“酒楼和乐诸库,皆有官名角妓,设法卖酒。”“...委有娉娉秀媚,桃脸樱唇,玉指纤纤,秋波滴滴,歌喉宛啭,道得字真韵正,令人侧耳听之不厌。”
可见南宋京师是在酒库中设酒楼“设法卖酒”,且命妓女浓妆艳抹,四处游行,大造声势,广为招徕买酒顾客,以一道都市风景,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这酒库中卖淫之法要比北宋的作法推进了一步,收效也要好得多。
打虎亲兄弟,嫖妓父子兵。
改了一个词,这句话就显得十分搞笑,但你别笑,在南宋临安,这很正常。
如太医出身、曾任昭庆军承宣使的王继先,家中“屋宇台榭皆高广宏丽,都人谓之‘快乐仙宫’”,生活极度奢侈。他与儿子王悦道、王安道、王守道等,分别蓄养临安府名妓刘荣奴与金盼盼诸女,日夜淫乐。还专门派人到民间搜寻“妇女有姿色者,百般作计,必强取之,以为侍妾”,全然不顾别人已有婚姻。
僧道不甘寂寞,尼姑也解风情。
北宋时,和尚道士不必纳税,没有徭役、兵役之累,朝野也很尊重他们,把他们惯坏了,开始纷纷蓄养家妓或置侍妾。据《清异录》记载:汴京大相国寺的僧人包养妓女,还美其名曰“梵嫂”。宋徽宗时,汴京各道观的道士也“皆外蓄妻子,置姬媵(妾),以胶青刷鬓,美衣玉食者,几二万人。”
南宋时期,和尚道士的社会地位有所下降,他们需要向朝廷缴纳“僧道免丁钱”,由于僧道是可以免除徭役的,农民都想去做,于是官府规定,要出家,行,交钱来。但是,这并没有让和尚道士们禁绝了色欲之念,他们照样蓄妓或侍妾,以为淫乐,“或教之歌舞,或使之侑酒,沉湎失度”,在女人的迷魂阵中,忘却了佛祖和老庄。
还有一个尼姑作妾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了。南宋监察御史沈继祖弹劾大儒朱熹,十大罪状中就包括“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之偕行”。虽然不太可信,但朱熹后来自己承认了,还表示要悔过自新。说明当时的尼姑也确实是颇解风情的,否则朱熹怎么会喜欢尼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