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4德军总部旧血脉报错:《萍乡年鉴》·2007——林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0:23:10

《萍乡年鉴》·2007

林 业

【概 况】 2006年全市林业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注重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全市林业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林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土绿化、林业重点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营造林、木材生产、森林旅游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项工作有新的成效,实现“十一五”计划开局良好。

 

【营造林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造林绿化为主体的林业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完成造林及补植面积8833.3公顷,其中: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5133.3公顷(日元项目新造林1153.3公顷,低产林改造473.3公顷,分别是计划任务的103%和100%;完成工业原料林基地造林3507公顷,是计划任务的105%);历年退耕还林补植3700公顷,是计划任务的100%。完成日元项目低产毛竹林改造1807公顷、中幼林抚育间伐847公顷,分别是计划任务的100%和93%。义务植树410万株,成活率达91%。规划并启动26667公顷市级地方公益林、46667公顷省级公益林、10187公顷国家公益林建设。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完成昌金高速萍乡段封山育林5333.3公顷,造林补植4867公顷,栽植绿化大苗15万多株;浙赣铁路改造后路段绿化50千米;319国道萍莲段共植树43万多株。全市封山育林11560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中的封山育林2667公顷,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封山育林560公顷)。“千亩大苗示范造林”345.4公顷,成为萍乡市林业工作的一大“亮点”。制定部门造林绿化责任制和城乡绿化达标标准,开展园林化单位评比表彰活动。评选出省级园林化单位5个、市级园林化单位25个。市林业局与团市委、市妇联共同发出“建设绿色萍乡,美化生态家园”的倡议,号召全市公民广泛开展植树养花活动。对古树名木进行复查,并采取保护措施。全市林木育苗面积11.9公顷。大力推广良种良法造林,造林良种良苗使用率在90%以上。

 

【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围绕“山上办绿色银行”,进一步做大做强花卉苗木、药材、毛竹、油茶等产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全市花卉苗木基地发展到3020公顷,比2005年增加207公顷;药材基地发展到4733.3公顷,比2005年增加933.3公顷;果树面积2746.7公顷,油茶面积56000公顷。积极扶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全市特色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6家,长红园林有限公司进入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林业产业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设立市林业产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全市林业产业行业管理步入正常轨道。积极组织参加江西省第二届花卉博览会,获得9个金奖、7个银奖、10个铜奖、7个优秀奖。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7.1亿元,比2005年增长10.3%。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 全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林改”任务。9407个村民小组、28.46万户、118.57万人参与“林改”,实施“林改”山林面积25.1087万公顷,分山到户率77%,自留山占12.9%。共发放林权证201106本,已发证山林面积24.5207万公顷,是应发证面积的99.8%。“林改”期间发生山林矛盾纠纷433起,涉及面积3800多公顷,已调处山林纠纷415起,纠纷起数的调处率达95.8%,面积调处率为98.5%。5月通过省林改检查验收,并被评为全省三个林改工作先进设区市之一;莲花县、芦溪县林改办和高坑镇、青山镇、麻山镇、广寒寨乡、万龙山乡、银河镇、长平乡、彭高镇、荷塘乡等10乡(镇)被评为全省林改工作先进单位,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林政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有序】 全市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林木凭证运输制度。全年省下达的木材采伐计划指标8.7万立方米,实际采伐木材6.828万立方米,占计划的78.5%;完成商品竹采伐140.4万根。全年共办理木材放行3.74万立方米,占采伐量的41.5%;办理毛竹放行71.7万根。木竹采伐和放行均未超过省下达的计划指标。木材流通管理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证管理、木材市场管理严格有序,木材检查依法、规范。认真开展木材检查“执法质量年”活动,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全年查验木材运输车辆30261车次、木材流量570049.95立方米。共查处违章运输木材案件1132件。认真开展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共调查清理木材加工企业302家,对合格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重新登记发证,取缔和关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173家,限期整改35家。林地管理力度加大。进一步加强对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管理,开展林地清理整顿,规范征占用林地的申报程序。全市全年上报省林业厅批准征占用林地181宗、面积502.1公顷。及时调处林权纠纷,未发生因林权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先后组织开展“绿剑行动”、“绿盾行动”,整治林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市林政秩序和林区治安稳定,萍乡市林业局和市林业局安源分局、莲花县人民检察院、莲花县人民法院、芦溪县森林公安局、莲花县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全省“绿剑行动”、“绿盾行动”先进单位。全年全市森林公安共受理案件1670起(其中:刑事案件54起,治安案件59起,林政案件1157起),查处1665起(其中:刑事案侦破49起,刑事案破案率89.36%;治安案、林政案查处率100%)。林业工作站建设上新的台阶,湘东区白竺林业工作站被评为2006年全省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市未发生松材线虫病、松突圆疥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病。全市森林病虫害发生率7.5‰,无公害防治率69.06%,无成灾面积。应实施监测森林面积26.059万公顷,实施调查监测的森林面积22.24万公顷,监测桥盖率85.34%,测报准确率79%。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 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实施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在全市大部分行政村一级建立森林防火巡查员制度。2006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受害森林面积154公顷,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次数下降45%,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在全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荣获三等奖。

 

【科教兴林工作形式多样】 印发林业科普宣传资料8.5万份,市林业局编写《林业实用技术普及资料》两册,开展林业技术咨询活动65次。完成,广东紫珠丰产栽培技术》、《浙江柿定向培育技术》等4项科研推广项目。加强林业科技培训,举办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造林、退耕还林质量管理、“连清”调查技术、林木种子质量检查、预防和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等专业技术培训班75次,参训人员7000余人次。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2次,向林农、专业户推介科技成果,为林农、花农提供服务。

 

【林业法制工作进一步加强】 认真开展普法培训。制定全市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组织领导干部和林业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班学习,全年累计参加法制学习培训1269人次。组织林业职工369人参加省、市普法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率100%,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制定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林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林业行政处罚备案制、林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备案审查等制度;成立林业行政复议领导小组、林业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机构;全年定期进行二次全面的林业执法情况检查和不定期的执法监督。

(彭福川)

    (原载《萍乡年鉴·2007》第105——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