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维斯x托尼bl文:汉字的兼职兼类(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7:44:40

汉字的兼职兼类

 汉字的特点是什么?不谈造字法的话,可归纳为:多音多义,兼职兼类。多音多义,人尽皆知。兼职兼类,并非都能明白。

先说兼职。

古代字少,已发现的甲骨文字,也就大约五千个。东汉的《说文解字》收字九千三百五十三个。清代《康熙字典》收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汉语大字典》收字五万六千个。《中华字海》收字八万六千个,这大概是应有尽有了。

古代字少,怎么办?当然就只有兼职了,一个字兼有几个字的职能。使用频繁,有的职能分化出去,另造新字,形成“古今字”关系。当然,并非所有职能都分出去,有很多字至今鰹就兼职。阅读古籍,常常碰到兼职的字,古书用古字,不明了它所包含的今字,难免就会误释。最早提出“古今字”的,当是郑玄。他在《礼记·曲礼》“予一人”注中有“余、予,古今字”的解说。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也说:“古今人用字不同,谓之古今字。”“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可见,古人对汉字“兼职”的认识是很早也很重视的。至今,“古今字”这个术语还为我们所采用。

说,⑴说话;⑵读shui ,说服;⑶读yue ,喜悦;⑷读tuo ,解脱。《论语》:“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说即悦字。古字说兼有“悦”字之职。《诗·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郑笺“说,解也。”是解脱的意思。古字说兼有“脱”之职。“说服”义至今由“说”兼着,未造新字。

奉,手捧义。引申又有奉献义。古字一个,兼有两职。手捧义另造新字,即本义另造新字。《左传·成公二年》:“韩厥执絷马前,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读“捧觞”,后面的“进”是奉献义。《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有“奉璧往使”“奉璧西入秦”“奉璧奏秦王”,皆读“捧”。凡手可捧者,实实在在的东西,读“捧”,不可捧者读“奉”。

亨,⑴读heng,通,亨通。⑵读peng ,今字为“烹”。《诗·七月》有“亨葵及菽”。烹煮之义。《史记·淮阴侯列传》有“上怒曰‘亨之。’”烹是古代一种酷刑,下汤锅。⑶读xiang ,献。今字为“享”。《易·大有》“公用亨于天子。”享,指入朝进贡。

辟,读bi,法。躲避义,今字为“避”。《左传·成公元年》有“旦辟左右”。开杜义,今字为杜。《孟子·梁惠王》有“欲辟土地,朝秦楚。”不正、偏义,今字为“僻”。《孟子·梁惠王》有“放辟邪侈。”宠幸义,今字为“嬖”。《论语》有“友便辟。”

分析古字与今字的关系,清代学者王筠提出了“分别文”的说法。即另造新字以区别词义,从兼职中分化。王筠归纳为两种情况:一、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者也;二、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只分其一义也。

云,《说文》“象云回转形”。借作“说话”,“子曰诗云”“人云亦云”。借义通行,本义另造新字,加偏旁“雨”以别之。

匡,《说文》“饮器,廰也”,“筐,或从竹”。“匡”是本字,借作“匡正”“匡救”。本义另造新字,加偏旁“竹”以别之,这就是作器物的今字“筐”。

莫,《说文》“日且暝也,从日在愈中”。“莫”借用为表否定的无定指代词,“正义为借义所夺”,加偏旁“日”造新字“暮”,取代“莫”的本义。古籍中,“莫”字兼职,既作代词的“莫”,又作“日暮”之“莫”。

县,《说文》徐铉注:“此本是县挂之县,借为州县之县。今俗加‘心’,别作‘悬’,义无所取。”《说文》未收“悬”字。

队,《说文》“从高队也”。段玉裁注:“队、坠,正俗字。古书多作‘队’,今则坠行而队废矣。”“队”借作“队伍”“部队”,就另加偏旁新造一个“坠”字。    

古籍中常用的古字后来又另造新字的还有很多。今人大多分析为两类:1、因假借而形成的古今字,就是“正义为借义所夺”。2、词义引申形成的古今字。词义引申,就是让已有的字兼表新义,形成一字多义。社会的前进,不断的引申,往往使本字兼职过多,反而容易歧解、误解,不得不另造新字,分出兼职中一职,以求表达的准确。这样,字的多义往往与字的兼职就是同一个概念。多义,是从词汇角度说的;兼职,是从字的功能说的。我们讲“字”,当然用“兼职”表述。

要—腰,“要”的本义是身腰的“腰”,借用作要约、简约之义,就给本义另造一个“腰”字。《说文》未收“腰”字,《玉篇》收有“腰”,解释说:“本作要”。

其—箕,其古字作卜是“扬米去糠”的簸箕。“其”借作代词,另造“箕”字表本义。

止—趾,止象足形,甲骨文作謐,段玉裁说“止即趾也”,本义是脚趾,今字作“趾”。

求—裘,求的本义是皮衣。《说文》“求,古文省衣”,“裘”为今字明矣。

亦—腋,亦的本义是腋。蔘表示人的正面身行,左右两点表示两腋所在,是指事字。

孰—熟,孰的本义是“生熟”的熟,借用为疑问代词,“正义为借义所夺”,造新字“熟”与疑问代词“孰”相区别。

然—燃,《说文》“然,烧也”,假借为语气词“如此”,本义新造,加偏旁“火”。徐铉注“今俗别作燃”

原—源,《说文》“原,水泉本也”。借作原野、高原之原,别制源字为本原之原。

须—岐,《说文》“须,面毛也”。借作必须,另造“岐”字表“面毛”义。

何—荷,何即负荷,“借为谁何之何”(徐铉语),新造“荷”区别疑问代词的“何”。

州—洲,《说文》“水中可居曰州”。借作州县之州,新造“洲”字。

或—国,《说文》“或,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这是会意字。借作疑惑不定义,另造“国”字。《说文》“国,邦也”。

卒—猝,《说文》“卒,隶人”,是兵卒之卒。古文借作骤然之“猝”,给假借义另造一个“猝”字。

戚—赳,《说文》“戚,貨也”,指大斧。借作悲哀义,为假借义造新字“赳”。

与—欤,《说文》“与,党与也”,结交义。借作语气词“欤”,为借义造“欤”字。

齐—斋,齐的本义是齐平,借作“齐敬”的齐(zhai,为借义造“斋”字。

还有皇—凰,度—渡,占—吉,申—伸,免—娩,曾—增,孙—逊,直—值,衰—蓑,

段—锻,韦—围,舍—香,尝—瘡,……。不难看出,本义为借义所夺,为本义造新字;也可以给假借义造新字。

王筠说:“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只分其一义也。”这类今字只分担了古字中的一个意义。这就是由词义引申形成的古今字。

取—娶,《说文》“取,捕取也,从又从耳。”本义是指获猎物或杀敌人,取左耳以记数。由捕获义,引申出获取、求取、嫁娶等意义。“本字义多”,加偏旁“女”,“分其一义”。“娶”成了“取”的今字。

弟—第,《说文》“弟,韦束之次第也”,本义为次第。後引申为兄弟、第宅等意义。兄弟者,长幼之次第也。善事兄长为弟,今字加偏旁“心”为“悌”,孝悌义。另加偏旁“竹”新造“第”字,分担次第、第宅等义。悌、第是今字,分担古字“弟”的兼职。

写—泻,《说文》段注:“谓去此注彼也”。本义是将液体从甲流注到乙。引申为倾吐、倾泻、描摹、书写、绘画等意义,“本字义多”,加偏旁“水”,新造“泻”字“分其一义”。今字“泻”,《说文》不收。

坐—座,《说文》“坐,止也”。段注:“止,下基也。引申为住止,凡言坐落、坐罪是也;引申为席地而坐。……引申凡止著为坐。”坐字义多,新造“座”字,“分其一义”。名词“座位”由此而来。《说文》不收“座”字。                              

责—债,《说文》“责,求也”。成语“求全责备”用的正是本义。引申为诛责、责任…等等。债务也是一种责任,“责”的引申义就有“债务”。新造“债”字,分其“债务”义。古籍中“债务”“债券”都用“责”。《说文》不收“债”字。

益—溢,《说文》“饶也”,指水多而溢。引申义有增益、利益、更加等,再加偏旁“水”为本义新造“溢”字。

文—纹,《说文》“错画也”,指交错之纹。“文”还有文字、文化、文章、条文、文雅、掩饰等多种意义,为其本字加偏旁造“纹”字,表示本义花纹、纹理。

由引申义形成的古今字还有许多。阅读古籍都是应该知道的。 如:

昏(黄昏)——婚(婚姻),禽(飞禽、走兽)——擒(擒拿),景(光照)——影(影子),反(反覆)——返(往返),内(进入)——纳(接纳),见(视也)——现(显露),

贾(贾市)——价(价格),受(相付)——授(给与),竟(乐曲尽)——境(边境),没(沉没)——殁(人死),章(乐章)——彰(显著),志(意志)——掻(标志),

共(共同)——供(供给),火(火光、十人为“火”)——伙(伙伴),

唱(倡导、歌唱)—倡(倡导),知(知识)——智(智慧)……。

    可以看出,引申义形成的古今字,主要为某一引申义造新字,也可为本义另造新字。上例:文—纹,益—溢,唱—倡……。

由假借义形成的古今字,古字的本义与借义毫无联系;由引申义形成的古今字,今字与古字的其他意义鰹有联系。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前举说—悦,奉—捧,意义是有联系的,当然得归入“引申义形成的古今字”。

再说兼类。

一个字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词性就是兼类,它的用法和意义是相对固定的,而不是临时的。临时的用法叫“词类活用”,不能叫“兼类”。

在引进西方语法之前,汉语没有完整的词类概念,强调的是字词句的解说,即“训诂”。前辈学人说,“中国无文法,训诂即文法”。文法就在训诂之中,在字词句的解说之中。基于《易》学的哲理,古人对动字、静字,实字、虚字的认知还是很清楚的。对于喜好骈对文字的中国人,动静、虚实实在太重要了。《马氏文通》後,研究汉语文法的学人多起来,而绝大多数都是用西法硬套,西文如此,汉文亦得如此,大有削足适履之嫌。认识到连动式、兼语式,总算是进步,终于看到了汉语还有自己的特点。而深入的研究并不够,始终在西文的框架内调整、修理。语法的百年研究现状,不过如此。

五十年代关于汉语词类的讨论,统一了认识,汉语有词类。具体的词类划分,大体用的还是西文那一套,知名语言学家鰹是各持己见,并不划一。

汉字没有性、数、格的标志与变化,它有自己的特点。兼类就是特点之一。造字之初,兼类就是汉字的普遍现象。认识到汉字兼类,阅读古籍大有好处。

恶:1、形容词,读è,貌丑。跟“好(hǎo)”相对,跟“美”相对。《战国策·赵策》有“纣以为恶”。《论语· 乡党》有“色恶不食,臭恶不食”。

2、名词,读è,罪恶,指不良行为。《论语·颜渊》有“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3、动词,读wù,憎恶。跟好(hào)相对。《论语·里仁》有“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

4、副词,表疑问,读wū,何,哪里。《战国策·赵策》有“先生又恶能使秦王烹醢梁王?”

胜:1、动词,读shēng,禁得起。《史记·项羽本纪》有“沛公不胜彿囈”。

2、打胜仗。跟“败”相对。《孟子·梁惠王》有“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

3、副词,读shēng,尽,用在动词前。《孟子·梁惠王》有“谷与鱼鳖不可

胜食,材木不可胜用。”

4、形容词,优美的,高雅的。“胜友如云”“胜地不常”“躬逢胜饯”。

5、名词,指优美的山水或古迹。今作“名胜”。

按:以上二例,“恶”“胜”都兼有四类词性。一字兼两类,几乎比比皆是。训诂学称之为“名动同辞”,就是指一个字既作名词又作动词的兼类现象。造字之初,给人的行为动作造字,为动词;涉及这个动作的对象,鰹用这个字表达,为名词。动词、名词都用这同一个字。天地间的自然现象,古人造字,也多用“兼类”处理。“名动同辞”自然就普遍了。“树”的初始义是栽种,“树艺五谷”,是动词;栽种的对象,树木,是名词。“雨”甲骨文作窮,像“下雨”这个现象,又像“所下之雨”这个东西。“兼类”让汉字简要,且表达丰富。

古语中“名动同辞”兼类的字,不少语法著作视为“词类活用”。把“活用”的范围划得很大,使两者的界限模糊了。如:《战国策·齐策》有“是其为人也,有粮者亦食,无粮者亦食;有衣者亦衣,无衣者亦衣”;《史记·淮阴侯列传》有“解衣衣我,推食食我”的衣、食二字,自古就名、动两用,就不得看作“词类活用”。《韩非子》有“杨朱之弟衣素衣而出”,《礼记》有“不可衣其衣”“衣逢掖之衣”,显然一个是动词、一个是名词。《庄子》有“衣裘褐”、“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羞”、“衣以文屶”、“衣大布而补之”等等动词的用法,也有“正衣冠与之坐”、“苴布之衣”、“衣食不足”、“多以裘褐为衣”等等名词的用法。“活用”是临时的,“兼类”是确定的,自古就有的。

杨树达先生对“古名字动字义相因”举证甚多,正确解读了古籍中的很多疑难。《汉书管窥》“楚土筑阿房之宫”,筛是动词,筛又是“竹器”。“天子发书易”,杨说“易犹云占,乃动字”。“卦诸将,贰师最吉”,王念孙云“卦当作卜”,杨先生说“改卦为卜非也,卦即卜也”。此“卦”乃动字。祝,祝祷,甲文像人跪拜形,口念诵求福。“又为名词”,《说文》“主赞词者”。牧,《说文》“养牛人也”,《周礼》有“掌牧六牲”,贾谊《过秦论》有“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左传》有 “马有圉、牛有牧”。“梳”字,器名作梳,理发亦曰梳。《左传·成公十三》有“王以行人之礼礼焉”,一名词一动词。

为了区别一个字的兼类,往往从语音上将它们分为两个音,主要用声调区分,一平声一去声,或一去声一上声,称之为“读破”。多音、多义与兼类的关系自然就密不可分。

王,名词,君王,平声;动词,称王,去声。

      数,名词,数目,去声;动词,计算,上声。

      好,形容词,貌美,上声;动词,喜欢,去声。

      闻,名词,声誉、名望,去声;动词,听见,平声。

      间,名词,门缝、间隙,平声;动词,离间,去声。

      语,名词,话、言论,上声;动词,谈话,上声;告诉,去声。

      舍,名词,宾馆,去声;动词,放弃(香),上声。

    再举一些常见常用的兼类例字:

      复,动词,回来——副词,再,又(复假道於虞)。

      舍,名词,宾馆——动词,住一夜(舍於翳桑)。

      躑,动词,马跑——副词,屡次(宣子躑谏)。

      及,动词,追赶上——连词,与(生庄公及共叔段)。

      执,动词,捉拿、拿着——名词,执友(见父之执)。

      图,动词,考虑(图其社稷)——名词,图画(河不出图)。

      无,动词,没有——副词,表禁止、表否定(食无求饱)。

      驾,动词,驾车——名词,车驾(为之驾)。

正确认识汉字的兼类,阅读古籍时加以运用,会有轻松自如的感觉。           

关于“正反同辞”

与汉字有关的,还有一个“正反同辞”的问题。所谓“正反同辞”是指一个字有正反两方面的意义。从另一角度来说,两个互相对立的词,往往是由一个语源发展而来。前人说“美恶不嫌同名”(郭璞),“美恶同辞”(俞樾),“古人语急反言”(臧琳),“施受同辞”(杨树达),“同一字而字义相反”(刘师培)等等都属于这种现象。

示:《说文》“天垂象”。天上日月星垂示人间。这是自上而言。自下而言,人们要用眼睛才能看到天上的日月星。看视与垂示是一个现象的两个方面。《说文》“视,瞻也。从见,示声。”可见,示与视,同一语源。示,是“音根”(黄侃)。“示声”的“示”就不是单纯的声符,应是“声兼义”。

付:《说文》“与也”。又,“奉,承也”。付与奉,是取与的不同。洙与拊异文(见《礼记·少仪》),可知奉与付,古本同音,二字同源。付,是“音根”。

天:《说文》“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大,人之象,人之最上是天。地,“从土也声”。《说文》“也:女阴也,象形。”人的坐势,女阴最下。故人之最下是“地”。可见,天与地同一源。古音相近。天,古声在透母;地,古声在定母。

还有,古—今、男—女、始—终等都是同一语源发展成的相互对立的两个词,古人分别造字。如果同一语源的对立概念,在“音根”的基础上,用一个字表示,那就是“正反同辞”。

古籍中,这种一字有正反意义的现象并不少见,阅读古籍自然就不可忽视。

受:《说文》“相付也”。是说:付与(他人)。对另一方,就是接受。最早只用一个字:受。《诗·玄鸟》有“殷受(传授)命咸宜,百禄是荷”。後造“授”字以分别。《孟子》有“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内:进入,自外而入。自内而言,是接纳。内亦读纳。“纳”是後起分别字。《夏小正》有“九月内火”。内火,读为纳火。古籍中,内多读为纳,不内即不纳。

告:《释名》“上敕下曰告”。《广韵》“告上曰告,发下曰诰”。告,兼上下相告之义,诰即告的分别字。

哀:《诗·大序》有“哀窈窕,思贤才”,郑玄释哀为“衷”。钱钟书谓“哀即爱”,引《淮南子·说训》与《吕氏春秋·抱更》之高诱注“哀,爱也”证成,更显明白。哀为哀伤,又有喜爱义。高诱用的是“反训”法。哀与爱皆出于心(思),故兼有二义。“哀窈窕,思贤才”,对文是也,哀与思义同。此处的“思”是喜爱之义,对文的“哀”自可作喜爱义。

刘师培在《古书疑义举例补》中举了郁、陶、繇三字,以为“忧喜皆生于‘思’,故郁、陶、繇三字均兼有忧、喜二义。”

落:《尔雅》“落,始也。”又“落,死也。”前人解说甚多。“落本零落往去之义,故训死;往昔则为古,故又训原始。落之为死为始,本一义也。”(齐佩滲)“落者,木叶陨坠之始。”(邢鵬)“宫室始成,祭之为落。”(杜预)“宫室考成谓之落成,言营治之终而居处之始也。”(孔广森)“落本殒坠之义,故云萪落;此训死者,始终代掫,荣落互根,《易》之消长,《书》之治乱,其道胥然。”(郝懿行)再读屈原《离骚》“夕餐秋菊之落英”,“落英”当以“始英”释之。宋人早有此说,认为“菊花不落”,落当训始。

已:《墨子·经上》有“已,成,亡。”《经说》云“为衣,成也;治病,亡也。”制衣衣已,是衣之成;治病病已,是病之亡。“成”与“亡”义相反,而“已”则兼有此二义。

贡:《尔雅》“赐也”,子贡名赐。《说文》“献功也”,《广雅》“献也”。

乞:《广雅》“乞,求也”;又“乞,与也”。

市:《尔雅》“贸、贾,市也”,又“贸,买也”。郝懿行《义疏》云“市兼买、卖二义”,举例《战国策·齐策》“为君市义”(此以买为市),《国语·越语》“身与之市”(此以卖为市)。                                                         

沽:兼买卖二义。贾通沽(酤)。《论语》有“求善贾而沽诸”,又“沽酒市脯不食”。

伐:有伐人与被伐二义。《公羊传》有“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两“伐”字。乃主动、被动之别。

败:军自败曰败,打破敌军亦曰败。这是内动、外动的不同。

扰:《逸周书·职方》有“其畜宜六扰”。孔注“家所畜曰扰”,有驯服义。与扰乱义相反也。

举:选贤举能,是向上推荐;“与(举)淮北之地”的“举”,是攻下。

享:向上送,享礼。上受之(享受)。

学:《礼记·学记》有“学学半”,前一学音效,教人;後一学,向人学。

食:自食曰食,给人食读饲。“君子食无求饱”,又“食之比门下之客”。

祥:兼有吉、凶二义。《左传·僖公十六年》有“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孔颖达《左传正义》“祥者,善恶之征”。

乱:《说文》“乱,治也”,《书·顾命》“其能而乱四方”。

匡:有“枉、曲”义,又有“正、矫正”义。《周礼·轮人》“则轮虽敝不匡”(枉也),《诗·六月》“以匡王国”(助也),《左传·襄公十四年》“过则匡之”(正也)。

毒:《说文》“毒,厚也”,指气味浓烈。段玉裁注“毒兼善恶之辞。犹祥兼吉凶,臭兼香臭也。”

诱:段注《说文》“盖善恶皆得谓之诱。”《论语》有“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引导人)。古籍多作引导义,今已不用了。《荀子·正名篇》有“彼诱其名,眩其辞”,诱是迷惑义。           

诬:古代说话过头叫诬。《说文》“诬,加也”。段注:“加,语相增加也。加与诬同义互训。加与诬皆兼毁誉言之。毁誉不以实皆曰诬也。”称誉、诋毁过了头都叫诬。今义专指虚构罪恶以害人。

在表示动作行为方面,有发出动作,有接受动作,不是一回事。发出动作、接受动作同用一个字表达,这叫“施受同辞”。

贷:借贷。包括施受两个涵义,借出、借入都叫贷。《玉篇》“贷,以物与人更还主也”,这是借出。《左传·昭公三年》齐陈氏“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也是指借出。《左传·文公十四年》齐桓公之子商人为了夺王位而广施财物,“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是向掌管公室财物的官员借贷而继续施舍。这是指借入。所以,《广雅》“假、贷,借也”;又“贷、乞,与也”。贷有借(借入)、与(借出)两相反之义。

贾:本义是做买卖。买卖有买方、卖方。贾字兼有买进、卖出两相反的涵义。《说文》段注“贾者,凡买卖之称也”。古代注释家对“贾”字的买与卖,都具体注明,免得读书人迷惑误解。《左传·桓公十年》有“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杜预注“贾,买也”。《昭公二十九年》有“平子每岁贾马”,杜预注“贾,买也”。《诗·谷风》有“贾用不售”,郑玄笺“如卖物之不售”。《汉书·酷吏传》有“贾不过千万,安可比人乎!”颜师古注“贾,谓贩卖之”。《逸周书·命训》有“极赏则民贾其上。”孔晁注“贾,卖也”。

 知:《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有“人固不易知,知人亦未易”,杨树达先生指出“谓贤者不易见知于人,此‘知’字受事之词也;知人亦未易也,‘知’则主事之词。”

牵:《孟子·梁惠王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人牵牛,牵是施事;邹阳《狱中上梁王书》“不牵乎卑辞之语,不夺乎众多之口”,指不受卑辞之语所牵;又“今人主沉于谄谀之辞,牵于帏倨之制”,指受牵于帷倨(近臣妻妾)之制(制约、影响),显然是受事了。

前引《公羊传》“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伐者为客的“伐”是施事,伐者为主的“伐”是受事。杨树达先生说:“伐者为客之伐,指伐人者,主事之词也;伐者为主之伐,指见伐者,受事之词也。而公羊传文只皆曰伐。”杨先生以为,应该将施受同辞与美恶同辞加以区别,“读古书者所不可不知也”。                                      

还有一种情况,不是施事、受事的不同,本身也没有美与恶的区别,实实在在一个字兼有正反两方面的意思,这就是严格意义上的正反同辞。

面:《说文》“面,颜前也”。段注“与背为反对之称,引申之为相向之称,又引申为相背之称”。面,用脸对着,至今还用。背向着,古书里用。《左传·僖公六年》有“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纛,士舆瞼”,又《襄公·十八年》有“皆矜甲面缚”。“面缚”是反其手,缚之于背。“面”当背讲。《史记·项羽本纪》有“马童面之,指王翳曰:此项王也!”裴蜥集解引张宴说“以故人故,难视斫之,故背之。”又引如淳说,“面,不正视也”。注释很清楚:面,是背向着。

寡:《史记·司马相如传》有“卓王孙有女新寡”,寡是死了丈夫。古书里丈夫死了妻子也用“寡”。《墨子·辞过》有“宫无拘女,故天下无寡夫”,又《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有“齐崔杼生成及漓而寡”。所以《小尔雅·广义》“凡无妻无夫通谓之寡”。《孟子·梁惠王》有“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可视为对文,鳏、寡意义是相对的。

废:《说文》“屋顿也”。段注:“顿之言钝,谓屋钝置无居之者也。引申之凡钝置皆曰废。”放弃、停止义,古今通用。废弃的结果使废弃之物放置一处,由此引申出设置的意思。废在古代已有建立、设置义。《左传·文公二年》有“臧文仲……下展禽,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废六关”,《孔子家语》作“置六关”。王肃注“六关,关名。鲁本无此关,文仲置之以税行者,故为不仁。”段玉裁《说文》“废”字注:“古谓存之为置,弃之为废;亦谓存之为废,弃之为置。……废之为置如徂之为存,苦之为快,乱之为治,去之为藏。”弃止与设立,相反对也,正反同用一“废”字。

徂:旧注训往。《诗·四月》有“六月徂暑”,毛传“徂,往也”。《九章·怀沙》有“顔徂南土”,训“往”便与下文“北次”矛盾。徂又可训“存”,则有留止、阻滞之义。吴孟复以为“盖指‘上沅’、‘入溆浦’时留滞溆浦山中而言;此年折而北返,行至沅湘交流之处,而赋此篇,故云‘北次’。”徂兼有往义、留义。这里用的正是反训方法。

赋:古代表示收税,又表示发给。收是入,发是出。《说文》段注:“敛之曰赋,班之亦曰赋,经传中凡以物班人曰赋。”《公羊·襄公十二年》有“讥始用田赋也”。何休解诂云“赋者,敛取其财物也”。《诗·匿民》有“明命使赋”,毛传“赋,布也。”《国语·晋语》有“公属百官,赋职任土”。韦昭注“赋,授也。授职事,任有土。”

大:枚乘《上书谏吴王》有“杨叶之大,加百中焉,可谓善射矣”,指杨叶那么“小”,或者说,杨叶那么大一小点儿(强调的还是“小”)。大小反对,再看小。《论语·先进》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公西华的所谓“小相”,在孔子看来是“大相”,无“小”可言。

赵振铎先生指出,“一个意义和它的否定意义同在一个词中,这是值得注意的一种正反同辞现象。”如,不如也。举《左传》例,“若爱重伤,则如无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 (僖二十二);“若知不能,则如无出”(成二);“二三子若能死亡,则如违之,以侍所济。若求安定,则如与之,以济所欲”(昭十三);“君若爱司马,则如亡”(昭二十一)

“不能,如辞”(定五);“然则如叛之,病而後质焉,何迟之有”(定八)。如,即不如。顾炎武以为这是语急而省其文。(《日知录》卷三十二)

盍,同时兼有肯定和否定的意思。盍是“何不”的合音,写成一个字。《尔雅》郭璞注“曷,何不”。《论语·公冶长》有“盍各言尔志”,“何不”之义。盍,亦作“何”。《广雅·释诂三》“盍,何也”。《庄子·养生主》有“嘻,善哉!技盖(盍)至此乎”。盖即盍,《孟子·梁惠王上》前有“盖亦反其本矣”,後有“则盍反其本矣”,异文同训。这种“肯定与否定合一”,让人想到“肯定与否定连用”。《孟子·滕文公上》有“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又“莫之或欺”;贾谊《论积贮疏》有“莫之或止”。未、莫,表否定;或,表肯定。当然,这是词的组合。我是说,“或”未必就是“句中语气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