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电视剧所有演员表:关于外向型农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14:12

关于外向型农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发表文章 全站搜索 收藏本文 QQ书签 百度收藏 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该协议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农产品贸易的纪律与准则,其主要内容包括:
  1、市场准入条款
  要求各成员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并逐步降低关税,取消诸如进口数量限制、最低进口价格等非关税措施,以保证一定水平的市场准入机会。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减让可适当放宽,最不发达成员也列入关税化及关税约束,但可免于减让承诺。
  2、国内支持条款
  国内支持措施有两大类:一类是对农产品贸易有扭曲作用的国内支持,必须进行约束和削减。这类措施主要有“黄箱”措施,又称“黄色”政策或“黄色补贴”,是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牧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另一类是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生产不产生扭曲或仅有微小影响的措施,可免予减让。这类措施主要有:(1)“绿箱”措施,又称“绿色补贴”、“绿箱”政策,是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用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储备补贴、收入保险计划、自然灾害救济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等。(2)“蓝箱”措施,又称“蓝箱”政策、“蓝色”补贴,是在限产计划下给予的直接支付,包括按固定面积和产量给予的补贴(如休耕补贴)、按固定牲畜头数给予的补贴,实质是免予减让的“黄箱”措施。(3)最低减让标准,《农业协议》对“黄箱”支持实行“微量允许标准”,即只要综合支持量不超过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成员为10%),就不须削减。(4)“特殊和差别待遇”,《农业协议》对发展中国家为鼓励农业和农村发展所提供的一些直接或间接援助计划也免予减让,如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等。
  3、出口补贴条款
  《农业协议》不禁止成员对农产品出口实行补贴,但要削减出口补贴。受削减承诺约束的出口补贴包括:视出口实绩而提供的直接补贴(含实物);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低价出售非商业性农产品库存以供出口;官方资助农产品的出口;农产品的出口营销补贴(发展中成员除外);出口农产品的国内运费补贴(发展中成员除外);对出口产品中所含农产品提供的补贴。如果在基期(1986-1988年)没有对某种农产品出口补贴,则禁止该成员将来对这种农产品出口进行补贴。最不发达成员不须作任何削减。
  (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允许各成员国以保护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及其健康为目的,采取符合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的正常的动植物检疫措施。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
  技术性贸易壁垒通常是指一国或区域组织以维护安全、卫生、环保、反欺诈、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理由,对某些产品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其内容包括:有关生产方法、加工过程的限制措施;有关包装物及贮运环境的限制措施;有关产品成分、性能及使用的限制性措施等。
  二、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是中国提出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根据2002年11月《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与东盟10国将于2005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降税进程,并从2006年7月1日起大幅降低关税,于2010年实现零关税。框架协议下的“早期收获”方案也于2004年初付诸实施,以农产品为主的600余项商品先行降税,并将于2006年降至零关税。作为第一块“试验田”,2003年10月起《中泰水果蔬菜零关税协定》正式实施,中国与泰国在cafta框架下提前实现双边水果和蔬菜产品的零关税。继泰国之后,2004年6月初,新加坡加入“早期收获计划”,将原有的中泰两国果蔬零关税协议扩展至中、新、泰三国,使三国农产品自由贸易先行一步。
  三、中国加入wto的农业承诺及其影响
  在加入wto谈判中,我国积极争取wto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各种权利,同时也作出了一系列承诺:
  (一)“市场准入”承诺
  中国在加入wto议定书中承诺,逐年降低农产品关税并对所有农产品关税进行约束,同时取消非关税措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从2000年的21.3%,降到2005年的15.5%和2008年的15.1%。通过谈判争取,中国可以在2006年前对粮、棉、油、糖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内税率在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