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阮惊云小说全文:“就业腐败”敲响社会警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4:39:36


 

“就业腐败”从来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以前在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的儿子开车老子坐,媳妇打字公公看以及你提拔我儿子,我提携你女婿,等等,就是活生生的写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全国推行以来,已初步建立起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拔新进人员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选人用人机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据有关资料显示,自2006年实施规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以来,全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达到1100多万人,实际聘用154万多人。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进人引入了公平竞争机制,把住了人员进口关,提高了新进人员的整体素质。但近年来,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考制度的逐步推行,特别是中组部、人社部 “各地各部门确保在2012年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各类事业单位全覆盖”这一大限和要求明确之后,不少地方事业单位招聘腐败,即所谓的“就业腐败”仍在上演着“最后的疯狂”。

形形式式的“就业腐败”

“就业腐败”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的录用等公务活动中,违规操作,安置直系血亲或亲属人员,俗称“父子兵”、“夫妻店”。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就业腐败现象可谓是形形式式。

 “围标招聘”,巧钻空子。2011年1月,湖南省岳阳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在85人报考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中,缺考人数达58人,被质疑为疑似“围标”招聘。这些招聘有的是一个参考人员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同时报名,有的则利用假身份证凑人数达到开考比例,待开考时便有大量人员缺考。有人将此类大面积缺考的招聘类比为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行为。

不讲回避,父招聘子。2010年,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法院院长徐周定亲自主持法院党组会议,“一致通过”录用自己的儿子为工勤人员,此前,徐已经将其儿媳录用为法院打字员。无独有偶,2010年12月,浙江平阳电大招聘教师,应聘该校法学专业教师考试的三人中,只有一人有成绩,另外两人均是零分。而巧合的是,这名唯一获得成绩、并最终进入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的男子,却是该校校长林某某的儿子。

层层指示,照顾下属。湖南省冷水江市人事局局长曹某某还在大学校园的儿子要到2011年才毕业,竟然在2010年就已经被安排进了家乡湖南省冷水江市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工作,享受事业编制。原来,曹局长向市里打了书面报告,其子就业问题是经过了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的层层批示同意的。冷水江市人事局一位副局长称,冷水江市“常委开会时确实有这么一个决定,就是照顾(各单位)一把手亲属子女工作”,并称这个事多的是。

 “萝卜招聘”,量身定做。福建省屏南县财政局为宁德市某领导的女儿陈某量身定做,将招聘条件限定为国外学士学位,25岁以下女性,符合条件的只有领导千金一人,未经考试,直接录用,这种“萝卜招聘”,有人认为,屏南县财政局用自己的行动打了“公平”二字一记响亮的耳光。

设置条件,实施“限招”。2010年6月,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考录一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一个“硬性”条件就是限招正科级干部家属,其他人都被排除在外。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以稳定干部队伍为名,发文“公招”副科级以上干部子女进事业单位。

权力世袭,近亲繁殖。2011年8月,山东枣庄市高新区2011年招聘教师,招聘简章列出的条件明确要求,“父母为高新区区属单位人员或为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对此,枣庄高新区教育局人士回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为高新区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让他们的子女报考,也是他们享受的权利。无独有偶,此前已经被紧急叫停的庐山公开招聘事件中,庐山管理局多名干部子女入围也被说成是一项“民生工程”,称许多庐山籍和庐山管理局员工子女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如此招聘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事局在2010年乡镇财政所和社区人员的招聘活动中,报名条件有“父母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父母一方或双方在中央、省、市属驻鹤单位工作”等3项条件之一,被指是为了照顾“官二代”。而在安徽市徽州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部门限定为徽州户籍才有资格报考,29名入围面试者中有7名领导干部子女。此后不久,此招聘方案全部终止,原定的面试取消。

此外,还有不久前中组部曝光的几起就业腐败案例: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温孝廉之女温某的“99分现象”,被指海南省三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暗箱操作”,营私舞弊。湖南省武冈市卫生局无视有关规定和要求,擅自将该市外系统1 9人违规调入卫生系统。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事业单位内部招聘信息仅在下关区劳动局系统内部发布,报考对象限定为区劳动局系统职工子女或配偶。最终聘用的4人中有3人为区人事局、劳动局领导的子女。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擅自更改方案,操作不规范。随意更改考试规则,安排考生与评委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餐、唱歌跳舞,并将上述娱乐活动作为面试内容进行评分。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就业腐败的成因

就业腐败说到底就是违规招聘,其之所以频出,可归纳为四大原因。一是一些地方“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在其操纵下,可以轻易绕过制度安排人事;二是外部监督无法发挥作用,外界很难了解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就业情况;三是对于就业中的腐败问题,很多地方执法执纪不严,对发现的就业腐败案件处罚过轻;四是制度设置有漏洞,事业单位、工勤编制人员招聘不够阳光透明。四条原因一言以蔽之,即人事制度的不完善和制度执行的不到位。

人事制度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工勤编制人员招聘游离于制度之外。纵观近几年媒体披露的就业腐败事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工勤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就业腐败易发多发,而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腐败则近乎绝迹,究其原因不外乎公务员招考程序的公开、严格和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暗箱、随意。

原人事部2005年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就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原则、程序等作出了规定。虽然从科学性和严格程度上看,现阶段的事业单位招录方式还算不得“玻璃房子里的竞争”,但较之以往毕竟已有了质的变化,而且“篱笆”越扎越紧。这也让一些人感到了压力。有的领导甚至“抱怨”:“企业用人我管不了,机关进人凡进必考,再把事业单位卡死了,我这当领导的就一点自主权都没了!”的确,在某些人看来,事业单位就是最后一块“唐僧肉”,要是用人问题上没有自主权,顶上“乌纱”就没多大意思了。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用人的自主权在县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直到目前也还没形成统一的考试模式,一个县就可以自行组织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主命制试题,自主设置程序,这无疑给人为操作留下了巨大的空间。不仅如此,在一个县,事业单位人员只要提拔为副科级就是领导干部了,一些地方甚至走了“先事业、后机关”的“曲线救国”路子。于是,在公务员录用关口极为严密的大背景下,有人就把注意力转移到容量大、关口松、关注少的事业单位上来。因为,比较规范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各地各部门的自由度更大,更容易在这方面出台“土政策”,把事业单位当“自留地”。 国家出台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是个大框架,具体到基层部门,要想“玩花样”,在报名资格、条件和范围设置、信息发布时间和发布媒体,以及笔试、面试等环节,大有“文章”可做,特别是进入招考环节后,相较于标准化打分的笔试,面试的可操控性更大,更容易打人情分。

  制度执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对权力有效监管的缺失和违纪违法案件惩处的不力。虽然我国的监督体系已比较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互相补位,但不可否认的是,“办事一挥手,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的情况从未削弱,“规章制度贴在墙上,说在嘴上,做做样子,搞搞形式”的现象十分普遍。正是因为这种对权力有效监管的缺失,在就业方面造就了用权力绕过制度约束安排人事的可能。也正是因为对权力崇拜的无限放大,出现了多部门人员沆瀣一气违纪操纵人事的现象。

 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201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也被列为干部应报告的事项。报告属于组织监督,公示属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报告却不公示,其对维护就业公平的作用就显得有限。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公权力的“安全阀”。专家认为,要从根源上杜绝考试“漏洞”,就要在考试的设计上能够让每个环节接受政府、媒体和公众的充分监督,要建立一套既科学合理又适用于各类人事考试的监督检查办法,才能确保人事考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得到落实。同时,对发现的“就业腐败”问题,必须认真调查,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就业腐败践踏社会公平正义

  就业腐败不仅破坏公平就业环境,更影响大学生竞争积极性,影响企业竞争力,影响我国的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也许与大学的专业结构、大学生的就业观有关,但就业不公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找工作靠关系,靠父母家人,这无疑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当一些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腐败的帮助下,轻而易举地占据了许多令人羡慕位置的时候,其实质就是抢占了原本属于优秀人才的饭碗。在这种情况下,一代又一代的没有背景和权力的大学生,他们占有的社会资源将越来越少,他们以及他们的父辈跳出贫困圈的可能性将越来越渺茫。社会的贫富差距显然将不会通过教育而缩小,反而会拉大,将会导致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回潮。同时,“内部人控制”导致招聘异化,利用权力等照顾少数几个人的利益,这种就业腐败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严重影响在校大学生的学习状态,伤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必然伤害政府的公信力,将严重影响社会肌体的健康发展。

遏制就业腐败,势在必行

新浪网等联合组织的2011年“两会调查”结果显示,在网民最为关注的五大热点话题中,“就业公平”是其中之一。在去年两会期间,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在就两会热点问题接受嘉宾访谈时说:“后来我发现,就业的大学生,首先痛恨的是腐败。”促进就业公平、遏制就业腐败,任重而道远,而根子还是在于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制度,扩大范围。尽管目前事业单位考录已相对成熟,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还停留在办法、规范的层次,立法层次较低,缺少事业单位用人法律配套实施。据了解,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有20多个法规,而事业单位没有一套整体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人事管理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所以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招考的相关制度和人事管理配套法规,同时要完善回避制度。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的录用等公务活动中,凡涉及直系血亲等亲属关系的,应自行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

进一步扩大公开招考的范围,将“凡进必考”的政策阳光照耀到企事业单位招聘的角角落落,消除可以钻空子的“灰色地带”。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的招考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研究以行业类别组织统一招考。地方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工勤编制人员招聘权限要上收到地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改各单位自主招考为统一招考。进一步放宽报考限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对用人单位提出报考条件审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监督,彻底杜绝“因人设岗”、“量身定做”等招考丑行。

强化监督,实施实效。一方面,目前我国关于事业单位招考的制度需要逐步完善,相关法规需要逐步配套,另一方面我国关于公开招考的制度规范又并不缺乏,当前的症结更多的是“不缺制度缺执行”。虽然在制度设计上基本保证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但有好的制度不落实或者不被监督落实,制度就会成为摆设,难以制约“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这比没有制度更坏。所以要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单位招聘考试公正与否事关其他考生的平等权利,更关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而要实现考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就需要对考试过程中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制约,将考试过程透明化,而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就业情况登记和信息公开,是对“就业腐败”实施精确监督的利器。同时,对于“就业腐败”问题,要辩证看待,我们在不禁止“官二代”从政的同时,也不能排除“官二代”中有大批优秀人才,但对于不正常的招聘现象,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介入调查。同时要完善相关法律与问责机制,给大学生提供公平的就业环境。除了严格执行前述针对领导干部的规定之外,还必须推行公职人员子女从业申报制度、公开制度,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发现的就业腐败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一定要加大惩处力度,而不只是停留在是对官员进行公开批评,取消其子女的编制等表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