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月凉司叶晨免费全文: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4 22:23:51
 服务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服务业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同时,为了避免某些项目重复征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对旅游业和广告业的营业额作了特别规定。
  (一)代理业营业额的确定
  代理业营业额,是指经营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和其他代理服务取得的手续费、介绍费、代办费等收入。
  服务性单位从事餐饮中介服务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括其代委托方转付的就餐费用。
  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代理业”子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从委托方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代委托方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和缴纳的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你加油
  纳税人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以下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1)支付给海关的税金、签证费、滞报费、滞纳金、查验费、打单费、电子报关平台费、仓储费;(2)支付给检验检疫单位的三检费、熏蒸费、消毒费、电子保险平台费;(3)支付给预录入单位的预录费;(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其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委托人开具发票,同时应凭其取得的开具给本纳税人的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作为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扣除凭证。
  (二)旅店业营业额的确定
  旅店业的营业额为提供住宿服务的各项收入。
  (三)饮食业营业额的确定
  饮食业的营业额为向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而收取的餐饮收入。
  (四)旅游业营业额的确定
  旅游业务的营业额,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凡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公平税负,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又规定,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旅游企业在境内改团接待的业务,可比照境外规定予以扣除。
  (五)广告业营业额的确定
  对广告业以广告业务收入作为营业额征税。广告业务收入是指广告的设计、制作、刊登、广告性赞助收入等,对其应按全额征收营业税。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租赁业营业额的确定
  租赁业务的营业额是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租金的全额收入,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七)仓储业营业额的确定
  仓储业的营业额为经营仓储业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费用。
  (八)其他服务业务营业额的确定
  其他服务业的营业额为发生其他服务业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价外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级财政、地税局确定的不征税名单中的收费项目,不征营业税,其余的收费项目都应该征收营业税,且营业额为收费的全额。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莱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