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公主gl:[转载]北京:市工商局曝光27种霸王条款?逾期不改将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7:55:10

北京:市工商局曝光27种霸王条款逾期不改将处罚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转自:http://www.ccms.gov.cn/tszsindex/37273.htm

    经过几个月的征集和摸底调查,北京市工商局从3115份合同中发现558份存在“霸王条款”。市工商局昨天(7日)宣布,即日起将对首批27种涉嫌违法的不公平消费格式条款开展行政指导,经营者逾期不改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从侵权严重程度来说,房产中介、家装、汽车三大领域消费金额最大,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也最严重。”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实际查处中,执法人员将根据情况责令商家进行限期整改,或者彻底删除侵权严重的不合理格式条款。

  记者了解到,除了上述三大领域,从征集的数量上来讲,“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占了数量之“最”,有近400个合同使用了近似的表述。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说,“最终解释权”本身就是一条霸王条款,是商家在交易活动中单方面设定的,违背公平合理原则,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早就明确: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人员检查中发现,“最终解释权”出现了“变种”。有的改为“我公司可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该合同进行解释”,这种表述其实也是由商家进行“解释”,由商家独占话语权。

  据了解,工商部门征集到的“霸王条款”还涉及商业零售、美容美发、洗染、沐浴、健美、洗车等行业。商家如果在工商人员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工商人员将根据工商总局2010年10月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商家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等明令禁止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对不法商家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工商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收集不公平消费类格式条款,并依法对其进行审查,对涉嫌违法的条款继续向社会公布,并依法查处。

  案例

  拒不退费侵权条款应删除

  霸王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拒绝丙方服务或要求退费。

  案例:消费者米女士向市消协咨询:“我在中介买房,现在房主不卖了,中介费不退怎么办?”米女士已支付中介费9500元,买卖没成,中介公司却拒不退费。

  “合同条款不得剥夺消费者合法权利。”工商人员告诉记者,即使北京没有出台房屋限购等政策,房屋买卖中出现变化的情况也较为普遍。房屋买卖双方即为上述条款中的甲乙双方,而“丙方”指的就是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借这项条款不给消费者退费,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工商部门建议,该条款应从房屋买卖或出租等居间合同中“彻底删除”。

  家庭装修保修期应为2年

  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

  案例:张先生因出差耽误时间,向某公司支付装修尾款晚了两天。装修公司以此为借口,拒绝上门为张先生修补开裂的墙面。

  工商部门表示,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装修工程的保修期应为2年,装修公司不得借霸王条款减轻自身责任。工商部门建议,采用了这一条款的商家尽快进行修改。

  迟迟不交车商家应担责

  霸王条款:如遇不可抗力或××汽车公司对我店的发车计划做出临时调整及运输车延期送车时间等造成交车时间的延误,本店不负违约责任。

  案例:消费者沈女士在某4S店购车后,汽车经销企业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交车时间,甚至提出加收费用才能尽快提车。工商人员分析,汽车经销商应根据合同约定时间交车,不能因车辆紧俏等借口加价或拖延交车,如果违约商家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此项条款工商部门建议4S店尽快修改。(记者窦红梅)

  首批公布的27种霸王条款

  1、请勿在海滨浴场内追逐、打闹,如发生伤亡事故,后果自负。

  2、在场地使用过程中,如有人身伤害,本公司不负责任。

  3、客户送洗衣物因天灾、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衣物损坏的,本店恕不负责。

  4、××公司不承担任何情况下可能造成的跑水、漏电、煤气泄漏等事故造成的损失。

  5、装饰工程所在区域如果存在环境污染现象,则乙方有权拒绝检测,对甲方自行检测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会所对于会员在所内遗失或遭窃的物品不承担赔偿责任。”或“酒店对个人贵重物品的丢失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或“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7、在停车场停放自行车每月每户××元,摩托车××元,轿车××元,车辆损坏或丢失以及车内物品的损坏或者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8、在壹个月内提取衣物,逾期则本店不负保管责任。

  9、所有赔偿要求必须在提取衣服时提出,出门恕不负责。

  10、“本店商品售出一概不予退换。”或“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或“奖品、赠品一律不实行三包。”

  11、消费者在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

  12、购买后三天内将质保书寄回本厂,否则本厂不负保修责任。

  13、我们建议您将发票开具为商品明细,否则您将无法享受产品厂商或“××商城”的正常质保。

  14、如遇不可抗力或××汽车公司对我店的发车计划做出临时调整及运输车延期送车时间等造成交车时间的延误,本店不负违约责任。

  15、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对洗熨结果,如褪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

  16、会员因故意造成健身器械损坏的,应按原价的双倍赔偿;会员穿鞋造成地面损坏,双倍价值赔偿。

  17、买车人违约时,已付的购车款不予退回。

  18、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租期全部租金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

  19、甲乙双方私自完成买卖交易的,双方按居间服务费双倍赔偿给丙方。

  20、本中心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酌情调整收费标准。

  21、购货方在签订此订货合同的同时,应向供货方交付不少于订货总数额的80%作为预订金。

  22、“该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或“特价、降价、处理、打折商品,不与退换。”或 “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

  23、“本超市保留修改和调整使用手册中各项条款及中止本卡使用的权利。”或“管理层有权酌情决定,随时修正、改变、删除或增订此会所守则。”

  24、甲乙双方不得拒绝丙方服务或要求退费。

  25、“该条款(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以及“我公司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该合同进行解释”等。

  26、请客人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

  27、还有相当一部分霸王条款,是在格式条款中仅规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而对经营者自身的违约责任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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