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风情完整版迅雷:曹雪芹佚诗案的“曲终奏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7:07:55

曹雪芹佚诗案的“曲终奏雅”

 

刘梦溪

 

    曹雪芹能诗,而且风格近似李贺,这是敦敏、敦诚和张宜泉诗文中透露出来的,应属可信。脂批也说《红楼梦》作者有传诗之意。但除《红楼梦》之外,并没有完整的雪芹诗作流传下来,只敦诚《琵琶行传奇》的题跋中,有两个断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被敦诚赞为“新奇可诵”。这首诗其他六句是怎样写的?却无从知道,红学爱好者无不深以为憾。

 

    但1973年左右,曹雪芹《题琵琶行传奇》佚诗忽然面世现身,《红楼梦》研究者中间争相传阅。1974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编印的《红楼梦研究资料》曾予刊载,全诗八句为:

 

唾壶崩剥慨当慷,月荻江枫满画堂。

红粉真堪传栩栩,渌樽那靳感茫茫。

西轩鼓板心犹壮,北浦琵琶韵未荒。

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

 

    不久,吴世昌和徐恭时两先生撰写出详细笺释、论证和评价的文章,题为《新发现的曹雪芹佚诗》,发表在1974年9月印发的南京师范学院编的《文教资料简报》增刊上,1975年第一期《哈尔滨师范学院学报》予以转载。吴、徐写道:“从这诗的思想性、艺术性,以及韵律、技巧等种种方面加以考察的结果,认为这是雪芹原作,绝无可疑。”盛赞“雪芹此诗,是思想性和艺术性高度统一、浑成的优秀范例”,可以用此诗“作为衡量别的相传是曹诗(如果还有的话)的尺度”。

 

    这样,所谓雪芹这首佚诗便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开了。

 

    但同时也有传闻,说佚诗是假的,并不是雪芹的原作,而是“时人拟补”。

 

    1976年4月增订出版的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录存了这首诗,周先生加按语说:“有拟补之者,去真远矣,附录于此,聊资想象。”(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下册页750)接着,1977年,第四期《南京师范学院学报》刊出了《曹雪芹佚诗辨伪》一文,作者陈方,对佚诗的真实性深表置疑。这样一来便激怒了吴世昌先生,再次撰写《曹雪芹佚诗的来源与真伪》,长达两万余言,发表在 1978年第四期《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公布了一系列关于佚诗“来历”的材料,引经据典,确认佚诗“不伪”。特别针对有人说“拟补”之人就是周汝昌,他痛加驳斥,认为周先生断“补”不出这样的诗作。他说这使人想起《晋书》里的一个故事——阮籍的侄孙阮瞻不信鬼,来客与他辩论,辩不赢便愤然作色曰:“即仆便是鬼!”(吴世昌《红楼梦探源外编》第页336至361)。

 

    正当围绕曹雪芹的佚诗所作的论争不可开交之际,香港的《七十年代》月刊在1979年第六期上披载出梅节的文章,直截了当地指出佚诗是假的,并说这是一个“骗案”,可以称为“红学界的‘水门事件’。”梅节《曹雪芹佚诗的真伪问题》,载香港《七十年代》1979年第6期。于是吴世昌又在1979年第九期《七十年代》上,以《论曹雪芹佚诗,辟辨“伪”谬论》为题,发表答辩文章,仍坚持佚诗不伪。梅节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四人帮揪出后,原人民文学出版社一编辑却揭露此诗是假古董,暗示作者就是周汝昌本人。吴世昌明知此诗来源可疑,却抢先发表,乃蒙骗群众。”吴世昌说:“梅节的行为已越出学术讨论的范围,成为一个法律上的诽谤问题”,对此他表示“保留另行处分之权”。

 

    1979年11月16日,梅节又在香港《广角镜》上撰文,题目是《关于曹雪芹“佚诗”的真相——兼答吴世昌先生的“斥辨伪谬论”》。至此,论争已呈白热状态。连顾颉刚、俞平伯两位红学元老也被卷入进来,因为吴世昌在文末附录了顾、俞给他的信函。顾颉刚在1979年7月18日致吴世昌的信中说:“雪芹《题琵琶行传奇》一律,我以为兄文绝对正确,亦当秉此旨意,写一短篇,届时请赐正。”俞平伯的信写于1979年3月14日,告诉吴世昌:“新加坡有周颖南者颇重视文献,托我转请顾老写字。及至写好送来,则赫然此七律也。跋语中确定为雪芹遗作,以晚年得见之为幸。”他自己的看法则未明示,只说:“认真比辨伪难,良信。”意甚微婉。(参见吴世昌《红楼梦探源外编》页371至372)

 

    吴恩裕是曹雪芹这首佚诗的先睹者,他的《曹雪芹佚著浅探》中的一则“琐记”,对佚诗的来历和流传过程亦有所披露,其中写道:

 

曹雪芹题敦诚之《琵琶行传奇》一折诗,敦诚于其《鹪鹩庵笔麈》中谓为“新奇可诵”,惜敦诚未引全诗……“全”诗既出,士林竞相传诵,《红楼梦》资料书,几无不翻印、注解,且复为文考释。近日颇有谓前六句为伪补者,又有谓为确系曹作者,一时视听颇乱。余以曾先睹此“全诗”为快,故仅就所知,以告读者。

 

1971年冬,余在皖北濉溪之五铺镇,得周汝昌同志函示全诗,并云:“此诗来历欠明,可靠与否,俱不可知。”(1971年12月26日由北京所寄函)得周函后,余又函询该诗之所自来,据汝昌于1972年1月14日复函云:“(上略)至其来源,系人投赠,原录一纸,无头无尾,转托人送到。弟不在寓,亦未留他语。使弟一直闷闷,设法探访奇人。事实如此,原诗已奉目,弟绝无珍秘‘来路’之意,当荷见信。此与蜡石笔山照片之远投颁惠,同为异事,可为前后辉暎(裕案:原即作‘暎’,下略)。”据此两函,则汝昌虽获此诗,因不知其来源也。

 

1972年春,余自皖去沪转杭,由杭返京后,与汝昌相晤时,仍谓不知投诗者为谁氏。殆上海印布该“全”诗后,余始闻人言,汝昌曾告人,谓该诗系时人所补。斯时也,谈《红楼梦》者多以为异:益以既知为时人所补,必知其为何人,何不明言其人也?又颇有人认为,前六句即出汝昌之手。他友之关心此问题者,知余与汝昌相善,时来相问,亦有外地不识之同志,投书见询。遂再度致函汝昌。得复云:“(上略)场韵七律,前六句确系时人之作,此诗当年唯写与二人,一为家兄,一即兄也。家兄一见,亦甚惊奇。后设法探询,知为时人试补。其人原非作伪之意;不过因苦爱芹诗,恨不得其全,聊复自试,看能补到何种水平耳。其诗笔尚可,但内容甚空泛,此其破绽矣。(芹真诗必不如此!)(下略)”观此书词气,则前六句为汝昌所补之说,似非无据。盖其所云:“其人原非作伪之意”、“苦爱芹诗”、“恨不得其全,聊复自试”诸语,已足使人疑为补者自解之词。

 

然近见彼于新版《红楼梦新证》七五O页已刊入“全”诗;据汝昌之附记所云:“按雪芹遗诗零落,仅存断句十四字。有拟补之者,去真远矣,附录于此,聊资想象。”则又并非自承。似此迷离惝恍之言,实令人难于判断此“拟补之者”之为谁。然余所最不解者则为:倘系汝昌自补,何以1973年汝昌刊于《文物》第二期《红楼梦及曹雪芹有关文物叙录一束》一文之提纲初稿(该文系余代《文物》所约,提纲初稿均先交余处,后转《文物》)中,竟有解释该“全”诗一节?以故余彼时认为:此六句诗当然非彼所补。虽其后汝昌又函余将该节取消(该文提纲《文物》编辑部未看到),倘非出自曹氏而系彼自己所补,即提纲初稿亦不应写入也。

 

余意汝昌考证《红》、曹,历有年所,辨伪析疑之不暇,讵可含糊其词,以滋世人之惑!时至今日,何靳一言,以释众疑?(吴恩裕《曹雪芹佚著浅探》页232页至234,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最早看到佚诗的吴恩裕先生也被打到闷葫芦里了。不过他对佚诗的来历交代甚详,说明只有周汝昌深知诗案底理,因此他期待周先生能够站出来释疑。

 

    1979年,周汝昌先生终于站出来说话了。他说佚诗的前六句是他“试补”的,而且一共“试补”了三首,时间在1970年秋,刚从湖北干校回到首都的时候。至于有人“误以为真”,他说“这三首诗‘真’不了”,原因,“一是内容空泛”,“二是诗的风格不对”:“我非雪芹,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雪芹那样的诗句的。真假之分,端在此处可见,其他都不需细论了。”(周汝昌:《曹雪芹的手笔“能”假托吗?》,参见《献芹集》页428页至430,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悲欣交集,剑拔弩张,聚讼多时,红学界为之惊诧的曹雪芹佚诗案,终于“曲终奏雅”,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说明 二十多年前的文章,拙著《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的一节,近见有人将此节贴于网上,特改正几处误字,重刊于此,请读者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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