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吃饺子什么馅:在2011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统计局党组成员、专职纪检监察员 王宪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4:05:59
在2011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统计局党组成员、专职纪检监察员 王宪筑(2011年5月9日)同志们:这次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部署今年全省法制工作的任务。我们放到地区来开,目的是希望对各地区的工作有所推动。各地区分管领导都来了,希望大家高度关注法制工作,高度重视法制工作,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年初,省局印发今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陶谋立局长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也对法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对照,抓好贯彻落实,抓出工作成效。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讲几点意见。一、过去一年全省统计法制的简要回顾2010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认真抓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水平,为统计改革、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统计法制建设继续迈出新的步伐。(一)认真抓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统计法》是统计工作安身立命的根本。省统计局高度重视新《统计法》的宣传工作。各级统计部门以“中国统计开放日”和“世界统计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临战前,各地认真抓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到了“普查到哪户,法律进哪户”,收到了较好效果。(二)圆满完成统计“五五”普法验收工作。2010年是统计“五五”普法的验收年。按照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和要求,全省统计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圆满完成了验收任务。一是及时对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为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二是充分利用各个普法宣传的时机,采用各种手段和形式,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了立体式、多方位的宣传,被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得到较大的提高。三是组织精兵强将,成立九个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方式对九个州市地统计“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情况进行了验收,顺利完成了验收任务。前不久,省统计局对全省统计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授予遵义市统计局等26个单位“全省统计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卢晓鸣等41位同志“全省统计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借此机会,我向获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表示热烈祝贺!(三)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去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组织开展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省统计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一是成立了大检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和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联合转发了国统字〔2010〕38号文件,成立了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二是召开了三次各有关处室参加的统计执法专题会议,对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进行了部署。三是印发了《贵州省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安排》,对大检查工作进行了规划,对各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宣传动员和自查工作的具体内容,确定了省、地、县各级抽查的范围、重点对象、重点指标、抽查工作的组织方式、抽查方法等。四是公布了统计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五是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省统计局各有关处室组织开展了贯彻《统计法》和《处分规定》情况自查。各地、县也成立了大检查领导机构,组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六是认真组织抽查工作。省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抽调各部门的精兵强将,共计21人,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到贵阳市、六盘水市、铜仁地区、毕节地区,共检查11个市、县政府统计机构以及17家基层单位和13家企业,对地、县工作进行督导,并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企业进行直接检查。各市、州、地统计部门也采取集中检查、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抽查工作。大检查期间,全省共出动检查组65个,检查人员达504人次,检查单位共986个(其中政府部门373家)。(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基础工作。一是根据新《统计法》规定,对统计执法检查文书进行了修订完善,文书质量显著提高,为执法检查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建立执法工作考核制度。今年5月,省统计局印发了《贵州省统计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决定自本年度起对全省各州、市、地区统计执法工作进行考核,着力推动全省统计执法工作,全面推进执法检查工作,逐步消除执法空白点。三是建立统计执法工作县级联络网点,决定云岩区统计局等27个县级统计局为全省第一批统计执法县级联络单位,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从而促进基层统计执法工作的普遍开展和执法能力的普遍提高。三是强化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四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举办了一期全省统计执法检查骨干进行培训,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五是建立了统计业务与统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了统计执法联络员制度、统计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五是实行了与被处罚对象谈话和回访制度,巩固了执法检查成果。六是加强了案件审核,办案质量显著提高,没有发生因处罚违法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事件。七是实行了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先后两次对案件查处情况在全省统计系统进行了通报,统计执法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五)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迈出新的步伐。一是省局直接办案取得较大突破。去年,省局组织开展了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贵州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等20多个知名企业。对其中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9个单位,果断立案查处,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20.9万元。省局直接办案在数量和处罚额度上均超过了近几年的总和,达到了历史最好记录。此外,省局还就黄平调查队反映黄平公路管理段拒绝接受“履行党建和干部工作职责满意度调查”,以及省局在大检查中发现贵阳世纪金源大饭店未报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提出了处理意见。二是地县执法工作有了新的起色。通过实行考核制度,建立县级联络点,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有效地推动了地、县执法工作。2010年,全省共有7个地级统计局、34个县级统计局查处了统计违法案件,执法办案覆盖面明显扩大。全省共检查单位3739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74件,结案235件。其中,给予通报批评的36件,给予警告的165件,给予警告并罚款的34件,收缴罚款共计30.33万元。去年,在国家统计局对全国2010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进行的考核评比中,贵州省统计局获评全国统计执法工作先进集体。此外,各级统计部门还认真做好统计立法、统计行政许可以及其他各项繁杂工作,顺利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组的验收。二、当前我省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统计法制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统计法制工作的认识不够、重视不够,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观念还未牢固树立。二是队伍建设滞后,不适应统计法制工作的要求。三是一些地方普法教育还不够深入。四是一些地、县执法工作积极性不高。五是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上这些问题,是多年以来积累下来的,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统计改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国家统计局正在奋力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四大工程建设”,积极创新统计调查体系。国家统计局明确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统计基本单位的专项巡查或检查活动,对名录库中的单位进行认真地核查,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不重不漏、真实准确;二是要开展对联网直报企业的检查,确保联网直报的操作规范;三是要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房地产开发、居民收入等专业数据为重点,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从国家层面看,统计法制工作的任务很重,要求也很高,目标也很明确,核心问题依然是为“三个提高”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从我省情况看,统计法制工作任务也极其繁重。省委省政府制定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开展了项目建设年、作风建设年和环境建设年活动,地方各级承担的分解任务都很重,因而对反映发展成果的统计数据格外关注,统计工作正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面对“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新任务和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新要求,个别地方、部门不从自身工作上下工夫,而是在统计数据上动心思、动手脚,意图欺骗组织、欺骗上级领导,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歪风正在潜滋暗长。今年以来,省局采取了一系列动作,坚决遏制统计上弄虚作假势头,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从2月起,省局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专项执法检查;3月份,又开展投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从4月中旬到4月底,组织开展了全省“三上”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的核查工作,并对各地开展“三上”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的核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国家局也到我省进行了检查。从执法和各专业检查情况看,目前统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较多,一些基层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还相当严重。前不久,省局还对有关情况以及个别地区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当前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进一步增强履行依法统计、依法行使统计监督检查的职责。敢不敢、能不能固守依法统计的底线,敢不敢、能不能查处统计违法活动,是对我们统计部门、尤其是对我们统计执法人员的严峻考验。我们必须认识到,省委省政府提出“两加一推”、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决策是对的,是符合贵州人民愿望的,但是发展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发展,速度也必须是实实在在的速度,容不得半点虚假的成分。统计工作如果不实事求是地反映发展的客观情况,统计数据如果不是对发展情况的真实记录,就会对党和政府决策产生误导,就是对党和政府的欺骗,就是对党和政府不负责任、对人民不负责任、对子孙后代不负责任,对历史不负责任,也是对我们自己不负责任。所以我们统计人一定要站稳自己的立场,一定要认识到,统计数据看似平常,实则与广大人民利益攸关,与广大人民福祉攸关,我们统计部门肩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越是面临复杂形势,我们就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坚守阵地,筑牢统计法治的最后防线,坚决捍卫国家统计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坚决捍卫人民的利益。我们从事统计法制工作的同志,要拿起法律武器,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发挥好统计执法的监督和保障功能,下大力气整治、净化统计环境,遏制虚报浮夸歪风,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信息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真实情况。三、2011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今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省统计局印发《2011年贵州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水平;二是完善统计法律制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三是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四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努力推进全省统计法制建设进程。这里,我重点强调以下三个问题:(一)抓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国家统计局将制订下发全国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省局也将制发相应的规划。各地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二是要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争取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纳入本地区2011—2015年普法工作规划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规划。三是要组织开展普法骨干培训。今年,省统计局将对地、县两级统计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各地县统计局也要对乡镇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普法培训。四是抓好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进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的工作,并将《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列入全省各级统计局党组中心组、支部和处室的学习内容。五是围绕业务工作做好统计普法宣传。要以“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推进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为主线,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咨询服务及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六是把握时机,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统计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各地、县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借助电台、电视台、网络、通讯、报刊、杂志等媒介,有计划地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二)抓紧抓好统计立法的有关工作目前,国家正在抓紧进行《统计法实施条例》、《民间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部法规规章的调研论证和修改、修订工作。我们要积极建言献策,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把推动修订《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加强调研和论证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公布等方面的相关制度。今年,国家统计局还将制定关于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则,省统计局也将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自由裁量基准,细化处罚标准,完善案件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各地、县统计部门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投入统计立法的各项工作,献计献策,为完善统计法规体系、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抓好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一是要加大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省局将继续组织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推动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各州、市、地区要按照《贵州省统计执法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将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带头办案,大胆办案,消除执法的空白,重点查处干扰源头统计工作,在源头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要继续加大查办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查处一起,严办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二是要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督导。要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强化统计工作责任,促进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规范化。要通过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业务指导,规范指标填报,严格报表审核,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要继续坚持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健全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省统计局今年将继续通报一批重点违法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威慑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统计执法考核工作办法》的要求,及时将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上报省统计局。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回头看制度,加强对违法单位的统计法制宣传,帮助违法单位查找自身统计工作中的不足,排难解疑,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努力构建和谐的统计关系。四是要加强对基层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导。今年省统计局将深入各地、州、市和部分统计执法县级联络点,指导执法办案工作。各州、市、地区统计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区的统计执法指导,帮助基层统计部门打开执法局面,提高办案质量,积极构建省、市、县一体的执法网络,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五是要加大执法工作保障力度。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构建由州、市、地级以上专门统计执法机构和县级专职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体系,充实执法检查力量。要加大执法投入,加强执法用车和其他办案设备配备。省统计局将对各地区和县级联络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各地也要加大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升统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同志们!统计法制是统计工作的最后壁垒,也是我们统计部门的最大王牌。面对当前全省统计工作的面临特殊形势,我们要充分认识统计法制工作在统计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坚守法律阵地,打好法制王牌,敢于和善于和一切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我们相信,有各级统计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广大统计人员特别是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我省统计法制工作一定能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