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量比:“和而不同”与“自由而负责”?——浅议网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51:26

“和而不同”与“自由而负责”

        ——浅议网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就目前而言,全面和谐社会是一种国家或民族的理想,是人们孜孜以求的未来美好生活境界,是真善美的大集合。人类社会不能没有理想,尤其是不能没有美好的社会理想。罗兰.巴尔特说,“如果一个社会不再以一种理想的乌托邦社会加以参照以照亮前景,而是根据事物本身去盲目要求,这个社会就会相当危险地误入歧途。”①全面和谐社会是根据当代中国现实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理想诉求,它不是子虚乌有的乌托邦梦想,而是可以通过全体社会成员努力奋斗就能实现的绿洲沃野。它是对社会衰颓文化和道德沦丧的矫正,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理性图景,表达了一种上升的民族精神。作为一种社会理想正全面地引导着中国社会实践活动的展开,它照映着、充实着、凝聚着人的内在本质力量,使人们能够从更加宏大的社会视角包容和接纳社会实践主体更高的社会行为要求。

 

    党要实现自己的这个战略目标,需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舆论的作用,提高传播和报道本领,影响大众和凝聚人心。

 

     建设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的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社会是一个整体。和谐是就整体而言的,没有整体中各部分的共同努力,就不可能出现和谐。互联网是当今社会中综合利用信息技术、数字技术、通信技术等现代技术和人类现代化服务手段最集中的领域,是最现代化和大众化的信息载体和传播工具,传播的范围广,速度快,影响大。同时,由于其扩散性、交互性、隐秘性等特点,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处于非常特殊的地位,具有非常独特的作用。由于这样的特殊性和独特作用,使得它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存在着发挥两种相反作用的可能。一种可能,成为其他载体无法起到的建设性作用,成为一支重要的无法代替的建设力量;另一种可能,弄得不好,又有可能成为一支不可小视的破坏性力量。本文以中国政府网和央视国际《网评天下》为例,浅议网络的作用和历史责任:

 

    一、互联网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1、互联网的传播功能,使其具备了完全的或部分的媒体性质(这里之所以提到部分,是因为指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所有互联网),因而必然会发生舆论的导向作用。无论承认与否,这种引导作用是存在的,而且不可能做到纯中立、客观。比如央视国际,作为国家电视台创办的网络媒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国家重点新闻网站的时政论坛,《网评天下》担负着舆论引导的重要使命。

 

    2、互联网的交互性及其广场式的问题讨论方式,使其在社会沟通的桥梁和“民意”表达场所的角色扮演上举足轻重。在现代社会,随着舆论环境的开放,媒体技术不断提高,在广播、电视、电影等电子传媒使媒体在社会中的传播无孔不入,信息传递的渠道空前畅通后,新兴的电子传媒如网络又突破了传统媒体单向传播、严于把控的弊端,通过自由、平等的匿名交流,通过新闻跟帖、论坛等空间无阻隔的互动形式使得公众的观点、意见能被尽情表达、及时反馈。网络给了每个使用它的人说话的权利,不管社会制度、民族、宗教,只要有网络存在的地方,就有表达的自由。这种“民意”,由于网民的构成不同,有可能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也有可能代表了少部分的意见甚至完全不代表民意,只是个人不满情绪的发泄。即使在民意当中,有些可能反映了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也有可能出于一时义愤不利于国家的根本利益、民族的根本利益,所以,这种场所完全有可能发挥两种不同的作用。

 

    3、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即时性、聚集性、扩散性和上下传输的便捷性,使其在社会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传播上担负起特殊使命,使其有可能成为社会动荡因素的消解力量,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助长力;也有可能成为社会动荡和不安定因素的扩大器,加强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这样的事实是存在的,出现这种情况也是有因的。

 

    4、互联网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的娱乐功能、服务功能及其特殊吸引力等,使其在国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领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有可能提供的是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成为国民健康精神的塑造者和社会健康文化的弘扬者;又有可能提供的是一个传播色情凶杀诈骗的场所,成为罪恶扩散的宣传地。今天互联网上的这种较量就实实在在存在着。

 

    二、网络媒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历史责任

    由于以上原因,我们看到,网络媒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将不可避免地担负着非常重要的责任,这个责任是天生存在的,不是我们愿不愿承担的问题,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作为网络媒体,不是成为建设性的力量,就有可能成为非建设性的力量,甚至破坏性的力量,这是难以回避的客观事实。既然如此,我们应当怎样积极承担这个历史责任呢?

 

    1、成为正确舆论的引导力量,也就是承担起一个媒体应该承担的责任。在当前形势下,要重视中央方针政策的传播、重视时代精神的弘扬、重视先进文化的渲染、重视社会进步的推动。突出主流舆论,突出主流声音,突出主流民意。

 

    2006年1月1日正式运行的我国政府网站建设的核心工程和标志性工程--中国政府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一年来,中国政府网在政务信息发布、交流互动、网上服务等方面不断探索、开拓创新,获得了海内外舆论的广泛好评,展现了中国政府开放的胸襟,让“政务”离老百姓越来越近,并使得政府管理方式悄然变革, “有了一个‘不下班的政府’,民众可以随时从网上获得帮助,得到准确的从国家到地方的政策信息”。

 

    2、成为表达理性民意的场所。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和社会多样化的到来,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增加,各种矛盾和冲突增多,网络媒体要努力把互动平台,办成社会沟通的桥梁,办成社会不满情绪的消解器,办成有益社会各阶层理性探讨问题的场所,创建一种自由而负责的网络生活图景。

 

    2006年6月28日,广州网络警察“警警”和“察察”首次亮相在广州各大网站主页及其论坛、博客和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他们于7月中旬之前正式在网上公开巡逻执勤,而顶着红“e”字警灯的网络报警岗亭,24小时受理网民举报(《信息时报》2006年6月29日)。这是为应对网络的极端自由和极端不“用”负责而设立。这样做,刚开始可能会让个别网民觉得被剥夺了某些“自由”,不过,对绝大多数网络君子而言,无疑是个值得赞许的消息,因为他们的保护神来了。正如法律与交规,看似约束与限制,其实恰恰保护了最大多数人的自由。

 

    3、成为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助推器。社会矛盾甚至冲突,常常在社会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上表现出来,而互联网往往又是对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反应最敏感的媒体。社会上一有风吹草动,互联网就立即有所反应。这种反应一旦失去理性的引导和控制,就会产生不可想象的后果,成为盲目情绪的发泄地,矛盾和冲突不但不能消除,相反会有扩大事态的结果,这对社会造成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在这方面,网站管理人员,编辑“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是不可缺少的。像2003年“宝马撞人案”就是明显一例。网络媒体的“热”与当地媒体的“冷”形成了反差。次年1月9日以后,各大传统主流媒体在网络传播的强力冲击下才又开始介入,使得“宝马案”的重新审理日趋明朗。

 

   2006年7月4日上午11时56分,河北文安发生5.1级地震。当天,北京地区有明显震感。中国政府网4日当晚联系中国地震局专家、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副主任张晓东研究员。5日上午10时,中国政府网联合新华网请张晓东就此次地震情况进行在线访谈。网友留言说:“中国政府网邀请权威专家在第一时间解疑释惑,对解除民众的恐慌心理,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4、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从社会利益方面讲也是一个动态的调序过程,需要逐步将不和谐的社会因素纳入和谐的社会轨道。由于当代中国社会呈现多元化趋势,观念多元化、利益多元化已成社会主导态势。所以,利益的整合要从宏大的政治视域出发,既要从全球化格局、中国长远发展格局着想,也要看到中国自身的、局部的和眼前的利益以及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利益的整合过程也就是将社会诸多激荡矛盾和不利因素调控为能够为本国国情所容纳和消化的过程,逐渐消除社会发展的片面化,为和谐社会的构建逐步奠定坚实的社会物质经济基础。

 

    网络在这个调节和平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9月23日上午,首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除了现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外,众多网友也通过中国政府网“参加”了这一重要会议。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政府网则首次把直播间设进人民大会堂,全程直播“两会”进程。开幕式、闭幕式、全体会议、总理会见中外记者……中国政府网甫一现身,就以准确、快速、权威,赢得了网民的称赞。

 

    5、提升国际形象。从2006年6月1日开始,中国政府网实现了与外交部网站同步播发外交部发言人每周两次例行的记者招待会内容。对此,有网友评价说:“中国政府网在第一时间发布我国外交政策、外交立场和我国对外交事务的表态,向全世界发布我国的声音,意义重大。”比利时《回声报》总编辑马丁·马兹卡洛克女士一直是中国政府网的常客,目前,网站已经成为《回声报》了解中国国内情况,尤其是政务和经济信息的重要窗口。 “网站体现出中国政府是一个负责任、开放的政府,愿意把自己的发展现状展示给外界看,由此可见中国领导人治国的全球化意识和开放态度。”她说。

    中国政府网的权威性也成为国外媒体工作者解读中国的一把钥匙

 

    6、成为健康文化的弘扬者和人民大众满意的“精神乐园。”一句话,我们要以对党和国家、民族、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生产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和建设健康的文化产业,做一个名符其实的精神文明的传播者。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6月30日,我国网民人数达到了1.2亿多,网民平均每周上网16.5小时,其中,2亿中小学生中上网人数已达3000万。互联网正在成为我国公民,尤其是新一代公民的基本生活方式。如果我们网络界能共同负起责任,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己任,自觉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那么,互联网事业就会随着这个东风,得以更健康地发展,中国的互联网事业一定会更美好。

 

 

注释:

① 董学文、荣伟《现代美学新维度——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论文精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208页。

 

参考文献:

1、修银、张子程《论建设“全面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生长点》

2、闵大洪《2005年的中国网络媒体》人民网

3、戚攻 《论网络社会文化的同源性与非同源性》高校德育研究中心

4、刘连喜《网络媒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应促进社会安定有序》CCTV.com

5、陈向阳《把握十大战略关系构建中国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