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警报灯和双闪灯:独具中国特色的统计数字游戏(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3 14:05:40

独具中国特色的统计数字游戏(图)

漫画:李晓宜

中评社北京421日讯/ 许多外国朋友不能理解,为什么中国居民热衷于购买具有70年“所有权”的住房,而不是把大量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上海商报》今天登载的乔新生文章“独具中国特色的统计数字游戏”,或许能从“统计数字游戏”的角度告诉你答案。文章内容如下:

记者朋友发来2001年以来我国主要城市居住用地价格以及住宅价格增长率表,希望我能帮助分析。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张表给他惹来了麻烦。在读者看来,增长率应该是2002年价格减去2001年价格与2001年价格之比,可是,统计表上的增长率却并不是按照这样的标准计算,给出的数字有欺骗读者的嫌疑。

这的确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中国的统计数据之所以不可靠,在有些情况下并非官员有意作假,而是统计口径出现了问题。从统计方法上来看,可以把今年的价格与去年的价格直接对比计算增长率,这样的增长率数字相对较大,所以,在计算成绩的时候,往往使用这种统计方法。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去年是100万元,而今年120万元,按照标准的统计方法,应该是增长20%,可是,如果把去年的数字作为分母,今年的数字作为分子,那么,增长率可以达到120%。聪明的人都知道,这样的统计方法无疑会大大提高官员的政绩。如果计算物价上涨率,那么,政府官员一般会采用标准的统计方法,绝对不会自找麻烦,对外公布商品房价格“增长到”120%

不仅如此,统计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同样具有欺骗性。假如把所有的数据归纳整理,按照平均数进行计算,那么,很可能由于个别统计数据较为特殊,从而影响整个统计数据。看过电视歌手大奖赛的人都知道,为了防止比赛评分出现问题,往往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把其他分数作为依据计算总成绩。可是,在经济统计过程中,不可能有这样的程序。如果一个地区高档别墅价格增长较快,那么,就会带动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直线攀升;如果一个地区普通商品房价格较为平稳,那么,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平均数就会掩盖高档商品房的价格上涨情况。所以,平均数被称之为经济学的陷阱,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随便使用平均数进行统计分析。除此之外,“主要城市”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如果提取的样本出现问题,那么,整个统计分析就变得毫无意义。

或许记者朋友是想要通过我证明他统计计算正确。但在我看来,由于基础数据存在问题,所以,进行这样的讨论并没有多少价值。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地方政府在进行市场调控的时候,喜欢使用这些令人可疑的统计数据?

在笔者看来,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有着直接的联系。众所周知,身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义务本位社会。在这个社会居民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所以,政府在管理的时候,从来没有考虑到资源配置问题。“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的管理是粗放式的,从来都缺乏数目字管理。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当然不需要完善的统计体系。可是,到了契约社会,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为了重建权利义务关系,对市场进行宏观管理,政府必须依靠统计数据。然而,政治体制决定了政府官员只需要对上级负责,所以,在搜集整理归纳统计数据的时候,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千方百计地揣摩上级官员的意思,然后根据需要选择统计方法,制造不同的统计数据。

我国正处在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的历史时期,从表面上来看,政府高度重视数目字管理,但是,从本质上来说,政府仍然采用粗放式的管理模式,政府的调控是建立在抽象数据基础之上的宏观调控。这样的宏观调控难免会出现“空调”现象,很容易扭曲市场经济。

所以,要想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必须首先改变我国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把每一个数据看作是一个独立的变量,仔细分析每一个数据背后所存在的经济问题。假如我们热衷于统计数据游戏,用增幅较小的环比增长率,代替年度同比增长率;用抽象的增长率掩盖不断增长的高房价,那么,就是在愚弄百姓。

曾经有学者提出,鉴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两极分化的现象,所以,在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时候,应当采用二分法,把高档商品房与普通住房区分开来,只有这样,才能得出准确的数据。在笔者看来,这种分析方法是一种偷懒的方法。不同经济数据之间存在极大的关联性,如果人为地割裂开来,那么,虽然体现了局部真实,但却无法反映经济全貌。这样的统计数据对于改善国民的福利并没有多大帮助。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把每一个公民看作是独立的主体,仔细解剖每一个统计数据,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科学的方法找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则在有些情况下同样具有欺骗性。譬如,我们在使用“所有权”这个概念的时候,通常是指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可是,由于法律规定了所有权的限制性条件,所以,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所有权与自然经济状态下的所有权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公民享有住房所有权,但由于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所以,中国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私有制条件下的房屋所有权存在本质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土地上的所有权也就不存在。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是这样的含义。

许多外国朋友不能理解,为什么中国居民热衷于购买具有70年“所有权”的住房,而不是把大量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其实,中国住房“寿命”“平均”只有30年。这就意味着30年之后,居民花费数百万购买的商品房将会因为使用寿命到期而归于消灭。所以,如果我们不了解所有权在特殊历史阶段的含义,那么,在投资的过程中就会自命不凡,错误地以为短期拥有房产,就拥有了长期的所有权。在中国投资房产永远不如投资证券,当然,短期的投机行为除外。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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