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屏录像软件:中美家庭模式比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1:34:24
中国儒家的家庭理想中,父母生儿育女是为了“防老”,是为了给可能出现的病残、意外损失保险,所以,养育儿女是一种投资。儿女长大后,必须无条件地“孝敬”、回报长辈,要在经济和精神上回报老人。

    相比之下,美国社会强调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而子女成年后不一定对长辈有明确的回报义务。也就是说,一对夫妻可以选择不生小孩,但是,一旦他们生了小孩,就有义务把小孩照顾好、养大成人,有义务供他们上学、受教育。

    所以,美国社会主张的是一种以“利益下传”为主线的家庭模式,强调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而不是子女长大后对父母的义务。正由于此,美国社会没有“三纲五常”这种文化体系,父母也用不着逼着子女时时刻刻都得听自己的话,喜欢父母是自愿的,是可以选择的。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美国家庭模式的逻辑,由于小孩在出生前是没有选择权的,而父母则有选择权,他们如果不愿意承担养育的责任,完全可以选择不生小孩。但是,如果在知道这种养育责任的前提下还是选择要生,那么,他们就必须接受这种责任。在这个意义上,把责任主要压在父母的身上是公正的,对父母、对后代都合理。虽然美国模式下子女没有照顾、爱护年老或病残父母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老人都没人管,因为这种模式下父母往往在子女年龄很小时就尽量与他们交流、培养自愿的感情,通过经常性的度假、聚餐维持家庭感情,这样,长大后的子女还是会经常回家看望父母的,更何况政府的社会保障福利体系、养老院,为每个人提供了最低养老保障。 (摘自10月21日 《中国青年报》作者陈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