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石头剪刀布图片:矿难与“怒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4:33:55
2006-11-29 14:21:59大中小       矿难与“怒斥”    劲飚         2006年11月25日、26日两天,又有超过78名矿工由于发生事故而罹难。27日下午,面对发生在矿井下的爆炸,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又一次愤怒了。
        由于缺乏统计资料,本人无法知道几年来到底有多少矿工弟兄死于矿难,更无法知道由于这些矿难而造成了多少家庭悲惨的命运,但是,可以肯定的是:2006年发生的矿难决不止这二件,而在每一起重特大矿难事故后,我们都会听到李局长愤怒的声音。笔者无意怀疑李局长的正义感,至少这表达了政府领导干部对于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严重关注。在此之前,我们也多次在媒体上看到某些高级干部如省委书记、市长等“拍案而起”,“怒斥”那些不正之风、歪门邪道,但是,“怒斥”完了以后,原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这,已经不是“新闻”了。
        非法矿主利欲熏心、铤而走险、要钱而不要别人的命,这并不奇怪,因为,任志强们就已经明确宣布:“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多么直率而坚定的语言!)但是,政府职能部门是干什么的?在这些矿难中,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昌源煤矿是国家煤监局公开宣布关闭的煤矿,可曲靖市公然偷梁换柱批准生产;鸡西远华煤矿设计能力3万吨,可有关部门却核定为6万吨,将非法庇护成“合法”。这又说明了什么?面对矿难事故,人们经常将事故归咎于矿主的贪婪和极端漠视生命,但却往往忽视了当地政府的的纵恿甚至充当保护伞。在地区、部门利益的驱动下,无视国家法律、法令和监管的权威性,与黑心矿主结成相互依存的利益网。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商人的黑心问题容易解决,因为他们是在政权统治之下,是由“法网”罩着的。但是,如果执政者也变成了“商人”(或者与商人站到了“同一条战壕”里),这个问题就严重了。不要说我们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只能是“为人民服务”;即使是当年黄埔军校的大门口还写着:“升官发财行往他处,贪生怕死勿入此门”的对联(据说是孙中山先生之语)。那么,那些被“利益驱动”着的“公务员”的行为到底是什么性质呢?
        古人曰:“令行禁止,为国之关键。”“族盛卑邑,邦大下国。”如果国家的法律不能得到严格的执行,中央的决策不能得到坚决的贯彻,仅仅靠领导干部的“怒斥”又有什么用呢?我们常说: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接受教训,不改正错误(或者是“在同一个地方再三地摔跟斗”)。
        泱泱十三亿人口的大国,不可能件件事情都只有由中央领导来亲自过问才能得到解决,也不应该仅仅在媒体曝光以后才“高度重视”、“严肃处理”。毛泽东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群众、媒体的监督固然重要,但是,把自上而下的各级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却是最直接、最有效、最可行的办法。怕就怕“公仆”们只在纸面上、耳朵上甚至宴会上“监督”,不肯吃苦下基层去实际调查;而对问题的“处理”则在“重在教育”、“下不为例”的“原则指导”下,既无“高度”,也未“严肃”,“雷声大、雨点小”,“水过鸭背”。“法轻利重,安能绝乎?”老百姓的性命依然悬在那些黑心商人的手中。
        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美好的愿望,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在生产安全问题上,黑心商人的利润与下矿挖煤的“煤黑子”的命和国家法律的规定是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靠谁来解决?仅仅靠“怒斥”?还是靠严格执行法律?
                              200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