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战队之猎影:[转帖]历代国家领导人关注残疾人篇|精神之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12:22:26

[转帖]历代国家领导人关注残疾人篇

毛泽东:“盲人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你既然是为被压迫的人谋解放才出来革命的,为什么不去解放这些最苦的人呢?”

邓小平:中国需要改进对残疾人的服务。                 (与美国前总统卡特的谈话)

江泽民总书记为《自强之歌》(1997年卷)所作序言发扬民族精神和良好社会风尚 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
  六年前,表彰了吴运铎、张海迪等一批自强模范,我曾与部分代表座谈,记忆犹新。最近,又看了反映这次表彰的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的书稿《自强之歌》,深为感动。这是一曲自强不息、团结友爱的精神文明之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我们正处在改革开放和民族振兴的伟大时代。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  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残疾人自强模范,以热爱祖国的情怀、百折不挠的毅力、顽强拼搏的精神,超越种种不幸,克服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创造了可歌可泣的业绩。从他们身上,可以感受到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就是自尊、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是求生存、图发展的一种志气,一种自信力,是我们民族的灵魂。  正是靠这种精神,我们的祖先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古代文明。正是靠这种精神,我们的前辈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我们要实现祖国富强和民族昌盛,仍然要发扬光大这种民族精神。  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的事业。人,既有物质的需求,又有精神的需求。在我们的社会里,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进步的过程中,需要有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和团结互助的社会环境。  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事迹,平凡而伟大。最感人的是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这种道德,不是以个人为中心,而是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国家。  道德的力量是巨大的。经济的繁荣、社会的进步、人类的文明,需要道德的发展和完善。作为人,要讲人道;作为社会的一员,要有集体意识和团结意识;作为公民,要热爱自己的祖国;作为共产党人,还应有更高的标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也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坚持发扬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风尚。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我们国家现有六千多万残疾人,涉及全国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关系到这么多人的重要社会问题,必须解决好,而不能回避。  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历史和现实表明,他们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因此,残疾人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充分实现公民权利和生产力解放的问题,必须始终重视,而不容忽视。  人道主义,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道德规范。人权保障,是国家的责任。对残疾人这个社会脆弱群体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我们共产党人是以人类解放为最高宗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幸福为建设的根本目的,更应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保护其不受侵害。同时,对这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还应给予特别扶助,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使他们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使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的成果。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关心残疾人。近十年来,为了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国家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三个五年计划,完善了各级残疾人组织,并响应《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参与“联合国残疾人十年(1983—1992)”、“亚太残疾人十年(1993—2000)”行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国各地的残疾人参与机会在增多,参与范围在扩大,自身素质也在提高,他们的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从这个方面,也有力地表明了我国人权保障的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原因和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残疾人事业还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这一事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全社会要继续发扬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为残疾人送去更多的温暖。  我殷切地希望广大残疾人以自强模范为榜样,热爱生活,继续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同全国人民一道,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日

胡总书记为《自强之歌》(2003年卷)所作序言
发展残疾人事业  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第三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即将召开。看了反映这次表彰的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的书稿《自强之歌》(2003年卷),深为他们的顽强意志和动人事迹所打动。他们的优良品质和模范行动,生动地反映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高昂地奏响了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最强音。我向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表示由衷的敬意。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广大残疾人的命运同社会主义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连。祖国的繁荣发展给广大残疾人带来福祉。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颁布了保障残疾人的法律,各级政府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并实施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计划,残疾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我国政府和残疾人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在国际人权和社会发展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党的十六大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全国各族人民正在满怀豪情地为实现这一宏伟蓝图而团结奋斗。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我国残疾人的状况必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必将取得更大的发展。

  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6000万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在我国贫困人口中,残疾人占的比重很大。满腔热情地关心残疾人,切实尊重残疾人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让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在康复、教育、就业、福利、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制定扶助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残联组织要努力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为残疾人奔小康铺路搭桥,团结广大残疾人一起开拓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社会各界要进一步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形成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和团结互助的社会环境,人人动手,个个关心,努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让残疾人切实体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

  长期以来,我国广大残疾人大力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自尊自爱,自强不息,以超人的毅力和不懈的拼搏,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创造了可歌可泣的业绩。广大残疾人要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同全国人民一起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温总理:作为中国的总理,每念及我们还有3千万的农民同胞没有解决温饱,还有2300万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人口,还有6千万需要社会帮助的残疾人,我忧心如焚,寝食难安。 (在美国哈佛大学演讲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