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黑板报文字:神学所指的拣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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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神学所指的拣选
「黄金何其失光,纯金何其变色!」(耶利米哀歌四1)
圣经告诉我们神在亚伯拉罕里拣选了以色列国,成为地上的选民,并得着属物质、属地和暂时的祝福。当读到在新约里的教会时,我们知道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成为祂属天的选民,并得着属灵、属天和永远的祝福。在这时代教会被拣选,单纯关乎圣徒,并他们在得着救恩后领受神的旨意和祝福。
相反,神学所指的拣选乃关乎罪人,并他们怎样得救或灭亡。其中的教训是:被拣选的罪人完全不能选择相信福音,他们始终会被不能抗拒的恩典吸引,得着信心去相信,并且他们必须持定信心,忍耐到底。基督只为这些选民死在十架上,那些不在选民之列的不能得救,按照神的永旨,他们至终要灭亡。
这样,「拣选」变成了决定个人命运的一个选择过程。福音不再是一个恩典的信息,要救凡相信的人;它成了给选民的一个暗号,凡听见的都必不会抗拒的回应。当我们将这套神学观念套用于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就像给福音一个讽刺:「神爱被拣选的世人,将祂的独生子单单赐给被拣选的人,叫一切预先被拣选的,因着无可抗拒的恩典和所赐的信心而相信祂,不至像那些早被预定灭亡的人灭亡,反得永生,但他们必须先得着忍耐到底的恩赐。」本章的目的是简要地追溯这个关乎拣选和预定的观念,与圣经不相符的起因。
这套神学观念的起源可追溯到有名的奥古斯丁,他就是罗马天主教之父。在米兰的时候,奥古斯丁用了一段很长的时间研究新帕拉图论(neo-Platonism),在安宝斯(Ambrose)的熏陶下,他宣告归信基督教。公元三九一年,他探访北非的一个城镇希波(Hippo),被立为祭司。又在公元三九六年,成为主教。奥古斯丁是一个多产作家,较有名的著作有《认罪》(Confessions)和《神的城》(City of God)。他给予基督教宗教思想上的深远影响是不可抹煞的。讽刺的是,奥古斯丁所遗留下来的,主要见于两个对立的阵营—— 罗马天主教和改革派神学。(要多了解这题目,请参阅保罗贝理(Paul A. Bailey)的《极大的讽刺:揭露无千禧论加尔文学派的罗马天主教根源》The Supreme Irony: an Exposure of the Roman Catholic Roots of A-Millennial Calvinism.)
许多突出的罗马天主教道理皆来自奥古斯丁的手笔,包括以下几方面,就是班尼泰莱(David Bentley-Taylor)在《奥古斯丁:任性的天才》(Augustine: Wayward Genius, 第232页)所列出来的:
* 压制婚内性生活,只限于生育儿女;
* 凡不属他教会的,就得不着救恩;
* 凡不属他教会的,皆被看作罪犯,并受国家压制;
* 以严刑压迫人加入他的教会;
* 未经受洗的婴儿必受永远的定罪;
* 受洗更新和救恩只局限于那些在他教会中受洗的人;
* 崇拜圣物;
* 玛利亚(Mary)的无罪性和圣贞。
除以上所列的几点,还可加上天主教两个根本上的错误:圣化(sacerdotalism,赋予教士们超自然能力)和圣礼(sacramentalism,各样宗教礼仪,被信为得恩典和救恩的必经之路)。这两个错误成了罗马天主教教会所宣扬的。历史学家罗拔士(J.M. Roberts)指出,奥古斯丁「创立了拉丁基督教(Latin Christianity),牢牢的屹立在教会所独有的权力上,只有借着圣礼她才可通往恩典的源头。」他引出了神学圣礼学说,虽然这点不是我们实时要谈论的,但读者得注意其中的错谬,乃源于神学家所抬举的奥古斯丁。虽然有些人将奥古斯丁加冕,抬举到使徒的地位,但他的作品并不是圣经,他也不等同使徒保罗。奥古斯丁虽有不凡的知识,他只不过是一个犯了许多严重错误的普通人。安德逊爵士评论奥古斯丁把罗马教会模塑定型,说:「在以后的世代中,罗马教会所教导的错谬,其中少有不是从他的作品孕育出来的。」(《圣经或教会》The Bible or the Church, 第53页)。
在奥古斯丁的生平中,有两个宗教运动是他极力反对的。第一,他反对北非的多乃(Donatist)教会,因为她拒绝服于天主教教会的权势下。奥古斯丁以国力和强权压迫属多乃派的人。他以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三节来维护自己的所作所为,「勉强人进来。」就这样他赋予正式宗教权力,施以酷刑,开了逼迫的先河,为日后的借镜,例如天主教宗教法庭(Inquisition)所施的暴虐。甚至后来加尔文(Calvin)逼害因信受洗的基督徒(Anabaptists,实行信徒受浸,反对帮婴儿施浸的基督徒),以奥古斯丁所说的为理据。因着奥古斯丁,国家成了教会的后盾。
奥古斯丁所面对的第二个运动是皮礼加学说(Pelagianism),其教导是只要人愿意效法基督的榜样,就可以过无罪的生活。皮礼加所教导的概念固然与圣经不符,但奥古斯丁的反应也不相伯仲。负责编撰奥古斯丁传记的布朗(Peter Brown)这样说:「天主教教会的存在是为着救赎无助的人类;只要恩典被施予,他(奥古斯丁)可安然接受会众得医治的漫长过程。属皮礼加派的人对人性持乐观的看法,对奥古斯丁来说,他们使天主教教会和善良的异教徒之间的分野变得模糊;他们这样做不过为了创立那冷冰冰的清教徒学说(Puritanism),作为基督教信众的主要法则。因此,矛盾的是,奥古斯丁虽极力强调受洗,却表示支持道德上的容忍:在天主教教会的圈子内,他可以找到容许人类一连串犯错的空间。」(《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第350页,克体字是笔者加上,以加强表达。)这确定了我们先前所说的,奥古斯丁对基督教信仰和教会聚会的见解实在是千疮百孔。奥古斯丁尝试回应皮礼加派学派,因着逻辑推论,他带出对神的主权(divine sovereignty)、永远定旨(eternal decrees)和预定(predesti- nation)各种极端和不符圣经的见解。不幸的是,这些教导后来成为改革派的主要教义。
有一件事是很容易被现代的预定派人士所忽视,就是这些教义是奥古斯丁单纯根据天主教圣礼而教训的。奥古斯丁笃信天主教教会,这从他发表的意见清晰看见:「对我来说,除非是天主教权威所推动的福音,我一概不信。」(见于麦加夫(Alister McGrath)的《改革以致蒙光照》Reformation to Enlightenment, 第132页)。
我们现在谈论的重点是奥古斯丁对改革派神学的影响。历史学家称赞奥古斯丁所持的绝对双重预定论(absolute double predestination)。对奥古斯丁来说,预定是指神原先定断要救某些人而不救其他人。在《恩典与自由意志》(Grace and Freewill)中,奥古斯丁辩说:「神愿意怜悯一些人,降罪给其他人,这是按祂自己所定的公平判决,毫无疑问是最公义的。」班尼泰莱(David Bentley-Taylor)引用《责备和恩典》(Rebuke and Grace),其中奥古斯丁坚持说:「被预定的人数在未有世界以前已经定好了,『不可加增,不可减少。』可是,没有一人能在其一生中确定自己是选民与否,因为很有可能他没有得着忍耐到底的恩赐。」
奥古斯丁对预定的见解,来自他对神的主权的理解。人生百事乃由神预先定好了,由永恒的定旨确立,完全与人无关。根据这种分析,奥古斯丁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罪人不能接受或拒绝福音,因为这会妥协神的主权。如果一个罪人相信福音,乃是因为神定旨要他相信。如果一个罪人拒绝相信,那是因为神定旨他不会也不能相信。班尼泰莱告诉我们,当奥古斯丁接触到保罗所说,神「愿意万人得救」(提前二4),他回答「万人」是指「一切被预定的人」。他坚持说人没有得救,「不是因为人不愿意,而是神不愿意。」对奥古斯丁来说,拣选乃是神选择了某些罪人来相信,而那些神没有拣选的人就得不着信心的恩赐。
甚至未受洗的新生婴儿亦未被神拣选,他们未得更新,要经历第二次的死,神的震怒常在他们身上。这可憎的教导是出自奥古斯丁论原罪的教义。我们从罗马书五章十二节看到亚当起初犯了罪,死就临到众人,并且众人承继了他堕落后的罪性。奥古斯丁误解了这段经文,认为每一个人在亚当里犯了罪,因此从亚当的原罪,人出生时就有了罪,而且各人要各自负责。受洗的目的是洗除原罪。如果婴孩未受洗便死去,他就带着亚当的原罪,至终永远沉沦。这是奥古斯丁对神不能驳倒的主权的理解。
在恢复和加强保罗对恩典的教导一事上,奥古斯丁常被称赞。但是,他所理解的恩典是什么呢?奥古斯丁教导,恩典先于信心。预定是给恩典作好准备;恩典本身是赐予。只有那些被预定的人得着这份礼物,就是相信基督。奥古斯丁所说的恩典是神将恩惠赐给预先被拣选的人,透过教会的圣礼促成。但这不是圣经所说的恩典。安德逊爵士就奥古斯丁所指的恩典如此说:「因着这套神学论说,神的主权变成了偏好;拣选被贬低成不过是脱离神的震怒而已;恩典再不像新约所描述神作事的原则和对人类的态度,反而被看作一种属灵的电力,由圣品阶级所奉行的章条,传给蒙喜悦的少数人。」(《圣经或教会》第50页)。
奥古斯丁所理解的恩典是,人本来不配得,却蒙神喜悦。论到这点为止,尚算可以。但他将恩典收窄,变成神给个人一份不可抗拒的礼物。恩典只限于被拣选的人,那些预定灭亡的就得不着了。奥古斯丁没有掌握到,恩典是神在这福音时代对待世人的根基和原则。审判暂被搁置,却由恩典作王(罗五21)。因着各各他,神的宝座在这世代不是审判的宝座,而是施恩的宝座。在福音书中,救恩是白白赐给众人的。事实上,神向人所怀的意念全是恩典,并且神的灵站在罪人那边施予帮助。奥古斯丁把恩典解释为向预先被拣选的人无法抗拒的吸引;相反,保罗所传神恩典的福音,乃是指祂现今不施行审判,却向众人施恩,白白赦免凡相信福音的人。奥古斯丁所没有掌握到的,乃是这关乎全人类的福音。奥古斯丁所理解的恩典实在狭窄,且枷琐重重;相反,神的恩典是无可限量,白白赐予的。
事实上,奥古斯丁对恩典的了解欠缺全面性,因此,他对预定的理解也出了问题。麦加夫(Alister McGrath)准确地看出「奥古斯丁对恩典的片面理解,需加以阐释。既然人类不能救自己,且神将恩典赐给一些人(但不是所有人),那么神已预先拣选那些要被拯救的人。从这个新约概念所得的提示,奥古斯丁发展了一套预定的教义。『预定』一词指神原先决定了要拯救某些人而不救其他人。奥古斯丁这一方面的想法,不为他同期的许多人所接受,何况在他以后的人。」(《基督教神学介绍》Christian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第23页)。
班尼泰莱(Bentley-Taylor)强调奥古斯丁在性情上是个极端的人,他将真理推到极限,甚至超出了极限。并且,他本身的天赋使他的教训甚具权威性。泰莱智慧地观察到:「基督徒要知道—— 不是他们拣选了基督,乃是基督拣选了他们,是一件事;但将救恩全归功于神的恩典,人被定罪是因神收回恩典,是另一回事。神是无所不知的,在创世之前祂已知道谁会相信基督,谁不相信,是一回事;但讲说神已预先将人类的命运定好了,叫少数人得福,大多数人受永远的痛苦,完全出于公平,又是另一回事。」(《奥古斯丁:任性的天才》Augustine: Wayward Genius,第232页)。
我们在前一章提到,圣经中的预定全是关乎信徒的将来。将预定看成神定好了个人永远的命运,这不是出于圣经,而是出于奥古斯丁。奥古斯丁的神学错误繁多,后期又在改革派神学中重现,其中包括绝对双重预定、不可抗拒的恩典和忍耐到底。在未完结关于奥古斯丁的讨论之前,让我们再看安德逊爵士的几句话:「我必须重申,拣选的真理如同圣经所启示的,为神恩典奇妙启示之冠;相反,奥古斯丁所说的拣选,否定了神恩典的超卓。」(《约的注释》The Entail of the Covenant, 第104页)。
加尔文是第二代的改革者。马丁路德在因信称义上得了重大发现,福音的光开始照向中世纪基督教界的黑暗。奥古斯丁认为称义是信徒一生持续经历的过程,马丁路德却发现称义是一次性的经历,而不是一个过程。对马丁路德来说,从罪人相信基督那刻,他就被神称义。在一五四五年召开的会议中,城池委员会(Council of Trent)确立奥古斯丁的看法,就是称义是人性不断更新的过程。对马丁路德来说,福音的核心真理是个人白白得恩,就是从他相信开始就牢牢得着。信徒在神面前的地位从「被定罪」变为「称义」。称义的基础完全是恩典,也借着信,无需经过教会或圣礼的促成。马丁路德继而挑战整个圣礼神学的可靠性。根据他的传记著述者拜顿(Roland Bainton),路德认为「罗马天主教的虚伪,完全基于使圣礼作为得恩的唯一渠道,与及只有圣职人员才能主持圣礼。如果圣礼教义被除掉,圣职人员体制亦相告败落。」(《我站在这里》Here I Stand, 第137页)。
第一代的宗教改革者强调称义,第二代却将重点转移到拣选。路德所提的福音真理是借恩称义;后期的宗教改革者的主题乃是借恩被拣选。这个重点上的转变起源于日内瓦的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对改革派思想上的主要贡献见于一五三六年在巴赛(Basel)出版的《基督教的宪章》(The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他在宪章中正式地将自己的信仰系统化。在一五三六至九九年间,其著作最少有五十一个不同语言的版本发行,包括拉丁文、法文、意大利文、荷兰文、英文、德文和西班牙文。麦加夫(McGrath)告诉我们「加尔文影响他同期的人,主要是来自那些陆续出版的宪章。」(《约翰加尔文的一生》A Life of John Calvin, 第140页)。
加尔文将《基督教的宪章》分成四部分:
1) 认识创造的神
—— 创造和庇佑
2) 认识救赎的主,在基督里
—— 罪和救赎
3) 得着基督恩典的途径
—— 信心、更新、称义和预定
4) 神帮助我们的外在方法
—— 教会及圣礼
加尔文有许多地方是令人敬佩的。事实上,这位伟大的宗教改革者对圣经真理的热忱是令人难以遗忘的。然而,他最大的错误是他极度崇拜奥古斯丁。安德逊(Robert Anderson)这样说:「从正面来看,加尔文派福音既真实又合符圣经。加尔文对真理的领会虽超过了现代『加尔文学说』,其学说却被前人的神学所规限了,尤其是奥古斯丁,他并没有掌握关乎恩典的伟大启示。」(《救赎真理》Redemption Truths, 第163页)。
奥古斯丁对加尔文的影响可见于加尔文对恩典和拣选的理解。参看《永远的拣选》(Eternal Election),第三册十二部,第二十一章。奥古斯丁说:神的永远拣选已预定了某些人得救,其他人灭亡。加尔文宣称:「我们察见神恩典的流露,不是随随便便拯救人,祂只拯救某些人,弃绝其他人。」(《宪章》Institutes, 第213页)。因此,有人认为加尔文没有教导双重预定。以下的引句显示他全面持有奥古斯丁对拣选的看法:「……圣经清楚证明神借着祂永远不变的定旨,一次决定了那些人得救,那些人灭亡。选民的决定乃基于祂的怜悯,不在乎人是否配得。同样,因着祂完全和人不可理解的审判,被注定灭亡的人与永生隔绝。谈到选民,神的呼召和称义是得蒙拣选的证据,将来在荣耀中得完全。不信的人不能认识祂的名和被圣灵分别成圣,是他将来遭审判的预兆。」(《宪章》,第216页)。
加尔文说预定的道理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对福音作出回应,而其他人没有。但是圣经没有提供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要承认这个题目超出了圣经所启示的,更超出了人提问的范围。圣经所启示的就是神将永生赐给「凡相信的人」(启廿二17),而拒绝那些「不肯到来的人」(约五39)。然而,我们无法解释为何某些人相信而其他人不信,况且我们没有必要解释。我们必须把答案留给神。救恩是属乎主的,其中有许多深处是我们无法测量的。加尔文以预定的道理来解释各人反应不同的奥秘,变成错误的教导。我们重申,圣经所说的预定,单纯关乎信徒的将来,与决定各人永远的命运无关。圣经中的拣选是关乎圣徒被拣选得属天的福分,并不是预先拣选罪人得救恩。加尔文在预定和拣选两方面的见解都是出于奥古斯丁,不是根据圣经。
加尔文没有划分以色列和教会的分别,把两者混淆了。他欠缺了圣经所说的时代观点,结果引出了立约神学观念(covenant theology),从而带出一套新的道理,为婴儿施洗。威林波格(Willem Balke)解释:「对加尔文来说,约的教义是为婴儿施洗具决定性的重要基础。他在《宪章》里全面发展这套观念,推论的焦点完全集中在这个概念上。因为神的约在旧约和新约基本上是一样的,故此在新约中的儿女以及在旧约中的儿女都应该接受圣礼,为的是表明被接纳到神的约中。」(《加尔文与拥护信徒施洗者》Calvin and the Anabaptist Radicals, 第221页)。加尔文认为在五旬节当日三千人被圣灵感动悔改归主,以及埃提阿伯太监的事件皆属个别事例。为要证明婴儿受洗是合理的,他引用了旧约作为分析来。我们让加尔文为自己申辩:「但我们现在必须注意,当一个人蒙神接待,进到忠信者的相交中,救恩的应许独是赐给他,也是给他儿女的。因为经上说过:『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创十七7)因此,一个人若自幼未被接进神的约中,他是教外人,直到救恩的道理引领他相信和悔改,他的后裔也成为教会的一分子。为这缘故,信徒的婴孩要借着约的美德受洗,跟他们的先祖一样,也是为他们本身益处切想。」(《信徒受洗派和自由派的协议》Treatises against the Anabaptists and against the Libertines, 第46页)。这样,加尔文重蹈奥古斯丁的覆辙,没有区分以色列和教会,也没有区分割礼和洗礼。
加尔文许多见解是来自奥古斯丁。历史学家麦力(Michael Mullett)指出:「加尔文的《宪章》的篇幅及深度随他一生不断增长,逐渐变成奥古斯丁信条的翻版。」(《加尔文》Calvin, 第21页)。加尔文的见解受奥古斯丁大大熏染,以下是一些例子:
* 在永古中对人类的绝对双重预定(absolute double predestination);
* 拣选,意思是拣选罪人得救或灭亡;
* 恩典,意思是一份赐给被拣选的罪人不可抗拒的恩赐;
* 非千禧年学说,灵感化过程,以及否认基督再来在地上作王一千年。
奥古斯丁对神的主权的理解,在加尔文的神学理论中都反映出来。像奥古斯丁一样,他相信神从亘古已预先决定一切人的反应和命运。人完全堕落的己意,不能向福音作出回应。神必须强行吸引罪人,以致祂要预先拣选一些人得恩赐,其他人灭亡。《宪章》受到广泛流传,加尔文因此确定了奥古斯丁的神学学说得以延续,并对西方基督教宗教思想留下深远的影响。
1564年,加尔文逝世。比萨(Theodore Beza, 1519-1605)接任成为日内瓦学院的院长。比萨给预定论重新定位,成为神学系统的重点,后来发展为加尔文学说。加尔文自己会否认同后期出现的加尔文学说?这个问题留待加尔文学者来分析吧,这点我们不必费神。然而,我们所关注的乃是比萨用来重整及维护这套学说的新方法。
麦加夫(Alister McGrath)告诉我们:「加尔文在某程度上质疑推理分析的真确性,但现在推理分析成了联盟……许多加尔文派作者转投后期文艺复兴的著作方法,希望从中让大家知道他们的神学理论,建基于更稳固的推理基础。」(《约翰加尔文的一生》第213页)。他们倚赖新方法,转向阿里斯多德(Aristotle),却不转向圣经。据麦加夫称,这个方法有四个特点:「第一,基督教神学乃是一套推理贯彻和可以辩证的系统学说,建基于已知的定理上(known axioms),用三段论法演译而成(syllogistic deductions)。第二,人的理性分析在开拓和辩证基督教神学上尤为重要。第三,一般都认同神学是建基于阿里斯多德派哲学,尤其是阿里斯多德对方法本质的独到见解;后期的宗教改革派作家该被称为哲学家,而不是圣经神学家。第四,神学是关乎抽象推理和探索性的问题,尤其关于神的本性、祂向人类所怀的意旨和创造,以及至重要的道理—— 预定。」
利用这种逻辑推论(deductive logic)和连锁推理分析(chain reasoning),所得出的结论超出了圣经实际上所说的。比萨(Beza)和他的学院将绝对预定论放在系统学说的中心,并辩说合乎逻辑的结论是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本书所辩说的,就是阿里斯多德所教导的三段论法推论性逻辑(deductive syllogistic logic),对分解圣经是一套完全不合适的方法。我们在下一章会再详细探讨这题目。
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是中世纪时期天主教尝试将罗马希腊学说与基督教合并所用的名称。罗马天主教中最具影响力的经院哲学家是多马阿基那士(Thomas Aquinas),这个出自阿里斯多德和帕拉图的运动于十五世纪渐告衰落。虽然如此,多马阿基那士的论说持续成为罗马天主教教士受训的主要内容,直到二十世纪中期。不过,本书所要研究的是其创始来源,尤其在十七世纪经院哲学的新教(Protestant)版本是怎样出现的。阿里斯多德的逻辑被应用在圣经上,产生了各种有系统的新教神学学说。结果是「新教神学家,特别是加尔文派人士,可利用学术研究法来提出质疑,超越圣经经文,进到新教神学的精粹和隐意,尤其是谈到神的拣选和意旨。」(摘于《神学福音辞典》The Concise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中的字汇「经院哲学—— 新教」,克体字是笔者加上,以加强表达。)
这种辩论超出圣经经文,是改革派神学最大的错谬和弱点。关于新教的经院哲学,比亚(Charles Beard)这样说:「一套具学术性的神学学说再一次出现了,它以学术性方法发展成学术性形式,其后果绝对不逊于改革派所推翻的,埋殁了圣经,摧毁了教会的生命。」(《希拔讲义》The Hibbert Lectures 1883, 第293页)。
教会历史学家摩士咸(Mosheim, 1694-1755)评论在加尔文去世后出现的经院哲学:「但过了不久,阿里斯多德式经院哲学广泛流传,甚至渗入了神学界;观其粗俗字句,冗长疑句,界线模糊,空洞无文,其实到处一片荒芜,荆棘处处,叫人毛骨悚然。」(《教会历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第680页)。
加尔文学派所看重的一个观点是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首先由柯拜斯的歌德士加(Godescalc of Orbais)所定位,他是第九世纪的班尼狄(Benedictine)僧侣。根据已发展的双重预定论,他辩称有限的救赎在逻辑上是必需的。麦加夫说:「歌德士加所追寻的是冰冷的逻辑,他强调神预先拣选某些人永远沉沦,因此,说基督为这些人死是不恰当的;如果是这样的话,祂就徒然死了,因为他们的命运根本没有受到影响。歌德士加倡议基督只为选民而死。第九世纪的作家大多数不同意这个看法。然而,在后期的加尔文学派中这个论调又重新浮现。」(《约翰加尔文的一生》,第215页)。
歌德士加坚持他对有限制的救赎和神的定旨所持的见解是真真正正的出于奥古斯丁,他最喜欢的作者。摩士咸告诉我们歌德士加曾被判鞭刑、监禁和终身剥夺发言权,大约在公元八六九年他死于何威那(Hautvilliers)的寺院监狱中,当时他牢守「自己所存的热切,直到最后一口气。」(《教会历史》第314页)。比萨和他的学派选取了有限的救赎这套教义,作为他的学说的主要定理。
比萨对预定和有限制的救赎持极端的见解,导致加尔文学说的分裂。阿米尼(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率先违抗比萨的看法。加尔文派人士认为,神拣选某些罪人得救恩,预知他们无法抗拒祂的定旨,必然悔改和相信。阿米尼派人士则认为,神预先知道谁自由悔改和相信,于是拣选他们。由此可见,两派均同时指出蒙拣选得救恩。加尔文派人士认为蒙拣选得救恩是无条件及完全出于神主权的选择。阿米尼派人士认为神拣选人得救恩是有条件的,是基于个人的选择。
我们须在这里作出中肯的批评。加尔文和阿米尼两派在关乎拣选的圣经真理上均出了偏差。第一,没有一派能分辨神拣选以色列作地上的子民和拣选教会作天上的子民之分别。第二,两派皆遗漏了一个重点,就是圣经中的拣选与拣选罪人得救恩无关,拣选只关乎圣徒得天上的福分。班臣(W.N. Benson)精确地解释了这个真理:「在个人对将要来的救主的信心之外,神按着与亚伯拉罕和祖先所立的应许,使以色列国得地上的福分。并且在神管教治理以色列的这段期间,教会形成。正如神拣选以色列,不是要得救恩和称义,神拣选教会为要使她得祝福。二者不同的地方是,以色列要得地上的福分,教会却要得属天的荣耀和福分。」(《拣选—— 圣经的解说》Election, A Scriptural Exposition of the Doctrine, 第10页)。以下总结了各方面不同的立场:
加尔文派所指的拣选 :
神无条件的拣选个别罪人得救恩,全根据神的定旨,使他们无法抗拒,必须相信基督。
阿米尼派所指的拣选 :
神拣选个别罪人得救恩,基于个人自由的选择相信基督,这是神预先知道的。
圣经中的拣选 :
神拣选在基督里的教会得天上的祝福。
阿米尼发现要用正确方法解释圣经的重要性,是值得称赞的。他宣称加尔文派的方法是错谬的,因它属于推论性(deductive)和堆砌出来(synthetic)的。阿米尼说正确的方法是归纳(inductive)和分析(analytic)。再一次引用麦加夫所说的:「据阿米尼称,比萨以预定解释神学的手法是出于一种推论性和堆砌的方法;他辩说,正确的方法是归纳和分析……在比萨的影响下,阿里斯多德派的三段推论逻辑成了日内瓦神学院(Genevan Academy)课程重要的内容。」(《约翰加尔文的一生》,第216页)。阿米尼虽有自己的错误,但他所观察和研究的方法十分接近圣经的真理。
可惜的是,阿米尼的学说也有错误,其中最严重的是,他认为一个基督徒可以再次失落,至终永远沉沦。然而,阿米尼和他的支持者(称为抗议者Remonstrants)与加尔文派的主流见解的分别是,他们坚持基督的死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足能拯救一切相信的人。再者,正如我们所见,他们说神已预定凡选择相信的人。称为抗议者的人士认为,每一个人皆可以向神选择要或不要;但加尔文派人士认为,像奥古斯丁看法一样,神决定了个人要或不要。两者的立场显然是大相径庭。
多特会议于一六一八至一九年间举行,为的是协调各方的分歧。结果,加尔文派大获胜利,根据历史学家所说,那称为抗议派的不获准入席。从多特开始订立了加尔文学说的五个要点,以英语五个字母代表(TULIP):
Total depravity (完全败坏)
Unconditional election (无条件的拣选)
Limited atonement (有限的救赎)
Irresistible grace (无法抗拒的恩典)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圣徒的忍耐)
这个教义,亦称为「恩典的道理」,成为改革派神学的主要定理。在下一章我们会考究这个神学教义。
我们引述多特典章(The Canons of Dort),可略知这会议的取向,「关于神的预定」第一部分,第十五及十六节:「神圣的圣经显示明确的证据,并向我们展示那永恒恩惠的拣选,不是所有人都蒙拣选,只有某些人被拣选,其他都从永远的定旨中被弃绝;神因着自己的主权,按自己纯全可喜悦的旨意,虽难以理解却是绝对公义,已经定意让他们留在痛苦里,因他们任意妄为,不愿相信、悔改接受救恩。神容许他们随己意而行,至少宣明祂的公平,决定谁被定罪,永远灭亡,不只因为他们的不信,也因为他们一切的罪。弃绝的判语是……若有人还未经历在基督里活泼的信心、灵魂的确据、良心上的平安、满有热忱的顺服,并借基督荣耀神,就是神要施恩在我们身上的一切,他们不必惊讶关乎被弃绝的事情,或被列在被弃绝的人之中。相反,他们要竭力忍耐作工,存着谦卑的心热切渴慕等候更丰盛之恩典出现的时刻。」
神恩典的福音变成了奥古斯丁派神权的福音,神向人所施的恩典被铁一般的法则所取代。与此同时,圣经中的拣选和预定几乎如湮灰灭没。
不久,加尔文学说的五大重点成为了传统宗教的基石。韋斯敏斯信仰声明(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1648)成了长老会的权威教义。浸信派大多的取向来自伦敦第二次声明(Second London Confession, 1677),与韋斯敏斯声明的分别只在于传道学(ecclesiology)上。据简度(R.T. Kendall)称:「改革派教会通常偏向比兹信仰信条(Belgic Confession, 1561),借多特会议来开展他们的神学研究。简单来说,许多西方新教团体在某程度上依据韋斯敏斯声明或多特会议来作他们的神学基础。」(《加尔文与英伦加尔文学说,到一六四九年止》Calvin and English Calvinism to 1649,第2页)。
在韋斯敏斯的声明中,奥古斯丁的影子随处可见。在《神的永旨》(Of God’s Eternal Decree)第三章中,我们读到「借着神的永旨和为着彰显祂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已被预定得着永生;其他则预定永死。这些天使和世人,不论是预定得生或死,都是特意设计,不能更改,连他们的数目也已肯定落实,不能加添或减少。」(第三章第三、四段)。这套神学的中心点乃是奥古斯丁对神的永旨的理解。
到了十八世纪,福音复兴,却出现传道家之间的紧张纠纷,如佐治怀特菲(George Whitefield)和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分别以奥古斯丁和阿米尼的神学思想为依据。从一六零零年代至现今,系统神学理论不断涌现,多是源于加尔文学说的五大重点教义,并以阿里斯多德式逻辑来支持。当我们来到二十一世纪,加尔文五大论点的假设仍然流行于福音派文学著作。像进化论般渗透在所有自然科学书籍内,改革派神学也照样在福音书籍、释经书、系统神学研究和圣经辞典中,成了主流思想。奥古斯丁的观念和阿里斯多德式逻辑在加尔文五大论点中仍然存活,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表达。
近期又出现了另一派思想,就是德籍新正统神学家高巴特(Karl Barth, 1886-1966)。巴特辩称加尔文学说不符合圣经,并说「耶稣基督是被拣选的那一位,要显出神无条件的选择帮助每一个人,也与他们同在。」(哈非—— Harvey, 《神学词汇手册》A Handbook of Theological Terms, 第77页)。但这不是圣经中的拣选。圣经没有教导,说神拣选与所有人同在。巴特完全抹煞了一点,就是拣选和预定是单单关乎圣徒的真理。
我们已简短看过历史上各种关乎拣选的思想,读者应该小心分辨各派教义,不论出自奥古斯丁、加尔文、阿米尼或是巴特。
本章的目的是追溯神学所指的拣选的起源。圣经中的预定和拣选,只关乎为圣徒和他们在基督里的福分,已被改革派神学曲解成神预先决定拣选某人得生或灭亡。这套与圣经相违的见解初起于奥古斯丁,继而为加尔文所选用,后来又由比萨和他的学院延伸出去。在下一章,我们会探讨加尔文五大论点的内容和逻辑。
我们已提过圣经中的拣选被人误解,从希波的奥古斯丁开始,他没有看见拣选是指拣选圣徒得祝福。他教导说:神选定人永远得救或永远灭亡。奥古斯丁误解了恩典,以为它是赐给被拣选的人,不能被抗拒,而其他人则无法问津。他没有掌握到恩典作王是宇宙性的。我们也提过奥古斯丁发扬了圣品制度和圣礼仪式,给今天罗马天主教定了模式。约翰加尔文的《宪章》(Institutes)谈到预定和拣选两方面,皆出于奥古斯丁的错谬观念。继加尔文之后,比萨又将改革派的重点从凭恩称义转移到借恩被拣选。比萨和他的学院发展了并维护他们的神学系统,根据阿里斯多德的推论性逻辑来分析圣经和订立教义。后来,加尔文学派中出现争辩。比萨所取的内容和方法受阿米尼所挑战。多兹会议本来是意见交流,其中加尔文学派不论是公平地或出于恶劣手段,却大胜阿米尼学派。结果,加尔文五大论点学说成了多兹宣言。这套神学渗入了许多基督徒作者的思想,直到今日。事实上,改革派神学的影响深远,甚至许多有识之士不察觉他们某些假设是出于奥古斯丁或是阿里斯多德,不是出于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