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生活的世界 电视剧:一当收钱,党报就是企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23:20:02

《陕西日报》1月8日头版刊载文章《党报党刊发行在渭南联通公司竟然受阻》,对渭南联通公司退订了一份该报进行批评,表示“令人诧异”。从网络上对此表达的民意看,渭南联通公司并没有令人诧异,令人诧异的而是《陕西日报》自己。

 

《陕西日报》没有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党报的意思,只是说该报是党办的,这并不意味着其法人身份等于党。在各地拥有党的法人身份的是各地区党委,比如省委、市委、县委,《陕西日报》并不具有这一地位。如果《陕西日报》因为自己是党报,就把自己等同于党,那就是僭越。《陕西日报》的法人身份是什么呢?就其机构性质来说,是一个事业单位。由于其业务是经营性的,对外销售产品——所编印的报纸,因此,《陕西日报》就属于特殊的事业单位。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之后,我国对党报党刊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管理”的性质和共识。党报党刊就其机构性质来说是事业单位,但当从事经营活动时候,就属于企业身份。通俗点说就是,只要一卖报纸,一收钱,党报党刊就是企业性行为。

 

《陕西日报》在文章中说:“去年11月,在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上领导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不折不扣地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文章作者完全引用不当,对省领导的要求理解不确。陕西省委领导要求的中心词不是订阅,而是“发行”。什么是发行?发行就是销售。因此,陕西省委领导的要求恰恰是对《陕西日报》等党报党刊说的,是要党报党刊做好销售工作,而不是要渭南联通公司之类客户必须订阅。陕西省委领导不能干涉市场,不能强迫客户购买产品,陕西省委领导并没有象文章作者那样糊涂。文章作者如此进行引用,是否是想用省委领导吓唬渭南联通公司?但作者是否也想过,这样错误理解省委领导意思,更是在贬低领导的水平?

 

《陕西日报》向渭南联通公司征订2012年度业务,完全就是一个企业性的销售行为,所谓征订,也就是推销,作为被推销对象的客户渭南联通公司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接受征订或不接受征订的权利。至于渭南联通公司原来已经下单订阅了一份《陕西日报》,现在退订,《陕西日报》可以认为彼此已经形成买卖合约,渭南联通公司必须履行该合约,《陕西日报》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对渭南联通公司提起诉讼。《陕西日报》不走正当的法律渠道,而是利用自己的媒体版面形成批评渭南联通公司的舆论,是有违新闻伦理的行为。作为媒体,其法人行为本身有可能构成为一种新闻,当构成为新闻时候,自身的媒体上只能发表声明、解释、说明等形式言论,而不能采取第三者意义的报道、评论等形式制造舆论,报道、评论只能由其他第三者媒体发表。

 

当然,《陕西日报》的这一行为也是可以同情的。既然省委领导要求做好发行工作,作为发行主体的《陕西日报》自然有一定压力,想保证自己的销售业绩,保持和发展征订客户。但是,作为一份报纸的销售业绩提高,根本还是在于报纸的内容是否能够受欢迎。人们喜欢看,自然就能卖掉。人们不喜欢看,即使在马路上送人,别人也不会去看。因此,如何做好报纸内容,才是提高销售业绩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