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足球美剧:中国绍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5:09:25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08〕74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结合绍兴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我市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委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文化创新,建设和谐文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增强我市文化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开创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具体要求为:
  (一)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二)坚持文化强市的建设目标。深化《绍兴市“十一五”文化强市建设规划》提出的“文明素质提升、文化精品生产、文化阵地扩建、群众文化繁荣、文化研究、文化保护、现代传媒做强、文化产业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文化人才培育”等十大工程建设,既注重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又注重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形成亮点,力争在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带动我市文化的全面繁荣。
  (三)坚持文化惠民的根本目的。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注重以人为本,着力让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文化创新热情得到更好激发、文化创业实践得到更好推进,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注重发挥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四)坚持社会效益的首位取向。既注重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又注重文化的产业属性,做到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五)坚持文化事业的传承创新。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对绍兴历史文化、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弘扬新时期胆剑精神,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区域特色和时代性。吸收和借鉴各地优秀文化成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不断增强绍兴文化的影响力。注重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始终坚持把文化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基点和动力,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与经济、旅游、科技等的融合发展,不断推出文化创新成果,进一步提高绍兴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市第六次党代会以及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使文化发展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等方面走在前列。文化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对我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提升作用更加突出;文化惠民能力显著增强,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文化产业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渐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明显扩大;文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逐步形成。具体目标为:
  (一)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和谐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和谐的社会舆论环境和道德风尚进一步得到弘扬,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二)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健全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机制,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三)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文化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发展水平和发展层次明显提升,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快速壮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基本形成。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逐步确立,涌现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一批具有集聚效应和产业特色的文化产业区块,一批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四)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体系。突出“和谐创建”的理念,深入抓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充实文明城市的内涵,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突出创建活动的群众主体性、区域均衡性和工作针对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创建成果中进一步激发创建动力和创建热情,进一步形成和巩固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市上下科学发展、创业创新、走在前列的共同思想基础。
  1、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全社会的理论宣传。坚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校为主要阵地,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社会管理和法律等知识。巩固提升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报告会、读书会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决策和能力。充分发挥干部理论教育和形势教育宣讲团及报告员、宣传员等作用,广泛开展理论和形势政策宣讲活动,探索媒体理论宣传的有效形式,组织编写通俗理论读物,办好“社科普及周”和“越州讲坛”,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积极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工作,抓好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建立市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和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推进事关绍兴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结合绍兴实际,努力形成一系列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推进精品文库建设。以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绍兴的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绍兴的实践”、“创业创新、走在前列”、“绍兴大城市建设”等系列研究,研究和回答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研究和回答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3、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活动、重大事件等为契机,以革命纪念地和历史文化遗址、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等为基地,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切实加强公民诚信、社会责任、科学精神教育,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信用绍兴”建设,开展“爱心绍兴”系列活动,组织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市民公约、社区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4、繁荣发展富有绍兴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坚持以项目为纽带,以专家为龙头,以市级重点研究基地为载体,加大对人才和精品的激励力度。扶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着力培育具有绍兴特色的优势学科。深入推进绍兴历史文化研究工程,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民间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的发展。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支持力度。
  5、弘扬新时期胆剑精神。坚持以新时期胆剑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鼓舞斗志,大力弘扬绍兴人民善于创业、勇于创新的精神品格,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创新、宽容失败失误的社会氛围,深入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深化对新时期胆剑精神的研究,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绍兴精神。进一步探索典型宣传的新形式、新载体,大力宣传优秀党员、道德模范、英雄人物、优秀越商、优秀技工等体现绍兴精神的时代人物,深入开展“感动绍兴”、“风云越商”等重大典型宣传活动。
  (二)扎实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增强全市上下构建和谐、团结进步的精神支撑。
  1、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形成主流舆论强势,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推进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强化突发事件新闻处置机制建设,加强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大力发挥传统媒体的信息服务和文化服务功能,积极运用数字电视、互联网、手机报等新的信息和文化服务手段,更好地适应当代信息传播和媒体竞争需要。加强新闻宣传管理机制建设,坚持党对新闻媒体的领导。加强新闻阅评、出版物审读和视听评议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发挥新闻工作者协会及其它行业协会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
  2、强化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各级政府网站要加大权威政务信息发布力度,成为推进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重要网上平台。继续推进以绍兴网为龙头,市、县两级网络媒体优势互补的全市网络新闻传播体系建设。培育和用好校园网站、教育网站和青少年网站。有关部门要大力促进优秀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加强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国有和民营战略投资者从事网络文化创作生产。进一步完善网络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网络文化信息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实行网站年检制度,健全网络文化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网络文明建设,逐步倡导网络实名制,鼓励对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提高网上舆论引导和监管能力。加强对新兴传播载体的规范管理,保护知识产权。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以学校为龙头、家庭为基础、社区为平台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品工程”、“阵地工程”、“净化工程”、“绿网工程”、“帮扶工程”等五大工程,实施实事项目。建立督查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加强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和传播推介,推进少儿频道在全市落地。关注农村和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市困难家庭未成年人的权益。深入实施农村“春泥计划”行动。
  4、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成果,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争取在2010年前全市所有县(市)成为省级文明城市(县城)。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重视扶持欠发达地区文明社区的创建。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深化“双千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等环境整治项目为重点,以乡风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农民教育培训为基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修订完善绍兴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标准体系,切实提高基层文明创建水平。实施“绍兴市企业文化建设繁荣工程”,修订完善《绍兴市文明家庭创建标准体系》。落实《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测评体系》,推进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
  (三)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增强全市上下共享文化、共建文化的整体合力。
  1、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要求,集中力量改建和新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重要文化体育设施,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的大型文化体育设施体系。以县级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数字有线电视、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园建设等重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组建集图书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并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配备专职人员管理,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社区)文化市场的职能。从实际出发,利用新建、改建、扩建等方法,加强工人文化宫、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着力提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发挥市、县两级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在提供服务、组织活动、培训骨干等方面的综合效应,辐射和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方便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2、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加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和鼓励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健康适用的公共文化产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组织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重点扶持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题材、绍兴建城2500周年题材、新农村建设题材、儿童题材等优秀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服务“三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出版物,办好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栏目。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提高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服务效益。大力推进“文化低保”工程,加大向基层特别是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的力度,扩大重点党报党刊免费配送农村的范围。发挥民营经济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文化俱乐部、赞助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承办好2010年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改进祭禹典礼等重大文化节会举办方式,精心组织各类民间艺术、表演艺术、造型艺术的竞赛竞技活动,组织企业文化、村落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等系列活动,积极倡导全民阅读活动。统筹城乡文化资源,扶持发展一批示范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科技卫生下基层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百镇千村种文化”活动。
  3、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加强历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深入实施文化保护工程,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陈列展览精品项目、文物科技保护项目的进程,进一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系。构建市、县两级博物馆网络,支持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鼓励建设行业博物馆、私人博物馆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小博物馆,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坚持统筹规划、有效保护、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开展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拓展对外交流渠道,积极发展工艺美术品生产,大力发展民俗文化演艺业和旅游业,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加强珍贵档案资源的保护工作,推进档案文化建设。
  (四)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增强绍兴文化发展的综合实力。
  1、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文化旅游业。发挥绍兴旅游资源优势,加强名人故居、名山名园和遗迹遗址等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加快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打造,推动旅游与文化更紧密结合,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含量。进一步打响文化旅游品牌,创设有效载体,整合中心城市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力争把绍兴打造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最有文化特色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现代传媒业。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新闻与经营业务“两分开”为目标,以集团化、基地化、品牌化建设为重点、以高新技术为手段,加快传统传媒产业升级步伐,依托绍兴日报社新报业大楼,建设创意策划基地,提高全市媒体的实力、活力和影响力,做大做强现代传媒业。
  影视和演艺娱乐业。加强题材规划,坚持市场导向,关注历史和现实题材,抓好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视频的创作生产,提升民营影视机构创作生产水平。充分发挥“戏曲之乡”优势,深化国办剧团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调动多方积极性,力争出人、出戏、出效益,推动演艺产业发展。提升“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同唱一台戏”、嵊州民间剧团等品牌的影响力,激发绍兴大剧院、绍兴剧院、孑民演艺广场等演艺场所的发展活力,大力培育演艺消费产品,激活演出市场。
  书画艺术和艺术培训业。依托绍兴书画艺术的丰富资源,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兰亭书法学院和兰亭景区,吸引各类书画院、工作室等“进街入区”,推进书画产品创作、展示、销售的一体化建设,加快书画艺术的市场化、产业化步伐。大力培育艺术培训市场,提高培训业的发展水平,形成绍兴艺术培训产业品牌。
  文体产品制造业。加快发展文体娱乐产品制造业,着重发展健身器材、文化印刷、传统服饰和戏曲道具等用品生产,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培育3至4家国内领先水平的文化用品制造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模式,不断提升产业的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逐步占领国内市场,力争走向国际市场。
  民间工艺品业。进一步挖掘、传承绍兴民间工艺技术,着重促进折扇、竹编、越塑、泥塑、根雕、花雕等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间工艺品的批量生产,扩大市场份额。积极借鉴发展区域块状经济的经验,促进产业集聚,进一步扶持并发展嵊州艺术村等民间艺术品产业集聚区,保护、培养民间艺术人才,不断培育和繁荣艺术品市场。
  体育健身和会展博览业。抓住逐渐兴起的体育健身热潮,培育体育市场主体,完善体育市场体系,拓展体育消费领域,利用绍兴市体育中心等体育健身场所,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满足多层次的体育消费需求。主动联动杭州、宁波等城市,加快发展会展博览业,做大做强公祭大禹陵典礼、书法节、鲁艺节、鲁迅文学奖颁奖典礼等相关的节会经济。
  网络信息和设计服务业。创造条件推进数字电视、现代网络传媒、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建好绍兴综合性网站和各类商业网站,扩大网络传播和服务渠道。加快广电网络多功能业务开发,发展健康的网络游戏、电子竞技,培育新兴技术文化产业。培养环境艺术、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广告装潢等各类文化创意设计人才,鼓励发展个人品牌化设计工作室和设计公司,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服务。
  2、培育文化产业主体。做大做强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实力强、社会效益高的文化骨干企业,引领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和基地,加速将其打造成为区域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大力发展民营民办文化,培育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发展各类“专、精、特、新”民营文化企业。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鼓励民营企业逐步扩大文化投资领域,参与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结合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申报,确定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整合文化资源,形成发展优势,大力推动兰亭保护整治工程、绍兴市水上体育公园、绍兴日报报业大楼工程(文化策划创意基地)等重点项目的进展,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打造文化精品,培育知名文化产业品牌,积极引导文化和传统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产业文化、企业文化、品牌文化,提升绍兴经济发展的文化内涵。
  3、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的文化市场。坚持“疏堵并重、整建结合”的发展原则,发展书报刊、电子音像、演出娱乐等文化产品市场,探索发展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改革传统流通方式,大力发展现代文化物流业。充分发挥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服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咨询、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等中介组织,规范中介行为,完善文化市场运作机制。
  4、推动文化“走出去”。充分利用绍兴“戏曲之乡”、“书法之乡”、“名人之乡”等文化资源优势,运用“绍兴文化周”、“绍兴文化万里行”、“同唱一台戏”等形式和品牌,通过承办“世界合唱比赛”,举办“公祭大禹陵典礼”、“兰亭书法节”等节会活动,切实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增强绍兴文化影响力。依托中央、省级媒体,进一步拓展和巩固海外宣传窗口,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领域和渠道,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挖掘和整合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加大对戏剧、音乐、舞蹈、民间工艺、学术研究等领域项目和产品的研发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绍兴特色的对外文化交流精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积极融入长三角,参与长三角文化产业带建设。培育一批外向型的文化产业发展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发展一批文化营销企业。
  5、提升主流媒体竞争力。以打造名报、名台、名栏目为重点,着力建设《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天天商报》、绍兴广播电视总台及其频道(频率)、绍兴网等传媒品牌。绍兴日报社要进一步提升党报党刊和都市类报纸品牌,拓宽报道领域,提升新闻内涵,改进报道方式,提高整体影响力。绍兴广播电视总台要推进广播、电视、网络三位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打造精品栏目和知名品牌节目,强化整体发展意识、整体质量意识,提高自制节目的质量。树立媒体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推进“新闻惠民”。加快新闻核心业务数字化、新闻媒体管理数字化、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
  (五)扎实推进文化创新,提供绍兴文化发展的不竭动力。
  1、推动文化内容形式创新。加强文化精品的创作生产,精心组织主题创作活动,建立健全精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和市场化机制,加大精品创作的扶持和激励力度,打造一批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精神、富有绍兴特色、具有一流水准的文化精品力作,努力形成一批文学、摄影、戏剧、影视、动漫、音乐、美术等各个门类的文艺精品。鼓励和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实践,形成一批优秀创作团队,提高文化内容创作生产能力。发挥我市民营经济的独特优势,支持和鼓励中小型文化服务企业发展,鼓励文化数字信息、影视、演艺、文化资讯等方面的内容提供商的发展,鼓励文化科技、影视制作、音乐制作、时尚设计、艺术创作、工艺美术、广告创意、动漫游戏等文化类创意企业的发展。加强文化理论研究,强化文艺评论,促进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的繁荣。
  2、推动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公益性和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继续深化改革,引进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扶持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公司上市。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努力在跨地区覆盖、多媒体兼营、跨行业拓展上取得新的突破。适应文化发展形势要求,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化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3、推动文化传播手段创新。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的文化生产和传播模式,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推动高新技术在文化传统产业的运用,加快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充分运用数字出版、数字广播影视、网络传输等现代技术,积极发展电子书、数字电视、手机报刊、网络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业态。鼓励创作和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和增值业务。鼓励公民以知识产权出资,依法创办中小创新型文化企业。支持社会力量建立风险投资和担保公司,为中小创新型文化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六)扎实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绍兴文化发展的持续活力。
  1、提高文化队伍综合素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切实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高素质队伍。加强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教育培训,优化班子结构,重视抓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新形势下思想文化领域复杂局面的能力。加强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鼓励广大干部深入实际、深入生活,加强专业能力培养,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文化工作的能力。重视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宣传干部、基层文化队伍特别是农村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
  2、加强“五个一批”人才建设。加强文化领域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推进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建设,努力造就一批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人才。建立健全宣传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制订落实《绍兴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规范“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标准和程序,每两年在全市选拔一批“五个一批”优秀人才,制定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
  3、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方式,通过高校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在职进修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完善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选拔机制,健全人才使用、流动机制,采取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鼓励以岗位聘任、项目聘任等多种方式集聚文化人才。加大激励力度,表彰奖励在文学艺术、哲学社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建立人才联系、宣传工作机制,积极宣传文化领域领军人物、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其成果。
  4、推动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文化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的组织引导作用,广泛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和“绍兴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中增加文化服务内容,鼓励离退休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为社区、农村和企业提供志愿文化服务。构建市、县、乡三级文化志愿服务网络体系,组建绍兴市文化志愿者服务团。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者的培训,着力提高文化志愿服务水平,对优秀的文化志愿服务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
  切实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和认真履行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对宣传业务的审核权,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文化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之中。积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市、县(市、区)文化发展水平测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建设目标考核测评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考核标准,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抓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群众性文化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形成共同推进文化建设的新格局。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和人才奖励力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设立绍兴市最高荣誉文化奖项,表彰奖励文化艺术、人文社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的优秀产品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二)强化文化领域管理。
  加强对文化发展的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推进文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理论工作例会制度,积极健全思想理论领域情况反馈机制。认真落实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民间论坛、民营文化服务机构和涉外合作等管理规定。巩固和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净化文化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市场主体资质审查,推进形成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三)完善文化发展的政策法规。
  加大文化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财政投入的增幅应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幅,宣传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年度预算应逐年增加。建立完善对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绩效评估机制,推行公共文化活动项目的立项、申报、评估以及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优化投入结构,提高投入效率。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向基层、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倾斜力度,促进城乡和区域文化统筹协调发展。
  完善文化建设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现有的文化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劳动分配等政策。围绕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工商管理、投融资、人才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外资、社会团体进入国家政策未禁止的文化领域。进一步落实民营文化企业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土地征用、规费减免、财政扶持、投融资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的同等待遇。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政策,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出台我市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完善文化发展宏观调控政策,充分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杠杆,大力扶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附件: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及项目专栏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