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犯在监狱生活:一民:对法官的尊重,从哪里来?——商榷汉德法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4 10:35:40

对法官的尊重,从哪里来?

    阅读“汉德法官”的《再反思》,清晰地感觉到他站在法官的立场,当然,既然是法官,站在法官角度思考问题,完全可以理解,无可厚非。

    他的一个明确、坚定的观点就是律师必须尊重法官。借用其应然、实然的表述,个人觉得,这是一个应然问题,在一系列的基础条件之上,律师确实应该尊重法官。然而,当这一系列的基础不存在,或者基础摇晃的时候,恐怕不仅律师,甚至广大社会公众,都会对法官(的判决),提出若干挑战。目前热点的吴英案,不是社会舆论压倒性地质疑那个(些)法官的死刑判决吗? 那么,法官受到尊重的基础条件有哪些?个人不是专业法律人士,无法系统性地从法理上阐述。

     然而,从常识、阅历和有限的社会信息角度,有下列看法。 若干年前,读过一篇文章,介绍美国(似乎是联邦法院,时间久了,细节记忆不确切)有一位资深大法官,叫Judy 某某。是一位受人尊敬、信赖甚至敬仰的女生,而这种尊重、信赖和敬仰,不是来自于她属于什么样的家族、有什么样的“官级”、更不是她有什么学校的学历、有什么样的“威严法袍”。人们记住她,源于这样几个方面(记忆不全):

    1. 她不仅仅融会贯通法律体系和非常多的历史案例,珍贵的是在每一次她主持审理的过程中,都能够将法律与人类的良知非常好地协调一致,经过她主持审理的案件,无论被告人是否被判处徒刑,社会各方面,也都心服口服;

    2. 庭审过程中,真正使法庭成为理性的天平,让控方和辩方都能够在社会公认的法庭秩序下,充分地行使权力,消除异议,从而将案件相关的各方面情况,从不同的角度,展示给陪审团,让他们依据良知作出裁决。在这个过程中,她所表现出来的个人魅力、高超的辨析、判断、分寸掌握、节奏和气氛控制、协调、追索真相、等等技能,让所有诉讼参与者、旁观者心悦诚服;

     3. 坚定不移。她从来没有故意地向任何人,无论是被告、原告,还是律师,展示威严。总是温和,但是常常也是不容质疑地表述自己的决定,神奇的是,从来没有人在法庭上质疑她的决定。正是因为她获得这样的尊重和信赖,她也理所当然地得到了很高的社会地位。以大家容易理解的表述,她的年薪超过美国总统。 引用这个例子,目的在于说明,法官获得尊重,不是“无条件的”、不是“必然”的。正如,人们热爱政府,不是必然的,当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履行其责任、甚至胡作非为的时候,人们应该通过和平的、甚至暴力的途径,改变它。使用暴力,不是应然,却是实然,历史上实际发生过无数次。

    3年前,李庄案被社会广泛关注之前,社会比较普遍的情况,也没有多少人尊重律师,那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律师就是通过合法的途径骗钱的一群人。为什么有这样的认识?在于,那时的“实然”教育人们,即便找了律师,也不过是找到“勾兑”的操盘手、走关系的掮客。因而,(几乎)没有人从内心尊重律师。 感谢李庄,当然他受苦了!他的案子,让如此广泛的社会看到了真正的律师(真正的律师不一定是永远正确的律师,重点不在于某个具体问题上他正确与否,而在于其是否真正努力履行职责)。

    今天,我们看到了一群这样真正的律师,看到了希望。 与此相对比,比较悲惨的是,从实然角度,我们确实还没有看到在敏感案件上,有“真正的法官”。透过不同角度(感谢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的信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与“勾兑律师”旗鼓相当的“木偶法官”、傀儡法官、锤子法官(无法理性掌控法庭,只能靠那个锤子)、心有余力不足法官、请示汇报法官、甚至法盲法官、贪赃枉法法官;我们看不到法官有人格、更不要奢望人格魅力;看不到法官有透彻的法理阐述、他们似乎更习惯于遵从上级领导的意指;看不到法官对于公平的维护、他们心甘情愿地(或者心不甘地)成为公诉人的执行人;看不到法官们对于公正的实然追求(公正对于普通P民是梦想,对于法官,恐怕想都不想)。

    对于这样一个群体,你如何唤起尊重?如果没有某个(些)法官站出来,真正成为法官,如同从李庄案开始的律师们成为真正的律师,这个群体的整体形象,差不多就是一群宦官。宦官可以有地位、有钱、有权势、甚至也可以娶妻、娶好多个妻,但是,无法生出自己的孩子,因为他们缺少了关键的东西。当然,这个不是他们个人的错,但是如果他们不去努力把那个东西找回来,仅仅靠呼唤、靠强制、靠锤子来维持可怜的尊重,就不能说自己毫无过错了!律师能够站起来,法官们,你们能够吗?没有真正直立的法官,法治的实现,仍然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