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杨锅三的愤怒:向县第十一党代会书面提交的纪委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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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严治党  执纪为民促发展
不断开创新平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书面工作报告
董云勇
(2011年6月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十届县纪委工作回顾
  县第十次党代会以来,中共新平县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按照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在巩固提升中深化和拓展。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广泛开展“歌曲颂廉、读书思廉、领导考廉、主题学廉、专题展廉”等活动。向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赠送廉政台历,向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坚持召开科级领导干部家属“贤内助”座谈会,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开展反腐倡廉展板和挂图宣传,举办乡、村干部反腐倡廉知识培训班,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开展孟连“7.19事件”、阳宗海砷污染事件、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专题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32场。举办各类反腐倡廉知识讲座184场,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569场,党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建成新平反腐倡廉网,为学习交流反腐倡廉建设知识提供了平台,加强在新华网等市级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创建扬武、建兴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内容不断丰富,部分乡镇设立廉政文化室,成立廉政文艺宣传队,编排廉政节目,播放廉政电影。戛洒等乡镇连续四年开展领导干部、家属、企业负责人“三位一体”的廉政座谈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进一步营造了清廉和谐的社会氛围。
  ——领导干部廉洁意识在自律和他律中得到不断增强。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对各级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监督,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县级领导对下级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公务用车采购和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实行备案监督。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人,对521名拟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出廉政鉴定,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77人,定期廉政谈话280人,对17个班子、66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纠正干部违规操办宴席2起,对8名有不廉洁行为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为评先评优提供廉政情况,取消23个集体和7名干部评先评优资格。对81个单位规范津补贴情况进行检查,追缴滥发奖金和补贴33.29万元,收缴党员干部违规报销手机话费和学费1.87万元。查处私设“小金库”7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收缴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18.2万元。对参与赌博的4名党员给予党纪处分。为增强基层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漠沙等乡镇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和领导干部家庭助廉承诺书。新化乡严格控制村、站所公务经费开支,接近控制基数时乡纪委发出党风廉政“提醒书”进行预警,超过控制基数时发出“告知书”停止其报账业务,进一步规范了村、站所的公务开支行为。
  ——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在严格执纪中得以保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22件,初核违纪线索107件,立案查处83件9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双处分8人,给予党纪处分78人,给予行政处分3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违纪违法人员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9人,股所级干部24人,村组干部16人,其他人员31人。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彻底查处,严肃了党纪政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23.4万元。全县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6件,挽回经济损失746.05万元,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认真维护党员权益,办理申诉案件1起。对37名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4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为2个单位、9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对诬告陷害他人的2名党员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处分,保护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查办案件的教育治本功能,原桂山镇纪委组织村组干部到县法院旁听村干部案件公开审理情况,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纠风工作中得到有效维护。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纠风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6起,涉及金额30万元,清退违规收费0.9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纠正医药、医疗领域不正之风,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0件,涉案金额19.9万元。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加强对戛洒、漠沙、平甸农民负担监测点的动态监测,对粮食补贴、农机具购置、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贴、“一折通”、“家电下乡”等资金兑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强农惠农政策不打折扣。加大对坑农害农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哄抬农资价格案件3件,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34起。认真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狠刹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之风。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确保道路畅通。充分发挥行评员的监督作用,对9个系统、88个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水塘镇纪委在纠风工作中,责令政策落实不力的1个村委会把生活补助金如数分发给困难群众,基层纪委执纪为民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抓源治本工作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得到持续推进。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配合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运行、组织人事、司法公正、投资融资等体制制度改革。加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双合同”制,签订廉政合同819份,有效监督655个项目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性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玉溪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单项合同5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对225宗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挂牌出让工作进行监督,对1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参与监督采购309批次。严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认真做好拟提拔任用干部廉政情况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先后派出纪检监察干部63人次,加强对乡、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派出纪工委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参与联系乡镇和单位执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253次。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全面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办结投诉案件20件,对18名领导干部进行行政问责,对行政效能建设考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考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有效推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我县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连续五年受市政府表彰奖励。党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公开党务4587期。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督促36个部门定期公开政务,对工作不认真的24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完成重点工作通报968项、重要事项公示503项、重大决策听证23项,78个单位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平甸等乡镇注重制度防腐,编印《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手册》,要求党员干部用制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防范和自我约束。
  ——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在监督服务中不断得到优化。坚持把软环境建设作为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治本措施来抓。开展各类监督检查935次,提出口头和书面监察建议438条,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重点对4批32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抗旱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彝族山苏支系困难群众安居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对67个5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专项治理。对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公路建设、退耕还林、文化市场管理、库坝除险加固工程、整村推进扶贫和易地搬迁扶贫等项目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公开了47个执法主体、1141项执法依据,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4项、合并69项,压缩审批和办理时限达50%以上。54个单位上报重点项目,对96项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确定关键岗位159个,重点环节274个,风险点550个,制定防范措施599条。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首办等制度,建立3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个县直部门建成公开办事大厅,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得到不断提高。对9个挂牌保护的民营企业进行跟踪问效,对5个企业负担监测点实行动态监测,办理非公企业投诉10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不断优化和改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组织协调中得到全面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协助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落实责任制,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充分发挥党政“一把手”的推动作用,把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为“优秀”的163个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考评为“不合格”的11个集体及3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并受到市委通报表彰,责任制工作促进了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县审计局将责任书签到科室和审计人员,加强对审计组进点、驻点、撤离全过程的监督,注意抓回访检查,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审计业务中。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探索借鉴中不断深化。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开展廉政文化进站所、进村组活动。建立扬武、建兴两个惩防体系建设联系点。全面推行“村财乡代管”和“乡镇财务联签”制度。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各村(社区)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挂牌公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认真维护农村集体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村(社区)书记、主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原桂山镇纪委还对离任小组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各乡镇在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基础上,全面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农村基层监督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为切实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规范管理,平掌等乡镇建立村干部廉政档案强化监督。全县实行“为民代办”制度,乡镇建立为民服务站、村级建立为民服务点,切实转变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坚决制止基层干部与民争利问题,累计受理农村信访举报174件,对27名农村党员进行纪律追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得到不断加大。
  ——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在严格管理中逐步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纪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落实经费保障、改进硬件设施,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增设干部室、案管室,成立6个派出纪工委,监督力量得到不断加强。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举办业务培训班5期,先后选派67名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的培训班。组织开展“忠诚履职、贴心服务”、“科学发展、执纪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受到省级表彰2次,市级表彰13次,县级表彰17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中纪委等部门表彰3人,省级表彰13人,市级表彰24人,县级表彰52人。
  回顾过去五年,反腐倡廉工作在上级纪委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离不开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和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五年,是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继往开来的五年,也是各领域改革创新的五年,更是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五年。实践证明,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明显的成效,主要取决于严格遵循四个“必须坚持”:
  一是反腐倡廉必须坚持县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始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全面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是反腐倡廉必须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加以把握,时刻与党委、政府思路同心、目标同向、措施同步,做全面发展的有力促进者和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积极营造者。
  三是反腐倡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工作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惩防并举、德法兼施的工作措施。始终坚持惩治与预防、法治与德治并重,在严厉惩处少数腐败分子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坚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间断、常态化。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抓起,加强监督,关口前移,超前防范,进一步筑牢纪律防线。
  在看到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的矛盾、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矛盾、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的矛盾,面临的形势比以往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少数单位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长效机制仍需逐步完善;少数单位、领导干部对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政策措施执行力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届县纪委工作目标和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平的重要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而繁重,各级党委、纪委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适应新形势、明确新任务、落实新举措,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今后五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顺利实施县“十二五”规划、实现新平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实现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要重点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我省桥头堡建设等重要机遇,认真对照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影响新平经济社会发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突出问题。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抓住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下大力气解决机关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治拖、严肃查推,失责必问、有错必纠,严肃整治乱议论、乱猜测、乱编造、乱告状等歪风邪气,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把坚决贯彻执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各项决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壮大经济、深化改革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关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三农”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特别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投资方向、民生工程、工程质量、配套资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城镇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乡村公路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进行检查。以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廉洁意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保证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深化宣传教育,不断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紧密结合反腐倡廉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有效整合现有宣传教育资源,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求做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继续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家属的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组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干事的思想基础。不断创新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用先进典型激励人,用反面典型警示人,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勤政、廉政、善政、优政意识。充分发挥新平反腐倡廉网和手机廉政短信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电视宣传报道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办廉政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经验成果及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事迹。正确把握网络反腐新趋势,强化网络舆情信息的研判、分析和处理,搞好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工作。紧密结合新平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不断巩固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努力构建“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廉政文化格局,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
  (三)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权力运行的监督。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之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评、责任追究四个环节,有力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推进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必须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增强厉行节约意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消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承诺、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职等制度。深入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要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要继续强化监督,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审计监督,加强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充分运用审计结果。今后每年都要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几个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为政不廉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四)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综合效应。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不断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促进发展、维护民利。要切实拓展案源渠道,注重从信访举报、案件查办、专项治理、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线索管理,提高案源质量。要切实提高突破疑难大案的能力,着力提高案件初核、调查取证、组织协调等能力。要突出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严肃查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损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贪赃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和诬告陷害等案件。要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肃办案纪律,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把制度程序关,进一步完善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和管理等各项制度和程序规定;严把监督管理关,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内部管理机制;严把办案纪律关,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严把政策策略关,按照纪律法律规定实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政策。同时,要认真办理申诉复议案件和举报查核工作,切实做到既严惩腐败分子,又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以及刹风整纪等结合起来,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积极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使查办案件工作更好地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五)深化改革创新,重点抓好科技防腐“五大系统”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立足长远、勇于创新。切实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积极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有效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充分运用“科技+制度+管理”的反腐倡廉建设新举措,不断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系统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建设、行政绩效考评系统建设、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五大系统”建设。要坚持把“五大系统”建设与继续深化治本抓源的各项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改革,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严格管理,结合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推广“并联审批”的有效方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发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专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职能作用。继续实行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将工程建设招投标、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开发转让、国有资产处置以及政府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投标等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和管理。建好专家资源库与保密屏蔽系统,严格执行专家临时抽取、封闭评标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诚信体系,初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共认共享机制。通过加强向科技借力,不断提高科技防腐的能力和水平。
  (六)时刻关注民生,更加坚决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结合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县委、政府的中心任务,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认真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行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要针对中小学收费、公路“三乱”、医疗医药市场、农民负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开展治理工作。针对土地征用、建筑市场、矿山整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市场管理等重要领域,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强化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好在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过程中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健全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继续实行信访首办责任交办制度,加大对网络举报投诉的办理力度,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改善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要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推进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进软环境评价体系和机制,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加强对企业负担监测点的动态监测,继续对民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认真执行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规范向企业收费行为,着力解决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认真总结实施各项制度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加大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力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评,积极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作用,对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充分利用行政、组织和纪律手段,加大纠正、问责和惩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改进方式方法,集中时间、简化程序、提升质量,采取投诉、电话查询、实地暗访等有效形式,对机关作风、干部作风、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有效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机关的执行力,真正把全县上下的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发展要求上来,营造支持发展、共谋发展、奋力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维护基层稳定,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更加注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县直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切实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所辖区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切实抓紧村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重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廉政书屋、书角的积极作用,加大党纪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严格村组干部“勤廉双述”制度,健全完善监督程序,构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体系,提高监督的民主化、规范化水平。要不断建立健全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各项制度,通过各种途径提升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壮大农村基层监督力量,努力形成农村基层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运转协调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建立制度,健全机制,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事,从源头上杜绝“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建立服务和联系群众制度,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度和战斗力,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九)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系统的自身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更加注重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强化业务培训,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的综合能力和水平。要不断深化纪检监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强化对派出机构的规范管理,派出纪工委要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要加快建设集科技办案、教育展览、会议培训为一体的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大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使用力度,适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待遇,不仅要在教育、查办案件等方面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改善工作条件,而且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之中。当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干扰和阻力时,要及时出面帮助协调解决,为纪检监察干部排忧解难,遮风挡雨,创造良好的执纪执法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已、勇于创新,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要更加关心从纪检监察机关退休的老领导、老同志,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退休干部的责任感、归宿感和荣誉感。
  各位代表、同志们,反腐倡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让我们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完成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县“十二五”规划、实现新平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