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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纪委九届十次全会决议 (2012年1月16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2-01-18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举行。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11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2年任务。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张高丽出席全会第一次大会并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臧献甫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实践创新,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张高丽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强调要在全市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1年,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会指出,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全会强调,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继续按照把握“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抓好“三个层面”、贯彻“四项基本要求”的总体思路,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在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举措上抓深化、抓提升,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和发展成果上抓深化、抓提升,在突出实践特色、注重解决问题上抓深化、抓提升,在服务保障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抓深化、抓提升,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一,确保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做好“三农”工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市“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继续深入落实《加强作风建设2010-2012年工作规划》,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情况,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保持清正廉洁,努力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继续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继续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逐项梳理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加强调查研究,谋划好本市下一个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第四,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第五,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第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要在全市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组织宣传表彰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教育的意见》,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健全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网络舆论引导机制,积极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和拓展巡视工作,强化巡视成果的运用,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绩效管理,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解决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每个党员干部思想更成熟、党性更坚强、品德更高尚,使每个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更团结巩固,更富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用严格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保证党的纯洁性。


  第七,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公务用车问题等三项专项治理,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等工作。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以及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保障性住房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第八,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要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财税、投资、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药品采购“五个市场”,完善“5+1”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九,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板块化、系统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要坚持突出实践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全面落实“八个板块”《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着力在系统化构建、网络化联动、信息化支撑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做好服务、保障和学习贯彻的各项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