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枪少女mp4下载:建立专业调解组织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2:55:11

建立专业调解组织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周永康同志的讲话,体现了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对于做好政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我们南京市创新工作理念,通过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了大量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基层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形式。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对于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能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发生很大变化,尤其是一些特殊领域里反映出的复杂纠纷,是一般人民调解组织难以调解的,必须创新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通过组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聘用具有专业特长的专门人员为调解员,增强调解的专业水平,才能适应复杂纠纷的调解工作。 

  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能够有效开展群众工作,预防纠纷发生。由于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聘用了一批懂得专业知识的专门人才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能够在复杂纠纷调解中阐明事理,分清是非,不仅使纠纷当事人容易接受调解,而且使纠纷双方在接受调解过程中,受到有关的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教育,增强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规范行为的能力。 

  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能够有效了解社情民意,促进政府与社会互动。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将社会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多发的领域,能够及时了解社会舆情和深层问题,并且有组织、有制度地及时反映给基层政府,一方面帮助政府及时完善公共管理政策,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政府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施社会管理。如我市各区县建立的医患纠纷调委会,定期开展医患纠纷特征分析和调解总结,以调解工作简报形式反馈给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医疗机构,对改进医疗管理和医疗服务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 

   

  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较强的利益性、群体性、对抗性特征,不同领域的矛盾纠纷具有较强的专业特征,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依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增强了调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化解了社会热点难点纠纷。 

  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复杂纠纷。2008年以来,我们针对医患纠纷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缺乏信任和化解难的特点,在全市13个区县先后建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一些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调解团队。确立了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2009年全市医患纠纷调委会共受理医患纠纷286件,调解成功277件,调解成功率达96.85%,维护了医疗秩序。我们还依托消费者协会在市和区县建立了14个消协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省保险协会建立了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化解消费领域和保险行业内部的矛盾纠纷。 

  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化解热点纠纷。为了体现人民调解扎根基层、方便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我们在民间纠纷多发和治安纠纷突出地区的公安派出所建立了94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将人民调解与公安110接处警工作紧密对接。我们在全市15个交警大队建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开展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我们在基层法院和法庭建立了18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实行法院民商事纠纷先行人民调解。仅此三类人民调解工作室,2009年共调解矛盾纠纷近2万多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  

 建立专业调解小组,化解疑难纠纷。近年来,我们针对城市建设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在区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征地拆迁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物业纠纷等专业调解小组,发挥有关行政部门调解矛盾纠纷的资源优势,同时运用大调解整合资源、综合协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 

   

  公正廉洁执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和社会公众监督。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社会自治组织化解社会矛盾,对于防止司法和行政“缺位”、“越位”、“错位”,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具有特殊意义。 

  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节约了司法资源。市司法局与市法院、市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由区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法院和民商事案件较多的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和诉中接受委托调解。据统计,2009年全市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解民商事纠纷1791件,调解成功1690件,调解成功率为94.36%。大量分流涌入司法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减轻法院工作压力,使法官有更多精力办理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节约了行政资源。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时面临着大量的矛盾纠纷。行政机关在处理这些矛盾纠纷时,一方面要消耗大量的行政资源,另一方面也使政府过多地包揽了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通常情况下由法律明确行政机关处理的矛盾纠纷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我们通过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参与化解公安110接处警中受理的民事纠纷和一部分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纠纷,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参与化解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我们通过在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等矛盾纠纷集中的窗口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了社会管理功能。越是矛盾纠纷多发,越要重视培育社会自治功能。社会自治功能得到加强,就可以减少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对民间纠纷的干预,就可以减少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在处理民间纠纷中可能发生的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不良行为。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增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仅可以将大量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的处理权交给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这种群众性组织的居中调解及时得到化解,而且促进了自治组织的发展和社会自治功能的增强,最终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建成“大社会、小政府”的社会管理模式,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清廉形象。 

  当前,我国继续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职能,新的形势任务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的部署,不断加强专业人民调解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卫东  

文章来自:全刊杂志赏析网(qkzz.net) 原文地址:http://qkzz.net/article/2f47eac3-3aaf-4684-8169-a044ce474c9f_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