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三八线全文txt下载:行车证补办的程序手续驾驶证补办的程序手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6:27:08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修订)》第三章 其他规定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一、受理岗按照《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四条第一项规定,[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累积记分情况,及是否具有被注销、吊销、撤销的情形,下载打印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对于申请人累积记分达到满分的,出具退办凭证,告知申请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业务领导岗审核。
  三、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四、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五、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