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倩文电影全集:丽水市委老干部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7:39:37
刘芳63岁,在她40岁那年,丈夫去世了,留下一子一女。当时大儿子才13岁,小女儿11岁,她又当爹又当妈,靠她一个人工资维持家庭生活。她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历尽艰辛地培养两个子女。当时其丈夫去世后,周围的同事朋友看到她一个人带孩子很困难,都劝她改嫁,身边有个男人帮助他带带孩子也能分担一下她的负担。但刘芳怕孩子受委屈坚决不改嫁,后来两个子女都健康长大并上了大学,毕业后两个人工作也不错,刘芳又帮助他们各自成了家。
在当年他困难时,刘芳的老同学许某和妻子膝下无子女经济条件较好,夫妻俩很喜欢刘芳的两个孩子,经常来帮助刘芳,给两个孩子做衣服买吃买穿及学习文具等各种用品。刘芳出差老许夫妻帮助他带孩子,亲如一家。
后来许某的妻子也去世了,老许孤零零地一个人生活,刘芳子女这时也都结婚了,她也一人生活。在朋友同学的撮合下,刘芳和老许结了婚,刘芳的子女不同意。刘芳离开自己多年辛苦经营的家时,什么都没带走,只带走自己的衣服。到了老许家后,刘芳子女从没来看过他们,不过他二人共同生活很愉快幸福,但不幸的是,几年后老许也去世了。
刘芳一人过日子,儿子、女儿谁也不来看她,有事也不管她,平时还好,但当她身体不适时,身边也没人管,生活就困难了。有一次刘芳犯了心脏病,被邻居送进医院,邻居去找她的儿子、女儿,他们谁也不管。连到医院去看看都没有,他们还振振有词地说:"刘芳已改嫁到许家,已不是我们家的人了,我们管不着。"街坊邻居听了很气愤,大家纷纷议论,哪有这样的子女,国家法律应管一管他们。刘芳子女这样做对吗?
律师点评:
刘芳抚养子女长大成人,帮助他们各自组织了家庭,刘芳对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刘芳的子女都结婚了,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而刘芳一个人生活,需要有个生活伴侣陪她共度晚年,她和许某结婚时才50多岁,她改嫁是合情合理的,法律有明确规定保护寡妇改嫁,任何人不得干涉。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说起婚姻自由,一般人都认为是青年人的事,这条法律规定是保护每个公民的婚姻自由。不仅保护年轻人的婚姻自由,也保护老年人婚姻自由。
在当前社会上子女干涉父母及他人干涉老年婚姻自由的事不断发生。刘芳子女断绝和刘芳的往来,实际上是用这种方式来干涉刘芳的婚姻自由。
为了确保老年人婚姻自由,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到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能因父母婚姻变化而终止母子或父子关系。刘芳的子女借口母亲改嫁不尽赡养义务是错误的,想以此终止母亲与他们子女关系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第12条还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药费用和护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刘芳的子女应当对刘芳尽赡养义务。刘芳有病,子女应去照顾、护理,提供必要医药费。刘芳的子女不管不问是违犯了法律规定的。
刘芳的子女如果不听从邻居朋友的劝告,刘芳可诉之人民法院,用法律来保护她的合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