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日岛游玩攻略:财税政策鼓励毕业生创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5:46:03

财税政策鼓励毕业生创业

时间:2012年01月19日 17:55:14 中财网

  人才市场与房地产行业都讲究"金九银十"。10月份前后,是很多大型企业进入校园招聘的旺季。一些大型国有垄断企业招收应届生的网上报名也拉开帷幕,很多大四的学生倾巢而动。然而,除了在人才市场上找工作,还有相当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会选择自主创业。特别在就业形势不乐观的时期,这种现象尤为突出。那么,国家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什么财税政策上的优惠吗?
  一位老教授的儿子H在一家名牌大学专攻计算机专业,今年毕业。小家伙人小鬼大,在读大学期间和同学一起做了一个网站,提供一些专业的信息服务,据说已经有模有样了。老教授通过人脉关系,为H在一家跨国IT公司觅得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H舍不得自己花了心血做的网站,于是父子僵持了。上半年眼看就要毕业,老教授始终说服不了H,放不下身段,却又舍不得儿子,妥协之后,请笔者帮忙指点一下H那个新公司的财税问题,特别是有哪些优惠政策能够马上能用的,一定要提醒H。于是,笔者稍作整理,写出来给H及和他有类似需求的读者们分享。
  首先,在高校毕业生还未毕业前,一般需要去企业见习或者实习,而见习单位支付的见习补贴允许企业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若计入基数,见习单位需要为这笔见习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俗称的五险),这样企业的成本会增加,降低了企业提供见习岗位的意愿。同时,这笔见习补贴,允许企业计入成本费用,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鉴于H的公司是个IT行业的新公司,在用人的成本控制上肯定会很关注,用在校大学生来实习实际上会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方式,因此,见习津贴能够进成本,这对企业比较有利。
  其次,还有直接对应缴纳税金的减免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成立3年内,每年可扣减应缴纳的税金8000元,扣减的顺序是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当年实际缴纳的税金小于8000元的,最多减免实际缴纳的税金,优惠政策是没有空额可以吃的。H是2011年毕业,那么从201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H需要办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领,前者在教育部体系内完成,而后者是办好前者后,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符合规定的相关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还有一条政策不是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但是新成立的企业如果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按照税法规定,如果计算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数小于等于3万元,那么所得数减半计算,并按照20%的税率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假设H今年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数(是按照税法计算出来的税前利润)为2.8万元,那么他只需要按照14000×20%=2800元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H的公司申请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即带征),就不能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了,这一点我特意提醒了H。别小看了这一点,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刚起步的小企业,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瓣花,第一年有钱赚,已经很开心了。
  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如何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果H的公司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可带着以下材料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1.减免税申请;2.《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看着H朝气蓬勃的脸,心中感叹一句:青春无敌啊!希望他的公司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