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夫辞职董事长:盗墓贼是怎么组织起来盗墓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23:48:57
盗墓贼很厉害,那么他们都是怎么组织起来,进行盗墓活动的?

在过去,盗墓贼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单干户”,如西晋初年盗出《汲冢书》的不准,就是这样的盗墓贼。这类盗墓贼并不是专门靠盗墓为谋生,农闲时才出来弄点“活钱”,是“兼职”盗墓贼。在民国时期,江苏南京江宁一带盗墓成风,但很多盗墓贼都是兼职的,过年过节,遇到了要花钱时,手头紧了,才会带上铲子,向墓主“借”点东西出来,换点钱点花花。

但对想做多出点“货”,靠摸金发大财的盗墓贼来说,“兼职”就不行了,得专业化、团伙化。如我博客中曾提到的清末盗墓贼焦四,便是一名挺职业的盗墓贼。他是盗墓团伙的头目,“大哥”级人物。






图:2007年玉溪盗墓贼盗墓后将尸体拖出墓外,后检测此干尸体已有170多年。王磊/摄

“大哥”或“老大”,是圈内对盗墓领头者的称呼,在盗墓团伙中,“大哥”可不是一般人物,如黑道上一般,不是谁想当就当,有钱就能当的,没有一双“入地眼”,没有寻找古墓的看家本事,是不成的。

因此圈内又把盗墓团伙的头儿,叫“掌眼”的,与过去酒店商行的“掌柜”是一个意思。

焦四手下常年有几十位兄弟跟着他一起混。焦四这伙盗墓组织,在过去叫“硬伙”,内部分工严密,等级分清,规矩亦多,不守规矩或违反规矩都会遭到严惩,甚至“清除出党”。组织内还认“辈分”,以入伙时间的早晚作为分辈份的标准。再以本事的大小和专长的深浅,确定不同“工种”,“观风”、“望气”、“听声”、
“看土”,各司其职。没有本事者,则做苦力、杂役,会个三拳两腿的兼作保镖。


需要注意的是,“老大”是盗墓团伙中的同辈叫的,晚辈称老大为“师父”,再晚辈则称“师爷”。

据王广庆、吴圭洁、刘鸿伏等学者、古玩行老板著文讲述,“硬伙”的是流动作业,有“活”时,一呼百应,相聚成伙;遇到紧急情况时,则分散撤离,无影无踪,即使官府知道,也无从抓人。

除了“硬伙”外还有——

“碰伙”。根据“活”的大小、费时长短等情况,几个相熟的盗墓贼碰到一起,临时“搭班子”。往往由主动召集的盗墓贼做“老大”,脏物均分。这种组织,方便、简单,但不固定。 

“组伙”。由某一两个盗墓老贼出来搭班子,在“踩点”、“看土”找到有盗掘价值的古墓后,找一些“苦力”组成盗墓团伙。为首的老大也要干活,但所盗出的赃物不是均分,而是由老大销脏,依出力大小分配。

“拉伙”。“硬伙”、“碰伙”、“组伙”都是由盗墓贼组织的,“拉伙”的头儿则不是专业盗墓人士,往往由地方上头面、强势人物、有钱人物出面组织,盗墓所需资金,如工具、伙食都他们出。被拉的往往是有经验,至少也是干过的盗墓贼。再后再拉一些苦力。 

  “觅伙”。则由大的古董商、文物贩子出钱,寻觅专业盗墓者搭临时班子,选出“班头”;班头往往是权威的盗墓贼,盗墓由班头具体制作。形象一点说,“寻伙”内的古董商是背后的“董事长”,是投资人,是老板;班头则是CEO(总经理)。这种组织特别的地方是,盗出的宝物则由古董商先挑选收购,价钱比卖给其他商贩要便宜一半左右。剩下的“破烂货”才由班头卖给其他人。所得赃款,由班头主持分配,苦力当然所得最少。

还有一种“建大伙”。如果要盗掘帝王陵寝、王公大墓、富家巨冢或古墓群,这不是几个人十几个人能干得了的,要增加更多的人手,这便出现了“建大伙”的专业盗墓组织。,这种组织也是临时,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一般还会有官员或明或暗地参股,盗墓时周围布岗设哨。

除了“建大伙”外,其它几种盗墓组织形式在现代都存在。特别是由古董商搭的“寻伙班”,在民国年间开始受欢迎,到目前仍很流行,是现代盗墓集团“产供销一条龙”的雏形。。